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请闭眼—— by钟仅
钟仅  发于:2023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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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感叹千寻大大不愧是当今配音界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果真做到了千人千声。
等林循把几期节目看完,天悄悄亮了。
窗外雨停了,灼热的朝阳马不停蹄地拨开乌云开工,林循趴在工作台上叹了口气。
被程孟横来一脚,一晚上又白熬。
能配玉清子的神仙,她依旧没找到。
她干脆破罐子破摔,套了件卫衣去工作室。
周洲早早便来了,正开着工作室的电脑打游戏,在刀光剑影中忙得没工夫抬头,瞥到她进来眼含热泪:“老大来了,下局带我,对面小学鸡天天骂我,素质真差。”
林循瞥了一眼他段位,居然还是青铜四。
她“唔”了声,认真道:“每天骂你的肯定不是同一批人,你玩游戏两年多,送走一批又一批的小学生……我估计人家小孩儿玩到一年级下册就匹配不到你了。这么说起来……”
林循歪了歪头,觉得很合理:“……你这种应该叫,职业幼升小陪练?”
作者有话说:
林老板:你的肉戳到我了,注意点。
切肉机沈少爷:……学学语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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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洲菜得无力反驳。
时间还早,林循便开了另一台电脑,带他上了几把分,成功帮他把段位拉到了青铜二。
就在周洲满怀希望以为自己今天能上青铜一时,工作室另外一个编导汤欢来了。
细高跟“哒哒哒”地规律敲击地板,玻璃门“吱呀”一声被推开。
林循和周洲对视一眼,非常默契地退出游戏,打开word,装模做样开始聊剧本。
“……”
汤欢翻了个白眼,把策划案“啪”的一声摔在林循桌上:“服了,我真服了,一天天的,到底谁是老板?再被我抓到在工作室打游戏,罚款五百块。”
“……”,林循好脾气地把策划案摆正,“阿欢,别这么说,你不是有股份么,你是我老板,行不?”
林循创业以来,做过最正确的事就是拉了汤欢入股,要不然这家工作室早玩完了。
她自己纯靠声控本能干活、耳朵又刁眼光又高,空有热忱、审美和技术,对生意运营一窍不通。
周洲呢,本地人家里条件好,就想大学毕业找个地方混日子养老。
其余几个后期、美工、宣传,也大概一路货色,干这行的基本都是i人没跑了。
只有汤欢,林循的大学同学,同样学编导出身。
ENTJ领导者人格,叠加事业心贼强的魔羯座,做事雷厉风行,自我约束能力几乎变态。
她对广播剧全无兴趣,甚至压根没有对声音好坏的辨识能力,只因嗅到近些年耳朵经济兴起的苗头,毅然决然辞职找上了那会儿刚开始创业的林循。
——如果说林循是“一只夜莺”的耳朵和心脏,承担一切对声音和剧本的审美高度,那么汤欢就是头脑,负责排兵布阵、运筹帷幄。
共事三年半,“一只夜莺”从当初的岌岌无名,到如今算是在广播剧站稳脚跟,她二人缺一不可。
汤欢开门见山,目光锐利:“林老板,玉清子的人选你找到没?”
“……”,林循头皮一麻,总感觉读书那会儿班主任都没这么可怕过,“还没。”
汤欢目光又转向周洲。
“那你呢?《凡尘》其他cv都敲定了么,试音demo发给老板了么?”
“发了,”周洲松了口气,声音轻快,“昨天下班前就发了呢,老大还没回复。”
压力给到林循。
面对着前者压迫感满满、后者看好戏的两双眼睛,林循打了个呵欠,掀着眼皮慢悠悠回看周洲:“哦,demo啊,我连夜审了,早上给你发完反馈意见了啊,怎么,没看到吗?”
周洲悲痛道:“……靠,老大,你坑我?”
最讨厌这种表面摆烂、实际上卷得要死的人了。
简直就像上学那会儿上课睡觉迷惑对手、回家头悬梁锥刺股的学霸。
说话期间,工作室其他员工陆陆续续来了。
晨会上,大家各自汇报手头的进展。
等i人们老实巴交地轮流汇报完,汤欢终于点头表示满意:“《小蔷薇》完结后火了一把,口碑真的很不错,在几个平台上都有稳定忠实的播放量,收入也可以。等《凡尘》选角结束,大家把奖金发一发,好好放个假。”
她说完,话锋一转,一个甜枣配一个巴掌的资本家套路玩得贼溜:“但是!市场是残酷的,据我所知,这个月昼山刚注册就倒闭的广播剧工作室就有五六家,我们‘一只夜莺’虽然成绩还可以,但缺一部出圈的大爆剧。”
工作室里其他i人们一言不发,汤欢目光如炬:“林老板,你之前接《凡尘》的时候怎么说的来着?”
林循拧开一瓶矿泉水,“唔”了声:“……《凡尘》是这几年我们接到的最好的本子,在小说平台上虽然不算爆火,但剧情、人设和画面感都很好,非常适合改成广播剧。”
汤欢颔首:“我对我们林老板的直觉百分之百信赖,所以《凡尘》一定要好好做,尤其是男主的选角。”
她说着,朝林循歪歪脑袋。
林循眉头一挑,摊手:“这角色确实不好找……我不能降低标准。”
汤欢没法反驳。
林循的标准,等同于“一只夜莺”的水准。
她沉思片刻,另辟蹊径:“嗯……你现在基本上都在之前接触过的cv里找人,以你对声音的记忆力和敏感度,到现在都没找到,说明都不太合适。我手上有一些我们工作室没接触过的,等会儿我把声音发给你,你再好好找找。”
忙碌又寡淡的一天结束前,林循总算在某条音频中找到了神仙音的“代餐”——一个声线清冷的老牌配音演员,艺名叫远山,来自睿丽文化的有声部门。
睿丽是昼山很有名的文娱企业,游戏、影视、广告都有涉猎。
有声部门只是他们家的投资试验田,签了几个老牌cv,其中远山算是门面。
他的嗓音条件虽然比不上沈郁,但胜在入行多年,专业功底很强。
林循翻了翻他以往的作品,声音表现力也很好,戏感十足。
她选完人,左右活动了下僵硬的颈椎,把资料发到周洲邮箱上让他去联系、谈价。
这才面如菜色地捂了捂耳朵,听了成百上千条人声,耳窝和耳膜酸胀抽痛得厉害。
汤欢见状从策划案里抬起头,倒了杯据说能保护耳朵的中草药茶推到她面前,言简意赅:“喝,喝完回家睡觉。”
——工作室里常备这种茶,除此之外,她还给林循办了采耳店的会员卡,美其名曰设备定期维护,简直丧心病狂。
林循看了她一眼,二话没说灌下水,拎着包遁走。
下过雨后,街道被冲洗得一尘不染。
路两旁的梧桐碧绿如洗,枝干交叠,遮天蔽日。
工作室离晟霖苑走路只要十分钟距离,这也是她当初买这个房子的原因之一。
她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生活情调。
或许是这么多年在外打拼习惯了,出门步行、回家泡面,一向追求快捷便利。
林循踩着帆布鞋,慢慢悠悠晃过小区门口一连串卖菜的小摊,在一位头发雪白的老太太面前蹲下来,照惯例挑了一把葱。
这老太太是这两周忽然出现在这片“路边菜市场”的,年纪很大,估摸着得有八十了。
她每天早晨傍晚都过来,就摆些葱蒜、自制的小咸菜等。
林循听买菜的街坊们提过几句,老太太姓姜,在晟霖苑住了三十来年。
她年轻的时候丈夫便去世了,后来唯一的女儿车祸离世,只剩个身有残疾的外孙和她相依为命,日子很难。
年初老太太消失了一段时间,大家都以为她搬家了,没想到这阵子又出来摆摊。
姜老太默契地帮她把葱仔仔细细装好,忽地来了句:“丫头,每天买这么多葱做什么?”
林循顿了下,把那捆葱塞进帆布袋,耷拉着眼皮不咸不淡地瞎扯:“哦,我整天熬夜嘛,听人家说喝葱泡水对皮肤好。”
“……”
老太太皱眉盯着她,一副“我怎么不信这个邪”的表情。
倒是路过的几个大妈大婶闻言刷地回头,上下打量了眼林循——不施粉黛也掩盖不了那极其嚣张漂亮的五官,尤其是那皮肤,白皙透亮到能滴出水,只有眼底的些许青色隐隐透露出熬夜带来的疲倦感。
——这种级别的大美女,就算说吃屎能养颜都有人信。
“给我来几根葱。”
“我也要。”
“我先来的。”
“……”
姜老太的存货一抢而光,云淡风轻地把铺在地上的油布一收,揣进环保袋里,潇洒开溜。
林循拎着那捆葱慢慢悠悠地跟在她后面,往家走。
可跟着跟着,她渐渐觉得不对劲——老太太硬朗的脚步迈进了小区大门,走到了她家楼下,进了同一个单元门,而后突然转过身看她,目光疑惑。
“……”
林循连忙摆手,指了指楼上:“我可没跟着你啊,我家住楼上。”
“哦,这么巧啊。”
姜老太乐呵呵点头,转过身径直走向101号房门,哼着小曲掏出钥匙开门。
林循愣愣地看着她的动作,后知后觉地发现101门口原先堆着的那辆废弃自行车和一摞旧报纸都不见了。
此时正好是饭点,门把手上却没挂外卖——她这段时间总是很忙,回家的时候几乎都错过饭点,只有今天赶了个巧。
半晌后,林循跟上去,喃喃地问道:“……之前那个住客,已经被赶走了吗?”
她当时以为沈郁只是忘了交房租。
没想到他是真的交不起。
林循挠挠头,不知怎的有点烦。
她自以为好意,顾及沈少爷的自尊心没去打扰,没想到人家已经被扫地出门了。
原本凭着老同学淡薄的交情,借钱不好说,但让他找到下个住处前在客厅借宿几宿,总是没问题的。
姜老太却是满脸“你在说什么”的表情,一头雾水反问:“谁被赶走了?没有啊,我们住得好好的。”
还没等林循理解“我们”是“谁们”,大铁门在此刻“吱呀”一声打开了。
年轻男人高挑挺拔的身影出现在门后,挡住背后窗子透出的所有光线。
他双目无神地对着老太太的方向伸出手,接到一个始料未及的轻飘飘的空袋子后,挑了挑眉:“……卖光了?”
“那可不?”
姜老太眉间的得意神采熨平了川字纹:“多亏了这小姑娘,她就是活招牌。”
接着慢悠悠扔了双拖鞋到门口,温柔却不容拒绝的架势:“孩子,到我家吃饭啊。”
“……我……你们……呃。”
林老板大脑宕机,结结巴巴半天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这才搞清楚街坊口中和姜老太相依为命的“残疾外孙”是谁。
作者有话说:
林老板:吃葱能养颜纯属谣言,别信。
沈少爷:残疾……外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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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循之所以完全没把姜老太和沈郁联系起来,因为他们俩的气质全然不同。
老太太虽然命途多舛,但性格淡定洒脱,开朗又健谈。
至于沈郁么。
不论事故前后,林循都不认为他能跟“开朗健谈”沾上边。
譬如此刻,虽然还勉强规矩地在门里站着,但脸上神情写满了被迫接待陌生人的不耐。
连遮掩都懒得。
姜老太也注意到他表情不善,讪笑着给林循介绍:“这是我外孙,他视力不好,不是故意目中无人,你不用怕。”
说着,她用手肘杵了杵外孙的胳膊,压低声音道:“她是同楼的邻居,你别摆个死人脸啊……”
又转向林循,后知后觉问她:“对了,孩子,怎么称呼你啊?”
林循有些不习惯这热情:“……我姓林。”
她话音落下,玄关处原本漠不关心站着的人忽然朝着她的方向抬起头。
林循蓦地对上他那双空洞双眼,愣了片刻。
还没等她有什么反应,姜老太又邀请了一遍:“小林,好巧你就住我家楼上,可不是缘分么?留下来吃饭,我正好今天炖排骨——”
姜老太话到一半,突然拍了下脑袋,“——哎呀,排骨还没解冻呢,瞧我这记性哟。小郁,帮我招待下客人。”
说着,急匆匆地就往厨房走去,扔下她眼盲的外孙和她这个陌生人面面单觑。
“……”
这老太太心可真大。
林循看着地上那双粉红色棉拖,犹豫了两秒钟,沉默地换上,伸手拉上铁门。
她这人有个非常致命的社交软肋,那就是难以对老年人说不。
尤其是是七十岁以上的老太太。
当年跟着奶奶摆烧烤摊的时候,遇上那些酒后闹事的醉汉和吃白食的小混混,十六七岁的林循尚且能面不改色地抄起啤酒瓶正面刚。
可碰到吃完东西挑刺少给钱的精明老太太,却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程孟笑她心软:“坏人也是会变老的。”
林循承认她的话有道理,可偏偏心有恻隐。
她奶奶在祁南上林村里是鲜有的明理人,整个村子里没人不服她,邻里间有个纠纷总是愿意找她评说。
可初到昼山的那年,奶奶会因为一根葱两块姜或者几毛钱同人当街争执几小时,也会为退掉洗了起球的布料坐在布点门口一整天。
剥掉的所有素质体面,凑作林循每天一袋的牛奶、每学期一套的教材、每年两双的运动鞋。
林循把帆布鞋放进鞋柜,转过身。
玄关走道里,姜老太的“盲眼外孙”双手插兜杵着、冷着张俊脸等着“招待”她。
“呃……”
她有点不知道怎么跟眼前这尊大佛打招呼。
既然他没有被房东扫地出门,那好像……也没有“老同学相认”的必要。
对于在一中认识的所有人,除了程孟之外,林循一律归到陌生人范畴,以此减少没必要的人际往来。
半晌后,反倒是沈郁率先开了口:“包拿来,我帮你挂。”
他说着,伸手过来。
林循以为他只是听老太太的话,例行客气,婉拒道:“我自己来就行,挂哪儿……?”
她话没问完,便看到玄关墙边钉着的一排木制挂钩——其中一个上面正挂着姜老太的环保袋。
问题是,那挂钩高得离谱。
林循踮起脚企图伸手去够,指尖在距离挂钩三四公分的地方挣扎了许久,最后徒劳无功地落下。
“……”
半分钟的尴尬后,她若无其事地咳了一声,这才发现沈郁伸出的手一直没有收回去。
林循不禁挑挑眉。
他知道她的身高?要不然怎么能笃定她挂不上去。
她个子并不矮,有一米六六,并且那个挂钩离她踮脚的极限只有三公分距离,但凡她今天穿了高跟鞋就能够到。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听声辨位?
光听声音就能判断她的个子,并且精准到厘米么?
林循眨眨眼,内心登时肃然起敬,觉得这简直和特异功能没什么两样。
她淡定地把帆布袋挂到沈郁伸出来的手掌上:“那麻烦了。”
好在沈郁完全没对她不自量力的尝试有什么表示。
接过帆布袋后,轻轻松松一扬手摸到铁门上方边缘,准确无误地把购物袋挂上挂钩,而后神色平静地迈着长腿转身往里走。
“……”
被他毫不费力的样子装到了。
等走进客厅,林循才发现,房子里头比上一次像样多了。
沙发上蒙着柔软的粉色碎花罩子,是老年人钟爱的款式。
餐厅里摆着一张胡桃木色餐桌,旁边放着几盆俊秀的蝴蝶兰,天花板还吊着几丛绿萝,长得非常茂盛。
看来姜老太回来后,沈郁的生活质量提升了不少。
如果不同以前的生活作比较,倒也算得上温馨舒服。
沈郁轻车熟路地带她到沙发前坐下,全程只靠手指触了几次墙壁来确定方位,这熟练程度,显然是在这房子里住了很多年。
两人分别在长沙发两侧坐下,中间隔了挺远。
林循在这种场合通常话很少,此刻既然决定不表明同学身份,更是没什么话说。
目光倒是饶有兴致地打量一旁的沈郁。
算起来九年没见。
别的不说,他这张脸并没遭受剧变。
甚至经历岁月洗礼后,有一种魅惑人心的漂亮。
他曲着长腿坐在沙发上,双手在茶几抽屉里摸索着。
一旁的电风扇来回摇着头,时不时将他T恤下摆鼓起。
片刻后,那双修长的手从抽屉里翻出一包绿茶。
林循意识到他是要给自己泡茶,淡淡出声道:“不用麻烦,我喝水就行。”
她其实挺喜欢喝茶,但使唤一个盲人干活,脸皮再厚也多少有点良心不安。
谁知沈少爷却头都没抬,伸手摸到茶几上一个透明茶缸,把茶叶倒进去。
那手指又往旁边探了寸许,沿着热水壶的壶身绕了半圈,稳稳当当握住把手,对准茶缸口倾倒、摁下开关。
整个动作行云流水。
他倒完热水,将茶缸盖好往茶几中央一推,然后懒懒散散往沙发上一靠,塞上耳机开始玩手机。
一副“我倒我的,一点都不麻烦,你爱喝不喝”的架势。
“……”
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她的话激到了。
反正他从前就是那种“你觉得我不行,我偏行给你看”的性格。
林循的确有点渴,就没管这么多,倒了一杯茶喝。
茶叶苦涩中带着淡淡香气,但林循并喝不出来好或坏。
她爱喝茶,却不懂品茶。
等断断续续喝完一杯,她百无聊赖地瞄了眼沈郁的方向。
他在玩贪吃蛇,胖胖的蛇身在迷宫里灵活地游窜,吃掉了一颗又一颗糖果。
林循暗自咋舌。
虽然知道沈郁能靠读屏软件玩游戏,但这种游戏也能“听”着玩么?
那反应肯定得贼快。
谁知下一秒,他竟然松开右手,用左手单手操作起来。
林循几乎要以为他察觉到有人注视,开始刻意炫技了,直到见他右手慢悠悠摸到茶几上的果盘,将那盘桃子往她的方向推了推。
还说了句:“吃个桃子。”
“……”
林循忍不住扶额,他还真把姜老太的嘱咐放在心上了。
哪怕满脸都是被迫营业般的漠不关心,但茶水点心是一样不落。
“嗯。”
说是这样说,林循并没有伸手去拿。
昼山这边多是果肉松软多汁的水蜜桃,但她恰好吃不惯,总觉得那汁水和果肉都黏糊糊的。
她更爱吃脆桃,但脆桃在本地超市里并不常见。
高中那会儿程孟家有个亲戚种脆桃,总给她带,两个人挤在她座位上一人掰一半吃,半点汁水都不会溅出来。
林循在这儿回忆,那边游戏打得焦灼的人突然懒着声调来了句:“不用勉强,我外婆买错成硬的桃子了,放在家也没人要,过两天坏了正好扔了。”
“……”
林循极其怀疑,盲人除了会听声辨位之外,是不是还会读心术?
竟然是脆桃,扔掉岂不是太可惜了?
家附近的超市没有卖的,她又懒得刻意找,已经大概有一两年没吃过了。
林循心里这么想着,便不再客气拿了一个,咬了一口。
果然很脆,还很甜。
等吃完桃子、喝完茶,她已经有五六分饱了。
面对姜老太端上来的一桌饭菜,原本以为不会有什么食欲。
可没想到,老太太手艺相当不错,口味也不像昼山本地人这样清淡。
不同于曾经沈郁带去学校的那些精致好看却极其不方便吃的餐盒,她做的菜食材都很简单,排骨和肉都切得一口大小,方便食用。
林循平常饭量很小,今天却足足吃了一整碗。
饭后,姜老太拿了点自家酿的甜酒酿当甜点,一边招待她吃,一边和她聊天。
沈少爷则被勒令在旁边陪坐——实则是继续玩他的贪吃蛇。
“小林,我听你口音像是北方的,现在在昼山工作么?”
“嗯,”林循咽下一口酒酿,点了点头,“我老家是青原的。”
她的口音一直没改过来,听着就是北方人。
“难怪,在昼山打拼不容易吧?那你父母呢,都在青原?”
林循筷子一顿,平静道:“没,他们都不在了。”
她回答得云淡风轻,姜老太却明显愣了一会儿,许久后,给她舀了一大勺酒酿:“多吃点,你看你瘦的。葱泡水可不能长肉,得多吃点米饭。”
林循“嗯”了一声,埋头吃了一大口。
不得不说,姜老太做的酒酿的确很好吃。
接下来,两人随意聊了些家长里短。
林循虽然话不多,但几乎有问必答。
老太太问她工作,林循说了自己开了家广播剧工作室,还贴心跟她解释广播剧是什么。
她和老年人相处,一直有一种诡异的和谐与熟练,起码比刚刚和老同学坐在沙发上“喝茶”自然多了。
对话到末尾,姜老太问了一个所有长辈都关心的问题:“那你现在一个人生活?结婚了么?”
她话音落下,林循还没来得及回答。
突然听到隔壁传来淡淡的“啧”声,她偏头看去,沈少爷正皱着眉,面上有一瞬间的烦躁——他手机屏幕上,那条被喂得贼胖的贪吃蛇“啪唧”一口咬住了自己的尾巴。
Game Over。
作者有话说:
沈少爷的耳朵:抱歉,我刚刚没听到你要咬到尾巴了。
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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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小小洋 2个;枳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自来水 16瓶;夙夜、淤泥深处的星星★ 5瓶;赶那朝暮 2瓶;池中游鱼、某献、56458031 1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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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循咽下碗里最后一口酒酿:“没,工作比较忙,遇不到合适的。”
老太太听她这么说,那目光更带怜惜,临走前还塞给她一瓶辣椒酱和一罐酒酿,要她带回家去吃:“都是自家做的,不值几个钱,但味道还可以——你今天最喜欢的那道酱排骨就放了这个辣酱。”
林循摸了摸鼻子。
被发现了么。
酱排骨她好像确实没忍住吃得有点多。
“那谢谢奶奶,我下次再来看您。”
姜老太笑得眼睛眯起来,摸摸她头发:“好孩子,以后常来啊。”
老式开水壶适时尖锐叫起来,沸水咕噜咕噜往外冒,老太太冒冒失失跑去厨房:“小郁,帮我送一下小林。”
沈郁颔首,站起身送林循到门口,长臂一伸帮她把帆布包从挂钩上拿下来。
林循伸手去接,他却没松开包带,相反力道的一拽一拉间,包身上那串字母稍稍变了形。
林循不解地抬眼,恰好他低下头。
大概因为看不到她脸颊离他仅有两拳距离,他神色淡然、没有退让。
林循却下意识屏住呼吸,稍稍往后挪了一步。
近距离对上那双漂亮的眼,这才发现他瞳眸的颜色比寻常人要淡很多,不知是眼睛受伤后蜕化成这样,还是天生如此。
——像两颗沾满尘埃后失去光泽的棕色玻璃珠,镶嵌在浓密眼睫中央,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将它们擦亮。
她偏过头,又扯了扯手里袋子一角。
示意他松手。
过道狭窄,灯光暖黄。
窗外城市拥挤热闹,灯火熙攘,潮湿温暖的夏夜刚刚开头。
那双好看的浅色眼瞳眯了眯,长而翘的睫毛乖张地在白皙脸颊上投下密齿梳般的阴影。
他面上有嘲弄哂意,极其悦耳的嗓音此刻温淡又颓懒:“好歹坐了一年多的前后桌,怎么,这么快就不认得我了?”
“……”
两秒钟后,林循忽地抬起双手,在他鼻尖处拍了个掌,想看看他瞳孔有没有反应。
这人视力恢复了?装瞎?
不然怎么认出她的?
总不能是凭借嗓音吧?
八-九年没见,连他这样万里挑一、夜莺转世的神仙嗓都险些被遗忘,更别说是她了。
林循虽然是声控,但可惜她自己的嗓音非常平凡,谈不上有多难听但辨识度很低。
程孟的声音就比她好听得多,高中开始在网上混翻唱社团,积累到现在,微博上也有小两万的粉丝。
可惜那两颗琥珀般的瞳孔在她突然的惊吓中毫无躲闪神采。
取而代之的是他压低的眉头。
沈郁伸手按了按突然被音波攻击的耳廓,无语道:“……我是瞎,不是聋。”
林循放弃挣扎,装模做样地打量了他半分钟后淡定道:“哦……原来是你啊,沈郁,好久不见。刚刚房子里灯光太暗,你又太高,我没看清。”
她入编导这行好几年,审过无数剧本,刚刚这段最像编的。
不过林老板脸皮厚,瞎编胡扯时语气无比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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