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伤口————纯白阴影
纯白阴影  发于:2009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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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上天竟然这样眷顾我。让我在小三离开我四年之后,碰到的第一个令我心动的女子,就是我的同类。

我为这份幸运几乎要欢呼。

薄灰,实在是个聪明而敏锐的女子。

我给梁思远老先生电话。是他本人接的。苍老的声音,讲一口标准的普通话,用词时带有老知识分子的生僻词。偶尔几个词语,我不太明白他的意思。

好在大体意思是听懂了,他说要和我当面谈谈。我和他约了时间,准备上门拜访。

我很尊重有文化的人。这不仅仅因为他是我的客户。

晚上,我买了适合老年人喝的营养品和水果,去了老先生家。他没有和侄子梁主任住在一起,自己在外面单独租了一套两室一厅。这原因是显而易见的,他喜好清净,再说他有钱。


是老先生把我迎进屋的,他看上去很慈祥,头发花白,戴着老花镜,70来岁的样子,精神矍铄。

我进去的时候,电视上正在播一组关于张学良的记录片。

老先生也不急于说到房子设计的事情,指指电视,客气地朝我笑笑说:“等我把这点看完。”

我就陪他看。

电视结束后,老先生将音量调低,笑眯眯地问我:“小姑娘,对张学良有什么看法啊。”

我笑笑,哎哟,考我哪。好在我对历史虽无研究,多少也了解一点儿。

“梁老,说到他,马上就能让人想到西安事变。我相信,没有扑朔迷离的事实,终身缄默的张学良,只有明确的苦衷,为保护自己。”

说这话时,我再次想起了小三,四年了,她在哪里呢,她学会了自保吗。

大学时代,我在电台里做过兼职DJ,在节目里开导别人,头头是道,可我从来不告诫小三该如何如何做,我老认为,她是个孩子,就让她是个孩子好了。

我从来不会想到,这一生会有这么个她,让我不知该怎么疼她才好。她那样天真,简单,任性,不懂人情世故,天真傻气。在她眼里,世界是一片鸟语花香,一切都可以无条件地相信。这样是很容易吃亏的,上下交困,左右踉跄,但没关系,我会保护她。


可她离开我这么久了,她怎么办?有人欺负她吗,在工作上受了委屈,在生活上乏人关心,她会哭吗,她会想起我吗,她会回头找我吗。

她会吗。

老先生对我平淡无奇的见解竟然赞许,随即和我谈论起其他的历史名人,比如汉武帝啊,刘伯温啊,始皇帝之类。

我这才注意到他的房间里摆满了大大小小的历史书籍。我坐的位置离书柜不远,能看得见多半是人物传记,也包括二月河著的《康熙王朝》、《雍正王朝》等等,还有周梅森等人的反腐力作。


两个人闲闲地聊。看得出来老先生对我很是赞赏。这令人微微有点得意。中学时,我很沉迷于历史,找来大量书籍阅读。可我读的是理科,班主任很是不高兴。我却认为,这些学科是相通的。


正由于热爱历史,被意大利文艺复兴时的杰出所吸引,继而关注起米兰、罗马等城市,震撼于古老都城的宏伟建筑,高考时执意选择了建筑专业。

自从小三离去,我就变成了一副对任何事情也不关心的样子,惯常了冷淡。就连和同事说话,也极是敷衍。更不喜欢和老人交谈,没有耐心听他们絮叨。

可今天眼前的老人很睿智。我喜欢同他交谈。这种交流能够荡涤人心,在很多观点上,我们持有一致看法。到底是在海外呆过多年的人,老先生的思想并不古旧和呆板,相反,比不少中年人都洒脱。


老先生几十年前留学法国南锡,之后在巴黎一所大学任教,教来自全世界的肤色各异的学生美术。

建筑也是艺术。这世间的艺术都是共通的。

老先生高兴地说:“年轻人,有你这样的思想不简单啊!”他终于很信任地把设计工作交给我。并且许以我很丰厚的报酬。我迅速地在心里盘算着,足够我这一年可以过上体面的生活了。自然,20件风衣不在话下。虽然我穿不了20件风衣那么多。


离开老先生家时,将近10点。他执意送我到门口。

手上拿到了5000块的订金。心情很好。懒惰的我决定不打车,慢慢地走回去,顺便在路上好好理理思路,争取早点把设计图拿出来。无论怎样,得对得起这笔酬金嘛。


本地是个小城,民风很朴实,大多数人还保留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习性,才晚上10点,路上几乎没有多少行人,冬天的夜风冰凉,打在脸上有些萧瑟。

路过一处比较繁华的路段,才看见有三三两两的行人。情侣、或者是一家子。都匆忙前行。

就在这时,我看见了薄灰。

她穿着高领的大毛衣,百褶裙,长及大腿的哑光色的长靴。她挽着一个男人的臂弯。路灯打到她脸上,我确信无疑,那是她。

看得出来,薄灰身边的男人很爱她,望向她时,神情里有很深的宠溺。薄灰倒是一副散淡的样子。这一点很像我。无论身边哪个男人对我好,我总是丝毫不上心,我的重心不在异性身上。


我知道不少人认为,同性恋者要么是幼时受过什么刺激,或者是丑得没法见人才会如此。这根本就是偏见。我没有任何童年阴影,长相也还算对得起观众,我想这只是心理状态,那些异性恋者并没有资格和权利站在某个高度,以鄙夷或者带着优越感的姿态指指点点。


学生时代有个男孩子,姓王,家里很穷,他在情人节的晚上,买了三朵玫瑰送给我。那时我还在念大一,第一次接到别人送的花。

男孩子有着很棒的课业,也许没有谈过恋爱的缘故,在女人面前显得有些呆,就连送花,也是在室友的怂恿之下才去买的。

情人节那天的玫瑰是比平日里翻了几番的,我看着男孩子简陋的衣衫,心下不无怜悯地想,可怜他又要在生活费上克扣自己了。

他来自乡野,父死母残,靠亲戚拉扯大。

我不喜欢花。无论是红玫瑰或者是别的什么。而且我不喜欢接受我对其毫无企图的人给予我的关心。知道自己受不起,更知道给不了对方所期待的回报,只能狠心。

我是个自私的人吧,我想。

听说那男孩子哭了一夜。他心目中的初恋,夭折在风凉霜冻的夜里。他18岁,初次在心底种下了女孩的名字,可是对方断然拒绝了她。

他事后找到我,问,你有一点点感动吗?

我摇头。

他看牢我的眼睛,再问,真的没有?

我复摇头。我承认我是个冷酷的人,在自己不爱的人面前。18岁时,我不懂得给人留几分面子,尖锐而嚣张。

他的眼神冰凉下去。

此后他再也没有来找过我。倒是怯怯地、老土地在校刊上写诗,标题都是《致LL》。LL是我的名字,蓼蓝。

生物课本上这样描述蓼蓝:一年生草本植物,茎红紫色,叶子长椭圆形,干时暗蓝色,花淡红色,穗状花序,结瘦果,黑褐色。叶子含蓝汁,可以做蓝色染料。

我很感激我的父母给予我的名字。我喜欢那些沉默的、清香的植物,它们从不依靠,从不寻找,非常骄傲。是我渴望成为的模样。

男孩子此举令不少女生私下猜度,才子心中的佳人到底是谁。有不知情者甚至会问我。我闲闲地拈一颗瓜子,并不吃,笑着问她,这么八卦?

就算我是异性恋,也是不会选择他的。他木讷得很。我只乐意和聪明人打交道。我自觉不笨,又没耐心和呆板的人交流。也知道和聪明人说话,时间会更有意义些。

我很相信第一眼的感觉。就如同对薄灰。

可是此刻,薄灰在男人的怀里。

我没有走上前去,目送他们走远。他们没有发现我。

我在想那张纸条上的句子。她说,我知道,你是我的同类。

而她所指的同类,到底是什么意思?

也许她仅仅是在说,我们性格上有相似之处吧?

是我会错了意吗?

夜风很凉。

这冬,竟是一日日地深了呢。

回到家里,洗了个澡,泡好热水袋,抱着它坐到床上去。想起薄灰,忍不住给她发条短信。

我说,蓼蓝。

然后发了过去。

薄灰打字的速度很快。在我的感觉里,似乎才十几秒,她就发来了一长串话:若果真心不可接受,或者不方便拥有。我不明白这些年我所失去的,到底在我生命里算些什么,蓝,我亲爱的蓝,你告诉我。


有风拍窗。看着她的问题,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时光蹉跎,飞逝而过,哭笑太多,都是错。小一,小二,小三,这些走过我生命的女子,想到她们,我又该向谁问一句,算些什么,算些什么?


人生里,深深刻刻相识,痛痛快快遭遇,轻轻率率置于脑后,无非如此。我早就明白这个道理,足够地学会不问为什么。

问什么呢。时间自然会给予答案。我早就不争了。我曾是那样地骄傲,骄傲得近似不可一世,我以为我想要的,都可以握在手里,都能由我自己做主。

可是小三离去了。

她的离开,在我心里宛如信仰坍塌。她令我知道什么叫做无能为力。

我不能回答薄灰,我知道这也是同样失望的女子。对自己过往失望,对前路迷茫的女子。我疼惜她,一如疼惜自己。我很自恋,并且自大。

她又给我发一条消息过来:我不寻求答案。因为只是无解。

我说,你听见风了吗。

她说,我还在听风。

我们就这样一条条地来回发着消息,很诗意的句子,并不触及实质。我自然不会唐突地说,我今天看到你和你的男人了。

我知道对于这个女子,我得培养自己的耐心。一点点地,我不着急。

我想我需要她。我寂寞太久,需要力量支撑。

互道晚安的时候,我说,小四,安。

这是我第一次叫她小四。

她竟然没有丝毫诧异。只说,我明天会给你电话。安。

我知道她就是这样淡定从容的女子。

这一夜仍然没有良好的睡眠。我靠安定助睡有四年了。虽然到了现在这小小的圆圆的药片对我来说毫无作用。可我依赖它。

四年了。

小三离开我四年了。

确切地说,四年零一十八天。

我从来都宣称我是个物质的女人。可不得不承认,我是个情种。起码这些年始终念念不忘一个女生。这种自我承认,让我对自己既鄙视又无奈。

曾经问过小三,喂,50岁时你还认得我吗?

天天见,闭着眼睛也能认出。她用王菲的歌词回答我,两鬓斑白仍可认得你。

我们曾是下决心要相守一辈子的。虽然前路吉凶难料。

可我到底要怎样才能寻回她?她还在乎我吗。

实在睡不着,爬起来看书,这本《呼啸山庄》还是几年前室友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呢。还记得那次生日宴会很热闹,她们请我吃饭,吃蛋糕。结束后,我早早地来到做兼职的电台里准备节目。


别人送我风铃、书籍、磁带,小三呢,买回许多皱皱的包装纸,将自己全身都裹起来,只露出脸,腰间系一个蝴蝶结。

她站在门口大力捶门,我在电台分给我的小房间里拆礼物,光着脚出去开门,她蹦蹦跳跳地当胸就是一拳,我一把将她抱住,嘻嘻哈哈笑作一团。

辗转到凌晨5点,才睡去。不到两个小时,被闹钟惊醒。期间做了个梦,梦见小三在楼下等我,我奔下去,看着她,叫蹲着的她起来,狠狠地抱住她,很用力,很用力。我知道她不喜欢惹人注目,但我当时想,我很久没有跑了。


怅然若失。洗漱,换衣,出门。在巷子口喝了一碗豆浆。

有风。我喜欢的风。一刀一刀地打在脸上会有着刺骨的冷。冷令我觉得自己没有麻木,还有痛感,几乎是愉快的。

一种很恶毒的愉快。

是。我就是这样的女人,奇怪的个性。自恋又自虐。骄傲而冷淡。而这样的我,是否能令薄灰喜欢,我从不怀疑。就算她不是LES。

那些离开我的女人,都是爱我的。包括我曾经以为我只是单恋的小二。

可她们离开我,是我的错。

我因此后悔。我这样自大,让自己承认做错了事,是件很需要勇气的事情咧。

小三,小三。她在哪条河边照她的容颜,又将和谁共度春天,我是不知道了。

薄灰说过,因为无解。

下午时,薄灰打来电话,她说,蓝,我和男朋友吵架了,心情不好,想找你聊聊。

我答应了,和她约在本城著名的一家酒吧里。吧名是“毁”。

我喜欢这个字。毁。

“毁”是本城当年第一家酒吧。那时还是90年代初。我读初中,被一个高年级的男生追,他带我来过这地儿。我十分中意“毁”里的薯片,听说是用特殊的工艺制作的,比上好佳的味道要好很多倍。


毁的门面正是我欣赏的那种,招牌是黑红相间的色彩。红色是那种近乎干涸的血液,十分浓时就化灰的一种枣红,很颓败。黑色用得很少,一些奇怪的竖条,勾勒出闪电的样子,暴雨来临前的诡异天空状。“毁”字错落在其间,草书,飘逸狂放。


我曾经打听过,说是老板自己设计的。可惜这第一任老板去外地考察的途中发急病猝死。家人无暇照看酒吧,以很低的价格仓促转手给了别人。那时我还在念高中,不然一定接过来经营。


等我赶到,薄灰已在门口等着了。她身上穿的还是昨天夜里我所看到那一套装扮。见到我,她笑了笑,亲热地挽起我的臂弯,走了进去。

吧内还是老样子,十多年了,也没怎么变过。我们找了一处靠窗的位置坐下,外面是车水马龙。我坐在窗边,薄灰坐在我旁边,正对着窗户的位置上。

有英俊的男招待穿梭着递上盛满珍珠奶茶的小杯子,这是他们免费送的。我找他要一份单子,抬头问薄灰,你要喝什么?

薄灰脸上并无和男朋友吵架过后的盛怒或者哀矜,相反,她笑吟吟地注视着我。

我想喝“杀”。她说。

我笑,打一个榧子,吹声口哨,我也是。

“杀”是我来“毁”里必点的。这是一种鸡尾酒,红色的,鲜艳欲滴,像极情人的血。

旁边有人侧目。然后低头窃窃私语。

当然是在议论我和薄灰。我们是醒目的女人。这么多年来我习惯了这样的目光。我不难看。而我身边的薄灰,根本就是个美女。

我挑美女的眼光很好的。

虽然小三并不是用“美女”这个词来形容的女生。她是另一型。我说过,她极度可爱。

呵。小三。我亲爱的小三。我无时不刻都在想她。我的小三。

小三问过我,你喜欢我什么?

我想也不想地答,你好看。

她冲过来揪我的头发: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你居然以貌取人,你不觉得羞耻吗?

我讨饶,是是是,我知道你兼职心灵美。

从前看王家卫的《东邪西毒》,欧阳锋说: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忘记。那时我以为这句台词很酷。此刻方才觉得,空留回忆是爱情里最无望的让步。我拖着对小三的回忆,任日子这么一天天地过,不觉已四年。


我是怎么能让她死心离去。我的小三。

薄灰一口气点了好几种酒。她说,我们喝酒。

我说,好。

“杀”入口时很绵和,甚至带一点小女孩所喜欢的果汁味道,可以不知不觉地喝下许多。这不过是个错觉,事实上,它的酒精浓度非常高,喝到最后,就会醉。

我看过别人喝它,起先还兴致勃勃,后来声音就小下去了,就含混了,就倒了。

十有八九是这样。

我还好。我不属于那八九里面。我酒量很好,学生时代号称千杯不醉。追女仔培养了我的写作才能,女仔离去则激发了我的酒量。尤其是小三,她走后的那一个月内,我日日饮酒,通宵达旦,不眠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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