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地方不够住,王冬梅一家四口挤在程进分房前住的屋子,程树伟和程亮父子一起睡主卧,王秋梅则跟闺女挤着睡。
正好,闺女明天就要嫁人了,她有很多事情要交代。
首先要交代的是钱,原本王秋梅夫妻想凑整给八百闺女压箱底,但程蔓跟陆平洲一起去看家具时没抢过他,全是他付的账。
所以夫妻俩商量过后,决定将压箱底的钱加到八百八十八,这数字更吉利。
王秋梅说道:“钱我明天会用红包装起来,放到装衣服的红木箱子最底下锁好,钥匙你记得藏好,到新家后注意着点,及时把红包拿出来,别让人摸走了。”
王秋梅交代这些并不是担心陆平洲带来的人手脚不干净,当兵的她还是信得过的,只是结婚人多眼杂,小心点总是好的。
大院里也不是没发生过这样的事,想着结婚来的都是亲戚朋友,主人家就放松了警惕,结果第二天早上起来,家里值钱的东西全被摸走了。
八百八十八不算什么大数目,但以程蔓的工资也要攒好几年。
说到这王秋梅倒是想起来了:“手表你明天戴手上,盒子跟其他嫁妆放一起就行。”
手表也是彩礼之一,因为说好了给程蔓带回去,且陆平洲已经有一块手表,跳的时候他们就选了女士的,婚后给她戴。
因为是彩礼,明天客人来了也要展示,但手表不比自行车和缝纫机,小小一件摸走不要太容易。
“还有你自己的存款,记得放身上藏好,别让人偷走了。”
程蔓面露无奈:“妈您放心,我心里都有数,您这几天来回念叨这些事,听得我都要怀疑自己明天到底是结婚,还是要历劫了。”
王秋梅噎住,过了会说:“我来回念叨是为了谁?还不是担心明天太匆忙,发生疏漏吗?”
“这您就多虑了……”程蔓起身走到床尾,伸长胳膊打开衣柜,从里面找出明天要穿的衬衣,翻出里面的小口袋,摸出一沓钱说:“我存款都贴身放着呢,明天您把箱子钥匙给我,我也都放这个口袋里,手表也戴手上,肯定不会让人摸走。”
王秋梅关注点全在她手上那沓钱上。
因为程蔓休息时常往家里买东西,每年都要买新衣服,她一直以为闺女攒不住钱,可根据她几十年的生活经验估计,她闺女手上那沓钱不少于三百,挑眉笑道:“你还挺能攒钱。”
程蔓也不谦虚,笑眯眯地说:“怎么说我都是您闺女,不说学到您的全部,七八分总有是吧。”
“会攒钱就好,这过日子啊,就得精打细算的,太没成算可不行……”王秋梅靠着床头,畅想起来,“不过平洲工资高,你也有工作,花钱不用太抠唆,该吃吃该喝喝,最重要的是养好身体,早点生个孩子。”
这话题转得让程蔓猝不及防,红着脸喊:“妈!”
“哟!还不好意思了?”王秋梅打趣问,“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谁结婚不生孩子?”
程蔓:“我还小呢。”
“二十一了还小?我跟你这么大的时候,你大哥都能打酱油了。”王秋梅开过玩笑,注意到闺女脸上表情,忙坐直身体问,“你不想生孩子?”
程蔓轻声说:“没有。”她不是不想生,而是没考虑过这件事。
前世程蔓的家境很优渥,作为家里的小女儿,她的童年过得很快乐。但随着她踏入小学,这种快乐就渐渐消失了。
她父母都是高知分子,非常重视孩子的教育问题,但她可能并没有遗传到他们过人的智商,上学后成绩不算差,却始终达不到他们要求的标准。
更悲催的是,她上面还有个上少年班的天才哥哥,在他的光芒衬托下,她日渐变得平庸起来。
偏偏父母严格的教育让程蔓没办法自暴自弃,也做不到淡然处之,成长过程中为了得到父母的夸奖,她一直活得很压抑,也放弃了很多喜好。
那时候她觉得人生很长,一些不那么重要的事可以等到以后再去做。
但她没有等到以后。
高考结束的那年夏天,她发生了车祸。
出车祸闭上眼睛的瞬间,程蔓才发现那些她以为不那么重要的事成为了她的遗憾。
她想放纵地晚上一整天,懒觉睡到自然醒,电视看到眼睛疼;也想参加父母眼中不必要的同学聚会,去唱歌,去滑冰;还想学一种乐器,不为了前途,只为了个人喜欢。
但她再没有机会……
可能是太过遗憾,穿越后程蔓虽然失去了前世的记忆,但这辈子的她没有那么努力,也不会总是安慰自己未来很长。
喜欢的她会争取,想要的她会尝试。
这也是她为什么会答应陆平洲求婚的原因。
其实这并不是很好的结婚时机,她今年才二十一岁,又有高中学历,完全可以参加明年冬天的高考。
都说爱情会影响拔剑的速度,婚姻也可能会影响学业。
但她喜欢陆平洲。
因为喜欢他,所以她考虑的是现在,不想去图谋以后,谁知道等来等去,她得到的是圆满还是遗憾。
也因为这样,在答应跟陆平洲结婚时程蔓并没有考虑那么多事,以至于现在被她妈问懵。
不过认真思考起来,程蔓并不排斥要孩子。
事实上她挺喜欢小孩子的,程明小的时候她没少抱,也愿意生一个自己的孩子。
但是她心里一盘算,就知道现在并不是要孩子的好时机。
都说十月怀胎难,但真落到生活里,最难的在孩子出生后,坐月子,带孩子,一桩桩一件件全是事。
钱还好说,她跟陆平洲都有工作,不怎么缺,他们缺的是人。
陆平洲生母早逝,父子关系说不上差,但陆父级别高,比他忙多了,这次他们结婚都走不开。
继母就更不用说了,她嫁过来时陆平洲已经十来岁,到他上军校中间根本没相处过几年,再加上她很快有了自己的孩子,两人就面子情。
所以这次陆父不来,她也没有来参加继子婚礼的意思。
人虽然没来,但他们给钱挺大方,陆平洲前脚打电话说婚期定了,他爸后脚就寄了一千块过来给他办婚礼。
但从这件事也能看出来,程蔓要是怀上了,他们出人照顾的可能性不大。
而程家这边,王秋梅既要照顾丈夫和侄子,到时候能不能抽出这么多时间照顾程蔓也是问题。
偏偏大运动还没结束,就算孩子明年才生,以陆平洲的身份,请保姆也很容易让人诟病。
这两年不生,明年冬天她要是能考上大学,来回奔波更不好要孩子。不过她年轻,晚五六年要孩子也没什么。
嗯,如果陆平洲不着急的话。
抱着这种想法,程蔓委婉地跟王秋梅分析了现在不适合要孩子的原因,当然她没敢说五六年,只说近两年不太好要孩子。
但这也够王秋梅着急的,她闺女年纪小,晚几年要孩子没什么,可女婿今年都二十六了,这么着急结婚,他能不想早点要孩子?
这夫妻相处,最怕大事上有分歧,为了闺女夫妻和睦,王秋梅说道:“你别想那么多,要是真有了,小陆他们家指望不上,月子我来照顾,孩子出生我来带。”
程蔓面露怀疑:“您能行吗?”
王秋梅好气又好笑:“我不行你怎么长这么大的?那会我要上班,还要带你们三兄妹都熬过来了,现在两个孩子能搞不定?”
程蔓嘿笑着说:“那您要是这么说,我就不客气了。”
“我是你妈,你跟我客气什么?别说两个,你再生十个八个我都能带。”
程蔓:“十个八个,您当是下猪崽?”
“我就那么一说,又没让你真生这么多。”王秋梅白闺女一眼,“反正你们好好过日子,遇到了什么难题,我跟你爸都在,能帮肯定会帮你。”
王秋梅突然煽情,说得程蔓红了眼眶,抱住她的腰在她怀里拱了拱:“听您这么说我都不想结婚了。”
“你不想结婚,我可不想一直养着你。”王秋梅嘴上这么说,摸闺女脑袋的动作却很轻柔,“当然,小陆要是敢欺负你,你别害怕,爸妈给你撑腰……”
王秋梅说着突然咳嗽两声,声音跟着低下来:“他要是外强中干你也别不好意思,离了再找一个,自己实惠要紧。”
程蔓瞪大眼睛:“!!”
这个外强中干,是她想的那个意思吗?
作者有话说:
二更合一。
以后更新会固定在晚上六点,如果有意外会提前说。
预收求收藏……
《七十年代包办婚姻》
苏琳和阎晟是包办婚姻,在他生前他们少有甜蜜的时候。
她喜欢心思细腻的斯文人,而他心思粗性子糙,严肃起来吓死人。
但在他死后,她却只记得他的好:
他为了她笨手笨脚学做饭,在寒冬腊月给她暖过脚……
夜深人静时,他抱着她诉说过爱意,说她只能是他的妻子。
可他留给她的遗书里却写着:望你余生,有人相伴到老。
一朝重生,苏婷回到了他们结婚第一年,她还没有失去他,也没有因为意外失去他们的孩子。
一切都来得及。
次日天没亮, 程蔓就被王秋梅给叫醒了。
虽然这时候结婚不用画新娘妆,但要做的准备也不少,洗漱完吃早饭, 还得修眉毛编头发,一通忙活下来天也就亮了。
到这会程蔓就不能随便出房间了, 得坐在床上, 身边放着两个袋子,一个装糖果,一个混着装瓜子花生,有小孩来房间看她, 就每样给人抓一把。
刚开始来的都是大院里的孩子,成群结队地来讨彩头,过了九点宾客登门, 就有亲戚拖家带口地来看她。
有人看过寒暄几句就走,有人留下跟她说话,房间里的人渐渐多起来。
到十点左右,罗婶过来了。
虽然她就一个人, 但代表了国营饭店全体职工———饭店不可能因为员工结婚而停业,所以在上班的王主任、关建国、燕敏芝和杨玲的礼金都是罗婶带来的。
五月初陈小萍就被调走了。
尽管调走她是为了饭店和谐, 但王主任还是特地编了个理由安抚她, 说调职是考虑到她家离单位比较远, 为了她的个人安全, 才将她调到其他饭店。
因为这, 陈小萍被调走时心里挺得意, 在饭店每个人面前都炫耀了一波, 说这是单位对她的特殊照顾。
其他人还好, 罗婶有点看不惯她得意的模样, 很想告诉她真相。
但话到嘴边她转念一想,告诉陈小萍真相是能过嘴瘾,却会导致绞尽脑汁找理由的王主任面上不好过,而且万一陈小萍恼羞成怒不肯走了,岂不是后患无穷?
最终,罗婶将话咽了回去,跟其他人一起欢送走陈小萍。
杨玲是陈小萍调走后新招进来的人,说是招,其实走的不是正常的招工渠道。她家里有食品公司的关系,这次陈小萍能顺利被调走,她家里也出了力。
所以陈小萍前脚一走,杨玲这个六月份才毕业的高中生就被塞了进来。
杨玲虽然是关系户,但并不自持身份,进国营饭店后很快和大家打成一片,而且她干活勤快,不像陈小萍那样隔三差五想法子偷懒,所以大家对她都没什么意见。
结婚收礼金一般要分人,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和父母同事的礼金他们收,因为这是他们的人情,新人只收自己同学同事送的礼金。
像罗婶、关建国这样跟母女俩都共事过的,礼金也一般是给到父母,毕竟王秋梅跟他们人情往来那么多年。
但王秋梅乐意贴补闺女,所以寒暄过后,罗婶将带来的所有红包都给了程蔓。
拿到红包后的程蔓有点怔愣,倒不是犹豫该谁收这红包,而是没想到罗婶他们会送礼,一时不知道该不该拿。
罗婶没给程蔓推拒的机会,笑着说:“拿着吧,以后小燕、小杨她们结婚,你都是要还礼的。”
“那……好吧。”程蔓收了红包说,“之前怎么没听你们说过这件事?”
“你是收礼的人,我们当然得瞒着你。”罗婶笑过后,看着程蔓突然心生感慨,“你刚来饭店那会才十七八,瘦瘦小小的,没想到一转眼就要嫁人了。”
王秋梅笑着说:“你这话我可不爱听啊,瘦瘦小小说得好像我虐待闺女一样。”
“是是,我说错话了,但蔓蔓瘦也是真的,就是皮肤白,水嫩嫩的能看出养得好。”罗婶回忆说道,“她跟小陆没成那会,两人站在一起我就觉得般配,一撮合果然,郎有情妾有意,才几个月就要结婚了。”
王秋梅很认可罗婶的功劳,乐呵呵地说:“是,待会吃席,你坐头桌。”
罗婶眉毛一挑,嘴上却说:“哎呦那多不好意思啊,头桌坐的都是蔓蔓长辈吧。”
“你是看着蔓蔓长大的,你不是长辈谁是?再说要没你撮合,我们家哪能这么快办喜事……”同事这么多年,王秋梅哪能不了解罗婶,说道,“你就别跟我假谦虚啦。”
罗婶果然不再谦虚,乐呵呵地说:“你要这么说,那我就勉为其难了。”
寒暄过后,王秋梅就出去忙活了,今天来的客人多,她得招呼。罗婶则留在房间里陪程蔓,顺便帮她招呼来看新娘子的客人。
虽然程蔓是主人,但年轻姑娘脸皮薄,时常被来房间的已婚妇女打趣得面红耳赤说不出话。
而罗婶虽然是客人,跟程家关系网不重合,但她性格热情,跟谁都能聊得火热,还真能控得住场,有她在,房间里的气氛都活跃不少。
说说笑笑到十一点多,外面传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紧接着一个半大孩子跑来:“新郎来啦!新郎来啦!”
听到这话,房间里的人顿时精神一振,这个喊快堵门,那个喊只堵房间门不够,把大门也堵上,还有忙着藏鞋的。
偏偏程蔓房间小,人一涌进来,房间里连人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一时间大家还真不知道把鞋藏哪里,最后一只鞋被匆匆忙忙扔到了柜顶,一只被塞进了叠在床头的棉被里。
随着鞋子被藏好,两道门全部锁上,陆平洲也在一群年轻军人的簇拥下走了进来。
但凡当兵的,身上总有股不同于普通人的气质,“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用来形容他们再恰当不过。
再加上陆平洲带来的这些年轻军人,身高过一米八的有好几个,最矮的也过了一米七五,穿上军装,身姿一个比一个挺拔,相貌一个比……好吧还是陆平洲最俊。
当然其他人也不差,尤其是有了来围观的机械厂的年轻男同志作对比,太养眼了。
他们一进来,扒着窗户往外看的几个已婚妇女都激动不已,做媒的心蠢蠢欲动,直接转头问:“蔓蔓,你男人带来的这些朋友都结婚了吗?”
程蔓先是被「你男人」三个字窘得脸红,又被后面的问题问得一脸懵:“什么朋友?”
窗边的人还没解释,罗婶便说:“小陆那些朋友小程八成没见过,你现在问她能问出个啥,要是想介绍对象,等她回门再问不更好?到时候你也别问她了,直接找小陆打听最好。”
那人一想也是,便转头继续往外看。
陆平洲等人已经走到门口,正好声好气地跟门后的人打商量,让他们开门。
客厅里人比房间里多,但堵着门的是以程明为首的孩子,他扒着门缝大声说:“我爸爸说了,只有姑父才能进来,你是我姑父吗?”
外面的人顿时起哄:“姑父!老陆你听到没?里面的小孩在喊你姑父。”
陆平洲轻咳一声,抬手往下压了压说,等起哄声小了才说:“是明明吧?我就是你姑父,现在来接你姑姑。”
外面的人继续起哄:“听听听听,果然是要结婚的人,你们跟老陆认识这么久,听过他这么温柔的声音没有?”
其他人齐声道:“没有!”
“你们小声点……”陆平洲扭头说完,便又转向紧闭的门,声音温和问:“明明你能帮姑父开一下门吗?改天姑父给你买好吃的。”
程明被说动,正要一口答应,就听后面小孩喊:“要红包!开门要红包!”
程明顿时反应过来:“哦对,要红包!有红包才给开门。”
这是临江市本地的风俗,陆平洲早打听清楚了,早早准备了一堆红包,一分两分都有,闻言便从口袋里摸出十来个说:“红包就在我手上,开门就给你们好不好?”
“好……”
程明刚开口就被人打断:“不行!要从门底下塞进来!”
现在的程明就是墙头草,哪边声音大倒向哪边,毫不犹豫跟着改口:“要从门底下塞进来,先塞红包,再开门!”
陆平洲往下面看,门板底下缝隙果然不窄,便蹲下将红包从门缝一个个塞进去,期间还特意问程明有没有抢到红包。
程明回答得很大声:“抢到啦!有两分钱!”
“你可以给姑父开门了吗?”陆平洲边问边将手里剩下的红包一股脑塞进去。
拿到红包的程明心里高兴,声音轻脆地应了声好,起身去拉门栓。
其他小孩要么忙着拆红包顾不上看他,要么拆了红包拿人手软不好反对,于是这次程明没有受到阻拦,成功打开了大门。
门开以后,陆平洲等人没有急着往里面挤,先慢慢推门,等门后小孩都退远了,才一窝蜂地往里涌。
进入客厅后,陆平洲目光直直看向贴着对联囍字的房门,虽然那扇门也紧闭着,但激动仍涌上了心头。
为了抒发心中喜悦,他弯腰一把将程明抱起,并在小家伙的惊呼中大步走到程蔓房间门口,怂恿孩子说道:“快帮姑父喊姑姑开门。”
陆平洲个子本就是在场所有人中最高的,程明被他抱起,脑袋比他还往上一旦,放眼望去全是人头,心里十分兴奋,便完全没有犹豫地站在了姑父这边,大声喊道:“姑姑!姑父来了快开门啊!”
但开不开门程蔓做不了主,回应的是房间里的其他人,大声喊道:“不开!不能开!”
陆平洲对程明说:“问他们要怎么样才能开。”
程明鹦鹉学舌地喊:“你们要怎么样才开门?”
“唱歌!”
“跳舞!”
“俯卧撑!”
房间里的人你一句我一句,意见很不统一。
外面的人也七嘴八舌问起来:“是要唱歌?跳舞?还是俯卧撑?”
里面议论起来,片刻后有声音喊:“都要,唱歌跳舞俯卧撑各来一遍!”
陆平洲带来的人中,很有几个不嫌事大,兴奋地叫嚷起来:“跳舞跳舞!老陆跳舞!”
陆平洲凌厉的眼神看过去,但对方丝毫不怂。
要是完全不怂也不对,毕竟陆平洲狠起来是真能把人往死里练,可今天不是情况特殊嘛!他们这辈子,说不定就这一天看领导笑话的机会,当然不可能怂。
于是一个比一个不怕死地看回去。
陆平洲笑了,也不要程明传话了,自己开口问:“我一个人表演是不是不够?要不要我带来的人一起?”
外面的人惊恐:“!!”
里面的人兴奋:“好啊好啊!”
陆平洲扭头问:“唱什么好?”
谢子明:“唱什么你问我?”
陆平洲像是才反应过来,转头朝着房门问:“你们想听我们表演什么歌曲?”
里面的人再次讨论起来,这时候的人没有几十年后搞怪,流行的歌曲也都比较正经,不是军歌就是红歌,大家就没为难他们,让他们合唱一首《东方红》。
外面的人都松了口气,这歌是红歌,同时婚礼上也经常唱,大家都挺熟悉,让陆平洲赶紧起头。
歌陆平洲也是会唱的,让他开嗓也不会不好意思,以前带兵管训练的时候他还教过人唱歌呢。所以这会他没扭捏,张开嘴唱到:“东方红,太阳升……”
陆平洲一开口,房间里的人全沸腾了起来,毕竟是新郎,只要歌声不是太难听,大家都能夸出口。
更何况他的歌声音高且浑厚,音准都在调上,夸他唱歌好听完全不违心。
一句唱完,其他人迅速跟上,他们唱歌完全延续了部队里的风格,出声全靠吼,陆平洲一个人唱的时候声音听着挺大,但等其他人都扯开嗓子,就不怎么能听见他的声音了。
不止陆平洲的声音,房间里的议论、院子里的寒暄都听不见了,嘹亮的歌声一直传到供销社附近,那些没来参加程家嫁女儿这喜事的,听到声音都忍不住侧目,猜测是谁在唱歌。
一曲结束,院里院外响起热烈的掌声,谢子明几人唱起了兴致,恨不得再来一首。
但房间里的人不想听歌了,想看他们跳舞。
他们一群男的哪会跳舞啊,你看我我看你,最后看向陆平洲,让他去跟里面的人打商量。
陆平洲也真跟里面的人商量了起来,说道:“我们不会跳舞,你们让我们跳,我们估计也只能瞎晃,给你们打一套拳行不行?”
里面众人商量起来,没一会罗婶出声说:“可以。”
陆平洲继续说:“我们在客厅里拳打得再好,隔着门板你们也看不见,要不你们打开门,到门口看着我们打?”
里面有人喊道:“门打开你们直接冲进来不打拳怎么办?我们可没那么好忽悠。”
“你们放心,我说打拳就会打…………”陆平洲说完转头问,“你们说是不是?”
谢子明带头喊:“是!”
里面的人没回答,隔了将近半分钟,有人打开房门,探出头说:“好了,你们可以开始了。”
陆平洲带着人站到客厅中间,他跟程明站一排,其他六人分成两排,没多说话,就虎虎生风地打了起来。
程明看到陆平洲的动作,手忙脚乱地跟上,嘴上还哼哼哈哈地叫喊着,很有气势。
随着程明的声音渐渐高昂,从院子涌进客厅的人也越来越多,原本挤在房间门口看他们打拳的人视线渐渐被遮挡,为了看得更清楚,她们不得不从房间里走出来,直到房间里只剩下程蔓。
正这时,陆平洲身形一动,冲开围观的人群冲进房间。
谢子明见状大喊一声:“冲啊!”其他人纷纷收起拳头,朝房间冲去。
等罗婶等人回过神,陆平洲已经冲进了房间,在程蔓的惊呼声中将她打横抱起往外走,直到罗婶大声喊:“不能走!小程鞋还没穿呢!”
房间其他人连忙附和:“没错没错!新娘子没鞋不能出门。”
陆平洲给谢子明一个眼神,后者伸手拨开房间里拥挤的人翻找起来,他自己也到处逡巡着,目光很快锁定衣柜顶部,说道:“看看柜顶。”
房间里的人纷纷变了脸色,有人想阻挡谢子明去摸柜顶,但被他四两拨千斤地挡开,朝柜顶伸出手,很快摸到一双红色布鞋扔向陆平洲。
陆平洲单手搂住程蔓的腰,将她放坐到床上,并伸手接过鞋。
谢子明继续找鞋,只是衣柜、书桌和床底都看了,都没有。陆平洲看在眼中,低头问媳妇:“另一只鞋在哪?”
“在……”
程蔓刚要张口,房间里的人急忙阻止:“别说!他拳还没打完呢!”
“就是就是,说好不骗人的,结果呢?”
程蔓向陆平洲摊手,表示不是她不想告诉他,是大家不让她说。
罗婶幸灾乐祸道:“看吧看吧,这就是你骗我们的结果!不过今天是你们的婚礼,我们不为难你,拳不用打了,你做俯卧撑吧!”
“俯卧撑!俯卧撑!”
其他人叫喊起来。
陆平洲看向程蔓,她忍着笑摊开手,示意她帮不上忙,只好问道:“做多少个俯卧撑?”
“一百个!”
“两百个!”
眼看个数要直奔三百去,陆平洲忙开口说:“大家行行好,我今天结婚,真做几百个俯卧撑,回去就趴下了。”
几百个俯卧撑他不是做不了,只是体力耗尽了,今晚洞房花烛怎么办?他盼了快两个月,可不想再往后推。
挤进房间的除了陆平洲带来的人,其他的全是已婚男女,哪能听不出他话里的意思,纷纷揶揄地笑出声。
程蔓被笑得脸红,却仍开口说:“做二十个俯卧撑差不多了。”
罗婶打趣问:“二十?小程你这是看不起小陆,还是怕他回去真趴下了?”
不等程蔓回答,就有人笑着说:“那肯定是怕陆同志回去真趴下了。”
陆平洲克制不住笑意,却偏要装模作样,咳嗽一声说:“既然我媳妇这么说,那我就做二十个俯卧撑了?”
“哎呦呦,媳妇这叫上啦!”
“婚礼都办上了,叫声媳妇怎么了?”
“让开让开,陆同志要做俯卧撑了。”
在大家的打趣声中,场地渐渐被清开,陆平洲直接趴在墙壁与床中间的过道上,双手撑地,两脚分开,飞快地做起了俯卧撑。
二十个俯卧撑对陆平洲来说毫无难度,半分钟不到,他就从地上一跃而起,拍拍双手弯腰越过程蔓,从床头堆着的几床棉被里拿出另一只鞋。
“你怎么知道鞋在这里?”程蔓脸上掩饰不住惊讶。
“趴下的时候看到的。”陆平洲说着半蹲下来,给程蔓穿上鞋,起身笑着问,“我是不是能带蔓蔓走了?”
罗婶连忙说道:“流程还没走完呢,你得单膝跪下,问蔓蔓愿不愿意嫁给你,她点头了你才能把她带走。”
陆平洲转身,面朝程蔓单膝跪下,拉起她的手说:“蔓蔓,你愿意嫁给我吗?”
这话一出,不管是程蔓这边的,还是陆平洲带来的人,嘴里都只喊着一句话:“答应他!答应他!”
在众人的起哄声中,程蔓直直看向陆平洲。
他身上穿的是前段时间刚发的夏季军装,衣服发下来后他没有上身过,之前穿的一直都是旧军装。
因为只下过一次水,军装廓形笔挺,领章颜色鲜艳,为他添了几分意气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