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老认为我是仙女转世(清穿)by欧山之南
欧山之南  发于:2024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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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人,少爷。”陆微他们一下马车,庄头潘贵就迎了上来。
陆微先去看红薯,这可是她事业起步重要的一环,一边走着,一边问潘贵:“有记得给红薯顺苗吗?”
潘贵立马回道:“奴才常让人看着,枝叶一过密、过弱,就会被摘除。”
不用陆微提醒,潘贵宝贝着呢,不止庄户,他一天也看几趟。
这样金贵的粮食,可不能让人给偷了。虽然庄子里的庄户都是主人家世代的奴仆,发生的这种事情的概率很低,但以防万一不是。
陆微看着一片顺地整整齐齐的红薯藤,很满意。
又问潘贵:“牛可有生病的?放牛的人有发过热吗?”
潘贵摇头:“没有,放牛娃把牛照顾得很好,放牛娃也没发过热。”
陆微有些失望,看来牛得天花有点难。看来得着手让人去别的村里打听打听。
阿克敦的庄子只等着九月红薯收获,没事要做,看看就行,陆微今天出门主要是去自己的嫁妆庄子。
当初原身的娘家置办嫁妆的时候,买的地离阿克敦的庄子不远,马车走半刻钟就到了陆微的庄子。
她在这里开设了玻璃作坊,昨天作坊派人传话,说是做出了透明的玻璃,所以她今天来看看。
一开始,陆微制造玻璃并不是为了赚钱,单纯是觉得窗纸糊窗,屋里太昏暗了,换上玻璃显得屋里敞亮点。
后来准备作坊的时候发现四处都要钱,身家又没多少,入不敷出,才想到用玻璃赚钱。
陆微什么时候为钱发愁过,她在现代家境很不错,有什么需要钱的地方,都是她爸支持。
她前世学习物理化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后,让她爸出钱给她开了研究室,不是为了科研拿奖什么的,只是对物理和化学世界感兴趣,想要探索更多。
陆微是一个很有好奇心的人,物理化学领域,每新出一个东西她都喜欢去研究研究。
为了学习她感兴趣的东西,科研室里都是她爸出钱花重金请来的物理化学不同领域的牛人。
那时候她绝不会想到,做出成果后,去投入生产赚钱。
到了古代,自己当家,陆微才体会到钱的重要性,没钱真是寸步难行。
没有钱,喜欢的画不能随意买,脑子里的想法也不能做研究落实。
每当这时,陆微就无比怀念她爸慷慨解囊,她可以随意嚯嚯钱财的日子。
形势比人强啊,从前,她只对物理,化学,画画感兴趣,现在她对赚钱也很感兴趣,没办法,没有钱,她的爱好也发展不了。
陆微去作坊里看了看玻璃,光滑透亮,没有气泡,已经很接近现代的玻璃了,很不错。
“额娘,原来沙子真的能做成透明的玻璃,我们做出来了!真好看!”阿克敦很激动。
陆微把现代基础数学物理化学知识写了一本书,这几年一直在教阿克敦,他很聪明,理解了不少,至少化学变化他是知道了。
玻璃是阿克敦第一次见证的化学变化,他没少跟着陆微来作坊做研究,算是全程参与,这是很神奇的事情,所以很是激动。
“是啊,你也大概会了,以后作坊就交给你看顾了。有不懂的再来问我。”陆微出门一趟很麻烦,不像阿克敦骑个马就出门了,交给他正好。
“额娘放心,儿子一定好好看着。”阿克敦笑着答应。

第4章 姓陆名微
其实,现在也有玻璃,但都是彩色的玻璃,不透明,做工也跟后世的不一样,成本很高,产量也不高,所以价格非常昂贵,只有贵族才用得起。
陆微用的是欧洲那边的方法,现在还没出现,成本很低廉。
所以,无论是比起本土玻璃还是之后洋人会带来的玻璃,陆微的玻璃都是很有优势的。
陆微先让作坊做了家里窗户需要的玻璃,又让他们用模具做些餐饮用品。
等阿克敦有爵位了,她就办一次宴会,宴请家世相当的人家,用玻璃餐具招待,推销出去。
从作坊出来,陆微顺便去看看庄子里种的辣椒和西红柿。
她是无辣不欢的人,这里都是用茱萸制辣味,陆微吃不惯,吃饭没有辣椒,人生简直没什么乐趣。
她寻了好久,去年年底终于找到辣椒,高兴了好久。
西红柿是找辣椒的时候,无意间发现的,西红柿做酸汤面和火锅都不错,陆微打算冬天开个火锅店,可以多一种口味,便买了。
这两个玩意都是按株卖,为了得到多的种子,陆微买了好几盆,花了她好几千两,差点掏空家底。
要不是胭脂铺子有入账,陆微一家就要喝西北风了。
庄头带着陆微一行人来到了专门种植西红柿和辣椒的地方。
知道西红柿和辣椒是主人家花了大价钱买来的,庄户们不敢怠慢,把他们照顾地很好,地里一片绿意盎然。
现在不是辣椒成熟的季节,还要等三个月左右,陆微的目光只能遗憾地从辣椒地里离开。
六月份,地里的西红柿倒是到了可以采摘的时候,已经红彤彤一片。
陆微吩咐人把成熟的西红柿摘下来,做成酱。
毕竟现在是大夏天,现在她不准备开火锅店,这么多西红柿吃不完,只能做成酱保存。
庄子里有很多生活经验的妇人,陆微稍微讲下怎么做,她们便懂了,不怎么要陆微操心。
中午在庄子上吃午饭,陆微亲自用西红柿做了一道酸汤面。
“额娘,还是让我先吃罢,万一不能吃怎么办。”坐着吃饭时,陆微正要夹面吃,阿克敦阻止了她。
阿克敦一直听额娘说番柿可以吃,但他看着红彤彤的面,说实话,挺可怕的,看起来像有毒。
听到阿克敦的话,陆微愣了愣,随即有些感动。
她做西红柿酸汤面的时候,阿克敦一直在旁边看着,似乎很犹豫,她知道阿克敦怀疑西红柿不能吃。
但她也没放在心上,反正没毒,等她吃了没事,他就信了。没想到,阿克敦竟然提出让他先吃。
阿克敦才十四岁的年纪,面容还有些稚嫩,心智却是一个成熟的大人了,心地淳厚,有担当有责任,上敬嫡母长辈,下爱幼妹。
陆微忽然间有些欣慰,有些骄傲。毕竟这些年都是她教导的他。
陆微也不好让他担心,笑道:“哪有让你吃的道理,让人抓只鸡来试试。”
红柳听了,立马让庄头抓了几只鸡来,把一碗面都端给它们吃。
红柳对陆微一直无条件相信,没有想到过西红柿会不会有毒,现在听阿克敦说了,也反应过来,不想让夫人直接吃番柿,干脆把一碗面给端走了。
陆微遗憾,看来中午是吃不到了。
吃完饭,在庄子上休息了半个时辰,陆微一行人便启程回家了。
因为陆微带了西红柿准备回家吃。
阿克敦和红柳专门去看了吃了西红柿的鸡,还不放心地带了两只回家观察。
康熙十六年,九月。
陆微让阿克敦带着红薯去他三叔公家拜访。
阿克敦的三叔公达春为人正直,上次几个叔伯觊觎胭脂铺子的事,就是他帮着解决的。
三叔公家也没爵位继承,但他有本事,在户部任不大不小的官,户部管钱粮,正好可以拜托他把红薯的消息报上去。
阿克敦半下午去的他三叔公家,到了晚上才回的家。
陆微透过装上不久的玻璃窗,远远地便见阿克敦往她这里来。
“这么晚才回来?饿了吗?”陆微受不了一日两餐,她都正经吃三餐的,家里两个孩子每日来陪她一起吃饭,也习惯吃三餐了。
“在三叔公家吃了晚点,还蒸了红薯吃,不是很饿。”阿克敦目前对吃的不感兴趣,他惊奇道,“三叔公说,只要红薯真的能亩产那么多,我们家肯定能封爵,说不定还是相当于二品武官的辅国将军!”
“你三叔公真这样说?”
陆微也惊讶,她这几年详细了解过清朝的爵位,爵位一般都是靠军功挣,现在封爵没打天下时期那么容易,她觉得她家顶多封个相当于三品武官的奉国将军。
阿克敦点头:“这几年又打仗又有水患,朝廷很是缺钱粮呢!”
她的判断肯定不如混迹官场多年的达春,陆微放心下来,但也给阿克敦打预防针:“这主要看皇上的意思,如果是奉国将军,甚至更低,你也不要失望,只要家里有爵位有名望,能在外行走不被人看低就行。”
阿克敦笑道:“儿子明白的。”
他虽然高兴于红薯的高产可能会让家里封爵,但更惊喜地是红薯真的可以解决朝廷之忧。
次日,朝会。
康熙听取完有关大臣关于三藩和治河这两件大事的汇报,给出处理意见。
而后命各衙门尽快完成钮钴禄皇后册立相关之事。
等康熙和大臣商讨完近期朝廷的三件大事后,达春从队伍中出列,行礼后道:“奴才有事启奏。”
康熙端坐在御座上,声音不紧不慢:“爱卿请讲。”
达春也不多废话,直入主题:“托皇上鸿福,奴才的侄孙家,发现了一种名叫红薯,亩产十几石的粮食,想献于皇上。”
达春的话一出,群臣一片哗然,更是有人惊呼:“亩产十几石?不可能!”
有平时跟达春不对付的官员听了他的话,讽刺道:“哪有这样的粮食!为了功劳,什么莫须有的消息都拿来禀告皇上!”
达春回头瞪了他一眼,说道:“我那侄孙一家子孤儿寡母,最是老实本分,怎敢拿这种消息来蒙骗皇上。我看你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不等那人说话,达春又对康熙道:“奴才不敢欺瞒皇上,再过几天便是红薯收获之日,届时皇上可派人查看。”
康熙对朝臣的机锋见怪不怪,笑着对达春道:“要是此事为真,你那侄孙,朕定然重重有赏!”
又令户部尚书亲自办理红薯收获之事。
下朝后,康熙吃过早膳,听完讲官讲完经书,开始批阅奏折。
他首先查看的是达春关于红薯一事的奏折。
奏折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康熙略过对他的赞美之词,直接看重点。
奏折写了具体发现红薯的经过,说是红薯本是侄孙阿克敦的继母陆氏家乡之物,陆氏想念它的味道,便让家人送了些来京城。
阿克敦为了让继母时常能吃到家乡之物,便让人种了一些在庄子上,精心养护,没想到亩产竟如此多,于是想要报给朝廷。
阿克敦?有些熟悉。
康熙的记忆力一向很好,更何况陆微给他的映像很深刻,虽过了几个月,她的名字他还记得,姓陆名微。
看到陆氏,不一会儿便想起陆微的继子也叫做阿克敦。

第5章 难道是想去见那陆氏?
康熙又看了一遍关于红薯的折子,才换了另一封奏折,开始处理一天的政事。
梁九功在旁边候着,时不时研墨,添茶。
不知道为什么,梁九功总觉得今天万岁爷批奏折的速度没往常那么快。
他悄悄地看康熙的脸色,心里有些疑惑,这看起来也不像有棘手事情需要解决。
几天后,秋高气爽,适合收获。
下完朝,户部尚书便由达春带着,和户部一些官员去了种植红薯的庄子。
“梁九功,红薯之事可有消息?”
康熙批着奏折,突然开口。
梁九功诧异,李大人他们才离开一个时辰不到,怎么会有消息。
“回禀万岁爷,李大人他们还不曾回来。听说庄子比较偏僻,路程较远,恐怕没那么快。如果红薯丰收,少不得再费些时辰。”
除了三藩和皇后册立之事,红薯收获是最近的大事,梁九功作为皇帝身边人,肯定要了解一番,做到心里有数。
康熙嗯了一声,没再问,继续批着奏折。
“朕亲自去瞧瞧。”
康熙把一份奏折丢到批好的那一堆里,起身吩咐梁九功准备便服。
梁九功愣了,万岁爷怎么突然要亲自去看红薯收获。
虽然这件事很重要,但八字还没一撇,谁知道是不是真高产,又已经派户部尚书这个重臣亲自督办了,万岁爷用不着亲自去。
再说,马上就能知道结果了,怎么这么着急。
梁九功戏想,难不成万岁爷是想去见那陆氏?
他倒是了解到,献红薯的人,竟是陆氏的家人,红薯被发现高产还跟她有关。
可是,就算去了庄子,也见不到陆氏啊!
男主外,女主内,陆氏一女子怎么可能在庄子上招待李大人一群男人,肯定是她那儿子来主事。
梁九功觉得不可能,甩掉心里没谱儿的想法,准备衣服去了。
康熙着一身便服,带着几个暗卫,只让梁九功架着马车,低调地去了红薯种植之地。
到了地方,康熙下了马车,不动声色地扫视了一圈人影。
只一群男子在地里干活。
地里的人认真地挖着土,并没有注意到康熙的到来。
李尚书把挖出来的红薯提起来,晃了晃泥土,红薯太大,藤蔓受不住力,掉了下去。
“李大人,您怎么亲自下地了?”梁九功看着一脸高兴,挖着地的李尚书,忍不住出声问,顺便提醒他们皇上来了。
听到有人喊他,李尚书下意识地回过头,待看到来人是康熙,忍不住惊讶道:“皇上,您怎么来了?”
随即,他一脸兴奋地捡起地上的大红薯,快步走向康熙:“皇上,您看,这红薯果真高产,这地里的红薯,一株能结五六个,各个都很大……”
地里干活的其他人,听到李尚书的话,都停下了手中锄头,纷纷跪地行礼。
阿克敦跪在达春身边,既紧张又兴奋,他没想到皇上竟然亲自来。
他旁边硬来凑热闹的大伯忍不住对阿克敦小声嘀咕:“这红薯这么好?连皇上都来了!侄子啊,你飞黄腾达了,可要记得你阿穆晋(伯父)我啊!”
大伯旁边的三叔也道:“也不要忘了我!侄子啊,红薯你有这么多,匀给一些予我呗,我也在庄子上种上。”
阿克敦不想理他们,没说话。
达春听他们不像话,低斥道:“你们两个,给我闭嘴。不好好行礼,不要脑袋了!”
他们两个一直挺怕这个三叔,闻言不敢再说话。
李尚书也才从激动的情绪中回过神来,连忙告罪:“奴才一时兴奋,忘了礼数,还请皇上责罚!”
“起磕罢。”
康熙不在意地一挥手,让众人都起来。
他笑着对李尚书道:“李爱卿一心为民,该嘉奖才是。一点小事,不用放在心上,爱卿还是为朕讲讲红薯收获之事罢。”
“是,”李尚书拿起红薯给康熙看,“皇上,奴才估计这个红薯有半斤左右,地里大部分都是这个重量,长势很好,奴才觉得,就算亩产没有17石,10石也不在话下!皇上来得正好,红薯也快挖完了,正要称一称一亩能产多少,皇上您可以亲自瞧瞧。”
康熙听到李尚书的话,不禁龙颜大悦,对接下来红薯的亩产结果有些期待起来。
称重工具早早便准备好了,不一会儿,众人便收拾好了一亩地的红薯,装进竹筐。
一亩地的红薯,装了20几筐,称了老大一会才称完。
称到一半,康熙便高兴起来,还没称完,便远远地超过现有粮食的亩产了。
待称完,负责计数的官员一算,笑着对康熙道:“启禀皇上,红薯果真高产,竟然达到了18石。”
“好,好,好。”康熙爽朗一笑,难得地笑出声,有了这红薯,天下百姓饿肚子的便少了大半。
“阿克敦可在?”康熙问起功臣来。
达春立马带着阿克敦到了康熙面前。
阿克敦第一次直面见康熙,有些激动,八旗男儿谁不想闯出一番事业,谁不想被康熙赏识。
他忍着紧张,表面镇静地行礼:“奴才阿克敦,给皇上请安,皇上圣安。”
康熙让他起来,笑着道:“听说这红薯是你为你额娘种的?”
“回禀皇上,是的,奴才额娘家在南方,不能时时与家人相见,奴才想着,让额娘时常能吃到家乡之物,宽慰思乡之情。”
“好孩子,孝心可嘉。”
康熙拍拍阿克敦的肩膀,又问了阿克敦具体是爱新觉罗家哪一脉,家里有什么人。
阿克敦一一答了,简单地介绍了家里人和一些在朝廷比较得用的亲戚,好让康熙容易了解他这一脉具体有什么人。
阿克敦的大伯,三叔自然不在得用之列,他们在人群没听到阿克敦提起自己,顿时不乐意了。
阿克敦的大伯不由开口:“我说侄子,你阿穆晋我就在这里,怎么不说说我怎么疼你?”
一旁的三叔也附和:“是啊,是啊,也说说我。”
康熙听了,不由皱眉,冷眼瞥了他们一眼,想了想,他记得他们还觊觎过陆微的铺子。
连女人家的嫁妆也肖想,眼皮子浅的东西。
康熙看向达春:“达春,你四弟不在了,你便替你弟管管他这不孝子。”
阿克敦的大伯三叔,听了康熙的话,吓地跪下磕头:“皇上恕罪!”
达春真头疼他这两侄子,简直就是两棒槌,皇上不问话,就敢插话,真是不要命了,他连忙告罪:“皇上息怒,奴才定好好管管他们。”
康熙淡淡点头。
阿克敦见大伯和三叔不会再打断他说话,便把写着红薯种植技巧,和红薯的几种吃法的册子呈给康熙。
康熙看了,不由心情舒畅。
有了这些,红薯便可以快速推广。
“好孩子,正是因为你的孝心,才发现如此好物。”康熙想了想,道,“你也到该当差的年纪了,明天便到乾清宫当个御前侍卫罢。”
阿克敦一听,猛地抬头,脸上满是惊喜,而后立马跪下谢恩:“谢主隆恩!”
阿克敦的大伯和三叔不敢说话,但心里酸溜溜的,恨不得是自己的儿子当御前侍卫。
八旗子弟哪个不想去御前当侍卫,特别是乾清宫的侍卫,天天在皇上跟前,升迁容易。
达春一脸欣慰,四弟这一脉总算有个出息的了。
各户部官员看着半大小子模样的阿克敦,心里暗骂自家儿子没出息,只知道吃喝玩乐就罢了,孝心都比不上别人,不求发现个高产粮食,博个好名声也行啊。
谈完了正事,康熙又问了阿克敦读书,骑射之事,还考察了一番,听到他还学了一些西学,不由好奇:“家里给你请了西洋师傅?”
阿克敦老实道:“是奴才额娘教的。”
“你额娘?”陆微?康熙语带疑惑与好奇。
阿克敦:“奴才额娘的外祖是广东人,她在广东住过一段时间,向洋人学习了一些西学,额娘见奴才感兴趣,便教了奴才一些。”
康熙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笑着问阿克敦学了什么样的西学。
阿克敦想在康熙面前表现,自然把所学都尽量展现出来。
康熙自己便有几个洋人师傅,学了几个感兴趣的学科,他本觉得阿克敦对西学应该只了解个大概。
没想到,越听,康熙便发现,阿克敦学得很是深入,并不是表面了解。
就像阿克敦所说的物理,康熙也接触过,阿克敦所说,康熙有的知道,有的便没接触过。
康熙问了阿克敦一些问题,听了他的解释,觉得有几分道理,不像是为了出彩,胡编乱撰。
阿克敦似乎学了一个完整体系的知识,给他讲这方面的洋人师傅都没他懂的没那么多。
一个学生尚能如此,可想而知,传授阿克敦这些知识的师傅,水平定会比他更为深入。
康熙有些可惜没有见到陆微,否则他可以跟她探讨几句。
问完了阿克敦话,康熙便与李尚书商议红薯之事的章程。
康熙看了眼红薯,对李尚书道:“既然红薯是阿克敦专门为她额娘所种,便留下一些罢,也算成全阿克敦的一片孝心,余下的,你寻人妥善保管。”
“奴才遵命。”李尚书领命。
阿克敦也连忙谢恩。
安排好事情,康熙便打算回宫了。
见康熙要走,阿克敦想到额娘的嘱托,不由咬咬牙,对康熙道:“皇上,奴才家新开了一家食馆,名叫鸳鸯火锅,是新的菜式,如今快到用晚膳的时辰,不知皇上您是否有兴趣尝尝新菜式?”
阿克敦话一出,众臣不由得暗暗惊讶,这少年倒是胆大。
不远处的达春不由满是着急,皇上岂是他们这种小门小户能请的。这阿克敦,才当了御前侍卫就飘了,等下让皇上觉的轻狂,撤了差事。
阿克敦一说出来就后悔了。
今天早上,额娘本来要跟他一起来庄子里的,可是火锅店前天开起来了,刚开业很是忙乱,额娘要去看着,便让他一个人来了。
出门前,给了他一个任务,做完正事,便把户部这些大人们请到火锅店里吃一顿,说是名人效应,好打广告。
他刚想着天底下皇上最出名,名人效应肯定最好,一时只想着皇上能去食馆的好处,等说出来后才觉得不妥。
阿克敦心里忐忑不安,等着康熙的反应。
康熙一听,也是一愣,他第一次被别人邀请用膳,一般都是他赐膳给大臣。
康熙觉得稀奇,也不急着回宫,便道:“鸳鸯火锅?名字倒是有趣。那朕便去瞧瞧是什么样的新菜式。”
阿克敦闻言,大为惊喜,达春松了一口气。
康熙对户部官员道:“众位爱卿随朕一起罢。”
户部众人跟着李尚书干了一上午的活,也饿了,还可以跟康熙一起用膳,高高兴兴地跟着出发了。

康熙一行人到鸳鸯火锅店时,正是晚膳时分,店里坐满了人。
好在,阿克敦知道额娘预留了雅间给户部官员,不用担心怠慢了皇上。
他逡巡一圈,没发现额娘的身影,便只好问伙计留的雅间在哪里。
伙计自然认识东家的儿子,也知道东家的儿子是带户部的官员来吃火锅的,不敢耽搁,亲自引着众人去了空着的三楼。
三楼的雅间没有用墙隔开,是用屏风分割的雅间。
三楼主要是承接宴会。要是有人想宴客,把屏风一撤,朋友,亲人能互相交流。
陆微考虑到,户部一群人不少,起码需要五六桌,也不好给他们隔开,便把三楼留给了他们。
陆微已经提前让人把屏风隔撤掉了,伙计直接引了进去。
众人按身份分别坐了。
众人看着桌子,有些稀奇。
桌子中间凹了一块,里面放着类似火碗的器物,之所以说类似,那是因为火碗内被分割成两半,成太极图模样。
康熙看着着奇怪的桌子与火碗组合,觉得有些似曾相识。
李尚书与康熙坐一桌,看着陌生的桌子,又有些熟悉的火碗,不由对阿克敦道:“难道鸳鸯火锅便是古董羹不成?这桌子放古董羹倒是方便。”
阿克敦作为东道主,他没坐,站在康熙这一桌给他们介绍,闻言,他答道:“鸳鸯火锅吃法确实跟古董羹类似,不过我们的味道跟其他古董羹很不一样。”
这时来了几个统一服饰的伙计,手上端着两碟东西,分别朝各桌走去。
两碟东西是陆微教厨房做的薯条,分为香辣味和番茄味。
那是上菜前要端给顾客的小点心,好让顾客尝尝番茄和辣椒的味道,看能不能接受。
阿克敦亲自接过来康熙这桌伙计的东西,呈到康熙面前:“老爷,我们家的火锅有三种口味,一种是菌菇味的,一种是辣椒味的,是类似茱萸样的辣味,还有一种是番茄的味道,酸甜味的。”
康熙微服私访,越少人知道越好,现在有伙计在场,阿克敦便称呼康熙为老爷。
阿克敦分别指了指桌子上的两碟东西:“老爷,这两碟是土豆做的薯条,这碟沾有辣椒味,这碟便是番茄酱,您可以用旁边的薯条,蘸番茄酱就着吃,尝尝味道,看合不合您口味。”
梁九功听了,上前用筷子夹上一根薯条,蘸了一些番茄酱,自己吃了。
试毒太监不在,梁九功只好亲自顶上了。
一入口,梁九功眼睛便亮了。
薯条是刚出炉的,还有些烫嘴,金黄焦脆,炸得正正好。
口感酥脆,外脆里沙,伴随着酸甜的番茄味和土豆原本的香气,有股独特的味道。
梁九功忍不住再次吃了一根,塞进嘴里才想起自己是在试毒,立马快速吞了进去,夹起另一碟的薯条。
一入口便有辛辣味袭来,辣味伴着焦软的土豆,与番茄味比,又是另一番风味。
薯条就是有种魅力,吃一口便停不下来。
要不是试毒,梁九功两碟都要干完。
梁九功遗憾地放下筷子:“老爷,并无不妥。”
康熙看着碟子里金黄的条状物和鲜红的酱料,熟悉的感觉又来了,总觉得这些东西在哪里见过。
康熙在心里过了一圈,没有发现在哪里见过,放下疑惑,夹起来两样试了试。
“这两个味道确实新奇。”
康熙也忍不住多吃了几根,番茄味的多吃了些。
众人见康熙动了筷,也纷纷动了。
阿克敦看了看其他大人,看众人把薯条都吃完了,想来众大人不会排斥火锅的味道。
有位大人笑道:“这叫什么薯条的,我孙子怕是会喜欢,也不知道薯条单不单独卖?”
有几位大人附和:“我家的小崽子应该也爱吃。”
阿克敦回道:“楼下有单独的窗口售卖,大人随时可以派人来买。”
有了开胃薯条试味,众人对火锅倒是有了期待。
纷纷按伙计的介绍,点了自己喜欢的菜品。
此时,鸳鸯火锅四楼一雅间。
陆微透过火锅朦胧的热气,看着坐在对面椅子上的男子。
皮肤呈小麦色,面容刚毅,陆微回忆了下,她记忆里没有见过这张脸,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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