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绝色反派爹by神仙老虎
神仙老虎  发于: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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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孩子午睡醒后,稍事休息,周二郎命人套了马车,老头儿什么东西都给往车上装,恨不得把田庄里的好东西都给儿子装上。
水果、蔬菜、宰好的鸡、羊等,有给自家的,有给贺府的,虽说人家有自己的庄子,并不缺这点儿东西,但总是一番自己的心意。
老俩口目送小儿子的马车越走越远,心里不是味儿,孩子们来的时候感觉热热闹闹,这一走心里怪不好受,一下子就冷清了。
可若是让他们回安京城跟孩子们一块儿住,老俩口又不愿意,在这田庄里总是比在府里更自在些。
傍晚,到了安京城,周二郎先让人把贺景胜送回去,带回来的东西,也一并带上,又让张福去请郎中,京城里权贵云集,名医圣手不在少数,只要你出得起诊金。
张福很快请来在诊治风疹方面比较有名气的郎中,周二郎没有摘面纱,只给他看了手背上起的红疹,告之是因为接触了桃毛。
郎中一听说是接触桃毛刺激的,笑道:“大人不必太过担心,小人给您开一副方子,红疹明日当可下去。”
周二郎看了他一眼,道:“那就有劳李郎中了。”
“大人您太客气了,小人应该的。”郎中给开好方子,告之倘若一剂汤药喝完,这小红疹子能下去,就不必再继续喝。
这就是权势地位带来的好处,你可以请到最高明的郎中,却不需要担心会受骗,他们不敢。
云娘命秋霜下去煎药,周锦钰坐二郎旁边儿,声音闷闷地,大眼睛里扑闪着内疚,“对不起爹,都怪我,害你遭罪了。”
周二郎安慰儿子,“不关钰哥儿的事,爹自己亦不知道接触了那桃毛儿竟然会长疹子,现在知道了,以后注意就是了。”
“那我陪爹你下会儿围棋吧,分散一下注意力,说不定爹的脸上就感觉不到那么痒了。”
周锦钰的贴心孝顺让二郎的心像是钻进了云朵里,又松软又慰贴,就算是脸上再痒一些,也觉得心甘情愿,一伸手把儿子抱到榻上,顺手给脱掉小靴子。
“爹,我自己来吧。”
“无妨,已经脱好了。”
爷俩儿平时的时候,没事儿也会杀两盘儿,在周二郎的指导下,周锦钰的棋艺进步飞速,二郎同儿子下棋时会不动声色地给儿子灌输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
他有时会故意把战局拉得很长,通过时间消耗来锻炼孩子的耐心;有时会他会对周锦钰步步紧逼,压得儿子喘不过气来,却又不把他的活路给完全堵死,留下一线希望,引导着儿子不要轻易放弃一丝一毫的机会,一旦抓住机,就努力扩大自己的优势来逆风翻盘。
云娘看爷俩儿下得聚精会神,给端了碗党参养生果茶来,二郎从翰林院藏书阁里看到的调养方子,他专门请教了宫里的儿科圣手,确定没什么问题,很是适合脾胃虚弱的小孩子喝,这才让儿子喝,也并不总喝,感觉这段时间有积食上火的症状,就喝上一些。
初秋燥热,儿子的舌苔看着有火气,正好喝上一些。
周锦钰抿嘴儿一笑,双手捧着接过来,道:“谢谢娘。”
云娘摸了摸他头,“乖娃,跟你爹杀两盘就好了,今日去了庄子上,毛笔字和琴箫都还没练呢,明日还要去书院,莫要搞得太晚。”
“我知道了,娘,就杀两盘。”
云娘点点头,儿子的听话让她省心不少。
凡事贵在持之以恒,不能停,一旦停下来就开始懈怠,懈怠久了,想要再拾起来就难了,宠爱儿子归宠爱儿子,但在培养儿子的才能方面,周二郎从不懈怠,人总是要有些才华傍身的,尤其是自家儿子还这般聪慧。
有了才华傍身,这人方能“贵”得起来。
前朝覆灭,整个皇宫血流成河,为什么就单单那位逃出去了,因为他才华人品太过出众,仰慕者众多,有太多人助他出逃。
假如自己真有倒台的那一天,周二郎自是会提前把家里人安排妥帖,但凡事无绝对,他亦不敢保证他就能做到万无一失,如果有更多的人愿意帮助钰哥儿,总是一件好事儿。
周锦钰自是想不到周二郎走一步看十步,处处为他谋划,但是周二郎让他学的,他都愿意努力去学,周二郎对他这般疼爱,他亦不想辜负他的期望。
秋霜这会儿端了汤药过来,光闻那味道,就知道这药有多苦,周二郎接过碗来,闭眼,一口气灌下去。
秋霜忙递过一杯温开水过去,同时端了个小铜盆儿,让他漱口。
周锦钰递过自己的帕子去,让爹擦一下嘴角残留的药汁,又把自己的果茶给递给去,“爹,这个加了冰糖,甜的,你喝口。”
周二郎老脸一红,钰哥儿当初喝过的苦药可比自己多了去了,想到这儿又开始心疼儿子受过的苦。
秋霜在旁边儿瞧着,嘴角儿微抿,府里最会哄老爷开心的,非小少爷莫属,而最得老爷心的,亦是小少爷,娘子实在是太过担心小少爷的身体。
退一万步来讲,最糟糕的情况,就算小少爷的病真的会让他活不长久,老爷也绝不会淡忘这个儿子,相反,小少爷会成为老爷心中何人都无法超越的存在。
娘子作为小少爷的娘亲,亦是任何人都超越不过去的,那怕后面的人能生出八个儿子来又能如何?!
娘子太过患得患失,当局者迷了。
不过若是自己的夫君是老爷这样的人,怕是自己也淡定不了吧,害怕失去,所以惶恐。
喝完汤药,二郎带着儿子到书房,陪着一块儿练字,周锦钰道:“爹,你的字已经很好了。”
周二郎一边帮儿子研磨,一边道:“学无止境,不同的阶段,练的东西不一样,你现在还处于技法的练习阶段,沉淀久了,你就会发现这字的每一根线条,墨色的轻重,都有其韵律和节奏,它们是美的,亦是有生命的,你的情绪,你的能量都能通过你的字来传递出去,到最后,你不是在写字,你写的是你自己。”
周锦钰能听懂他爹说的每一字,连起来也能听得懂,但是离着爹所说的那个阶段显然还差十万八千里。
不过比起云娘请的那个教习书法的古板先生,周锦钰显然更愿意跟着他爹学,那位书法先生的造诣虽然也很高,但没他爹讲得有意思。
入夜,皇宫。
永和帝收到西北边防的传回来的八百里急电,哈撒国联合苏秘国不宣而战,打得大干措手不及,已经连失两城,现在大军正死守风离城,急需军队和粮草支援!
啪!永和帝手里的茶杯猛地扔了出去,碎瓷片崩得到处都是。
天光破晓,一众朝臣在午门外等候上朝,文臣以徐庚为首,武将则以贺老爷子为首,左右掖门开,大臣们鱼贯而入。
永和帝面色凝重地坐在龙椅上,命魏伦向众臣宣读了昨日收到的西北八百里急电。
满朝文武一片哗然,从去年开始西北边境就开始不大太平,永和帝从旁系过继了个公主给送过去了,签订了互不侵犯边境的合约。
这才多久?
竟然不宣而战,那不就是说那位公主……。
众人忍不住暗骂这哈撒蛮夷之国竟然如此背信弃义,这不就是收了公主白嫖吗?
简直野蛮!
对方已经开战,现在是不打也得打了,否则对方只会更加得寸进尺,置堂堂大干王朝的国威于何处?
只是这仗得打多久,需要多少粮草和银子,派谁去支援,全都是棘手的问题。
永和帝目光扫过下首众臣,视线定格在最前排的徐庚身上,“徐爱卿,此事你如何看。”
徐庚向前一步,出列,“启奏陛下,这哈撒、苏秘两国狼狈为奸,竟然全然不顾道义,不宣而战,着实可恨。”
永和帝,“所以呢,徐爱卿觉得应当如何应对?”
徐庚:“臣觉得可分头行事,一方面派文臣与之讲和,一方面派援军速速支援西北边境,以战促和,以和停战,边打边谈,边谈边打,尽量在今冬前结束战乱。”
听到徐庚这话,周二郎嘴角露出一丝冷凝的笑,微敛了眉眼。
虽说两国开战,不斩来使,可如哈撒国这等毫无信誉可言的蛮族,才不理会你这么多,徐首辅当真是老谋深算好算计。

第128章
徐庚语毕,永和帝不置可否,目光扫过殿下诸位大臣,最后停在太傅高弘身上,缓缓开口,“高太傅,你的意思呢?”
高弘既不是徐庚一派,也不站皇帝,更不站端王,他是坚定的太子派,只拥护太子的利益,凡是与太子无关的事都随大流,这会儿听到皇帝问自己,慢悠悠出列,躬身开口:“启奏陛下,徐大人之言,臣附议,不过这过去和谈的人选,以及驰援风离城的武将,还需要慎重选择。”
“那依高太傅之见,朕当派何人前去?”永和帝眯起眼追问。
高弘吃不准永和帝舍不舍得让周凤青走这一趟,毕竟之前这哈撒国也不是没有干过撕毁合约斩杀来使的事儿,蛮夷之族向来不讲规矩,打得过就烧杀抢劫,打不过就逃跑。
略思索了一下,高弘道:“陛下,这武将之中除了贺将军的骑兵能与那哈撒铁骑一较高下,怕是没有第二个人选,至于这出使的使臣,臣一时亦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还需听听诸位同仁的意见。”
高弘三言两语又把皮球给踢出去了。
“既如此,那诸位臣公就说说这出使的人选吧。”永和帝声音平平,听不出什么喜怒来。
见微波而知暗流,站在朝堂之上的诸人,没一个是傻子,首辅大人所说文臣是谁,不言而喻。
谁都知道周凤青这后起之秀一旦起来必然会威胁到徐庚的地位,可徐大人还不能明着干掉他,动他就是同永和帝撕破脸。
这出使好啊,杀人不见血,周二郎在西北出个什么“意外”那都是正常,为国捐躯。
最关键是这军将得实在是妙,放眼整个朝堂,对于哈撒这等蛮夷小国,你总不能派首辅大人这种重臣作为使臣去谈判,而太小的官职也不合适,这啥撒国虽小,其战斗力却不容小觑,均是骁勇彪悍之辈,多少你得给人家这面子。
所以,这三、四品的官员里选最合适,而这三、四品的官员里,仪表俊美、气度不凡能彰显我大国气度,而又有能力解决棘手问题之人,也就剩下周凤青可选。
谁也无法说首辅大人是刻意针对周凤青,不然永和帝你自己选嘛,只要你能选出比周凤青更合适的。
都知道周凤青合适,可谁也不想站出来说,阎王打架,小鬼儿遭殃,得罪首辅大人不合适,惹了永和帝的恼也没好果子吃。
另外,这位周大人可也不是吃素的,没看大太监王海被他收拾了嘛。
再者说,首辅大人权势再大,只一点他就比不过周凤青。
周凤青年轻呀,实在太年轻了,他甚至什么都不用做,只要熬着就行了,他不但能把徐庚给熬死,甚至连永和帝也能熬死。
朝堂之上,竟然陷入了死一般的沉静。
徐庚微微敛了眉眼,藏住目光中一闪而过的狠厉,诸位大臣什么也没说,可不代表什么也没表达。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周凤青竟然成长到让众人如此忌惮的地步,竟是让这些平时对自己唯命是从的人不敢轻易站队了。
这周凤青不能留!
朝堂上诸位大臣的表现让徐庚的杀心愈重。
周二郎亦将众人的表现一一收入眼底,他明白自己这一趟是非去不可了。
他的小命无论如何也无法与永和帝的江山稳固相提并论。
哈撒不仅仅是哈撒的问题,解决不好,一群狼想着上来撕下一口肉吃呢,不光有西北的狼,还有东南的狼。
再者,周二郎还想着自己在禹北搞的向阳花成熟以后,榨成油与西北边境这些小国建立交易呢,在长期的交易中,可以用大干的文化对他们进行渗透改造,日久天长,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四海八荒皆为我大干的子民。
另外大干朝想与那欧罗国建立贸易往来,哈撒、苏密等小国是必经之路。
无论从那一方面来讲,这一趟他都有非去不可的理由。
想到这里,周二郎缓缓出列,朗声道:“启奏陛下,臣愿意作为使臣出使哈撒、苏密等国,定当全力以赴,不辱使命!”
众人的目光齐齐落到周二郎身上,显然没有料到他竟然自荐出使西北,对这位年轻又才华横溢的年轻人不仅多了几分敬佩。
虽千难万险,吾愿往矣。
周大人是个有血性,有胆识的。
窗户纸捅破,满朝文武大臣包括永和帝在内,俱都松了一口气,谁也不用为难了,此事就算定下。
永和帝命令贺文贺武的二叔贺明堂率三万大军前往西北边境支援,周二郎作为正使,兵部侍郎为副史,一同前去。
即刻动身,不得延误!
周二郎一刻不敢耽搁,若是风离城守不住,大干朝的军心和士气势必会受到负面影响,相对的,哈撒的军队则会一鼓作气,占领大干朝更多城池,在旁边观望的诸多小国也会一哄而上趁势作乱。
哈撒取得的优势越明显,自己这谈判的危险和难度就会越大,对自己的处境会更加不利。
匆匆忙忙回到家,周二郎不想让家里人跟着担惊受怕,没说西北那边儿已经打起来的事,只说自己有紧急公务要去西北走一趟,吩咐云娘和秋霜速速收拾出远门的行李。
云娘再多舍不得夫君远行,可人在官场,身不由己,她也只能配合,这朝廷也真是,除了二郎没人可用了吗?
凭什么次次都是他,这才刚从禹北回来,还没稳当几天呢,就又被派去大西北那种不毛之地,这不是欺负老实人么。
行李收拾完毕,刚刚简单吃了些东西,贺文就命人过来接周二郎出门,这会儿离钰哥儿放学还早,周二郎没时间等儿子见上一面。
想到自己此次出行的风险,周二郎找来纸笔快速写了一封信:锦钰吾儿,你能看到此信,证明为父业已不在人世,不能陪伴吾儿长大成人,是为父的不是,说声抱歉。
你的爷奶有大伯大姑照顾,为父对你不做要求,吾儿需孝敬大伯,照顾好娘亲,更要照顾好自己,不活到六十岁不准来见我,否则为父定不轻饶。
就这样,来生再见。
写完,将信封粘好,写上“周锦钰亲启”几个大字,放到了书桌抽屉最下层记录周锦钰成长的小册子下面。
他不准云娘动的东西,云娘从不会乱动,如果云娘哪天会动这里面的东西,除非是整理他的遗物,里面的东西该如何处置,夫妻多年,云娘了解他。
端王给的两个护卫,周二郎全都给儿子留下了。
云娘和兰姐儿送二郎出门,周二郎抬指轻抚了下娘子的额发,温声道:“照顾好自己和孩子,在家等我回来。”
朱云娘鼻子发酸,用力点了点头。
周二郎又看了眼外甥女,道:“二舅不在家,兰姐儿需听舅妈和你娘的话,否则二舅回来定不轻饶。”
兰姐儿从未听二舅对自己说过这样严厉的话,怔愣了一下,下意识点了点头。
端王府。
端王爷的起床气儿大,更不喜欢早起,睡到什么时候完全看心情,一年四季都不上早朝,除非有重大仪式要参与。
不过虽然不上朝,但朝廷的任何风吹草动全都逃不过他的耳目,整个大干朝只有他不感兴趣不想知道的事,不存在他知道不了的事。
今日那边刚刚散朝,朝廷上发生的事就有人原原本本的汇报给了他。
端王半躺在逍遥椅上,喝着早茶,给了一个耳朵,听着下面人的汇报,听着听着,他眉头就渐渐皱了起来。
周凤青竟然被派去当使臣了?
哈撒国的前科可太多了,尤其他们那二皇子,简直就是个泼皮无赖混不吝,想跟这种人和谈不从你大干朝身上扒下一层皮来,这事儿都完不了!
问题周二郎亦是个不服软的,非但不服软,说不得还想从对方身上扒下一层皮来,这俩要坐到一起和谈,周凤青当真是要凶多吉少。
端王不能坐视不理啊,就以永和帝生性多疑到病态的性格,周二郎能一步步取得他的信任,这实在太不容易了,周二郎这颗棋子至关重要,他必须得保住。
端王找来了自己身边最顶尖的暗卫首领……
京郊的骑兵大营,战鼓咚咚,队伍已经全部集结完毕,周大郎亦步亦趋地跟在贺文后面,贺文实在受不了他,转过身给周大郎打揖:“祖宗,你快点儿饶了我吧,不是我不想带你去,是我惹不起你家那二弟,你爹被打伤了条腿,对方得给陪葬,我带你去了战场,你要有个好歹儿,你二弟非得撕了我,你听我一句劝,下次,下次有机会我肯定带上你,我让你做先锋官还不成吗。”
周大郎看着他,目光里的意思很明显:我二弟去,我才更应该去,否则我不放心。
贺文:“不是,凤山,你得这么想,你们家人丁单薄,就你们哥儿俩,这次你二弟去,你就不能去,我的意思你懂吧?”
周大郎不搭理他,用脚尖儿在地上写了一行字,十分霸道——只有我杀人的份儿,世间何人能杀我?
贺文想到周大郎那一身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英雄气魄,又想到他惊人的武学天赋,这要上了战场,当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罢,罢,罢,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大郎这样的人才,天生就属于战场。
至于周老二那儿,一点儿内部矛盾,让周大郎自己去跟他那不好惹的弟解释去。

周大郎不比贺文更加了解自家弟弟?
他压根儿就没打算把这事儿先告诉二郎,说了就去不了了,先到了西北再说!
派往风离的援军出发后,几乎马不停蹄的赶路,走了已经十日有余。
过了禹北之后到处都是蛮荒之地,周二郎向车窗外望去,想到向阳花几乎不挑任何土地的生长特性,只觉眼前这一大片荒地简直大有可为。
马车下面的道路并不平坦,颠簸地周二郎胃里有些难受,想要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却又毫无睡意,干脆拿出西北地区的地图来查看。
这风离城易攻难守,若他为守城将领,风离城当放弃之,保存军队实力,与距离风离不远的洪阳城合兵一处,共御外敌。
洪阳城虽小,战略地位却不容小觑,哪怕丢掉十个风离亦不能失去一个洪阳。
只因这洪阳的位置是蛮夷南下的必经之路,且有洪阳河护城,与西北的各蛮夷部路形成隔河对峙,典型的易守难攻之城。
守住了洪阳也就保住了北方两个产粮大省不受蛮族破坏。
今年马上就要秋收种植冬小麦,战乱一起,去岁天灾还没缓过劲儿又遭人祸,两省一乱,整个安京城都将暴露在敌军的铁蹄之下。
严重程度还不止如此,如果说江南是大干朝的钱袋子,提供了整个大干朝最重要的赋税。那么这北方两省就是大干朝重要的粮袋子,且商人逐利,近年来随着丝绸价格的上涨,江南大片粮田改农为桑,如此一来,北方两省的粮食供给就显得更为重要。
去岁一旱,整个大干朝的军粮储备一下少了一半儿还多,若不是用了借粮票,遇到今日之战事,粮草补给跟不上,这仗还怎么打?
洪阳城绝不能失,北方两省更不能乱!
守洪阳之一城,稳固大干朝的天下,孰轻孰重搞不清楚么?
风离城的守备奏章上说什么城在人在,城破人亡,为了一己私欲和名声,毫不顾全大局,当真是沽名钓誉之辈,当斩当杀的老糊涂!
这哈撒、苏密两个部落从去岁开始就蠢蠢欲动,今年偏偏在马上就要秋收时搞事情,很难让人不去联想他们亦清楚了这一点儿。
周二郎甚至怀疑大干朝有他们的内应。
谈判?谈个鬼!
去送人头儿还差不多。
没见联姻的公主都“暴毙”了吗。
所谓“暴毙”是怎么回事儿,双方谁还能不清楚怎么回事儿?这次趁机斩杀你的使节,正好看看你们大干的反应,进一步探探你的虚实,何乐而不为!
没有一场胜仗,且是一场大胜仗做支撑。
你拿什么去跟人谈?
拿人头吗!
周二郎此行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但不意味着他不爱惜自己的生命,这一路上就没睡过一个好觉,一直在苦苦思索这破局之法。
听说那苏密国王是个女人,甚至周二郎把“美男计”都算计进去了,当然这美男不可能是他自己。
随行的兵部侍郎之侄,显然是个不错的人选,容颜甚是俊美,身姿英挺,看着也会说话,关键是长期在军中训练,一身力气,一看就很行。
若是能用一个男人,破了哈撒与苏密的联盟,再划算不过。
就不知道那苏密国的国王好不好色。
周二郎长指揉了揉眉心,收起地图,闭目养神,至于那位侍郎之侄是否愿意牺牲“色相”完全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若是到了必要的时候,需要牺牲他自己,他亦是会顶上去的,比起天下大乱、伏尸万里,有何不可?
为万世开太平,他并非随便说说而已,矫情归矫情,但他也绝非迂腐之人。
大部队行至傍晚时分,天色忽然阴沉下来,黑压压的乌云眼肉眼可见地压了下来,竟然是要下雨的劲头儿。
贺明堂显然是极为有经验的将领,对于行军路上的各种突发状况早有准备,将士们都有蓑衣防雨,因为是急行军,粮草亦只带了够路上吃的口粮,后续需要的粮草自有专门的运粮部队在后面跟上提供补给。
不用他下令,粮草、辎重等马车早就盖上了防雨的兽皮,油布纸以及干草等。
饶是对路上可能会遇到阴雨天早有准备,贺明堂也忍不住低咒了一声,行军打仗讲究的是天时、地利、人和,这场雨一下,时间短还行,倘若连着下,对整个军队的体力消耗以及作战士气都有着极大的影响。
贺文带着周大郎等精锐骑兵作为先头支援部队,早已将后面大部队远远甩在后面,眼看就要到达风离城,不成想却遭遇大雨,天地间白茫茫的一片,几乎看不清前面的路,加上又是夜雨,就更加视线受阻。
贺文不得不命人暂时停止行军,立即下马安营。
众将士纷纷下马,都晓得第一时间要保护好自己的战马,战马是多重要的战略资源,没有人会不清楚。
大干朝的骑兵数量本来就少,他们这批人更是精锐之师,战马也俱都是良驹,而马掌比人的脚掌还要小,却要承担自身体重加上人的体重,在泥泞中奔跑太容易陷入泥中,从而损伤到马儿脆弱的脚踝。
不要说是战马,就是普通的马匹脚踝骨折了,这匹马也就废了,断无治愈的可能。
大郎把自己的爱马幻影看得像是家人一般,第一时间下马,牵着缰绳跟随在贺文身侧。
“早不下,晚不下,你爷头的!”
贺文狠狠低咒了一声,将士们本就一路长途奔袭,体力受累,又遇上这种鬼天气对整个军队的士气影响实在太大!
而更令他担心的是众人骨子里对哈撒铁骑的畏惧心理,哈撒人不比中原人,他们是游牧部落,自小就在马背上长大,对马儿的熟悉和驾驭能力天生比大干人有优势。
更兼有哈撒人的体型亦比中原人健壮彪悍,且骁勇好斗,说他们以一抵三都不为过!
扎好的营帐中,瘦猴儿点着了烛火,贺文与周大郎凑到一起,一块儿查看西北边境的地图,因着大郎在军中的突出表现,他现在已经是千户大人了。
周大朗凝神看了一会儿地图,手指先是按在了“风离城”三个字儿上,后又指了指另外一处。
贺文先是愕了一愕,随后猛地瞪大了眼:周大郎这厮他竟然还懂兵法!
只不过这风离城的地理位置重要,乃是枢纽要道兵家必争之地,他亦明白,这周大朗把手放在丘兹是几个意思?
“瘦猴儿,赶紧的,给凤山准备纸笔!”贺文真是愁死周大朗不能开口说话这事儿,这老天爷也真是的,该给周大郎的你都给他了,偏生就是不让他说话。
瘦猴儿成天跟在大郎屁股后边儿,帮大郎研磨这点儿小活儿早就轻车熟路,大郎不习惯使唤人,不叫他干,瘦猴儿非要帮忙,大郎大概也明白瘦猴那点儿小心思,他是洒脱之人,瘦猴愿意帮忙,那他就帮,自己心里承他这份情就是了。
瘦猴儿在军中的职位是斥候,负责打探消息的,武力值不行,贵在机灵,大郎来之前,经常被人捉弄欺负,现在他跟大郎走的近,在军中再无人敢动他半分。
却说大郎刷刷刷,奋笔疾书,很快写满一张纸,递给了贺文。
贺文满脸好奇地接了过来,渐渐地,脸色变了。
苏密国,王账内。
年轻的苏密女王,刚刚洗浴完毕,由着侍女为她穿上一袭白袍,行走间隐隐可以看到笔直紧致的大长腿,不似中原女子那般白皙,却如上好的蜜蜡般光润而隐含光华。
女王坐到梳妆台前,由着侍女为她擦拭头发,铜镜中映照出一张有着异域风情的面孔,浓密弯曲的睫毛,眼窝微深的黑亮眼睛,眉骨比中原人略高,鼻梁高挺,烈焰红唇。
这时,有贴身的女官挑帘进来,微微颔首,朝女王行了个礼,“王上,那哈撒的二王子又派人送了一盒上好的东珠过来,说是送给王上做项链。”
苏密女王听到“二王子”三个字,目光中闪过一丝厌恶,头也抬地,“替我谢谢二王子的一番好意,不过无功不受禄,东珠贵重,本王不能收,找人把我的话带到,给送回去吧。”
“是,王上。”女官得了命令躬身退了出去。
“王上,这哈撒的二王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越来越过分了。”为苏密女王擦头发的侍女抱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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