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请闭眼—— by钟仅
钟仅  发于:2023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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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刮起的半轮尘土大半蒙在她脸侧,其余染脏了她身上纯白色运动套装。女孩儿腾不出手去挡,只一双上挑的眼隔着车窗玻璃瞪过来,飞扬灰尘里映出眼底毫不掩饰的不耐。
等所有声息归于宁静,沈郁伸手拿过挂在门把手上的外卖,随即阂上厚重的铁门,转过身,指尖轻触着凹凸不平的墙壁,而后借由这牵引,慢而平稳地走回客厅。
这一路专门清理过,没有任何障碍物。
沙发就在客厅靠墙的正中。
骨节分明的手指顺着木质沙发扶手向下,逐渐摸索到粗糙的布艺沙发面。
十年过去,这感觉不再新鲜,也不再如当初那般令人恐惧。
等确认好位置,沈郁曲了长腿,深深坐进沙发里。
随手把外卖搁在茶几上,他没打开,反而从几上摸了支烟。
打火机火苗熄灭的瞬间,浓酽的烟气娉婷缭绕,狭小潮湿的空间里很快充斥着古巴烟草冷厉的皮革和干草味。
一支烟点完,左手食指和拇指捏着烟头轻车熟路摸到烟灰缸边缘,凉凉的陶瓷颗粒磨砺着指腹,滚烫星火在指尖湮灭。
良久后,他拿出手机,翻到联系人一栏,拨通方忖的电话,动作一气呵成,几乎与普通人无异——
手机上装了视障群体专用的读屏软件,冰冷的男声被调到最快的三倍速。
频率高到刺耳,字音声调统统变了形,寻常人根本难以理解,对他来说却是逐字逐句清晰可闻。
只要训练到位,耳朵接收信息的速度甚至可以比眼睛更快。
电话被接起,那头是嘈杂沸混的酒吧,香甜酒液里鼓点和尖叫涌斥。
方忖盯着手机屏幕上来电人的备注,头皮一炸,连忙捂住手机收音口穿过重重叠叠疯狂的人群,一直走到相对安静的室外才敢松开手指。
繁华路段,晚霞奔逃,路灯一盏接一盏亮起。
方忖迎着夜风清清嗓子,故作镇定开场:“……老板,您说。”
他女朋友今天生日,一堆人玩得有点嗨了,都忘记跟这尊大佛报备了。
沈郁陷在沙发里,客厅的窗户拉了几重窗帘,周遭和眼里皆是漆黑。
向来寡淡的神色因着方才被人一通居高临下的抢白而挂了些许躁意,语气更是不善。
“啧,我出去三个月,期间你的薪水照常,就是这么回报我的?买房合同没谈拢,房租都不交了?房东刚刚找过来说要把我扫地出门。”
“……”
忽略“老板骂人的声音都这么好听”的第一反应后,方忖这才想起来,这个月晟霖苑的房租好像确实忘交了。
他是沈郁的三个助理之一,不同于其他两个工作上的助理,方忖学护理出身,主要负责沈郁的衣食住行。
这工作很忙,需要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外出有事得提前报备,可薪水却是同行难以企及的高度。
老板虽然脾气差,但出手大方,处事有原则,从来不发无名火。
方忖为人勤快老实,干了三年倒也相安无事,薪水还年年上涨。
只是今年五月初沈郁突然为了一个公益项目跑去西北山区,扔下工作室一堆事不说,也不让方忖跟着,只给他安排了个守房子的闲活。
方忖担心老李头不讲武德把房子卖给别人,便整天守在这狭窄的两室一厅里,除了点外卖就是躺沙发上发霉。
活么半点没有,每月初薪水还准时到帐,有钱有闲,舒服得他都有点飘了。
方忖登时记起去年文助玩忽职守搞砸了某个剧的配音合同后,被沈郁当场辞退的场景,不由得胆颤心惊。
“抱歉,我马上交。”
他说着,连忙退出通话界面,一次性-交完三个月房租,这才干巴巴地汇报:“交完了,等会我给老李头打个电话确认。”
说罢便噤声等待审判。
半晌后,电话那头传来一声轻描淡写的“嗯”。
“……?”
方忖头皮被夜风吹得透凉。
这就过关了?看来老板今天心情还算不错。
他松了口气,顺杆儿转移话题:“买房子的事还是有点棘手,那老李头不差钱,房子就是他养的鸡,指着生蛋呢,好说歹说都不肯卖。老太太在这住了三十多年,期间多次想买,出价上抛百分之三十都没买成。”
他口中的老太太是沈郁的外婆。
老人家当年不同意女儿嫁给沈郁的父亲,渐渐和女儿断了来往,退休后一个人租住在晟霖苑。
倒不是没有买房的积蓄,老李头不卖,老太太年纪大了念旧,又不愿挪窝,这便一租就是三十年。
今年年初,老板好说歹说请她去临江阁住,配了两个佣人照顾饮食起居。
谁知道才住了半年,老人家嫌冷清,吵着闹着要回晟霖苑,老板拗不过她,便考虑把房子买下来。
沈郁阂了眼皮,把手机扔在茶几上,点外放:“没有人不差钱,得看这钱有多少。他做了这么多年的包租公,心里自然有一杆秤,才三成房价可抵不上未来几十年的出租效益,何况这一带房价还在看涨。直接按市价两倍给他。”
“……”
方忖想吐槽一句“我看您就不差钱”,但没敢说,只小心提议道:“那要一点点抬价么?直接两倍会不会太亏?”
昼山是准一线城市,房价可不低啊。兴许抬到五成人家就卖了呢。
“人心不足蛇吞象,三番两次妥协抬价反而养大他胃口和胆量,我也没这么多时间和耐心。”
沈郁耐着性子:“一口价,给他个期限,逾期作废,出价大方但态度要强硬。钱在你手里,主动权就在你手里,辗转反侧患得患失的只能是他。”
“知道了。”
方忖如同醍醐灌顶,老板确实不差钱,也不差脑子。
他心里有了底,声音也提高了些:“您放心,我马上去办。那您要回临江阁么?我让司机现在来接您。”
老板平时都住临江阁的半山别墅。
沈郁顿了片刻。
他今天下午刚从西北山区飞回昼山,机场离晟霖苑比较近,便让司机给他送到这儿了。
只是回来看看房子的情况,压根没打算在这里过夜。
倒不是嫌这里简陋,他大学期间都住在这儿,每块瓷砖、每个转角都轻车熟路,反而比待在偌大的临江阁要安稳。
只是这老房子空闲太久,房间里很多角落都有霉味。
不大刀阔斧收拾一遍,很难住人。
沈郁指尖轻敲着烟灰缸,不知想到了什么,转眼间改变了主意。
“等会儿让阿姨过来打扫,我这段时间住在这,”他说完,伸手摸了摸身上那套在青原山区集市上买的廉价衣料,“拿一个月的衣服和生活用品过来,顺便取走你的外卖,味道很刺鼻。”
“……”
方忖应承,心里却对着自己点的鳗鱼饭默默流泪。
老板回来得急,家里的厨师还在休假。
何况,他听青原山区那边接应的人说,老板吃东西挑剔,每天只跟着其他老师扒几口白米饭。
三个月下来,待得快要营养不良了。
他因此特地点了很贵的外卖,一份两百多块呢,哪里刺鼻了?
这金贵的味觉和嗅觉,真是活该挨饿。
挂电话之前,老板又提了个令他捉摸不透的要求:“……把三楼的业主名单给我。”
作者有话说:
之后每天晚上七点准时更新哦!记得给我多多评论,爱你们!

◎悦耳得像句情话。◎
两周后,工作室正在连载的校园剧《小蔷薇》更完最后一期,忙得日夜颠倒的林老板总算得以早睡。
可惜睡到半夜,忽然被一声炸耳的轰雷声惊醒。
卧室的床靠窗,为了透气,她通常开窗睡。
窗台上溅起的雨滴密密麻麻卷湿她睫毛,残余冷意顺着半阂的眼皮钻进来。
林循伸手抹了把脸上的水渍,掀开被子,发现自己闷出了一身汗。
昼山的夏天太难熬,经常阴晴不定,雷暴雨说下就下,天气预报压根追不上。
更过分的是,哪怕下了雨,空气里的烫热闷湿也半点不散,该热还是热,该潮还是潮。
昼山的确繁华,可就这破天气,完全比不上青原。
这两个地方南北差异明确,泾渭分明不止体现在气候上。
哪怕这些年在南方念完了高中、大学,又出社会摸爬滚打了三四年,林循骨子里还是个西北姑娘。
普通话永远没办法像昼山人那么婉转动听,时不时还怀念一下黄土弥漫凉爽晴朗的山区。
林循来昼山的时候已经十五岁了,当时青原政府在山区划了一片地,要盖什么天文台,她们家也在其中。
拿到一笔还不错的拆迁款后,奶奶三晚没阂眼,攥着钱决定带她到昼山寻亲。
——林循的爸爸多年前南下到昼山打工,几年之后杳无音讯,每个月寄回的生活费断了不说,只言片语都没一句。青原派出所也没有给任何消息,只是报了失踪。
失踪一年又一年,奶奶说,人死了还有灰呢,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等下去。
便带着她千里迢迢来了昼山。
只可惜这十二年里,爸爸和奶奶的骨灰陆续被运回青原老家四平八稳埋着,只剩林循孑然一身在这温暖熙攘的南方都市摸爬滚打,总算是扎下了根。
林循伸手关了窗,身上粘腻腻的。
她捞起搁在床头的手机看了眼,才凌晨三点多。
头皮如同针扎般紧绷而疼痛,她抬手摁了摁太阳穴,伸手摸到床头柜上的水杯,灌下几口水。
昨晚回来后困得倒头就睡,连衣服都没换。
她干脆爬起来,拿上睡衣去淋浴间。
老房子原本的卫生间很狭小,压根没有干湿分离。
林循花了点心思,把厕所和走道打通,扩了部分客厅进去,做了独立的淋浴间。
客房也做成了工作室和衣帽间。
总之对于她这种孤家寡人,客厅和客房是家里最昂贵却浪费的陈设,不如把那些区域利用起来,为自己服务。
林循散了头发,巨大的莲蓬头水量充足,偏凉的水温激到头皮上,出窍的三魂七魄才算归了位。
等洗完澡,睡意也彻底没了。
她走进工作间,窝在转椅上接着开始审不同的cv人声。
《小蔷薇》结束,下一个项目就是《凡尘》,玉清子的人选却还没敲定。
既然已经知道她记忆中那个神仙音是沈郁,那便需要重新找人了。
专业配音演员的门槛绝对不低,发声位置、台词功底、对待不同角色变化声线、表演和模仿能力……一个好的cv需要经过长期的专业练习。
她从来没想过要找个素人来配。
哪怕天赋和声音条件再好,素人和专业cv之间也是有壁的。
何况,不说沈郁未必有时间和兴趣做这行,训练一个素人的时间成本很高,她不过是个广播剧工作室的小老板,陪不起。
夜里万籁俱寂。
林循刚听完两轨音频,搁在桌上的手机突然响起来。
她摘下耳机看了眼屏幕,滑开,不等程孟开口,扶额道:“你知道现在几点对吧?”
程孟认真报时:“三点四十二,怎么了,你不是还没睡么?”
“……”
林循回头看了眼工作室的边边角角,极度怀疑她家里被装了监控。
程孟忽视了她无声的反抗,吸了吸鼻子开门见山:“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睡觉么?”
声音听着像是哭过了。
林循一愣,下意识放低了声音:“……被劈腿了?陈诺之在哪,我明天去找他。”
“……嘤嘤嘤,”程孟总算憋不住,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嚎起来,“还不如我被劈腿了,那些孩子太可怜了,实在太可怜了呜呜呜,我刚刚把这个月的工资给捐了。”
“……?”
林循认识程孟十一年,依旧没习惯她这不着四六的叙事方式。
废了半包纸巾之后,程孟总算平复完心情,说清楚了来龙去脉。
“千寻大大这几个月消失匿迹,一直没动静。我刚刚临睡前就照惯例刷了一下寻语工作室的微博,结果发现官博上传了一系列有声节目。原来千寻大大带着团队去了青原山区的一个村庄里做公益项目,节目的宗旨是教山区的孩子们说好普通话,拓宽他们未来学习和就业的渠道……”
“天呐,那些大山里的小孩子们真的好可怜,大多数都是留守儿童,尤其是女孩儿,十有八九都没有上学的机会,但又特别聪明,特别乖,特别好学。”
她说完,话音一转:“循循,我记得你就是青原山区的,这些年还陆陆续续资助过好几个孩子……所以,你们那儿条件真的这么差吗?”
程孟是土生土长的昼山人,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个江南富庶古都,长到这么大还没体会过贫瘠的黄土地。
林循难得怔愣片刻,点头道:“嗯,差不多。”
她的家乡是青原最贫穷的县。
她能有上学的机会,都仰赖爸爸失踪前按月寄回的生活费,和奶奶每日每日精心照料的农田牲畜。
奶奶不识字,压根不明白读书的意义,但只认一个死理——林循爸爸当年念到了初中毕业,所以敢闯南走北出去挣钱,她不想孙女将来和她一样,十几岁就草草嫁人,大半辈子埋没在大山里。
“……循循,我突然感觉……你好……不容易啊,呜呜呜……”
林循被她这上气不接下气的哭声逗乐了,顺着电话线撸毛:“行了,搁这同情谁呢?老子现在比你有钱好吧?”
“对对对,”程孟没反驳她,吸鼻涕的声音里露出一丝快乐情绪来,“咱们‘一只夜莺’以后办得像寻语工作室一样大。”
林循“啧”了一声:“那也别一下把我架那么高好吧,待会儿财神爷听见了,以为我飘了可咋办。”
程孟口中的寻语工作室是国内目前独占鳌头的商业配音工作室,总部在昼山,旗下的配音演员遍布全国,横亘动漫、游戏、影视剧的半边天。
主理人便是影视圈赫赫有名的顶级配音演员,千寻。
程孟和林循当年之所以能成为朋友,和她们同为声控有很大的关系。
林循对声音的涉猎大多在广播剧和有声书行业,而程孟最喜欢挖掘影视剧中出色的声优——千寻就是她的本命。
千寻大大非常神秘,从未在公众场所露过面,也没人知道他的背景。
只知道他非科班出身,七八年前凭着过人的配音天赋和嗓音条件,被当时还名不见经传的杨勘导演相中,配了一部大爆网剧的男主,从此一炮而红,属于老天爷追着求着喂饭吃的类型。
他声线十分多变,贴剧能力很强,没有人知道他本人的声音是什么样的,亦没人知道他的年纪。
譬如上一部仙侠剧里,男主从总角之年到耄耋共换了三个演员,可配音却只有他一个人,从头至尾天衣无缝、丝丝入扣,可谓是配音界传说级别的声音怪物。
程孟终于被逗笑,抹了把眼泪说:“反正你有时间可以去看一下那个节目。最新一期是孩子们自编自演的有声剧,千寻大大还在里面客串了几个角色。孩子们一开始普通话都不标准,现在经过专业团队的指导,真的配的有模有样的,我听完整个感动到爆哭。节目现在已经在热搜前排了,入股不亏。”
挂了电话,林循放下手头的活,点开浏览器,输入“寻语工作室有声节目”等关键词。
一档节目跳出来,热度已经在平台上登顶。
节目名字叫《森林寓言》。
信息栏里一堆冗长的出品方、投资人下方,是一行小字。
录制地:青原山区,祁南县,下林村。
林循的视线落在这个地点,呼吸几乎停了半瞬。
青原祁南县,她生活了十五年的地方,唯一不同在于,她是上林村人,距离下林村不过徒步一小时的距离。
得益于某个至今还未开工的“天文台”,上林村大半的土地被征用了。
下林村依旧蒙尘在贫瘠的山脉里,蛰伏着,日升而作日落而息着,四季更替、年复一年。
林循静了片刻,点进第一期节目。
主持人是寻语工作室赫赫有名的两位声优,梦蝶大大和庄周大大,据说这两人现实生活中是夫妻。
节目开始,两位主持人介绍完下林村险要的地理环境,便把话筒递给了孩子们,让他们和听众打个招呼。
没有画面的音频中,孩子们的呼吸声模糊交错着,起伏愈发急促,许久许久没有人敢开口说话。
林循脑海中冒出一个个紧张又害怕的幼嫩面孔——脸蛋是褪不去的高原红,身上是不合身的尼龙料子旧衣裳,脚下是两块钱一双的胶皮鞋。
忽闪忽闪的眼睛里,全是面对这个会扩音的黑色怪物的胆怯与惊恐。
多么熟悉。
曾经的记忆攥住她大脑。
十多年前的林循是村里胆子最大的女孩儿,可当她坐了一整夜火车、第一次踩上昼山鳞次栉比的光滑地砖时,依旧不知所措地往后缩了缩沾满泥土的布鞋。
音频外,早已褪去稚嫩面孔的林老板,呼吸同孩子们一样急促着。
直到许久后,细微电流声里突兀地响起一个散漫痞懒、不怎么有耐心,却带着松弛笑意的男声。
“有这么紧张么,它又不吃人。乖,第一个说话的人有草莓蛋糕吃。”
悦耳得像句情话。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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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戳到我了。◎
男声话音落下,孩子们为草莓蛋糕而战的喧闹抢答一波接一波来袭,如同打破了平静湖面。
林循却呼吸一滞,按下暂停键。
这冷冽清栩的男声如此悦耳,又如此熟悉。
——她两周前刚在楼下听过。
林循简直怀疑自己是太吃这音色,从而导致幻听了。
她戴上监听耳机,将进度条拉回去,放大音量反复听了好几次,最终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音色、语气、慵懒的咬字,她绝对不会认错。
怎么会是沈郁?
他在寻语工作室工作么,难道,他是个配音演员?
林循拉到评论区,虽然绝大部分听众的关注点都在节目本身和孩子们身上,但亦有一小部分人和她一样被惊艳到,纷纷讨论开头那个男声。
“我去,大半夜的给我听酥了,这音色也太绝了吧,谁知道是哪个声优啊?”
“这么年轻,难道是寻语工作室签约的新人?循环一百次耳朵已经麻了谁懂!”
“我做了消音片段,评论区网盘自取,傲娇脸.jpg。”
“好人一生平安,信女已自取干音,谢谢!”
林循往下翻,看到某条评论下面有节目组的回复。
“是慈善机构的义工小哥哥哦,不是我们寻语哒。”
评论区大家都失望而归,林循却觉得匪夷所思。
他这样一个视力接近全盲的残障人士,听说毕业后一直难以就业,居然还能去山区里做义工?
到底是谁照顾谁啊?
林循眨眨眼,回忆了一会儿,又觉得这种天方夜谭般的事儿发生在沈郁身上还挺合理。
他从不给任何人同情、施舍的机会。
高中最初入学的时候,他们俩并不是前后桌。
班级的座位排次不是按照身高视力,而是按照成绩。
林循的成绩在祁南县初中算是出类拔萃,也因此勉强通过了一中的入学考试。
可昼山与青原的教学难度简直天差地别。
何况,她并没有心无旁骛读书的资格。
青原政府给的那笔拆迁款在祁南县还算宽裕,可放在昼山却捉襟见肘,交完一中择校费就去了一半。
为了维持两人的生计,高一开学一个月后,奶奶在学校附近摆了个烧烤摊,林循每晚都会去帮忙,周末则拿着厚厚的传单,满城发寻人启事。
请假的次数多了,老师也拿她当刺头,座位越调越后。
而沈少爷呢,人闲事儿少头脑又好,随便考考都是名列前茅。
座位理所当然在前排。
直到高一下学期,沈郁和母亲外出旅游,出了事故,休学了几个月。
高二开学后,他主动换了位置,坐到了林循前面。
那会儿他眼睛上蒙着医用纱布,班主任解释说他双眼受伤了,还在恢复期。
谁都没预料到他会好不了。
估计连他自己都没这么想过。
由于一中食堂对外承包给私人,价格并不便宜,林循中午通常会独自留在教室里吃自带的盒饭。
从那天开始,沈少爷加入了她。
只不过,她的铝制饭盒里装着奶奶烧烤摊上没卖光的鸡心鸡爪鸡骨头,而他的精致碗碟中摆的是米其林三星的外带。
起初那几天,只要一到中午,沈少爷周围总是挤满了人——他家的司机佣人、他年轻漂亮的继母、爱慕他的女孩儿们,甚至还有学校里专门拨给他的生活老师……
人们不遗余力地向他施舍善意,帮他放碗筷、切牛排,恨不得把饭菜喂进他嘴里。
沈郁却半点不领情,蒙着双眼冷着张脸,任他们如何摆弄那些精致的菜肴,就是一口都不吃,逼急了就干脆掀桌子。
——总之休学回来后,他似乎不仅仅伤了眼睛,还成了个哑巴。
林循同他不熟,自然懒得去凑那个热闹,塞着耳机听有声书,埋头咽自己的饭,对前桌那些熙熙攘攘的人情世故充耳不闻。
直到某天,沈郁的父亲来了学校,身后跟着因为他不肯吃饭、红着眼眶操碎了心的继母。
沈父的巴掌结结实实落在沈郁纱布下的那半张脸时,林循惊得险些被鸡骨头卡住嗓子。
沈郁手里的餐盘精准扣在他爹脑门上、浇了他满头满脸鲜红的罗宋汤时,林循刚咳出来的鸡骨头险些再次卡回去。
总之从那天之后,教室里清净了。
林循继续啃她的鸡骨头和鸭脖子,沈少爷则蒙着眼,麻木而执着地切着某种肉。
沉甸甸的银质刀叉毫无感情地在昂贵的餐盘上划出刺耳难听的摩擦声,像午夜加州电锯杀人魔。
电锯没见着,暗器倒是不少——某块带着血丝的肉在一声剧烈的“嘎吱”声后越过沈郁肩膀,“啪唧”戳在林循额头上。
“……”
林循高中三年和她这位名气很大的前桌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喂,那什么,你的肉戳到我了,注意点。”
许久后,沈少爷一手拿刀一手握叉转头过来,隔着纱布“盯”着她。
壳子般坚硬的面瘫表情,似乎有些莫名其妙的碎裂。
林循眼神凝住,注意到他漂亮的脸蛋和雪白衣襟上,溅上了星星点点的褐色汤汁。
她歪头看向他桌上的餐盘,里面摆着几块半生不熟的香煎牛仔骨和西兰花,明眼人都不好切,别说瞎子了……大概是传说中的五分熟?
反正早就看不出原先的精心摆盘。
一片狼藉。
“啧,”林循忍不住皱眉,伸手把黏在额头上的肉拿下来,“你们家给你准备的都是什么东西啊,这么难吃。”
她说完马上发现了歧义,于是纠正道:“我的意思是,可能吃着好吃,但很难、吃……呃。”
林循语文真的很差。
“……”
沉默片刻后,沈郁开口:“……那你的好、吃么?”
看样子是理解了她的话,还企图跟她换。
林循看了眼自己手上身无二两肉、睁着眼睛啃都很费劲的鸭脖子,诚实地摇摇头:“我的也难、吃。”
心下却有点遗憾,要是真能把他的换过来,她肯定不亏。
“……”
沈少爷没再说话,转身回去放下刀叉。
僵了片刻后挽起衣袖,修长干净的手指张开,认命般落在餐盘上,一点点地摸着餐盘上的肉,动作机械得如同法医抚摸尸体。
他双手沾满红褐色汤汁,感受着餐盘和肉的相对位置,以及截然不同的触感。
然后再拿起刀叉,继续切。
切不好再摸,再切。
令人头皮发麻的切割声响起,嫩生生红艳艳的肉截面模糊,血腥狼狈的场面像极了分尸现场。
那天林循津津有味地啃着鸡骨头,饶有兴致地看着他切完一整盘的肉,刀口粗劣、大小不均,无一块入口。
后来,日复一日,月复一月。
沈郁眼睛上的纱布早就拆了,视力却并没恢复,反而日渐退化。
林循不知道他为什么还要来上学,明明高三紧张的复习备考早就与他无关。
总之林循离开一中前,沈少爷已经能够优雅从容、信手拈来地吃完一整餐饭了,刀叉和筷子都用得贼溜。
不只是吃饭,他可以游刃有余在自习课上读厚厚的盲文版《百年孤独》,听着几倍速的读屏软件玩手游,用盲人扑克牌算二十四点,速度甚至吊打数学满分的课代表。
除了她,大概没人见过他狼狈的时候。
最新一期是孩子们自导自演的微型广播剧,讲的是发生在原始森林中的一个童话故事。节目里特别标注,剧本完全是这些孩子们的原创,节目组没做任何改动。
故事的脑洞很大,虽然缺乏逻辑,但天马行空的发散性思维很有意思。
孩子们的普通话也比最开始时标准了许多,尤其是扮演老婆婆的女孩儿,听得出来很努力地理解了配音老师们讲的发声位置和拟声方法,配得惟妙惟肖。
林循没舍得快进,一倍速听完了完整版,直到看评论区才知道,原来千寻大大配的是国王的幼子,一个牙牙学语的婴儿——她听完实在是叹为观止,还以为节目组专门录了婴幼儿的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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