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面容并不和善,反而透着点凶意,身量更是高大威武,至少对于草原上的百姓来说,安全感十足。
但对于明窈来讲——
这是个很不好相与的人。
明窈没有随意议论人的习惯,却忍不住在心中下了论断。
她隐约有些畏惧,可她也知道,若没有男人的出现,他们这些人恐都要命丧于此。
不论对方是否能听懂,感谢是必不可少的。
明窈定了定神,扶着已经破损的马车车厢,微微提起裙摆,垂眸走下去。
见她动作,田壑刚想说什么,明窈就抬手制止了,而后望向男人,福身行礼,张口欲要道谢,谁知男人先说了话。
“这就是送与我的公主?”
有那么一瞬间,明窈都要怀疑大越是不是有两种官话了。
恍惚的不仅是她,送亲的士兵们不约而同倒吸一口凉气。
狄霄半天等不到回答,面上露出一点不悦,只好再重复一遍:“你就是大越皇帝送给我的公主?”
他的声音很响亮,并不存在听不清的情况。
“如果您是指和亲……大概是的。”明窈耳朵一鼓一鼓的,眼前一阵发黑。
未来夫君大越话说得挺好,可惜人如传闻,身长八尺,面容凶恶,声如洪钟。
明窈仅存的一点幻想也破灭了。
狄霄眯起眼睛,定定地看着她,一抬手,指尖才碰上明窈肩膀,只听一声呜咽。
他低头看去,却发现小公主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吧哒吧哒落个不停。
明窈眨着婆娑的眼睛,好半天才吐出两个破碎的字:“疼……肩膀疼……”
“……”狄霄楞了一下,回神赶紧将手缩回来。
他略有迷茫,张了张口,却不知说什么,最后只能冷着一张脸,往后退了半步,皱了皱眉,再往后退半步。
田壑将两人的互动尽收眼底,情感上,他合该维护公主的。
可看到男人格外凶煞的面孔,他讪笑两声:“快,快请医官过来。”
医官匆忙赶来,将明窈带去后面的马车中。
明窈回头看了一眼,不小心同狄霄对视上,她像是受了惊的兔子,红着眼睛,猛地将头转回去。
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田壑小心问道:“阁下便是拔都儿部的首领?”
待狄霄颔首肯定后,他脸上顿时绽开了笑:“在下望京禁军校尉,得陛下旨意,护送公主出关,今将公主安全送达。”
与他的欣喜不同,狄霄只静静地看着他,并未接话。
狄霄精通大越话,交流全然不成问题。
便是那个同狄霄认识的少年,他只是不会说,但也是能听懂大越话的。
少年叫狄宇,是狄霄的胞弟。
半月前,狄霄在附近发现了狼群活动的轨迹,他当机立断带领族人转移聚居地,却不想同狄宇起了争执。
趁他外出探查时,狄宇偷偷跑出部落。
狄霄只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护送族人离开,再原路折返,寻了许久,终在望野坡那边发现了狼群活动的踪迹,他一路追着狼群,这才找到狄宇,顺便救了明窈一行人。
大越进犯,草原各部联合迎战,狄霄也在其中,到了交战后期,他曾多次率族人偷袭,更当面迎战,鏖战数场,终将敌军打怕了。
最后一次交战时,是他亲自率兵攻破边关,生擒上百将领,逼得大越送上降书,赔偿金银粮草,乃至送出公主和亲。
拔都儿部在草原上是个很不起眼的部落,不到百人,其中半数老弱妇孺,若非此次战事,那些大部落甚至不知道还有这么个小地方。
谁也没想到,一个小小部族的首领,却几次扭转战况,守住一方安宁。
大越赔偿的金银粮草经过协商妥善分配,最后只剩下个和亲公主,几个大部族都不想要。
金银粮草皆是刚需,可一个从中原来的娇滴滴的公主有什么用?
商量来商量去,和亲的任务就落在狄霄头上。
出于多方考虑,狄霄没有拒绝,作为交换,他可在百部联盟中占据两个席位,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位子可由他选人。
草原很大,一个不到百人的小部族若真有心避世,尽可以找个地方躲着,然而狄霄亲眼见到整个部族在天灾面前毫无抵抗之力,就连他的阿爹阿妈都因此丧命。
或许有朝一日,草原上的数百部族终将团结在一起。
对大越人,狄霄全然没有好感,哪怕是眼睁睁瞧着他们丢了性命,也并不觉惋惜愧疚。
可他更不愿意养野一群畜生,食过血肉的狼群更为凶残嗜血,若放任它们将这些人撕咬吞食,就怕下一次群狼狩猎,首当其冲的就是拔都儿部了。
只是没想到,顺手救下的人里,竟有大越的公主。
面对娇滴滴的小姑娘,狄霄尚能耐下两分性子,可对于曾经或将侵犯他们家园的大越官兵,他就没什么好脸色了。
田壑一人啰嗦了许久,见狄霄完全没有理会的意思,只得讪讪住嘴,暗地里咬了咬牙,回头又重新挂上笑。
另一边。
随行的医官为明窈检查,才发现她肩膀上有一大片的淤青,仔细问才知道,原来是刚刚被狼群围攻时,她不小心撞在了车板上,难怪狄霄一碰就疼。
医官检查后说:“公主宽心,您肩膀处的伤并无大碍,这两天许有疼痛,您稍微忍一忍。”
“今明两日下官会为您擦拭药酒,等淤血化开就好了。”
医官擦拭的动作已经很轻了,却还是耐不住公主肌肤敏感,身体又格外不耐疼,等她上完药酒,竟是过去一个多时辰了。
明窈几次受惊,服了药昏昏沉沉的,在她意识清晰的最后时刻,她提醒医官去给青杏看伤,随后一歪头,便沉沉睡下了。
医官去前面汇报情况,待了解了真相,狄霄的眉眼微不可查地动了动,虚握着的手彻底张开。
找到拔都儿部的首领后,田壑是一点担忧也没了。
狄霄带着狄宇去处理伤口,田壑怕人悄无声息的走了,当即送上伤药补品,还专门腾出一辆马车,供两人休息。
第二天天光破晓,送亲的队伍休整完毕。
田壑小心陪着,请狄霄为他们指明方向,而明窈自昨夜上车后,就再也没下来过。
队伍继续出发,狄霄兄弟俩上了马,走在最前指引方向。
马车里,念桃正替明窈换药。
明窈忽然感觉肩头一凉,似乎有水珠滴落。
下一刻,只听念桃带着哭腔的声音响起:“公主可如何活命!”她哭得甚是真情实感,抽抽噎噎好不伤心。
以前只知道和亲不佳,直到见了那草原上的蛮人首领,念桃才对和亲有了真切的认知。
那草原上的蛮人凶悍无比,等公主嫁过去,若哪天起了争执,可不是全无还手之力。
而她们这些陪嫁的侍从……
念桃哭得更大声了。
明窈听着耳边的哭声,忽尔想起护城河里冰凉的河水。
她真心觉得——
不如再死一次。
有狄霄带路,整个队伍再未遇到危险,车队平缓地行驶在原野上,更无丁点意外。
明窈想再死一次的愿望根本无法实现。
直到第八天,田壑望着远处影影绰绰的边城城墙,却是骇得说不出话来:“这这这——”
按照皇上的吩咐,他们是要看着公主与拔都儿部首领完婚才会离开的,之前他所请求的,也是叫狄霄将他们带到部落中去。
可现在看,分明是把他们送出草原了。
狄霄的声音一如既往的闷沉响亮,他高坐于马上,居高临下地看着田壑,不给出任何拒绝的余地。
“公主,我带走。”
“尔等,就此离开。”
“不是,首领您看,陛下有令——”田壑急了。
等他磕磕巴巴地说了半天,狄霄改口道:“或者你们把公主也带回去。”
“……”田壑哑然。
拔都儿部只有不到一百人,而送亲的士兵也有百数之多。
从始至终,狄霄都没打算放他们入族。
哪怕没有狼群的意外,他也会提前与送亲的队伍会面,将人截留在百里之外。
明窈并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等她再次从马车上下来,却发现浩浩荡荡的送亲队伍不见了,马车停在一块巨石后,旁边则是她陪嫁的细软等物。
后面的一驾马车里坐着侍女嬷嬷医官,同样是陪嫁的。
除此之外,再无他人。
关外秋风萧瑟,明窈茫然地站在风中,眼神许久未能聚焦。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肩上一沉,男人高大的身躯将她整个人遮挡,只能听见耳后如洪钟一般的命令:“走。”
明窈转头,视线所及只能看见狄霄宽厚的胸膛。
许久没有听见她的回答,也不见她有所动作,狄霄皱眉,声音又重了几分:“走,听话。”
作者有话说:
主持人:欢迎来到草原求生节目组,让我们欢迎一号嘉宾,明窈小姐(鼓掌!
明窈:假笑ing
勉强赶在12点前orz
人在屋檐下,容不得明窈有半分异议。
陪嫁的随从多是妇孺,两个侍女,四个老嬷嬷,还有两个礼仪女官一个医官,一行十人,莫说驾车,便是骑马都做不好。
原本赶车的士兵也尽被赶走了,最后只剩下狄霄站在马车旁,眉头紧锁,瞧着更凶更难相处了。
随从们挤在明窈身后,脑袋都快要埋进胸口,目光所及只有自己的脚尖,完全不敢抬头。
明窈也怕,可她左右看看,根本无处可躲。
“上车。”狄霄说道。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狄霄说什么就是什么。
他让弃掉一驾马车,随从们只管小鸡啄米。
他让所有人都到一驾马车上,众人顿时顾不得尊卑,马车三面长凳,只给公主留了一面。
公主出嫁,除了随从还有许多首饰细软。
狄霄和狄宇两人将所有装着嫁妆的大木箱抬到一驾板车上,一人拉板车,一人拉公主,剩下的车板车厢原地丢弃,只把马匹带走。
处置好这些,车马即刻启程。
狄霄驾车的水平不可谓不高,忽视车程坎坷,原本数十日才能结束的旅途硬生生被他缩短至四天。
仗着对路线的熟稔,他连晚上也在赶路,除了偶尔停车方便,其余时间则是一刻不停。
明窈从被颠簸得食不下咽,到能面不改色地喝水吞囊,好不容易等到马车停下,双脚踩在地上,她的人却还在飘着。
不等她缓过来,前面出现七八个结伴跑来的男孩,四五岁的样子,上半身□□着,下身则是兽裙,披发在背,两鬓用彩绳扎着小辫,右耳耳骨同样带着小指长的乳白兽牙。
孩子们看见明窈等人紧急刹住脚步,目光惊疑不定,交头接耳许久,直到看见狄霄从马车上跳下,才欢呼着拥上去。
但与明窈想像的不一样——
这些男孩没有抱上去,而是全部停在距离狄霄一步远的地方,仰头说着什么。
明窈听不懂他们的语言,但并不妨碍她看见那一双双稚嫩的面孔上毫不掩饰的信任和崇拜。
有孩子爬去后面的板车,手还没碰上木箱,就被狄宇揪着后颈扔下来。
“必喀西!”不可以!
对上狄宇,孩子们就没有那么敬畏了,一言不合扑过去,似打似闹地厮打在一起。
狄霄呵斥一声,他们又迅速分开,挠挠头,互相做个鬼脸,重新跑回狄霄身侧。
也不知道狄霄对他们说了什么,孩子们瞧着有些不情愿,但还是听话地离开,临走时偷偷望了明窈一眼,好奇又戒备。
等把孩子们打发走了,狄霄重新开向明窈:“走。”
明窈:“哦——”
一起赶了四天的路,“走”和“哦”成了两人唯一的交流方式。
狄霄看着凶,行事作风也颇为粗犷不拘小节,但几天下来,明窈从未见过他动手打人,哪怕黑脸嫌她们拖累,可也没少了任何吃喝,夜里还为了顾及她们稍稍放慢脚程。
有这样的相处在前,明窈对狄霄也算改观了些许。
虽然还是怕,但总不会吓得连话都说不出了。
远处的孩子已经高声喊了好多声,随着他们的呼唤,大大小小的毡帐里走出更多人。
男男女女,老老少少。
明窈这才意识到,她们已经到了拔都儿部。
孩子们挨家挨户地喊“首领回来了”,只要是在部族里的,全都从毡帐中走出来。
此时正是晌午,妇人们在准备膳食,有人手上还沾着肉星,却也不妨碍她们出来迎接首领。
人们接连和狄霄打招呼,狄霄没有出声回应,只大步走在前面,身后则后面跟着明窈一行人。
这是明窈第一次真切地见识到狄霄在族中的地位。
除了对首领归来的兴奋,面对来自望京城的公主,并没有出现什么隆重的迎接场面,她们好像只是首领带回来的客人,千里迢迢,自远方而来。
沿途的族人都在好奇地打量着她们,哪怕知晓他们不带恶意,但过于肆意的打量还是会让人不舒服。
明窈敛目,抬手压了压兜帽。
部族周围搭铸了围栏,每隔三五步都会插一面黑色猎旗,上面用白色颜料画着繁琐的图腾,随风猎猎作响。
草原民族的生活方式同中原有极大的不同,不论大瑜还是大越,百姓皆定居一处,世代传承,若非升迁或变故,上下数代定居在此,身死仍讲究落叶归根。
而到了草原上,定居对于太多人都是奢望。
他们信奉鬼神,有敬拜的图腾,但对于更多人,族长才是一族之精神所在。
相传草原部族众多,最大的部落足有万人,牛羊成群,粮草成堆,男人外出狩猎,女人孩子留守耕种。
但显然,这和拔都儿部没有关系。
拔都儿部很小,小到围着部族走一圈,连半个时辰都用不了,从头走到尾,七十多个族人,住着人的毡帐只不到四十座,其余帐子全是空的。
最后在一顶灰色的毡帐前停下,恰巧里面的人也走出来了。
是个弓着背的老妇人,瘦瘦小小的,穿着一身灰扑扑的棉袍,头上戴着一顶狼皮缝制的帽子。
狄霄半蹲下去,将视线和对面的老人平齐,张口说了一串明窈听不懂的话。
他回首指了指明窈,又说了几句,见老人点头,才展开眉头,继而和明窈介绍:“莫拉阿嬷。”
明窈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急急忙忙唤了一句。
狄霄又说:“走。”
“?”要不是莫拉阿嬷招了招手,明窈真不一定能明白他的意思,她张了张口,却没能说出什么。
陪嫁的随从下意识想跟她一起,谁知狄霄在族人中找了个人,然后对随从们说:“跟她走。”
随从们踌躇片刻,到底还是选择听从他的吩咐。
随着其余人离开,剩下的族人们也陆陆续续返回毡帐,继续做之前的事。
莫拉阿嬷的年纪很大了,她瞎了一只眼睛,眼睛边缘全是丑陋萎缩的疤,另一只眼睛也已浑浊,步履蹒跚着,一根细细的枝丫做支撑,颤颤巍巍的,仿佛随时能断掉,让人不禁捏紧心神。
有狄霄在后面盯着,明窈连头都不敢回,只能亦步亦趋地跟在阿嬷身后,几步的距离,走了将近一刻钟。
等进了灰色毡帐后,背后锐利的目光终于消失,明窈缓缓吐出一口气,将注意力放到毡帐内唯二的人身上。
莫拉阿嬷在进帐子时就把枝丫丢掉了,进来后摸索着帐壁,行动更加缓慢,废了好大劲才在地上的皮毡子上跪坐好。
她指了指前面,又指了指明窈。
明窈心领神会,将兜帽放下,又学着她的姿势在对面跪坐。
当一只粗糙的掌心覆在她眉心时,明窈明显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地要向后躲,谁知莫拉阿嬷提前拽住了她的手,阻止了她躲闪的动作。
随后,一阵带着奇怪节律的音符从莫拉阿嬷嘴中吐出,恍惚间,明窈好像听到了自远方传来的号角。
不知过了多久,等明窈再回神,眉心的手已经移开了。
“公主,欢迎来到拔都儿部。”老人笑眯眯的,仅存的一只眼睛似乎清明了片刻,又很快被浑浊覆盖。
只这么一句话,就让明窈心中翻起滔天骇浪。
“您——”明窈哑然失语,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您会将大越语吗?”
等了许久,莫拉阿嬷慢吞吞地点了点头:“公主想问什么吗?”
明窈有太多的疑问。
她想知道为什么和亲的部族如此小,想问刚才的仪式有什么深意,想问拔都儿部的族人对她有什么看法,想问……
但这些疑问,终被一个强烈的念头所压盖。
“您……能教我说草原话吗?”
在拔都儿部,甚至在整个草原,人们说着最熟悉不过的言语,只有她听不懂,只有她是个名副其实的外人。
可人总是想活着的。
明窈不觉得她能有离开草原的机会,与其怨天尤人,倒不如尽快找到活下去的资本。
莫拉阿嬷也没想到她是这个想法,手腕颤了颤,很快又恢复了平静,轻轻吐出一个字:“好。”
“公主想知道那些草原话呢?”
明窈从小都在学东西,小时候学琵琶学女红,稍大一点学礼仪学诗书,她算不得聪明,唯独记性好些。
教书的先生说她聪敏,殊不知她根本听不懂那些繁琐的?经义,完全是靠出色的记忆力,等先生检查了,她便原封不动地背出来。
她低头沉吟片刻,问:“阿哈、新赛尼是什么意思呢?”她刻意模仿了狄宇的声调,再平常不过的词语,到了她嘴里,却平添几分缱绻,温温婉婉的,又有点黏软。
莫拉阿嬷微微愣了下,很快就绽开笑。
她脸上有很深很深的褶皱,笑起来并不好看,可那只泛着浊色的眼睛里全是包容和慈和。
“阿哈呀……你是听阿宇喊得吧?他与首领是亲兄弟,从小被首领带大,狩猎的本事都是首领教的。”
翻译成大越话,阿哈就是大哥的意思。
莫拉阿嬷回忆起往事,难得有人陪她,忍不住多说了些。
明窈便知道了狄霄和狄宇的名字,又知道狄霄小时候去河边摸鱼,不小心跌进河里,一头扎进淤泥,多亏阿爹救了他,保了小命却没能逃过一顿竹笋炒肉。
多年后,这一幕在狄宇身上重现,炒肉的人也跟着变了。
听到兄弟俩小时候的轶事,明窈莞尔笑出声,仿佛看见两个尚不及她腰高的小娃娃,在水里扑棱水花。
若非转念想起男人冷凛的面孔,明窈定能笑上个一天。
“是吗……首领竟也有顽皮的时候。”她弯了弯眉眼,略有心虚地往毡帐外看了看。
“那新塞尼呢?”明窈问道。
莫拉阿嬷的笑更灿烂了,抬起满是灰斑的手,亲昵地在她手腕上点了点:“新塞尼,美丽的新娘。”
想到那凶险的夜晚,狄宇确实是指着她喊“新塞尼”的。
明窈面上出现一层薄薄的红色,她轻咳以掩饰羞敏,正在想如何转移话题,莫拉阿嬷又说:“能看见首领娶妻,我便是死也能安心了。”
“……”明窈无法回应,只能保持缄默。
莫拉阿嬷说了许久,或是回忆年轻时的部族,或是讲一讲草原上的风俗习惯,唯独没有说为什么她也会大越话。
“你之前住在宫殿,来到草原也不知习不习惯,草原不比你们皇城,许多东西都没有,若是实在紧缺的,不好意思跟首领讲,便来找我。”
她笑着说:“我这老嬷,在大家跟前还是有点面子的。”
莫拉阿嬷毕竟上了年纪,精力有限,陪明窈说了半个时辰就有些支撑不住了,明窈乖乖道了别,想了想,又用阿嬷刚刚教她的礼节做了个敬福礼。
头颅低垂,手指依次在双肩、额头和胸口轻点。
“好,好孩子。”莫拉阿嬷拍了拍她的手,侧身躺下去。
从莫拉阿嬷毡帐里出来,明窈还没舒口气,一转头就看见站在一侧的高大男人。
也不知狄霄在外面站了多久,他抱着肩,侧目看着她。
“……咳咳咳!”明窈一口气没上来,竟直接把自己呛到了。
作者有话说:
毡帐:大家可以想像成蒙古包,肯定没有现在的蒙古包那样繁华啦,但大致构造还是一样的
狄霄面无表情地站在一侧,仔细看还能发现他眼中的一点诧异,仿佛是不明白,怎么会有人连喘气都能呛到。
过了好一会儿,明窈的气息才平复下来。
她双颊微红,也不知是羞的还是怎么,捏了捏手指,努力鼓起勇气和狄霄对视。
“您……有什么事吗?”???
狄霄:“走。”
怎么说呢。
明窈对这个回答毫不意外。
见她没有反对的意思,狄霄面上闪过一瞬满意,之后就没有多说,转身往南边走去。
狄霄长得人高马大的,步子也不小。
明窈才跟了几步就发现被拉开了距离,她小声说了句“慢点儿”,可那声音实在是小,连她自己都听不太清,何况是离她有点距离的男人。
她没法子,只能小跑起来。
好不容易等狄霄停下,明窈已经跑得满头大汗,大口喘着气。
“?”弱成这样?
虽然狄霄没有出声,可面上是全然不加掩饰的质疑。J??
明窈被气得不行,心里把他控诉了几十遍,偏偏到了明面上,就只剩下腼腆又讨好的笑。
“对不起,我、我拖累您了。”
狄霄想了想,总算说出这些天来除了走之外的字眼:“还好。”
话一出口,明窈受宠若惊:“啊,那、那……谢谢?”
可惜狄霄没有过多交流的意向,反是不经意瞧见些不该瞧的东西,蓦然眯起眼睛,紧了紧拳,冷笑一声。
只见他周身多了几分人气儿,四处看了看,走到最近的毡帐旁拿了一条马鞭。
马鞭通体黑棕,有两指粗细。
就在不远处,狄宇摆弄着手里的一小把铜板,嘴里叼着一根草梗,瞧着挺高兴的样子。
直到狄霄在他背后站定,马鞭的破空声响起,明窈忍不住喊了一声:“小心!”
可她的提醒慢了一步,鞭尾从狄宇腰侧扫过,疼得他猛地跳起来。
“又黑住白户胡!”干什么!
“你偷走的狼皮呢?”比起狄宇的气急败坏,狄霄显得平静许多,他漫不经心地甩着马鞭,眸子里却含着冷意。
当初狄宇同他吵架,偷跑也就罢了,还带走了一袋子狼皮。
狄宇嘶哈嘶哈地呼着气,面上不忿,但还是把铜板举到狄霄跟前,大声喊:“卖了!换了好多钱!”
“好多钱?”狄霄垂眸看了看,那一小把铜板,最多不会超过二十枚。
而这,就能让狄宇理直气壮地说出:“特别多!”
回应他的,又是一鞭子抽在手背上。
“你真是个蠢蛋,我怎么会有你这么笨的弟弟。”
明窈记得,这两人是兄弟,她几次想上去劝解,可看看怒气冲天的男人,再看看自己不比马鞭粗多少的手腕,只能默默缩回腿脚。
——那么粗的马鞭打在身上。
明窈捂着眼睛,只留下一条小小的缝隙,边看边默默祈祷。
狄霄骂人时讲的草原话,明窈没办法完全听懂,但也明白个别字眼,什么“笨蛋”“愚蠢”,没有一句好话。
“嗷——”狄宇躲得很快了,却还是被凌空打来的马鞭扫到,屁股小腿是重灾区,腰侧也被抽了几鞭子,疼得他上蹿下跳,双脚根本没办法沾地。
“我能赚钱!我能自己卖东西!你凭什么又打我!”狄宇是一百个不服气,趁着躲闪的空隙,叽里咕噜输出一大段。???
“要不是我有本事,根本卖不得这些钱,我砸了老板一张桌子,才逼他买了的!”
狄霄被他气笑了,实在没忍住,控着马鞭狠狠抽在他的小腿上,不出意外又是一声惊天嚎叫。
草原上的生存资源稀缺,牛羊可以养殖,面粉蔬菜可以耕种,但类似盐巴棉花一类的东西都要靠与大越人交易。
他们部落的牛羊有限,马匹又是打猎探查的主要工具,只能靠族人打猎攒些皮毛,每隔两月去大越边城与人交换。
被狄宇拿走的狼皮是攒了一个月的成果,里面都是上好的白狼皮,没有一点损伤。J??
今年冬天烧的煤炭,就要靠这些狼皮换取。
整整二十三张白狼皮,换了十五枚铜板。
直到此时,狄宇才知道自己被人骗了。
他今年才十三,部族每次去大越交换物资,都是十八岁以上的汉子去,他知道铜板是个好东西,却不知道铜板也是最廉价的货币。
他满目的不可思议:“怎么会……可是那人一直在摆手,不是嫌皮子不好,不想要吗?”
“一张上好的白狼皮能卖一百五十两,你说他是不想要,还是买不起?”
狄霄懒得同他解释,看见有听见动静的族人过来,不愿张扬。
何况他这会子抽了少说二三十鞭子,不说别处,只屁股就够狄宇疼上些时日。
狄霄很好说话:“既然是你凭本事卖来的,之后三个月,你就靠这些铜板过活,吃喝用全用这些钱去换,若叫我看见你在谁家蹭吃蹭喝,看我怎么收拾你。”
狄宇被他的话惊呆了。
“不行,不可以,我做不到,哥我错了,哥——”他也顾不得喊疼了,张牙舞爪地朝狄霄扑去。
狄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只重新扬了扬马鞭,就震得狄宇匆匆止步,再不敢乱动乱碰。
“哥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敢跟你吵架了,我再也不敢乱跑了……”
“呵。”狄霄冷笑,将马鞭扔到地上,眼神不善地撇了他一眼,这事就这么定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