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漂亮假千金,嫁个硬汉养崽崽by棠栀
棠栀  发于:2024年10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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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未婚夫?恶毒真千金是你的绝配。
本想放开手脚大干一场、当个独立女性的林云初,却一段突如其来的婚姻打了个措手不及!
军婚,大龄单身糙汉,还带俩崽,没结婚就要她当后妈?
裴淮远人生只有两个目标,报效祖国,养大救命战友的孩子。家中老母亲怕他单身一辈子,找准机会给他定了个对象。他不像耽误人家,决定退婚,哪知对方姑娘竟是……
退婚离婚,不存在的!
这样的媳妇他必须要抱回家!

林云初看着眼前的男子,感觉自己渴疯了。
男子脸庞俊朗刚毅、额头上、胸前有浓浓的血迹,鼻梁高挺,喉结性感且突出,薄唇闭紧抿成一条线。
他有双让人不敢侵犯的双眸,凶冷且危险,好似舔着血的狼,警惕且防备地冷视着她,散发着谁靠近他谁就死的压迫感。
酒壮熊人胆!
越危险越刺激,越刺激越想上!
林云初吞了吞口水,抬手直接往他身上去摸。
手还没触碰到男人,就被男人大而有力的手钳住。
林云初吃痛,抬起眼眸委委屈屈地看着他。
裴淮远看着眼前的女子,女子不过十七八岁,红唇如珠晶莹剔透,她有一双非常美丽且惑人的眼眸,漾着水雾,湿漉漉的,勾得人欲望直飚。
他更看出来了,这姑娘不正常,脸蛋透着不正常的潮红,眼眸迷离。
她吃了不该吃的东西!
“他明明就往这边跑了。赶紧追,他受伤了,跑不远的!”
“老子这次非收拾他不可!”
“活捉黑鹰的,老子奖励一百张大团结。打死黑鹰的,奖励两百张大团结。”
身后传来急迫且凶狠的声音。
刚喘息片刻的裴淮远神色未动,手却微微颤了颤,如鹰隼一般的眼眸也微微暗了暗。
此刻的他已经重伤,根本跑不动,也躲不过。
森冷眼眸倏地闪过一缕光,迅速往地上抓了一把泥灰,往自己头发和脸上用力一抹,掩住自己脸上的血迹,而后直接往林云初身上生扑了上去,“冒犯了!”
“轻点,轻点……痛,痛……”
“呜呜……哥哥,不要了,我不要了……”
林云初娇软连连的声音在街道里响起,绵长且浓烈,听得人面红耳赤。
“操!这年头乞丐混混都这么有艳福!”
“老子若不是任务在身,老子也想来!”
“黑鬼还不走?人真跑了,你也死了!”
一群手持危险品的黑衣人看着地上一个喘着粗气,一个行为狂放的男女,迅速离开了。
男人身上清凉的感觉让林可可燥热的身体和心舒服了不少,可还没完全得到满足,那丝清凉便立马不见。
她感到自己的好几个手指咬破,钻心疼痛传过来,她打了一个机灵,整个人清醒,而后再次晕了过去。
“林志锋,这次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留她了!你看看她这德行,龌龊无耻,伤风败俗!”
“大街上男人干那事!这一身的血!我都不好意思带去我医院。”
“我们老林家的脸都被她丢光了!要不是可可机灵,现在我们家和司家的亲事都已经作废了!”
“呆在这里,哪里还有人会娶她?现在对她来说,回乡下是唯一的出路!那里的人不知道她干的这事,还能勉强找个婆家!”
听着耳边女人叽叽喳喳各种嫌弃且愤怒的声音,林云初脑袋嗡嗡嗡的。
眼眸一睁开,便看到床上古董级别的凤穿牡丹床铺,喷涂着红漆桌上摆放着几十年前的老收音机,墙上挂着充满年代气息港星的挂画。
林云初脑袋乍然一声响,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全部涌入自己脑袋中。
她穿书了!
穿到一本《真千金归来,假千金打哪来滚哪去的》八十年代、女主重生的年代文小说中。
女主真千金林可可一出生就和她这个假千金抱错,快十八岁才真相大白。
真千金在乡下长大,条件艰苦,林父林母心疼得不行,知道真相后,立马把她接了回来。
真千金回来后,原主整日惶惶不安,她不想回乡下。
为了自己能留在城里过好日子,她想尽办法陷害真千金。
在她们十八岁生日宴,原主设了一个局,往真千金的酒水里加了一些料。
却没想到被真千金将计就计。
最后喝下加了料酒水的人是她自己。
于是发生了昨晚街上、大家都以为她被糟蹋了的事。
“爸,妈,妹妹就是高兴,多喝了几杯,你们冷静一点。她也是受害者,被街上乞丐混混糟蹋了,身上全是淤青,身上都是血,很可怜的。”
林可可红着眼睛,一脸心疼的看着林云初。
“可可,你真是太善良了!她是受害者?我听说人说,她喝那杯饮料,本来是要给你的!我真是难以想象,如果喝下饮料的人是你那该怎么办!”
王秀君满脸愤懑,恨铁不成钢,“人家要害你身败名裂,你还心疼她被糟蹋?要不是她自作自受,现在躺床上,被所有人议论的人就是你!”
林云初听着他们两母女一唱一和,内心开始疯狂的捋剧情。
昨晚上发生的这件事,原主林云初确实设计了林可可,但她只是让林可可失态,出丑;林可可却在里面下猛药,将她扔在大街上,故意找来混混,让她失去清白,身败名裂,名誉尽失。
两人之所以针尖对麦芒,往死里这般算计的原因是司家大孙子。
林家老爷子在世的时候和司家老爷子有孙辈联姻的约定。
林可可没回来之前,这门婚事是原主的。
现在林可可回来,这婚姻按照规定那就应该是林可可的。
原主坚决不放手,司家是越市的豪门,有洋楼有小汽车,司家大孙子一表人才,非常帅气,年纪轻轻就已经是部队军官了。
林可可更不愿意放手了,她才是女主,是真千金,绝不允许自己的男人和林云初有一段情后,最后才和自己结婚。
两人第一轮对决,原主惨败。
林云初坦然接受这个结局,这局算是她林云初不对在前,活该被反扑。
但林可可现在这,自己一副黑心肠,还演得这么善良,就让她恶心了。
“姐姐,你心底这么善良,池塘里那一朵白莲花都没你这么白啊。”
林云初似笑非笑反问。

“……”林可可假装温柔的脸瞬间裂开。
王秀君和林志锋听不懂林云初说的话,林可可却是听明白了。
这死女人在骂她白莲花。
“我同意回乡下去。”在林可可准备发挥的时候,林云初再次开口。
这一开口,让林可可惊了。
上辈子林云初死活都不下乡,这辈子却松口了。
王秀君先是惊了,而后露出满意的微笑。
看来,多骂骂是有效果的!
王秀君裸露、直白的表情让林云初冷笑不已。
真正的过河拆桥,就是她这样的!
以前她觉得林可可养不活的时候,她将她视为珍宝。
现在林可可长大了,她觉得还是自己女儿亲,觉得通过自己已经完全确定了和司家的联姻,立马对她这个棋子弃如敝履。
书中,王秀君一直想将林云初赶回乡下,林云初却怎么都不回,一定要抢男主,最后落了个流落街头、被人蹂躏至死的结局。
现在,林云初换成了她,这狗屁剧情她坚决不走。
她肯定要离开这里。
远离男女主角,远离这对奇葩的养父母,远离所有的不幸。
“不过我有两个条件,第一,我还得在这呆一周,参加燕子的婚礼。第二,你得把我那一千三百六十块钱还给我。
“你一千三百六十块钱,你怎么不去抢?”王秀君声音尖锐地问。
这个年代的工资三四十块一个月,林云初张口就要,不是六十块,不是三百块,是一千三百六十块。
王秀君脸色沉黑沉黑,开始声音尖锐地数落林云初,“这些年,你吃我的,穿我的,用我的,霸占着原本我女儿享有的一切。你不感恩也就算了,不仅想害死可可,还想讹我的钱!一千三百六十块,你开得了口!”
林云初自然知道这个金额在这个年代,属于巨额性款项。
但这本来就是原主的钱。
“我把你养这么大,这些年让你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最后还变成是我的不是!早知道我就养条狗!白眼狼都比你有良心!”王秀君越想越气。
林云初翻了一个白眼给她。
她是真想养她吗?
不是的!
是她自己心存歹念,林可可一出生就奄奄一息,她觉得根本养不大,偏偏自己生产伤了身体,生不了二胎,便趁着自己在医院工作的便利性,故意把她和林可可换掉,后来看到林可可被她亲生父母养得很好、又不要脸地把林可可要回来。
林可可回来后,她一直担心司家只要她做儿媳妇,不要林可可,开始对她态度冷漠,千方百计地想赶她走。
“当初,我参加工作的钱,一早就说好,不是你的,是你给我存着的。还有我救人的钱,你也说,给我存着的。”林云初不急着和她争辩,不紧不慢地道。
原主刚参加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三十块,一年三百六十块。
司家给了她一千块,一起一千三百六十块。
王秀君心梗,眉头皱得凶神恶煞。
林云初小眉头微微一皱,道,“您不给也没关系,我直接去问司家要吧。当初他们承诺谁救人,就给一千块感谢费。这感谢费,我拿不到,只能重新再找他们拿一次。反正,我和司家现在是没缘分了。”
王秀君感觉喉咙被扼住,道,“你敢!”
“您都说了,我这种白眼狼丢人现眼,龌龊不要脸。不要脸的人会怕啥?再说,我光脚还怕穿鞋的?”
林云初反问,一副烂罐子烂摔的模样。
“……妈。”
王秀君还没说话,林可可急了。
林云初若真将这事闹到司家去,那丢脸的就是他们林家,司家会觉得他们林家人品不好,贪了林云初的钱。
且之前救人的是林云初,因为她救人,司家才把婚事提上日程,她这一去闹,婚事黄掉都有可能。
林可可能想到这些,王秀君自然也想到了。
“你!”王秀君脸青红轮回变化,最后忍住了自己的脾气,咬牙切齿的道,“钱我给你!这些天在家里给我安静的呆着!”
话落音后,王秀君走进自己房间,打开保险箱,好似割肉一样,从箱子里拿出一千三百六十块。
几乎是用扔扫把一样的动作把这些钱扔给林云初的。
林云初不在意她的态度。
和态度相比,到手的票子才最重要。
林家没什么好人。
王秀君自私自利,心肠歹毒。
林志峰看着是个老好人,实际……
林可可更是一朵黑心小白脸。
她现在风评被害,环境形势恶劣。
想要和他们对抗,她得苟着,而后徐徐图之。
苟着之前,有一件事无论怎么搞都没错。
那就是搞钱!
“妈,你真好!说到做到!我还以为你不会给我了呢。”林云初笑眯眯道。
“……”王秀君表情和吃苍蝇了一样。
“那就再打扰你们一周了。”林云初道。
王秀君心疼肉疼,气得胸脯上下起伏,可一想她在这里呆的时间越长,被人嘲笑的时间也越长,无所谓地道,“随你!一周后,给我赶紧滚。”
“好!”林云初有气无力地道。
“晦气!”王秀君白了林云初一眼,走了出林云初的房间,“可可,走!这房间呆久了,霉得很。”
“你准备一下,我们等会去一趟司家。”
“好的。”林可可乖巧应答。
走出林云初房间的时候,她冷眸扫了林云初一眼。
此刻的林云初可的很楚楚可怜,皮肤皙白,好似刚出壳的鸡蛋一样,弹指可破,脸上虽有淤痕,可一点都不影响她的美,浑身上下都是一种破碎的美感。
若不是林父林母在,她真恨不得直接撕烂她的脸。
林云初明明是乡下的孩子,可她皮肤怎么能这么好?
她一早就知道自己是林父林母的孩子,每天都往自己脸上抹雪花膏,也尽量不晒太阳,皮肤却总是黑的,怎么都白不了。
林云初看出她眼中的嫉妒和恨意,冲她幽幽笑了一声。
“……呵……”林可可冷笑一声,也就林云初这种见钱眼开、没脑子的还能笑出来。
上辈子,她让她蹦跶了那么久。
这辈子,她会让她走的每一条路都刻骨铭心。
她以为拿钱回去就能过日子吗?
她天真了。
她回城之前,给她留了一个大惊喜!
林云初,你好好笑吧!
回乡之后,那大惊喜会惊得你完全笑不出来!

第3章 死的不是他,那就好!
“是啊,想来想去,我们觉得还是要去一趟司家。老爷子和司老爷子有约定,云初这事,太伤司家脸面了。我们得去和他们好好道歉。”
外头响起王秀君的声音。
“你们和司家有婚约。云初不行,可可行啊。她是你的亲生闺女呢。”
有人附和道。
"这事,得和司家商量。本来是想带云初去,好好说明一下,可无奈,她伤得厉害,撕裂得厉害,路都走不了!嘴也咬破了,脖子上全是被……那个的痕迹。”
“哎!这事是真丢脸,那孩子平时看着乖巧,谁知道她会做这种事!”
王秀君唉声叹气地道。
“……”林云初。
王秀君这是趁她不能出门,使劲地将她往脏里说!
林云初脸色冷沉,这一周内,她一定要撕破她这张丑陋的嘴脸!
到时候看脏的人到底是谁!
待王秀君几个人声音远去后,她迅速从床上爬起来,换了一套衣服。
林家生怕原主抢了司家做军官的大孙子,将原主视为眼中钉。
昨晚把原主带回来后,直接扔床上,没报警,没给她换衣服,更没给她找医生。
换衣服的时候,她才发现原主这一身,还真伤得不轻。
脖子上、手臂上都是淤青,甚至她嘴角都是破的……
她这模样,说被人蹂躏都没人相信。
不过现在不是感叹这些的时候,换好衣服后,她从电视柜最里面找到一把钥匙,顺利打开王秀君夫妇素来不让她进去的房门。
进入他们房间门后,她拿着一根铁丝,顺利打开王秀君的保险箱。
别问她为什么有这能力,没办法,上辈子创业太辛苦,学的技能有些多。
王秀君保险箱里有各种各样值钱的东西。
黄金项链、手镯、耳环,一堆大团结,以及一堆收据和一个记事本。
林云初拿出她的记事本,记事本里记录她做过的一些重要的事。
才翻到第五页,她便看到她上面写着燕围口顾家的地址。
后面页上记载着她每年去燕围口的时间和消费。
林云初神色冷沉,原来王秀君每年都去过燕围口见林可可!
除了这些,这个记事本里面后面的东西,让她越看越心惊……
潘紫梅BB男,生亡,后赠送给钱姓家庭,贰佰元。
陈雨琦BB女,婆妇不要,老陈头十圆抱走。
李梅红BB男,残疾,老陈头十五元抱走。
有好多个刚出生孩子的记载。
她就说王秀君就一个妇产科医生,怎么会这么有钱。
不仅补贴了她娘家大哥买房子,还补贴了她娘家二哥娶媳妇,还花钱打通关系让她那犯罪的三弟少判刑了好几年……
原来这些年,她干的都是这种勾当。
丧尽天良啊!
她这哪里是医生,摆明就是一个人贩子!
将她和林可可换掉这种事,在这么多事情中,只能算是一件微乎其微的小事!
林云初骇然,压住内心的震惊和愤怒,拿着这个本子和王秀君房门的钥匙,声色不动的出了家门。
除了戳穿真千金的秘密,她还有了新的打算和任务。
“听到没?那边的死人了一个人!来了好多特警。在查案,在搜索。我这活大半辈子,第一次看到这么多特警出动。”
“就是昨天林家找到闺女的那条巷子的不远处。拉起警戒线了,有人看到那尸体,脑袋直接爆浆!七窍流水,眼珠子都被挖了出来。”
“可真残暴!”
“谁说不是呢?现在特警在满世界找人。“
“昨天林云初能活着回来,那都是万幸。”
“对!只可惜!大姑娘还是被糟蹋了!”
林云初一出门,就听到大院门口的几个大妈在聊天。
特警办案?
昨晚水晶巷还出了这么大的事?
让她脑海中第一时间想起昨天晚上站自己面前的男子。
他脸上、身上都是血,眼眸散发着嗜血、凶狠的光芒。
可一想起他生扑在她身上,嗑她唇的模样,林云初莫名有些心跳加速。
他动作可真暴力,压她身上,好似千斤重的石头,让她完全喘不过气。
他咬她手指的时候,那是真下死手。
她右手食指指尖和无名指指尖,生生被他咬掉一大块肉。
抬手看自己手指,现在都有一种钻心的疼痛。
幸好他咬了她。
想到现在自己身体依然完好,脑海中男人的模糊的形象一下就正义了起来。
但他看起来,好像受了很重伤的样子。
难道死的人是他?
“哼哼……咳咳……哎呀,云初你这是去哪?”几个大妈倏地感觉有人站身后,看到身着浅绿色淡雅花纹连衣裙、带着一条小丝巾林云初的时候,脸上都是背后议论人、被抓了个正着的尴尬。
“死的那个人长什么样?”林云初开口问。
“啊……”大家伙都愣了一下,有人立马回答,“听说有一个很矮,有些胖,黑黑的,头上有一戳毛。”
“哦。那就好。”
林云初放心了。
昨晚那男人个子很高,身材精瘦,肌肉结实,头发不长。
死的人不是他!
“请问是林云初同志吗?”
面前突然出现好几个人身着警服的人出现。
“……”一边围观的大妈纷纷胆怯地往后退。
大家对警察有一种天然的敬畏心,心中本能感觉,只要被警察找就不是什么好事。
“是,我是。”林云初镇定点头。
“我们越市派出所的,有些事情想和你了解你一下。麻烦你跟我们走一趟。”
为首的警察同志开口。
“好。”
林云初点头。
心头却在暗忖警察他们找她的究竟是什么事。
林志峰一家分明没给她报案,难道是因为他们觉得昨晚后来发生的惨案和她有关?
脑袋里有无数疑惑,林云初却没问,非常配合地跟着警察走了。
“这啥情况?水晶巷刚发生惨案,警察立马来找云初这丫头,这事和她有关?”
“谁知道呢?这事怎么越想越乱呢?”
失身案。
杀人案。
每个词都让人心惊胆战。
“可不是!算了,算了,咱们现在先不要讨论了。这几天肯定不太平,大家都回家,没事不要在外头溜达。”
聊天的大妈越想越觉得世界不太平,纷纷作鸟兽散。

第4章 她确实没说真话
“林云初同志,和我们讲述一下你昨晚在水晶巷发生的事。和你发生关系的男人的体型特征,相貌特征,以及各种细节。”
为首警察陈琦坐在林云初正对面,将笔录本子扔在林云初面前,神色冰冷地道。
林云初抬眸静静看着眼前的男人,男人穿着警服,本应该一脸正气的脸上,却充满着鄙夷和冷蔑。
他看不起她。
对她态度极为不善。
完全没有办案人员公平公正的态度。
“同志,你好。首先,我要澄清的是,我没有和任何男人发生关系……”本着军民鱼水情的朴素理念,林云初非常配合地友善回答。
“呵……”她话还没说完,便听到一记长长的鄙夷声。
“……”林云初没恼怒,神情淡淡地看着他。
陈琦冷了几分钟后,嘴角微带嘲讽地道,“林云初同志,我知道你不想失去某些东西,想尽力维护自己清白,但有些东西失去了就是失去了,你掩耳盗铃没任何用。”
“……”林云初抬眸冷冷看他一眼,道,“我以为警察办案是凭证据,没想到,我这一遇,就遇到了一个凭想象办事的同志。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和其他男人发生了关系?”
“我身上有伤,就代表我和男人发生关系?现在特警办案,都凭猜测。难怪你们找遍全城,也找不到一个杀人犯。”
林云初轻笑讽刺道。
“……你果然很会胡编乱造。”陈琦有些恼怒。
“我有没有胡编乱造你比我清楚。如果这是你调查的态度,那恕我无可奉告。在我律师没来之前,我不会说一句话。”
林云初抬眸,漂亮眸子里全是冷意的道。
“律师……你竟然还想找律师!”
陈琦被看着现在坐端正、一脸镇定的林云初气得有些头顶冒烟。
林云初没再理他。
一个对她从头到尾都心存偏见的人,她没什么好说的。
昨晚的事,她没有过错,和这个事情相关的问题,她可以拒绝回答。
派出所里,他顶多关她二十四小时。
她大不了干坐二十四小时。
没什么可怕的。
“陈琦,你给我出来!”
审讯室门口,另外一个男人走进来,将陈琦拖出去,将他拉到一边,狠狠教训道,“你也是办过很多案子的人,有你这样带个人情绪办案的吗?”
“我不管你为谁抱打不平,现在都给我将个人情绪放一边。你现在出去,这里的事,我来!”
“李特助……老首家太吃亏了,这个女的,清白都毁了,还想进老首家门。”陈琦抱打不平道。
“这不是你关心的事,继续配合全城搜查,这是老首长的命令。”李特助神情严肃的道。
“收到!”
陈琦心不甘情不愿地走了。
李特助走进审讯室,将好几张照片放在林云初面前,声音温和许多的道,“林云初同志,你不要太紧张,我们请你来,就是想询问一下,你昨晚有没有见到过这些人?”
对方态度比之前那个好了很多,对她还算客气,林云初抬起头,看着他放过来的照片。
最上面的男人照片,又矮又胖,头上只有一戳毛。
这不就是昨晚目光猥琐,一个劲儿瞄着她看的那个叫“黑鬼”的人?
那会夜色虽然很黑,但他长的特色太明显,她只抬眸看了一眼,就记住了。
这些照片中,她还看到昨晚扑在她身上、咬她手指的那张眉目深邃、沉冷的冷毅脸庞。
她虽不知道黑鬼是谁,但她却非常确定,这黑鬼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那这个男的呢?
他照片也和他们放一起,他实际上也是坏人?
“这个,我见过一面,他从我身边跑了。”
林云初指着“黑鬼”照片,比较配合地道。
“那其他的呢?”
林云初摇头,道,“我当时有些恍惚,只看清这个人。有人叫他黑鬼,其他的,我没什么印象了。”
“你能描述一下,你昨晚见他的经过吗?”
林云初将昨晚自己记得的内容,如实和警察说了一遍。
“有人扑在我身上,我反抗,撕咬,后来我感觉自己手很痛。然后叫黑鬼的人经过,我一下就清醒了。那人感觉会有很多人来,立马跑了。然后,我就不记得了。很多事情,我都有些不太记得。”
若没有刚才那男子的审问,她定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可经历刚才的不友善对待后,林云初内心全然警觉。
她无法确定这些人的态度,和真实目的。诉说昨晚所发生事情的时候,林云初隐瞒了男子扑倒他的情况。
且她并没和男子发生关系,用两人扭打、撕咬的词来形容,她觉得没一点问题。
“谢谢你配合我们的调查。没什么事了,如果你还想起其他的事,可以第一时间告诉我们。”
“好。我这周都会在越市,你们有什么需要再了解的,可以找我。”林云初非常配合的道。
待林云初离开,李特助身边一位同志开口,“头,我感觉这姑娘没说真话。”
李特助点头,“她确实没说真话。”
“那怎么办?”
“先将此事汇报给老首长。”李特助眸眼深了深道。
林云初出派出所后,稳了稳心神。
不管昨晚在水晶巷发生的命案情况如何,和她关系都不大。
她的计划不会因此而改变,在大街上转了个弯,按照原计划径直去了越市西郊区人民医院。
刚进医院,认识她的医生就用充满同情的心和她招呼。
看大家这眼神,不用说,王秀君在早晨交班之前,已经将她昨晚的事在医院里完完整整宣传一番了。
“嗯。我知道,我找覃医生。”
就是因为王秀君不在,她才来的。
王秀君若知道她昨晚压根就没失身,只会觉得她威胁太大,影响林可可换掉她,若知道她清白还在,她不仅不会证明,还会泼她一身脏水。
“你找我?”刚给病人做了检查的覃慧目光有些冷漠地问。
“嗯。”林云初肯定点头。
覃慧只觉得有些好笑,道,“那你进来吧!”
林云初跟着覃慧进了办公室,问,“覃阿姨,可以关一下门吗?”
“可以。”覃慧坐了下来,眼神淡漠、好整以暇地看着林云初。
王秀君的女儿,她着实不喜欢。
林云初自然知道覃慧不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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