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无法不心急。
沈黛末名满全国,如今更是风光无限的朝廷大员,又那样年轻,生得那样好看又温柔,外面不知道有多少贱蹄子眼巴巴地盼望着她的垂怜。
他好不容易才捏死了阮鱼、靳丝两个小侍,今日又来了孟燕回,他看沈黛末的眼神完全跟看普通的女人不同。
谁家好男人会故意湿着身子,在外女面前,发出一同策马的邀请?
冷山雁的心中涌起强烈的危机感,他不敢想象有一天沈黛末冷落他,转头宠爱其他男人的场景,所以必须赶紧怀上孩子,有了孩子,沈黛末一定会更加偏疼他。
“再去煎一碗。”冷山雁的语气十分强硬,丝毫不顾白茶的劝阻。
白茶无奈,不得不听话地离开重新煎药。
第二天,沈黛末醒来时,冷山雁已经梳洗完毕,坐在床头笑看着她。
“妻主,醒了?”他语气温柔轻和,丹凤眼中溢满笑意,昳丽的眼尾微微上挑,眼尾纤长的睫毛却低垂着,像极了无形勾人的狐狸。
一睁眼就是美颜暴击,沈黛末心情甚好,伸了个懒腰坐了起来:“早啊,郎君。”
冷山雁为她穿上官服,绾好发髻,早餐也陆续断了上来。
“妻主昨夜说,要将府库内的钱都交给雁来打理,我想着反正如今用钱的地方也不多,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多买些田地、多囤点粮食如何?”冷山雁为她夹了一块酱菜,说道。
沈黛末咬着筷尖,莫名看了他一眼,疑惑道:“买田地可以理解,但是买粮食做什么?不仅要买仓库存着,还要请人看守,更要担心下雨发霉、老鼠虫蛀,一年下来损耗的厉害。咱们把田地租给佃农,每年秋收的时候,等着收粮食地租不是挺好的吗?”
沈黛末这话说的十分在理,一般有钱人虽然会囤些粮食,但都不会太多,而是等着每年秋收之后,田地庄子上送来的地租粮食牲口,单是这些就够一大家子吃大半年的了。
只是冷山雁作为重生者,他深知,虽然战事平息,但百姓的日子依旧不好过,而且就在今年,会出现一场罕见的天灾。
浓云遮蔽太阳,导致全国粮食大量减产,米面行的价格疯涨,许多人即使拿着金子都买不到粮食。
上一世,冷山雁耗尽了大半家产,才在叛军进城之后保住顾家不被洗劫一空,又后经历了这场天灾,看着原本就食不果腹的百姓沦落到人相食的地步。
在疯狂的饥饿中,人为了粮食陷入疯狂,顾家作为远近闻名的富商,都被流民小规模的劫掠了几次,还是冷山雁殚精竭虑才带领着这个大家族挺了过去。
如今重生一世,他无法改变天灾,就努力为沈黛末做一些事情,等到天灾降临那日,她也能少一些忧愁。
只是现在,他无法将天灾的事情告诉沈黛末,只能迂回道:“话是如此,但战乱初定,许多流民都来了都城,导致进来粮食价格涨了些,我想不如趁着粮食价格还没大涨是多买一些,也好为家里省些钱粮。”
“原来如此。那你去差人去买就好。”沈黛末点了点头,起身去上朝了。
冷山雁起身送她出府,带她走后,白茶问道:“公子,咱们现在是要派人出去卖粮吗?”
冷山雁转身看向西边小厨房的方向,说道:“去看看阿邬。”
“公子,难道您真的要抬他做小侍吗?”白茶赶紧道。
“可是、可是娘子回来的时候不是跟您说了,她和阿邬之间什么事都没有吗?娘子还说要认他做义弟,他又不肯,肯定还在打娘子的主意,可凭什么他喜欢娘子,娘子就得收了?那外头还有千千万万的男子倾慕娘子呢,娘子也要都纳了吗?依我看您就别去看他,晾他一阵让他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毕竟如果他进了门,他看起来倒是……倒是挺好生养的。”
白茶替冷山雁着想,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他家公子为了生孩子,成天喝那难喝得要死的助孕汤,还没半点有孕的迹象。可看阿邬那体格,还不得三年抱俩啊?
冷山雁脚步一顿,脸色微妙的变了一下,像是被白茶戳中了心事,但他还是很快恢复过来,径直朝着阿邬的房间走去。
等他们走到的时候,阿邬正站在井边打水,一旁用竹子支起的晾衣杆上挂着一件女人的衣裳,衣料质地轻柔,针脚严实。
冷山雁一眼就认出这是他亲手给沈黛末制的衣裳,危险上挑的眼尾眸光一暗,说不出的压迫感。
“他怎么还留着娘子的衣裳?还堂而皇之地晾在院子里招摇!他想做什么!”白茶一边小声抱怨着,一边看向警惕地看向周围,生怕被府内其他男人看见阿邬晾晒沈黛末的衣裳,误会两人之间的关系。
正低头打水的阿邬听到白茶的声音,诧异地抬起头,就看见冷山雁站在他面前,目光盯着晾衣杆上的衣裳若有所思。
阿邬慌忙地丢掉水桶,跪下请安:“见过郎君。”
冷山雁慢悠悠的挪回目光:“起来吧,不用拘礼。”
“……谢郎君。”阿邬站了起来,惴惴不安地低着头揪着衣裳。
“你这次跟随妻主出征,劳苦功高,妻主对你很是感谢。她回来那日,我就同她说起过,要将你抬进门,但——”
不等冷山雁说完,阿邬就一脸羞愧地跪下。
“多谢郎君好意,还、还惦记着之前的事,但娘子跟我说过,她……是我不配,我的出身太过低贱,面容丑陋,配不上娘子。”阿邬痛苦地闭上双眼,颤抖地睫毛泄露出他的隐忍和痛楚。
冷山雁将他扶起,嗓音沉厚:“你不必妄自菲薄,妻主从未嫌弃过你,还说要让你做她的义弟,但你不愿意,虽然惋惜,但也尊重你的选择,只是你毕竟是有功之人,不给你些什么我和娘子都不安心。”
说着,冷山雁从怀里掏出一张纸:“这是你的卖身契,从今往后你不再是府上的奴才,妻主还说要给你在都城买一栋小宅子,让你安定容身。阿邬,你自由了。”
阿邬震惊睁开眼,浅色的瞳孔颤抖,看着冷山雁手里的卖身契,仿佛看见了猛兽恶鬼,慌乱地跪在冷山雁脚下苦苦哀求。
“我不出去,郎君求您开恩,别我赶出去,我想一辈子娘子和您,娘子答应过我的,求您别把我赶出去。”
第126章 心狠手辣师苍静
白茶忍不住利声道:“你这说的什么话?还你卖身契,给你买宅子是多少奴才求都求不来的好事,你做成这样要死要活的样子给谁看?不知道的好像郎君欺负了你一样?”
阿邬:“我不是那个意思……”
“行了。”冷山雁低垂着眼帘,淡薄的眸光注视着阿邬恳切的表情,道:“还你自由是妻主和我的意思,但你既然不愿意出去,我就另雇你在院子做事,娘子喜欢吃你做的饭菜,你就继续负责小厨房的事宜,可好?”
阿邬喜不自禁,连忙道:“多谢郎君!多谢娘子!”
冷山雁慢悠悠地转身,清冷的视线重新回到竹竿上晾着的衣裳。
阿邬立刻解释道:“这件衣裳是娘子之前上战场时穿过的,因为沾染了很多血迹,一直洗不干净,所以就没有把这件脏衣放在娘子的行李里,想着等洗干净之后,再给娘子送过去。”
“你有心了。”冷山雁声音轻柔飘絮,骨节分明的手指轻抚着那衣摆处极其隐蔽的针脚。
正是之前,阿邬趁沈黛末睡觉时,替她破损衣裳缝补的地方,连沈黛末都没有发现,冷山雁却一眼就发现了阿邬的针脚。
不知为何,阿邬瞬间有些心虚。
“看我这件衣裳也晾得差不多了,就先替妻主收回去。”冷山雁将衣裳取下,对折了两下后搭在自己手臂上,动作疏落优雅。
“……是。”阿邬深深地低下头。
宫内,沈黛末正在安排禁军在宫廷内的巡逻事宜,不远处的李中官就带着人走来了。
“沈指挥使,天气炎热,陛下在殿内吃着御膳房送来的黄冷团子,心里却担心着您中暑,特意命奴才将她自己这一份给您来,为您消暑解热。”
沈黛末眼眸微微睁大:“这是陛下的小吃?这如何使得?太贵重了!”
周围的禁军们纷纷流露出羡慕的眼神,沈黛末深得盛宠是众人皆知的事情,当然她也配的起这份盛宠。
自从何云之乱之后,朝廷急需人才,为了尽快填补上虚空的官位,不但卖官,甚至连一些曾经因贪污而罢黜的官员都可以通过疏通关系复职。
但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是家中有权有势的人,穷人还是没有上升空间。
但沈黛末就不同了,人家是不掺水的平民百姓,正儿八经的科举进士出身,听说原本还是个状元,不过因为得罪了何云,硬生生把她从金榜上拉了下来。
但那又怎样?不过几年,当初那个被何云当蚂蚁一样踩捏的小人物,将她和祸乱朝纲的妖君弟弟一块生擒。
芜湖,多么励志!
无论文武,她的实力都拿得出手。天女宠信她,贵族拉拢她,文官尊重她,武官认可她,尤其是她一手把持的禁军,这些人多是因为家里穷而投军的,深受贪官酷吏的迫害。
而现实版莫欺少年穷的沈黛末简直就是她们的偶像。
李中官打开食盒,瞬间一股寒气就冒了出来,竟然是整个食盒里都堆满了碎冰,一个巴掌大的汝窑薄胎瓷碗里盛着黄澄澄的黄冷团子,被这些碎冰包裹着,冒出丝丝凉凉的冷气。
“陛下担心这么炎热的天气,厨房才做好的黄冷团子,还没送到您这里就变成热团子了,所以特意命冰室的人取了厚厚的一层冰,就为了让您吃好口感最好的小吃。您可真是有福气,夏天的冰金贵得很,就连后宫里的贵人们想吃个冷饮也用不了这么多冰来送,陛下对您真是独一份的偏爱。”李中官奉承道。
沈黛末‘诚惶诚恐’地从冰堆里捧起瓷碗,高兴道:“我一个粗人真是三生有幸蒙皇上喜爱。”
李中官听到沈黛末这话,顿时笑开了花,说道:“哎哟哟,您可是进士出身,寒山黛娘的名声谁不知道,您要是粗人,满朝廷就没斯文人了。”
“您谬赞了。”沈黛末谦卑地笑着。
李中官道:“哪里哪里,您快吃吧,不然一会儿热了就使了黄冷团子的美味了。”
“是。”沈黛末拿起勺子,舀了一块黄澄澄糯叽叽的冷团子,不愧是宫廷小吃,摆盘精致也就算了,色香味都俱全。
再加上是皇帝亲自命贴身的中官送来的,沈黛末一口气全吃完了,连汤都不敢剩下,免得有心人拿这个做文章。
李中官看到沈黛末吃完后,心满意足地回去复命了。
“她都吃了?”楚绪坐在殿中,一见到李中官回来,就睁着明亮的眼睛殷切地问。
李中官连连点头:“吃了,沈指挥使很是珍惜您的赏赐,不但一口气全吃了,连汤汁都喝得一点不剩。”
“朕就知道她会喜欢,她最怕热,一出太阳就满脸是汗。”楚绪开怀道,眼眸中无限怀念,仿佛已经看到沈黛末薄汗淋漓的样子。
“传我命令,以后每日都给她送一碗冰饮小吃。”楚绪道。
李中官点头:“遵命,这份独一无二的恩宠,沈指挥使一定会明白的。”
楚绪低头轻笑。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下人的通报。
“陛下,皇后突然落水昏迷,想请您快过去看看。”
被打断回忆的楚绪很是不耐烦,满眼阴厉的看着通报的宫人,呵斥道:“自从怀了个孩子他就叽叽歪歪一大堆事,连个路都走不好还敢来烦我,滚!”
那通报的宫人像是皇后的心腹,即使害怕也强忍着,说道:“陛下,皇后落水生命垂危,太医们都束手无策,,他怀的是您唯一的骨肉,求您好歹见一见吧。”
李中官不敢开腔。
近来楚绪的脾气越来越古怪,稍微有一点不顺她心意的,就盛怒不止,路过的狗都被抽几鞭子。
听到宫人竟然敢忤逆她,哪怕明知皇后中毒,皇嗣危险,但一点触动都没有,反而怒道:“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跟朕这样说话,来人,杖毙!”
“陛下!”宫人震惊地抬起头,眼含惊恐的泪水。
“杖毙!杖毙!”楚绪满脸通红地大喊,顺手将手里的折子甩在他的脸上。
两个侍卫走了进来,不顾宫人的哭喊哀求,直接将人拖走。
震怒后的楚绪胸膛不断起伏,匆匆服了一剂五石散才堪堪平息。
当晚,是周桑新婚的大喜之日,新郎的队伍吹吹打打的在城内转了一圈之后,停在了周桑的门前。
一身喜服的周桑面无表情地来到轿子前,掀开帘子接新郎下轿。
新郎盖着绣着鸳鸯的红盖头,步履端庄地跟随着周桑的引导,走进了堂屋,在官媒的见证下,拜了天地。
无论多么喜庆的唢呐声都无法遮盖住周桑眼里的痛惜,前来参加婚礼的宾客们,都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善良贞烈的孟氏,心中多少难过,这哪里是一桩喜事?分明是一场血淋淋的悲剧。
在场的宾客们都是周桑的同僚官员,她们原本都不想参加这场婚礼,但这是皇帝赐婚,谁敢不给面子不来?
就连沈黛末下了职后,都也带着冷山雁出席了。
宴席上,沈黛末和周桑在前厅的女席饮酒,而冷山雁等人则在后院的男席吃菜。
沈黛末看着周桑一杯接一杯的饮酒,恨不得把自己喝死的苦闷样,想要开口劝,却不知道该如何劝起。
一个皇帝,害死了孟氏一条人命,害得两个孩子小小年纪没了父亲,害得周桑没了一生所爱,更害了无辜的新郎齐氏的后半生。
一旁的文丞相也是默不作声。
毕竟孟氏是她的夫郎蓝氏带进宫的,蓝氏自觉羞愧,无脸出席,因此只有文丞相一人来。
虽然周桑一脸的悲痛,但因为有吹奏的艺人一直在演奏曲调欢乐的小曲,整体气氛上倒还说得过去,偏偏这时有个不长眼的下人,着急忙慌地跑了进来,摔倒在文丞相的面前。
文丞相认出了是自家下人,满脸不悦地训斥:“在人家院子慌慌张张成何体统。”
“丞相,不好了。”下人狼狈的上前,凑在文丞相的耳边说了两句。
文丞相脸色微变,拉着沈黛末、以及一旁的静王来到一个僻静的角落里。
“丞相可是出了什么事?”孟灵徽问道。
文丞相摇头叹息道:“皇后腹中的孩子夭折了。”
“什么?”孟灵徽纤丽的眼眸微微睁大。
当今皇后是蓝氏的族亲,是站在她们这一阵营的,一旦这个孩子诞生,如果是个女孩儿,必是下一任皇帝,因此无论是文丞相等人都对这个孩子寄予厚望。
可没想到竟然夭折了。
“陛下并无子嗣,皇后怀孕,宫人应该对他格外照顾慎重,怎么会流产呢?是不是有人谋害皇嗣?”孟灵徽道。
文丞相沉着个脸:“宫内递出的消息是皇后在花园中散步,经过湖上拱桥时,有一块板子松动,跌入湖中,这才导致胎儿流产。”
孟灵徽勾唇轻笑:“宫内建筑怎么可能差到这种地步,定是有人故意谋害皇后,不想让这个孩子出生,免得挡了她们的路。”
文丞相:“满宫里跟皇后有矛盾,且跟皇后有利益冲突的人,就只有静贵君了,真是心狠手辣。”
“皇嗣既然已经没了,那就要物尽其用,向皇上秉明皇后落水事件的蹊跷之处,找到证据,将静贵君拉下马……只是不知道何人有这个胆量,敢冒着得罪师英的风险写这道折子。”孟灵徽低垂着眸子,睫毛如羽扇。
文丞相眼含期待地看向沈黛末。
沈黛末:“……时辰也不早了,我先带我郎君回去休息。”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沈黛末出门的时候忘记带伞,只能将书包顶在头上走在校园中,乌云滚滚的天一点阳光都不露,纷乱倾斜的雨丝浇打在她深蓝色的校服裙摆上,上衣洁白的衬衫被淋得半湿黏在肌肤上,凉幽幽的风吹动裙摆,如起伏的海浪一层层荡漾开。
两个男生嬉笑打闹着从她的身后经过,在看清沈黛末的脸后,忽然停止了打闹,扭捏地端着姿态慢慢走路,目光有意无意地朝她的方向瞥去。
终于,其中一个男生深吸一口气,捏紧了手中伞柄,来到沈黛末面前刚要将伞递出,但一个男人抢在了他之前。
他的身材纤瘦而高挑,五官温柔娴静,将自己的伞微微向沈黛末倾斜,替她挡住纷乱的雨丝,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无框眼镜,嘴角含着干净的微笑,梨涡比春雨更醉人。
“文老师?”沈黛末抬起头,惊讶道。
文郁君是她选修的宗教民俗学的老师,虽然是个熟男但性格非常好,有时候还会像个小男生一样跟她开玩笑,只是他从不跟沈黛末透露自己的具体年龄,只说男人的年龄是秘密。
文郁君温润的眸光透过眼睛望着她,气质斯文儒雅:“沈同学没有带伞吗?”
“嗯,出门的时候忘记带了。”沈黛末放下顶在脑袋上的书包,垂在肩头的黑发发梢湿漉漉的滴水。
文郁君笑了笑,向她发出邀请:“那我们一起走吧。”
沈黛末道:“这样会不会太麻烦了,快到校门口了,会有人来接我的。”
文郁君无框眼镜闪烁着细碎的光泽,像勾引人的宝石光亮:“不麻烦,清明雨虽然不大,但你这样也会被淋湿的。”
沈黛末低头看了看自己半湿的衣裳,无奈点头:“好吧,那麻烦文老师了。”
“啊啊啊啊,那个老男人居然跟沈学姐走在了一起。”看着沈黛末和文郁君在迷离的烟雨中越走越远,刚才那个欲送伞的小男生气得面容扭曲。
“就是就是,都三十多岁了,嫁不出去的大龄剩男,竟然敢勾搭学校里的女同学,还是沈学姐,臭不要脸!”
“最烦这种老师了,一大把年纪了,怎么还不赶快相亲把自己嫁出去,成天在沈学姐面前晃荡,沈学姐才不会喜欢他。”
“就算喜欢他,也只是跟他玩玩罢了,沈学姐成绩优异,家世也好,将来会娶一个跟她一样漂亮又优秀的男人,才不会跟这种老男人捆绑呢。”
两个小男生愤愤的咬着手绢,发泄着心中的不满。
而此时,沈黛末他们已经快要走到校门口,因为是清明节假期的缘故,学校院门聚集了很多人和车辆以及摆摊的小贩,再加上下着雨人人都撑着伞,显得更加拥挤。
这些人看着沈黛末和文郁君同乘一把伞走出来,顿时都眼神都变了,有古怪也有倾慕。
文郁君微微一笑,嘴角梨涡微陷:“沈同学在学校里真的很有名,听说最近还搞了一个什么校花校草的评比,你是断崖第一呢。”
沈黛末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是吗?我平时都泡在读书馆里,不清楚这些。”
“清明节假期三天,想好去哪里玩吗?”文郁君扶了扶无框眼镜,笑着问道。“就在家里待着吧,我放假的时候比较宅,喜欢待在家里,而且这几天都会下雨出去应该也玩不了什么。文老师呢?不回去祭祖吗?”
沈黛末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学校里一直在传文郁君出身于一个古老的政治家族,再加上他本人温和有礼的气质,一举一动都体现着优越的仪态,一看就知道是从小接受着严苛规矩的人,这样的大家族十分传统,应该会很重视清明祭祖的活。
“不去。”文郁君保持着一贯的微笑:“我是男人,不能参与祭祖的活动。”
“……抱歉。”沈黛末怎么忘了,传统古老的大家族,有时也格外古板守旧。
虽然说现在社会提倡女男平等,但女子依然占据着主导地位,只是她没想到如今普通人家无论男女都能参与的祭祖,在文家却不可以。
“为什么说抱歉呢?男人本来就没有资格参与祭祖的呀。”文郁君声音依旧温柔,并没有一点责怪她的意思。
“这、”沈黛末挠了挠头,不愧是从小接受规矩的政治家族的孩子,真是守旧。
“同学,游泳健身了解一下。”一张醒目的宣传单出现在沈黛末面前,她和文郁君两人皆抬起头来,看向面前这个身材高大,面容深邃冷峻的混血男人。
他穿着简单的黑衣黑裤,小麦色的肌肤很符合如今流行的健康审美观,黑色短袖清晰地露出了他手臂结实的肌肉,鼓胀的胸膛呼之欲出,像汹涌澎湃的海。
由于他长得很高,以至于他的胸口正好对着沈黛末的脸,沈黛末的目光顿时无处安放。
“呃、谢谢。”沈黛末出于礼貌收下了传单。
混血男看见沈黛末手下传单,有些开心地笑了出来,想要跟沈黛末介绍课程,但身后传来一个清脆的汽车喇叭声。
雨中,一辆通体漆黑的高级轿车无声地停在了学校门口,连绵不断的丝雨落在车身上,溅起透明的水花。
漆黑的车窗缓缓下滑,一双清冷淡漠的丹凤眼睨向他们。
一个穿着制服的女人从车内走下,拿着伞走到沈黛末面前。
“文老师,我的车来了,先走了,谢谢你一路上替我遮雨。”沈黛末说道。
文郁君点点头,梨涡清甜:“不用客气,车里的人是你的家长吗?”
沈黛末摇头:“他是我的丈夫。”
文郁君镜框下的眼微微睁大了些:“你还这么年轻,竟然就结婚了?”
沈黛末微微一笑:“童养夫。”
其实她的家族也挺守旧的。
沈黛末在文郁君震撼的眼神里走向轿车,女人为她打开车门,沈黛末驾轻就熟地钻了进去。
车门一关,外面的嘈杂与雨声统统不见,只有令人舒缓放松的音乐,以及鼻尖萦绕着的淡淡的沉香味。
一个男人坐在车内,年纪不过20多岁,黑发黑眸,皮肤冷白如雪,细长的丹凤眼眼尾微微上挑,透着一股厌倦淡漠。
昂贵的高定西服穿在他身上,显现出他优越的身材线条,宽肩窄腰,双腿遒劲修长,衬衫纽扣系到了最末端,黑色沉肃的领带一丝不苟的紧束,银色的链条领针和领带夹在车内幽暗的环境中,与他狭长锐利的丹凤眼呼应,更显出他冷郁的气质,像一条盘踞在真皮座椅上的黑曼巴蛇,令人胆寒。
沈黛末却直接无视了他极为压迫人的长相与气质,一进车上,就往座位上一倒,将他那双被高级布料紧紧包裹着的大长腿当枕头枕。
“你今天怎么来了?不怕被晒死吗?”沈黛末问。
冷山雁眼眸低垂弧度淡漠,一双冰凉地不像正常人的手,抚摸着她的脚踝,替她脱下打湿的鞋袜:“您忘了带伞,担心您淋着雨。”
沈黛末悠闲自在躺在座位上翘着二郎腿,摸摸他白得不似常人的漂亮脸蛋:“这么点雨我淋了又不会死,可是你晒着太阳,会死的。”
冷山雁凉幽幽的手指插入她的指缝中,声音低沉细腻:“想你。”
沈黛末咬着唇,眼睛里带着笑意,她的童养夫真粘人。
轿车缓缓启动,冷山雁淬着浓醋恶意的视线朝窗外诧异的文郁君冷冷瞥去,像只恶鬼。
冷山雁是沈黛末的童养夫,更准确来说,是家族给她定下的鬼夫。
沈黛末父母在一场车祸中身亡,沈黛末是在父亲的抢救手术中出生的,但因为先天疾病住在保温箱里,但始终没有脱离危险,眼看现代医学救不了她,无奈之下,族长就给她找了一位鬼夫,说这样能给她续命。
这位鬼夫就是冷山雁。
沈黛末就这样,刚一出生,在失去父母的同时获得了一位童养夫。
鬼夫很负责,任劳任怨地将沈黛末奶大。
沈黛末在自己还是个懵懵懂懂的孩子时,就知道照顾她的人是鬼了,但是她从来没有害怕过,反而觉得他天下第一好。
因为鬼夫不能见阳光,所以族长给他们准备了一座深山老林里背阴的宅子,与世隔绝地生活了许多年。冷山雁会给幼年的她唱儿歌哄她睡觉,会嫌弃外面的零食不卫生,一只鬼学习用手机上网搜美食教程、用燃气炉做饭炒菜、还会带着围裙给她洗衣服、帮她赶寒假作业。随着沈黛末慢慢长大,鬼夫还会笨拙地陪她一起打农药,甚至黑着一张脸,帮她熬夜赶数据追星应援。
除了不能在太阳下奔跑以外,鬼夫简直没有任何一点不好。
十几年的时光如白驹过隙,沈黛末长大成人,鬼夫的美貌依然如旧,一点都没有变老。
沈黛末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他,还给他起了个昵称,雁子。
鬼夫似乎很喜欢这个昵称,在听到沈黛末第一次这样叫他的时候,抱着她哭了很久。
那是沈黛末头一次哄他,手足无措,心脏乱跳。
遭了,怎么哭得这么好看?哭进她心上了怎么办?
……反正都是童养夫了,睡一睡也没关系吧?
多年后,沈黛末才在族长的解释下知晓,冷山雁其实并不是鬼,而是魂,沈家世代供奉的老祖宗的魂。
“怪不得其他的鬼都是吸食人的阳气,而我家这个不但不吸我阳气,还给我续命……不对啊,沈家的老祖宗怎么不姓沈,姓冷呢?”
族长什么也没说,只留下一个神秘莫测的微笑。
沈黛末并没有多做流连,直接离开。
“灵徽,为何拉着我?如今能跟陛下心平气和说上几句话的人也只有她了。”文丞相问道。
孟灵徽微微一笑,鬓边紫藤摇曳生姿:“正因如此,所以才不能让沈大人轻易张口,否则长期下去,就算她再得圣心,也难免消磨,沈黛末是一把利刃,既然是利刃,就须在最致命处出鞘。”
文丞相沉默须臾,似乎是觉得孟灵徽说的话也有道理。
“那你觉得该由谁去上这道折子?”文丞相道。
孟灵徽轻柔的眸光幽幽地:“大姚人才济济,总有直言敢谏的少年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