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伤口————纯白阴影
纯白阴影  发于:2009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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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了,一切都过去。

这之后第三天,我梦见小三。她站在马路那端。唇红齿白。山清水秀。然后换了个场景,她走在前面,我跟在后头,没有牵手,街边的路灯碎了。大片大片的洁白的雪,在她身后无声崩溃。


梦中的她说,蓝,我那么相信你,你却令我只能离开。她说,如果我不说话,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一直哭一直哭,什么叫委屈。如果我不说话,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你明白吗,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你明白吗?


醒后我知道,这是小三向我道别。她不留我解释的机会,不让我来争取,她要了一个黑白分明的绝对。她走了。而我明白,我们都对彼此不确信,不能肝胆相照,不能在任何时候都牢牢地握住彼此的手。我们脆弱,我们害怕辜负,只能抽身远离。


原来我们的爱,如同一只玻璃瓶,要破裂根本极其容易。呵呵,小三,我本来以为,我们之间永远坚不可摧。你看,竟然不是这样的呢。竟然不是呢。而如果我们不是相识在这么年少气盛的年代,如果你不是仓促离开,如果……我们还会是今时今日的局面吗?


如果,你没有这样负气,如果你能让我解释,如果你知道,我们弄丢了一个人,之后要用一生去寻找。

你会离开吗?

小三,日后的岁月中,你会后悔吗?你用什么方式来怀念我?

开始反复地听那首《名字》。直至满眼是泪。烟抽不停。无法入睡。小二坐在我身边,看着我,不多言。我们习惯了小心翼翼的相处。

“假如没有分离不知道这样爱你。从此我爱的人都很象你。看着别人身体又遇见你的影子,拥抱的时候总错念你名字。

思念是残忍的游戏,忘记了怎样去忘记。我的名字是否已在你心里绝迹。我在寻寻觅觅跟你一样的名字,想看看他们的脸象不象你。问自己怪自己为什么不能放弃,刺在心里秘密的名字。你在哪里?”


从此习惯了在热闹的人群里东张西望,没有人知道我在搜索穿登山靴的孩子,听黄耀明的孩子,短短头发的孩子,乘完公交上楼梯,喝蓝色可乐,落寞地和我擦肩而过的孩子。不,小三,她们都在,而你不在。她们不是你。


毕业那年,小二和张分手。我和小二是寝室里最后离校的人,那天晚上,她抱住正坐在床上发呆的我说,那什么,对不起,当初我爱你,可是不愿意让自己接受这个事实,我只能逃避,然后爱上了张。


她说,你能原谅我吗。

还有什么原谅或者不原谅呢。我的小三,她走了。她在我的梦里反复出现,她说,我要温暖,我要不孤独,我要明白,我什么也不要了。

我轻轻推开她的怀抱,说,还是继续爱男人吧,那样你的心里不会有太多负担。

我不曾怪过她,可我们真的无法从头了,有些事情,真的结束了,不管愿意不愿意。

我站起来,立在窗前,将手插到新鲜的、粗糙的、迎面而来的、浩浩风里。花盆里种着稀朗的兰花,上面蒙了尘土,我用手拍掉一些,露出本来的绿。又一想,拍掉干什么呢,过不了多久,还得长,还不如一直蒙尘,连眼睛也蒙掉最好。


我朝她笑笑,说,小二,我先走了,就不送你了。向门外走,夜里七点四十七分,我这样一个同性恋…只觉得内心无比荒凉。

第三篇章:烈焰

小三的确是去了荷兰。我也没有新的恋爱,之后的第三年,我毕业了,回了家乡的城市。

毕业那天,我把所有的东西都送了人,除了小三给我写的一叠信,从最初的,到最终的。那是我滔滔流淌的年华和爱情。

我不想留在学校所在的城市里,我和小三走过的每一个地方,都变成捆绑我记忆的墙。我哪儿也不想去,哪个方向都是寂寂的黑。

到现在,四年了。四年,再痛的过去也渐渐变淡。我觉得恋爱无趣。我有自己温暖而狭小的房间,一日日打发着日子,妈妈催我找个男朋友。这不难,我自己知道,可是当恋爱之后,也许很快会有婚姻。


我清楚一旦结婚,就是毁了整个家的开始。我是有毒的植物,我的土壤自成一统,不能让任何人,特别是任何男人进来。

窗外有很多人骑着自行车丁零零地过。我骄傲跋扈,我眼神冷酷,可摊开掌心,小三已成为生命线上的荆棘。我们在那一夜,灭灯前的最后一个眼神,交付了彼此。

我的所爱,在几年前,就已失去。

这几年,也遭遇过几个男人。我清楚他们眼神里的暧昧。情人节的花、生日时的礼物,或者巧克力,面面俱到,叫了快递公司送过来,我放在一边,不去动它,久了,也就忘记。对这一切都是淡然的,仿佛冷眼看着某个小国的政变,看看而已,并无深究的兴致。


每年圣诞节,单位都会组织年轻人出去吃饭,卡拉OK。推脱不了,我会去。但我从不唱歌,沉默地在那儿坐着,到了一定的时候,起身告辞,慢慢地走回家去。

途中抽一支烟,冷冷掩住面孔。至于路人的目光,那跟我无关。

那时有着锐利的情感,现时现今,我已不相信爱情,可我不会在众人面前这样言说。

我的感情,仍停留在多年前,小三身旁。我穿一身黑衣,走在路上低声地自说自话,仿佛面前仍然是几年前的那支话筒。我习惯了穿黑色的衣裳。这是一种可以称为深墨的颜色。


有时我会怀疑眼下的生活状态:把丰厚的设计酬金,全部拿来茫茫地挥霍,目的是空虚的,方式极度颓废。

我在酒吧里坐到很晚,喝有着魅惑名字的昂贵的红酒,抽外烟,买很多风衣。

我不知道我到底还能寻找什么,也许仅仅只是寻找本身。除了花钱,最常做的事情是做设计和看小说,对着电脑头晕,狠狠地想吐。我想我不再记得阳光的味道了。

有一次,做完设计,闲着无聊,我上网随便翻帖子看,心血来潮地输入蓼蓝两个字,结果出来了十余页相关条文,大多是介绍这种植物的,说它:茎红紫色,叶子长椭圆形,花淡红色,穗状花序。须根细长,多数。茎直立,圆形,有分枝,云云。我一页页地看,然后鼠标就顿在那里了。


我看到了一篇含有“蓼蓝”的帖子,标题是《黑桃三先出》,发表的时间是1998年。作者并不是小三,而是“故人”两个字。急急地点击开来,我看到了这样的文字:


我终于迷路。别走得太快太远,你还要带我回家呢。这一场雨淋得我无限欢喜了。你看我傻傻地看着你呢。那一场雨我们走在万年前的泥土上,我还记得。你呢?我是多么容易幸福呵,只要是你给的,我都要。你看,我都要了,要来的幸福会不会更长久一点呢。傻吧,你都说我傻了,可是你看,你这样爱我了,是不是你比我还要傻呢。别笑,你一笑,我又想抱着你了。如果因为你我要失去一整个世界,我还会如此般傻傻地笑么。呵呵,你看,就是因为你,我失去一整个世界了。我知道不是所有的幸福都是我的,要不,我分你一半好了。要是全部给你的话,我以后的所有幸福就得都由你收留了。那么,那么我给你的,你要么。


我是怎么到了这里,身边坐着的究竟是谁。你们在说些什么。什么。于是我怎么唱起了歌。我唱起了歌,我唱起了什么歌。

陌生而熟悉的错觉不过如此。他们常常因为一个人而记住一个城市。我也是。我依然可以看见大朵大朵的白云飘在蓝蓝的天空上。可是谁告诉我了,现在是凌晨三点呢。我想不是我糊涂了,就是你故意。


我始终认为没有什么可以把我们分开,可是我们在做些什么。

我想问你,你流过这么多的眼泪吗?我都不相信你流过这么多的眼泪。

我可以舀起我的眼泪,让它们溅出水花。真如地下河的暗涌。就因为看到这么多的眼泪,于是我哭了。你问我都梦见什么了,我只是还在伤心那么多的眼泪,所以我什么也没说。真的,很多,很多。很多。可是,你还没有回答我,你流过那么多的眼泪吗?


我等了你一个春天呵。蓼蓝。

如今,我的马队要起程离开这里。听说要去北方的北方。那里,没有莲花。也没有我。莲花再也回不了故乡。

《圣经.旧约》。你忘记我要到几时呢?要到永远吗?你掩面不顾我要到几时呢?

蓝,你别挽留我,你别挽留我啊,你留我的话,我就迈不开脚了。

蓝,你这个混蛋!你怎么不留我!

——我知道是谁写的,我知道。她写下这些句子的时候,我们已然分开。

是,同是过路,同做过梦,本应是一对,可惜人在少年,梦中不觉,执子之手,却又分手。离别以前,未知相对当日那么好。

除了这篇小小的文字,我找不到作者的任何联系方式。她说我们之间像蟑螂,古时就有,未来也不会消失。可她在哪儿呢,她在哪儿呢。那时候我们都太骄傲,都有脾气,爱得心无城府,不懂保留,容忍不了任何背叛,又不善于解释,负气之下,再无回旋的余地。


薄灰在一个深夜发短消息问我,蓝,我想你是有故事的人,你是否还想拥有爱情。

我对着手机屏幕轻轻笑。真是个天真的孩子呢,她用到“爱情”这样的字眼。

我不用想,仍知道我不想。最美的感情我经历过,可以无憾。如果可以,让我避开它。永远永远的。

这段时间,仍会偶尔和薄灰聚聚,她会带上男朋友碎金。碎金这个男人,我实在是很欣赏。

长时间萎败的生活方式,使我变成失去兴趣的女人,靠药物维持睡眠,家里堆满了名牌的衣饰,除了风衣,很多衣物都只穿过几次。还有无数莫名其妙的杂志,全彩页的精美印刷,随手翻几面,乱丢一气。


这么多年来,老做同样的梦,是幼小的我,站在凳子上,看外面的漫山遍野的大雨。再或者是停留在小三离开中国的那个梦境里,挣扎不出:她站在马路那端。唇红齿白。山清水秀。然后换了个场景,她走在前面,我跟在后头,没有牵手,街边的路灯碎了。大片大片的洁白的雪,在她身后无声崩溃。


上班时我常做的事是用漂亮的杯子盛一杯果汁,独自站在玻璃窗前,长时间地看天空中漂移的云朵和那些透过高楼的缝隙投射下来的阳光。

我就这样看着,直到喝完手里的水。

生活中总有女人来来往往地出现,女同事,女上司,女同学,生活的历练让她们变得现实,对我而言,她们已失去了那样毫无顾忌贴近的温暖。我无法爱上她们。我不过会在某一个瞬间,迷恋她们偶尔流露的某个神情而已。


周末时上街去买白菜,丢到锅里,昏天黑地煮啊煮,煮一大锅,对着电视喝一下午。我会在白菜汤里放很多很多金针菇,加几勺辣椒油。吃得稀里哗啦。好象是从前,和小三背靠背地坐在学校嫩绿的草坪上,分享从麦当劳里买回的鸡翅。


偶尔去酒吧玩。看人,被人看。喝酒很不节制,但从来没有醉过。好象我很酷的样子。其实我不是装酷,我是真的很酷,你信吗。

有天走在路上,突然想念薄灰,我用手机打电话给他,我说,我在车站,我要回家,但是我很想你。

这时候车呼啸而来,我没有上去,又一辆很快地呼啸而去。我用手机对着那些迎面扑来的凛冽的风。我说,你听,风的声音。在这一刻,我不知道我思念的是谁。也许只是小三。


下午下班之后仍留在办公室给老先生做效果图,同事李还是坐在我旁边的一台电脑面前玩游戏,这些天他每天都会来,我们之间无话可说。他还算收敛,不像那次那样,掐住我的脖子,不过总会在我离开办公室的时候说要请我喝茶,聊天,吃饭什么的。每次我都很干脆地拒绝了他。


房型的结构样板这之前就弄好了,但我总想再精致一点,以致于还延误了几天,好在老先生打电话来说,蓼蓝,不急不急。

手边放了一个小面包和一杯水,面包是楼下一家名为“老上海”的面包房做的,我喜欢它里面的蛋挞和菠萝包。

水则是味全果汁,我把它倒入花了七块钱买的漂亮小瓷杯里慢慢喝。这个杯子上面的图案是一个穿红裙子的小女孩害羞地低着头,小男生穿格子衬衫,踮脚亲吻她,童趣盎然的样子。看到这个画面,我想到我和小三,买了下来,用了好久,很爱惜,喝水的时候都觉得很愉悦,就连瓶装水我都会倒在里面喝。


味全果汁口味不错,我喜欢它的原因很简单:这是莫文蔚代言的。我看过这个广告,莫文蔚穿简洁的衣裳,健康地走在阳光里,眉眼间笑意盈盈。大而新鲜的水果在眼前缤纷,田野绿得一望无垠。让人只一眼,就觉得心旷神怡。纯粹自然,淳朴而不失精致,干净直接——这样的女子是莫文蔚,也是我喜欢的女子薄灰。


喝一口果汁,我想起薄灰。我相信人和人之间需要缘分,我们对彼此的好感,第一眼就注定。无条件地宠溺和信任。

正想着她,就收到薄灰发来的短消息说,蓝,我觉得很幸运,能够认识你。让我知道始终有这样一个人,可以在她面前肆无忌惮地流下泪来。

我看着这几行字发呆。因为已经知道,对我来说,没有这样的人了。

隔了几分钟薄灰又说,我新做了头发,你要不要过来看?我在家里。我说,好。

天全黑了,12月的冬夜,星子很亮,空气冷冽,天空显得高而辽远。

薄灰的家离设计院并不近,我打了车过去。门开,正是她。她的长发浓密如海藻,狂草般地散在腰际。眼神自由,声音有些许的暗哑。她抱住我说,蓝,想你了呢。

我笑。就像初见那样喜欢她。这种喜欢也许和爱没有多大关系,单纯地喜欢这个女子而已,她干净得没有一点风沙的痕迹,大声说话大步走路,笑起来的时候肆无忌惮。不算得十分美貌,但一颦一笑都是风情。


是,她和小三完全是不同类型的女子。就算没有碎金,我想我也会愿意接近她,却不企图占有她。

刚开始认识薄灰时,我对她有过短暂的迷乱,时间稍微一长,我就清醒了,爱情,是件离我有些遥远的事情了。

我对爱情没有欲望。换言之,我只记得小三,我的全部感情,寄放在她那里。我对小三的思念,无处不在。而这并不是另一个女子就可以抚平的。

这四年间,纷繁的男人女人走过我身边,但是无人落入心底。我好不容易认识了薄灰,我以为她会是下一个人,可她不过是我的错觉而已。她是天使般美好的女子,让人赞美和呵护,而小三,却是人间好风光,令我爱慕,伸手可及的爱慕,和她在一起永远像活在年少,两小无猜的时光。


我走进薄灰房间里去,还是上次她醉酒时我看过的那样,房子里的布局丝毫没有变动。薄灰给我端了一杯热气腾腾咖啡,笑吟吟地说,你来之前我现磨的。我接过来,吹了吹,浅啜一小口,说,手艺不错嘛。


薄灰的神情黯然了,还是以前青教我的呢。

我想问青上哪儿去了,想了想,到底没有问。我知道如果愿意,她会主动告诉我。

薄灰坐到我身边来,递给我一张照片。底色是暖暖的晕黄,方格的石板路延伸到尽处。她穿黑衣坐在中间的石柱上,双腿修长,神色安静。等待的姿势无懈可击,有冷寞的孤艳,但不离群。


我久久地盯着这张照片,然后问,可以给我吗?

她说,就是给你的呀。

好啊,我收藏。我抓来随手甩在一边的包,找来一本随身携带的苏童小说《我的帝王生涯》,仔细地将照片夹入,问薄灰,摄影师是谁?她说,碎金呀。

想来也是他了。在充满爱意的镜头下,女子才能这样地惊艳,美到极致。

薄灰说,我没对你说起呢,碎金是电台记者,喜欢玩儿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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