惦记着苏玉锦身形消瘦需要多补上一补,柳妈妈在饭菜上也是变着花样的来做。
茯苓莲子排骨汤,红枣当归乌鸡汤,山药枸杞炖羊肉,冰糖悉尼,黄芪白芷炖鸽子,百合银杏蒸南瓜,药膳鲈鱼……
如此顿顿不重样地喝上了好几日,柳妈妈见苏玉锦这有些凹陷的脸颊总算略微长了些肉出来,才算松了口气。
而苏玉锦将养的这几日,也没忘记时常去看一看小乖的状况。
脓疮处理干净,每日按时换药,汤药按量服用……
小乖的身体,日渐好转。
就在苏玉锦松了口气,盘算着要不要去趟田庄,亲手挑选些田间的时令菜蔬,好预备着给贺严修制作些腌菜时,有客人上了门。
上班摸鱼摸得有点不太心安,决定处理点工作,以减轻点罪恶感……
第295章 告状
看模样是两对中年夫妇,而两个男子模样有些相似,似乎是兄弟的模样。
四人打扮不俗,衣着昂贵,尤其是那两个妇人,身上的衣裳的绣花似乎是掺了银线绣的,在日头底下泛着亮闪闪的光,黑压压的头发上缀满珠翠,且大多是赤金首饰,亦是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且四人一副不苟言笑的模样,在门口时更是将院子打量一番后,眼中露出难以掩饰的不屑。
虽然来者是客,但对方的动作和表情皆是令人不大舒服,苏玉锦眉头微蹙,不等艾草将大门开展,便询问,「尊驾何人?」
「这位是苏姑娘吧。」兄弟二人中年长的一位略略欠了欠身,道,「我姓胡,名兴显,这位是家中小弟,胡兴义。」
「不瞒苏姑娘,京城的聚味斋,乃是我们兄弟二人的产业,到今年年底已是开了足足三十年,在京城也算颇有名气,说句不夸大的话,京城里的酒楼,除了八仙楼,便是我们聚味斋了。」
「原来是胡掌柜。」苏玉锦语气仍旧不咸不淡,略福了福,「只是不知二位胡掌柜携家眷而来,寻我何事?」
她不记得她和京城的酒楼有什么瓜葛。
「今日寻苏姑娘,是想聊一聊有关苏姑娘所开酒楼会宾楼中大厨,郑明远之事。」胡兴显道。
苏玉锦有些意外。
先前到是听他说过,他幼时跟着家中二叔到处讨生活,一直到了京城才落下脚,甚至为了凑足给二叔的丧葬费,不得不卖身为奴,但也算因祸得福,学了一身的厨艺。
这些人说要聊郑明远的事情……
莫非,这些人是郑明远先前的东家?
苏玉锦顿了顿,「进来说罢。」
四人跟着苏玉锦和艾草进了院子,胡兴显和胡兴义再次打量了一番这处院落,看到院子里的菜地,大缸里面养着的各种鱼时,皆是扬了眉梢,扯了嘴角。
看起来,这所谓的苏姑娘,也不是什么太有权势之人,如此便好说了。
而孙氏和韩氏二人,看到院中不曾铺满石板,再打量一番自己脚上的缎面绣花鞋子,提起裙摆,踮了脚尖,嫌弃挂了满脸。
四人跟着苏玉锦进了厅堂落座。
艾草依次端了茶水送上。
上好的毛尖儿,在热水的冲泡下散发出清冽十足的香气,整个屋子都布满了清新的茶香。
柳妈妈抽了抽鼻子,点了点艾草的额头,「小姑奶奶,这茶叶可是二爷先前给的,说是宫里头出来的呢,姑娘平日里不爱喝这个,便收了起来,说是平日里待客用,你怎么给泡了这个茶叶?」
「这不是待客用?」艾草歪了歪脑袋。
柳妈妈冲屋子里撇了撇嘴,「这也叫客?眼睛长到脑门上去,还没进院子那鼻孔都朝天上出气了,你看那俩妯娌,眼睛都恨不得斜到后脑勺去,拿眼皮子夹人,脸可真大。」
「我刚开始只当是哪里来的诰命夫人呢,这般大的派头,结果不过就是京城里头开酒楼的,趾高气昂成这个样子!」
肯定是觉得她们是京城来的,青河穷乡僻壤的,自觉高人一等!
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身份!
还嫌弃他们院子泥土多,走个路都恨不得踮脚尖,生怕弄脏了裙子,二爷和三殿下来了都没这么大派头,你算什么葱!
耍什么威风!
柳妈妈越想心里越气,也越发可惜了那些茶叶,「这些人就不配喝这么好的茶!」
「就是因为不配,才更得给泡这样的茶才行。」艾草振振有词,「他们不是当自己是根葱么,那就得让他们知道咱家姑娘这里好东西多着呢,可不是一般人,让他们心里头掂量着点,别当咱们姑娘好欺负!」
听艾草这般说,柳妈妈这心里的怒气顿时少了一些,连连点头,「说的倒也有些道理。」
「你这丫头,到是长头脑了。」柳妈妈笑眯眯地夸赞。
被柳妈妈肯定,艾草笑眯了眼睛,又给苏玉锦泡上了一杯她平日里自制的桂花茶,走到了屋中,放到了苏玉锦的面前。
胡兴显四人见状,也是一愣。
方才茶叶的香气他们四人皆是察觉到,更是呷了一口茶水,越发确认这是顶级的毛尖儿,哪怕是京城的铺子里面都没的卖。
而那苏玉锦杯中喝的并非是和他们一般的毛尖儿,而是寻常的桂花茶,大约是因为这毛尖儿早已喝腻,反而觉得寻常的桂花茶更加好喝一些?
最关键的是,苏玉锦用的那个杯子,与他们手中乳白色的瓷杯不同,是十分难得的钧窑所出天青釉茶盏,颇为难得。
这个姓苏的姑娘,莫不是当真大有来头。
可看着这院子……
不像啊!
胡兴显四人互相望了一眼,眼神交流了一番。
片刻后,仍旧是胡兴显这个做大哥的开了口,「苏姑娘也是个生意人,那我便不拐弯抹角,有话直说了。」
「不瞒苏姑娘,这个郑明远早些年是我胡家的一个仆人,早先是在家中的厨房做杂工,仗着自己嘴甜,哄得厨房里的大厨教会他了几道菜,便成日的在家中显摆。」
「家父还在时,看郑明远亲人尽去,身世可怜,便多照拂了一番,只是那郑明远野心勃勃,心机又深,见家父心地善良,便成日缠着家父教他厨艺,家父耐不住,便也时常教他几招。」
「后来家父见他厨艺学的快,又被他哄的五迷三道,竟是将自己的绝学尽数都教给了他,让他做我们聚味斋的掌勺大厨。」
「原本嘛,若是这人踏实肯干,我们胡家不是不能容人的人家,我们兄弟两个也不计较什么,可偏生这郑明远仗着自己学尽了我们胡家的绝学,压根不把我们兄弟二人放在眼中,把拦着整个聚味斋的后厨,根本不让我们兄弟二人插手。」
「家父仙逝后,这郑明远越发变本加厉,撺掇着聚味斋上下不听我们兄弟二人之言,妄图想着将聚味斋据为己有,眼睁睁看着祖上的产业被外人霸占,我们兄弟实在受不住,只得告到了衙门去,这才将聚味斋拿了回来。」
一向学渣的大宝,突然考试考的极好,还要主动买《呼兰河传》来看……老母亲一脸蒙蔽,新的脑洞瞬间诞生——学渣被夺舍以后!
另,修改郑明远早先信息,更为在京城落脚
「这郑明远可以说是性子卑劣,居心叵测之人,苏姑娘往后需得小心为是。」
苏玉锦闻言,抿了口杯中的桂花茶,点了点头,「劳烦胡掌柜记挂,还特地从京城赶到青河来告知我。」
「都是做生意之人,虽说同行是冤家,可咱们两家离的远,自是说不上冤家,到是因为同行,多了些惺惺相惜,提醒苏姑娘不要被那奸人算计,也是应该的。」
胡兴显道,「苏姑娘年岁小,不知道这世上的险恶,更是容易被郑明远那伪善的模样诓骗,苏姑娘也听我句劝,早些将这郑明远给撵了出去为好,免得往后也走上我们聚味斋的弯路。」
苏玉锦看着胡兴显满脸颇为急切的模样,扯了扯嘴角。
单单是听这言语,看面上的状况,真的是要为这胡兴显竖上一个大拇指,夸他一句好人,甚至还要感叹他这般为旁人着想。
只可惜,她不瞎,也能分辨得出来她所看到的是对还是错。
苏玉锦慢悠悠地喝了杯茶水后,再次点头,「胡掌柜好心,我知道了。」
「这眼看着天色不早,胡掌柜一行人又皆是从京城远道而来,一路奔波劳累,不如……」
「苏姑娘盛情……」胡兴显准备先礼貌婉拒,以彰显自己的修养,若是对方坚持,再借坡下驴。
「不如就早些回去,也免得回家后赶不上晚饭,还要星夜赶路。」苏玉锦幽幽道。
胡兴显客套的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看着似笑非笑的苏玉锦,脸色微沉,「苏姑娘这话是什么意思?」
「这是不打算将那郑明远给撵走了?」胡兴义也跟了一句,语气不善。
「郑叔是我会宾楼的大厨,当初进我这会宾楼,签的是二十年的协议,双方约定若是中途毁约,赔偿金可谓天价。」
苏玉锦幽幽道,「各位空口白牙地便要我将我这酒楼中的大厨给撵走,看来这赔偿金各位是打算帮我出了?」
「话可不能这么说。」胡兴显的妻子孙氏扯了扯嘴角,「我们是吃过那郑明远的亏,实在是不愿再看到别人上了那厮的当,被他诓骗,才好心好意地提醒苏姑娘,苏姑娘张口就问我们要赔偿金,这是何道理?」
「就是。」胡兴义的妻子韩氏也帮着帮腔,「我们也是为了苏姑娘好,苏姑娘这般说,那也太不近人情了些,我们好心当成驴肝肺,真到了被那郑明远坑害的地步,只怕又要哭喊着悔不该当初了。」
「我看那,咱们也别劝这位苏姑娘了,这人素来都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她不吃些亏也是不知道厉害,咱们还是省些口水和力气吧。」
胡兴显见苏玉锦明显听不进他们的话,干脆站起身来,「我们言以至此,也的确是真心实意地为了苏姑娘着想,更不想这世上还会有人跟我们一般落到如此地步,苏姑娘还是仔细想上一想,慎重做了决定为好。」
「不过还是那句话,苏姑娘还年轻,不曾见过人心险恶之事,不知道有些人为了利益会做到何种地步,还是要多听一听旁人的劝说为好。」
眼看苏玉锦仍旧是爱答不理,胡兴义也有些耐不住,激将了一把,「大哥,还是省些力气吧,咱们好心,人家可不当回事,不过是将咱们当成别有用心之人罢了,咱们还是走吧,免得好心好意,换来一肚子窝囊气。」
胡兴义说着话便作势要往外走。
孙氏和韩氏也起了身,佯装跟上。
苏玉锦放下了手中的茶杯,「慢走。」
胡兴显,「……」
这是一点没有拦着的打算?
但既然已经放出了狠话,这时候如果不走的话,显得面子上会极为难看。
当真是油盐不进!
胡兴显也有些恼怒,站起身,甩了袖子,「既然如此,那我们便告辞了!」
「不送。」苏玉锦仍旧是慢条斯理道。
「我们走!」胡兴显和胡兴义皆是咬了咬牙,忿忿走出了厅堂,一路走出了大门,上了自家的马车。
马车虽然比寻常的马车要宽敞些许,但四个人坐到底有些拥挤。
尤其孙氏和韩氏两个人今日打扮的花枝招展,在上马车的时候,难免因为车内空间狭小而有些转不开身,头上的朱钗步摇碰撞到车厢上头。
「大嫂最近又见丰腴了,大夫常说这人若是胖的过于厉害的话,容易生各种病症,大嫂还是要注意一些。」韩氏扶正了自己的一枚步摇,一边扯着嘴角讥讽孙氏。
孙氏也不是个善茬,反唇相讥,「弟妹也不差什么,虽说比我略瘦上一些,但也是有缘由的,这夫家的东西各个都惦记着往娘家搬,自然是舍不得吃喝了。」
「你……」韩氏因为平日里顾娘家顾得紧,时常被胡兴义念叨,此时被孙氏戳中了痛楚,气得涨红了脸,「要我说,还是因为大嫂无能,管不好酒楼偏生要插手,做不好生意偏生要做,害得咱们家才那般大的亏空!」
孙氏的脸也涨成了猪肝色。
「都别吵了!」胡兴显有些烦躁,「有那个精神内斗,还不如多想一想怎么把那郑明远早些给弄回聚味斋去!」
聚味斋在京城,若是从前来说,的确如同胡兴显所说的那般,是仅次于八仙楼的酒楼,名声颇大,生意极好。
只是自郑明远走后,聚味斋的那些厨子不好好做活,又因为他们为了好好管理聚味斋,将后厨的人撵走了几个后,后厨越发脱离了他们的掌控。
滋味差,菜式少,各种菜不够新鲜,伙计们说话呛人……
聚味斋的生意可以说一落千丈,甚至竟是连那些不入流的酒楼都比不过。
胡兴显和孙氏二人觉得这般下去,别说赚钱,聚味斋只怕是要将他们的老本亏了出去,便将聚味斋的一部分的菜谱拿出去卖了钱,换成的钱做了旁的生意。
先是做首饰铺,但工匠难请,材料不易得,就连那些出得起钱买这些首饰的高门大院都不好进……可以说,生意颇为难做。
首饰铺开不下去,又改成了茶叶行,又改成茶楼,布庄……
两年下来,钱可以说亏了个彻底,连打水漂都不如。
至少打水漂还能听着个响!
钱赔的厉害,胡兴义和韩氏夫妇二人自然心有怨言,更是隐隐生出了分家之意。
胡兴显自然是不肯的。
若是不分家,家中产业皆是由他这个老大在管理,若是赔,赔的是公中的钱,他们大房依旧可以做到衣食不缺,甚至还能从生意上捞那么点油水,可若是分家了,这生意都得自己来承担不说,便不能再占二房的便宜。
思来想去的,胡兴显更是劝说了一番,只觉得家必定是分不得的,但聚味斋的生意却还得想尽办法来挽回才好。
要短时间内挽回生意,那就只能挽回聚味斋的饭菜滋味,那就得寻到一个能力超群,手艺出众的大厨为好。
但这样的大厨必定是不好找的……
四人在商议了好一番之后,决定要将郑明远给寻了回来。
毕竟当初郑明远在家中时,受了老爷子那般多的恩惠,这恩还是要报的。
只是花了许久的功夫,总算找寻到郑明远人就在青河,离京城也不远,但人已经在一处酒楼里做大厨,且那酒楼生意极佳。
四人琢磨了许久,又略略打听了那会宾楼背后东家的状况,这才找到了苏玉锦。
原本想着细数郑明远的种种行径,对方肯定是心中发慌,只等着她和郑明远生了嫌隙时,在在郑明远的跟前略施小惠,便可以将其顺利带回聚味斋。
而到时候,聚味斋便可以重新红火赚钱。
可现在,那个姓苏的看着是个柔柔弱弱,面相温和的小姑娘,结果却是个根本不好说话的刺头!
眼看胡兴显发了脾气,众人顿时住了口。
片刻后,韩氏道,「那个姓苏的不是说要赔了郑明远银子便可以解约?实在不行就把银子拿了出来,赔给他们,将郑明远带了回去,青河这地方又小又破,那个姓苏的家里看着也不像是有钱的,估摸着也没多少银子。」
能拿钱解决的事情,那便好解决!
「蠢货!」胡兴义呵斥道,「没听她说是天价赔偿金么,依郑明远那个眼睛长到脑袋顶上的性子,去当大厨肯定没少问她要钱!」
「再说了,这郑明远受过咱们胡家恩惠,本就该去给咱们家赚钱,咱们凭什么再去出那个钱!」
胡兴显点头,「就是这个理儿。」
关键是这姓苏的颇有些油盐不进的意思,而单独去寻郑明远的话,只怕他绝对不会跟着回京城。
这到是不好办了……
胡兴显眉头紧皱。
孙氏想了好一会儿,道,「不如咱们去寻一寻贵人?」
见其余三人皆是看着她,孙氏清了嗓子,接着道,「那姓苏的敢这般跟咱们叫嚣,不就是仗着自己平日里跟青河县令颇有交情,家中还有个在京城做官的亲戚嘛。」
「她后台硬,咱们也不差,聚味斋平日里交情过得去的达官贵人也不少,只要有人帮咱们出头,还怕那郑明远弄不回来不成?」
「可当初将郑明远撵走时,白纸黑字都写的清清楚楚,郑明远不许再干涉聚味斋任何事情,就连在聚味斋学过的菜式也不许再用,更不许他再去开酒楼,可眼下那郑明远一没有开酒楼,二没有用聚味斋的菜式,哪怕咱们寻到了人帮咱们做主,只怕也没什么合适由头吧。」胡兴义有些担忧。
「怕什么!」胡兴显瞪了一眼,「官大一级还压死人呢,更何况是官对民?说他有罪,那他便有罪!至于当时签的字据什么的,只说是那郑明远自己擅改的,死活不承认就是。」
「只要有人帮咱们撑腰,这些都不是事!别说郑明远一个人了,就连那姓苏的,也都能一块收拾!」
「这姓苏的年岁不大,做的生意却是不少,只怕也有些家底,这种肥羊大约上头的人也喜欢的很。」胡兴义连连点头,但又有些犯难,「就是咱们该去找谁?」
谁又愿意为他们出头呢?
毕竟那姓苏的在京城为官的亲戚,据说官职不低。
至少得找寻一个比这个人官职更高一些的才行,这才能压得住。
「我到是想到了一个人……」
孙氏有些犹豫地开了口。
苏玉锦在家呆到了晌午吃完饭后,盘算着会宾楼不忙时,这才带了艾草一块过去。
径直到了后院,寻到了郑明远。
郑明远这会子除了交代曾大勇等人收拾并清洗后厨,一边亲手制作晚上菜式要用到的高汤,看到苏玉锦来,笑眯眯地放下了手中的活计,「今儿个日头打西边儿出来了,这个时候过来。」
「这不惦记着郑叔这两日新作的金汤火腿豆腐羹,想着来讨一碗来喝呢。」苏玉锦笑着打趣。
金汤火腿豆腐羹,用的是鲜嫩的水豆腐,泡发的香菇、红萝卜,火腿等切成丁,配上用黄灯笼熬成的酱来烹,配上咸蛋黄、打的碎碎的面南瓜泥烧成的金黄色浓郁汤头,滋味微辣带甜,咸香可口,无论是当汤来喝还是当成汤菜来吃,都颇为合适。
因为滋味美妙,用料实在,金汤火腿豆腐羹这段时日十分受人欢迎,成为近日招牌菜中的招牌。
一听苏玉锦这般说,郑明远眼睛眯的越发小,「要是平常,这东西过不了饭点儿便能卖干净,可巧今儿个有人馋嘴,想着留上一些到半晌自己来喝,还真特地留了一些,我给你热上一热。」
郑明远开灶烧火,热汤起锅,动作可谓十分麻利,几乎是片刻间便将热好的豆腐羹端到了苏玉锦的跟前。
有人馋嘴·曾大勇,「……」
果然在师父眼里,他根本不重要。
也罢也罢,反正这汤顿顿都做,到了晚上再蹭一碗,也不是什么难事。
暂且忍了!
而苏玉锦看着色香味俱全的豆腐羹,只觉得食指大动,拿勺子舀了入口。
香,滑,嫩,鲜,辣,甘……
多重滋味在舌尖迸开,让整个口腔可谓都沉醉在丰富的滋味之中。
「好吃!」苏玉锦连声夸赞。
郑明远笑道,「既是觉得好吃,那就边吃边说一说,你憋在肚子里头的话吧。」
又是一周,感觉因为每天十二点睡,六点多起,人都快不行了……
苏玉锦斜了斜眼睛,「郑叔怎么知道我有事情要说?」
「从你一进院子里头开始,就看着你心事重重,像憋着许多话似的,这会子吃东西也是眼睛移不开,但嘴却吃的不快,肯定是因为心里头藏着事儿的。」
郑明远道,「说罢,到底啥事,让你这么难开口?」
苏玉锦将口中的豆腐羹吞了下来,略迟疑了一番,还是如实回答,「胡家兄弟来寻我……」
郑明远脸上的笑容肉眼可见地消退,「他们来做什么?」
「大约是因为聚味斋德现在生意不好做了吧。」苏玉锦道。
胡兴显四个人可不会做出来什么所谓好心好意的事儿,但郑明远都已经离了京城那么久,且在青河这两年也一直都没什么事情,所以大约他们四个应该也不是因为想要对郑明远赶尽杀绝才特地跑这里一趟。
思来想去,大约是因为聚味斋生意每况愈下,他们不得不想着请郑明远回去,但又知道郑明远的脾气,所以不得不寻上了她这个东家。
说郑明远的不是,挑拨离间,最后再恩威并施,达到目的。
但没想到她是个不好糊弄的,所以并未得逞。
这四个人是有点小聪明的,但不多……
郑明远叹了口气,「应该是这样了。」
「意料之中啊。」郑明远又是一口长叹,「但比意料中的更快。」
「聚味斋当初生意红火的很,名头响亮,仅次于八仙楼,不能说日进斗金,那也是财源滚滚,那些徒弟我也都带了出来,就算不能说跟我做出来的菜滋味一般无二,也有个八九分,按说也是十分不错的。」
「按说我被他们想发设法逼走之后,那些徒弟各个也都是各个能当大厨的,哪怕有些食客挑剔一些,但大部分应该也能留的下来,这聚味斋再不怎么用心经营,也能保得他们兄弟两家衣食无忧。」
「这么快就想着将我找回去,想来他们也是作死,将那些徒弟都给撵走了,又从外面寻了些乱七八糟,没什么本事的人当大厨,这聚味斋已经不赚钱了。」
郑明远越说,这眼眸中的光越是暗淡,脸色也是越发凝重。
他从前是胡家的奴仆。
走投无路,为了能给一直疼他、护他的二叔置办一副棺椁,不得不卖身为奴。
原以为进了旁人家当奴仆,身份卑微,又比不得家生子被主人仰仗,这往后过得必定是非打即骂,被人鄙夷看不起的日子。
但很快,他发现,事情并不是自己想的那样。
胡家的当家人胡选志和善宽容,见他可怜又被人欺负,将他安置在了后厨,活多活少,累不累的另说,至少能吃的饱,若是机灵的,还能学上点本事。
他又惊又喜,加上自小在外面摸爬滚打,十分明白这些对他的意义,便开始各处讨好厨子,以求能够学到一些做菜的手艺。
等到他能够做出几个拿手的菜式后,终于得到了胡选志的认可,且进了聚味斋,真正开始学习厨艺。
从做后厨杂活的伙计,到做切墩,帮厨,再到大厨,再到学到胡家传下来的秘方菜谱……
在郑明远看来,胡选志是他的伯乐,亦是他的恩师。
除了二叔,胡选志是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人。
因为惦记着胡远志的恩情,在胡远志因病去世后,他极力把持这聚味斋,为的就是不让胡兴显和胡兴义那两个不象样的儿子将聚味斋给败个彻底。
但即便他再如何努力地去经营聚味斋,他不过就是个胡家的下人,许多事情名不正言不顺,最终还是被胡兴显兄弟二人撵了出去。
现如今,胡兴显和胡兴义贪心不足,最终落得这个地步的下场,让他心里算是觉得出了口恶气。
但一想到胡选志花费了大半辈子心血做出来的聚味斋做成了现在这幅模样,郑明远又一阵心疼。
苏玉锦看的分明,也知晓郑明远现如今的心思。
「郑叔。」苏玉锦放下手中的汤匙,「你觉得咱们会宾楼生意如何?」
这般被转了话题,郑明远有些发愣,但还是如实回答,「咱们会宾楼生意自然是没得说,是实打实青河第一酒楼,说句不客气的话,现如今会宾楼每日赚的钱是现在这个样子,也就是这会宾楼的地界也就这般大了。」
若是场地更大,雅间更多,桌子数量足够,那会宾楼依旧能够客满!
郑明远有这个自信。
「我也觉得生意极佳。」苏玉锦点头,「所以我打算开上一个分店。」
「开分店?」郑明远又是一愣,但很快回过神来,「若是要开分店的话,也不是不行,大勇虽然笨了些,可许多菜已是学的极为不错,剩下两个有身契的徒弟也都算是有天分的,菜做的也可以。」
「现如今许多菜都是他们在做,我不过是做几样要紧的菜,再来便是琢磨新菜,倘若开分店的话,我时常教他们做新菜,老的菜式再求精一些,大约也是可以的。」
「就是不知道,东家打算去哪里开分店?」
苏玉锦幽幽开了口,「京城。」
郑明远再次愣了愣,「东家的意思是……」
「不错。」苏玉锦点头。
郑明远咬了咬牙。
又是几日过去。
在每日清洗创口,敷药包扎,服用汤药的精心治疗下,小乖的病情日益恢复,身上的力气恢复了许多不说,就连那些脓疮也都结了痂,没什么痛感。
小乖时常下床活动,帮着柳童生做上一些杂事,甚至已是准备出去开始接活来做。
柳童生和虎子拦了下来,只让他再歇上一段时日。
「我已经好了。」小乖在院子里头跑了起来,「你们看,真的已经好了。」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就算是外表看着好了,但内里还是虚,得再歇一歇为好。」虎子道,「苏姐姐交代了,说你这脓疮虽好了,却是见不得风,也见不得汗,若是出去跑活去,出了汗,见了风,又病倒了,反而不妥,到时候还得再让苏姐姐再来帮你看病呢。」
听虎子这般说,小乖有些犹豫。
苏大夫这段时日时常来帮他看诊,每次的忙碌,他都看在了眼中。
他也不想让她再因为他的病情而过于担忧和忙碌。
「我知道了。」小乖点了点头,打消了去接活的念头,但又道,「我想出去买些东西,给苏大夫送去,以示感谢。」
他的病,是苏大夫救的。
他欠了极大的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