乱世华颜(穿越)上+番外——急景凋年
急景凋年  发于:2011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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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笔字,浩大有汉唐之风,不羁有魏晋之骨。

写一个“俗”字,却是超凡脱俗,撇捺提点如同神来,浑然天成。

——但这毕竟也只是一个字而已。

字写得再举世无双,面对夺命的一刀,也不过就是足够留下一封举世无双的遗书而已。

这一笔大字,本应只是这样而已。

七郎的身形却是停了。

好像连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停下,他手上的刀意本未休止,心中的杀气也如火如荼,而自小以习武为主业,他

长到这么大本来大字都不识几个,是不会把“大杀风雅”这种不痛不痒的批判当回事的。

可为什么。身体却是不由自主停顿了呢?

连血都渗出来了。

从口中,从陡然塌陷下去的胸前。

难以置信的抬头,七郎这才蓦然惊见,那墨客如今正颇有成就感的端详自己胸前的他的书法大作,那春秋巨椽的毫尖

,不知何时竟染上了朱墨。

如同他红得让人迷醉的唇线,眼角。

身后,因为敌人转移目标而闲下来的金屈卮,淡淡一摊手,然后叹出一声。

“见到‘歌燕赵’丹朱出笔,还冲撞他习字雅兴……七,你死在‘一曲新词杀一人’笔法下,也算活该。”

——“歌燕赵”丹朱?

——“一曲新词杀一人”笔法?

大量鲜血从口中涌出,已流到颈弯里,七郎死前的一刻最后抬头,重新审视那文人墨客,已漫上死气的眼扫过他朱染

的唇与淡逸的烟眉,一身危冠古袖猎猎出尘,表情竟转为释然了。

——原来是他,自己有眼不识,竟然在他面前耍刀。

死了也不算冤枉。

——能被“歌燕赵”丹朱赠字而杀,这种死法已决计不算丢人了。

想通了这一点,七郎砰然倒下,再没了声息。

他所领的一队剩余四人,亦是瞠目结舌,俱清一色的绝望,手上刀兵,已无力举起了。

眼前这个气质飘逸的文人,只抚缨站立在一间与世无争的书斋门前,便仿佛一座大山,便是终其子子孙孙,孙孙子子

,也挪不动,移不走。

“歌燕赵”丹朱名号一出,便是这等效应。

疏伦呆然望望死得迅雷不及掩耳的七郎,再望望这个白衣不染纤尘,风骨卓然的文士,突然觉得自己租地本已日益变

得踏实的土地,再度疯狂的扭曲,要将他吞没一般。

——他终究还是不够了解这个时代。

——它到底有多深?它所孕育的,是怎样一批背离历史的潮流而拼斗,日益强大而坚执得超乎想象的殉道者。

他本以为兰昭的武艺已算高强,如今见之,才发现山外青山,他永远都看不清彼端。

“歌燕赵”丹朱甩了甩笔上血墨,悠然踱下台阶,阶下的人便后退一步。他又下一级,他们又退一步。丹朱拈匀了笔

毫,才满意的抬头:“诸位,还有谁想要字呢?——我干脆一人身上写一个,让你们背回三荒楼,也算给楼主一点微

薄心意吧?如何?”

果不愧是训练有素的三荒楼杀手,此刻退无可退,又听着如此愉快到悚然的话,也不过就脸上青了一青而已,换做别

人,恐怕惊声哭叫落荒而逃也有之。

金屈卮此刻是闲的要命,抱着臂又一声冷哼:“你就少这么客气了,人家三荒楼诸位与我们不过初见,哪里好意思张

口要礼——你要送人家就赶紧送,三荒楼主是个风雅之人,收此墨宝自然高兴。”

以拳击掌,丹朱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对哦——还是小金懂得人情世故,那就这么定了——一点小意思,你们楼主

可不要太感动才好。”

话及末尾,语调已有无意无意的放低,丹朱举笔,笔尖挠着完美无瑕的鄂骨,忽然嫣然一笑,舌尖舐了一下毫尖。

疏伦与金屈卮只是袖手,因他二人知道,战局行至此时,他们已经没什么好忙活的了。

铭石轩中,年已花甲的书斋主人正坐在柜台之中,默默洗砚。身后叠满陈旧老书的书架在他花白的发上投下一片鬓影

,如同千年的时光,都在此处停驻了一样。

他端详着手中乌墨的砚,那黑沉的石在他的磨拭下焕出一股久久沉淀的深入人心的亮。他似乎终于满意了,将砚台上

最后点点霜尘用口一吹。

“呼”的一声。

——书斋外,兵戈砍杀之声其实连砚石都微微震动了。

——书斋内,老轩主仍是瞑着一双昏花老演洗砚,恍若辞世已久,一部闻尘嚣。

不知过了多久兵戈之声才戛然而熄。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声音,很是兴致勃勃,低磁的声线里总漾起一丝年岁中永不眠寐的光芒,他相轩内招呼:“老先生

——可有书囊么?我字写好了要给人送礼哪!”

老头子也不惊讶,估计这声的主人已是轩中常客了。他随手挥了挥,书架之后便来了二人。

那二人面若死灰,身材高壮,那种高壮是近乎过度锻炼肌肉后的畸形,完全没有半点书生气息。就说地狱招魂来的黑

白无常,也就比他俩吓人一点点。

可老头子连眼都不抬,直接一根瘦长的指头指向门外。“是丹老弟的字——打包给他送出去吧。”

异口同声的“是”。

两束高壮的黑影微一闪动,书架之后,便又是剩千古不歇的尘埃弥漫了。

“我说……”

书斋之内,丹朱,金屈卮,疏伦三人都坐定了,一个包子头的小书童送上三杯茶水。金屈卮俯首谢过,往柜台里头一

看,那老头子仍是似睡非睡的洗砚,一头花白乱发冲着他们,跟死了十天又从坟里挖出来一样了无生气。

——铭石轩老版,还是老样子啊。

转头又见丹朱,此刻正目不转睛的盯着疏伦看,一副要把他抠出个洞来的样子。越是凝视,越是满脸诡异的怀疑与失

望夹杂的表情。金屈卮几乎能猜出这个老不小的脑中想的是什么了。他叹出一声。

——这边这个,也还是老样子,没半点进步啊。

饶是疏伦这样的厚脸皮,也被盯得不自在了,不由嘟哝一句:“你……你看什么看啊?”

“我素闻顺天这小子虽然自己长得很不咋地,但一个儿子却生得风华绝代,如今看来总有点,嗯……传闻很失真啊。

”托着脸左看右看好半晌,丹朱才慢吞吞的开口,然后又发现了什么似的,“啊哈”一声笑了。“诶不过这对眯眯眼

倒是和顺天挺像,很得他爹真传啊!”

“……”疏伦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也有可以这样失语的时候。

以手掩面,金屈卮一副“不给我地洞我都想钻这家伙别说你认识我”的苦相。

而罪魁祸首仍是瞪了一对无辜的凤眼,还眨眨的。

“啊?咋啦?”

……怪不得叫“歌燕赵”。这人开口闭口的京片子,让疏伦听了几年江浙口音忽然有种亲切感了。不过这家伙也就和

酒杯差不多大的样子居然敢直呼兰疆的表字“顺天”,还将他称为“那小子”,想起金屈卮也总以“老大不小”去骂

他,疏伦突地有种不好的预感。

“知道筛坊东头那家霜砚茶楼不?”金屈卮劈手夺下丹朱慢腾腾调着的茶盏,在对方很诧异的盯视下仰头替他一饮而

尽,然后道:“知道的话就赶紧给我去一趟那楼的二楼雅间,真正的公子还叫我们藏在那里呢。他身上有伤,我们不

能带他奔波,不过以你的内力修为为他疗伤应当不成问题。听明白了就快去。”

话毕,往丹朱背后重重一拍,拍得丹朱差点从凳子上下去。他一头雾水的弹身跳起。

“啊?啥?……他不是顺天的——”指指疏伦,疏伦终于反击似的眯起一对小眼。“看清楚点,大爷,我这是细长眼

,和老兰那双三角小眼还是有点不一样的。”

敢情这孩子为自己一对小眼而这么自卑啊,把眼小的种类都研究的这么细致了……金屈卮挺怜悯的扫了疏伦一眼,又

向丹朱瞪去。

“现在听明白了?赶紧动身!”

“好好好……”举起双手,丹朱已闪身到书斋门口,忽又想起什么来似的回头,“哦对了,你们也切莫再这里久留了

。我一出门你们也赶紧走人,不要去会堂,去我常呆的那个老地方。我牵了小兰公子回来之后就与你们在那里会合。

知道丹朱所指的“老地方”是哪里,然而金屈卮仍是挑起了眼,神色严肃下来:“……出了什么事?”

“顺天肃清絜士一派的行动,不知为何败露了,而且这次篓子捅大,竟给朝廷打上了反贼之名追缉,兰派拥护者全部

连坐。会堂如今是回不去了,铭石轩估计也报不了多久,都在我那里也不是长久之计,但好歹能缓一阵子,让那小兰

公子反应过来——如今他爹已率会中众名心腹逃出城去,若不出意外,恐怕统帅那些留在秣陵的兰派子弟,继承他爹

的会主之位,也就是眼下的事了。”

丹朱说得悠然淡漠,似乎不着一丝情绪,也不耽搁,衣袂一掀便出了书斋。

金屈卮手中的一杯茶却是再也端不起,就这样冷在那里了。

——会主大人……成了反贼之身?逃出城外?

这……怎么会变成这样?

第三十章珍珑

南方的楼阁……都是这样的高啊。

高得,好像一梁一瓦都冷掉了似的,身处在其中,四周空空阔阔,会很寂寞吧?

那么为何南方的那些很有名很有名,很有钱很有钱的大人,都要住在那种高寒的寂寞中呢?

吉生仰头,望着眼前的府邸,褪漆的大红门头,顶着赫赫“絜府”二字,烫金的巨幅篆体,望之便是让人心生压迫般

的隔离感。

门上的金咬锁锈而坚冷,将要啮尽了岁月一般。

他默默的,乖乖巧巧的低下头去。

……这还真是,如同审诫之语啊……

絜府正门的四个门卫,如同看怪物一般看着这个驻足沉吟的男孩。

他们当然看不出这张素净白皙,清丽如莲的面孔下藏的是何种心绪,然而单看着一身行头——男孩子个头娇娇小小,

被及地的长发如繁复盛大的瓣一般包裹,显得更加纤瘦,仿佛能瓷娃娃一样捧到掌心里。于是一身汉服便有些宽大得

夸张了,领口松垮垮地开到肩,恰巧含苞带蕊的拢起他轻小圆润的肩骨与纤白的后颈。其实瞧他的模样,要说十六七

也该有了,可那一对氤氲紫瞳中飘摇的遥远稚涩,却浑然如诞生不久的婴孩,让人莫辨了岁月。

不仅如此,他慢腾腾,茫茫然的走向这武林盟主的赫赫豪宅门前,手中竟只捏着一只巨大的白兔灯笼。好像是巷外的

集市上随手买下来,如今分明天还亮堂,他却迫不及待的点起来了。边走还边专注的端详,刚得了心爱玩物的总角小

童也就不外乎是他那个样子。

——这么一个秀气得几可入画的小小少年,跑到会主大人家门口溜达什么?

而况,会主大人今日还有重要的贵客接见。

四个门卫犹犹豫豫,他们基本可以断定这是哪家没看好乱跑出来的傻小子,所以一半警惕也松下来了,但毕竟不能放

任他这样乱转下去,他们为难的互觑一眼,刚要迈上一步去赶他走,那男童却是自己向前迈了一步。

迈到他们眼皮底下。

那只胖乎乎的白兔花灯仍握在手上,看起来有说不出的滑稽。

男童很乖巧的开了口。

“几位大哥哥,能不能请你们帮我进去招呼一下?我想见见府上主人。”

他的声音如他的脸蛋一样细嫩,若不是汉语仍说的磕磕绊绊,口音极为古怪,这几位大哥哥恐怕骨头也要酥了。

轻咳了一声,门卫中的一人尽力摆出威严不可侵犯的仪态,向那男孩逼了一步。“要找会主!?……呵,小弟弟,这

府里人不是糊灯笼的,所以不是你要找的人,不好意思啊。”

他话这么一说,其余三人也很配合的大笑起来。

男孩看着他们,大大的紫色眼瞳泛出纯真的迷惘。

“糊灯笼的?……我不是来糊灯笼的。”

四个门卫被他认认真真的一句回答逗得更乐了,笑声愈响,他们连义正言辞的赶人的心都没有了,只是随手一挥,驱

鸭子一样的。

“小弟弟,你快哪凉快哪呆着去吧,这儿没你要找的人,你便是真要找会主,你也见不到他,别问为什么。趁哥哥我

没有大人的意思,赶紧走人吧。”

安安静静的看着这四人笑得前仰后合,终于笑得兴味索然,再不笑了,重整仪容继续站岗,连眼角都不往自己这里瞟

一个,男孩子才叹了口气,手模向怀中,像在找什么东西。

口中说着:“原来如此……我想你们也不会干干脆脆放我走。那就这样吧……”

依旧是稚嫩甜美的声线,依旧是不够熟练的口音,然而这一次语句之中却缠绕起别的意味了。让打定主意不再理他的

门卫们,又被一股潜在的危机感一勾般,又向他回过头来。

这才惊见他手上,握着的乃是一柄袖箭。那袖箭很短,配套的弓也很小,估计是从市场上淘来糊弄小孩子的玩物。他

就这样若无其事的把玩着这玩物,将他缓缓申到那大白兔花灯里,借了一口灯芯的火,然后在四个门卫皆茫然怔观,

全未反应过来她在做什么之际,袖箭上弦,箭尖燃火,“嗖”的一声被他中指与拇指分拉便骤射了出去。

——简直如同儿戏。

——如儿戏一般干脆,不听商量,不假思索。

——不计后果。

门卫至今,还没明白过来,这男孩究竟要做什么。

然而,来者不善,这一点是一定的了。

手中又多出一枚崭新的袖箭,男孩这次却不急着射出,转而与门卫充满善意的交谈起来。

“我们来玩一玩好不好?你们不让我进门找人,我就在这里数数好了。我每数三个数,便放一只箭。方才那一箭,是

做为信号射去东门的。我的人一看到信号,便会杀死东门的门卫。我再数三个数,就放箭去西门,到时西门的门卫也

会死……我们就这么耗着吧。看看最后是你先开门,还是我先走人,如何?”

——这叫什么“如何”!?

——这说到底根本就不叫商谈,而是赤裸裸的恐吓吧?

男孩的面孔依旧素净,目光依旧澄澈,然后那四个门卫,已再也不敢直视他双眼了。

其实放箭号令手下杀絜府门卫,对他有能有什么好处呢?——什么好处也没有。他若有这么得力的属下,直接杀掉正

门的四人破门而入不就好了。所以他摆出这游戏的意图,打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暗示——如今絜府东

西南北四面都被我围紧了,絜府就是我瓮中之鳖,若你们识相,客客气气为我开门,我们互相都客气一分。你们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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