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贾宝玉 I+II——一片懒云
一片懒云  发于:2011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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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轮到我惊讶了,这个小姑娘就是金珠的妹妹?这也差太多了吧。
妙玉开口道:"这倒是巧了。如果你是想把她赎走的话,我倒是还能做几分主。"
素苹几乎要哭出来:"我不要离开小姐。"
妙玉苦笑道:"这是什么好地方吗?"
素苹只是摇头:"我不要离开小姐,我不要离开小姐。"
我目瞪口呆,不知道是该感歎妙玉魅力无敌,还是哀歎自己长了张让人无法相信的面孔。可是,金珠的妹妹,就算害怕,也别一副要被带入火坑的样子好不好。
见那个小姑娘眼圈越来越红,大有嚎啕大哭的趋势,我连忙对旁边的容儿道:"这位姐姐,能麻烦你到旁边的房间把我的丫鬟找来吗?她叫金珠。"
容儿看向妙玉,妙玉点了点头,她行了一礼,退了出去。
过了片刻,容儿就带着金珠过来了,然后,经常在电视剧看到姐妹抱头痛哭的场面就出现了。素苹哭的很大声,仿佛一个受到委屈终於找到妈妈的孩子,而金珠则只是默默掉泪。两人哭的十分动情,不仅容儿被感动了,就连妙玉的脸上也有点动容。
我看了,立刻道:"宝玉还有一件事要请姐姐帮忙。"
"什么?"
"是这样的,因为一些原因,我无法将这个小姑娘带在身边,但让她一个人在外面生活又太危险,不知妙玉姐姐可不可以帮忙照顾她一段时间。"
"照顾?"妙玉狐疑的看着我。
"是,我开了一家小饭店,如果姐姐愿意的话,可以先带素苹在那个饭店里住个一两年,当然,宝玉是不敢拿俗世打扰姐姐的。"其实这个饭店还只是一个意想中的东西,不过也差不多是我的了。
我对史念鸿的剥削第一个就是拿走了他身上那个用来跳来跳去,像钢丝但是比钢丝柔软结实的东西,第二个就是要他帮我开那个饭店。要说史念鸿现在还是敏感人物,但因为这么长时间都没找到他,所以官府都认为他已经出城了,因此城内的警报差不多已经解除,只是在进出城的时候还会有麻烦。
他的伤还没好完全,但只要不做剧烈活动就没关系,要知道,为了替他弄到上好的金疮药,我还使上了苦肉计,自己拿刀在手上割了一下,为此,房中的几个丫鬟都受到了责罚。
本来我是想等他伤好的时候再让他办事的,但也不知道他是想早点摆脱我这个瘟神,还是想殷悦晴早点脱离苦海,亦或是想和自己的组织联系上,总之他非常雀跃的要去完成这个任务。
他这么卖力,我当然也不会阻拦,用胭脂水粉帮他稍稍收拾了一下,就让金珠把他带到一个负责采买器物的管事那儿了。
贾府人口庞杂,三大姑父七大姨的更是缠绕不清。金珠又故意说的含糊,於是那个管事的以为是我房中哪个丫鬟的亲戚,而其他人又认为他是那个管事的子侄。於是,就这么一来二去,这个被通缉的家夥也在贾府有了位置。
史念鸿一脑袋的死忠思想,但办起事还算麻利。不过几天就找了环境地方都不错的店铺,虽然不是在闹市,但经营的好的话应该还是应该会赢利的。至於说他有没有可能把这个饭店变成他那个什么反顺複明组织的据点,我想这家夥的人格还不至於堕落到言而无信的地步,当然,他要真这么干了,我也不怕──没有谁会相信一个三岁的小孩去开饭店吧,到时候只要想办法把他捅出去好了──到了那时候,我是不会心软的。
我开饭店的目的第一是帮这个素苹安排个落脚的地方,第二则是为了积累经验,虽然在现代家中也是做生意的,可是我并不认为把现代的一套拿到古代就一定可行,不是先进的就一定是适合的。为了以后俺不至於被古代人坑的灰头土脸的,先了解一下行情是必须的。当然,第三个目的就是一饱口福啦。
老实说,贾府的饭菜是非常可口的──想想王熙凤说的那道茄子,就知道食物是怎么精致了吧。不过府中的规矩也多的让人受不了,即使我才三岁,吃饭的时候也要讲究礼仪,而且这个不能多吃,那个不能碰,吃了这个又要吃什么,吃了那个又要喝什么......规矩多如牛毛,明明是很精致的饭菜,但在这限制下,再好吃的东西也变味了。说实话,俺已经梦到过三次红烧肉,六次芥菜肉,二十次大锅熬菜了。
吞了吞口水,收回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狂想,继续道:"我那个饭店还算清雅,想来姐姐应该会喜欢的。"先前来的时候,我已经晃过了,虽然没进去,但看外面的布置还不错,史念鸿总算没完全堕了自己的姓氏。
"清雅吗?对我这样的人又还有什么清雅俗气的分别吗?"妙玉开口,表情淡淡的,我却听的头皮发麻,暗暗叫糟。果然,只听她又道,"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日后若有可能,妙玉一定报答,至於其他的,就算了吧。"

打开房门,就见到李锦等一干人,我看了他们一眼,默默的向前走去,此时此刻,他们为什么要站在门外,是不是听到了什么对我完全没有意义。我只想离开这里,快点离开这里。
"宝玉。"身后传来李锦不悦的声音,我没有回头,继续向前走。
"宝玉!"随着声音,我的衣服就被人拉住了。
"放开我!"我大叫,随身就去打那个拉我的手。
"怎么了,宝玉?"李锦抱着我,焦急道。
"放开我,放开我,放开我!"我失了控的尖叫,拳打脚踢。我要离开这里,我要离开这些人!
"玉玉,玉玉!"李锦死死的抱着我,第一次在外人面前这么叫我,声音中有担心和焦急,但我却顾不得这些。我很难受,非常非常的难受。
"怎么了,说话呀。"
"是呀,有什么事你倒说呀,哭什么哭。"这是狐狸的声音。
"放心吧,十八哥绝对不会向贾老夫人说什么的。"李罄也加入了劝说。
"就算有事也全算在我身上。"薛蟠豪气万丈,"最多也不过被罚抄几百张论语罢了。"
......
几个人纷纷表态,我还没开口,这次的麻烦就全部没有了,但我却没半点的喜悦,反而心中更堵的慌了。
妙玉,那个用梅花雪水煮茶的妙玉,再也不可能出现在贾府了。这么一个清高的女子,清高的宁可堕落。这是一个悲哀的选择,可是,像她这样的人,青楼和寺庙又有什么区别?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有资格和她站在一起,没有人有资格对她伸出援手。她宁可毁了自己也不要逃避。这是我永远无法理解的思想,可是,就像我在看小说时一样无能为力。
也许我可以指着她的鼻子说她根本就跳不出红尘,也许我可以轻蔑的告诉她她不过也是俗人一个,但我知道,不管我说什么都没有用了。当她的脚第一次踏进杏花村的时候,这已经是定局。

恩,开头这一卷算结束了

 

  
我是贾宝玉 II 

28
我敢打赌,这个世界一定没有比我更倒黴的穿越者。不是我无病呻吟,也不是我乱发牢骚,而是事实,的确如此。
对於一个向回穿的人来说,最难过的也就是最开始的那段日子,只要熬过了最初的陌生期或者婴儿期,以后的日子那就顺风顺水了。有霸王气的去统一大陆;有文韬的,去辅佐英主;有魅力的,去迷惑男主。就算是女变男或男变女的穿成了人妖,也可以和攻君或受君大演爱情戏。只有我,只有我倒黴的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我,大顺朝户部侍郎贾存周的儿子;贾府最受宠的宝二爷;京城最有名的饭店的幕后老板;北静王世子传说中的......呃,这个就不说了,总之我这样一个有权有势有财的人,竟连一个可以休息放松的地方都没有,这还有没有天理啊!
什么?贾府那么大,我有的是地方,对,但只要我回去,不出一刻,就会有一大堆人来关心我的学业。这个问我最近又读了什么书,那个问我又写了什么策论,就连应该宠溺、放任我的贾夫人和王夫人都会叮嘱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到北静王府?的确,我在那里也有个房间,可那个地方对我来说比贾府还不自由,那里的丫鬟侍卫也不像紫娟那么好糊弄,住誉、绿桃之类更像固定了程序的电脑,哪怕我只是爬个树他们都能表现的像我要上吊了似的──我现在终於明白为什么穿过来的同志都喜欢爬树了,因为在这个没有电脑没有游戏的世界里,爬树几乎算是最刺激的健康消遣了。
至於到饭店,我是为自己在哪儿留了一个房间,可是只要我前脚踏进去,那么不出半个时辰,那块贴了我五年的狗皮膏药就会跟上来。
什么?你问狗皮膏药是谁?他就是......
"少爷,我们该回去了。"金珠在我身后提醒道。
"回去?回哪儿?"
"少爷想回哪儿?"
"我哪儿也不想回!"
"少爷,我看到罄公子了。"
"什么?!"我立刻跳了起来,左顾右盼,当发现金珠眼中带着笑意的时候,立刻怒发沖冠,"金珠,你这也太过分了吧!呜呜,这才六年啊,你对我的敬畏就没有了,你真以为我不敢把你怎么样吗?"
"金珠一直在等着少爷对我怎么样。"她说的一本正经,满怀期待。
我咬牙:"你等着,再过个四五年我一定把你给办,我......"
"玉儿!"
一个带有惊喜的清朗声音传来,我立刻打了个哆嗦。
这是幻觉,这是幻觉。我拼命的告诉自己,但那个声音还是再次传了过来:"玉儿!"而随着声音,一个身穿青色滚花边,戴着四方巾的男子翩翩而来。
顺朝的服装是很有特色的,一方面继承了明朝那类似唐装的风格,另一方面又在袖口、下摆等地方借鉴了宋朝的特点,所以既有飘逸大气的感觉,又有温和平顺的特制。而眼前这人更是穿出了这衣服的特点,让人一见就要暗赞!
温文公子,翩翩少年,十八岁的李罄既有青年的风采,又有少年的俊秀,绝对是同人女YY的王道对象,但,也是我的噩梦!
这个噩梦是从六年前开始的。因为当天我大哭一场,李锦不仅没去打小报告,反而还想办法掩盖了下来,并经常以接我到北静王府的名义带我出来透气。这样的生活要说是没有什么不好的,可,也就从那一天开始,李家三兄弟看我的目光就不一样了。
虽然我一再声明那首诗是我无意中在一本书里看到的,但除了薛蟠谁也不信──什么脑子?一个三岁的小孩真能写出那种看破红尘的诗吗?还是说他们家的小孩,三岁的时候就有那种悲伤情怀了?
三兄弟中,狐狸还好,那家夥虽然每次见到我都会逗弄一番,但我们俩也不是经常碰面的。李锦虽然经常见到,但这家夥除了用那种皈依的目光看我之外也没别的什么举动,只有这个本来最正常的李罄,成了最让人头疼的家夥。
很难想象一个温和的人会有那么狂热的神情,每次见到那家夥的目光,我就不由得想到现代疯狂的粉丝,也终於体会到了明星的痛苦──可人家明星还有钱赚,我有什么呀!
"玉儿!"李罄来到我身边,大手直向我的头顶伸来,我尽力躲避,但最终还是落於魔掌。
"罄哥哥。"我扯着嘴角,勉强使自己的神情不那么僵硬。
"玉儿,你又瞒着十八哥跑出来了是不是。"他说着,向我身后看了看,眉头又皱了起来,我知道他是嫌我带的人少,可就算在这个时代呆了九年,我也还不能习惯身后跟着一群人,而且年龄越大越不能接受。
"不算偷跑啊,我有说过的。"
"说过,是两头撒谎吧。"他在我头上敲了一下,才收回魔爪。
"人家哪有撒谎,人家只不过,嘻嘻,把回家的时间往后推延了一点点时间嘛。"自从一年前我就开始玩这种把戏,对李锦说我要回贾府,对贾府说我要到北静王府,然后利用中间的时间在大街上溜达。
这种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有点难度。第一,我需要减少跟着我的人;第二,要把所有跟着我的人都收买了。好在俺天赋异禀,又有强大的财政资源,这才顺利的把这种两头跳的游戏玩了下来。
"既然玉儿也不想回去,那就跟我一起到桃花岛吧。"说着,不由分说的拉着我的手就向前走。
"我不要啊!"我在心中哀歎,但在绝对的力量面前却没有丝毫挣紮的余地。呜,早知道这样我就老老实实的呆在家里了。
正是中秋前后,在加上今天阳光明媚,路上很多行人。李罄人才风流,虽然很没风度的拉着俺这个小屁孩,但一路上还是惹的行人频频回头,就在我们快要到桃花岛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一阵惊呼,然后就听到急促的马蹄声,我刚要回头,就见眼前闪过一道白影,随即就是一声长嘶。
"十九?!"神骏的如同天马似的白马上坐着一个英武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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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白马、白色的护甲,漆黑的如同墨汁似的眼眸,坚硬的脸部线条,斜挑的眼角带了一丝邪气。天,这是俺最喜欢的类型啊!我不自觉的擦了擦口水,恩,一定要掌握到这家夥的资料,然后,嘿嘿,嘿嘿嘿嘿......
"十三哥。"
"十九,你怎么在这儿?"那人翻身下马,动作潇洒利落之极,俺的眼前却一阵眩晕。
十三、十三、十三......
这个家夥竟然是十三!有没有搞错,不过换了身衣服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
"和几位朋友约好在桃花岛见面,十三哥也一起来吧。"
李胤皱起了眉:"又是喝酒谈词吧,那种场合我可不习惯。这个小鬼是谁?"
"咦,十三哥不认识了吗?这是贾大人的二公子啊。"
话音刚落,我就感到两道利箭似的目光直冲而来,我挺了挺背,毫不示弱的看了他一眼,才抱起拳:"宝玉见过十三世子。"
李胤斜眼看了我一会儿:"和那个小鬼还真有点像,不过他不是只有这么高吗?我记得去年的时候还见过他一次,十九,这个该不是他哪个堂哥吧,那种矮冬瓜,一辈子也长不高的。"
奶奶的,去年不高,就不兴俺今年长高啊,什么叫一辈子都长不高?真要长不高我就咒死你。
"呵呵,这个真是宝玉,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年就长这么高了。"
李胤冷哼了一声,还想再说什么,就听见后面一阵纷乱,然后一队侍卫模样的人就骑马而来。
"世子!"领头的那人看到李胤长长的松了口气,然后又转头向李罄行礼,至於我,则被完全忽略了。
"太慢了。"李胤开口道,"在城中都能错这么远,要是在郊外,还不知要被拉下多远,你们就是这么做我的护卫了吗?"
呼啦一下,那一队人全跪了下来,领头之人更是头冒冷汗,身体微微的哆嗦着,看起来非常害怕。李胤哼了声,还想再说什么,就听李罄道:"也怪不得他们,如果小弟没看错的话,十三哥的这匹是就是前几天叔父进攻上来的大宛马吧,这样的马本来就灵性之极,知道躲避人、物,再加上十三哥的骑术,这些人骑着普通的马又哪里比的上?"
李胤面带得意:"不错,这个就是前几天父亲大人进贡的那匹,昨天皇爷爷就把它转赐给了我。你知道我从小就是个爱马的,所以就想今天到城外驰骋一番,哪知道这些庸才连跟都跟不上。哼,起来吧,在大街上跪着都好看吗?今天要不是小十九帮你们求情,哼!"
那群人站了起来:"谢世子,谢十九世子。"
李胤没有表示,李罄点了点头:"这马也就十三哥配骑,要是换成我,不知道骑成什么样子呢。"
李胤哈哈一笑:"小十九,你就是天天和那些文人呆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怎么样,跟哥哥到郊外转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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