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甜蜜夫妻—— by流烟萝
流烟萝  发于: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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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司令笑着说好,跟吴主任一起送两人出去。
骑车离开梁家所在的巷子,陆平洲扭头问程蔓:“你知道梁司令为什么说这工作很适合你吗?”
“为什么?”
“他听吴主任说过想送我们锦旗的事。”
程蔓一时没反应过来:“锦旗?”
陆平洲忍着笑提醒:“就那个「模范夫妻,当代鹊桥」,他听吴主任提起过。”
程蔓顿时脸色爆红,尴尬得脚趾抠地:“吴主任怎么什么都跟梁司令说?他们这样的人,晚上聊的不应该是国家大事,讨论怎么共同进步吗?”
陆平洲唇角微抽,很想问她对梁司令和吴主任是不是有什么误解。
什么夫妻躺在床上会聊国家大事讨论共同进步?
如果有,只能说明他们感情不好,反正他这辈子不可能浪费时间在晚上,跟她聊这些话题!
作者有话说:
二更合一,有红包,明天见……

程亮就在下面县市插队, 信送过去很快,周五他就请假回来了。
见他回来,大院里的人都很惊讶, 要知道知青下乡后想请假回来可没那么容易,一年能有一次就不错了。上个月程蔓结婚, 程亮就回来过一次, 这次又回来,怎么看怎么不寻常,纷纷问起原因。
程亮都打哈哈混了过去,就像他妈在信里嘱咐的那样, 回城这事确定下来前得先保密。
虽然正常来说只要城里有单位接收就能回来,但他回城后他们家就没人下乡了,万一有人眼红嫉妒写举报信到知青办, 可能会给他回城这件事造成阻碍。
别看大院里这些人平时看着你好我好,背地里捅刀子的事也不是没发生过,手续办妥前,他们还是低调点好。
程亮进二十七号院时, 王秋梅正坐在门口剥豆米,听见声音抬起头, 见是他便让他赶紧进屋洗把脸, 自己则对隔壁一脸好奇的邻居说:“他前阵子受了伤, 一直没好全, 大队批假让他回城看看。”
这年头大家找借口不会说自己生病了, 所以王秋梅这么一解释, 两边邻居就都信了, 关心地问:“程亮生了什么病?严不严重?我看他看起来挺好啊?”
“说是胸口疼, 去县里医院查过, 什么都没查出来。”王秋梅随口编了个毛病,叹气说道,“希望没什么大问题。”
胸口疼可是大问题,连着心脏呢,两人看向王秋梅的目光瞬间染上同情。
见她们信了自己编出的理由,王秋梅放心了,转工作这事说来容易,手续一下午就能办好。但搞定了工作,他儿子还得拿着证明回去办其他手续,中间隔着好几天,还要往国营饭店跑,难免引人猜疑。
虽然别人不一定能猜到实情,可事关儿子前途,王秋梅可不敢赌,宁可用生病的说辞吸引别人的注意力。
这借口好啊,生病回城很正常,他去国营饭店也能说是找妹妹有事,毕竟只是胸口疼,不影响身体。
后面程亮去了国营饭店上班,别人猜出始末来问她,她也能说儿子是真回来看病的,只是碰巧赶上闺女换工作岗位空出来,才接班回城。
为了真实点,她还打算下午让儿子去趟医院,做个检查糊弄过去。
程亮对此毫无异议,他比较好奇妹妹工作的事。
当天因为赶着寄信,事情经过王秋梅写得比较简略,所以他只知道妹妹可能要去妇联上班,国营饭店的工作会空出来,他有机会回城,具体的并不清楚。
这些程亮不问,王秋梅都是要说的,便将前因后果事无巨细地说了遍。
程亮听后沉思许久,问:“蔓蔓喜欢妇联的工作吗?”
“她挺感兴趣。”
“那就好。”程亮松了口气,他不希望程蔓换工作是为了给他腾位置。
王秋梅说道:“去妇联上班挺好的,毕竟是干部岗位,就在他们院里,上下班都方便。”
干部岗位工资不见得比一线岗位高,但两者的招工要求完全不能比,像机械厂,车间一线工的学历要求是初中,厂里子弟放宽到小学都行,但厂办工会的干部,最低都要高中学历,技术员则中专起步。
机械厂妇联主任才初中学历,是因为她进妇联比较早,哪怕是城里,五六十年代能上初中的女孩子也不多。
因为后来很多国营厂招工有年龄学历限制,为了儿女有个好工作,大家才愿意让孩子读完初中。上过初中的女孩子多了,妇联招人的要求也相应提高。
而国营饭店招工要求没那么高,上完初中就行。
单看招工条件,就能看出这两份工作谁更好,更不用说国营饭店干一年还是十年都是这个工资,而妇联除基础工资外还有工龄工资。
总之,在程蔓决定去妇联后,王秋梅越想越觉得这工作好。
当然国营饭店也是好工作,体面轻松,对男孩子来说工资是有点低,以后养家困难。但再难总比在乡下好,那真是不用指望娶媳妇了。
至于以后,程亮心里有乘算,能自己想办法换个工作最好,不能就走一步看一步吧。
王秋梅心里琢磨着,继续说道:“这工作我们本来是想按高价跟你妹妹买的,但她不愿意,坚持按两百七卖,所以我们打算以后从其他地方把这笔钱补给她。”
程亮虽然在乡下待了好几年,但还没到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程度,一个正式工作多少钱他心里是清楚的,说道:“既然是给我的工作,这钱我来出吧,价格就按最高的来。”
王秋梅一听,瞬间忘了反对,问道:“你手上有钱?”
程亮说道:“加上你和爸给我寄的钱,攒了两百多。”
其实王秋梅夫妻补贴给程亮的钱不多,一年加起来也就三四十,寄过去的东西以吃穿用的为主。但程亮身强力壮,挣的是满工分,他所在的大队又不穷,年底分红能有六七十。
算下来,他一年进账能有一百。
他在乡下又没什么大的开销,他所在大队种的是双季稻,一年分两次粮,再加上红薯等粗粮,分到的基本够他吃喝。穿的用的有家里给他寄,不用他自己花钱买。
一年下来他开销的大头,全在给家里寄的粮食上。
虽然程家没有胃口特别大的人,每月的粮食基本够吃,但供应分好几种,有大米有粗粮。
没办法的时候,再粗的粮他们都能吃下去,所以收到程亮寄回来的大米,他们也吃得很高兴。
但每年一两百斤大米,肯定不可能都是从程亮口粮里省出来的,他也得找人买,每年光这部分开销就有一二十。
寄米邮费也不少,偶尔他还会给家里寄山货咸鱼,他下乡的地方湖多,很多大队都养鱼,过年每家每户都能分到二三十条鱼。当地人会把这些鱼腌起来,晒干一直吃到第二年年中,或者卖出去换点钱票,所以程亮弄这些东西很容易。
偶尔再自己买点东西,扣掉这些开销,一年能攒五六十。
他读书晚,小时候又贪玩,留了两级,高中毕业时已经二十岁。一年攒五六十,到现在存款不到两百五。
程亮也知道自己穷,说道:“上班后我能挣工资,我到时候节省点,争取半年还完剩下的钱。”
“算了吧,我跟你爸手头还有点钱,不至于让你自己买工作。”王秋梅把自己和丈夫的打算,又跟程亮说了一遍,“工作上我们给你花了这么多钱,以后你结婚,彩礼就会少出点。”
别看程亮长得人高马大,说到结婚他还挺不好意思,挠着头说:“我结婚还早。”
王秋梅眉毛一竖:“还早?你都二十四了,你妹都成家了!我跟你爸想早点把你弄回来,就是盼着你能早点成家,这两年你必须给我抓紧点,知道不?”
程亮一脸无奈:“我倒是想抓紧,可得要有姑娘让我抓啊。”
“等你工作稳定下来,我就让人给你介绍对象。”王秋梅说着抬眼打量程亮,越看眉毛皱得越紧。
王秋梅跟程树伟都长得不错,所以生出来的孩子相貌也都不差,程蔓不用说,常被人说是国营饭店一枝花。
程进虽然没有遗传到父母太多优点,但也五官端正,拾掇拾掇走出去也是个小帅哥。要不是他这人太板正,不解风情,当初也不至于沦落到要相亲才能找到对象的程度。
跟程进比起来,程亮就要帅多了,虽然五官不如程蔓精致,但很英气。而且他能说会道,从小女人缘就好,上到六七十的老太太,下到五六岁的小姑娘,就没有他哄不好的。
当然,他没哄过十几二十岁的年轻姑娘,在男女关系这方面,他还是很注意分寸的。
总之,就程亮这长相性格,要不是高中毕业就下乡了,肯定不至于拖到现在结不了婚。
但王秋梅没想到乡下这么磨人,下乡前她儿子还是机械厂厂草,回来就变成路边的野草了,头发长就算了,还乱得跟鸡窝一样,脸上也胡子拉碴的,看着就落魄。
走出去大院里的人能认出来,完全是因为程蔓结婚时他回来过,跟大家打过照面。
当时王秋梅忙着闺女结婚的事,没时间管他,这会有了空,脸上的嫌弃就掩饰不住了,说道:“回来了你就好好收拾收拾自己,胡子刮一刮,头发理一理,别成天不修边幅,白瞎这张脸。”
被嫌弃的程亮摸摸脸,心想他妈知道个啥。
下乡容易被盯上的不止女知青,男知青相貌太好也不是好事。
他刚下乡那会,大队里向他献殷勤的女同志真不少,胆子小的还好,最多见到他就脸红,胆子大的敢装落水等他去救。
虽然这时候风气没那么保守,不至于搂了腰就要结婚,但把人救上来后,人一个本地姑娘打定主意赖上他这个外地知青,他想脱身肯定不容易。
其实当时程亮没想那么多,他是真的不会游泳,也见过救人反倒自己丢了性命的,没头脑发热地跳进池塘,而是转头去找别人帮忙。
把人救上来后,他也没有多想,以为那姑娘是运气好,在他找到人时没沉下去才被顺利救了上来。
过了三四天,偶然听到队里人聊天,他才知道那姑娘会游泳,那天溺水是装的,目的是为了赖上他。这件事最后不了了之,完全是因为她被救上来时人太多了,赖不上他。
他当时就吓出了一身冷汗,没想到自己差点被人算计了。
后来一看到那姑娘,他就远远绕开,但几次后还是被人堵住了,红着眼睛说要跟他借一步说话,那模样活像他欺负了她。
之前两人没说过话都差点被赖上,再借一步说话他还能顺利脱身?程亮不敢侥幸,就拒绝了对方。
本以为这事就这么结束了,谁想没几天,那姑娘家人找上门,说她在家寻死觅活,问他愿不愿意娶她。
他当然不愿意!
那姑娘家人还算明事理,没为难她,轮流守了她几个月,给她说了门亲事就把她给嫁了,程亮的日子终于恢复平静。
但也不是完全平静,因为相貌出众,他经常被人开玩笑,跟大队里的年轻姑娘随便说句话,都能被揣测两人有不正当关系。
他听了心烦,就开始留头发胡子,也不怎么打理,看起来怎么乱怎么好,衣服也不再洗得那么干净,外表跟大队里那些懒汉渐渐接近。
这办法效果显著,现在大队里的人说起他,内容总结起来就一句话———人生若只如初见,他跟大队里的年轻姑娘说再多话,也没人乐意开他们玩笑。
世界终于清净了。
想到这程亮说:“先这样吧,等回城这事办妥了,开始上班我再刮胡子。”
“新工作新气象是吧?”
程亮竖起大拇指:“诶,您这话说得好。”
王秋梅:“……”
下午程蔓回来,跟程亮见了一面。
有些话不好跟爸妈说,怕他们瞎担心,但在关系亲密的妹妹面前,程亮没那么顾忌,所以他留胡子头发的原因程蔓都清楚,见他胡子拉碴的也不觉得惊讶。
母子三人碰头,又互相说了下情况,下午程蔓就跟王主任提了要辞职的事。
王主任听完愣了愣:“你在这不干得好好的吗?怎么突然要辞职?”
因为王秋梅的关系,王主任也可以说是看着程蔓长大的,所以他们之间除了领导和下属,还有一层长辈和晚辈的关系。
在王主任面前,程蔓没有编太多理由,直接说了新工作的事,并阐明她换工作不是因为觉得服务员工作不好,而是妇联离家近,上下班更方便。
听程蔓提起上下班,王主任就没话说了。
这确实是问题。
这问题暂时没有爆发出来是因为陆平洲对程蔓很上心,愿意每天来接她下班,但陆平洲总有忙的时候。
而且男人最了解男人,清楚地知道小两口现在是刚结婚,情热所以他愿意每天接,等结婚时间长了感情淡下来,他还远不愿意接送程蔓就不一定了。
没有其他工作机会就算了,程蔓现在有了更好的去处,辞掉这边的工作也很正常。
王主任问:“那你这个工作岗位……”
程蔓没立刻回答,婉转说道:“您也知道我这个工作是接的我妈的班,现在我有了其他工作,这个岗位空出来,肯定也不是我一个人能做主的。”
程蔓接班这事就是王主任操作的,他当然清楚这些,对她不能独自决定工作给谁也不意外,问:“你爸妈是怎么想的?”
“他们想让我二哥接这份工作。”
“你二哥?”王主任眉头微皱,“他不是下乡了吗?”
“是下乡了,但现在的政策不是能招工回城嘛?”程蔓放轻声音问,“我们是兄妹,他应该能接我的工作吧?”
王主任思索起来:“能是能,但他回了城,你们家是不是没人下乡了?”
“没有政策规定是每户必须有人在乡下吧?”程蔓犹豫了下说,“我二哥回了城,下乡经历也不会消失,知青身份也不会变吗,应该不影响吧?我记得徐厂长家也是这样。”
程蔓口中的徐厂长是机械厂的,家里有四个孩子,老大当兵老二留城老四上了大学,就老三没赶上好时候,下乡了。
以前政策严,徐厂长不敢让老三回来,直到去年看政策确实变了,才让三儿子招工回城进了机械厂。
明晃晃的例子摆在那,王主任也不好为难程蔓,不看她妈的面子,也要顾忌陆平洲的身份不是。
王主任说道:“既然你们家决定让你二哥接班,那就这么办吧,明天你带他过来把手续给办了。”
“成……”程蔓忙不迭点头,又笑着道谢。
王主任摆手:“客气了,我也是按照规矩办事。”
“我就知道您是最讲规矩的人……”程蔓浅浅拍了个马屁,又做出为难的表情,“不过您也知道,我二哥是知青,这边工作定了,他还得回乡下打申请迁户口,所以手续办成后他可能要晚几天上班,您看……”
王主任眉毛又皱了起来:“他需要回去几天?前厅一直没人不行啊?”
“可能要三五天……”程蔓尽量把时间往长了说,“不过我跟妇联那边说了,三十号入职,我二哥去办手续的这几天里,我可以顶他的岗位继续干。”
王主任放心了,眉头舒展开,由衷称赞道:“你二哥有你这个妹妹,是他的福气啊!”
程蔓笑:“都是一家人,互帮互助日子才能蒸蒸日上嘛。”
王主任心想这话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不容易,像他家那几个孩子,平时看着好好的,到了关键时候,小心思一个比一个多。
人跟人真是不能比。
隔天程亮就到国营饭店办了手续。
事情还没办妥,程蔓谨记王秋梅的嘱咐,没告诉饭店其他人具体情况,只说程亮找王主任有事。
但她没能瞒住所有人,像罗婶就看出了点眉头,把程蔓拉到一边,悄悄问她工作是不是有变动。
虽然程蔓信得过饭店里的人,但事关她二哥能不能回城,确实不敢多说,只低声道:“我过几天再跟您详细说。”
见她没否认,罗婶心里有数了,笑道:“好。”
上午办完手续,下午程亮就回去了,程蔓则继续上班。
程亮的手续办得比想象中顺利,三天不到就回来了,到家时天色已晚,落户口的事就拖到了第二天。
过程中没有发生意外,早上出门他还是下乡知青,回来就又变成了临江市人。
落好户口后程亮没有急着去国营饭店上班,而是去了理发店剪头发,顺便让人帮忙刮掉了胡子。
别说,刮完胡子后程亮的颜值可以说上升了好几个台阶。
鸟窝头长胡子的他邋遢落魄,让人看他第一眼就不想再看第二眼。而头发剪短成寸,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的他,虽然脸上皮肤有色差,但优越的五官足以让人忽略这些,看起来清爽又帅气。
他拾掇干净回到家属院,路上碰到的人,十个有八个在看他,其中一半惊艳一半好奇他是谁。等知道他是程亮,甭管惊艳的还是好奇的,都张大了嘴巴迟迟说不出话。
他们震惊啊!
不过是刮了胡子剃了头,程亮这变化也太大了。
但也有看着他长大的老人,恍然大悟后想起来他打小就俊这件事。
下午程蔓一觉睡醒,出房间看到程亮也被惊艳了一下,都说岁月是把杀猪刀,但这把刀好像没有落在她二哥身上。
当然也可能是他年纪轻,颜值仍在上升期,杀猪刀没什么用。
程亮办完手续,程蔓就不打算继续上班了,虽然离三十号还有几天,但结婚后她一直很忙,想趁换工作的间隙多休息几天。
所以下午到单位后,程蔓跟饭店同事们说了辞职的事。
跟王主任一样,大家听后都很惊讶,不过知道程蔓能去妇联上班,祝福她的人更多。大家还很关心谁顶她的岗位,纷纷打听起来。
手续都已经办完了,现在宣扬出去也不会再有变化,程蔓没再隐瞒,说了程亮顶岗的事。
杨玲听了脱口而出问:“你二哥不是下乡了吗?”
程蔓笑着说:“最近回来了。”
“回来好,你二哥年纪不小了,回来正好找对象。”罗婶说着眼睛不自觉瞅向燕敏芝,年轻男女,朝夕相处,她就不信这丫头真能当尼姑!
察觉出罗婶的想法,程蔓顿觉头大,生怕原著男女主就这么被拆了。
虽然她觉得程亮很好,但想象不出他处对象是什么样,更不确定他以后会不会对媳妇好,万一罗婶撮合成功,这辈子燕敏芝过得没原著里幸福,多造孽啊!
劝说的话刚到嘴边,程蔓反应过来罗婶什么都没说呢,她着急忙慌反对似乎不合适。
而且原著中这时候男女主之间的感情已经萌芽,燕敏芝又是个内心坚定的人,CP应该没那么容易拆。
想到这里程蔓放心了,就让罗婶去折腾吧。
虽然明天就不干了,但今天的工作还得好好完成,程蔓很快回到工作岗位,面对顾客态度也没什么变化。
忙到六点半,陆平洲过来了,先跟程蔓聊了几句,再将车停到后院,来到前厅吃完。
吃完还不到七点,他洗完饭盒就回到了前厅帮忙。
今天顾客有点多,七点十几还有人进门,他们一直忙到七点半才开始做闭店准备,程蔓也终于抽出时间告诉陆平洲,今天是自己在国营饭店最后一天班的事。
陆平洲听后非常高兴,擦桌子都比平时更用力了。
跟平时一样,国营饭店八点整准时关门。
但关门后大家没有像平时一样直接离开,而是排队跟程蔓拥抱。
虽然离职后程蔓仍在临江市,离得也不远,但多少同在机械厂上班的人,一个月都未必能碰一次面,更何况他们各有各的工作,生活圈也不重叠,以后忙起来怕是不容易见到。
偏偏程蔓确实有了更好的去处,让她留下实在不够体谅人,到最后所有的不舍都化成了一句:“有时间记得回来看我们。”
每一个人,都会这么跟程蔓说。
每一次,她也会笑着点头说好。
轮到关建国,两人没拥抱,只相互握了握手。
道别结束,几名女同志都红了眼眶,程蔓边擦眼泪边笑着说:“我只是辞个工作,怎么搞得跟生离死别一样。”
“呸呸!”罗婶连忙道,“这种时候别说不吉利的话。”
伤感的氛围消失了,程蔓拍拍嘴巴,把话「呸」出去说:“那我们回去了?”
“回吧。”罗婶摆手,看着程蔓坐到自行车后座,由陆平洲载着远去,不由心生感慨,“小程刚来单位那会,看着小年纪也小,一转眼她都结婚了,也有了更好的去处。”
说着睨向身边站着的两个年轻姑娘,意有所指道:“你们两个,也要加油啊!”
两个年轻姑娘瞬间头大如斗,一个说「罗婶晚安」,一个说「罗婶再见」,做鸟兽状散去。
“明天,我要睡到自然醒!除了吃饭一整天都不下床!”
回去的路上,刚结束一份工作,正处于兴奋中的程蔓发出这样的豪言。
陆平洲闻言,忍不住在心里算了算今天星期几,最后得出结论———明天他得上班,心里十分可惜。
如果明天是周日,他就可以陪她在床上躺一天,绝不会让她虚度光阴。
但没关系,他还可以争取今晚。
陆平洲心里盘算着,将自行车踩得飞快,一到家就催程蔓洗澡,等她洗完,自己也跟着洗了个战斗澡,再把衣服搓干净晾出去。
他干活利索,晾好衣服回到房间,程蔓正弯腰歪着头对着风扇,手上拿着块毛巾,动作轻柔地擦着半湿的头发。
陆平洲洗澡的时候想七想八,这会倒是不着急了,坐过去伸手接过程蔓手里的毛巾。
程蔓心思都在头发上,没注意到他进来,直到手上毛巾消失才吃惊地转过头,眉眼绽开笑意问:“你干嘛?”
“帮你擦头发。”陆平洲说着,将毛巾盖在程蔓脑袋上,继续给她擦头发。
他之前也帮程蔓擦过头发,力道不轻不重很舒服,于是她将脑袋又转了回去。
陆平洲发誓,刚给程蔓擦头发时他没什么其他想法,只是擦拭间她柔顺的头发陆续垂落到了两侧,露出了纤细白皙的脖颈,正好对着他的视线。
而她身上的香气也不断地往他鼻子里钻,他的呼吸渐渐凌乱。
虽然程蔓背对着陆平洲,但两人离得近,程蔓很快察觉了他身体的变化,原本白皙的脖颈渐渐绯红。
两人之间的距离也渐渐拉近,到最后抱到一起。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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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求下接档文《七十年代包办婚姻》的预收……
苏琳和阎晟是包办婚姻,在他生前他们少有甜蜜的时候。
她喜欢心思细腻的斯文人,而他心思粗性子糙,严肃起来吓死人。
但在他死后,她却只记得他的好:
他为了她笨手笨脚学做饭,在寒冬腊月给她暖过脚……
夜深人静时,他抱着她诉说过爱意,说她只能是他的妻子。
可他留给她的遗书里却写着:望你余生,有人相伴到老。
一朝重生,苏琳回到了他们结婚第一年,她还没有失去他,也没有因为意外失去他们的孩子。
一切都来得及。

这天晚上夫妻俩睡得很晚, 但第二天程蔓没能睡到自然醒,因为陆平洲回来了。
当时程蔓处于半梦半醒间,听到推门的声音, 心口突然跳了下,猛地睁开眼, 见到他先是松了口气, 继而疑惑:“几点了?你怎么现在回来?”
她总不能一觉睡到了下午吧?
“九点半。”陆平洲伸手拉亮电灯,走到衣柜前,从里面拿出行军背包,边往里塞衣服边说, “今天凌晨,唐山发生特大地震,上面安排我们去组织救援。”
正准备掀开被子起床的程蔓愣住:“哪里地震了?”
陆平洲以为程蔓不知道唐山市在哪, 回答说道:“唐山市是位于冀省东部的一座工业城市。”
其实程蔓愣住并不是因为不知道唐山在哪,而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程蔓是知道唐山大地震的,但她不是本地人,出生时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 并没有特别关注过。
她对这场地震的认知,全部来源于网上散漫接收到的信息, 比如某知名导演以这场地震为背景拍了部电影, 又比如这场地震规模庞大, 直到几十年后仍有余震。
但这场地震具体发生在哪一年, 哪一天, 程蔓并不清楚。
原著中也没有提起过, 这时候原著的剧情其实很紧密, 但人们的生活里好像没有地震这回事。
因此当这场灾难来临, 程蔓觉得很猝不及防, 也没想到陆平洲会参与到这次地震的救援行动中。
她抬头看向陆平洲:“你是今天就要去唐山吗?”
“十点钟集合,我回来收拾行李。”陆平洲说完,见她睫毛颤了颤却没吭声,侧过身抱住她说,“别担心,我们这次的主要任务是物资运输,没有危险。”
“真的?”程蔓仰起头,看向陆平洲。
陆平洲抿唇,伸手摸了摸她的头说:“真的。”
虽然担心,但程蔓知道这是他身为军人的义务,松开抱住他腰的双手说:“你继续收拾吧。”
时间紧张,陆平洲没有多说什么,转身继续收拾。
他速度很快,五分钟不到就收拾好了,将包背在身上,对程蔓说:“我走了。”
“我送你。”程蔓忙从床上下来,穿上拖鞋跟上。
经过客厅时程蔓想起什么,喊了声「等等」,便伸手去开衣柜,从里面拿出家里存的饼干,和常备的药物一股脑塞给陆平洲。
看着怀里的东西,陆平洲失笑道:“我们有吃的,也有药,而且个人能带什么都有规定,这些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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