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千金穿成和亲公主后—— by画三春
画三春  发于:2024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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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还乱着,狄霄肩胸上的伤包扎好,他又要出去了。
明窈给他系了一个很好看的花结,包扎的绢布还是粉色的,弄好后,狄霄无声盯了许久,最后却什么也没说,胡乱套了一件牛皮袄,脚步匆忙地离开毡帐。
一天过去。
受伤的族人都被各自带回家,伤重的被巫医带回去,等伤势缓和下来再做打算。
狄霄一面指挥着尚有余力的人们打扫恶战后的草原,一面快速在部族里巡视了一遍。
与狼搏斗的汉子们已经极力将狼群阻拦在部族之外了,但难免会有漏网之鱼,冲到围栏前,用尖牙利爪撞破
激战之后,抵御野兽的围栏破损了大半,连累得其余还算完好的栏杆也摇摇欲坠,稍微用点力气就能推倒。
这么转了一圈,狄霄的表情不甚明朗。
他没有多说,只将衣袖撸到胳膊肘以上,去外面加入到收拾残局的工作中,他跟金花阿姑借了一把弯刀,有他的参与,大家剥狼皮的速度提高了不止一倍。
天还未暗,狼皮就全被收回仓房里了。
剩下的血污冲刷交给男人们去做,妇人孩子伸了伸酸胀的臂膀,闻着不远处诱人的食物香气,黯淡了一天一夜的脸上终于有了几分亮色。
晚上的饭是一起做一起吃的。
留在部族内的族人们架起铁锅,煮了满满一大锅羊肉,旁边还烧了土炉,熬了一锅稀稀拉拉的面糊汤。
明窈情绪平复后就出来帮忙了,她想起陪嫁的车架里还有半罐大米,有些返潮,但还不影响食用,就将大米也拿了出来。
草原上的主食是麦粟,大米是南方作物,就连大越产量都不多,能传到草原上的就更少了,对于拔都儿部的人来说,能吃饱穿暖都是奢求,遑论去想这些稀罕玩意儿。
明窈抱着大米过来后,一群善烹的妇人们面面相觑,争论了半天,也不知到底该如何处理。
最后还是明窈提出:“煮粥吧,把大米煮的软烂,往里面放一点粗盐,放一点羊肉糜,先紧着受伤的人吃,其余人多多少少也能分一些。”
虽然在她的记忆里,有皮肉伤的人不适合吃羊肉等发物,但也不知是不是因为部落里的人常年吃牛羊,面对伤员,人们不仅不想着避腥,还要无限制地给他们提供羊肉汤。
面糊汤先被盛出来,两捧面粉一锅汤,清汤寡水的,连滋味都尝不到多少,即便如此,一人分了一大碗后,热腾腾的面糊入口,整个人瞬间暖和起来。
分完之后,面糊汤还剩下小半盆,被阿兰朵收在旁边,谁不够了再去盛。
土炉被简单冲刷了一遍,明窈把所有大米放进去,放了三倍剂量的清水,再把锅盖扣上,静静等着大米被煮软煮稠。
族人们陆陆续续回来,炖煮了大半日的羊肉也能出锅了,明窈留下七八块肉,带去小锅里重新煮了一边,洒了几粒花椒,再出锅就少了很多腥膻味。
不知何时,狄霄来到她身边。
明窈也没客气,看旁人都在享受美食,直接指挥起狄霄来,让他把羊肉剁碎剁散,等大米粥煮得差不多了,把碎羊肉都放了进去。
大米不多,要是分给全族人肯定不够,好在羊肉的份量管够,明窈就多放了羊肉,米肉参半,名副其实的大米羊肉粥。
人们这时候才注意到还有其他东西。
大米的甜香和麦粟很不一样,白花花的大米经过大火熬煮,肚皮已经绽开花,露出绵糯的米芯。
米粥已经很香很甜了,再添上羊肉的鲜香,还没做好,土炉便已经围了一圈人。
孩子们情绪表达最为直接,吞咽声一个接一个,还有拿过鸭蛋羹的小姑娘,拽着明窈的衣角,怯生生地问:“漂亮姐姐,这是什么,好香呀!”
其余人虽然没说话,但也是相同的疑问。
“这是大米,水稻产出来的粮食,多产子江南一带,是大瑜的主要粮食作物,大越虽也有,但定是比不上大瑜稻米的饱满香甜。”明窈一时忘了身份,竟夸赞起大瑜来。
好在大家伙都记挂着美食,没人注意到她的失言。
肉粥出锅前,明窈最后放进去几根菜叶,也不知放了多久,皱巴巴的,完全没了水分,勉强做个点缀。
肉粥不多,伤员分到一整碗,其余人也就能分到半碗。
米粒煮得火候正好,入嘴稍微一抿就化了,老人吃起来也不费劲,就连加进去的羊肉糜都没了熟悉的腥膻,只剩咸香。
各自把米粥领走后,几个孩子还围着土炉,等最后刮刮锅沿,还能多吃两口。
众人吃饱喝足刷净锅碗后,正是平日里休息的时间。
狄霄始终陪在明窈身边,离开时自然也伴着。
明窈许久没吃到米粥了,如今还回味着,不觉想起那天收拾出的粮种,趁着记性好,赶紧跟狄霄提:“上回我清点嫁妆,还发现了不少麦种,大越小麦多是改良品,耐寒耐旱,产量亦多,首领可曾考虑过,在草原上种大越麦?”
多亏明窈博览群书,便是大越的农桑书籍也浅略看过。
若说大瑜水稻饱满高产,那大越就是小麦无人能及,几代改良后,不仅抗击恶劣环境的能力变强了,就是小麦产量也翻了许多倍,自全国推广后,向来为朝廷所控制着,严禁外流。
明窈未曾见过大越小麦,却听说过它的名号。
只不知装点陪嫁的是谁,连麦种都装了进来。
作者有话说:
狄霄:老婆真厉害!鼓掌!撒花!
再插句题外话:疯狂架空疯狂架空疯狂架空!朝代都架空了,有改良小麦水稻也就不奇怪了(狗头

拔都儿部始终在草原内部活动,除了每季度到大越边城交换必需品,鲜少会往外面走动。
狄霄虽对大越多有了解,但也多是表面之事,此般涉及民生之本的农耕大事,远不是他一个蛮狄所能打探到的。
他听了明窈的话,并未往深处想,就连那些夸耀之词,也当做是大越人对他们国家的偏心之言。
明窈还想说什么,狄霄却道:“冬日里草原土地冷硬,无法耕种,且如今的聚居地不宜耕种,要等明年开春,去往东南聚居处,直到三四月才可播种。”
草原民族多游牧,往往三五年就要举族迁移一次,拔都儿部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差,每次寻找新的宜居处,都要耗费不少人力物力,中途意外丧命也不少见。
自狄霄接管部族后,他做主改了游牧习惯,选取草原东南、东北、中北、中南四处,春夏两季主要在东南一带暂居,待春麦收割完毕,再往其余三处迁移,年复一年。
他们在每处停留的时间不算长,牛羊数目又不多,加之不会让牛羊啃食草根,破坏当地生态,去其他地方住上五六个月,等下次回来,周围草地基本恢复了生息。
而在这样熟悉的生存环境下,也减少了不可控事件的发生。
要不是之前发现狼群活动痕迹,他们本该还在中南暂居点,可惜迁移来中北,还是没逃过狼群的袭击。
现在才十一月初,掰指一算,距离播种还有小半年的时间呢。
明窈只好偃旗息鼓:“那好吧,那就等明年天暖和了,不过这些麦种也要小心保存着,不然受潮发了芽,就不好找了。”
她根本没想到,狄霄并没把她说的麦种当回事,便是应了,实际也没多上心,无非是怕把小公主惹恼了,小心闹得整个部族不得安宁。
“晚些时候我让人去处理,不会出问题的。”狄霄道。
不多时,两人回到毡帐里,这才一下午的时间,已经有人帮衬着把破损的毡帐替下了,新换的帐子还是以灰棕为主,雪白的毡门上点了红蓝两色,帐顶彩旗飘扬。
账内的血迹早早清理干净了,黑狼流血的地方洒了一层白色粉末,不知是什么成分,但意外有效地遮住血腥。
明窈能看出毡帐的新,可因为样式上没有太多变化,稍稍看了一遍,就没了兴致。
两人都累了一天了,昨夜也未能安眠,才洗漱完躺下没多久,就被困意侵袭。
明窈昏昏沉沉地睡过去,混沌意识里的最后一个画面,便是一根修长有力的手臂揽住肩膀,紧跟着便是一个暖烘烘的火炉,将她整个人包裹起来。
第二日大早,狄霄早早就起来了。
他检查了一遍伤口,说来也是神奇,往常两三月才能好的伤处,这才过了一天,边缘处就开始泛白,也不见流血了。
想到昨日医官所言,他眸色不觉一暗。
临走前,他又去床边看了一眼,见明窈丝毫没有醒来的迹象,只得先行一步。
他去其余人家看了看,有几个也用了医官送去的伤药,虽然没有金疮药的效果好,但也缓解了不少疼痛。
阿玛尔被狼爪划伤了侧腰,伤口不深,根本没打算处理,昨天硬是被医官伤药,他还老大不高兴呢。
谁知今天醒来,才拆了绷带,就发现划痕边缘微微翻出的血肉都开始结痂了,他手欠地抠了一下,仍不见新血流出。
“草原之神显灵了!”
阿玛尔还在家里就直呼神奇,听见外面有了人声,赶紧从灶台旁抓了一把酸果,头也不回地往外冲去。
“哎——”他跑得急,又不看路,好巧不巧和狄霄撞上。
阿玛尔被反冲力撞得一个踉跄,狄霄却是连身体都没有晃动,他不悦地皱眉:“慌慌张张做什么?”
“哎首领!首领你看,你看我这伤!”阿玛尔直接就把夹袄掀起来,非要把伤口给狄霄看。
狄霄不愿意,阿玛尔就是踮脚也要让他看个清楚。
“这是大越来的那位医官给我治的,草原之神抱保佑,我要给她送酸果子吃!”
阿玛尔兴奋地解释道,等不及狄霄回应,咧嘴笑着就跑了。
如他一般的情况并非唯一,这些用了伤药的,阿玛尔身体素质好,伤口也不严重,其他体格不如他强的,又或者伤势严重些的,虽不至于好的这么快,但意外比巫医单独祷告来得好些。
狄霄并非傻子,很快明白了原因。
他没有在人前多说,看大家多多少少恢复了生气,就带着人去仓房,把昨天收到的狼皮清点了一遍。
生死搏斗之时,人们自然顾不上留手了。
这些狼皮保存得不算完整,大大小小数过,一共一百九十三张,完好无损的不过三十九数。
大家来时还满怀期待着,得了这个结果,只觉冷水兜头浇下。
狄霄没有沉默太久:“正好,把这三十九张完好的皮毛留下,剩下的给大家伙分分。”
“公主送了棉花,如今又有狼皮,终于能过个暖冬了。”
眼见首领都没有丧气,其余人很快收拾好心情,顺着狄霄的话一想——
他们拚死拚活地存一年皮毛,可不就是为了买炭买棉衣,如今棉衣有了,也不枉一年的辛苦。
“之前攒下的白狼皮,再加上这些皮子,今冬的炭火定是足了,多亏有首领在,还有公主善心……”
库房被锁上,狄霄听着背后的讨论声,半晌不语。
中午狄霄同明窈一次用的膳,他请族里的阿嬷帮忙,炖了一锅野鸭汤,鸭肉全给了明窈,他只留了一碗油腻腻的汤水泡饼。
他又提了一句狼皮的处理结果,明窈听到下午要分狼皮,有心去凑个热闹,低头沉吟片刻:“我能拿一小块狼皮回来吗?冬天快到了,我给你做一副护膝一副手套。”
狄霄的衣物就小半个箱子,明窈早就看了个遍,春秋冬夏加起来不超过二十件,也不知道男人这些年是怎么过的。
明窈没看见御寒的东西,如今听说有狼皮,心念一动,忍不住多说了一嘴,话出口才暗恼,捏了捏手指,责怪自己唐突越矩了。

狄霄喝汤的动作一顿,抬眸看了她一眼。
明窈被他看得越发不好意思,改口说:“我不是要跟大家抢皮毛,你要是不喜欢,我不做就是,我就是说说,没有……”
“好。”
“哦——”明窈失落地低下头,忽然意识到不对,顿时惊喜,“你说什么!”
狄霄又说了一遍:“我说好。”
“你想要什么,想做什么,尽管去做,若我不在,你可以去找莫拉阿嬷,阿嬷在部族里的时间最长,她都熟悉。”
“若实在解决不了的,便等我回来。”
蓦然听他说了这么多句话,明窈甚至分不清该惊讶好,还是该感动好,但不管怎么说,这些安抚之语,还是让她笑弯了眼睛。
“好,我晓得了。”她莞尔笑着。
下午分狼皮,每家都来了两三人,老人孩子都有,等家里的女人挑好了自己想要的,再交给孩子们抱回去。
狼皮还没有清洗处理,味道实在算不上好闻。
可只要一想到这是冬天御寒的物件,有几个男孩直接把脑袋埋进去,狠狠吸了一口,甩着脑袋咯咯笑。
明窈过来的时候,狼皮已经分出去了大半。
她本想排队的,可大家看见她来,不由分说地让开路,偏要她先选,就连那些已经选好拿走的,也要把狼皮抱回来。
明窈不知所措地站着,多亏狄霄及时出现,将她从人群里解救出来。
被太多双眼睛看着,明窈也没心思挑选了,随手拿了一块深棕色的狼皮,拿起来才发现,狼背的位置破了个大洞。
“……”明窈笑,“就、就这个吧。”
她选好了,就赶紧把位置让出来,不耽误其他人继续排队。
大家热情高涨,不时有人来找明窈说话,她倒不是腼腆的性子,可不管谁来,说来说去总离不了一个谢字,次数多了,她就有些受不住了。
明窈拽了拽狄霄的衣角,比了个先走的手势,看狄霄了解,当即抱上狼皮,一边讪笑着一边往外退。
明窈抱着狼皮先走了,狄霄也没多留。
但他并没有回毡帐,而是转身去了后面的仓房,没一会儿,就抱了一匹浅灰色的狼皮出来。
“我挑了一块狼皮走,别忘了记录,日后我再补上。”
管仓房的是莫拉阿嬷的侄孙,叫卡坦斯,十四五岁的年纪,对狄霄一向崇拜,他年纪小,没办法跟出去打猎,偏偏狄霄也很少在部族里逗留,难得见他一次,连眼睛都舍不得眨。
要不是狄霄提醒了一句,他怕是要忘了记录。
狄霄看他魂不守舍的样子,想了想说:“好好干活,等你成年了,我带你去打大雁。”
“!”卡坦斯被这突如其来的惊喜砸晕了,兴奋得险些手舞足蹈起来,“好!首领放心,我一定不会辜负首领的期望的!”
看他瞬间有了斗志,狄霄满意了。
望着狄霄离开的背景,卡坦斯激动不减,只是他不知道,同样的话语,狄霄不知道说过多少次,尤其是对那些七八岁的小孩子,全靠遥远的未来哄他们听话。
带着狼皮,狄霄去了莫拉阿嬷那,将狼皮给了阿嬷,不等对方询问,他先如实交代:“麻烦阿嬷给公主做一身皮袄,做外穿的款式,大小尺寸还请阿嬷操点心。”
莫拉阿嬷露出明了的笑,念了几声好,爽快答应了。
做完这些,狄霄才姗姗回帐,绝口不提他拜托莫拉阿嬷的事,顾自在屏风外打磨弓矢匕首,而明窈在里面悉悉索索的,也不知在做些什么。
时间一晃而过。
在经历了狼群夜袭后,族人们专门安排了巡夜的人,每家出一人,四人为一组,分前夜和后夜,两人值守。
狄霄不在轮值排班范围内,但他每天晚上都会出去两个时辰,有时候全在后半夜,有时候就是值夜交接时。
明窈睡得不踏实,少不得被他吵醒了两次。
之后狄霄就越发轻手轻脚,往往等他回来了,那满身的寒意才能让明窈惊动,眯着半醒不醒的眼睛,迷迷糊糊地钻进狄霄怀里。
“冷。”狄霄想躲,可手脚都被明窈压住了,若大幅度动作,少不得将她彻底吵醒,只好由着她,一点点帮他暖热手脚,再让整个身子热腾起来。
这天,狄霄大早就和族人出去了。
部落里留了一定数量的青壮年预备突发情况,或者有什么累活重活还能搭把手,其余人就随狄霄去找柴木。
被破坏的围栏需要修缮,之前的圆木都不能用了,就需要寻找新的粗壮柴木。
草原上遍地都是绿草,树木却是少见,偶尔有两棵独苗苗,上手一丈量,粗细根本不适合围栏。
一群人出去找了七八天,收集回来的圆木连一半都不够。
善猎的汉子们外出了,部族里的生活还在继续。
打马草赶牛羊,修补毡帐缝制衣衫……
明窈出去转了转,实在帮不上忙,蔫巴巴地回了毡帐。
之前在明家时,她虽得不到什么父母亲族的温声暖语,可毕竟是被寄予厚望的嫡亲小姐,吃穿用度上自无人敢予苛待。
明窈除了抚琴习书,上至洗衣做饭,下至穿衣打扮,向来无需她自己动手,后面一群婢女伺候着,往往不用她说话,婢女已经意会了,是当之无愧的十指不沾阳春水。???
如今来了塞外,虽然也有陪嫁的侍女,可有狄霄在,念桃和青杏少在她身边陪着,大多数事情都要她自己做。
明窈自理不成问题,可也仅限于照顾自己了。
像旁人家妇人那般,洗衣做饭,上上下下全家都照顾着,她远达不到这般水平,出去逛一圈,什么烧锅做饭都插不上手,少不得有些挫败感,随之而来的就是点点羞愧。???
“你说,首领是不是也觉得,我挺没用的……”她小声念叨着,看似在跟念桃说话,可声音含糊,旁人根本听不清。
明窈心情低落,正寻思着能做点什么,却听账外一阵孩童的欢闹声,伴着大人的呵斥,嘈乱的声音越来越近。
“外面这是什么声响?”她抬头问道。
念桃正准备出去看看,还没到门口,就听见有人在喊公主。
来到拔都儿部也有两个月了,她们这些陪嫁的随从听多了草原话,也能磕磕绊绊地说上几句,平时明窈也会教她们几句常用语,交流略有困难,但总不至于初来时那样两眼一抹黑。
明窈也听见了呼唤,迟疑了一瞬,起身迎出去。
她才出门,就被直生生奔来的几个孩子撞了满怀,若非后面有毡帐拦着,怕是要被撞个好歹。
急忙追来的几个妇人面上一惊,三两步过来,赶紧把孩子拽开,毫不怜惜地给两巴掌,再给明窈道歉:“公主对不起,孩子太顽皮了,看我回头怎么教训他……公主还好吗?”
明窈没有伤到,站稳了也就没事了。
“没关系,不打紧,这是怎么了?”她问着,却很快发现了异样。???
这几个冲来的孩子都换上了新衣服,新衣做的又肥又大,从脖颈到膝盖,颈后还围了一圈毛茸茸的毛领,打眼看去,孩子们平白胖了一大圈。
“这是……”明窈有了猜测。
果然就听金花阿姑咋呼道:“还不是公主给的棉花!”
“我们用公主给的棉花,还有首领分给大家的狼皮,尽快将棉衣赶出来了,先紧着家里的老人小孩子做的,还剩下不少边角料,我们量了量,最少还能做出两幅靴底。”
金花一把揪在小儿子耳朵上,把人拎到前面,再往前推推,也好让明窈看个仔细:“公主您看,可软和了!”
大家笑得可开心,露出一排白花花的牙齿,就连双颊上的赤红都显得可爱了许多。
明窈小心伸出手,在那灰扑扑的棉袄上摸了摸,才碰上手指就陷了进去,便是布料粗糙,也挡不住棉花的柔软。
金花把棉袄解开,明窈才发现里面缝了一层狼皮,狼皮打理过,毛发变得柔软蓬松,也没了之前的土腥味。
棉衣又厚实又暖和,晌午日头烈,几个孩子光顾着穿新衣,身上出了一层汗,便是这样,被阿妈追着打着,也不肯把棉衣脱下来。
明窈喃喃感慨:“真好。”
“可不是,棉衣做好了,多亏公主在,要不是公主,今年冬天又要冻坏了!”

外出搜集柴木的汉子们直到天暗才回来。
往常这个时候,部落里已经少有动静,除了几根照明的火把,到处都是黑漆漆的,就连回了自家毡帐,除了一根小小蜡烛,更是看不见其余光亮,婆娘孩子早早就歇下了。
而今天,便是外面都多点了几根火把,往里面走一走,却发现不少人围坐在一起,一小簇篝火明明暗暗,依稀可见面上的笑容。
“这是在干什么?”有人大声问出来。
篝火旁围坐的人们一同望来,几个未出嫁的姑娘挥着手,招呼他们快过来,扫见最尾的狄霄,更是来了精神。
“首领快来,公主也在这儿呢!”
明窈两边的人自动把位置让开,笑吟吟地瞅着她,其眼中不加掩饰的挪逾,让明窈缩了缩脖子,脸上一点点染了异色。
等狄霄过来坐下,人群里顿时发出一阵整齐的唏嘘声。
不带什么恶意,可还是让明窈羞得抬不起头,整个人就像一只刚出锅的虾子,弓着身,露出来的皮肤上全红了。
狄霄似乎没发现她的异状,倾身靠过来,凑近她耳朵问:“这是怎么了?”
灼热的呼吸打在明窈耳朵上,她不觉颤了颤。
“没什么,就是高兴……棉衣做出来了,很漂亮,很暖和,大家开心,就燃了篝火。”
同样的话也从其余人口中说出,但紧跟着的,全是对公主和首领的溢美之词,之前大家伙有多不愿意首领和亲,现在就多庆幸——
真好,这么好的公主来他们部族了。
新做好的棉衣到底是被家长收起来了,男人们回来的晚,没能亲眼看见,只能跟着瞎高兴。
有人从家里拿来的羊奶酪和肉汤,给晚归的男人们吃。
看人们兴致不减,明窈也舍不得先走,抱膝坐在角落处,很少说话,脸上却始终洋溢着欢笑。
近子时篝火会才结束,人们三三两两地离开,明窈也被狄霄牵着往回走。
才离开人群,明窈就没办法继续矜持装稳重了。
“你有听见大家刚才说的吗?金花阿姑她们都在夸我,也不单单是夸我啦,还有首领也很棒,虽然我也没做什么,但总算帮到了大家……其实我就是想问问嘛。”不经意拉长的语调多了几丝缱绻。
她努力放平语调,目不斜视地看着远方,似乎并不在意狄霄的回答:“我是不是很厉害?”
可明窈克制不住地放缓呼吸,唯恐错过他的只言片语,时不时偷瞄他一眼,眉眼间是抑制不住地得意。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她始终没有听见想听的答案。
狄霄仿佛变成了个哑巴,只埋头往前走着,最多是回头看一眼,提醒明窈小心脚下。
明窈:气!
开始的兴奋和骄傲散去,她忍不住对狄霄的漠然多了几分埋怨,偏偏她还没胆大到对着狄霄吆五喝六,只能自己生闷气。
即将进毡帐的时候,明窈忍不住拽住他:“首领就没有什么想说的吗?”
“嗯?”狄霄似乎不解,“说什么?今天玩得开心吗?”
明窈自是开心的,但对上他,好心情全没了,她皱了皱鼻子,用力将手腕从他的掌心里挣出来,大声喊道:“不!一点都不!”
喊完,对上狄霄那双深不见底的眸子,她顿时怂了。
输人不输阵,明窈又不愿意认错,只能头也不回地跑进毡帐里,留下狄霄静默半晌,眼睛里突然露出一点笑。
等明窈洗漱完毕,正准备歇下的时候,狄霄赤膊走进来,他用凉水冲了身,头发上还在滴水。
他仿佛没看见明窈又气又纠结的模样,边擦头发边说:“草原上的危险你也见过了,我想教你一些自保的招数,你怎么看?”
“什么?”明窈不想理他,但说起正事,却没继续露小性子。
狄霄说:“草原多豺狼,我不常在部族里,又担心再出现野兽袭击的情况,若彼时无人在你左右保护,你总要有些自保的能力。”
“我知大越女子少出闺阁,于拳脚一途上不佳,只是想教你用刀用匕首,又或者提升一点逃跑的能力。”
明窈并不明白这话代表着什么,只听着没什么难度,稍微想了想,也就同意了。
她求夸不得,原本还埋怨狄霄不懂情谊,现在又看他多为自己着想,气性来得快,散得也快。
待狄霄擦净水渍,才熄灯躺下,怀里就多了一具温软的香躯。
狄霄喉结微动,手指略有些不受控制,直到听见一身稍显隐忍的闷哼,方才惊觉,暗道一声“抱歉”,老实将手脚放回来。
能得首领亲自教导,这在多少人眼中,是莫大的荣幸。
头一晚上,明窈还抱了几分期待和决心,可她怎么也没想到,转天天还朦朦胧的时候,她就被人从被窝里提溜出来。
“快些起来了,时间不早了。”狄霄洗漱前叫了一遍,回来床上还是那个蝉蛹,连被褥隆起的幅度都没有多少变化。???
“……听话。”狄霄嘴笨,对着明窈又说不出什么过分的呵责之语,好半天也只憋出这么两个字。
也就是明窈听多了这两个字,对这两字有些莫名的敬畏,才被他说了一嘴,就条件反射似得支棱起来。
“是!”她人还懵着,白皙的肩膀普一接触到空气,当即冻得一个激灵。
狄霄帮她拿来衣衫,侧身避开视线。
小半个时辰后,明窈收拾好,随狄霄一起往部落外走去。
念及明窈没有太多拳脚基础,狄霄都是选的最基础,也最简单的教的,什么拳脚功夫都不用,就绕着拔都儿部快跑慢跑,攥着匕首不断出刀收回。
在狄霄眼里,这些实在是不能再简单了,族里随便一个五岁孩童,都能快跑小半天,然一个时辰练下来,看着明窈香汗淋漓,手脚软若无骨的样子,他不禁对自己的认知产生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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