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悬疑的一篇文。作者发疯发癫的xp,周目循环,好感叠加】
【全文第一人称,非常狗血,古早梗,女主前期憋屈】
我曾经是一个热门但又极致狗血的恋爱游戏女主角。
除了一张漂亮的脸,我简直一无是处。
我乖乖的待在豪宅里,做一个衣食无忧又被男主角们宠爱着的菟丝花,十分满足。
只是,游戏内测时人气不高,作者有了重新设定一个女主角的想法。
对方聪明,独立,优秀,更值得人喜欢。
属于我的女主角光环褪去,我被打回原形,一夜从云端坠落到泥土里。
原本爱慕我的男主角们完全忘了我,去追求新的女主角。
就连我偷偷逃跑了,也无人在意。
游戏公测后十分火热,每个玩家都赞叹着女主角性格,以及游戏塑造的她和每个男主角间的爱情。
我被所有人遗忘,变成了游戏里随处可见的路人npc。
两年来,我和我的路人男友准备结婚。
那天,在奢侈品店打工的我恰好遇到了曾经追求过我的富家少爷们。
我内心十分平静,默默地与店里其他人一起向他们鞠躬。
晚上,其中一位少爷出了车祸危在旦夕,可是,那个撞了他的人……
竟然是我交往多年的男友。
我忽然意识到。
这个游戏,从他选择来见我的那天起,就朝着我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了。
1.第一人称,有周目循环,且好感逐渐累加的微悬疑文
2.只要男主们脱离游戏的设定,马上就会重启游戏世界
3.女主是个非常漂亮柔弱的大美人,但是很坚强,前期有失语症,听写正常不会说话,中后期恢复,本文从始至终都是男强女弱,女非男C,浓郁的黑泥氛围,男主们道德低下不代表作者本人三观
4.男友是个倒霉的炮灰,并没有违法,出场男主又疯又坏,各种深井冰对女主的单箭头很多
5.狗血雄竞,涉及兄弟为爱阋墙,亲密无间的合作对象为爱大打出手、俗套的你逃我追等剧情
6.虚构城市和设定,勿要代入三次元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天之骄子 打脸 现代架空 悬疑推理 万人迷
主角视角江芙想舔又舔不了的狗们
其它:第一人称,万人迷,狗血
一句话简介:游戏上线后,我却下线了
立意:一辈子做路人甲并非是坏事
像是被人盯着似的。
但我说不出来这种凭空出现的感觉的来由,只是无端觉得自己仿佛是被选中的猎物,不远处就有黑漆漆的枪口直对着我,控制着我的一举一动。
这种挥之不去的担忧,直到我从睡梦中醒来,都未能缓解。
睁开眼的那一刻,我习惯性的拿起手机,屏幕被点亮后出现了日期。
12月21日。
距离圣诞节还有三天。
窗外响起了汽车的鸣笛声,我揉了揉眼,下床拉开窗帘。
下意识的,我看向对面的那间公寓,黑色的窗帘紧闭着,没有一丝一毫的异样,倒是天上又开始向下飘落淡淡的雪。
上周周末,帝国州下了场大雪,便一直未曾停歇,即便州政府安排了专门的工作人员铲雪,但路面依旧湿滑难行,车辆的速度也越来越慢了。
“看什么呢?”余序忽然从身后抱住我,顺势把下巴也搁在我的肩颈。
他的目光也顺着看向对面,“怎么啦?”
我摇头,用手语朝他比划了下:“今天好像要下大雪。”
“骗人吧你,”余序掰过我的肩膀,“你这几天啊,看起来都心事重重的。”
我怔了怔,说实话,我并不想把这种疑神疑鬼的事情告诉余序,他最近很忙,马上研究生毕业,还在到处找工作,这些无聊的事情只会让他担心。
绽开他熟悉的笑容,我对他做了个手势。
“我在担心期末的作品能不能通过。”
余序绽开笑容,“怕什么,你的画我又不是没见过,挂在皇家美术馆都会被人买走,知道吗?”
瞬间,我心里那些不安好像统统都被这句略显得稚气的话语带走了。
我笑了笑,忙摇头:“好了,我们得出门了,今天路上可不好走。”
路上,已经被铲了雪的部分被踩踏的又脏又湿,街边的行人也在小心翼翼的行走,前面车子挤得不像话,余序一边把早上做好的三明治递给我,一边忍不住抬头看:“今天也太堵了吧……”
眼前的车辆在广场前的十字路口前密密麻麻的挤成暗色的河,徒劳的闪着车灯,鸣着喇叭,却一点用也没有。
我朝窗外看去,一眼就看到了商业区那里悬挂着的巨幅海报。
上面是个漂亮优雅的女人,穿着草绿色的缎面裙,皮肤洁白莹润,耳垂,脖颈,处处纤细优雅,长卷发弧度迷人,发丝恰到好处的散落在胸前,礼服迤逦垂地。
她整个人看起来比脖颈上带着的钻石项链更加的耀眼夺目。
“那是林知恩吧,真漂亮。”察觉到了我的视线,余序也看过来,“皇家剧院的第一芭蕾舞演员,公认的芭蕾公主呢。”
“怎么?喜欢上了她了?”我忍不住打趣。
“哪有啊,单纯的欣赏而已。”余序忽然又凑过来,手指自然的蹭掉了我嘴旁的沙拉酱,“不过呢,我还是觉得我女朋友更好看。”
对于这句话,我倒是很坦荡的接受了。
毕竟,我曾经也是这个世界的女主角呢……当然,我没做多久,很久就被这个完美又优雅的林知恩取代了。
我只有一张算得上漂亮的脸。
她不一样。
除了美貌,和引以为傲的芭蕾技术,她还在帝国大学攻读心理学硕士的学位,父母都是帝国州出了名的人,自打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是要被人捧在手心呵护和疼爱的。
我从未想过,我的生活会跟林知恩发生什么交集。
余序把我送到了教室门前,又被好友陆七夕看到了,她迫不及待的坐在我身边,拿手机打了一行字:“和余序这么稳定啊?什么时候打算结婚?”
我撞上她调侃的眼神,想了想,也告诉她,“快了,等余序毕业,打算等他工作稳定下来后就订婚。”
这才是普通人的生活,我想。
和林知恩那样的闪闪发亮的女主角是不一样的,我和余序只是这个世界随处可见的普通人,负责在她和其他男主角惊心动魄的故事里扮演微不足道的背景板。
比如,今晚在奢侈品店兼职的我,再次遇见了林知恩。
当时我正在布置圣诞节的商品橱窗,好不容易把那件香槟色的礼服套在模特上,又在橱窗里按照设计师的要求摆放了香槟酒杯等代表黄金奢华的元素,我想我应该是灰头土脸的,还未来得及整理自己,就被店长抓住,一起带到了林知恩面前。
她是整个帝国州富人圈赫赫有名的大小姐,派头不小,花钱也足够豪迈,如果不出意外,将是我们店这半个月以来最大的流水承包者。
我们所有人对她毕恭毕敬,店长给她介绍着新品,我几乎把头埋在了地上,只能看到漂亮的大理石地板上反射出她那双银色细跟鞋的影子。
“过几天我要参加晚宴,实在来不及定制了。”
我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温柔,大气,真的很好听。
“林小姐,不用担心,我们所有的礼服都可以量身改尺码,您的身材这么标准,这里的裙子每一件都很适合你,您太漂亮了,能被穿在您身上都是荣幸。”店长极尽溢美之词,逗得林知恩发出轻笑声。
脚背忽然被踢了踢。
我悄悄地侧眸,陆七夕俯在我耳边小声开口:“江芙,我觉得你比她好看多了。”
她的声音不大,但是在这个时候有点小动作就很引人瞩目。
店长不满的瞥了眼我们,“你们两个跟着。”
听到这里,我忙点头。
二楼的vic室向来是为顶级的富人服务的。
这里有着明亮的灯光,做工精良的地毯,考究而舒适的银色金丝绒沙发,镶嵌着金边的落地镜,连面前的小桌上都放着一捧完美漂亮的白玫瑰,空气里漂浮着淡淡的香气。
我将红茶和点心准备好,端了进来,同时还拿了发带,睡袍,方便林知恩等会儿更换衣服。
进去的时候,她正坐在沙发上翻看着杂志,我微微鞠躬,刚把茶点放下,就听到她说:“等会儿有人找我的话,让他直接进来。”
我点点头,没出声。
接下来,便是陪着这位林小姐不断试穿礼服。
她的长发用发带竖着,为了方便穿着睡袍,我和陆七夕则是耐心地替她服务,直到半小时后,她终于挑了那件金色蝴蝶印花裙,搭配仙气十足的珍珠浮雕蝴蝶项链,看起来更漂亮端庄了。
陆七夕把鞋子递给我,我半跪在柔软的沙发上,拿出白色丝绒高跟鞋,替林知恩试穿。
她的脚背很薄,脚趾涂着黑色的甲油,一双脚保养的精致,漂亮。
我轻轻扶着她的脚踝,将镶钻鞋环扣好。
下巴忽然被人抬起。
我:“……???!!!”
林知恩力道不算大,她的手摁住我的下颌,一双眼带着兴味在我的脸上打量了一会儿,“我从刚才就发现了,你长得比店里其他女孩都好看,你在附近的州立大学读书吗?”
“……”我怔怔的看着她,林知恩见我不说话,眉头微微蹙着。
“林小姐,她不会说话。”陆七夕见状,连忙开口。
林知恩脸上瞬间浮起了些许同情的神色,“真可怜。”
“什么可怜?”门口那里,一道只要我听见就会下意识发抖和害怕的声音响起了。
“明濯,你终于来了。”林知恩从沙发上起身,而我依旧跪在地毯上,我能清晰感受到有汗水从我的发间缓慢滑落,悄无声息的顺着下巴落到了地面,没发出一点声响。
“江芙。”陆七夕察觉到了我的不对劲,一把将我从地上拽起,我这才得以看到进来的客人容貌。
男人穿了件长款风衣,黑色高领里衬,外搭围巾,一身都显得很有质感。
大冬天这么穿,非但不见臃肿,更显得英俊出挑,年轻的要命。
他的眉眼既精致,又带着点淡淡的攻击性,眼眸黑沉不见底,从进门就一直面无表情,睫毛漫不经心地垂着。
这时候,他忽然抬眼看了眼我和陆七夕,随意勾起唇。
我忍不住开始发抖,但又怕被人看出端倪,双手紧张的交叠,然后握紧。
明知道江明濯早就忘了一切,压根不可能知道我是谁,但他在那段记忆里带给我极强的压迫感还是让我越来越紧张。
“这条裙子还挺漂亮的。”他收回视线,对着林知恩夸了一声。
“我就知道,我也觉得很适合我。”林知恩转了个圈,裙摆便像花朵那样地散开了。
江明濯很快失去了兴趣,他点了根烟,一副慵懒优雅的抽烟姿态,陆七夕皱了皱眉,但没说话。
店里禁烟,但通常只对普通顾客才有约束力。
即便陆七夕并不知道江明濯的身份,但从那矜贵又气质拔群的模样来判断,也知道不是个好招惹的富家少爷。
“这款表……还不错,我想试一下。”江明濯扭头,半张脸笼在阴影里,他似乎笑了笑,但看起来表情却晦暗不明。
其实他的声音很温柔,甚至带着点缱绻的味道,但表情总带着点谁也瞧不起的傲慢,以至于陆七夕反应了一会儿,才迟疑着朝江明濯走了过去。
他颔首,“让她帮我,我在楼下还买了一套袖扣,你拿上来给我。”
我猛地抬起头,恰好与看过来的江明濯对视。
他狭长的眼睛半眯,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很锐利,我的指甲几乎陷入了掌心中,冷静下来,走到江明濯身边,取下了那款男士腕表。
“她不会说话。”一旁的林知恩忽然开口提醒江明濯。
“嗯,我知道。”他应了声,我正在摘他腕上那块昂贵的手表,听他这么说,动作僵了下,手表从他手腕滑落,差点摔到地上前,他的右手伸出,接住,放到了我的手里。
他笑了,“刚才那个店员不是说了一次吗?说她不会说话。”
这句话,像是在对林知恩说,又像是在特地告诉我,我接过表,放在一旁,只低着头替他戴新表。
这只手是冷色调的白。
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透亮干净。
那块差点被摔的表机械感十足,既漂亮又光滑,一块表比这间vic室所有东西加起来都要贵。
而他选的这款,黑色皮质的,有一圈钻,价格虽然也不低,但大多时候做搭配和装饰性用,我不明白他喜新厌旧的理由。
“你上次答应我的事还算数吗。”林知恩问。
“什么?”
“陪我去参加谢雍的生日。”
“哦,我忘了。”
“去还是不去啊?”
“我再想想。”
在为他戴表的同时,他和林知恩有一搭没一搭的在聊着天,再也没有看我一眼。
我确定江明濯已经忘了我,放松了许多。
在最后替他扣上表带时,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忽然抬手,我的手指和他手腕触碰到,我一瞬间又想起了和他独处的时候,深深埋在体内的恐惧让我在他身边微微发抖。
江明濯察觉到了我的动作,看了我一眼,“对不起,我没留意,所以动了下。”
“……没事。”我比了个手势,然后才反应过来,他看不懂。
江明濯抬腕,饶有兴趣的看了眼自己的新表,熄了烟,声音低低的,只说了一句话。
“你有什么事可以来找我。”
……我低着头,不知道这句话到底是他对谁说的,但程七夕进来,我才听到他又说了一句,“好吧,林知恩,我不去了,我讨厌谢雍。”
林知恩张了张唇,没说话。
不过江明濯还是十分大方,他不仅为林知恩今天的消费全部买了单,还心血来潮在店里又订了几套礼服,离开时,我后知后觉的发现手里沉甸甸的。
江明濯的表,没有被拿走。
我呼吸一窒,跟碰到烫手山芋似的,在闭店前交给了店长。
街角那里,余序在车里等我好一会儿了。
我匆匆上了车,车子在路上行驶着,我看着车窗外暗夜里的城市,高楼大厦星罗棋布,灯光穿梭其中,雪早就停了,街边到处都是金色的圣诞装饰,和大的显眼的圣诞树。
离开中心街区,光线开始变暗了,后视镜里,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就跟在我们的车后,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我的心忽然提到了嗓子眼,我下意识抓紧了余序的外套,示意他往后看,。
他侧眸,正巧来到了拐弯处,那辆车超过了我们的车,径直朝着前面驶离,防窥玻璃让我压根看不清车里到底是谁。
余序没好气的拍了拍我的脑袋,“你吓我一跳,我还以为他要怎么样呢,怎么这么紧张?”
我的心砰砰跳个不停,只好把头埋在了余序的肩上。
他权当我累了,回家来不及休息,就准备了热牛奶给我,我站在窗边,不知何时,刚才那辆劳斯莱斯就停在隔壁公寓的楼下,黑沉沉的车子,还有昏暗的路灯,让我心中的不安几乎达到了最高点。
“小芙,抱歉……”余序没有留意到我的不安,他走到我身边,“我明天临时有个聚会,是我高中同学的生日,我得过去。”
“不要喝酒,不要碰不该碰的东西。”我用手语提醒他。
“我知道,”余序把我压在了窗旁,他抬手抚摸我的脸,另一只手则是搂住我的腰,有些暧昧。
“今天是不是累了?”
我跟他说,不累。
他摩挲着我的后背,亲了我的脸颊,等再反应过来,我坐在窗台上,隔着单薄的睡衣,我甚至能感受到低在腿侧的玩意儿,他咬着我的脖颈,“那,方不方便?”
我被他这种条清似的力道弄得有点痒。
刚才的紧张变成了羞怯,但我早就做好了要跟余序结婚的准备,我索性伸出手抱住他,放心把自己交给他。
余序换了个姿势。
我恰好能够看到对面的公寓。
与早上不同,那间一直都是拉着黑色窗帘的屋子亮起了灯。
即便窗帘拉到很紧,我依旧有种被窥视的不安感,好不容易沉浸到情喻里,此时此刻,那种挥之不去的被控制的感觉又来了。
余序的吻落在我的脸上。
稀稀落落的,一路向下,到了唇边,他试探着亲了亲,却只在唇畔边游移,刚伸初舌,见我轻咬着唇,忽然又不敢继续下去了,索性只是吻着我的下巴。
他和江明濯完全不一样。
余序十分尊重我,照顾我的感受,察觉到我有一丝一毫的不开心,他都会停下来。
如果是江明濯,此刻已经掐住我的下巴,直接侵如口腔,掠夺我全部的呼吸。
我怎么又想到他了?
忽然,我的背脊发冷,整个人也仿佛从情事中抽离出来。
我觉得这不是个好兆头。
对了,我不能因为只是偶遇了他一面,就开始胡思乱想。
这么多年过去了,江明濯早在游戏重新设定女主角的那一刻就忘了我,全心全意讨好着林知恩,今天只不过是个意外,我这么自作多情到底在做什么?
“小芙?我弄疼你了?”余序见我这么紧张,搂紧了我的腰,埋在我的脖颈问我。
我摇了摇头,甚至有个古怪的念头。
和男朋友做这种事,我竟然还在想其他男人?我反客为主,去寻他的唇,亲密贴上,轻轻伸初舌,诱哄余序和我纠缠。
即便三年过去,我还是容易紧张,此时已经将近凌晨两点,我的精神极度疲累,脑子里的那根弦依旧紧绷着,我努力想要把江明濯忘掉,慢慢的,我陷入了梦境。
在我的梦里,江明濯比今天遇到的时候要更稚气一点,也更可爱一点。
他从我有意识起,就跟他哥哥一直在我身边,我的生活里完全挤不进其他人,除了江明濯,就是蒋棹,我甚至做好了这辈子就跟这两个男人过下去的打算。
最初,我认为这没什么不对的,我只觉得我的生活就应该围着他们兄弟俩,他们提出的任何要求我也应当无条件的接受,直到某天我好像忽然意识觉醒了。
这个世界,是个游戏。
我是游戏里的女主角,而他们兄弟俩都是男主角,好像在游戏的设定里,我是必须要跟他们在一起的。
久而久之,我的心里渐渐弥漫出一股名为恐慌的情绪。
因为我并不喜欢江明濯或者蒋棹其中任何一个人,可我还必须要在游戏控制下跟他们做很亲密的事情 。
我开始意识到一个女人和两个男人时刻形影不分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了。
比如,我该和谁结婚?
生下来的孩子又是谁的?
尽管我鼓起勇气,试图去认识别人,接近别人,可是很诡异的是,过不了几天,那些人也会莫名其妙的离开,或者彻底消失在我的周围。
我没有玩得好的朋友,也没有同学敢接近我,连我养的宠物猫咪,也被车撞死了,从十六岁到十八岁,我的世界贫瘠到只有江明濯和他哥蒋棹两个人。
直到那天,林知恩出现了。
她降临在我的世界里,吸引了江明濯和蒋棹全部的注意力。
而我的存在感越来越弱,甚至好几次他们兄弟二人都忘了我叫什么名字,还以为我是借住在别墅里的客人。
我非但没有因为被冷落而难受,反而感受到一股久违的自由感,于是,在每个人都为林知恩的生日准备的那段时间,我悄悄地逃跑了。
没多少人留意,也可能因为林知恩的到来,已经没人再关心我的情况了。
慢慢的睁开眼,发现自己正枕在余序的胳膊上,他睡得很熟,一张清隽好看的脸。
我忍不住抬手碰了碰,他嘟囔着,“好痒……”
很真实的感觉,我笑了笑,稍微放心下来,起身,推开卧室的门。
客厅里一片黑暗,只有沙发处那里的落地灯亮着,非常微弱的光线勉强勾勒出家具的轮廓。
余序知道我总是喜欢半夜三更起来喝水,所以特地准备了个保温杯放在柜子上,不管我什么时候起来,总是有暖暖的热水。我低头端着杯子,往前走了几步,视野前方,我好像看到有人坐在那里——
我瞬间紧张起来,就像是被踩到了尾巴的动物。
对方坐在我家的沙发上,我看不清他的眼神,但我知道他在盯着我看。
我开始怀疑这是我自己的幻觉,直到他缓缓勾起一抹笑容,有点讥讽,还有点意味深长。
我伸手去摸自己的胸口,心跳的飞快,我不清楚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但我很害怕,一溜烟钻回了卧室,重新回到了余序的怀里,模模糊糊又睡着了。
很快,天就亮了。
余序把我叫醒,我缓慢睁开眼,只感受到他的手贴在我的额头上,“身体不舒服?”
我摇了摇头,迟疑的看向了卧室的那侧,客厅空无一人,昨晚的人好像根本不存在似的,我又犹豫着看向了公寓对面的那间房子,黑色窗帘依旧严严实实,看不出任何异样。
“要是难受的话,今天早上我们就不去玩了?”余序很贴心,他扶着我起床,端来了蜂蜜水给我,手指整理了下我的头发,“你看起来好像不太好。”
“我没事,再说你不是一直想去堆雪人吗?”我比划了下。
余序一怔,眼睛弯了弯。
我们住的公寓在西区,充满了生活化的气息,街道两旁都是咖啡店,夜里工作的清雪车辆都停了下来,路面上大量积雪都被清理干净,不少年轻的父母领着孩子在公园堆雪人。
余序拿着扫帚,扫出厚厚的雪,我蹲在地上将雪拢起,用手把它们堆成团,没一会儿,三个雪团子堆好,余序把它们垒起来,我正给雪人安胡萝卜鼻子,就看余序一直在拍我。
他和我性格很不同,外向,活泼,热情,生活里发生任何事情都要郑重其事的记录下来,再放到他的INS上。
我忍不住笑了下。
余序和我一左一右,与雪人拍照。
他发了后没多久,又拿起手机。
我凑到他身边问他怎么了。
余序还挺惊讶的,说INS上有人给他评论,夸我们的雪人很可爱。
今天很多人都在堆雪人,而INS上发照片上的更不在少数,我没当回事,可能只是被什么人随便刷到了。
余序把手机拿给我,在照片的评论页,一个纯黑色的头像,昵称也是一串字母。
“你女朋友很漂亮。”那人又评论。
几乎是一秒后,他又留了一句。
“你们要结婚吗?”
余序笑的十分开心,他肯定的回了YES~!还附赠了好几个emoji表情包。
他把手机递给我,“我也觉得我拍的很漂亮。”
我看了眼。
我穿着短款外套,还戴着毛茸茸的耳罩,黑色卷发用发圈随意扎了个侧马尾,脸上透出淡淡粉晕。
和我这个人无趣又呆板的性格不同,我的长相倒是很有迷惑性,看起来又甜又妩媚的,眼睛里都带着小钩子。
“是很好看。”我点点头,拿过了余序的手机。
我点进去了那个评论的人头像,却发现他的INS一片空白,是个私密账号,谁也没关注。
忽然,我觉得毛骨悚然。
我并不是个多敏敢的人,相反,我经常被学校的老师和同学评价为做什么事都慢悠悠的迟钝性子,期末作业大家都做的差不多了,而我的画还扔在画室,一点也不急。
从江明濯再次出现开始,我总疑神疑鬼,心脏通通地跳。
……余序的手机上又出现了一条新消息。
依旧是那个人,他学着余序的口吻回了句。
恭喜你们~希望你们能顺利结婚~
随后是礼花的表情包,后面还附了好几个亲亲小黄脸,看起来的确是个路人,只是偶尔刷到余序的照片才评论了一句。
我不能再这么怀疑下去了,这简直影响到了我的正常生活。
仔细想一想,以江明濯的性子,他懒得去做这些事情,直接出现把我带回去就行,他明显是早就忘了我,而我一直自作多情把自己当回事。
普通人要有普通人的觉悟,我又在心里跟自己说了一遍。
我露出笑脸,把手机还给余序前,很礼貌的对那个人回了句谢谢。
余序是个性子有些大大咧咧的人,他完全没当回事,旁边有小孩子的雪团抱不动,余序还专门帮他们把雪人垒起来,还把我们带的多余的装饰品也送给孩子们。
做完这一切,我们回家吃了午饭,下午余序送我去了学校,临走时,他揉了揉我的头。
“我看过天气预报了,今晚不会下雪,你路上小心点,回家后给我发个消息。”
我也用手嘱咐他:“早点回来。”
“就是去参加个同学聚会,很快的, ”余序挠了挠头,“他爸爸在政府工作,说不定能给我介绍个实习的工作。”
他开车离开了。
晚上兼职时,店长问了我一嘴。
过几天会有人专门去江明濯的家里为他量定制的尺寸,看我愿不愿意跟着去,把那块表还给他。
我觉得很晦气,马上摇头拒绝。
结束后,我和陆七夕提着食材,专门回家做了个烤牛肋排大餐,只是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挂钟已经从十点到了十一点,久到陆七夕都在隔壁房间睡着了,余序还是没有回来。
我给余序打了三四个电话,都没人接。
过了一会儿,再打过去就是关机了。
我开始害怕。
很久前,在我意识开始觉醒,朦朦胧胧察觉到好感这个词的概念时,我喜欢过一个男孩。
其实从容貌和家世来说,他完全比不上江明濯和蒋棹,但是他很温柔,喜欢弹钢琴,手指很修长,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