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没睡呀,”她自然而然地躺到床的外侧,“我还以为你都睡了。”
她过来的时候顺手把顶灯关掉,房间里便只剩床边的台灯亮着。宋维蒲合上笔记本点了点头,转头看她侧身躺着,忽然起身从床尾下来,把她赶去了靠墙的里侧。
“干什么?”
“你睡外面半夜肯定掉下去。”
他又把她卡进身体和别的东西的缝隙,木子君换了侧躺的朝向,看见宋维蒲伸手一够,便把台灯拧灭。黑暗骤然降临,她再看不清他的轮廓,但能感觉到人离得很近,呼吸就在脸侧。
“说什么呢?那么热闹。”
“就……”她想起了由嘉的科普小课堂,语气带了笑,“就是由嘉问我,咱们两个到哪一步了。”
这俩人真是天造地设,说话都是一个腔调。宋维蒲在黑暗里叹了口气,继续问:“你怎么说的?”
“我就如实说的呀。”木子君说。
如实说的。
短短四个字,汉语的博大精深,弦外之音,他真是还有的好学。
“那有什么好笑的。”
“这个不好笑,”分明看不清她的脸,宋维蒲都能感觉到木子君一脸坦诚,“那个好笑,就是由嘉给我说到了那一步,还蛮好笑的。”
……那一步是哪一步?如果那一步是那一步,那有什么好笑的?
宋维蒲更加莫名其妙。
“就是她说,”木子君的语气就仿佛在和他分享刚学到的科学知识,“好多男生,第一次都会不行!”
宋维蒲:…………???
“不过我也不知道什么叫不行。”木子君真诚披露个人知识短板。
“宋维蒲,”她凑他更近,“你会不行吗?”
她刚洗过澡,身上又是沐浴液的柑橘味道,些许发丝随着身体移动落到他手背,发梢扫过,叫人心里一阵阵的泛麻。
他们的瞳孔慢慢适应了黑暗,开始看到彼此的眼睛和脸部的轮廓。宋维蒲这才意识到,木子君已经离她这么近。她眼睛干净,夜色里墨黑发亮。他和那双眼睛对视了好一会,忽然伸出手,攥住她放在他腰间的手,慢慢带着往下移了几公分。
这么黑,他都能感觉到木子君的脸“腾”的一下红了。
“现在懂了吗?”宋维蒲带着她的手动了几下,语气显出别样的耐心,“这个,就叫行。”
木子君:……
她“嗖”的一下把手抽回了自己怀里,用另一只手抚住方才被他握住的手背,老老实实地回答:“懂了。”
说完了,她又使劲把身体往后挤了挤,后背靠到墙上,僵直着曲起身体,仿佛在和另一边的宋维蒲划清界限。宋维蒲躺平身子,没理她如惊弓之鸟,只是嘱咐道:“下次直接来问我,没必要和由嘉纸上谈兵。”
木子君:……
你中文真好,我真佩服。
飓风由强变弱,又在东郊盘旋了两日,终于朝着远离墨尔本的方向去了。把由嘉和隋庄送回家以后,木子君又自己坐电车去了一趟撒莎家。
他们这几个人都有车,撒莎自己住在郊区的公寓,离购物中心尚有段距离,也不知道飓风来前有没有囤够物资。木子君昨天给她发微信询问也没收到回复,一时有些担心,这才和宋维蒲说自己要去看她。
“送你过去吗?”宋维蒲问。
“我自己就行啦,你不是图书馆有事吗?”她说,“东郊又不是北区那边。”
“也是,”宋维蒲点头,“我前段时间听人说北郊那边半夜枪响,还有流浪汉在墙上发现一个画人尸体一样的白线轮廓,你以后千万别自己去北区。”
木子君反应了一下,随即装腔作势道:“是是是。”
在墨尔本有没有车出行两种世界。宋维蒲送她过去半小时的路程,她自己转了两趟车才到。她本来还想给撒莎打个电话,没想到刚走到公寓楼下面就碰上个出来的住户,便趁着门没回弹闪身进去,按着记忆走到了她家门口。
屋子里算不上安静,猫叫狗叫成一片。吵闹成这个样子,她反倒有些放心了。按下门铃后,房间里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撒莎的脸随即出现在门缝里。
她头发在脑后虚盘起来,用根笔插着,鼻梁上架了副巨大的眼镜。看见来人是木子君,她赶忙把门打开,示意她进来。
猫狗尚在打架,她把三个动物挨个揪着后脖颈分开,然后把两只别人家的猫又轰走。木子君这才看清屋子里的景象——
各种资料和书扔了一地,沙发旁散落着写稿纸,拿起来是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图和生平推演。她顺着一地稿纸捡到卧室,顺手收了几个速食麦片的包装盒,然后看见撒莎又一脸苦大仇深地对着电脑发呆。
“撒莎,”她拎着稿纸走过去,“你什么情况?发消息也不回。”
“啊?”撒莎如梦初醒,盘着腿往后一仰,随即从背后摸过手机,这才发现已经没电了。她把手机插上充电器,屏幕反应片刻,亮起白色LOGO,而后便是一连串的消息提醒音。
“啊……”她看着屏幕震惊地长大了嘴。
木子君意欲开口:“你——”
“等一下!”她手掌推到她眼前,止住了她接下来的发言,“我房租水电已经延期一周了,再不交要罚款了!”
木子君长叹一声,盘腿在地板上坐下,左手撑住脸侧,看着撒莎把拖延的所有费用一并交齐,又在某个时刻面露难色。她身子微微俯过,从她遮住了半张脸的镜片里看到了一串倒映出来触目惊心的数字:
Balance:$23.77。
“你不要和我说……”木子君语气沉重。
“这就是我剩下的存款了……”撒莎气若游丝。
两个女生对视片刻,木子君毅然从书包里掏出一包狗粮。
“我本来是想着Richard吃得不错来让你家狗尝尝,”她说,“正好,你别饿着它。你要是饿了你……”
她把狗粮递过去。
“这个牌子量大,蛋白高,你也可以吃。”
撒莎接过狗粮,诚挚感谢:“谢谢啊,真是解了我们一家两口的燃眉之急。”
她边说边起身去往狗碗里倒了一把,剩下的都存上橱柜。木子君跟着她回了客厅,两个女生倒在沙发里,木子君忍不住问:“你最近怎么都不给我发后续了?”
撒莎仰天长叹:“后面太难写了,写了后面改前面,飓风来那几天大病一场,感觉人要被烧没了。”
狗吃完粮了,摇头摆尾的来找撒莎。她把狗搂进怀里,倒在沙发上,一脸大病初愈的虚弱。木子君叹了口气,凑过去拍了拍她的头。
“我理解你很看重这个故事,但是我觉得你这样,状态不是很健康,”她说,“撒莎,你是要写一辈子小说的人,我觉得你可以写很多很多好看的小说,而不是把生命烧成一部作品,然后……”
撒莎抬起头。
“死了。”木子君说。
撒莎恍然:“中肯。”
“你觉得写东西让你痛苦吗?”她继续问。
“很难形容,”撒莎抱着狗继续躺回去,“但我知道不写的时候一定是痛苦的,灵感一旦出现,那些人物就会一直在脑子里盘旋。所以尽管写不出来的时候会有一些痛苦,但是和不写的痛苦比起来,这种痛苦应该不算什么。”
“你觉得那些人物有生命吗?”
“有,世界和人物先出现,然后他们选择了自己的命运……所以我有时候还真是无法控制剧情的走向,很无力。”
木子君也伸手摸了摸狗头,鼓励道:“把它写完吧,我会给你送狗粮。”
“真是莫大的支持。”
两个人笑了一会儿,木子君正色道:“不过无论如何,你还是得适当出去一下,不要在家里这么闷着。诶对了……”
她又从包里往外翻找。
“我们学校话剧社那个戏要上了,由嘉给了我三张票,你来和我们一起看吗?”
“好大一个电灯泡啊我。”
“Steve要有你这个觉悟就好了。”
“Steve是哪个来着?我病好了就记不太清这些人了。”
“一只狗。”
剧社之前翻演的节目都是半年一出,这次很难得,因为是彻底的原创话剧,花了接近一年的时间准备,从剧情到舞美都没有原版参考。木子君把翻译剧本上交导演组以后就没有关注过了,如今表演临近,负责票务和宣传的由嘉忙得晕头转向。
开演当天。
木子君和宋维蒲提前一小时出门,开去郊区把撒莎接上,然后便去了学校的停车场。剧场门外人员爆满,几位员工站在门口分发宣传册,封面印制着一朵红色玫瑰。因为是华人剧社,观众和主体文字也是汉语。木子君翻开扉页,看见他们终于在她翻译过的十几个话剧名里定下了最终版本——
《沪上玫瑰》。
宋维蒲去给她们买水了,撒莎翻看着宣传册,和木子君耳语道:“这名字真够土的,大概讲什么的啊?你不是负责翻译台词的字幕吗。”
“你不怕剧透啊?”
“我无所谓。”
“就是大概……”
她草草把剧情复述一遍,撒莎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剧情也土,这就是个救风尘的故事嘛,”她概括道,“公子哥救了个风尘女子,风尘女子一见倾心,然后公子哥因为封建的桎梏被棒打鸳鸯,我从小就……”
“嘘嘘嘘,”木子君眼看着编剧和导演从旁边路过,赶忙把撒莎按住,“你小点声,这不是很经典的套路吗?”
“是经典,我就是觉得……”撒莎不依不饶,“救风尘讲了几百年了,这些公子哥自己几斤几两心里没数吗?救出来了娶回家当小妾被大房和妈欺负,救不出来就是你家族压力有苦难言,本来那么有魅力的女人最后全成了深闺怨妇,要我说你就别救了,说不定人家唔唔唔唔唔唔——”
买水回来的宋维蒲看着撒莎在木子君的铁腕制裁下愣了愣:“怎么了?”
木子君一手捂着撒莎的嘴,一手夹着她脖子往剧院里带:“没事,她们这帮写小说的文人相轻,我怕编剧听见了。”
又夹了一会儿,三个人在剧院里找位置坐下了。
撒莎说归说,话剧伴奏一响,光线一打,乱世悲情在舞台上开演的一瞬,她眼泪就开始控制不住地往下流。刚才还在骂人,这时候又压低嗓门凑到木子君耳边,表示:“这演少爷的男演员长相太有说服力了,演技也好,我骂不出口了……”
木子君:“由嘉剧社里的,我让人给你要个微信号?”
“不必,”撒莎清醒道,“大帅哥还是远观得好,不是谁都像你们家River,近看远看都挑不出毛病。”
木子君:“的确,宋老师这种可远观也可亵玩的不多见,我回头再给你介绍别人。”
宋维蒲忽然凑过来也压低声音问:“谢玩是什么意思?”
撒莎:“你别偷听女生说话。”
话剧前半段,饰演少爷的男主角抓尽观众眼球,但到了中后期,那个一直不声不响的男二号却慢慢成为了推动故事的核心,两段目睹男女主角并肩而立后聚光灯下的独白更是催人泪下。
故事以女主角离开上海、踏上远洋轮渡的背影作为Ending前的最后一幕,之后,错过爱人的男人便开始不停地在变幻的光影中行走,脊背愈发佝偻。灯光熄灭又点燃,他每一次出现在观众面前,头发都比上一次更白,脊背更弯,脸上皱纹横生。
宏大而悲怆的背景音乐响起,观众席上不时响起抽泣声。后面再无台词,木子君翻译的文本也是到此为止。翻译的时候并不觉得,但在这一刻,她心里却涌起了一种说不出的难过,像是一张纸被慢慢的揉皱,又无人将它展开——就这样吗?就要这样结束了吗?
舞台上的灯光忽然全部熄灭了。
黑暗之中,只有拐杖“笃笃”的声音传来,伴随着男人踉跄的脚步声。她睁大眼睛,想看清舞台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漫长的寂静后,一道白光忽然从舞台顶端洒下来,照亮了站在舞台中央、手里已经没有拐杖的老人。
他痴痴地看着舞台的右侧,观众也顺着他的目光望去。而后,舞台右侧也慢慢的亮起了洁净的光束——他已经衰老至此,而白光之下,却是正值韶华的女主角。
她穿着旗袍,披了一条金色的织锦披肩,手里拿着一柄绣着红玫瑰的团扇,一步一步朝他的方向走过去。
她走过去,顾盼生姿。他一言不发地望着她,佝偻的脊背也慢慢挺直。她用团扇在他胸口轻轻点了一下,怪到:“怎么又来迟了?”
她说“又”,木子君忽然反应过来什么,眼眶猛然酸涩起来。
“是啊,”男人慢慢走过去,双臂环过她的腰,声音也不再似老年人的嘶哑,“我怎么总是迟一步?”
她侧过头,倚上他的肩,也缓缓开口。
“没关系,这次来得及。”
“这一次,我等你。”
撒莎从谢幕哭到了宋维蒲带她俩去吃饭
墨尔本的餐馆都关门早,只有唐人街一家烧烤店开到半夜两点,兼营小酒馆业务。远处挤了几桌来聚餐的学生,木子君和宋维蒲找了一桌靠窗的位置坐下,路过前台时给撒莎额外拿了一包纸巾。
“你不是说这个桥段很老套吗?”木子君忍不住问。
“老套就是经典,经典就是百看不厌!”撒莎振振有词地落泪。
“但是其实我有一点点,没有特别理解的地方,”木子君举手发言,引来宋维蒲和撒莎的注视,“就是我不太确定她最后到底爱男主还是男二,包括我刚才想了一下……”
她若有所思:“你们没发现那一场的老年人化了很重的老年妆吗?根本看不清是男主还是男二啊。他说自己总迟一步……可是其实,男主和男二都迟了一步啊。”
撒莎也被她提醒了。“那你觉得呢?”
“不是我觉得,而是她觉得,”木子君显然攒了一肚子话,“我觉得最后那一幕的男人是谁,是看她心里真正想等的是谁。”
“她想爱谁爱谁。”撒莎说。
“对,她可以爱任何人,”木子君狂点头,“不过要我说,我觉得她真正喜欢的人其实是男二,所以等她的人也是男二。女人有时候会爱而不自知,人年轻的时候会把猛烈的悸动当成爱,但细水长流的未必不是爱。”
“也可能悸动和细水长流都是过去式了,她根本谁都没有等,”撒莎有些隔岸观火地笑了一声,“她的故事压根就不是爱情故事,最后那幕是男人的执念,不是她的。”
“我不这么觉得。”宋维蒲忽然开口,不过反驳的不是撒莎,是木子君。
“为什么会爱而不自知呢?”他一脸来自男性友人的困惑,“爱一定会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很明显的。”
“比如?”
“比如……”他想了想,“你喜欢一个人,看见她受伤就会着急,看见天冷就想给她送衣服,看见她需要帮助就不可能袖手旁观……”
“看见受伤就着急?”木子君一歪头,“你在爱丽丝泉的时候就开始喜欢我了?”
宋维蒲:……
“看见天冷就送衣服……”她一惊,“这也太早了,你借我围巾的时候咱俩刚见了几面啊?”
宋维蒲:“那次……”
“看见她需要帮助就不可能袖手旁观,”木子君恍然大悟,“不会吧,你带我去赌场买被子的时候就对我有非分之想了吗?”
撒莎:“话题产生了惊人的转移,但我爱听。”
“但赌场那是第二次见面,你要帮我,肯定是之前就对我有印象了,”木子君一下攥住身旁宋维蒲的袖子,“你好庸俗啊!你接机那天对我一见钟情!你这个见色起意的货色!”
“你当时飞了一晚上脸都没洗,”宋维蒲脸色青黑,“我见谁的色?”
“那就是在赌场那次!”
“那次也没洗脸!”
“你真关注我,刚见面两次就观察我洗没洗脸。”
“……吃你的饭!”
剩下半顿饭,就在木子君对来墨尔本这大半年事无巨细的回忆中结束了,听得宋维蒲坐立难安,吃完的第一瞬间就逃去前台付账。
“行了行了,”撒莎息事宁人道,“花钱请你吃饭都堵不住你的嘴,他脸皮还挺薄。”
木子君冷笑:“他装的,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挺不要脸的。”
他们就住在唐人街,也就没太在意时间,这时候抬头才看见隔壁几桌都已经吃完了。烧烤店里空荡荡地只剩下他们一桌,宋维蒲付过账招手让她俩过去,木子君看在他掏钱的份上决定不再让他难堪,在嘴上做了个拉链的手势,拉着撒莎便站起身。
走了没两步,手机忽然开始震动。
这么晚了,木子君刚开始还以为是由嘉那边庆功宴结束需要她帮忙。谁知低眼一看,屏幕上跳动的竟然是妈妈的语音来电。他们这边已是深夜,国内时间也不会太早,她这时候打电话做什么?
她愣了愣,顿住脚步,把电话接了起来。撒莎和宋维蒲也顿住脚步,回头看向她。
语音接通的一瞬间,对面的环境有种异常的安静。
不,或许用寂静更为贴切,而木子君在这寂静里感到了一丝微妙的不安。
短暂的沉默后,妈妈的声音传过来,带着操劳之后的疲惫。
“子君,回国吧。爷爷……”
她抬起眼看向宋维蒲,目光里有茫然。男生似乎也意识到了不对,朝她的方向走了两步,伸手握住她肩膀。好奇怪,隔着这么遥远的距离,身边还有唐人街深夜街道的噪声,她竟然嗅到了隐约的消毒水的气息。
她的眼泪在命运的宣判响起前落下来,划过脸颊,滴在宋维蒲握住她肩膀的手背上,留下一道蜿蜒的水痕。或许人也不过是动物的一种,有着对噩耗本能的预判性。爱情故事以幸福生活作为结局,反派作乱的影片则以邪不压正告终。那如果一个故事讲述的,是人的一生呢?
人的一生,该用什么,作为句号呢?
【??作者有话说】
明天早9点完结,不见不散。
飞机落地。
旅客的交谈声传入耳膜, 木子君在滑行造成的颠簸中醒了过来。她茫然地看了一会儿窗外的天色,半晌才意识到——到北京了。
到北京了。
距离接到电话也不过隔了二十个小时,她买了最近的航班, 几乎是回家后不久便出发去了机场。宋维蒲送她到机场的时候让她在车上睡一会儿,梦里翻来覆去的, 都是那通电话里的言语。
“昨天还好好的, 忽然就病倒了,在ICU抢救了一整天……”
“……中间醒来了一会儿, 让我们不用再治了,说自己梦里见到故人, 他已经活得够久了。”
“子君, 他说想再见你一面……”
离开的是南半球的深秋的午夜,抵达的却是故乡春末的傍晚。木子君揉了揉太阳穴, 尽力让自己从恍惚的状态回过神, 而后把手机掏出来, 又用右手摸了下耳垂。她把耳钉拆下来, 用尾部的顶针将手机侧边的卡槽顶开, 随即便把电话卡换回国内的号码。
或许是这场跨越了半球的飞行太过漫长, 那些汹涌的情绪似乎也被留在了万尺高空。她比自己想象中更快的接受了即将发生的一切,静静看着手机屏幕右上角的信号标志加载, 而后恢复与外界的连接。
网络连通后, 屏幕上很快跳出几条消息。
River: [到了吗?]
Kiri: [嗯]
没等几秒, 那边就回复过来:[好,我一直在]
她又往下划, 是爸爸在家群的消息:[我到机场了]
妈妈:[爷爷刚才又醒了一会儿, 你接到女儿直接带来医院]
身旁的乘客已经在站起身, 木子君也随着他们站起来。把书包拿下来背好, 她回复了家里几句,随即便跟着人流往外走。
国内的机场太大了,她下飞机后加快脚步,超了不少人。手忙脚乱地把各种出关的手续办完,她终于找到出口,大踏步地跑了出去。
父女二人一年未见,此刻迎面撞上,倒也没有什么话好说。木子君急匆匆地跟着父亲跑去停车场,书包甩到身前抱着坐上副驾。
虽说飞机飞了11个小时之久,但国内时间比墨尔本慢,木子君恍然间竟产生一种从上天手里偷来两小时的错觉。
轿车一路飞驰,终于下了高速。等红灯时她爸爸眼神一转,看到她手上的手链,语气里忽然带了些惊讶:“你这……”
“还差一颗。”她低着头说。
“什么?”
“我是一颗一颗找回来的,”她看向窗外,声音发闷,“还差最后一颗,来不及了。”
来不及了,好在她刚刚在睡梦中想出了办法。红灯变绿放行,他们的车又最先冲出了斑马线。木子君眼睛望着窗外,右手盖上左手手腕,指腹抵着篆刻出的字迹,一个一个地摸过去。
晚高峰的路堵得一塌糊涂,红色车尾灯一辆辆的向前蔓延,直到道路的尽头。她从南半球过来,季节相反,很快觉得气温太高,将外套脱掉,里衬的袖口挽起。白色袖口下面一串玉色莹润的手链,贴在皮肤上泛着凉意。轿车缓慢前行,她转过头,忽然发现道路一侧的一棵槐树上落了一排白鸽。她视线在那些白鸽身上停留片刻,其中一只身形微动,而后展翅起飞,带着其他白鸽一同离开,伴着翅膀扑楞楞的拍打声,像吹起了一树白花。
轿车终于赶到了医院门前。
路上爸爸说爷爷已经出了ICU,不是因为离开危险期,而是他自己提出了不想继续受苦的意愿,医生也给出了类似的建议。转移病房后,来和他告别的人也陆续抵达,但都被他拒之门外,目前还愿意见一面的,或许也只剩这个一手带大的孙女。
住院楼下面人来人往,病人和家属的面容都没什么生机,望过去只觉得建筑灰白,一片凋敝。白茫茫的一片里,木子君大步流星地跑过来,在楼下扶着膝盖歇了一会儿,没顾得上回头看追过来的父亲,也等不及排着长队的电梯,一步三阶地从楼梯飞上去了。
苑成竹在六楼。
爬到最后几步的时候她有些气喘,扶着楼梯扶手缓了片刻,长出一口气,平缓身体剧烈的起伏,终于朝着病房的方向走过去。
门口站了几张熟面孔,都是被爷爷拒之门外的同姓亲属。她目不斜视地穿过那些人的注视,看到病房门在自己抵达前被妈妈打开。
也是一张因为昼夜操劳而黯然的脸。
相比之下,病床上躺着的那位老人看上去甚至更安详——或许面色仍然因为生理上的病痛而显出憔悴,但放松的神情骗不了人,他看上去就像刚刚结束了一场漫长的旅行,如今终于要乘上归乡的列车。
“爸,”妈妈回头,轻轻拍了拍老人的肩膀,“子君回来了,你不是想看看子君?”
子君回来了?
苑成竹微微睁开眼,分明说不出话,但木子君却无比清晰地听到了他的声音。
子君回来了?
对,子君回来了。
她曾经对人的死亡并无概念,哪怕现在也是如此,哪怕医生已经下了病危通知,可她丝毫不觉得那个躺在病床上的老人就要离开她。他只是在那躺一会儿,就和许多个入睡的午后一样,他总会起身的,总会在下一个年关给她塞压岁钱,带她去庙会,在她来家里看望他前备好足够的水果和零食。
是理智在告诉她,没有那些了,不会有了。
她伸手盖住他筋骨突出的手背,他的皮肤已经失去了弹性。原来人的死亡是从外到内的,先是皮肤与头发的衰老,而后是血液与脏器,最后是心。
他的身体不能动,也说不出话,但手指还能微微的弹,他的手还有知觉。她感受到了他的悸动,急忙用另一只手将他的手向下移动,直到他的指腹触摸到她腕上冰凉的玉珠。
她看见他的眼睛微微睁大了一些。
他像她一样,能摸出那些篆刻的字迹。
她带着他一颗一颗地摸过去,从红玫瑰,到“结发为夫妻”,再到“恩爱两不”与那片镶着金边的竹叶。指腹划过,玉珠带了他体温里最后残存的温热。
爷爷动了动嘴唇。
父母都在身后看着,木子君闭了闭眼,将嘴唇凑近他耳侧。他的目光顺着她移动的方向转动,头竟然能微微地侧过。
“我找到金小姐了,那半串珠子她都留着,”她在他耳侧,给他说自己在梦中编造的谎言,“可惜她先走一步,就带了一颗离开,只留下这五颗给自己收养的孩子。”
“爷爷……她在那边,等你呢。”
话音才落,一滴眼泪忽然从他浑浊的眼睛里渗出来,顺着眼角划落。泪水湮灭在丝织品里的一瞬间,检测心跳的仪器也发出了蜂鸣的报警声。
木子君见过家里别的老人去世时的场景,家属们总在灵魂消逝的瞬间大喊逝者的名字,像一场在弥留之际进行的表演。爷爷想必也是厌烦极了这样的方式,早就说过他去世时只准木子君一家三口进病房。
他这一生已经对世俗的规矩足够容忍,后半生的漂泊与老来的任性都是对前半生的报复。他找回金红玫的执念多深,就有多不想做苑家的后人。可他如果不是苑家人,或许也根本不会在那个夜晚与她一同坠入河流。
没有人错,没有人错。人的命运如蜿蜒溪水,与谁交汇,流向何处,在冰雪从高山上融化时已经注定,流淌到最后,也只是百川终入海,海中逢故人。
木子君悲伤又庆幸。
她的爷爷苑成竹,终于可以去见他错过的爱人。
操办丧事像是一场和逝者的漫长告别。
遗体火化的时候入殓师特意询问家人是否要将首饰取回,得到否定的答复后,便将那串玉手链和苑成竹的遗体一同推入了焚化炉。骨灰和衣服首饰的余烬一同被装入骨灰盒,一个人跌宕起伏的一生,到最后能留在这个世界上的,也就只有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