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请闭眼—— by钟仅
钟仅  发于:2023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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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口道:“太碍眼。”
林循瞥他一眼:“怎么碍的?”
医学奇迹?
“……”
“听着烦,不行么。”
“……行。”
这虫子但凡死在他身上任何一个地方,她都不可能去碰。
可好死不死,就离伤口两公分。
林循心下叹了口气,忍着恶心把他手指头重新掰开、摊平,又将抽出来的湿巾盖在他手心,遮住那犯罪现场。
等草草把那半只飞蛾的尸体用湿巾包起来扔在一边,她才松了口气,抽了张新的,帮他擦掉伤口附近的灰尘和血迹。
酒精湿巾触到破口前,林循抬眼,十分贴心地提醒了下:“你虎口这里破了一大块……我擦了啊,忍着点。”
对方没吱声,手指松软不作力,配合着她的动作。
眼皮都没眨一下。
林循帮着处理完伤口,看他一眼,暗忖道,怎么触觉嗅觉进化了,痛觉反而退化了,难道摔跤摔多了,免疫了?
这都不疼么?
想是这么想,好事做到底,林循还是尽量放轻了动作,清理完伤口后,又给缠了圈纱布,贴上胶带。
伤口并不大,唯一深的地方大概是落地的时候撑到了台阶边缘。
林老板看着包得漂亮的纱布,满意地点点头,还未来得及起身,便听到一句匪夷所思的话。
“谢谢,你上去吧,楼道里冷。”
林循一怔。
这语气,竟然,还有点温柔。
他平时要么不吱声,要么十句里藏着八句嘲讽,剩下两句也没情绪——突然这样说话,还……
怪好听的。
每个音节都像透明翅膀,轻轻扇动着周遭空气。
那空气接着震颤,轻轻柔柔地挠她耳朵。
有点痒又有点酥麻。
林循不自觉地盯着他领口上方那片白皙脖颈,声带颤动、喉结起伏的位置。
暗戳戳地想,这么优秀的声带,要是长她身上就好了。
直到那声带忽然震动。
“怎么了?”
随之而来的温热鼻息几乎触到她额头。
林循一抬眼,恍然惊觉他下颚就在她几公分之外。
这才意识到,她不知不觉靠的有点太近了。
眼皮都快贴到人家喉结上去了。
职业病。
林老板轻咳一声,拉远距离,尴尬地偏过头去,胡扯道:“哦,我看你眉毛和眼皮上有灰,闭眼,我帮你擦掉。”
她说完,意识到有点不妥。
帮忙包扎一下伤口是天经地义,上赶着给人擦脸是什么行为?
以沈大少爷拒人千里之外的性格,该不会以为她想借此骚扰吧?
林循一直记得高二那会儿,沈郁刚受伤的那阵子,一堆女孩子挤在他课桌边想要帮忙。
可都没得到什么好脸色。
林老板撇撇嘴,想着怎么尴尬不失礼貌地把上一句话收回。
可还没等她想出来,眼前的人却忽然听话地,闭上了眼。
还朝着她的方向稍稍低了头。
似乎在迁就她身高。
距离骤然之间被拉近。
那张脸在她视野中放大。
轻闭的双眼轮廓干净,长睫微扇,无神的瞳眸被暗藏起。
没了任何乖张、痞戾,反而像是全然信赖她。
“……”
他倒越来越不讲究了。
林循心里本来就没鬼,见他这副坦然模样,便也就不再客气。
她抽了张新的湿巾,毫无旖旎地伸手把沈少爷精致的眉眼鼻梁都擦了个遍。
那动作和擦玻璃没什么区别。
等那张漂亮的面孔恢复白皙,她拍拍手:“好了,睁眼吧,干净了。”
“……”
林循把用过的湿巾和废旧纱布打包,站起身:“行,那我上去了,有事儿喊一嗓子就行……哦,我就不给你拿水和吃的了,省得等下上厕所不方便,你自己忍忍啊。”
喑哑如风的女声语速飞快,说出来的话直白淡定,毫无同异性相处时的半点含糊暧昧。
更不用说方才帮他擦去脸上灰尘时,那样干脆利落的动作。
像是在关照朋友家生活没法自理的小孩。
林循久久没得到回应,她不由得低头看去。
街灯从窗口灌进来。
他侧脸却隐匿于黑暗中,只剩轮廓镶出条优越立体的金边。嘴角有刹那上扯,待她仔细看又恢复了平直。
“……嗯,多谢你这么,替我着想。”
林循闻言忍不住掏了掏耳朵。
他语气没什么问题。
但最后四个字,莫名带了重音。
这种在录音时叫“台词点送”,用作强调,一般都别有意味。
林循挑挑眉,实在没琢磨出来这几个字有什么值得强调的,只当是自己多心,答了声“不客气”,径直往上走。
等走到楼梯拐角处,她又顿住脚步,回头问道:“对了,沈郁,你有宁琅的联系方式吗?”
今天的事,百分之百是宁琅在背后自作主张,可惜她连当初的班级群都退了,没他的微信和q.q。
都是男生,或许沈郁会有。
沈郁却没接茬,重新翻开电脑。
莹蓝色光映着空气中的漂浮尘埃。
就在林循以为他兴许是没听到,想再问一遍的时候,他突然来了句:“你都没有,我上哪儿有?我跟他很熟么?”
依旧是平淡无起伏的语气。
像是简简单单在回答她的话。
可一句话里又甩了两个反问。
林循能肯定,这次绝对不是她的错觉。
她完全不知道他突然哪门子火。
阴晴不定的,莫名其妙。
林循抿了唇,语气也跟着变得生硬:“没有就没有,当我没问。”
说完,她一口气走到三楼,关上门。
她有些忿忿地在门口站了会儿,又理智地把门打开,虚掩了一条缝,给外界声音和呼救留一个入口。
觉得自己算仁至义尽的林老板这才去厨房,煮了碗泡面。
大概两个小时之后,楼下传来细微的交谈声,听不清具体说什么,但其中一个声音明显是姜老太。
没多久,一楼铁门重重关上。
之后一切归于宁静。
林循这才走过去,把门关严,反锁。
晚上,林循洗完澡,给程孟发了条微信。
【循】:你有宁琅的联系方式吗?给我一下。
【玛丽莲孟露】:我没有,但陈诺之有……你要那孙子的联系方式干嘛?你不会想要接受他的道歉吧?大可不必啊我说。
【循】:没有,工作上的事。
【玛丽莲孟露】:工作?
没过几秒,程孟直接拨了语音通话过来:“循循,你最近在工作场合遇到他了?”
“也不算遇到。”
林循把事情简略重复了下。
她话音刚落,那头程孟的声音简直要炸破天花板:“我-操!这傻-逼怎么这么多年过去还这么贱啊,专干这种恶心巴拉、自以为是的事,他-妈的有钱了不起啊?当年我们班沈郁可比他有钱多了,都没他那副恶心人的派头吧?”
林循想了想,还真是。
那时候的沈郁虽然跟她也不是同个世界的人,但他所有的讲究也好,挑剔也罢,都不掺杂任何与他人有关的优越感。
而更像是与生俱来的金贵。
所以当初刚入学的时候,班里男生们和他的关系还不错。
宁琅则恰好相反。
同样是家境优渥、长得帅,他异性缘很好,但同性缘很差。
很多男生都私底下说他性子傲,爱装-逼。
林循对这些八卦不是很感兴趣,她后来和宁琅相熟,是因为被程孟拉着加入了学校的广播社,宁琅是社长。
林循和人交往一向很浅,懒得挖掘对方私底下到底是什么性格。
只要工作认真,沟通合作起来没毛病就行。
恰巧,宁琅这方面做得不错。
谁知道后来会有那么多的流言蜚语。
程孟很快要到了宁琅的微信号,发给了她。
还顺便叮嘱了一句:“说归说骂归骂,别找人打架啊,现在是法治社会。还有,记住别喝酒。”
【循】:?
前面那半句她还能听懂,“别喝酒”是出于哪种计较?
【玛丽莲孟露】:你一喝酒就容易上头,一上头就容易干架……你忘了吗?
【循】:我忘了。
她不爱喝酒,家里也从来没囤过酒。
记忆中喝酒的次数寥寥无几。
【玛丽莲孟露】:忘了更好,真希望我也忘了。
【玛丽莲孟露】:惊恐.jpg。
【循】:……
因为方才听程孟提到沈郁,林循顺便把这些天的事说了一遍。
这导致程孟又双叒打了个电话过来,语气里的惊讶程度不亚于听她提起宁琅。
这次,那惊讶里又夹杂着深深的同情。
“所以,沈少爷现在住在外婆家,就在你楼下?他真被沈家赶出来啦?我还希望是谣言呢。”
“嗯,没你想的那么糟糕。老太太人很不错。”
程孟好奇道:“那沈少爷呢,他怎么样?”
林循想到他方才分别时的阴晴不定,不怎么愉快地哼声道:“跟高中差不多吧,脾气很差。”
“这,”程孟莫名帮他辩解了一句,“但凡是个人,遭受像他这样的人生巨变,脾气都不能好吧?”
她说着,惋惜道:“我其实觉得沈少爷私底下人还蛮好的欸……”
林循疑惑道:“你跟他有过‘私底下’的交集吗?我怎么不知道?”
印象中,他们之间貌似连半句话都没说过。
程孟闻言欲言又止了片刻,最终还是没忍住问道:“不是吧,你居然真的忘了?就高三上学期,警察找到你爸爸遗体之后,你不是喝醉了么?”
“……?”
“你那天晚上醉醺醺在网吧门口跟人干架……后来班主任联系我,当时沈郁也在场来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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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闪闪的梦。◎
林华的尸骨从昼山市郊的某个荒废山头挖掘出的那天,警察找到学校,联系林循过去辨认尸体。
那天,她正好十八岁。
林华到昼山打工的时候,林循只有七八岁。
这期间,除了每个月寄回的信件、生活费,他从来没回过青原。
跨越好几个省份,一千多公里的距离,不论是什么样的交通方式都不妥当——要么费钱,要么费时间,都不是他能承受的。
这样算起来,她已经有十年没见过他。
何况,在青原的时候,年复一年的焦灼等待;来昼山之后,三年里大海捞针般的寻找……
无数次抱着期待和幻想,又一次次破灭,心里其实隐隐地猜到过结局。
如今尘埃落定,本应松口气的。
所以,林循在从学校过去的路上,以为自己不会有多难受。
可当她亲眼看到他,突然就没绷住。
那尸骨被埋了那么多年,皮肉腐烂严重,已经没有任何可辨认的特征了,只有脚上那双鞋还能窥出当初的模样。
林循认出来,那是他失踪的前一年春节,奶奶寄过去的。
为了做这双鞋,奶奶带着她翻山越岭去镇上,特意买了最好的橡胶底,在家熬夜做了两个礼拜。
林循蹲在那荒芜山头,没表情地盯着那具面目全非的躯体。
眼泪大颗大颗砸进旁边翻挖上来的新泥里,她倔强地伸手擦掉,胃里食物残存翻江倒海涌上来。
旁边的女警不忍心,伸手轻轻捂住她眼睛。
林循却躲开她手心,执拗地睁大眼睛看他。
她知道的,想吐不是因为气味难闻,更不是因为那场景有多骇人。
她只是突然想起了很多模糊的记忆。
小时候,每年她过生日,都能收到不远千里从昼山邮寄来的包裹——里面装着城里孩子才会有的洋娃娃、彩色蜡笔、粉色的铅笔盒、卡通图案的小书包……
村里的孩子们都很羡慕她。
羡慕她有个在大城市打工的爸爸,所以能靠寄回来的钱上学。
也羡慕她过年有新衣服穿,家里柜子里珍藏着他们从没见过的玩具。
林循自然很得意。
彩色蜡笔她不舍得用,便时不时摆弄那洋娃娃,缠着奶奶用家里剩的布头给它做各式各样的衣裳。
走到哪儿都带着。
总之,那几年,大概是林循过往的人生里,唯一觉得自己像公主的时候。
被人欺负了会哭,然后歪歪扭扭写信给爸爸告状。
那信来回两个月,每次他的安慰到的时候,她连跟谁闹别扭都忘了。
可就算是这样。
林循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没人管的留守儿童,她快乐又肆意,在青原黄沙弥漫的山区野蛮生长着。
哪怕是十一岁那年秋天,林华的消息戛然而止之后。
奶奶飞快地苍老,她开始逼着自己迅速长大,代替他成为家里的支柱。
别的女孩青春期是否诸多浪漫情愫,林循不知道。
她的十几岁,蹬着三轮车骑过昼山长长短短的坡道躲城管、抄着板凳酒瓶应付烧烤摊上酒后闹事的醉汉、满城东奔西走在大街小巷贴发寻人启事……
挣扎着在昼山生存下去,然后,找到他。
色厉内荏也好、外强中干也罢,总之成功地造就了这副他人看来刺头般的性子。
害怕、委屈、少女情愫,统统都无暇。
哪怕是这样。
她好像也没觉得多痛苦。
或许是内心总认为这样的日子终究会过去。
等找到他,一家三口回青原,一切就能回头。
可回不了头了。
十八岁的林循蹲在那山头,咬着牙一次次伸手抹眼睛,心里绝望又负面地想着。
这一次,她是真的没有爸爸了。
那天认完尸体,林循被警察送回了家。
她在家门口站了很久,看着地下室隔板间亮着的暖灯,手抖得不像话,最终还是没敢敲门。
她不知道怎么跟奶奶说这件事。
早上去上学的时候,奶奶还答应她今天会早点收摊,给她买个生日蛋糕。
奶奶边收拾出摊的东西,边感叹,希望林循二十岁生日的时候,能三个人一起过。
林循隐约记得,后来她离开了家,浑浑噩噩游晃到大排档要了几瓶啤酒。
喝完之后,醉醺醺地那在附近瞎走,至于其他的……
九年后的林老板回忆起当初,难免沉默了会儿,问道:“……我那天还跟人干架了?我怎么不记得?”
“……”
程孟闻言颇有些无语:“本来觉得那晚对你来说肯定不愿意再回忆,所以我从来没提。没想到你酒品这么差,揍完人都能忘得一干二净?”
林循没吭声。
程孟于是回忆道:“那天具体经过我也没看到,反正我到那儿的时候,你正抱着电线杆狂吐,沈郁和班主任都在。”
“我只知道,跟你打架的是个中年大叔,胳膊上有条浅浅的口子还在淌血……他说,是你一言不合先动手的。”
林循有点懵:“不仅打架……还是我先动手的?”
程孟摇摇头:“我也不清楚,那条街没监控……但你手上确实拎着个破酒瓶,真的怪吓人的。”
“……”
林循完全不相信自己会是这种人。
她一向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
但这件事毕竟发生在她不清醒的时候。
她多少有点不自信。
卡了半天,林循努力找到其中逻辑矛盾点:“……那他怎么不报警?”
程孟想了会儿,说道:“我也觉得蛮奇怪的,反正那天乱得很。我到之后没多久,那大叔就骂骂咧咧地走了,也没找我们赔医疗费。”
“……”
这么说来,真是她的问题?
平白无故把个路人揍了一顿,然后,连钱都没给?
林循有点听不下去,捂住了脸。
好半天后,她想起某个细节:“……所以,沈郁在那儿干嘛?帮我干架?”
就他那眼睛,不被揍就不错了。
“不知道,他没说……反正是沈郁打电话通知班主任的。”
林循“哦”了一声,心想,难怪上次沈郁知道她家的情况。
程孟的记忆也相对混乱,那次她在家睡到一半,班主任给她打电话问林循家地址——她来昼山后搬过好几个地方,当初学生记录上的地址已经失效了。
程孟迷迷糊糊从被窝里爬起来赶过去的时候,事情已经基本结束了。
她只顾着照顾林循,现在想来,确实忘记问沈少爷为什么会在那儿了。
但是,之后的事她记得一清二楚。
程孟想到这,没忍住,声音里带了点笑意:“你听我说完啦,关键在后面……”
林循听得头皮发麻:“……前面还不够关键吗?”
她到底干过什么杀-人放火的事啊?
“后来,班主任要送我们回家,怕你走不了路,就让我们三个在网吧楼下的地下停车场等着,她去学校取车。”
“然后,呃……”
程孟停了停,摸了摸胳膊上的鸡皮疙瘩:“中间大概有三十几分钟吧,你一直说停车场里很黑,周围都是阿飘,还说自己特别害怕,又哭又闹的……”
因为实在是不符合林老板的人设。
所以这段连程孟都不知道该怎么合理解释。
“……”
林循捂着脸沉默半天,故作淡定道:“哦,那还真是不像我,我怎么可能怕鬼。”
她说是这样说,但隔着电话线,还是免不了心虚。
听到这,她才觉得程孟说的应该是实话。
林循从小就怕黑,也特别怕鬼。
这件事除了奶奶和爸爸,没人知道。
这种恐惧没法通过锻炼消除,只是清醒的时候被适当藏起来了。
程孟很单纯地被她的人设蒙蔽了,认同道:“是吧,你还能怕鬼?我觉得搁清-朝你都能徒手抓僵尸。”
“……”
也不用这么说吧。
林循想到那画面,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她下意识抠了抠手背上的夜莺图案:“然后呢?你直接说关键吧。”
“别急,”程孟乐得声音都高了几个度,“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太扯了,那画面简直鬼畜。你当时一边哭闹,一边整个人牢牢扒在沈郁背上,他走一步你跟一步,像个树熊一样把他缠得死死的,哭着喊着非要他——”
“……非要他?”
林循听着这描述,心提到了嗓子眼。
“——非要他像个神仙一样带你御剑飞行离开这里,还逼他背诗、背佛经,说能驱鬼辟邪。”
程孟说到这,声音忍不住笑得发抖:“你还特别恶劣地威胁人家来着,说要是他不背,你就推他出去把阿飘喂饱。”
“……”
林循深深地把脸埋进胳膊里。
没脸再抬头了。
她突然想到当初让周洲找玉清子的cv时,脱口而出的熟悉描述——
“你闭上眼睛,想象月黑风高夜里,你独自走在一片阴森森的坟地,迎面走来几个阿飘。然后再打开音频,感受一下有没有哪位cv大大一开口让你觉得金光蔽体、足以辟邪驱鬼的。”
原来,出处在这。
林循深呼吸了几下,破罐破摔般气息微弱地问道:“然后呢?他揍我没?”
“没,”程孟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但我从来没看见沈少爷脸那么黑过,他几次想把你从背上扒下去,都被你重新抱得死死的。后来……”
程孟轻喘了一口气,按捺下笑意,这才平复了一些:“沈少爷实在没办法,只好单手拄着盲杖,背着你,被你驱使着在停车场里到处‘腾云驾雾’。”
她顿了一下,继续说:“再后来,他开始背诗和文言文。《将进酒》、《蜀道难》、《岳阳楼记》、《出师表》……”
程孟记得清楚。
那天到了最后,那个冷漠又漂亮的少年嗓子很哑,体力也不支。
他一只手背在身后,托着八爪鱼一般醉得满脸通红、却依旧在胡言乱语的循循,另一只手拄着根细长的盲杖,在黑暗里很不讲究地倚靠在停车场里头脏兮兮的柱子上。
停车场里半点风都没有,他的声音句句有回响。
她当时听到那句不带半点情绪、却依旧流利的“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时,默默地想。
沈少爷要是不瞎,大概能考状元吧。
挂了电话,林循忽然想通了一个她很多年都没明白的事。
爸爸的尸体被发现的那天,是她这辈子最黑暗的时刻。
那些年少里无暇体会的无助、委屈、痛苦,像沙土般掩埋了她。
甚至是恐惧。
对未来的恐惧,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奶奶的恐惧,以及,替爸爸觉得恐惧。
他被人草草埋在那个荒无人烟的山头那么多年。
那坑挖得很深,坑底见不到半点光。
黑漆漆、阴森森,周遭只有虫蚁烂泥为伴,肯定很害怕吧?
但林循记得很清楚。
这一切悲哀难熬的情绪,在她第二天醒来之后,莫名其妙地被治愈了一大半。
那天夜里,她似乎做过某个金光闪闪的梦,梦里金色光芒滚烫,普照众生。
那些金光也照拂了她。
所以她很平静地睁开眼,起床,把这件事告诉了奶奶。
接着就是更加漫长且繁琐的事——跟着警方追查线索、上诉、打官司……
林循从不觉得自己天性冷漠,忘性会有这么大。
她一直以为,那天夜里或许真的有某个仙气飘飘的神仙,看她太可怜,大方不计较地庇佑了她。
原来,并不是神仙呢。
作者有话说:
这章发三十个红包呀。感谢在2023-09-23 00:58:40~2023-09-24 02:49:2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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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天破天荒地有点失眠。
她没什么胃口,连泡面都懒得煮,干脆随便从衣柜里拽了件卫衣套上,踩着帆布鞋出了门。
推开门才发现门把手上挂着一个透明袋子,里头装着一盒饺子和一罐褐色的酱。
林循拿起袋子口贴着的一张纸条。
是姜老太写的。
“小林,我先去摊位了,怕你起得晚,就不敲门了。我今早包了饺子,是猪肉白菜馅的,吃的时候先烧水,水沸下饺子,浮起来之后再煮一两分钟就行。这酱也是自家做的,蘸着吃。”
林循看着那纸条许久,抿了抿唇。
她拿着袋子回到厨房,按照姜老太的指示煮了饺子,端到餐桌上吃起来。
饺子皮很软,个头又大,鼓鼓囊囊,胖乎乎很可爱。
咬开一口,滚烫汤汁往外冒。
蘸酱是咸辣口的,里头大概有藤椒末,没吃几口额头便见了汗。
她一边吃,一边点开《森林寓言》的最新一期。
等吃完满满一碗,恰好听完整期节目。
耳朵和胃都得到了治愈,身体和心里的沉重郁气从打开的毛孔中挥发出去。
她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
然后舒舒服服地去冲了个澡,换上件精神些的衣服,再次出门。
半午太阳没有很浓烈,风也不热烈。
楼道里,细小尘埃静静在光柱里漂浮。
路过101门口的时候,林循盯着那扇厚重生锈的大铁门,脚步莫名顿了顿。
她想到之前姜老太三番两次找她修理东西,“顺带”请她吃饭,以及今天的饺子和蘸酱。
沈少爷跟他外婆其实挺像,大概都嘴硬心软吧。
这祖孙俩,难怪尽管每天都贫嘴吵架,经济也困难,却能把日子过得这么好。
到工作室之后,林循点开昨天程孟推给她宁琅的微信名片,加了好友。
几乎下一瞬,对方便通过了她的好友申请。
林循直截了当地打了个电话过去,省去时隔多年的寒暄,开门见山地说了之前的事。
她没带太多私人情绪,把私事当公事办。
对宁琅这个人,林循压根提不起什么同他争执的念头。
争执意味着需要花费时间纠缠。
她只想着能把问题解决就好。
电话那头滞了一瞬,半晌后苦笑道:“是我好心办坏事了,林循,你没生气吧?”
林循没回答他的问题,淡淡道:“知道是办了坏事就好。未来我们和睿丽兴许还有合作的机会,下一次还请宁总高抬贵手,公事公办吧。”
宁琅听她的称呼,呼吸声在电话那头转了两圈,忽然低声道:“嗯,我会注意的……你不知道我看到你打电话来多高兴。这周末有空么,一起吃个饭?就当我给你赔礼道歉了。”
“吃饭就不必了,我周末还要加班。以后有合适的合作机会,我会让工作室的策划联系您团队的,辛苦。”
林循平静地说完,掐了通话,然后找了个机会,把所有的来龙去脉跟工作室的众人说了。
包括远山几次三番迟到、放鸽子,睿丽过低的报价,以及这背后的龃龉。
她说得很平淡,汤欢听完却挑了挑眉,揶揄道:“所以,睿丽的那个小宁总是你前男友?”
她跟林循同窗四年,从来没见她谈过恋爱。
那会儿林老板凭着这张脸毫不费力地大杀四方,校里校外追求者都不少。
但就没见她对谁动心过。
所以汤欢合理怀疑,她要么性冷感,要么有过一段难以忘怀的感情史。
如果对象是小宁总,那确实年轻有为,样貌也是一等一的,挺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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