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漂亮假千金,嫁个硬汉养崽崽by棠栀
棠栀  发于:2024年10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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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她和王秀君是死对头。
早些年她和王秀君一起评主任医师,王秀君用了点手段,把她评下去了。
被评下去的覃慧,被医院安排去了乡镇医院,一呆就是十五年。
覃慧恨死了王秀君。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林云初坐下后没废话,从自己包里掏出一个小药瓶,放在覃慧办公桌上。
覃慧眼眸倏地一震,心头一窒,抬眸震惊问,“这个,哪来的?”

第5章 组织的一把尖刀
看着覃慧紧张又震惊的表情,林云初淡定地点了点头,回答道,“这是我从林可可房间里找出来的。”
“用了一半。”
“我无法判断,我昨晚是的兴奋是不是因为这个药。”
覃慧一听立马明白了。
王秀君家那点事,她一早就听说了。
林家一心想攀高枝,之前林可可没回来之前,她对林云初还好。
林可可一回来,她对林云初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昨晚林云初喝醉街上发生的事,医院谁都不知道,但她却主动到处嚷嚷。
这摆明着就是要毁林云初声誉。
折合着,为了司家婚事不落林云初手里,她为了让亲生女儿去陷害林云初,竟偷医院的重点管控药。
这药是坚决不允许拿出医院的,属于医院的毒品级管控药。
就这么说,医院里,人可以不见,但药不可以不见;院长和药同时掉水里,那都得先捞药再捞院长。
她和她斗了这么多年,一直没赢过。
这次…林云初这是给她送来了一把刀!
“云初,这药瓶你先带回去,哪里来的放回哪里去。事情迟早会有真相。”
覃慧看林云初的眼神瞬间温和多了,道,“以后如果还有什么疑惑,都可以来找你覃姨。”
“那覃姨,你可以给我检查伤口吗?我妈总对外人说,我撕伤严重,走路都走不了。可我一点都没感觉,我觉得我可以健步如飞。”林云初见时机已经成熟,赶紧道。
“可以。你躺上去。”
覃慧换手套,开始给林云初检查伤口。
“你这孩子,你是真什么都不懂吗?你压根就没失去清白,下面没任何伤口,没任何痕迹。”覃慧给林云初检查完之后,一边冷笑一边骂,“王秀君就不是个人!养这么多年的孩子,不要也就算了,还非要毁了人家名声。”
检查完后,覃慧一边说,一边给她写验伤报告。
写完后,为了证明权威性和严谨性,她去行政处拿着公章,盖了一个大大的印戳。
“太谢谢覃姨了,我先走了。”
拿到自己想要的报告,还扔下了一颗隐形炸弹,目的达到,林云初脚步欢快地走了。
此刻,在司家等半天,却一直没任何人接待的王秀君眼皮跳了跳,心莫名其妙地有些慌,焦躁得很。
她站起来,笑得有些干的问司家保姆,“秦妈,司伯父出门时候,有说什么时候回吗?”
“没有。要不,您先回去,改天再来?”
秦妈回答。
王秀君感觉越来越不好。
他们这一趟来,主要是先探司家老爷子的口风。
却没想到,连司家老爷子的面都见不到。
司家昨天目睹了林云初被他们找回的全过程,林云初躺在地上,身上都是血迹。
司家老爷子看着昏迷的林云初一言不发,然后走了。
他是故意不想见他们?
“老爷子退休后,一般都在家里。今天一早就出门了,应该是有急事。可能会回来得比较晚。”
秦妈道。
她越解释,王秀君就越觉得是司老爷子是真的不想见她们,不想和他们家结亲。
“没事,我们在等等吧。”
王秀君越想越抓心抓肺,司老爷子越是不想见她,那她就更要等,让司老爷子感受到他们家的诚意。
此刻的司家老爷子正在办公室,这办公室他退下来后,很久没来过了。
但今天一早就接到上面领导的来电,让他坐镇来处理一件重要的大事。
“黑鹰这次任务完成的非常顺利,但回来途中,他一直被对方追击。在和我们失去联系前,他条件恶劣,身上没任何工具,受了重伤,我们无法确定他现在具体情况。”
“目前我们这边得到的情况是,他身上携带重要的文件,一定不能出任何差错,不管如何,我们都要找到他,将他救出来。现在唯一能判断的就是,他可能在越市。”
“我们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要竭尽全力找到他,保护他,营救他。”
越市素来太平,司老爷子没想到自己退下来后,还会再遇上这么棘手的事。
为了保证黑鹰的安全,早晨他们已经以水晶巷出现命案往附近搜查了一遍。
但所有地方,都没看到黑鹰的下落。
“首长,我们询问了所有附近的人,但没有实质性的突破。我刚才还问询了林云初同志,也没得到有效的线索。但是我觉得,林云初回答有所隐瞒。”陈琦汇报道。
其他人不知道,司家和林云初的关系他是知道的。
林云初是老首长未来的孙媳妇,陈琦和老首长孙子司哲彦是一条裤子长大的兄弟,所以才导致陈琦对林云初审查特别不友善。
司老爷子眉头微微紧蹙,道,“继续进行特警搜查,全部便衣出动。之前查过的地方,重新再查一遍。”
按照道理,黑鹰是应该可以求助警方的。
他进入越市后,没有求助。
只能说明两点,第一,没时间,追击他的人没有能让他喘息的机会。
第二,没能力,可能他已负伤相当严重,连求救的能力都已经失去了。
“收到命令,即刻出发。”
部下离开后,司老爷子打开手心刚传过来的照片。
照片上男子,眉宇刚毅,一脸正气,眼眸散发着敏锐且深邃的光芒,好似翱翔天际的雄鹰。
裴淮远。
组织培养多年,好不容易才培养出的一把尖刀。
“还有,你们重新找林云初来,我和她亲自谈谈。”
“好。”
林可可坐得也有些急。
上辈子没发生林云初大街上和人苟合的事,所以这个点她没来过司家。
今天来司家,除了想给司老爷子留给好印象,更主要的原因是,她想先见司家大孙子司哲彦。
上辈子她很久以后才见的司哲彦,但实际上,从部队回来探亲的司哲彦今天早晨已经到家了。
她这在坐了大半天,都没见到司哲彦。
他还在休息?
不对……
她突然想起一件事,上辈子司哲彦和他战友聊天的时候说过,说他回来第一天就见到一个姑娘,那姑娘看他见义勇为,对他一见钟情。
说起这事的时候,他眼眸带笑。
后来她才知道,他回来后见到的第一个有印象的姑娘是林云初。
所以,现在的司哲彦并不在家里,他酷爱吃越市的凉拌粉,应该是回来放下行李后,就出门了。
这一趟出门,他还会遇到林云初。
林可可有些紧张,可一想林云初那破败的模样,压根就出不来!
他这辈子遇不到林云初,但是他可以遇到她!
“妈,我出去给你买点清凉油,醒醒神,等会就回来。”
一想到自己很快要遇到司哲彦,林可可顿时兴奋又紧张。
“好,你早点回来。你回来后,如果司爷爷还没到家,我们就下次来。”王秀君点头,和林云初那死活不听话、还从她身上搞走一千三百六十块钱的模样相比起来,她觉得林可可乖巧、贴心多了。
她昨晚夜班,现在困得不行,坐在司家又不好睡。
林可可还是细心的,发现她很困。
这一对比下来,她再次感觉,还是自己女儿好。

“大家拦住他!”
马路上突然传来一阵喧嚣声,医院出来的林云初还没走多远,就看到马路中央有人在跑,有人在追。
突然间,旁边粉店里冲过一个矫捷的身影,将坏人摁在地上,“砰咚!”发出巨大的声音。
男人身形矫健犹如一头豹子,敏捷,力量感十足,以绝对力量全方位碾压对方。
“放了他!不然老子砍死你!”男人按着对方的时候,后来突然有人举起刀摁住坏人的小伙子上砍去。
“去死!”说时迟,那时快,所有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林云初抡起旁边一个小板凳,生生往后面偷袭的人脑袋上砸过去。
偷袭的人脑袋嗡嗡嗡嗡,砍人方向拐了个弯,力度顿时消了一大半。
司哲彦听着菜刀落地的声音,后背有些微微汗湿,心有余悸。
这一刀若真落自己后背,那他绝对要在医院躺小半个月。
“王八蛋!一伙的,还敢偷袭。你当我们人民群众都是兵马俑,只能站不能动?”
林云初见人已经没什么战斗力,恼火地往自己砸的人身上狠狠踢了两脚。
身处的人设和剧情,她虽已经在缓缓图之,但也憋死她。
好不容易有个该死的出气筒,她不得使劲出气?
“……”司哲彦惊讶地看着眼前的姑娘。
姑娘声音都是英气,又帅又酷。
他以为她长得人高马大,身强体壮。
却没想到,这姑娘的模样,清秀瘦弱,瘦瘦小小的一只,这么瘦小的身材,却比他还凶猛。
强烈的反差让司哲彦莫名觉得这姑娘很可爱。
林云初感觉对方在看她,抬眸看到对方男子的时候,她愣了一下。
剑眉星目,鼻梁高挺,脸庞俊朗,眼眸深邃,眉宇皆是英气,身体犹如一只敏捷的豹子,这是文中作者描写男主的。
眼前这人,和这描写一模一样。
所以,她哪怕他避开自己经常走的路,还是遇上了他,男主司哲彦!
想起原主费尽心机接触他,费尽心机讨好他,却没获得一丝丝他的爱,最后他还帮真千金,一起干掉了她这个假千金的事,林云初怒骂一声,“踏马得晦气!”
早知道她就不救了。
让这坏人砍死男主算了。
“……”司哲彦看着骂骂咧咧的林云初,眸中多了些探究和不解。
他家家教严,身边的女生,都一板一眼,文文静静,温婉舒雅。
林云初真是他见过最特别的姑娘,看似柔弱,实则一身正气;看似文静,实则灵动又可爱。
“姑娘……”司哲彦和林云初打招呼。
“谁姑娘?”林云初没好气反问,“我和你不熟,喊同志。”
“……”司哲彦有些哭笑不得,立马改口,“同志。”
“打住!我和你不是一条路上的人,也不是你同志!还有,这事已经过去了,不要追我!”
林云初目光沉沉警告司哲彦道。
说完,立马跑了。
能跑多快,就跑多快。
“……”司哲彦。
“这姑娘品性真高洁,救了人,说走就走!”
“对,一点都不贪恋别人的救命之恩。”
“活雷锋!”
周边群众感慨道。
司哲彦嘴角扬起的弧度更甚。
“你个坏人!被打趴了,还想还手?”人群中,突然又冒出来一个女子,看到地上的被制服的男人抬头,拿着一个砖头狠狠拍了下去。
那男人呜咽一声,趴在地上。
“……”司哲彦。
“……”其他围观群众,这姑娘怕不是有毛病?
这两坏人他们都已经制服,动都动不了。
她还非要跑过来把人给砸死。
林可可非常自豪的回味自己的动作。
还好,她终于第一时间遇到司哲彦。
并且帮助了司哲彦。
“不用谢!这都是我该做的。”
“是个人经过,都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
感觉大家眼神都落自己身上,林可可低头有些害羞的道。
司哲彦喜欢模样看起来柔弱的姑娘,上辈子他就对林云初动过情。
她感觉自己这模样,可以触动司哲彦的心。
话说完之后,她微微抬头,轻瞥了一眼司哲彦。
这个时候的司哲彦好帅!
他穿着白色衬衫,胸肌若隐若现,剑眉星目,鼻梁高挺,英气十足,阳光又阳刚!
林可可深呼一口气,她感觉自己心跳好快。
和林可可这激动又压抑表情相比,司哲彦眉头不动声色蹙了蹙,看她的表情一言难尽。
“我们把他们捆去派出所吧。这种人,就应该蹲大牢,把牢底蹲穿!不仅抢劫,还差点伤了你!”
林可可努力平息自己气息,义愤填膺地道。
“大家一起帮帮忙,一起来呀!”
“……”围观群众,本来只想等派出所的人来。
她这么一喊,大家还是行动了。
派出所的人很快来了,让大家没想到的是,特警也来了。
特警一来,所有人再次紧绷起来。
他们越市是真出什么大事了吗?
凌晨出了命案,特警在整个市里穿梭好几次了。
没想到自己一个砖头砸出派出所的人也就算了,还砸出特警。林可可越想越觉得自己收拾掉林云初后,运气越来越好。
上辈子她只依稀记得越市这一天很乱。
听说要抓坏人,救什么大人物。
但具体的她没关注。
莫不是她这砸的是特警要抓的坏人?
那这么一来,她都可能被表彰。
若是被表彰,那她就不是一般人了。
林可可非常积极地和派出所同志说前因后果,还特别不经意提起自己砸的那个砖头。
“同志,是你制服的他们,你来说说……人呢?”
林可可热情拉扯司哲彦,却没得到任何回应,转头一看,司哲彦已经不见了。
刚迅速跑过来的特警也集体消失。
“……”林可可。

车上,被审讯室赶出来的陈琦充满同情地道。
陈琦是司老爷子带出来的人,且司家对他有恩,又和司哲彦一起长大,说话非常直接。
司哲彦眉头不见声色地皱了皱,他从小容颜出挑,不管走哪都是焦点,从小到大没少被女生爱慕,刚林可可看他的眼神,他一眼就看出其中的意思。
那直勾勾、且全是目的性的眼神,看他心头莫名反感。
“琦哥,你少笑话我。”
“不过依我看,你与其要你那未婚妻,还不如要这个。”
“你那未婚妻……”想起刚才林云初那明明自己已经失身却极力否认的模样,陈琦做了一个一言难尽的表情,道,“起码这个,是明着喜欢你的。”
“琦哥,你什么时候兼职做媒婆了?你觉得可以,可以自己娶回去。”司哲彦有些不悦,瞪他一眼道,“我都出动了来帮你抓坏人了。你若还不停歇,我回家睡觉去!”
他刚回家探亲,行李才放下,就被爷爷拎了出来,让他出门配合特警抓坏人。
他这没功劳,还有苦劳!
“行,行!我不说了。”
陈琦用满是同情的眼神看着他,道,“你那未婚妻啊……司爷爷有说打算怎么办没?”
这事让司哲彦眉头皱得更深了。
他长这么大,突然之间他爷爷告诉他,他有一个未婚妻,这未婚妻是谁,长啥样,他通通不知道。
更让他糟心的是,他那未婚妻,大晚上醉酒在街上失身了。
人还没娶回来,他头顶就一片绿。
想到这里,脑袋里突然蹦出刚才帮他制服拿菜刀砍他的那奶凶奶凶姑娘的身影。
不行,那未婚妻,他坚决不会要的!
“同志,麻烦给我一台海鸥照相机。”
林云初走进越市最大的百货店,眉头都没眨一下地指着放在橱柜里的相机道。
售货员同志不由得多看她两眼,虽然是在越市,但买得起相机或者说愿意买相机的人,真不多。
这玩意不仅机子贵,胶卷也贵,一个胶卷十四块,冲洗一个胶卷也要十四块,照一卷胶卷下来,成本最少三十块。
百货店进了两台,从去年卖到今年,都还剩一台。
眼前这姑娘,脸上都是淤青,手上缠着绷带,买得起吗?
“不管我买不买得起,你起码可以拿给我看一下吧?”
林云初一眼看明白售货员姑娘的质疑,笑着道。
“不是这个意思。”售货员同志拿货,道,“相机给你,这个机子四百元。”
“哦。”
四百元,如果换昨日,她都会觉得很贵。
但现在……对她来说,洒洒水而已。
她现在兜里,揣着一千三百六十个大洋呢。
“再给我两个胶卷。”
“一起四百二十八?对吗?”
“我现在给你钱!”
林云初直接付款。
在这工资才三四十一个月的年代,一下付了四百多,林云初有一种挥金如土的感觉。
她喜欢这种感觉。
找了个安静且无人的地方,林云初拿出自己包里王秀君那个记事本,对着记事本里重要的内容咔咔一阵拍。
这些内容,她本可以临摹的。
但她的原则是,能用钱解决的东西和事,她坚决不费手。
重要内容拍好后,她拿着胶卷进了海燕照相馆。
“云初,我一直找你呢。昨晚到底是怎么个回事?”
海燕照相馆是原主好友庞小燕大哥庞大海开的照相馆,庞小燕看到林云初出现,又惊又喜又担忧。
“燕子,我没什么大事。但我现在有件事需要你们帮忙,麻烦你们帮我把这照片洗出来。里面内容你们不要给任何人看,你们看了后,也麻烦不要声张。”
她拍的内容绝对不能给王秀君发现,思来想去,只有找庞小燕他们最稳妥。
“完全没问题。”庞小燕点头,“对了,刚才的问题,你还没回答我。我刚还去了你家,你家院子的人说,你妈要把你赶回乡下去?”
“你可不要真回乡下,乡下那过的是啥日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每天累死累活,都赚不到钱,吃不饱穿不暖,辛苦又艰难。实在不行,你来我家做事也可以。”
庞小燕的话让林云初穿书后,第一次感受到暖意,原来原主还是有个真心为她着想的真朋友的。
“燕子,如果真需要你帮忙,我不会客气的。我真没事,我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林云初握着她的手,笑容坚定的道。
“林云初同志,司老先生找您。”小小照相馆里,有两个身着便衣的男子步履铿锵、坚毅地走了进来。
这两人她认识,是司老以前的手下。
王秀君带着林可可去了司家,司老先生没在家接待他们,反而来找她?
“好。”
林云初跟着两便衣警察上了车。
司老爷子就在车上,看到她上车,他没说任何昨晚发生的事。
只是拿出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人她非常熟悉。
这张照片刚混迹在陈琦扔给她一堆照片中,现在司老爷子单独将这照片拿了出来。
林云初不解的看着司老爷子,不明白他的意思。
他不是来和她说她和他家大孙子退婚的事的?
“云初,见过他吗?”司老爷子声音和蔼地问。
“……”
林云初眸底皆是防备,没回答。
“云初,你可以信任司爷爷。”司老爷子那双历经百战、世事沧桑的眼眸睿智且温和地看着她,没隐瞒的道,“司爷爷在找他,他是司爷爷的同志。他现在有生命危险,司爷爷必须要将他救回来。”
林云初抬眸,认真对上他双眸,司老爷子以前身居高位,功绩卓越,一生光明磊落,他没必要和她说谎。
那么多照片,司老爷子只拿出这一张。
林云初心陡然有一种放松感觉。
形势不明朗的时候,她有些担心担心他是坏人。
他是自己人。
是自己人救了她。
“见过。在水晶巷,黑鬼他们过来的时候,我掩护了他。黑鬼他们走后,我晕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就没看到他了。”
司老爷子说了真话,她自然不会隐瞒。
“好孩子。谢谢你。”司老爷子紧绷的心微微松弛了一些,他们寻找这么久的人,总算有些进展了。
“爷爷和你说的这件事,希望你保密。”
林云初点头,“嗯。我知道,我不会和任何人说的。”
“那我走了!”
“好。”
林云初下车。
不远处在司家等大半天,都没等到司老爷子、只能打道回府的王秀君和林可可走在大马路上,远远看到马路上停着一辆红旗牌吉普车,那吉普车他们太熟了,是司老爷子出行的车。
正打算去打招呼的时候,他们看到穿着淡绿色、熟悉的身影从车上下来。
定睛一看,竟是在家养伤的林云初。

司老爷子和她说了什么?
他们在家等司老爷子,司老爷子宁愿亲自找林云初,也不回家和他们见面。
林可可木讷地看着从车上走下来的林云初,心头一阵委屈,明明她才是女主,为什么司老爷子这么轻视她?
在她准备去问个所以然的时候,司老爷子的车“咻”的一声开走了。
再一眨眼,林云初也不见了。
王秀君眼眸阴霾不已,林云初讹了她一千三百六十块,说自己一周后回乡下,现在背着他们私下和司老先生见面是几个意思?
她是不仅要钱,还想做司家孙媳妇吗?
王秀君顿时无比后悔自己上午把钱给林云初给那么爽快了。
“妈……云初姐姐她……”
“她都这德行了,嫁入司家那是妄想!司家做事一直都是一个唾沫一个钉,他们要履行的和我们林家的婚约,现在能找的人只有你!我不会让林云初有任何机会。”
王秀君安慰林可可道。
林可可挽着王秀君的手,脑袋靠在王秀君肩膀上,亲昵撒娇,“还是妈妈最好!”
王秀君拍了拍林可可,眼眸再次狠了狠,道,“走,我们先回家。回家问问林云初到底是什么意思,然后再做打算!”
“嗯。我都听妈妈的。”林可可乖巧点头。
“首长,黑鹰信息是绝密,您刚才……”
吉普车上,李特助有些不解的看着司老先生。
司老先生眼眸直视前方,目光深远,道,“云初那孩子靠得住。”
所有人都害怕洪水激流,她一个姑娘家却能不顾生死,毫不犹豫跳入洪水中救人的姑娘,勇气和秉性都是值得人钦佩的,他识人无数,他信得过她。
李特助不再说话,好一会儿,再次开口,“那她和哲彦的婚事,您这边现在准备怎么办?”
司哲彦结婚这事,本来很简单。
确定未婚妻,打报告,报告批准,结婚,事成。
但谁会想到,他这未婚妻竟不是真正的林家人,婚还没结,因为醉酒还在街上失了身。
换做其他的人,早就退婚了,但司老爷子现在还没表态。
这人娶还是不娶,未婚妻换还是不换?
“当今,寻找、营救黑鹰是重中之重的事,其他的事,暂缓。”
司老爷子眉头皱了皱道。
“……”李特助这次真安静了,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事,老爷子自己也很为难。
林云初下司老爷子车后,第一时间回家。
她不知道王秀君和林可可什么时候会回来,但却知道,她必须得第一时间将王秀君的记事本和从林可可房间搜回来的药品不留痕迹地放回去。
“是的。回来了!”
外头突然传来王秀君的声音。
刚进王秀君房间的林云初手倏地一顿,后背紧张地冒出密密麻麻的汗。
她这才开始动手,王秀君就回来了。
她发现了王秀君的秘密,若被王秀君抓个正着,被王秀君杀人灭口都有可能。
在她进退维谷的时候,再次听见王秀君的声音,“司老爷子忙,没见着。”
“云初这事闹的,对方可能对我们有些意见。”
“问她昨晚和她搞一起的人是谁,她死活不说。现在,除了那个人能娶她,还有谁愿意娶?”
“哎,别说了,脸都丢尽了!我现在没什么要求,只要有人能娶她,什么彩礼之类的,我都不要了。”
王秀君唉声叹气。
“……”林云初听到她这话,顿时不急了。
本来很担心被王秀君抓住,但现在她不怕了。
原文中,王秀君为逼林云初回乡下,就用了舆论造势这一招。
以前不怎么喜欢和大家打交道的王秀君,为了让所有人都看不起林云初,到处说林云初的坏话。
说她以前读书时候,和好几个男的来往。
说她有段时间肚子很大。
话里话外都是她非常不检点。
因为她的大力宣传,大院里之前想要她做儿媳妇的大妈大婶们对她避之不及。
如今,她故技重演。
如此,她就不用急了。
不紧不慢地将东西放回原位后,她打开房门走了出来。
“陈大婶,你之前不是说你外甥要娶媳妇,他来你家,一眼就看上了云初么?”李大妈问身边的陈大婶。
陈大婶眼眸一瞪,道,“我外甥刚谈了个对象。”
把一个被男人刚睡过的姑娘说给她外甥,她小姑那不扒她一层皮。
“倒是你,李大妈,你之前不是说想要云初做你儿媳妇的吗?”
“我呸!我什么时候说了。”
两人吵得不可开交。
“陈大姐,李大妈,你们有好的男同志,可以给我们介绍一下。云初毕竟是我养大,我实在不想送她回乡下。嫁城里,哪怕是二婚,也比她嫁农村种田汉强。”
王秀君非常满意大姐大妈们嫌弃的表情。
“这样说来,我小姑家那边倒有个媳妇跑的男的,家里有两个孩子,虽条件不好,但那男的有工作,每个月工资二十块。”
“隔壁街道陈婆婆不是要给她小儿子娶媳妇么?她小儿子傻是傻了点,但人还是挺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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