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月时间。
一个月。
千岱兰并不希望麦怡离开,尽管这一年内,麦怡没有给过她什么方便,但有麦乐乐麦姐的关系在,千岱兰会主动挖掘出很多“方便”。
第三次,千岱兰去,没有见到叶洗砚。
王庭说客户临时有事,刚取消了今天的课;不过,课时费还是按时付了。他闲着无事,也指导了千岱兰一会,被雷琳追着满场地跑,骂他别太好为人师,别随便指导她的学生。
第四次,千岱兰没去。
手臂肌肉酸痛,她又有点感冒,鼻塞,不停流鼻涕。都说生病时候的人最脆弱,千岱兰也觉得自己脆弱。
她仍旧住在之前殷慎言帮她找的那个房子里,只是不再租住次卧,每月多两百块,搬到了能晒大太阳的主卧,也拥有了更大的书桌和衣柜。
她鼻塞塞地和爸妈打电话,有几个瞬间,甚至想,直接回沈阳算了。
也只是想想。
现在她累,是因为在走上坡路呢;人要往高处走,哪里有不累的呢。
病到头脑发昏的千岱兰,继续翻开了意大利版的《VOGUE》,轻轻抚摸过印刷精美的画页,简约精致的字体,穿着考究的绅士,梳着优雅黑色短发的白衬衫黑裙子女士,脖颈上精致繁复而奢华的珠宝。
她喝下冲泡的感冒冲剂,吸了口气,抚摸过画册上典雅而冰冷的青花瓷器。
第五次,千岱兰终于又见到叶洗砚。
临下班时又接待了一个客人,她迟到了几分钟,刚进场馆,就听到雷琳兴高采烈地问:“岱兰,你今天想试试打混双吗?”
千岱兰:“啊?”
余光瞥见,叶洗砚和王庭站在一起,两个人正说着什么,叶洗砚目不斜视,王庭倒是频频往千岱兰的方向看,看了好几眼。
雷琳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老王的会员今天说想试试练习混双,但你也知道,这个时候来场馆里打球的人不多,能打混双的女球员更不好找……你之前练过几次,打得都不错,要不,今天也来试试?”
千岱兰下意识去看叶洗砚。
对方恰好也在此刻看她。
绿与青蓝的场地,白色笔直的线严谨地分割出一块又一块的区域,黑色的网上包裹着一层柔和的白,在这空旷而高的空间中,一排排白色的灯将这里照得通透干净。
隔着距离,两人遥遥对视。
还是千岱兰先移开视线,她犹豫:“能行吗?”
“肯定行,”王庭笑,“我和叶先生都看过你打球,打得很好啊,叶先生还夸过你的跳击很漂亮呢。”
千岱兰说了声谢谢,再重新看向叶洗砚时,才咦了一声,好像第一次见到他,又惊又喜:“哥哥?”
王庭:“哥哥???!!”
雷琳:“哥~哥????”
一年未见,叶洗砚微笑不变,从容一如既往。
“岱兰,”他大步走来,叫她的名字,“好久不见。”
“这是我前男友的哥哥,”千岱兰落落大方地介绍,“不好意思呀,哥哥,一开始上课的时候,我就觉得有点像你,但没敢认,害怕认错了尴尬。”
“没关系,”叶洗砚笑,“我看你打球挺专注,也没打扰你——一年不见,个子似乎长高了。”
他仔细看着千岱兰。
她还是那样瘦,但明显能看得出,结实了不少,不再是那种看起来一折就断的瘦小草,成了个茁壮发育的小苗苗。
“是吗?那太好了,”千岱兰说,“我现在做梦都想长到175,或者180,等到时候就不用被琳琳压着打了。”
“来得及,”叶洗砚微笑,“有句谚语叫做‘二十三、蹿一蹿’,你还有很大的生长空间。”
雷琳松了口气:“原来你们认识啊,那太好了,以后可以经常约球了。”
四人各心怀鬼胎地寒暄一阵,千岱兰也同意了双打。
雷琳和王庭自然是一组,千岱兰和叶洗砚一起。
说好了是练习,千岱兰和叶洗砚又是头一次搭档,目标就是拉球,培养默契;上场时,千岱兰还向叶洗砚表达歉意:“对不起,我学网球还不到一年,洗砚哥哥多多包容。”
“不到一年就能打这么好?”叶洗砚惊讶,笑,“我还要请你多包容,这是我第一次打混双。”
两人的交流到此为止,遥遥的,一网之隔,雷琳发球了。
千岱兰倾尽了所有注意力在这球上。
不得不承认,越是高的人,在打网球时越能占尽优势;个子高,意味着击球点高,覆盖的球场面积也大。千岱兰172,正常生活中并不算矮,但专业的网球女运动员基本上不会低于175,180左右的更多。她的身高是劣势,但胜在平衡能力和重心控制能力强,移动速度也快,更灵活,虽然是第一次和叶洗砚搭档,但两人间似乎有种无言的默契,搭配的第一场,竟然也能和对方打上了二十多拍。
紧接着就是第二场,第三场。
最后一场时,千岱兰和叶洗砚的默契度已经练得差不多,配合也精准,完全不会有满场乱跑乱撞的状况。
胳膊开始酸胀的千岱兰一时大意,失误了。
她不慎错失一个高压球,眼看着球要落地,她当机立断,换了动作,脚步迅速后退,正常打正反手球,将二次弹起的网球重重击打过网线;王庭接住了她这完美补救的一球,击打而过——
她旁边的叶洗砚没有接住。
一场球打得酣畅淋漓,时间也到了。
叶洗砚没有立刻去更衣室洗澡换衣服,而是颇为欣赏地看着千岱兰,问:“要不要和我打一局?”
用毛巾擦汗的千岱兰愣住了。
她今天穿的还是那条白色的网球连衣裙,充分露出胸口和脖颈、手臂的大U领,因为运动过度,她流了很多汗,脖颈,手臂,腿,脸,包括那从开口处裸露在外的腰沟和腰窝,都是涔涔的水。
因为呼吸不匀,腰沟周围的肌肉和皮肤也在微微发颤。
叶洗砚同样。
他的白色衣服被汗水打湿,手臂肌肉因为用力而充血,愈发蓬勃结实,凸起的青筋性感地盘踞在小臂和手背上。
这双没有西装衬衫遮盖、力量感十足的手,稳稳地给千岱兰递来一瓶水。
千岱兰说着谢谢,注意到叶洗砚的手指真的又长又粗——是指比她的粗,只是他手掌大,手指长,看起来仍旧是修长和谐的。
指甲修剪得圆润,短短的,很干净。
“要不要和我再来一场?”叶洗砚微笑着,再度主动发出邀约,“我请你。”
“今天不了,”千岱兰为难,她拒绝,“对不起呀哥哥,我今晚已经邀请朋友吃饭了,迟到不太好。”
“嗯?”叶洗砚右脸颊的酒窝若隐若现,“今晚王庭不是要和雷琳去约会吗?”
“不是琳琳啦,”千岱兰笑,大大方方地看着他的眼睛,“是殷慎言。”
叶洗砚的酒窝瞬间消失了。
右脸颊干净,平整,他有健身和控制饮食的自律习惯,这让他脸颊的脂肪本就不多——这也是他不笑时那种疏离感的来源。
“殷慎言?”他说,“这个名字听起来有点熟悉。”
“嗯,”千岱兰站起来,她的身体还在流汗,但呼吸已经渐渐平稳了,她笑,“之前哥哥也见过他,还夸过他获奖的作品。”
“有点印象,”叶洗砚重新微笑,但右侧的酒窝不再出现,“没关系,你的约会要紧;下次有机会,我们再一起打球。”
千岱兰笑,梨涡浅浅,露出雪白的、尖尖小虎牙:“好呀。”
她用毛巾擦汗,又郑重道歉,叶洗砚面无异色,温和地说没关系。等千岱兰握着网球拍,往女更衣室方向走出一段距离时,他又叫住她:“岱兰。”
千岱兰停下脚步,讶然:“怎么了哥哥?”
叶洗砚站在原处,手臂上凸起的青筋还未下去,那些因为剧烈运动而充血的肌肉也没有疲软,仍旧是剑拔弩张的攻击性。
笑容和眼神却是淡漠的。
“能不能留个你现在的手机号?”叶洗砚说,“下次再打混双,可能还要辛苦你做我搭档。”
千岱兰笑了:“好呀。”
她去年入职后就换了新的手机号码。
没办法,沈阳的号码在北京用的话,每次打电话都得算长途和漫游费,这也太贵了。
千岱兰能省则省,精打细算。
和叶洗砚交换了新的手机号码后,千岱兰发现他还在用之前的那个号码,没有更换。
也只小小惊讶一下,千岱兰去女更衣室的淋浴间冲干净澡,换上新衣服,用馆里提供的玫瑰纯露漱口,又慢慢地擦这里公用的面霜。
雷琳也正好在吹头发,提醒千岱兰:“这个面霜虽然卖得贵,但其实光贵了,不太好用,我上次用完后,起了一层小疙瘩。”
“我用着挺好的呀,”千岱兰笑,“比我自己用得还好。”
她的面霜还是大宝SOD蜜,一小瓶,白瓶子红盖子。
一瓶能用俩月。
“也是,”雷琳羡慕地看她,“你皮肤好,随便用什么都好。”
千岱兰简单地擦了BB霜,熟练地画眉毛,涂唇蜜,她皮肤底子好,确实省了不少钱,遮瑕也不用买,就一瓶小BB霜薄涂。一年了,她也学会画那种弯弯的、自然的眉毛,学会了挑选适合自己的淡色唇蜜。
头发没扎马尾,蓬蓬松松地垂在肩侧,她笑着和雷琳挥手,手机也恰到好处地响起。
殷慎言打来电话,问她打完球了没,他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他新买了一辆自行车,后座垫块软垫;太阳很晒,他天天骑自行车上下班,也不戴帽子,胳膊和脖颈都晒黑了,显得更加劲瘦劲瘦的,穿着一件洗到旧但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黑色T恤。
早晚冷,外面就再加一件格子衬衫。
习惯了等千岱兰,殷慎言也很有耐心地等在网球馆外的马路边。
百无聊赖,无意间回头,他察觉,身后不远处停了一辆黑色的宾利,后车窗开着,一动不动。
……违停?
正在准备考驾照的殷慎言,看到这辆违规停车的宾利,正回忆着对方该被扣多少分、罚多少钱;沉思中,一只有温柔香气的手,重重地拍在他肩膀上:“小树!!!”
“没大没小,”殷慎言说,“就算非得叫这个名字,也得喊哥吧?”
“快点快点,我都快饿死啦,”千岱兰笑,“今天打球打得好累,你说很好吃的那家菜馆不远吧?可别骑上一小时的,你不饿,我自己都要饿死在后座了。”
她大大咧咧地岔开两条穿运动裤的腿,骑跨在自行车后座上,一手扶着自行车车座下面的支柱,一边催促地拍殷慎言的侧腰:“快点嘛。”
“遵命,我的大小姐,”殷慎言认命地上车,稳稳骑上自行车了,他还不忘嘲讽,“真是公主的身子丫鬟的命,我骑车的还不累呢,你倒是先累瘫了。”
“我给你手动加油嘛,”千岱兰说,“驾驾驾驾——!!!”
和小时候骑大马一样,她将他当马指挥了。
殷慎言骑自行车,注意到,后面那辆黑色宾利也缓慢地行驶。
看来对方不会被交警扣分罚款了。
一开始,那辆宾利还是慢吞吞地跟,跟了差不多一分钟,忽然之间加速,径直超过了殷慎言,平稳地驶过。
擦肩而过时,他注意到,那车的后车窗已经紧紧关闭了。
殷慎言请千岱兰吃饭的饭店,是他一高中同学开的。
小城市里能考大学的没多少,除却一部分能考上大学和专科学校继续读书的,更多人,则是读到高中后就停止校园生涯,男孩子要么报名去当兵、去部队里混,要么,就是回家找点工作干。女孩,有的拿着高中文凭去一些私人幼儿园去做幼师,也有的托家里关系,进厂或学点其他手艺……或者,嫁人,生孩子,带孩子,成为一名家庭主妇。
殷慎言的这个高中同学,就是考试落榜,对学习没什么兴趣,也不想进厂,自己在北京打工攒了钱,靠着好手艺,和人合伙,开了这家小餐馆。
现在殷慎言和千岱兰一起吃吃饭,他还额外送了一热一凉两个菜。眼看着店里人不多,殷慎言也请他一块吃。
这一吃一聊,不免提到往事。
两杯酒下肚,高中同学有些后悔、又有些伤感地说,如果那天,他没有请殷慎言出去钓鱼的话,可能殷慎言的爸爸也不会死——
殷慎言的爸爸死于一场意外。
他常年酗酒,那段时间又感冒;对于家境拮据的人来说,生病后第一反应不是去医院,而是自己找点药吃。殷慎言的爸爸就自己找了点消炎药感冒药之类的东西吃下去,其中就有头孢。
头孢和酒精引起的双硫仑反应会让人呼吸困难、恶心胸闷,偏巧,那天殷慎言不在家,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反应严重的他爸爸就这么死在家里。
直到傍晚,上门催债的人才发现这具冰冷的尸体,吓得报了警。
钓鱼到很晚的殷慎言和高中同学回家时,发现家门口已经被警车包围,那个高中同学看到殷慎言爸爸的尸体被抬出来,差点被吓傻。
这也是他这些年的心结。
“都过去了,”殷慎言笑着说,“别提这个。”
“唉唉唉,都过去了,”高中同学愧疚地说,“小树,你真的……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小时候也是我不懂事,老是欺负你……我都没想到你能原谅我。”
“没事,”殷慎言用小酒杯和他轻轻地碰一下,轻描淡写地重复,“别聊这些,说点开心的吧。”
饭馆离千岱兰住的地方很近,殷慎言现在租的房子,也是租在了千岱兰附近。
他喝了酒,千岱兰不许他骑车,他就下来,单手推着自行车,千岱兰慢悠悠地走,两个人边走边聊。
聊来聊去,话题又转移到上学上。
殷慎言一直没放弃劝千岱兰继续读书,但她死活不愿意。
他也生气了,说话也快:“别再拿什么你不爱读书来糊弄我,你是真不爱读书吗?红红?当初是谁跑网吧里面去,就为了看网上翻译的《白夜行》?”
“那是因为书好看,”千岱兰反驳,“我爱看小说不代表我爱学习。”
“不爱学习?”殷慎言问,“别告诉我,你当初借走我高中课本,也是因为你不爱学习。”
“那是买书太贵了,我无聊,借来看一看而已,”千岱兰说,“怎么了?”
“借来看一看?你当我眼瞎?谁随便看看还边看边做题?你随便看看书还会来问我数学题?”
千岱兰不说话了。
“红红,”殷慎言推着自行车,慢慢走,脸浸在阴影之中,“我奶奶现在住养老院,每个月600块,我每月房租800,还有一些生活用品等消费,每个月维持在五百左右,除此之外,基本没有其他支出。我每月基础工资1万,至少能攒下七八千——随着工作年限涨,我的工资也会涨,定期还有项目奖金和年终奖。计算机是未来发展的大方向,这一行将来工资会越来越高,等有合适机会,我也会跳槽——越跳槽工资越高,我将来收入不会低。”
千岱兰说:“你要来和我炫富吗?”
“我想说,我能负担你上学,”殷慎言停下脚步,他看着千岱兰,沉沉,“也能负担得起叔叔和阿姨的医药费,生活费。我供你读书,你脑子不笨,数学和英语都好,适合学计算机,毕业后,你也能找到高薪工作。”
千岱兰愣住。
路边卖盗版碟、MP3、耳机、储存卡和十五块钱一个“IPOD”的小摊旁,摆了个小台灯和小音箱。
音箱声音劣质,开大后有刺啦刺啦的声响,放着现在超流行的一首歌。
“……尴尬的我始终独自怀抱整个秘密,但朋友都说我太过忧郁……”
“你图什么?”千岱兰转过脸,盯着路边的小草,绿油油,但生在梧桐树下,没有任何阳光,就算侥幸存活,也会被负责绿化带维护的工人发觉、拔掉,她说,“万一我没考上,万一没找到工作,可没钱还给你。”
殷慎言长久地沉默下去。
粗壮的梧桐树渐渐黄了叶尖尖,笼罩在他身上的浓重树影日渐稀少,他站在漏了路灯光芒的琐细中凝望千岱兰。
“图什么?”他讥讽,“图我从小到大的好朋友能有个体面的工作。”
“我现在工作也很体面呀。”
“天天跪着给人穿鞋就算体面了?”
千岱兰瞪大眼睛:“你别瞧不起服务业!我现在赚钱可不少。”
“可你不用服务别人,也能赚得多,”殷慎言说,“你有这个潜力。”
“你好烦呀,”千岱兰冲他大声喊,“讨厌死了,郭树,你干嘛总对我的选择指指点点?我最讨厌你这点了。”
一连两个“讨厌”,说得殷慎言脸色很差。
千岱兰也觉得话重了,但她不想道歉,不让让殷慎言得寸进尺——他嘴巴真的坏透了,又毒又坏,要是现在道歉了,谁知道他下回还会说出什么恶毒的话来攻击她?
摆摊的摊主跑过来问:“咋了,吵架了?”
背后音箱大声、撕心裂肺地唱:“……你太善良,你太美丽,我讨厌这样想你的自己……”
殷慎言冷着脸看过去,一言不发,一手推着自行车,一手拉着千岱兰,往前走。
千岱兰扭头对摊老板说着“对不起”,跟着他踉跄快走几步,用力甩开殷慎言的手。
力气大了,她的外套下滑,滑到肩膀处,重新提上来,千岱兰用力拉紧拉链,拉得太高,拉链不小心夹了下巴的一层皮,夹得生疼,她忍住声音,继续板着脸,不看殷慎言,和他并肩,慢慢走。
“别总想着嫁给有钱人了,”殷慎言忽然说,“——退一万步,就算你真想嫁有钱人,有钱人也不是傻子,谁会愿意娶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女孩?”
千岱兰说:“那可不一定,说不定有钱人品味高雅,懂得欣赏我的美呢。”
殷慎言嗤笑一声:“得,就当我白说。”
千岱兰说:“知道白说你就该早闭嘴。”
殷慎言不再说话,抬头看,圆圆月亮,一如从前。
身后那有刺啦刺啦破电流声的音乐还在继续。
“……如果我说我真的爱你,谁来收拾,那些被破坏的友谊……”
千岱兰也在哼歌,殷慎言听不清她在哼什么,放慢了脚步,才能听清楚,原来她也在随着糟糕的音乐声哼。
“……如果我说我必须爱你,答应给你比友谊更完整的心……”
殷慎言面无表情:“难听死了,快别唱了,唱得比上吊的鬼还难听。”
千岱兰气得飞起一脚,狠狠地踢他屁股,殷慎言早有预料,及时闪开。
她说:“要你管!”
第二天,千岱兰又精神抖擞去上班。
雷打不动的晚上十点半入睡,清晨六点起床,现在她不再吃外面的早餐,而是买了个小小豆浆机,天天嗡嗡嗡几声把黄豆黑豆黑芝麻打成汁,配水煮蛋和面包夹生菜丝。
公交车上听了一路的BBC,现在的她为了磨耳朵,直接调1.5倍速放;自从锻炼到习惯听1.5倍速后,千岱兰发现再去听那些专四专八的真题听力,可以清楚地听清每一个单词。
只是她不是大学生,也不是英语专业学生,无法报名参加考试。
今天工作日,又是早班,店长麦怡仍旧不在。
Ava偷懒,频繁去卫生间,躲在里面玩手机,她刚换了一个黑莓手机,现在正是新鲜期,再加上店长不在,没人管,几乎是手机不离手。
千岱兰本以为上午开不了单,十一点半,临近午餐时间,店里又进来了位客人。
客人衣着很简单,黑色长袖连衣裙,看起来很朴素的一条裙子,只在后领口处有几块漂亮的黑色水钻装饰物,除此之外,她没有佩戴任何首饰,也没有拿任何包,耳朵,脖子,手腕都空空如也;手上也没有任何购物袋,就这样漫无目的地闲逛。
Linda和Emma都没有兴趣接待,随意看一眼就知道,这不是那种会消费的客人。
她们已经开始商量着午餐吃什么了。
只有千岱兰站在店门口,微笑着接待她:“你好,我是Mila,很高兴为您服务,请问您想看看什么呢?”
“没什么,”女士没看她,只专注看店里的一切,她声音很柔和,“我就随便看看。”
这样说着,她走入店内,随意地看着周围的女装,眼神淡淡的,表情也淡淡的,苍白修长的手指拨弄过仔细挂好的衣服。
Ava玩完手机出来,看到这样,不开心地翻了个白眼。
店里对每件衣服陈设的距离都有固定要求,客人这样乱翻,等会儿还的一一归位。
现在是夏天,真丝材质的衣服多,如果客人摸脏了、摸抽丝了,就得算残次品。
也庆幸刚刚偷懒,不然现在接待客人的就是她了。
千岱兰耐心地为女士介绍:“这些是我们刚到店的一些沙滩季连衣裙,主要适合度假休闲时穿着……”
女士仍旧是淡淡的,听她说话,漫不经心地抽出一件看看,又挂回去。
有的拨开来看,瞥一眼就松手,显然没看上。
千岱兰注意到,她的皮肤保养得极好,虽然有岁月留下的皱纹痕迹,但状态仍旧是好的,很有健康的光泽。
她身上的裙子也不是什么朴素的小黑裙,她从上个月意大利版的《VOGUE》中看到过,是LANVIN的新品。
千岱兰虽然不懂意大利语,但先前叶洗砚说得没错,意大利版的摄影极为出色,适合培养审美——有了这一句话,她每一份都会仔细看很久。
“我要试这两条,我穿36码,”女士说话了,还是很淡淡的,“谢谢你。”
千岱兰立刻取下裙子,请她去更衣室更换。
换上裙子后,不需要千岱兰夸赞,女士很干脆地表示两条都要。
结账时,千岱兰趁热打铁,询问对方是否需要注册品牌会员,可以享受积分折扣,如果需要的话,请提供个人姓名和手机号码——
“叶简荷,”女士说,“荷叶的叶与荷,简单的简。”
千岱兰微怔,她当然记得,叶洗砚母亲的名字——当初那条小黑裙的真正主人。
优雅,淡然。
和她想象中一模一样。
她很快调整好状态,微笑着为叶简荷注册了会员,打折积分,并仔细包装好裙子,恭敬送她离开。
Ava又去了卫生间。
刚好,她的熟客来买东西,Linda去叫她。
等在店里的客人着急了。
她可不耐烦等人过来服务她,哪里有客人等导购的?这里有不是HERMES,也不是CHANEL。
“不用麻烦了,”她随手一指,指正躬身记笔记的千岱兰,直接说,“我下午还有会,等不了那么久——嗯,就你,最高最白净的那个小丫头,过来帮我挑一双鞋。”
千岱兰为客人试鞋时,Ava也急匆匆地到了。但客人明显不怎么满意Ava,连基本的寒暄也没有,站起来,对千岱兰说就这双,结账完后匆匆离开。
饶是千岱兰想将这单业绩让给Ava,Ava也不要了。
“一点规矩都不懂!”Ava生气,白了她一眼,阴阳怪气,“毕竟是乡下来的,乡巴佬,臭外地的农村人。”
Linda拉走Ava,劝她少说点。
千岱兰就像没听见,她喝口水,继续微笑地站在店门口,等下一个到店的客人。
下午到店的Luna听说了这事,狠狠批评了一阵Ava,但带Ava的Emma听不下去,话里带针地刺了Luna好几句。
临下班时,Luna特意安慰千岱兰。
“Ava家庭条件挺好,她也被家里人宠惯了,没轻没重的,也没个坏心眼,你别和她计较。”
千岱兰笑着说没事。
但在更衣室里,准备换鞋的时候,她刚踩到鞋里,就感觉到一阵刺痛——前面有什么东西刺着她——
千岱兰迅速缩回脚。
鞋子里面藏了一块碎玻璃碴子,最尖锐的那一块对着外面,现在沾着她的血。
要是她再大意一点,这块碎玻璃碴子会刺得更深。
旁边的Linda和Luna正说话,Luna问了一句:“怎么了?岱兰?脚怎么了?”
“没什么,”千岱兰背对着她,轻松地说,“有点累。”
千岱兰慢慢地把这块碎玻璃碴子取出来,一声不吭,包上卫生纸,悄悄放在包里。
还好刺得不算深,她抽空去了诊所,医生检查后说没事,擦点碘伏就好。
第二天,去打网球,千岱兰发现叶洗砚早早地到了。
她换好衣服过来时,叶洗砚正和王庭练习。
千岱兰若无其事地和雷琳打球。
打了一局,她就提出休息,说今天不是很舒服,坐在球场边慢慢喝水。
千岱兰专注喝水,眼睛盯着自己的鞋,不到两分钟,余光瞥见,叶洗砚握着网球拍,慢慢地走来了。
一直走到她面前,叶洗砚才停下:“岱兰。”
千岱兰抬头,刚看到他似的,惊喜极了:“哥哥!”
“今天还有力气来吗?”叶洗砚微笑,“我想和你试试对打。”
“好呀,”千岱兰笑,顺手放下水杯,半开玩笑,“都说再一再二不再三,我总不能再拒绝哥哥吧?”
叶洗砚握着球拍,垂眼:“别勉强,累了就告诉我,我也不能强迫你。”
“没事啦,”千岱兰说,“我平时和琳琳也要打一小时左右的。”
雷琳和王庭在一旁,边喝水,边往他们俩的方向看。
叶洗砚微微俯身,向坐着的千岱兰伸出手。
千岱兰搭上自己的手,握住他温热宽厚的手掌,只是她手刚握过水瓶,还是冷的,叶洗砚刚打完球,手掌滚烫,握住她时,千岱兰感觉到一颤,也不知是谁被冷/热到了——叶洗砚面无异色,稳稳一拉,将坐着的千岱兰拉起。
上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