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美丽刚丧夫的时候,家里的孩子都还小,她既要上班挣钱,又要面对时不时来找麻烦的林家人,心力交瘁。
在生活的压力下,她的脾气也越变越暴躁。
林向东那个时候都记事了,心疼母亲,每天都会帮胡美丽做事,想办法哄胡美丽开心,慢慢的就养成了习惯。
但因为林向东的好脾气,他刚去钢厂上半个月的班,就有新的女孩子对他采取了猛烈的追求。
胡美丽知道这事之后,就在家里唠叨上了,“这女孩不行。太泼辣了。又是厂长的闺女,架子大得很。这样的家庭,咱们高攀不上,还是娶个普通的女孩,过普通的日子最好。”
林向东赶紧解释道:“妈,你误会了,我没有这方面的打算。刚回家,我想多陪陪你。而且小蝶才刚离开。”
“那她怎么老是缠着你。”
“没有缠着我。前几天她不方便,裤子弄脏了,我把外套送给她挡了一下。所以她为了表示感谢,给我送了两次东西。”想了想,林向东又补充道:“我已经拒绝过她了。”
嘴里忽然被塞了一口大瓜,林向南和林向西都震惊的看向自家大哥。
五官和气质确实还可以,可皮肤黑了点,还没养回来,不算绝顶帅哥。
但他就是能在村里吸引村花,在厂里吸引厂花。
都是一个妈生的,林向南期待的看向小弟。
林向西羞愧的低头,他没这待遇,他只会跟他们的班花干架。
第74章 别拿这个考验干部
因为孙小蝶的事,胡美丽心里也挺不自在,并没有主动给林向东张罗对象,也没有催林向东结婚的意思。
家里现在就这情况,想置办起林向东结婚的东西,至少还要攒两三年。等林向东结婚,才能攒钱准备林向西的亲事。
可林向东不着急,别人着急啊。
林向南提着东西去饭店找张大胖蹭饭的时候,就在饭店大厅里看到林向西被个女孩缠着说话。
她正准备看乐子呢,小弟就跟她求救了。
“姐~姐~你来了。”林向西接过菜篓子,看都没看就说道:“今天的菜费功夫,我先去后院处理一下。”
路过林向南的时候,他用嘴型提醒道:“厂长闺女,大哥。”
原来是奔着大哥来的,林向南瞬间没了兴趣。
对方主动打招呼,“小南吧,我听向东说过你。我是周抗美。”
不愧是钢厂厂长的女儿,长得秀气,但名字是真硬气。
当钢厂的几个领导,以前都是老革命,周抗美又是周厂长年纪大了才得的独女,当男孩子养也不奇怪。
林向南悄悄的打量了她几眼,问道:“你这个点来饭店吃饭是不是早了点,还没到十一点呢。”
“我特意早点来的。我就是想来采访一下林向东的家人。”
周抗美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说道:“林向东同志16岁就下乡,在乡下待了六年,母亲病退才回来接班。这种吃苦耐劳,什么地方需要他,他就去哪里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宣传科拿来做典型。”
“啊?”林向南愣了一下,然后对周抗美竖起了大拇指,“周姐不愧是宣传科的人才。”
这就是说话的艺术啊。
人家拿正事做借口,林向南还能说什么呢,只能说道:“你想问什么就问吧,我肯定知无不言。”
周抗美拿出小本本,问道:“因为胡美丽同志生病有些严重,所以林向东早上六点就会起床,陪母亲在院子里锻炼身体,然后给家里人做早饭,是真的吗?”
家里的早饭,一直都是胡美丽在做,尤其是她现在病退,不上班,也没其他什么事干,做饭这事儿,就被她给包了。
林向南顿了一下,问道:“这谁说的啊?”
“刚才我去过你家里,胡阿姨说的。”
原来自家也有个人才。
林向南的脸上瞬间扬起真诚的微笑,“是的。没错。就是这样,我哥早上六点起来做早饭。”
周抗美继续追问:“你哥下班回家,还会每天都雷打不动的看两个小时的书,看伟人的事迹,钻研伟人的精神,这是真的吗?”
怪不得林向西招架不住,找借口溜了。胡美丽可真会瞎说啊!
但林向南又不能拆台,只能微笑点头,“对,没错。我哥是爱看书,还经常写文章呢。”
“这个我知道。你哥在乡下的时候,把农忙时期大家互帮互助的事,写成文章寄给报社,省报还刊登过。其实像他这样的人,很适合我们宣传科。”
怪不得胡美丽搁那儿使劲吹牛,原来是想让儿子调岗。
工人的级别越高,工资就越可观,七级八级的技术工,每个月的工资比领导还高。
但工人累啊,还是文职最轻松。
能让林向东有机会去宣传科,周抗美在胡美丽的眼里,她就是个仙女。
反正牛逼胡美丽已经吹下了,林向南只能帮她圆。
“说这么多也累了吧。来喝瓶橘子水润润嗓子。”周抗美从包里拿出一瓶水递给林向南。
周抗美这样,让林向南有些好笑,饭店不缺白开水,对方这么客气,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刚刚说的都是正事。接下来咱们就当是闲聊了。毕竟想要在厂里的报纸上宣传林向东同志,我得对他多了解了解才行。”
周抗美说着就把她的本子和笔放回了挎包里,摆出了一副拉家常的样子,“反正也快到饭点了,咱们一边说一边吃,我请客。”
“不用了,我中午跟人约好了,就不在饭店吃了。”林向南要去后院偷偷吃好的。
被拒绝周抗美也不失望,还是笑着说道:“那咱们就抓紧一些。把该问的都问了。”
反正该说的说,不该说的瞎说。说到最后,林向南就一句话,“你直接去问我哥吧。他最清楚了。”
周抗美没得到什么关键信息,但她也不恼,离开之前,还给林向南留了一份枣泥酥,“我爸去北京出差给我带回来的,我吃着味道不错,你尝尝。”
等她人走了,林向西才从后院跑出来,喊道:“姐,饭做好了,吃饭吧。”
林向南看了看手边的枣泥酥和橘子水,再看了看围着围裙的林小弟。
“啧~真没法比。一个是先天软饭圣体,一个是先天煮饭圣体。”
林向南把橘子水推给林向西,“这橘子水香精味好重。我不想喝。”
“我喝我喝。”林向西顺手接过,夸道:“这周抗美还真挺大方的。厂长工资一个月一百多,她自已也还有工资,这么多钱,家里就两个人,怎么花得完。”
他们家还要凑钱建房子,但建宿舍楼的时候,厂里的领导是第一批住上的。
现在的领导班子,基本都是老革命,这点小事没人挑他们的理。
相比起来,周家的生活条件比林家可好太多了。
林向南提醒:“你可别被人给收买了。你要是把大哥给卖了,妈铁定跟你急眼。”
“要是有人愿意为我这么花心思。我早就从了。”林向西嘀咕道:“除了这最后一年,前面几年大哥都是一个人,还挺不容易的。”
花花世界迷人眼啊。
林向南打量了一下自家小弟,建议道:“你长相不比大哥差。多跟大哥学学细节,你应该也能行。”
林向西尴尬一笑,“学不了一点。”
林向南和他对视一眼,“我也一样。”
胡美丽无理取闹的时候,林向南觉得自已能不跟她对呛,就已经是个好孩子了。但林向东却能忍住脾气好好说。就情绪稳定这一点,林向南是服气的。
而胡美丽和周抗美看不对眼的原因就是,周抗美也是个急脾气,她怕儿子受委屈。
林向东的事,林向南是不准备掺和的,但没过两天,她又在饭店偶遇了周抗美。
“哎哟,真是巧呢。”周抗美主动打招呼。
“是啊,真巧。”林向南有些奇怪,来刷她跟小弟的好感度干嘛,有本事去对林向东使啊。
“昨天我还和向东说起你呢。没想到今天又碰上了。瞧你急的,都跑出汗了。”周抗美说着,就从包里拿出一个手帕,“这个君子兰手帕,你拿去用吧。你大哥说你不缺吃不缺穿,就喜欢这些漂亮的小东西。这手帕是苏绣,是准备用来送给外宾的,你应该喜欢。”
林向南拿着帕子一看,色彩清雅,绣工精湛,一看就是大师出品,这种工艺品她真的很喜欢。
怎么又拿这个考验干部!
她是经得起考验的人吗?
看到林向南的表情,周抗美就知道自已这礼物送对了。
她之前送吃的喝的,林向南一点反应都没有,她再跟林向东一打听,就知道林向南是军属,顾振华的工资都在林向南手里,林向南不可能被那些小恩小惠收买。
这次送的手帕,哪怕是解放前,那也是奢侈品,自身温饱都没法解决的人,不会喜欢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但林向南这样的闲人,肯定喜欢。
“手帕我很喜欢。”林向南直白的说道:“但你得先说说,想让我干什么。你这一点暗示都没有,这礼我也不敢收啊。”
虽然都是卖大哥,但怎么个卖法,还是有区别的。什么饮食习惯啦,日常爱好啦,还是可以透露的,关键信息就算了。
周抗美也没绕弯子,直说道:“就是想问问你关于孙小蝶的事。”
“这你都知道了?”林向南把帕子叠好放兜里,问道:“你知道多少?”
“你大哥说,他在乡下跟孙小蝶在一起过……”
孙小蝶的事情,林向东不准备瞒,他也做不出骗婚的事,所以林向东每次都拿孙小蝶来搪塞周抗美。
“对啊,是真的。虽然是孙小蝶主动提的离婚,但她是为了大哥的前途才放弃的。大哥觉得对不起人家,就想多补偿一点。”
周抗美追问道:“所以他攒下来的钱跟粮票,都寄给了孙小蝶?”
“是啊。”
和林向南这个街溜子不同,林向东是真的很努力在挣钱,下班看书写文章去报刊投稿,礼拜天还偶尔跟他的师父去干点私活。
钢厂的工人觉得焊个东西,装个组件轻轻松松,是因为他们都习惯了,但普通人可没这个技能,有事儿还是得请人帮忙。
林向东去帮忙打杂,没有钱,但能混一顿饭,这样的话,一天的粮票就省下了。
当初胡美丽为了利诱孙小蝶,都愿意拿出自已两百的私房钱,现在孙小蝶不要钱就帮忙把事给办了,林向东愿意补贴,胡美丽也没意见。
但事情都已经定下了,再想让她掏私房钱,那是不可能的。她攒钱也不容易。
三个孩子她都想办法留在了城里,两个儿子也都各自有了工作,她再私下补贴林向东钱,那就是挑拨他们兄弟之间的感情。
之前孙小蝶想要工作的事,林向西的做法虽然让她生气,但也让胡美丽心里敲了个警钟,在心里庆幸,她没对孙小蝶妥协,否则她就会伤小儿子的心。
林向西只是年纪小,他又不是傻。
同样是把工资交到家里,林向西在饭店里混吃混喝,林向东却回家吃饭,怎么想都是林向西亏了。
所以胡美丽就松了松手,让林向西每个月能留8元钱饭钱,剩下的才交给家里,交到他结婚的时候,到时候就分家,胡美丽每个月就只要养老钱。
她现在收下的工资,以后也会用在孩子的婚事上。
林向西都有这个待遇了,林向东自然也一样。
只是林向西每个月的饭钱会花完,林向东却能省下一半。
能省钱的地方不多,林向东身上穿的衣服都带补丁,有时候在食堂吃饭,吃的都是最便宜的,周抗美请他吃好的,林向东还不乐意。
看周抗美说起来还一脸心疼,林向南忍不住搓了搓胳膊。怎么感觉她大哥拿了校园文里家庭贫困的小白花剧本,可怜倔强自尊心强,但惹人怜爱。
“我大哥的脾气看着软和,但其实也挺倔的。孙小蝶应该追了他两三年,用了狠招才拿下。你要不还是算了吧。”
“多谢你跟我说了这么多。我心里有数。”
周抗美笑了笑,没有把林向南的劝说放在心上,说道:“你既然喜欢那个手帕。我认识一个蜀绣功夫特别好的老绣娘,回头我介绍给你认识,她绣的马到成功,还在我爸的办公室里摆着,特别好看。”
这态度,比自已那刚结婚没多久的老公都殷勤。
但这福份,林向南消受不了,“无功不受禄。以后有机会再说吧。”
周抗美浑不在意的说道:“这又不是什么大事。我就是介绍你们认识,能不能哄那位范婆婆给你绣东西,那是你的本事。人家的绣品,平时都是用来送外宾的,脾气傲着呢。”
空间里的商城,能买各种吃的喝的,还有各类工业产品。但却没有古董艺术品之类的选项。
像清明上河图这种博物馆镇馆之宝,当世就只有一件,还在博物馆里放着,林向南要是从商城里拿出一幅一模一样的画,那才是乱了套了。
正是因为商城买不到,林向南才喜欢淘换这些东西。
虽然那些漂亮的小玩意,她现在不敢拿出去用,但以后能用啊。
“会蜀绣的范婆婆?是住平安巷的那位吗?”
周抗美有些惊讶,“是这位。你认识?”
“认识啊。”林向南说道:“我上个月刚请她给我绣了个合欢花的团扇,确实漂亮。”
她挣钱是不行,但她会花钱啊。
这段时间她天天在外头晃悠,认识了不少手艺人,买了不少东西。
但现在的物价低到离谱,她买了那么多东西,连存款的零头都没用完,这让她都忍不住有些急了。
她不怕死,就怕死前存款又没花完,那才是亏大了。
第76章 别动我屋子
等周抗美走了,林向西才从角落里蹿出来,问道:“你俩说什么呢,说这么久。”
“还能有谁。大哥呗。”
“我就知道。”林向西说道:“现在我也学乖了,每次周抗美出现的时候,我就装作很忙的样子。我上班,她也不能拉着我闲聊。”
就林向南,每天一副没事干的样子,脾气又比胡美丽好,周抗美也乐意找她套近乎。
不过现在她们两人虽然说过几次话,但就是塑料关系。
除非周抗美能成为真嫂子,否则两人以后就是陌生人,不可能做朋友。
该卖的情报都卖的差不多了,林向南也不想再跟周抗美继续偶遇。
“算了,后面两天我先不来饭店吃饭了,先在家自已做饭练练手。”
她要是跟顾振华去随军,想吃好吃的就得自已动手。
张大胖倒是教了她不少东西,但平时有大厨做饭,林向南就不想动,能蹭一顿是一顿。
等林向南在饭店吃完饭回家,就看到胡美丽在糊纸盒子。
“哟,你怎么糊上纸盒子了。”
这工作是带扶贫性质的,火柴盒厂那边会和街道办的人交接,街道办的人会把糊纸盒子的任务交给街道上的贫困户,让他们能挣点钱补贴家用。
她们家就是普通的工人家庭,不富裕,但也没到需要帮助的地步。
胡美丽说道:“这次赶时间。街道办那边就不挑人了。”
干一天才挣一两毛钱,以前胡美丽都不稀罕干这个,但现在她不是没工作了嘛,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林向南问完,‘哦’了一声,转头准备上楼,回自已的房间。
“一天天的什么都不干,懒死她算了。光知道问,也不知道来给我搭把手。”胡美丽忍不住一边干活,一边嘟囔。
亏她刚刚还偷偷期待了一下。
谁知道林向南问完就跑。
家里又不缺这点钱吃饭,林向南看不上这点小钱,胡美丽闲得发慌,愿意干这个就干,反正林向南是不愿意干的。
林向南没反应,胡美丽也不憋着,直接喊道:“你下午要是没事干。你就来帮我糊纸盒子呗。”
这情况,没事儿也得有事啊。
林向南站在阳台上回道:“我下午忙着呢。”
说完,她就‘啪’的一声,把门关了。
胡美丽气哼哼的说道:“小南这孩子最让人操心,天天见不着个人影,也不知道在外头干啥。我现在是真恨不得拿个链子把她锁我身边。”
胡姥姥一脸淡定,“你就是还年轻,等到我这个年纪,你就知道什么叫‘不聋不哑不做家翁’。他们都这么大了,小南都是结了婚的人了,你管多了只会落埋怨。”
胡美丽深吸一口气,忍了。
她看不惯林向东省吃俭用,补偿孙小蝶。
也看不惯林向南游手好闲,整天到处瞎晃悠。
更看不惯林向西月月光,零花钱全都吃到了自已的那张嘴里。
胡美丽是当惯了家的人,哪怕忍住了没骂孩子,也忍不住跟自家亲妈吐槽。
“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一世穷。我家那三个,没一个会算计的。”
“怕啥。有单位在,有领导在,他们这辈子肯定会稳稳当当的。”
在胡姥姥看来,胡美丽生的这三孩子其实挺不错的,都是铁饭碗。林向南也是,顾振华就是她下半辈子的保障,要是顾振华真出了什么意外,组织上也会给林向南另外安排工作。
只要有工作,后半辈子就可以按部就班的生活。
现在的人可以在一个厂里干一辈子,厂里管吃管喝,会帮忙带孩子,会报销医药费,还会分房子……
胡美丽落实的不只是孩子的工作,还有下半辈子的保障。
三个子女都安排妥当,自已又退休了,每天还有自已亲妈帮忙做心理工作,胡美丽的脾气是肉眼可见的好了不少。
晚上林向南用了一大勺油炒豆芽,偷偷去看胡美丽的脸色,只见到她沉着脸,但却没开口骂人。
“你夸自已厨艺好,用这么多油炒的菜能不好吃吗?”胡美丽撇着嘴说道:“就你这个用油的量,我炒出来也好吃。”
林向南松了口气,笑嘻嘻的回应道:“你厨艺本来就很好,谁说你厨艺不好,我替你骂她。”
胡美丽白了她一眼,忽然看到林向南头发上别的是一个金色的新发卡,她憋了半天还是没憋住。
“一天天的就知道臭美。也不怕别人说闲话。”
“东西是我在百货大楼买的,能卖还不能戴了?”
林向南也知道胡美丽在顾虑什么。
顾振华不在家,她不上班,还天天收拾的干净漂亮,在外面转悠。时间久了肯定会传出闲话。
“等顾振华给我发电报,我就去随军,才不在你跟前碍眼呢。”
“去去去,赶紧去,我巴不得你走。”
就现在这社会风气,林向南其实也怂。刘红英就抱了俩男人,就被送去劳改了,就算现在有另一个令人心动的帅哥出现在她面前,林向南也不敢行动。
再说了,其实顾振华也不差,长得好,脾气好,她还挺满意的。
尤其是见识过林向东招惹桃花的能力,她对顾振华就更满意了。
顾振华的电报一来,林向南立马收拾包袱,准备跑路。
但她这样,胡美丽又有意见了,“没良心的死丫头。还有一个月就过年了,也不知道在家里把年过了再走。”
林向南才不吃这套呢。
“我走了你才会想我。我在你面前晃悠,你嫌弃得不得了。别说一个月,我要是留在家里,明天你就得念叨我。”
这话是真的,胡美丽依旧嘴硬,“你瞎说。”
被胡美丽管太久,她要去追寻那久违了自由了!
“我先去家属院探探路。要是好玩,我就写信给你,你过来找我玩。要是那边条件不好,我年后就回来。”林向南提醒道:“我那房间,你可别动我的。”
“知道了。你的屋子,我可不敢动。”
现在的房子都没法正常买卖,有钱都难买到房子。这间房是林向南唯一的地盘,她要是真跟顾振华过不下去,还能回来。
眼看着行李越装越多。
林向南看得头皮发麻,“别装了,再装我也拿不了。先把急用的拿去,剩下的到地方了再买也行的。”
“你到那个地方去,人生地不熟。没那么好买东西。而且这些东西你都有,再买多费钱呀。”
胡美丽说道:“我们先把你送去火车站。到站了,顾振华肯定会接你。不碍事儿的。”
林向东也跟着帮腔,“是啊,给你寄包裹,也说不准什么时间到,这些东西还是你自已带过去最方便。”
“顾振华说房子她都收拾好了。我去住就行。这些东西家里肯定都有。”林向南挑挑拣拣,把暖水壶和脸盆之类的东西留下了。
就算这样她也收整出了两个比她人还大的包裹。
但火车站里来来往往的人大多都这样,林向南的行李一点都不显得多。
火车票是林向南花高价,托铁路局里的人买的卧铺票,但出行体验感依旧不是很好。
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之后,林向南下车的时候,只觉得哪哪都不舒服。
顾振华的身高和长相还挺出众的,林向南下车没多久就看到了他。
与此同时,顾振华也发现了她,小跑着走过来,“这趟火车还挺准时的。饿了没?我给你带了吃的东西。”
见到顾振华这个一米八的大帅哥,林向南也没有了想象中的期待和惊喜,只顾着催促道:“不想吃,累死我了。走吧走吧,赶紧回去,我现在就想好好睡个觉。”
顾振华借了辆车来接她,回去的时候就没那么折腾了,顾振华直接把车开到了家门口。
“这个院子就是我们家。我已经简单收拾过了。”
顾振华把车熄火,下车搬行李。
林向南在车上睡了一觉,也缓过劲儿来了,下车之后就站在院子门口打量了起来。
这院子当年建的很用心,也是2层的小楼房,就是时间久了,房屋外面的颜色看着有点旧。
院子里还有两块小菜地,地里整整齐齐的,种着些绿色的小菜,看来顾振华没说错,他确实已经提前收拾过了。
看顾振华来搬第二趟行李,林向南也准备跟他一起进屋,但她还没进去,就听到隔壁院子的门‘嘎吱’一声。
一只大橘猫把隔壁的门顶开了,坐在门前好奇的看着她。
林向南立马停住脚步,“咪咪咪~”
大橘猫没搭理她。
林向南正失望呢,就看到隔壁院子里还有一只大狗。
林向南瞬间又精神了,“嘬嘬嘬~”
大狗瞭了她一眼,也不搭理她。
“哇~,真高冷啊。”林向南没忍住,又朝那只大狗‘汪’了一声。
大狗直接移开了目光。
顾振华看不下去了,提醒道:“啸天是退役的军犬。”
哟,听起来更帅了!林向南兴奋的说道:“那隔壁家里是什么情况?我刚来,明天是不是该去他们家拜访一下。”
“隔壁住的是许政委,那只猫是许政委的妈养的,花大娘现在应该在河边钓鱼,不在家。许政委的老婆是护土,家里有两个女儿。”
顾振华想了想又说道:“许政委倒是挺好说话的。他妈跟他老婆我没怎么接触过,不太了解。”
“那右边住的是谁?”
“住的是王营长,家里有一儿一女,但他这个老婆是去年才结的,二婚,现在又怀孕了。”
林向南好奇的问道:“王营长是你的领导吗?”
她记得顾振华是副营级。
“不是。”顾振华有些小得意的说道:“这次出任务,我立了点小功劳,马上也能升了。”
“真的!那你也太厉害了。”林向南毫不吝啬自已的彩虹屁,开启了夸夸模式。
虽然她早给自已预定了吃喝玩乐的躺平剧本,但顾振华越厉害,她不也能躺得更舒服嘛。
林向南跟着顾振华的步伐进到院子里,又去每个房间都看了一眼。
这个房子对她们两个小夫妻来说还是挺大的,楼上楼下一共4间房。
住楼房的话,她们只能分到三居室的房子,还没有院子。
但很多人就是稀罕五六层高的那种楼房,觉得时髦,气派,说出去也让人羡慕。她们这种土院子是属于已经过时的东西。
林向南对此只能说,时尚就是一个轮回。
她对现在这个小院子很满意,就是房子空得过分,还需要她慢慢添置。
林向南正慢慢巡视呢,就看到顾振华打开了院子里的水龙头,直接捧了一捧水来喝。
“你就直接喝呀?”
“这水干净的。能喝。”
顾振华浑不在意,喝完了水,又直接用水洗了把脸,抬头对林向南说道:“你先休息一下,我去把车还了,等我回来再慢慢收拾。”
“好。”
等顾振华走了,林向南又转到了厨房里。
分到房子的时候,顾振华应该是花钱置办过的。
主卧里有一张床,一张柜子,客厅里有一张桌子,四张凳子,厨房里有锅,也有碗,角落的缸子里有米也有面,但灶台边上的调味品就只有油跟盐。
必需的东西都有,多余的一概没有。
林向南忍不住疑惑,“顾振华不是说他已经在这儿家里住了半个月了吗?那这半个月他是怎么过的?”
等到了晚上,林向南就见识到了,顾振华一个人是怎么过日子的。
可能是小时候饿惯了,顾振华对生活品质的要求比胡美丽还低,甚至可以说是没有要求。
东西能吃就行,他一点儿也不挑剔味道的好坏。
床能睡就行,床板硬不硬的也无所谓。
这些林向南都还能理解,但她看到顾振华用一个盆,洗完脸,又准备用来洗脚的时候。
她整个人都震惊住了,“怎么可以这样!!”
“啊?部队里不都这样吗?洗脸,泡脚,洗衣服,包饺子,和稀泥……都用它,也没别的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