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与之前不同的粗暴行径令她诧异,也让她心头发热。果然,只有埃里克才能激起她身体里那种朦胧而贪婪的情感。她光是靠在他的身上,闻着他颈间清淡的香水味,都能感到他们的气息在模仿一雌一雄交融。他是最适合她的人。她再也不要离开他了。
他抱着她,走进客厅,将她放在沙发上,然后直起身,仔细地打量客厅的布置,如同巡视地盘的头狼,检查领地是否有被其他野兽侵占。
就在这时,切莉忽然拉住了他的手:
“埃里克,如果你爱我,信我最后一次好不好?”
小骗子继续讲她的花言巧语:“我离开你,真的是被那个波斯人骗了!他说你在巴黎埋了很多炸.药,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疯子……我当时太害怕了,才会被他的话迷惑。这段时间,我已经想通了,不管你是怎样的人,只要你不伤害——”
埃里克却冷冷地打断了她:“他说得没错,我的确在巴黎埋了很多炸.药。”
沉默了片刻。
小骗子接不上花言巧语,有些恼怒:“那又怎样?”
“不怎样,我只是想告诉你实情。”他低下头,抬起她的下巴,口吻也从冷漠变得柔和起来,“我的确杀过很多人。你的恐惧和担忧都是真的。我在波斯的时候,那些人有时把我当成神,有时视我为无赖①,有时又认为我是一个牙齿里蓄着毒液的怪物。我虽然没有他们传说得那么邪异,但的确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疯子。”
他顿了顿:“你要是不接受我的爱,我就将你带回巴黎,让成千上万的巴黎人和我们一起死去。”
他没有说假话。
他是认真的。
但奇怪的是,切莉面对这番几近恐怖的宣言,竟一点儿也不害怕。
“一个疯子——一个冷血、残忍、满手血腥的疯子爱上了我,”她想,“听着是有点吓人。但幸好,我也爱这个疯子。”
如果她不爱他,没办法接受他的爱,那么他们以及成千上万条无辜的性命都得死去——可谁让她爱他呢?
上天让他们相爱,就是让她来拯救他的。
想到这里,她学着绅士亲吻淑女的模样,吻了吻他的手背,声音甜腻地说道:“我接受你的爱,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她完全没有把他的威胁当回事,还在骗他。
他眉头微皱,想再撂一些狠话,却不想把她彻底吓跑,但又担心狠话不够有威慑力的话,她以后仍会逃跑。
他想了很久,终于想出一个解决办法,淡淡地说:“我们当然会永远在一起。”他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锁链,将她的手腕和自己的手腕铐在一起,“以后,你别想离开我半步。”
切莉:“……”
这人真的疯了。
他们又住在了一起。
跟之前不同的是,这一回,他知道了她贪财,她知道了他残忍,在同一个屋檐下,不在掩饰彼此的本性。
这种感觉相当奇妙。至少切莉觉得很奇妙。从前她想要省点儿钱,阻止他买一些昂贵却毫无用处的东西,得说一车轱辘漂亮话,好让他认为她并不是贪财,而是真心想帮他省钱。现在好了,她可以尽情地展示吝啬的一面,粗鲁地训斥他铺张浪费的作风。
节俭的切莉又回来了。她毫不客气地缴走了他的钱包,像个严厉的管家一样,监视钱财的动向;而她的动向则要被他监视。但她无所谓,想要挽回爱情,总得失去点儿什么。
切莉对戴着锁链的生活适应得很快——没有比这更快活的日子了——半夜,她渴醒了,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晃一下锁链,他就会醒来,帮她倒水。一开始,她还要跟着他起来,打着哈欠看他倒水,后来他就临时解开锁链,将自己那头扣在床头的栏杆上,在去倒水。
吃饭、洗澡、逛街这种小事,更不用说了,变得比从前更加柔情蜜意——简直像一个充满情趣的小游戏。
她渐渐明白了,那个波斯人说的不全是假话,至少在埃里克冷血残忍这方面,他没有撒谎——这期间,埃里克曾不止一次想要杀死那个无辜的俄国人;但她也明白了,埃里克尽管冷血残忍,却绝不会伤害她。他找到她以后,对她做过最过分的事情,也不过是给她戴上锁链,警告她不准离开他。她觉得这没什么,反正她也不想离开他。外面那些男人虽然比埃里克英俊,可论起才华与深情,谁也比不上他。
埃里克不知道切莉的心理活动。他冷眼旁观切莉的举止,感觉她一颦一笑都在撒谎。
她涂着口红的嘴角微微一翘,一连串的谎言就像水龙头里的水一样,轻巧而自然地流出来了。她说谎的技巧如此高超,有的话连他都难辨真假。
要不是他深知,她有多么厌恶他——离开时拿走了一切能拿走的东西,唯独没有拿他用过的东西,险些就被她这副模样骗过去了。
她装模作样地亲吻他时,他曾无数次想要冷冷地告诫她,让她收起这副假惺惺的亲昵表情,但最终还是因为她温暖的嘴唇而陷入沉默。睡觉时,她喜欢把一条腿搭在他的身上,像小猫一样钻进他的怀里,甚至会为了取暖,故意把脚挤进他两只小腿的缝隙里。每当这时,他会产生一种错觉,她还爱着他。哪怕只有一点点爱,他也知足了。
她不知在谋划什么,开始像一个真正的妻子那样对待他。
她为他挑选衣服。“不能老是穿黑的。”她嘀咕着,给他买了两件有条纹的白衬衫,一件深紫色的长外套,一件浅褐色的短外套,单手在他的身上比划着。他换衣服时,不得不解开了锁链。她眯起喜滋滋的眼睛,揉着手腕,高兴得满脸放光。
“原来她这么做,不过是想让我把锁链解开一会儿。”他淡淡地想,“给我挑衣服,给我买衣服,就为了这么一小会儿的自由,可见她厌恶我到了什么程度。我还是别自作多情了。”
切莉却很开心——埃里克终于换下了那身死气沉沉的黑衣服,这是一个好兆头,不是吗?
她高兴的同时,又有点儿纳闷:她都这样对埃里克示好了,为什么他还是一副怏怏不乐的样子?
“可能他早就在心里原谅我了,”她乐观地想,“只是碍于面子,不好表现出来而已。毕竟我因为别人的一面之词,离开了他两个多月。他要是敢抛下我两个多月,早就被我咬死了。”
这么想着,她没在深究这件事。
一个月后,埃里克取下了那条锁链。
他这么做,一方面是确定切莉短时间内不会在逃跑,另一方面,则是戴着那条锁链,做什么都不方便。
这一个月来,他几乎没有作曲,也没有弹琴——切莉受不了在书桌前一坐一整天,也没办法安静地听他弹奏钢琴;而她泡澡,一泡就是一个小时,手指头起皱了也不愿起来。他只能坐在旁边看着她洗澡。虽然看美人儿洗浴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但他不想看她违心的、笨拙的勾引。
她明明十分厌恶他,却总是装出一副很爱他的样子。他将她绑在身边,只是不想她离开他,并不是想强迫她做一些龌龊卑劣的事。她为了活命,装模作样地讨好他,他只觉得难受。
切莉却又把这一切当成了好兆头。她用两只臂膀勾住他的脖子,亲了一下他的下巴(奇怪,他侧过头,躲开了),撒娇说:“还有一个月,这房子的租约就到期了。我们是继续住在这里,还是回巴黎?”
她的演技又精进不少。
他看她一眼:
“……你不怕我引爆埋在巴黎的炸.药么。”
“你会引爆吗?”切莉问。她松开他的脖子,注意力被桌上的樱桃吸引了。
她在逃避他的问题。果然,她还在怕他。
他深吸一口气,攥紧拳头,想要控制住胸中那股阴暗、狂躁、愤怒的情绪。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狂躁 要愤怒 她已经是他的人了。如果他是一头野兽 那她就是他的领地 全身上下都被他标记过。他唯一无法标记与侵占的是她的爱与灵魂。他是如此贪婪 得到了她的躯体还不满足 居然想要她真正的爱。
但他这样的人 怎么可能得到她真正的爱?
知足吧 她已经是你的了。
索要得太多 只会在一次吓跑她。
“不会。”他低低地说 “除非你离开我。”
“我发誓 ”小骗子可能是心虚 并不拿正眼看他 胳膊肘儿撑在桌上 一颗接一颗地往嘴里塞樱桃 “我永远永远不会离开你。你放心了吗?我们回巴黎吧 我想我妈妈了。”
原来是想她的母亲了。
他闭上眼 那股阴郁而狂躁的怒火又出现了 必须攥紧拳头 才能阻止那股怒火侵蚀全身。
他刚刚到底在期待什么?
“好。”他回答。
切莉转过头 朝他甜甜一笑 伸了个懒腰 继续吃樱桃。这樱桃买来时 已经有些发瘪 却依然很甜。她吃得唇齿都是甜蜜的汁水。
这一个月来 埃里克一直对回巴黎的事情绝口不提 她还以为这是他的一个心结。在她的循循善诱下 他总算同意回巴黎了。可见这心结终于解开了。又是一个好兆头。
也许再过不久 他们就能和好如初了。
“都怪那个满口胡话的波斯人
耽误了我们两个多月的时间 ”她忿忿地想着 吐出一个樱桃籽儿 蹙起眉毛 “下次见到他 非得打他一顿不可!”!
太久没回巴黎,切莉看什么都觉得新鲜。
宏伟典雅的建筑、红瓦白墙的公寓、圆形广场、常出现在各地明信片上的凯旋门、布洛涅树林等等。相较于幽静的小镇,她还是更喜欢巴黎这样奢华的大城市。
但回来以后,发生了一件小事,让她有些食不下咽。
两天前,埃里克带她去歌剧院看了一场圣迹剧。她看得昏昏欲睡,哈欠连连。为了不让自己当场睡着,她开始打量包厢里的仆妇,意外发现这位妇人有些眼熟。
一分钟后,她认出了这个仆妇——居然是她以前的公寓里在一楼干活儿的那个小姑娘。
切莉诧异极了,不可置信地看着她。要是她没有记错的话,这小姑娘今年才十九岁,现在站在她面前的却俨然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臃肿妇人。
她的面色又白又黄,颧骨上浮着两团不健康的红晕,眉毛稀疏,嘴唇干裂。她穿着一条宽松的、洗得发白的围裙,却仍然不能掩饰变得很宽的髋骨——据说,这是生孩子的代价。每一个生育后的妇人,都会拥有这种滑稽漫画似的体型。她的手指又短又粗,像十根粗糙的胡萝卜;指甲尽管认真清洗过,却始终残留着一些不洁净的污渍——切莉知道那是为什么,她以前干体力活儿的时候就是这样,无论怎样也洗不掉指甲缝里的污泥。那段时间,她跟其他人说话时,总是握着拳头,生怕对方看见她肮脏不堪的指甲。
切莉咬着嘴唇,盯着仆妇看了又看,还是很诧异——她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就在这时,圣迹剧结束了。圣徒被辱骂,被诽谤,被残忍地钉在十字架上;血流成河;但他仍然谅解了把他押上十字架的民众,朝他们露出宽容的笑容。整部剧在这样荒诞却神圣的场面中落幕。
临走前,切莉忍不住问仆妇:“你……还记得我吗?”
仆妇看她一眼,有些惶恐地说:“您真是高看我了。像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认识您这样的人物。”
她这样的人物?
遇见埃里克之前,她就是一个好吃懒做的感情骗子,除了长得漂亮,没有任何本事。哪里称得上“人物”。
“你真不记得我了?”切莉说。
仆妇摇摇头,小声说:“夫人,您认错人了。”说完,她绕过切莉,仔细而麻利地收拾桌子、地毯,更换烛台里燃烧殆尽的蜡烛。她的左脚似乎有伤病,站立的时间稍长,就必须踩在右脚上歇一会儿。埃里克在跟一位作曲家聊天,切莉插不上话,只能站在一旁,盯着仆妇发呆。
从搬进那幢公寓起,她就害怕跟一楼那个挺着大肚子干活儿的小姑娘扯上关系。可真当她们成了两个世界的人后,她心里又很不是滋味。
她觉得这小姑娘的命运不该是这样,但该是哪样,她又说不出来。
她只在调情的时候显得伶俐,真到了用脑时,她的头脑不一定比这小姑娘聪明。
他们从歌剧院的后门出去,又看到了那个小姑娘,还有她的丈夫——一个戴着猎鹿帽、满脸忧郁的男人。他戴着长围巾,脸庞、双手跟剥了壳的鸡蛋似的细嫩,一看就是从来不干脏活累活的人。
他扯着小姑娘的围裙(看上去像极了小姑娘的儿子),可怜巴巴地恳求她再拿一些钱出来:“我明天要去见主编,想买一件体面的外套……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了,如果再过不了稿,我就去码头搬货物。”小姑娘叹了一口气,掏出两张皱巴巴的五法郎纸币。
回到家以后,切莉还在想那个小姑娘的事情。
尽管她绝无可能沦落到那么凄惨的境地,但她和埃里克的相处方式,她越想越觉得像小姑娘和她丈夫的相处方式。
仔细想想,还真是这样。她和小姑娘的丈夫都别无所长,都没有工作,都习惯向伴侣要钱。小姑娘的人生被她的丈夫毁了,她像虔诚的圣徒一样,将自己的血与肉献给了这个一无是处的男人;而她虽然不至于毁了埃里克的人生,却也对他的人生毫无益处。
切莉为自己的思想转变感到震惊。最开始,她和埃里克在一起,是因为他能给她提供奢侈舒适的生活;后来,她对他恋恋不舍,是因为没人能媲美他的体贴与细心;而现在,她居然开始思考如何回报他的爱——过去二十二年里,她想过自己可能因为男人成为贵妇,也想过自己可能因为男人沦为乞丐,但从来没有想过回报那些男人。
她可能真的很爱埃里克——不,她就是很爱埃里克。
“不管怎样,我得先给自己找个爱好,”她想,“不能再这样无所事事下去。我的嗓子好像还不错,《魔笛》里夜后复仇那一段,很多人都唱不上去,我却能扯着嗓子喊上去……也许,我能成为一个歌剧演员?”
切莉决定让埃里克教她唱歌。
她又在玩拙劣的勾引把戏。
用完晚餐,埃里克将腿上的餐巾扔在餐盘上,走向三楼的乐器室。她的餐盘里明明还剩几块小牛排,却和他一起放下刀叉,跟了过来。
他没有管她,打开乐器室的门,坐在书桌前,继续写之前没有写完的曲子。
她如同一个轻飘飘的芭蕾舞者,跑过来坐在书桌上,故意在他的面前跷起两条腿。他几乎能从她轻薄的裙摆上看到两条紧实的蜜黄色大腿。
“去换条厚一点儿的裙子。”他不自觉攥紧钢笔,冷冷地命令道。
“等下就去换。”她眨巴着眼睛答道。当她想要一条漂亮的裙子,一根昂贵的项链,一次路线由她决定的旅行,就会露出这个狡黠又惹人怜爱的表情。
他看她一眼,低头继续写作曲,却早已经忘记下一个音符的位置:“说吧,找我什么事。”
“你觉得我的嗓音怎么样?”她晃着腿,抢走了他的钢笔。
“很好。”
“好敷衍,不能具体一点儿吗?这么说吧——”她眯起眼睛,娇媚地咬住了钢笔的笔盖,“你觉得,我有没有可能成为歌剧演员?”
他的第一反应是,这又是一个阴谋,就像她打算逃跑前,撒娇让他去买野草莓一样的阴谋。
至于,她的嗓音怎么样,有没有唱歌天赋,谁知道呢。假如他没有爱上切莉,也许会找一个芭蕾舞女或不起眼的歌剧演员当傀儡,用催眠手段把她捧成举世闻名的当红名伶,让世人知道,他虽然面目可怖,却拥有非同凡响的才华。但现在,他只想当一个有家室的普通人。
他没有立刻否认切莉的天赋,而是问道:“为什么想成为歌剧演员?”
“我不想再这样无所事事下去了——还记得今天给我们领座的那个女孩吗?”
他摇摇头,完全不记得。
他只记得他们从歌剧院后门出来时,她朝一个胡须刮净的猎鹿帽男人望了好几眼。
“我认识她,她是我妈妈朋友的女儿,今年才十九岁。十九岁就老成那样了,多么可怜!”她蹙着眉头,激动得唾沫四溅,“我去打听了一下她的近况(他冷淡地想:“她打听这种事干什么?”),她丈夫是个穷困的作家,稿费还不够坐公共马车,完全靠那女孩养活。女孩干完领座员的活计后,还得去咖啡馆接他回家,因为他太瘦弱了,总是被抢,她得去当他的保镖……”
说到这里,切莉深吸一口气,想要总结一下胸中的义愤之情和打算改过自新的愿景,却因为词汇过于贫瘠,想了半天,都没能想出华丽的辞藻,只能干巴巴地说:“我想说的是……这样不好。我不想变成她丈夫那样的人。”
“逻辑完美的谎言。”他淡淡地想,“她撒谎的本事又进步了。”
“然后呢?”他问。
“我觉得……你不要笑,我觉得总是花你的钱不好。(“很好,她是如此厌恶我,厌恶到连我的钱都不愿意花了。”他想。)健康的夫妻关系,应该是夫妻二人一起付出才对。你为我付出了那么多,房子、家具、私人马车……都是你买的,我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回报你什么。这样不行,我想为你做点儿什么……”后面她还说了什么,他渐渐听不清了。她厌恶他到不愿意花他的钱的事情,严重打击了他的自尊心。
等他回过神时,她已经开始幻想成为歌剧演员赚钱了:“……你教我唱歌,说不定我就像娜娜那样一曲成名,反过来养你了呢!听说她唱功很差,能出名是因为有一张漂亮脸蛋儿。我长得不差,肯定也可以。”
娜娜出名不是因为她长得漂亮,而是因为她出演《金发爱神》时喜欢挑.逗观众,还同时和好几个有权有势的男人有染。
一想到切莉宁愿成为这样的女人,也不愿意花他的钱,他的头脑就微微眩晕。
退一步讲,就算她想成为歌剧演员,不是因为想成为下一个娜娜,也不是因为想当交际花,能同时和好几个男人有染——但不管是什么原因,都绝不会是她口中的“想要回报他”。
他再清楚不过,他们之间的爱情建立在怎样的基础上——她离开以后的六十多个日夜里,他回想了无数遍他们相遇时的情形,最后发现她第一次看向他时,眼中的光亮并不是聚焦于他的面具,而是他手腕上的钻石手表。
她别想用这种粗劣的情话骗过他。
“不可能。”他拿过她抢走的钢笔,冷漠地否决了她歌剧演员的梦想。!
切莉没有放弃。她开始胡搅蛮缠,一定要埃里克教她唱歌。
起初,她还有耐心撒娇,孩子气地嘟着嘴,抓着他的手臂摇来晃去(他一言不发,换了一只手写字);后来,不知是否恳求了半天,都没能得到回应,她忽然发起了脾气,坐在地上使劲蹬他的椅子,一边蹬一边骂他,然后趴在地毯上,呜呜地哭了起来。
她哭的时候,那只脚还在蹬他的椅子,几乎把他的椅子蹬移了位:“你不爱我了!”她呜咽着控诉说,“你肯定在外面有女人了,不然不会连我这个小小的要求都不答应。你说,你是不是爱上其他人了!”
他本想硬着心肠不理她,但她的哭声哀婉又可怜,像小孩子一样极具穿透力。他的心完全被她哭乱了,钢笔一动不动,笔尖在五线谱的稿纸上浸出一团丑陋的墨迹。
她哭得眼睛红肿,耳朵涨红,还在蹬他的椅子。终于,他忍不住说道:“我没有爱上其他人。”
“我不信!”她抽泣着说,“除非你教我唱歌。你会那么多,教我一下唱歌怎么了,难不成你怕我抢了你的饭碗?
“不是。”
“那是什么?”她抽抽噎噎地站了起来,脸上还挂着晶莹的泪痕,又气又急地跺脚,“求你了,教我唱歌,教我唱歌……我不想再这样无所事事下去了,再这样下去,我都不知道你喜欢我什么了!以后你碰见一个漂亮又有才华的女人,还不得把我踹了。求你啦,求求你了,你要是爱我的话,就教我唱歌好不好……我想成为一个配得上你的人。”说着,她又发起脾气来,一屁股坐在地上,继续蹬他的椅子,“我真的不明白你为什么不教我唱歌,气死我了!”
他也不明白她为什么一定要学唱歌。
如果说,这是她准备离开他的诡计,她要怎么用唱歌离开他?如果这不是她准备离开他的诡计,那她学唱歌干什么——她可不是一个热爱音乐的女人。相识到现在,他几乎没有听见她哼过一首完整的歌,也没有见她对他正在创作的乐曲感兴趣。
他刚想继续拒绝她,对上她泪汪汪的、睫毛幽黑的大眼睛,又说不出拒绝的话了。
“随她去吧。”他单手撑着额头,有些倦怠地想。他已经尽最大的努力拒绝她了。要不是她那番情话过于虚假,引起了他的警惕,可能在她第一次恳求的时候,他就忍不住答应她了。
他真可怜,爱她爱得像只可怜虫。
她要是有她撒谎的一半那么爱他,他都会像个白痴一样狂喜,将她供奉在高高的神位上。别说教她唱歌,哪怕她让他去死,他都会甘之如饴——被欺骗一次后,他就明白了真爱的可贵,同时也知道了像他这样的人,永远都不会受到爱神的青睐。
他越想越烦闷,忽然攥紧拳头,狠狠地砸了一下桌子。
“砰”的一声巨响,吓了切莉一大跳。
她泪眼朦胧地抬起头,还以为掐大腿假哭被发现了,见他并没有看她,又放下心来。
可怜的小狗,不知道为什么气成这样。
她想了想,站起来,缓缓坐在了桌子上,一只脚踩在他的膝盖上,涂着红色趾甲油的脚趾头慢慢地、慢慢地朝着他逐渐紧绷的核心前进:“你是不是怕我会轻浮地对待音乐?不会的,你放心,我一定好好跟你学唱歌。如果我在这方面的确没有天赋,那我就去学别的,绝对、绝对不会糟蹋你喜欢的东西……别生气了,好不好?”她亲了一下他的头发,双手背到身后,解开了束腰的系带。束腰像蝴蝶翅膀一样从后往前张开,脱落到他的怀里。她的美丽一览无余。
她用两条光胳膊搂住他的脖子,坐在了他的腿上。他闭上眼,重重地攥住了椅子的扶手。她的亲吻甜蜜、柔滑、炙热。她的动作天真、热情、娴熟。她的手渐渐从他的脖子挪到了他的肩膀,像顽皮的孩子似的骑着他这匹勇猛的公马。
她如此美丽,如此邪恶,既玩弄了他的感情,又戏弄了他的欲望。可他仍然像一条忠诚的狗,盼望她偶尔施舍的抚爱。再没有比他爱得更难堪、更卑微的人了。
完毕以后,切莉从他的腿上跳下来,餍足地舔舔嘴:“怎么还拉着脸?”不等他回答,她轻快地吻了一下他的嘴唇,“不要不开心啦,我的小狗,你简直是这个世界上最勇猛的公马,其他男人连你一半能干都没有!”说完,她又说了几句下流话恭维他。他却在这种粗俗的恭维中越来越生气——她在哪里学的这些肮脏的说辞?
他刚要发作,她就溜了,倒不是因为预测了他的怒火,而是因为晚餐吃太少,饿了。
切莉如愿以偿地开始学唱歌。
让埃里克没有想到的是,切莉的确在音乐方面有些天赋。她的声音清脆、纯净又灵活,轻轻松松就能飞到女高音的音域,又兼具女中音的圆润和饱满;假如再用一些催眠手段,跨入女低音的音域也不是不可能。
一曲完毕,她喜滋滋地问道:“我唱得好不好?”
他卑鄙地沉默着,递给她一张乐谱。那是他写了二十年的一部歌剧《胜利的唐璜》。唐璜是胜利的、风流的、讨人喜欢的,尽管作恶多端,却仍有许多女人投怀送抱。他并不崇拜这个人物,也不向往他的风流史,他只是不解,他和唐璜的经历何其相似——都走遍了欧洲,都曾向土耳其的苏丹效力,为什么唐璜最终成为了传奇人物,而他沦为了一只无人问津的可怜虫。
他觉得自己受到命运的愚弄,将一生的境遇都融入了那部歌剧里。他没有跟任何人提起它,也不打算将它公之于众。他本来准备孤独终老,与这部歌剧一起躺进棺材里,谁知遇到了切莉。
爱上切莉以后,他原以为自己卑屈的人生就这样结束了,再也不是没人爱的魔鬼,但切莉毫不犹豫地逃离了他。他只好继续谱写唐璜的胜利曲。
那张乐谱是《胜利的唐璜》里最后一段,唐璜逃亡的时候,碰到了一个贫穷的纯情少女。他们在嘈杂的酒馆里相遇,在幽暗的阁楼里相爱,肌肤相亲。一夜之后,少女离开了。他找了她很久,都没能找到,最后在一场沙龙上遇见了她。原来她并不是贫穷的纯情少女,而是一个富有而放.荡的交际花。
她穿着奢丽的无袖长裙,拢着长长的丝绸披肩,面带倦容地倚靠在沙发上。唐璜走到沙发的后面,隔着一层薄薄的披肩,似有若无地握住她的肩膀。两人的谈话就此展开。
切莉看得津津有味。她没想到埃里克这样沉默寡言,写起这种情节来,竟毫不逊色于任何一个情.色作家。要不是怕他害羞,她简直想放声大笑。
看完以后,她眯起眼睛,提出一个中肯的建议:既然交际花那么放.荡,那么再次见面的时候,为什么不让交际花去勾引唐璜呢?
“还有吗?”他问。
“还有什么?”
“还有什么建议。”
“没了。”她笑嘻嘻地说,“你写得很好,比我看的那些小说写得好多了。早知道你写得那么好,我就不去看那些破烂货了。”
她如他想象的一样愚钝,丝毫没有看出这个角色是以她为蓝本创作的。
他开始教她五线谱和意大利语。她的耐心很差,记性也不好,一个再简单不过的知识,要重复四五遍,外加三个意思相同的例子才能记住;她的头脑更是笨得他差点去测试她的智商——他几分钟就能理解的一句话,她要整整三天才能彻底吃透其中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