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姜瘸子夫妇有缺点,但姜丽云一直觉得自己的父母挺好的,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姜二婶总是打孩子,而她从小到大都没有挨过打。
不过姜丽梅上辈子过得还不错,她丈夫后来开了个电器店卖电器,那会儿她负责看店,她丈夫负责送装电器……夫妻两个一起经营,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
做生意很锻炼人,中年的姜丽梅性格爽朗,再不像是年轻时那样,都不敢跟人提反对意见。
不过现在她和她丈夫还没有开店,她丈夫平常就打点零工赚钱,比如开拖拉机帮人耕地。
他们生产队的地,就是姜丽梅的丈夫开着村里的拖拉机去耕的,耕一亩地能拿一块钱,他们整个生产队大概一百亩水田,没日没夜全部耕完能赚个一百块。
听说姜丽云他们要做衣服,姜丽梅直接说不要钱,不过姜丽云没同意,给了她十块钱:“丽梅姐,这是定金,等衣服做好了,我再给你十块钱。”
“不用……”姜丽梅连忙拒绝。
姜丽梅跟吴小春很像,姜丽云对付她们是有一套的:“你不肯收,那我就去找别人做了,这么多衣服找别人做估计要三十块,我还得多花钱。”
姜丽梅哪好意思让姜丽云多花钱找别人做?连忙道:“我做。”
姜丽云就知道会这样。
买衣服这件事搞定之后,姜丽云就开始琢磨租店面的事情,第二天卖完煎饺,她去阅览室简单看了看当天的报纸,就准备去租店面。
结果她都要走了,跟她一起过来的冯易还拿着那本织毛衣的书看个不停。
“冯易,走吧。”姜丽云道。
“好。”冯易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跟姜丽云一起去看店面。
姜丽云看中的店面,就在这工人俱乐部旁边,面朝一条小巷。
那其实不是店面,而是一户人家的老房子。
那家人搬去厂里宿舍楼住,这边空了出来,就打算将之租出去,收租金贴补家用。
这房子不临街,位置不太好,但这时候镇上总共就一条大街,临街的铺子没多少,早就被人租完了。
而且她做的主要是熟人生意,在外面放个牌子,大家看到自然会进去,位置的好坏在其次。
实在不放心的话,到时候在外面摆个摊都是可以的。
买衣服很贵,房租也不便宜,租一年要两百四。
这年头人均居住面积挺小的,很多单位分的房子就一丁点大,一室一厅住着一家人,厨房甚至在走廊上。
不过对姜丽云来说,租这房子挺划算的,这房子虽然旧,住人不舒服,但它挺大的,算上那个小院子,有一百多个平方。
到时候,房子里面可以多摆几张桌子,让客人在屋里吃早饭,那小院子收拾一下搭个棚子,则可以用来蒸包子。
既然租了店面,那她肯定不会只卖煎饺,水煎包、小笼包、大包子、豆浆、豆花、粉丝汤……这些都可以安排上,这样也能多赚点。
上辈子她的店铺,就卖很多种吃食。
租下房子之后,把房子稍稍修整粉刷一下要钱。
买给顾客用的桌椅要钱。
买蒸笼之类的东西也要钱。
她甚至还要买燃气灶和液化气罐,这也要钱。
姜丽云瞬间就觉得,自己手上的钱有点少。
不过她手上的钱已经足够她开店了,应该还能剩一些。
桌椅柜台她买点便宜的木料找人做的话并不贵,木工上门干活一天只要三块钱,粉刷这活儿她自己干就行,院子里的棚子也可以自己搭……
姜丽云在心里盘算着要买的东西和要做的事情。
她开的就是个苍蝇馆子,租下的房子不需要进行豪华装修,也就是找人做桌椅要花时间。
但她做的给客人用的桌子和板凳都是最简单的,木工做做应该很快……
她的铺子,赶在月底开张应该没问题。
这铺子姜丽云早就看过几次了,今天就是去付了钱,又跟房主签了个合同。
做完这一切,姜丽云和冯易回到卖煎饺的地方。
吴小春和姜瘸子正在三轮车旁边等他们,看到他们回来,吴小春道:“丽云,你真的要开铺子?那不是要很多钱吗?”
“但是开了铺子,赚得也多。”姜丽云道。
“可是……可是……”吴小春觉得摆摊挺好的,没必要花钱租房子开店。
“妈,房子已经租好了,煤炉铁锅什么的就放那边吧。”姜丽云打断吴小春的话,跟冯易一起,把三轮车里那些没必要带回家的东西,全都放在了他们刚租下的房子里。
这么一搬,三轮车一下子就空了,姜瘸子和吴小春完全可以坐三轮车回去。
回到家,姜丽云马不停蹄就去找村里的木匠了。
她这次没带冯易,冯易就把姜丽云买回来之后挂在房梁上的毛线和针拿下来,试着织毛衣。
织毛衣这活儿,有一点是非常好的,那就是织错了的话,可以拆掉重新织。
哪怕已经织成了成品毛衣,不喜欢了都能拆掉重织,多好!
冯易今天在阅览室看了点书,他记性好,把一开始要怎么起头给学会了,还学了平针和上下针两种织法。
他拿了一团黑色的毛线,又拿了两根针试着织,没一会儿就织出一小节。
当然这么织的话,只能织出不带花纹的围巾,织毛衣可比织围巾难多了!
总共要织几针,怎么织花样,袖口怎么连上……全都需要研究。
那本书上确实有详细记录,还配了一些图片,但肯定没有别人当面讲解来得好懂。
冯易想了想,拿着毛线和针去找姜丽梅。
昨天去姜丽梅家里量尺寸的时候,他看到他们家有织了一半的毛衣,姜丽梅肯定会织!
姜丽梅昨天给姜丽云量了尺寸,她应该还知道姜丽云的毛衣要织多大!
冯易拿着毛线和针到姜丽梅家里的时候,姜丽梅正在堂屋里踩缝纫机。
堂屋亮堂,在这里做衣服看得更清楚。
看到冯易,姜丽梅低声道:“衣服还没做好。”她昨天剪裁了布料,用粉笔做了记号,今天才开始做,现在一件衣服都没做好。
冯易道:“丽梅姐,衣服不着急,我是想问你,毛衣要怎么织?”
姜丽梅看着冯易手上的毛线和针,一下子就愣住了。
等姜丽云跟木匠谈好做桌椅的事情,回家吃饭看到冯易在织毛衣,也愣住了。
冯易听到动静抬起头,却是朝着姜丽云笑起来:“丽云姐,我知道毛衣要怎么织了,我先给叔叔织一件练练手,然后再给你织!”
他第一次织的衣服,织出来的衣服肯定不会太好,就给姜瘸子穿吧。
至于姜丽云……他要织一件漂亮的红毛衣给姜丽云!
姜丽云买的深蓝色呢子大衣里面要是配上红毛衣,一定很好看。
姜丽云见冯易手指翻飞织得飞快,有些惊奇。
之前冯易就说过他要织毛衣,但她没当回事。
上辈子的冯易虽然也会干一些缝缝补补的活儿,但从未织过毛衣。
不过现在去看……冯易织毛衣的速度真的很快,织出来的衣服也平整细腻,完全没有出现漏针错针的情况。
冯易这织毛衣的手艺,可比她好多了,一点都不像新学的!
不管是织毛衣还是做衣服,姜丽云上辈子都接触过。
做衣服就是裁剪难一些,但不做复杂款式,有裁剪样板的话,裁剪真的挺快的,缝纫那就更快了。
服装厂的女工统一缝纫服装,就不需要多少技术含量,绝大多数人都能做。
织毛衣也一样,不织花纹的话,织起来并不难。
但做这些需要耐心,而她缺这份耐心。
大概是因为她从来没有靠这个赚过钱的原因,如果她能靠织毛衣赚大钱,她肯定愿意花时间去研究,也愿意好好地去织毛衣。
看现在的样子……冯易比她有耐心。
姜丽云看了看冯易正在织的衣服,对冯易道:“冯易,我不喜欢太花哨的样式,你给我织毛衣就织这样简单的款式,我想要一件红色的,一件纯白的。”
简约款的毛衣搭配呢子大衣,绝对很好看。
“好。”冯易道,昨天姜丽云给自己买衣服选布料的时候,选的都是纯色的,对姜丽云的喜好,他已经有了一定了解。
“谢谢你,冯易你真棒!”姜丽云捧住冯易的脸,在坐着的冯易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冯易:“!!!”
姜家的堂屋里面就是做饭的厨房,吴小春已经做好饭菜,正往桌上端。
她差点就把手上的碗给摔了!
他们家情况特殊,男女分工没那么明确,她身体不好的时候,洗衣做饭之类,很多工作是姜瘸子干的。
因此,看到冯易织毛衣吴小春只是觉得不好意思——他们家的体力活都是冯易在干,好不容易闲下来,冯易竟然还要织毛衣!
但是,等她女儿回来,竟然亲了冯易!
她女儿亲了冯易!
吴小春大受震撼,震惊地看着姜丽云。
姜丽云也是看到了吴小春的,她接过吴小春的碗,道:“妈,我快饿死了,我们吃饭吧。”
她只是亲了一下冯易的额头,真的没什么。
不过姜瘸子和吴小春都是不会做这种事情的,他们甚至都不会去亲子女的额头,觉得震惊很正常。
上辈子她第一次在电视剧里看到别人亲嘴,就觉得不可思议。
姜丽云瞧着跟没事人似的,吴小春开始怀疑自己,觉得自己是不是太大惊小怪了。
她心事重重地吃了饭,对着吃完饭又开始织毛衣的冯易欲言又止。
最后,她只找了姜瘸子说话:“孩子他爸,利海和贺家姑娘眼瞅着就要订婚,丽云和冯易的事情,是不是也要办一下?”
姜瘸子道:“去问问丽云?”
吴小春也觉得应该去问姜丽云:“那我等下去问问丽云。”
于是,等姜丽云午睡起来,切割已经被吴小春收拾干净的鸡肉的时候,就听吴小春问:“丽云,你跟冯易结婚的事情可以晚点,订婚的事情是不是可以先办起来?”
姜丽云道:“可以,要不就跟大哥一起办吧,还能省点钱。”
姜丽云不着急结婚的事情,因为冯易还小,也因为他们现在要啥没啥。
她并不是在意仪式感的人,对她来说结婚领个证就行。
但冯易不是这样的,以她对冯易的了解,冯易会想要一个盛大的婚礼。
上辈子他们结婚结得仓促,冯易就一直很遗憾,后来还带她去补拍了结婚照。
如今重来一次,她和冯易的婚礼,肯定要办得完美一点。
他们要有个房子,要办个酒席,要拍个结婚照,最好还能找录像师把他们结婚的过程录下来。
在她上辈子,从九十年代开始,他们这里的人结婚就开始请录像师录像,然后制作成碟片了。
冯易一直都很羡慕那些能拿出结婚录像的人。
等冯易到能领证的年纪,她手上肯定已经有钱了,到时候就算他们这里找不到录像师,去省城找一个也是可以的。
她不喜欢乱花钱,但冯易喜欢的话,花点也无妨。
不过结婚不着急,订婚却可以操办起来的,订婚之后,她和冯易就算再亲近,也没人会说什么。
按照他们这里的习俗,订婚后男女双方就算住一起都是可以的。
而且订婚挺简单的,一天时间就能办好,甚至都不影响她做生意。
“那就这么办,我去找瞎子看个日子?”吴小春问。
姜丽云道:“不用找瞎子,我来看就行。”
日子能不能过好可不靠算命的瞎子,靠的是自己。
上辈子那瞎子给她跟谢祖根算了个好日子,他们两个不还是过得一地鸡毛?
不过她也不会去挑不好的日子……
姜丽云拿出日历翻看,最后道:“妈,这个月月底,腊月十二那天订婚吧。”
1988年1月30日,农历腊月十二,宜嫁娶。
吴小春道:“我觉得还是要问问瞎子……”
“妈,现在找瞎子算日子涨价了,问一次要三块钱。”姜丽云道。
吴小春不吱声了,又道:“贺家会不会觉得我们不重视?冯易愿意?”
“冯易肯定愿意,不过贺家那边……要不去问问人家,看人家想要什么日子订婚。”姜丽云说完,朝着门口的冯易笑了笑。
冯易之前出去帮姜丽云买煤球了,这会儿刚回来。
他刚回来,就听到姜丽云在说什么订婚的日子,一开始他还不知道姜丽云说的是什么,但后来吴小春提到了他。
所以,姜丽云看的是跟他订婚的日子?
他们真的要订婚了?
冯易特别想抱一下姜丽云,但他刚买好煤球,手上全是煤灰……
冯易就这么冲出去洗手了,等洗完手回来,他已经没那么激动,再加上姜瘸子和吴小春都在……冯易不敢去抱姜丽云,就只把姜丽云的工作给抢了,哐哐哐剁鸡。
姜丽云:“……”这白羽鸡不容易。
砍了一会儿,冯易问姜丽云:“丽云姐,我们真的要订婚了?”
“是啊,你愿意吗?”
“愿意!我就是觉得有点不真实。”冯易道。
怎么说呢,不管是姜丽云跟他处对象,还是两人要订婚,都来得很突然,很快。
他每次都是突然被馅饼砸到的。
但仔细想想,好像也很正常?
他跟姜丽云从小认识,在处对象之前还去螺蛳湾约会了好几次……本就该确定关系。
还有现在……他跟姜丽云已经处了两个多月,两人还朝夕相处,确实到了该订婚的时候。
这么一想,冯易就淡定了。
他现在只恨自己年纪不到,不然他跟姜丽云,要不了多久就能结婚了!
冯易越想越高兴。
姜丽云又道:“冯易,订婚的时候我想穿红毛衣。”
“丽云姐,那天之前,我肯定把毛衣织好!”冯易给姜丽云做保证。
现在天冷了,地里没什么活儿,他每天早上卖煎饺大概花掉四小时,下午卖炸鸡也花四小时,吃喝拉撒之类杂七杂八的事情再花掉三小时,睡觉七小时……他每天有六个小时的时间可以用来织毛衣!
姜丽云笑起来:“我等着。”
她到时候,也给冯易准备一份礼物吧,可以给冯易买个手表。
姜利海是前天回来的,昨天休息,今天则去上班了。
而他晚上回家的时候,不是自己一个人来的,带着孙金山。
孙金山从上海回来之后,就想来找姜丽云。
但他朋友很多,那天回来正好赶上有朋友喊他去吃饭,他就去了。
至于昨天……昨天他去砖瓦厂办了离职,又请砖瓦厂的员工吃了一顿。
冯易从砖瓦厂离开的时候,他就有点羡慕,也想从砖瓦厂辞职。
但他那时候还没想好以后要做什么,就继续在砖瓦厂干下去了。
现在赚了一千四百块,他已经看不上砖瓦厂那点工资,当下就决定辞职。
现在他已经不是砖瓦厂的员工了。
而今天,姜利海去镇上买了一些礼品,然后和姜利海一起来找姜丽云。
姜丽云回到家已经很晚了,急着吃饭,他们也就没有多谈。
吃过饭,孙金山才高兴地开口;“姜丽云,再过上十来天,咱们乡里又会有一大批鸡出栏,到时候我们还能再赚一笔!”
姜丽云看了看孙金山身上崭新的,一看就知道肯定是刚买的西装,还有他刻意从裤子口袋里摸出来的,放在桌上的包装上全是英文的香烟,问:“孙金山,你想不想开公司?”
“开公司?”孙金山惊呆了。
“对,开个公司,专门做鸡鸭肉批发生意,”姜丽云道,“当然不是你一个人开,我跟你合伙开。”
“我们这么收收鸡鸭,还能开公司?”孙金山觉得不可思议。
姜丽云道:“当然可以,要是你好好做,说不定还能做成大品牌。”
孙金山压根不知道公司要怎么开,但是对上姜丽云的目光,他突然就觉得,这公司说不定真的能开成。
姜丽云很清楚,就她和孙金山现在拥有的本钱,距离开公司还差十万八千里。
她这么跟孙金山说,只是想要忽悠孙金山加入她的创业团队,帮她跑腿办事。
“我是这么打算的……”姜丽云开始说自己的想法。
在后世,不管是鸡肉牛肉还是猪肉,都有各自的一些品牌。
比如互联网起家的网易,就在2009年进军农业,他们养出来的网易黑猪,她上辈子没少吃。
国内生鲜鸡肉品牌更是数量繁多,她上辈子因为行动不便,有钱之后买菜都是网购,就看到了各种各样的生鲜品牌。
他们从现在开始做这一块,要做出一个生鲜鸡肉品牌,抢占一部分市场并不难。
至于要怎么做……
在如今国内,大部分人买鸡买的都是活鸡,但在一些大城市,已经有人将活鸡宰杀后出售,或者分割开,不同部位分开出售了。
他们把活鸡运去上海出售费时费力,但如果将鸡鸭宰杀切分再送去上海出售,不仅更加方便,还能多赚一些。
当然,这么做的前提,是要有冷库和货源。
冷库好解决,他们可以租镇上食品厂的冷库用,货源的话,暂时也不缺。
至于将来生意做大之后,货源要怎么来……
暂时他们没有能力自己办养殖场,那么可以先跟养鸡户签订合同,收购养鸡户的鸡。
他们可以挑选一些合适的养鸡户,提供给他们小鸡和饲料,等他们将鸡养大之后再收购。
“这样对养鸡户来说,是有好处的,他们不用担心鸡肉价格下跌,因为我们会按照合同价格来收购,而我们也有了稳定货源。至于饲料为什么由我们提供,我们统一采购饲料,比养殖户单独采购饲料要划算。等将来时机合适,我们还可以自己生产饲料,建立自己的养殖场……”姜丽云是从三十几年后重生过来的,见过大世面,她说的这些,足以唬得孙金山一愣一愣的。
孙金山觉得姜丽云有点异想天开,但仔细去想,姜丽云说的这一切,却又是可以实现的。
不过最关键的是……孙金山问:“我们哪来的钱?”
姜丽云道:“不是要过年了吗?我们可以跟养鸡户说好,年底统一结账,既然如此,我们暂时只需要付冷库的租金。”
村里那些养鸡户,在他们已经帮着卖过一次鸡肉的情况下,肯定是愿意年底统一付账的。
本身离过年,就只有一个月了。
还有小鸡和饲料,他们谈好价格之后,并不是免费提供给养殖户的,只是以一个更低的价格,卖给养殖户而已。
这并不会损耗他们的资金。
到年底,鸡肉的价格肯定会涨,尤其是大城市。
他的第一批冷冻鸡肉,在年前送到上海出售,绝对可以卖出一个不错的价格,足够将钱付给养鸡户。
之后,他们就能做下一笔生意了,甚至可以跟村民们谈入股,比如他们的生鲜品牌就叫“红星”,然后红星乡的养殖户,都可以拿钱入股。
甚至不入股,让村民们把钱存在他们这里,他们给较高的利息也是可以的。
这个年代的很多地方小企业,起始资金都是这么来的。
放后世,老百姓说不定会怀疑,觉得他们是诈骗,但这个时代的老百姓特别单纯,特别淳朴……
第1986年,在温州就出现了史无前例的抬会风波。
抬会又叫标会,古代的时候,民间会以此来进行融资。
当时有一些人办了抬会,收取会员的钱,然后给会员利息,因为利息给的高,当地人争相入会,他们手上的钱越来越多,给出去的利息也越来越多……
这些人并没有投资手段,给前面的会员的利息,其实是后面的会员上交的钱。
为了能给出高额利息,他们就努力发展会员,最后滚雪球一般,抬会越办越大。
其中一个办抬会的人叫李启峰,原本是个木匠。
因为来交钱的人越来越多,甚至好几个县城的人想尽办法走关系都要给他交钱,他竟是拿到了过亿的会款!
拿了这么多会款,每个月要给出的利息也就特别特别多……到后来李启峰实在给不出利息,就躲了起来。
这一度引起社会动荡,当时因为“抬会”,当地民间绑架凶杀斗殴全出现了,房子都被推倒了一百多间。
办抬会的人,甚至争着抢着去坐牢,李启峰后来也被抓住判了死刑。
抬会会出问题,是因为那些办抬会的人给的利息太高了。
当时交一万会费,办抬会的人竟然一个月给过千的利息……
她当然不可能这么干,只会给比银行稍多的利息,而她相信自己能把钱还上。
三月之后,上海什么都涨价,鸡肉当然也会涨。
他们即便给红星乡的百姓一个较高的收购价格,到时候也肯定能赚不少钱。
当然,集资也不一定要这么集,找那些有钱人,跟他们谈一谈,让他们入股也是可以的。
姜丽云刚重生的时候,是打算稳扎稳打办餐饮,攒了一笔钱之后去大城市开店的。
她知道在九十年代,去大城市开店很赚钱,她还可以一步步把店开大,然后多买几套房子……
这是一条非常稳妥的道路,等到餐饮行业没那么好的时候,她早已财务自由,到时候哪怕就是当个收租婆,也可以过得很好。
她和冯易,绝对可以衣食无忧一辈子。
但她现在打算大干一场。
姜丽云没把自己的想法全部告诉孙金山。
她虽然跟孙金山说他们要合伙开公司,但这个公司,她希望由自己主导。
毕竟做一个生鲜品牌,可不是单纯收购白羽鸡去卖!
单纯收购白羽鸡去卖的话,她懒得折腾,做生鲜品牌就不一样了。
当然,姜丽云也不敢保证,自己一定能把这生意做成。
所以她按照原定计划去租了店面——煎饺店她依旧会开,这样就算她做这生鲜生意失败了,亏了钱,也可以靠着煎饺店慢慢把钱还上。
甚至于,她提早租店面开店,就因为开了店之后,她是可以脱开身的。
到时候她可以雇人帮忙,然后让冯易看店,她去干别的。
姜丽云问孙金山:“怎么样?你要不要跟我干?”
“要!”孙金山想也不想就道。
孙金山原本是想自己当老板的,但跟姜丽云一番交谈,他发现自己太幼稚了。
他什么都不懂,竟然还想当老板……
相比之下,还是跟着姜丽云干,更有前途。
姜丽云闻言道:“那你就先去镇上跑一跑,问清楚租冷库的价格,然后去跟白羽鸡孵化厂、饲料厂谈一谈。如果你遇到了麻烦,就来找我,等你谈得差不多了,我会去跟他们签合同。”
说完这个,姜丽云又问姜利海:“哥,你要跟着我干吗?前期估计不能给多少工资。”
姜利海有点犹豫:“这样真的能赚钱?租冷库要不少钱吧?”
“那你先在砖瓦厂干着,闲下来的时候给我帮忙。”姜丽云直接道,反正孙金山一个人,已经够用了。
“好,有什么要我做的事情,你跟我说就行。”姜丽云之前带着他赚了七百块!姜利海觉得他现在帮姜丽云做点事情是应该的,不给钱都行。
“行!”姜丽云应了,然后道:“我要去揉面,为明天的生意做准备了。”
刚才姜丽云说话的时候,孙金山觉得她就像是一个非常有钱,非常有本事的大老板。
结果一眨眼,大老板要去揉面?
孙金山瞬间回归现实,这也就算了,他一转头,竟然看到冯易在织毛衣。
“冯易你在干什么?”孙金山震惊地看着冯易。
冯易很淡定:“织毛衣。”
“这不是女人干的吗?你好好的为什么要织毛衣?”孙金山问。
不等冯易回答,姜丽云就道:“妇女能顶半边天,怎么,你看不起女人?”
孙金山:“……”他还要跟姜丽云混呢,肯定不会看不起女人。
不过姜丽云真的不像个女人,冯易跟她在一起之后,反而像个小媳妇了。
“行了,你该回家了。”姜丽云道,又看向冯易,担心冯易因为孙金山的话不开心。
结果冯易一点没生气,反而道:“孙哥,我跟丽云姐要订婚了,我要织一件丽云姐订婚穿的毛衣!我才十九岁,就要订婚了,你都还没有对象。”
孙金山愤愤不平地离开了姜家。
冯易这家伙表面上乖乖巧巧,其实一肚子坏水!
活该他遇到姜丽云,被姜丽云压得死死的。
姜丽云不知道孙金山的想法,只觉得冯易一脸炫耀的样子特别可爱。
其实要找人创业,她最相信的是冯易。
但冯易的性格有点内向,他不太喜欢跟人打交道,又太过年轻。
孙金山能办好的事情,冯易不一定能办好。
不说别的,就说联络村里养殖户,说动他们养鸡这件事……
红星乡很多人不认识冯易,就算认识,冯易在他们眼里也是个孤儿,冯易说的话,他们是不会放在心上的。
但孙金山舌灿莲花跟人说养鸡能赚大钱,他们大概率会相信。
就算他们不相信孙金山,也会相信孙金山的父母——孙父孙母在他们村,人缘挺好的。
这些事情,甚至不止是冯易办不好,就连她都是办不好的,不管是冷库工作人员还是村里人,他们肯定更相信一看就有钱的孙金山,而不会相信她。
不过姜丽云对冯易,也是有规划的。
“冯易,现在食品厂在起步阶段,让孙金山去跑就行,但等将来,肯定要我们自己去管理……过两天我去买些书回来,我们一起学习吧。”
让冯易读书这件事,姜丽云早就有想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