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沙雕克反派TXT全集 by纪婴
纪婴  发于:2024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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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成之后,商人得到一笔数目可观的不义之财,结果夜夜噩梦缠身,终有一日,被冤魂化作的刀劳鬼寻来复仇。
今夜家主遇害,秦府一片死寂。
江白砚已被包扎好伤口,抱剑立于一边,忽地开口:“听说秦礼和花天酒地,是刘夫人在打理布庄。”
“正是。”
刘夫人敛了笑,看他一眼,又迅速移开目光。
这位公子有张疏朗温润的好相貌,与他对视,却令她生出被毒蛇盯上的错觉,脊背发凉。
“秦礼和是个脑袋空空的财主。”
回想往事,刘夫人面露叹惋:“他是江南人,二十多年前来到长安,靠祖传的银钱开了布庄,并向世代经商的刘家提亲。”
刘夫人自嘲笑笑:“我与他说是夫妻,更像东家与账房先生。”
施黛品出猫腻:“秦礼和不待在江南,为什么要带着祖传的家业来长安?”
刘夫人摇头:“我曾问过他这个问题,秦礼和没答。”
沉默片刻,似有犹豫,她低声道:
“这件事,我很早就在怀疑。秦礼和自称江南越州人,却从没带我去过他越州的家宅。看他做派,不像养尊处优长大的少爷,粗鄙得很。”
他的来历是否说了谎?为什么说谎?倘若秦礼和并非所谓的江南财主,他带入长安的钱财又从何而来?
施黛垂下眼,混沌脑海里,总算出现了一缕等待被抽丝剥茧的细线。
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带着一大笔钱。
这笔钱的由来,就很耐人寻味了。
“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点。”
看着手中的纤草纸,施黛道:“这些志怪故事里,主人公的性格与经历,能与每名死者完全对应。”
阎清欢:“完全对应?”
不对吧?比如今天这则《刀》,主人公虽然也是个商人,但性格孤僻怯懦,与暴躁傲慢的秦礼和大相径庭。
“还记得第一篇吗?叫《画皮》。”
施黛轻声道:“《画皮》中的主人公虐待妻儿、强抢民女、霸占百姓家财,是个混账。这个描述,让你想到谁?”
阎清欢微愣,悚然一惊:“秦礼和!”
“第二篇《缢鬼》。”
施黛点头:“主人公是个伪君子,表面上衿贫救厄,被街坊邻里视为大善人。”
这不就是连环凶案中的第一名死者,那个乐善好施、道貌岸然的商人穆涛吗?
“再看第三篇《刀》。”
施黛道:“主人公孤僻怯懦,因与匪贼勾结,被噩梦缠身,心中阴影挥之不去。”
阎清欢脱口而出:“是昨天死去的教书先生陈书之!”
他清楚记得,那教书先生寡言阴沉,还很怕血。
“也就是说。”
纷乱的思绪渐渐凝集,阎清欢霎时想通:“这些志怪故事里的主人公,其实都是以死者为原型,只不过分散错开了。”
譬如《刀》中的主角,融合了秦礼和的“布匹商人”身份,以及陈书之“孤僻胆小”的性格。
而《缢鬼》里的主人公,则是用了“教书先生”的身份,以及穆涛“温文尔雅”的脾性。
傀儡师将每两个人的特征杂糅在一起,写进同一个故事里,再打乱顺序,混淆视听。
乍一看见单独的故事,没人会觉得故事与死者有关。
殊不知,故事与死者、死者与死者之间皆有联系,两两交织拼合。
如同许许多多零散的拼图,只有一块块重组拼接,才能窥见完整画卷。
顺着这个思路往下想,阎清欢不由皱眉:
“既然主角确有其人,故事里的其他描写,也都是真的吗?这些人盗取钱财、杀人越货……”
在傀儡师所写的故事里,三位主人公都犯下的罪行是——
“这三个人,”阎清欢咽了口唾沫,“都曾劫财。”
“如果没猜错的话,三名死者曾将一户人家劫杀,再用不义之财经商发家。”
施黛点头:“真相只有一个,傀儡师是来报那场仇的。”
至于那些被大肆张贴的志怪故事,与其称为杀人预告,倒不如说,是要把三人的恶行昭告全城。
傀儡师已成功大半。
由他写下的故事早就传遍长安城,在百姓眼里,三名死者作恶多端、死有余辜。
这是不仅杀人,还要诛心。
她一通分析落在耳边,语气虽轻,却极为有力。
阎清欢听得怔愣,好半晌,才露出激动的叹服之色:“的确是这样!”
“江公子不是在调查纤草纸的来源吗?”
施黛细忖,摸了摸下颌:“等确定了地方,去那儿问问二十多年前的悬案,说不定就能确认傀儡师身份。”
她生得端丽,这会儿凝神思考,双目清如远山,比起多数时候含笑的模样,平添春水般的空明澄碧。
江白砚与她对视,语气淡淡:“明日能查清。”
他的两位队友,怎能如此靠谱。
阎清欢按耐不住心底激动,斗志更满。
长安城果然遍地是能人!
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施黛抿唇压住上扬的弧度,握紧双拳,难掩激动地在袖口里锤了锤。
终于!说出那句经典台词了!
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唯一的知情狐阿狸:…好不容易正经一回,请你不要这么幼稚!
回到施府已近亥时,膳厅里备了一桌丰盛晚膳。
孟轲对这桩案子很感兴趣,听完来龙去脉,被施黛的爹来符乐得合不拢嘴:“等你爹从极北之地回长安,一定要让他瞧瞧。”
想了想又道:“但也不能只靠这符,如果遇上不识字的恶妖怎么办?黛黛,你画符练得怎么样了?”
施黛以摔伤脑子、记忆混乱为由,揭过了自己画符水平大不如前的事实。
现在她已想起原主的全部记忆,但画符讲求心神合一,即便记得动作,也难以模仿心境。
说白了,她来这个世界还不过十天。
“已经能想起画法。”
施黛摸摸鼻尖:“但画稍难一些的符时,灵气总会凝滞于某一处,无法贯通。”
“画符这种事,我和你流霜姐姐都不懂。”
孟轲眸光微转,一瞬福至心灵:“白砚不是会些吗?你不妨问问他。”
正慢条斯理用餐的江白砚动作微顿。
正趴在施黛怀里的阿狸双目圆睁。
正狼吞虎咽啃着块排骨的施云声亦是一僵。
施云声皱眉:“画符有什么好的?不如学刀。”
他被寻回施府后,跟着施敬承学过一段时间的符法,觉得实在无趣,不如刀锋来得爽快。
警戒心起,阿狸晃了晃耳朵。
它是真不想让施黛与江白砚再有什么额外牵连。
孟轲施敬承与江白砚的爹娘关系很好,在这对夫妻眼里,江白砚温文有礼、惊才绝艳,是个讨人喜欢的后辈。
孟轲说出这个提议,江白砚不会拒绝。
果然,它听见少年清越含笑的嗓音:“好。”
阿狸:……
小狐狸蜷着身子缩了缩,扬起脑袋,看向施黛。
不出所料,这姑娘是一如既往的好心情。
施黛当然心情很好。
她之前说什么来着,有江白砚在身边,就像和年级第一在同一个学习小组,不仅能轻松完成作业,还有免费的功课辅导。
她决定在江白砚的优点里,加一条“学霸光环”。
江白砚道:“待用完晚膳,施小姐可去书房写几张符箓,予我一观。”
喉音方落,施云声已飞快接话:“我也去。”
“你去做什么?”
孟轲笑着摸摸儿子脑袋:“你又不学符。”
就刚刚,他还满脸不屑说过“学符不如学刀”。
被一句话噎住,施云声磨了磨后槽牙。
他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不愿让施黛跟着江白砚去书房。
但莫名就是不爽。
心中拉扯几息。
施云声咬咬牙,从喉咙里挤出一句:“我也要学。”
于是三人一起进了书房。
书房宽敞,进屋嗅见檀香袅袅,墨意绵长。
明窗幽寂,掩映烛光,无数珍奇孤本置于紫檀木书架上,古朴静谧。
孟轲派人送来不少点心,依次摆放于桌边,玉露团、水晶龙凤糕、桂花甜糕,不一而足,圆润可爱。
传闻朱砂乃天地纯阳所结,可辟阴邪。将手中紫毫笔沾上殷红颜色,施黛瞧了瞧身旁的江白砚,莫名紧张。
救命,这种感觉,就像进行随堂小测一样。
今天追捕刀劳鬼时,江白砚受了些伤。
万幸风刃造成的都是皮外伤,被阎清欢包扎后并无大碍,只是唇色褪去绯意,显出病态苍白。
也因此,唇边那颗小痣愈发醒目,随他嘴角轻扬,略微一勾。
“施小姐。”
江白砚道:“开始吧。”
施黛乖乖握笔。
她的手指细长白皙,映着烛火光晕,莹莹好似暖釉。起手落笔,一张安神符顺利画成,灵气横生。
自打来这个世界,施黛每日都会练习符法。
对于这种常见的安神符,她已能信手拈来,但遇上笔画繁杂的符箓,只有不到五成把握。
又看了眼江白砚,施黛轻咳一声:“这是简单的。再难一些,就做不到顺手了。”
江白砚与她保持着合适的距离,微微颔首:“施小姐继续。”
紫毫笔再起,画了张除恶灭祟符。
这是较为复杂的符箓,需要耗费不少灵气。不知怎么,笔尖到了起承转合处,总觉得迟滞。
于是理所当然地,接下来全面崩盘。
施黛:……
悲报,大失败。
看着黄纸上扭秧歌似的朱砂,施黛挠头,耳尖微红:“见笑了,狗爬式。”
被某个字触及神经,趴在桌上乱涂乱画的施云声迅速抬头。
骂谁呢?
旋即意识到不对:
他为什么要自我代入一只狗?!
上一张除恶灭祟符画得太丢人,施黛再度握笔,却仍在同样的拐角出现停顿,前进不得。
都说有耕耘必有收获,她画得认真,符箓果然争气,从狗爬变成了狗在认真爬。
施黛:……
身旁传来一声轻啧。
施云声懒洋洋握着笔,觑着那张除恶灭祟符,语调拖长:“好丑。”
施黛倒也不恼,看向他身前的黄纸。
不出所料,比起她的狗爬,施云声的鬼画符不堪入目,已进化成狗在抽风。
“画符多无趣。”
轻哼一声,施云声嗓音小了些:“不如来练刀。”
练刀的话,他还能指点她一二。
他说得冷淡,佯装心不在焉地握着笔,在纸上随意勾画。
见对方迟迟没有回应,小孩皱了皱眉,疑心着是不是自己那句“好丑”让她心生不悦,猝然抬头,嗅见一缕清香。
“嗯……拿笔姿势谁教你的?”
施黛伸出食指,点了点他大拇指:“这个,下去一些。”
他讨厌写字握笔,学得那么认真做什么?
施云声撇撇嘴,迟疑片刻,拇指终究还是乖乖往下挪了挪:“麻烦死了。”
好听话好别扭,可爱。
施黛扬起嘴角,露出姨母笑。
她虽说对画符不太精通,但总归会握笔,凑近一些,认认真真为施云声调整一塌糊涂的握笔姿势。
施云声不习惯被触碰。
不明缘由地,当施黛的指尖覆上他指腹,牵引着食指与中指变换位置,他并未如往常一般跳开。
是因为她的力道太轻吗?还是因为她指尖清清凉凉,不让人烦躁?
想不出答案,施云声鼓了鼓腮帮。
他因为这样的触碰感到愉悦,却又心口发闷。
已经是十三岁的年纪,却连握笔都要被她教导,莫说施黛,他都觉得可笑。
……好没用。
他明明已经在努力变强,不想展露笨拙狼狈的模样。
心底躁意丛生,沉默好一会儿,施云声不自在地别开眼:“不学了。”
施黛一愣:“为什么?”
跟前的男孩垂着眸子,锋芒毕露的锐利五官在烛火下稍显柔和,语气闷闷:“画符没意思。”
右手攥紧又松开,短暂的静默后,他听见施黛的声音:“可是……江公子的符术很厉害哦。”
施云声:?
如同一只被踩到尾巴的小狼,施云声猛然抬头。
“你不是一直想打败他吗?等你把刀法练得和他的剑术一样厉害,去找他决战,却发现他居然备了符箓作为后手。”
施黛伸手,点点他鼻尖:“甘心吗?”
一句话,正中靶心,完美拿捏。
超!不!甘!心!
眼看小孩的颓丧之意瞬间褪去,施黛眯眼笑了笑。
她在孤儿院长大,照顾过不少性格迥异的弟弟妹妹。
施云声被邪修注入妖丹,又脱离人族生活多年,无论表现得多么像只暴躁的刺猬,骨子里,一定是自卑。
面对这种自尊心强的小孩,过多的安慰反而让他更不自信,不如对症下药,激他一激。
“我弟弟这么厉害,如果因为不会符箓而落败,好可惜。”
施黛弯起眉眼,语气软了几分:“再说……你陪陪我嘛。我一个人学,多没意思。”
她嗓音清脆,吐字如珠玉泠泠,轻轻一笑,眼尾似有饴糖化开。
叫人说不出拒绝的话语。
施云声别开目光:“凭、凭什么我要陪你?”
“就凭我是你姐。”
一块荔枝蜜煎被塞入他口中,果香与蜂蜜清甜一并化开。
施黛挑眉,噙出得意的笑:“这叫血脉压制,‘荔枝气壮’,懂吗?”
施云声耳尖微热,将那抹甜香缓慢咽下,一把握紧手中毛笔:“学、学就学。”
看他不学个天昏地暗。
施云声气鼓鼓地疯狂描摹符箓,施黛重新坐回椅上,看着除恶灭祟符犯了难。
纵使相逢应不识,她和这张符属于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
“江公子。”
施黛眨眨眼,认真讨教:“你学符时,有没有什么独门经验?”
能有什么经验。
江白砚当年被囚作替傀,邪修见他天赋异禀,决定将他养成一把杀人的刀。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独自居于暗室,身旁只有符术与邪术典籍。
要说的话——
江白砚:“静心描摹,通常不过十遍,便可掌握。”
施黛:……
要是人人都能靠描摹十遍掌握符箓,这世上不全是符术天才了?
施黛苦巴巴:“江公子的独门经验,好独门。”
她也学不了啊。
江白砚垂眸一笑。
随他笑音消弭,没有任何征兆地,身后袭来冷香。
施黛还来不及反应,见另一只手握上她手中的紫毫笔。
药香笼上鼻尖。
江白砚并未逾越分寸,仅仅握住上方笔杆,没触到她同样握笔的手。
他身量极高,神色很淡,却有种禁锢般的压迫感。
属于他的影子与气息绞缠如网,悄然覆下。
“如此,可会冒犯?”
很好听的声音。
平日与他隔着段距离,嗓音像是初春水面的薄冰,虽柔却冷。
此刻近在咫尺,几乎贴着耳边响起,便似玉石击水,荡开微哑的涟漪。
这可是学神的一对一功课辅导。
施黛赶忙摇头:“不冒犯。”
出声时,她不自觉瞥了眼江白砚的右手。
如冷玉雕成,骨节分明,因握着笔,可见淡青色血管。
还有几道细长的、尚未愈合的伤疤,并不深,色泽浅粉。
《苍生录》里提到过,江白砚对这种小伤从不在意,几乎不会主动擦药。
他对自己的身体总是很不上心。
“画符需静心凝神,施小姐顾忌太多,下笔太杂。”
江白砚低声道:“定心,随我动作。”
施黛的确杂念太多。
符箓讲究一笔而成,但凡有一丝一毫失误,都必须重来。她画符时思前顾后,无法随心而动,总落窠臼。
笔杆上端被江白砚拿持,当他用力,施黛的右手随之一动。
手靠得太近,衣袖逶迤垂落,彼此交叠,摩挲之际,发出微不可察的轻响。
他精于此道,落笔如云烟,不过转眼,一张除恶灭祟符被熟稔勾勒。
施黛:?
他怎么做到的?放了十倍速吗?为什么她画符像是乌龟乱爬?
“江公子。”
施黛试探性问:“能再来一遍吗?动作慢些。”
她听见对方低低“嗯”了声。
这回江白砚果真放慢速度,作画般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朱砂蜿蜒,勾勒玄妙繁复的箓文,就这样又随他画了几张,十分奇妙地,施黛竟品悟出些许通达之感。
好似坚冰融化,一汪死水渐渐活泛。
身后的江白砚已松手退开一步:“施小姐,再试试吧。”
施黛从善如流,重新画符。
随江白砚落笔时的感受历历在目,令她下笔顺畅无阻。这回再无迟滞,如流水潺潺。
这张除恶灭祟符虽称不上精致,比起她最初的两作,已大有进益。
江白砚极轻挑了下眉:“施小姐很有天赋。”
施黛能这么快突破桎梏,在他预料之外。他不过简单提点,对方便将此符参透了七七八八。
居然成功了!
第一次没有停顿地画完除恶灭祟符,施黛情不自禁扬起嘴角,仰头看他,眼底是毫不掩饰的明快喜悦:“多谢江公子。是你教得好。”
这种时候,怎么能吝啬夸夸!
施黛得了顿悟,坐在桌前继续画符。渐渐地,生涩之意消散无踪,符箓隐有流光。
江白砚垂眸,看她的动作。
施黛浑然不觉,蜷缩桌边的阿狸身体紧绷。
救、救命。
视线所及之处,江白砚立于施黛身后。因是站立,影子将后者整个笼罩,如同污浊沼泽,稍有不慎,就会被吞没。
他目光虽淡,却好似危险的蛇,无声游移,逐一爬上她的指尖、手背与腕骨。
这样的眼神不含旖旎,阿狸有理由相信,江白砚这个疯子正在思考,用长剑刺入施黛皮肤的触感。
江白砚的确是这样想的。
他这辈子屠戮过无数人与妖,生灵在他眼中,不过薄薄一层皮肉。
曾有段时间,他衡量人的尺度,是用剑锋夺去那人性命时的愉悦程度。
施黛因握笔画符,露出一截白净手腕,绸缎般细而薄。
如此单薄的皮肤,若以剑刃划过——
思绪戛然而止。
江白砚忽地顿住。
猝不及防,有什么东西轻轻拂过他掌心。
从未有过的感知遽然扩散,并非痛,而是蜻蜓点水的痒,渗入血肉深处,颤颤绕绕。
难以抑制地,江白砚指尖蜷起,脊背微僵。
他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方才是施黛往他手里塞了东西,不经意间,指甲蹭过他掌心软肉。
是个小小的瓷瓶。
江白砚见过,这是施黛随身携带的伤药。
见他这副模样,施黛亦是一愣。
江白砚助她画符,她理应表达感谢。想起这人对自己的伤口满不在乎,干脆将这瓶膏药赠给他。
这药得于药王山,珍贵难求,配得上谢礼。
从前送江白砚的东西无一例外都被拒绝,这回施黛学了聪明,直接把瓷瓶塞进他手中。
她是真没想到,江白砚会露出这种神情——
被她触及的一刹,那双桃花眼轻颤几下,冷意尽褪,看向她的眼神里居然带着茫然无措,水一样泛开旖色涟漪。
她甚至听见自江白砚喉间溢出的低低气音,轻烟般微弱,在耳畔一勾。
像破碎的丝绸。
他这张脸实在漂亮,施黛很没出息地被迷了眼:“江公子,我弄疼你……碰到你的伤口了吗?”
她应该,没用力气吧?
恍惚只持续了须臾。
江白砚握紧瓷瓶,眼底情绪晦暗难明:“是我走神。抱歉。”
“今日多谢江公子。这瓶伤药是谢礼。”
施黛松了口气,定定又打量他一会儿,眉眼微弯:“以后还能继续向你请教吗?”
夜色昏沉,无星无月。
江白砚独自回房。
房中一灯如豆,火光摇曳,瓷瓶被他随手置于桌边。
面具般的笑意退下,透出冷如清雪的寒。他抬起右手,略微蹙了眉,回想方才那一刻的知觉。
无比奇异的感受。
这具身体在疼痛中溺了太久,早已烂透。
他习惯了皮开肉绽的痛楚,哪怕被刀锋刺穿掌心,也能做到视若无睹。
唯独今日,仅仅被施黛指尖一拂,竟生出连绵的战栗。
江白砚抬手,左手食指落在右手掌心,缓慢划过。
只有皮肉相触的乏味,并无特殊。
莫非需要更轻柔的力道?
他眼底浮起孩子气的好奇,神色如常探出右手,掌心贴上跃动的烛火。
与刀锋没入血肉的刺疼不同,被火灼烧,趋近于一种柔软的炙痛。
江白砚偶尔会喜欢这样的痛意,有种被温和相待的错觉,令他心安。
火舌舔舐,轻柔如纱。
明明是温柔的触感,出乎意料地,却无法让他感到与那一瞬间类似的痒。
江白砚静静看着,缓慢合拢掌心,将火苗握紧。
风吹竹影,灯火骤熄。
在他眼中,罕见地生出困惑。

阎清欢在今早收到了镇厄司的传书。
仍是绘有暗金纹路的黑色信纸,当他打着哈欠半梦半醒,目光落在纸上那行小字时,立马清醒大半。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这一天。
他们的临时小队,能顺利转正了!
镇厄司以十二地支分设十二司,每司下属三个小队,每队最少四人。
施云声只是跟在施黛身边,并不在镇厄司当差。如果要凑齐人数成立正式队伍,得有一名新队友加入。
想到这里,阎清欢一个鲤鱼打挺。
在目前的临时小队里,他与施黛都是新人,唯独江白砚有些经验。为了平衡战力,那位素未谋面的新队友,实力肯定不弱。
——长安城镇厄司中的强者。
他千里迢迢来长安,可不就是为了见一见高手如云吗!
今天的会面时间定在未时,阎清欢提早了整整一个时辰出门。
时值深冬,冷风萧瑟。
这几日浓云密布,却未曾落雨,云翳影影绰绰压上树梢,岑寂阴郁。
阎清欢爱吃也爱玩儿,进了长安,最热衷在街头巷尾寻觅山珍海味。
这回选中的铺子专做阳春面,一碗面被热腾腾呈上来,浓香四溢。
他满心想着新队友,竟有些食不知味,一边吃面,一边眺望窗外景致。
这里是长安城最繁华的东市,店肆林立,软红十丈,随处可见人来人往,吆喝声、谈笑声、私语声此起彼伏。
对面是城中颇有名气的脂粉铺子,名为“皎月阁”。
今日生意很好,皎月阁前人潮如织,看客人的数量,竟比其它铺子多了两倍还不止。
阎清欢对胭脂水粉不感兴趣,但见多了爹娘经商,还是忍不住好奇:
这种盛况空前的景象,他在江南从没遇到过。皎月阁究竟出了什么妆品,才引来这么多人?
思来想去猜不出答案,阎清欢眼珠一转。
皎月阁前聚了不少男男女女,皆是结伴而来,只有位青衣姑娘独自立于门边,低头看着本书。
那姑娘直肩薄背,神色慵懒,垂眸而立,好似亭亭青竹。
当然,阎清欢之所以注意到她,全因她手里的书册——
当下最流行的虐恋情深话本子,《复生吧,我的爱人》。
爱逛皎月阁,手里又拿着这样一本书,应是个精致文雅、有些多愁善感的姑娘。
而且很有品味,阎清欢想,他也喜欢这本书。
他只看了一眼,打算收回视线,没想到恰在这一瞬间,陡生异变。
东市人潮汹涌,因繁华热闹,遍布小偷扒手。
许是见她孑然一身,又聚精会神看着话本,一个黑衣男人突然窜出,一把夺过青衣姑娘腰间的荷包,撒腿就跑。
阎清欢:?
光天化日,窃贼竟猖狂至此!
身体比头脑更快做出反应,因付过阳春面的钱,阎清欢毫无迟疑跳窗而出。
青衣姑娘还在怔愣,蹙眉看着腰间的空空如也。
阎清欢身姿如风,朝她朗然一笑:“姑娘莫怕,我为你追回来。”
很好,说出来了。
是名列“想要说出口的话本台词”第四,主人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时的经典语录,“莫怕,有我”!
这句话如一簇星火,激得他卖力狂奔,紧紧缀在窃贼身后。
但阎清欢毕竟是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哥,论体能,哪里比得上长安城里的惯偷。
黑衣男人对东市了如指掌,挪移跳跃熟稔至极,如同抓不住的泥鳅。阎清欢小命都快跑没半条,咬着牙穷追不舍。
一追一逃,连黑衣男人也被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扯着嗓子绝望哀嚎:“还追?别追了!又不是你的荷包,至于吗?你若停下……我将荷包里的钱分你一半!”
阎清欢:“呸。”
他追的是钱吗?
都对那青衣姑娘说了“别怕”,哪有灰溜溜放弃的道理,他可是要成为侠义话本主人公的正义之士。
额头青筋暴起,阎清欢累得说不了话,正要咬紧牙关加速冲刺,蓦地,感到身侧掠过一袭冷风。
不是风,是一道青色的人影。
阎清欢:……?
青影迅捷如刀,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绕过重重障碍,直攻狼狈逃窜的黑衣男人。
途经一片拥堵的逼仄之地,为避开行人,人影竟腾跃而起,轻易跳上房檐,再飞燕般跃下,不偏不倚,落在窃贼跟前。
惊吓从天而降,黑衣男人被结结实实吓了一跳,刚想转身再跑,被对方一把揪住衣领,抡在地上。
阎清欢:……?
如果他没看错的话,此人正是那个婉静慵懒、独自看书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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