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自己也找不到原因,左右不影响正常生活,也就如此平静接受。
但按照心理医生的建议,林格最好和一些男性保持正常的交往关系——未必是恋爱方面,只是单纯做朋友的话,对于林格也有一定的帮助。
“你说你在青春期时很少有交好的男性朋友,因为当时,你的兄长,回为此’吃醋’。尤其是确立恋爱关系后,你两个交好的男性朋友,都出国留学读书,所以你在成年后到分手的这段时间内,基本上没有和异性建立起正常的朋友关系,”心理医生如此说,“那么,去尝试交一些男性朋友吧,我想,这大约能让你重新理清正常的人际交往关系,或许也能帮你早日明白自己对兄长的真实看法。”
林格很认真地采纳了心理医生的建议。
她自己列了一个清单。
杜静霖。
后面打个叉号。
不可以,她和杜静霖认识的时间太久了,久到她都要淡忘两者之间的性别差异。
嗯……那个看她不顺眼的、花名叫做艋艋的男主播?
林格懒得离那些对自己有偏见的人,谁乐意热脸去贴冷屁股。
名单划了又划,林格的笔停在空中,盯住留下的最后一个名字。
“阿——嚏——”
王霆重重地打了一个喷嚏,连声说着抱歉,伸手去拿卫生纸,歉意满满:“对不起啊,林院长,我鼻炎犯了。”
林誉之坐在桌子的对面,微笑着说没关系。
“是过敏性鼻炎?”林誉之问,“还是因为空调调太低了?小张,去把空调温度调——”
“不是,不用麻烦,”王霆匆匆打断,用纸擦干净鼻子,丢掉,解释,“是对百合花的花粉过敏,刚才走廊上,遇到了捧着花看望病人的家属——对不起。”
林誉之了然:“那平时要多加注意啊。”
王霆调整电脑角度,为林誉之继续演示界面:“那我们继续谈这个系统吧,经过我们同事的分析,我们认为,贵院目前所应用的管理系统还有很大的优化空间,而我司现在面向……”
林誉之的手机震动一下。
他低头看,是妹妹发来的消息。
林格:「晚上不用等我吃饭啦,今天同事聚餐」
林誉之听王霆演示,手下不停,打字:「是必须要去的聚餐吗?」
他今日提前回来,先回医院,顺道着给林格发消息,告诉她晚上一起吃饭,他已经订好了新鲜的菜和肉,打算亲自下厨——
哪里想到林格拒绝了。
林格:「上午就和同事约好了嘛,你也不想我放鸽子吧?」
林誉之已经许久没有看她如此撒娇的语气。她其实很少对人撒娇,顶多是在被入狠了得时候,吃不住地皱眉掉泪,问哥哥是不是要搞死她,这么讲着,等林誉之收了力气、克制地小幅度送时,她又悄悄地按着他的月要往下,挂着泪珠撒娇要他再深些慢些。因她撒娇的次数着实少,才愈发显得每次都珍贵。
林誉之很少会拒绝强硬格格的柔软低头时刻。
林誉之:「好,晚上注意安全,聚餐结束后,给我打电话,我去接你」
林誉之:「少喝酒,你最近喝的补药不易饮酒」
林格:「猫猫点头.jpg」
收了手机,林誉之歉意地对王霆一笑:“抱歉,有些私事。”
王霆笑:“理解理解,我再向您重新介绍一遍,这里……”
抛去其他角度来看,王霆的业务能力挺不错,人也有耐心。在专业角度来看,几家有意向的合作方中,林誉之其实更中意他。
演示结束后,外面忽然落起暴雨,林誉之坐在车里,今天司机开车——走到公司门口时,林誉之瞧见路旁站牌下躲雨的王霆。
他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拎着包,仰脸看落下的雨。
暴雨期间,等网约车的人也多,林誉之想到王霆的妈妈和龙娇是同事,一顿,让司机将车停下。
他落下车窗,邀请王霆上车。
王霆也没有推辞,上来后笑着说谢谢,说他现在有个约会,眼看时间就要到了,幸好有林誉之帮忙,否则,这次怕要迟到了。
在守时的人眼中,这会大大降低印象分。
林誉之不动声色:“相亲对象?还是?”
“不是相亲对象,”王霆说,“是我在主动追求她。”
林誉之微笑更深:“真好。”
前排的王霆用车上的毛巾擦了擦头发,有些不好意思,连连道谢:“谢谢你,誉之哥。”
林誉之说:“刚好顺路,你不用这么客气。”
“不,不是小事,”王霆认真地敞开心扉,“这毕竟是格格第一次约我,我一定不能迟到。”
王霆和林誉之没有过多的交往。
他妈妈王娜琳和龙娇当年是交好的同事, 做药品销售的,又是专门往乡镇医院、门诊里跑,彼此间有竞争关系, 却也不缺乏真情。王娜琳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件事, 就是某年大暴雨, 河道暴涨,桥窄,堵车,车子过不去,龙娇临危不惧,说这样太危险,很容易出车祸,果断地指挥男同事掉头走另一条小路, 绕了一段路过去。
多辆车排队的那个桥, 因为慌张加车辆拥挤, 撞了几辆车,挤挤压压,虽无人员伤亡, 但仍有不少车堵在那边。龙娇他们的车调头及时,走得早, 不然也会被堵得严严实实,不知何时才能脱身。
王霆只记得龙娇是个做事情风风火火的阿姨,她还有个异常活泼的女儿——什么时候又多了林誉之这么一个“儿子”, 王霆记不清了。
他一直在外念书,上大学, 工作, 对自己母亲的闺蜜圈并不熟悉。
只隐约记得, 林誉之似乎和林臣儒有关系,貌似是他的私生子,还是亲戚家的孩子?
王霆不去多想。
他清楚,林格是一个并不缺少追求者的女孩子,她很漂亮,性格随和。王娜琳一个如此挑剔的人,路上遇见个耗子,都能从耗子胡须分析到尾巴。她眼光这样高,都能对林格赞不绝口。
所以王霆一直在以“朋友”的身份,默不作声地接近着她。
包括林格这位哥哥。
王霆也想给对方留下一个不错的印象。
车内空调温度开得不算低,只是王霆刚刚淋过雨,现如今风一吹,忍不住地想要打喷嚏,是花粉过敏的后遗症。他克制着这种冲动,用毛巾擦拭干净头发,又从包中取出镜子,小心翼翼地摘下隐形眼镜。刚才有斜斜的雨水进了眼中,隐形眼镜磨着眼球,很不舒服。
取下隐形的前一瞬,借着镜子的倒影,王霆看到后排的林誉之面容冷淡——他的长相偏凌厉的那种英俊,不笑时格外冷淡,尤其是镜中这一眼神,并非白眼抑或者皱眉,只是淡淡的、没有什么表情的一眼,令王霆冷不丁地想到人生中看过的所有变态杀手电影,那些在雨夜中,听着古典音乐戴好黑手套的西装杀手,在慢条斯理将枪支放入怀中时,就有着林誉之此刻的平静。
手一抖,隐形眼镜从眼球中脱出,颤巍巍地点在他的手指上,缓缓移开,妥帖地被安置在泡着清洁液的盒子中。
四百多度的近视令王霆只能看到镜中模糊的影子,再看不清林誉之的表情。他的手放在膝盖上,右手压住左手,是随意的交叠姿态。
王霆转身,模糊的视野,却仍旧能看见他手背上明显的青筋。
“格格主动约你?”林誉之笑,“你好幸运啊,王……”
“王霆,”王霆说,“雷霆的霆。”
“抱歉,”林誉之说,“今天我刚从哈尔滨回来,大约是有些晕,刚才忽然忘记了你的名字。”
王霆笑:“我这名字大众化,很正常。之前我上班了一星期,同事还叫我王雷呢。”
林誉之说:“我和格格从小一起长大,从没有见她主动约过男生。”
王霆一愣。
“她眼光一直高,这么多年没有交男友,一是没有令她看上眼的男性,二是因为我——”林誉之忽而在这里停顿一下,微笑,“恭喜你。”
这种话说得很妥帖,很适合兄长来告诉和妹妹关系好的男性朋友,王霆却没由来有些奇怪的感觉。
他坐在前排,想了好久,忽然有了不妙的联想。
曾经大火的一些宫斗剧或者宅斗剧中,那些优雅又端庄的正宫,也是如此,体面地对着新进的妃子/新纳的妾室,如此说话。
想想看,替换一下。
“皇上眼光一直高,这么多年没有纳妃,一是没有令她看上眼的男性,二是因为我——”
一般不会说“因为我”这句。
“恭喜你,XX贵人。”
王霆打了个冷颤。
他暗笑自己果然是想多了,林誉之是谁?他是林格的哥哥,从小一起长大的兄长。
打消这番奇怪的联想,王霆取出眼药水,仰面往眼睛里滴了几滴。睁开,闭上,再睁。察觉到那滴药水润润地贴了眼球后,王霆抬手,想要再去戴隐形眼镜——
“小霆,”林誉之出声提醒,“你眼睛的情况很糟糕,我建议你最好停一停,别戴。”
王霆有些尴尬:“……我想着,隐形眼镜还能挡一挡红血丝。”
“透明的,没有遮挡作用,”林誉之说,“你的工作必须高强度对着电脑,建议还是保护好眼睛。眼睛有一些红血丝没关系,格格从来不会以貌取人。”
王霆也这样想,他的眼睛的确又干又痛,不知是不是因为淋了雨,还是隐形眼镜在眼球上的时间太久。
好吧,格格不是以貌取人的那种人……林誉之现在安慰他,是不是也察觉到他此刻的状态并不够好?
王霆忍不住转身看了眼林誉之,不得不承认,在如此长相面前,他的确有资格安慰其他男人,“我妹妹不会以貌取人”。
也不知,格格天天看着这样一张脸,是不是也以为所有男性都长得像她哥哥一般英俊。
难怪她至今没有找男友,原来是起点高了。
——阿嚏。
在卫生间中连续打出三个喷嚏,林格鼻子发痒,伸手拍了拍肩膀上落下的雨水。
约见面的店就在公司楼下的一家西餐厅,林格晚上吃的东西不多,不适合去一些中餐店。她拿出手机看,是林誉之发来的消息,说现在在下雨,打车的话估计要等很久,要她等聚会快散的时刻,打电话给他,他让司机来接。
林誉之:「不必担心,我今天会付给司机三倍加班费」
林格发:「好的」
再往上翻,是王霆发的短信,他告诉林格,说自己下午不在公司,被领导指派出去做事;现在正在往约定餐厅走,大约两三分钟就能到。
林格回了个好。
林誉之又发来消息。
林誉之:「对了,你去聚餐时注意一下,最近气温变化快,出现了不少结膜炎的患者」
林格:「结膜炎?」
林誉之:「就是俗称的’红眼病’,具体表现为眼睛红肿,眼球充斥血丝,畏光,容易流泪打喷嚏」
林格:「不传染吧?」
林誉之:「病毒性的容易传染,你注意一下」
林誉之:「这个的一些症状和感冒也接近,或者说,病毒性的也会引起发热上火」
林誉之:「如果哪个同事有了类似的症状,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护」
林格:「ok」
林格前几天病刚好,她自己也有些担心。更何况,她有上镜需求,眼睛红必然会影响工作——
有人捧着一束洁白的百合,礼貌地问林格,她是不是姓林。
林格点头。
对方松了一口气,将一大束洁白的百合花放在她对面的座位上。林格一愣,叫住对方:“不好意思,这是——”
“不是您下的订单吗?”那人礼貌彬彬,“您是林爱鸽女士吗?”
“不是,”林格哭笑不得,“你一定是弄错了。”
那人微怔,满怀歉意地说了声抱歉,又抱着那一大束优雅的百合花匆匆离开。这束百合的味道并不若其他百合那般激烈,但在他离开五分钟后,桌子上仍萦绕着若有似无的香味,就像百合花粉洒落在这一片天地。
百合花香味即将消弭殆尽时,王霆姗姗来迟。
他迟到了两分钟。
林格不在意这两分钟的差距,一瞧他头发还湿着,就知道对方能赶来也很不容易。
当王霆开口讲话时,她笑着说没关系,一抬头,看到对方眼睛——
林格的心跳漏了两拍。
王霆的眼睛很红,眼球布满血丝,眼睛也微微眯着,好像聚不上焦,又好似有什么炎症困扰,睁不开眼。
林格脑海中快速响起林誉之的提醒。
「眼睛红肿,眼球充斥血丝,畏光」
没有戴隐形眼镜的王霆,能看清林格,但也仅限于不瞎。近视的眼睛会习惯性地微微眯起,好令自己看清眼前的一切。他将菜单递给林格,微笑着示意她点。
他也嗅到了空气中残余的香味,一时间没分辨出是百合——这是他的过敏原,他没有在脑海中建立起关于百合香味的信息库。
只在递过去菜单后,王霆重重地打了好几个喷嚏——完全控制不住,过敏反应比他想象中还迅速。他狼狈地扯纸巾,匆匆说声抱歉,掩面去卫生间。
只剩下林格一人坐在桌前发呆。
打喷嚏,掉眼泪。
这也是林誉之刚刚发给她的、结膜炎的症状。
林格想了想,打开手机,看着她已经买好的电影票。
先不去了。
王霆在五分钟后又坐下,他解释自己只是忽然淋雨感冒,林格说好。
她很礼貌地和王霆聊天,却没有邀请对方一起看喜剧电影的兴致。尚且算得上愉快的一餐结束后,林格送对方上了车,谎称自己还有朋友在这里。
等王霆离开后,林格才飞奔到卫生间中,对着镜子照了照眼睛,又洗干净双手,才后知后觉,应该要去药店里买瓶眼药水滴一滴眼睛——以防万一。
她不能再请病假了。
她查了导航,最近的药店要走二百米,外面雨势渐渐小,她心一横,将包顶在头上,刚往外跑出去几步,就听到林誉之熟悉的声音——
“格格!”
林格回头,看见林誉之撑一把二十四骨的黑色大伞,疾步向她走来。
五分钟后。
在雨幕中缓缓穿梭的黑色车中,司机安安稳稳地开着车,林誉之端正地坐着,林格仰面躺在他大腿上,乖乖地睁开眼睛,让哥哥给她滴眼药水。
一滴凉凉的液体滴落眼球,说不上痛,只是被异物入侵的本能,林格条件反射地闭上眼睛——林誉之不让她闭,眼疾手快,捏着她眼皮撑开,免得眼药水顺着睫毛流出,影响药水的效力。
这是普通的一瓶润眼液,是林誉之常用的。能缓解眼部疲劳,也能充当临时的眼药水,冲刷一些杂质。
林誉之一直有这个习惯,林格先前吐槽他矫情,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还用上了。
又一滴眼药水。
林格小声提醒:“疼。”
“再忍忍,”林誉之说,“看了不干净的东西,需要洗洗眼睛。”
这样说着,他低头,撑住她眼皮的手稍稍松开,最终还是舍不得弄痛她,微笑着问:“今晚和同事的聚餐开心吗?”
林格擅长说谎, 但并不意味着擅长“对林誉之说谎”。
高中时谎称和朋友去书店,实则在黑网吧中被林誉之捉了个正着;假装生病逃避补课,又被林誉之强行带去医院。
曾经被林誉之轻飘飘拆穿过无数个谎言的后果, 是现在林格不能直视他眼睛撒一些小谎。
大谎还是能讲讲的。
她最引以为傲的一个谎言, 就是爱不爱他。
谎话讲上一千遍, 假的也能成真。
显然易见,今晚的谎言不属于这个范畴。
林格枕在林誉之大腿上,他很少穿牛仔裤,是条黑色的、细看有细细暗纹的西装裤,羊绒的——林格近期对各种面料都很敏感,也很敏锐。这种敏锐的直觉令她下意识去分析林誉之的衣服材质,好像这样也能轻微逃避说谎的不适。
她说:“挺开心的。”
希望佛祖原谅她,她现在不能讲出更多字词的谎言, 这些已经足够耗光她的能力。
车玻璃窗外夜色浓郁, 雨水顺着车窗缓缓下落, 雨滴狠狠砸在车前挡风玻璃上,不由自主地被风吹着往上拖出一道鲜明的水痕,停留不过几秒, 被雨刷器刮得干干净净,只留淡淡几末, 像雨水愁出了皱纹。
空调温度开得低,林格畏寒,林誉之体热, 她不自觉便更靠近兄长;风凉如水,林誉之抬手, 调了后座的吹风方向, 好让凉风避开林格。
“真好, ”林誉之叹气,“我很少能有机会参与到同事聚餐。”
林格说:“没人想和上司一起开启夜间聚会。”
林誉之笑:“那你愿不愿意和别人的上司开启聚会?”
林格愣了一下。
“逗你的,”林誉之笑,“看你,这么紧张。”
林格说:“我不是紧张。”
“你上班一天已经很累了,现在眼睛也不舒服,”林誉之说,“你说同事里好像有人感冒、还眼睛发红?”
林格:“嗯。”
“应该不会是病毒性结膜炎,”林誉之说,“大家都有公德心,不会差到患传染病还赴约。”
林格不确定,她不知道王霆是不是真的患了结膜炎,也不确定对方有没有去看医生。这些话问出来有些冒犯,她只悄悄地掩盖住。
“另外一个眼睛怎么样?”林誉之将她垂下的头发掖到耳后,动作过于温柔,温柔到林格有种被温柔抚摸的错觉,他垂着眼,目不转瞬看着躺在他腿上的人,“要不要也滴两滴?”
林格的眼睛有些干涩,她没想好,犹疑:“眼睛没问题也可以滴吗?”
“虽没有什么药效,不过也有一定的舒缓效果,”林誉之说,“过来,自己把眼皮撑开。”
林格的后脑勺能感受到对方的温度。
今天的情景,和前几日、她耳朵进水时很像,也不太一样。那天只有他们两个人,今天还有司机,并不是独处;上次是拜托林誉之将棉签深入她耳朵清理水,而今天是请求他将液体滴在她的眼睛中。
肩胛骨下那种点燃烟花的麻又徐徐地点燃,林格仰面躺着,看林誉之沉静的脸,恍惚间总觉他的话语似曾相识。熟悉到什么地步?林誉之以前也是这样,要她自己掰开,要她自己搂住分开的两条月退。因她喜欢在受不住时控制不住挣扎、脱逃,每每此刻,林誉之都不得不用力将她拖回。那个时候的他很难掌握好自己的力气,没有轻重,难免会按痛她的手臂或腿。时间长了,林誉之渐渐熟悉、习惯她这种“临阵脱逃”,为了避免自己伤害到她,只能叮嘱她自己抱紧。
林格不知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想起这些,或许是她的确到了喜欢回忆过去的年纪;也或许是冥冥之中天有注定,相似的场景总在他们身上反复上演。她今天第一次察觉到隐晦的意外,而令她敏锐的具体表现在于心跳。
她分不清心跳加快的原因是说谎,还是因为和他的距离太近。
没时间思索,她努力睁着眼,伸手去撑开那只眼皮,林誉之看她没什么技巧,叹口气,仍旧伸手帮助她。
凉凉的液体落入眼球。
几乎是瞬间,林格的鼻腔中也泛出那淡淡的、微涩的药水味道。更涩的还是林誉之此刻低头,俯身查看她情况的脸庞——
药水让她的视野蒙上淡淡的雾,这层薄薄的雾让她没有办法看清林誉之的脸庞,微微张着口,她缓慢地呼吸,企图通过空气来过滤掉会让她血液沸腾的东西。只有三秒,三秒钟,林誉之直起身,确认了一件事。
“喝酒了,”林誉之说,“还好吗?”
“一点点葡萄酒,”林格说,“一点点。”
林誉之伸手,试着她额头的温度,颔首:“确实有些烫。”
他没说以后少喝,也没有讲这样不对。
看起来真的像普通的兄长,试了体温后,自然地将手抽离。
林格压制住自己的欲望,控制自己不要再去将他的手拉下。
她不想承认自己的谷欠望。
一点点的酒精,一点点的催化作用,像沉默的、温柔的催化剂,她想,今晚她的异常应该归结为能从她眼睛留气味、留到鼻腔的微涩眼药水。或者归结为两个人离得太近,风太好,她的生理期即将到来,心理医生的建议很有效。
她愿意将自己绷紧的脚尖归咎于任何原因,也不愿承认,今晚的林誉之让她很有性谷欠。
就是最原始的那种感情。
林格第一次的性幻想,发生在偶尔间撞到林誉之换衣之后。她不确定对方是否为自己的启蒙者,直到今日今时今刻,林格未再尝试换个幻想对象。心理医生当初告诉她,这样也正常,抑郁会抑制相应激素的分泌,她冷淡,对男性没有交往的兴趣,都因她没有彻底痊愈。
她已经习惯了低性谷欠的生活,因而对突然的变化感到惊慌。
她捂着眼睛坐起,低着头,不看林誉之,低声道谢。
林誉之微笑着说顺手的事,兄妹间不用这么客气。
林格想,天啊,幸好他不知她此刻的想法。
她仍旧垂着脸,双腿并拢,脚也乖乖地合并在一起,脚尖不自然地相互撞了撞,因用力,袜子上能明显看出筋骨的微微起伏。
林誉之熟知她一切反应的根本原因。
他不说,只是端正地坐着,低头将眼药水的瓶盖拧好,仍旧收起。
剩下的这一瓶,大约会延长使用寿命——毕竟是林格用过的眼药水;在最后一滴用尽后,它的瓶子也会被整整齐齐收好,送往那个专为记忆建造的标本室。
余光看到林格的腿仍旧是绷直、肌肉紧张的姿态。
看起来有些难受。
林誉之的西装裤腿上还有她枕后留下的痕迹,浅浅的痕迹和香味,柔软,淡雅。
1995年,Wedekind博士经过实验得出结论,遗传基因能够影响人类在求偶上的选择。多巴胺、费洛蒙,这些被视□□情信号的释放物质,在后来的几十年中,被部分人认定,爱情能够影响人的嗅觉,或者说,一些人身上的体香会吸引着他们的爱人。
这种说法很难证实真假,林誉之唯一确定的是,他敏锐的嗅觉的确能令他判断出喜爱或厌恶。
洁癖,龟毛,挑食。
这些是林格对他的评价,她控诉林誉之挑食、有着变态般的洁癖。
她不知道,敏锐的嗅觉能给林誉之带来什么。
他洁癖是因为能嗅到那些闷热、或潮湿、脏污的气味,被蟑螂爬过的地方有一种辛辣的酸,而被摘下超过24小时的蔬菜是微生物分解的闷;商家以次充好的“僵尸肉”,经过长时间冷冻也是刺鼻的腐臭,香菜、葱、蒜,这些味道刺激的佐料不亚于原子弹的威力。
每个人身上的味道也不同,林誉之总能被迫判断出周围人早餐吃得是什么,肠胃如何,这些不好而杂乱的信息令他痛苦,只能和人保持适当的距离。
但他不能拒绝和家人住在一起。
姥爷的味道是熬好的、加了甘草和白术的中药汤,路毅重的气味是冷硬的石头;
龙娇嗅起来像一颗辣的甜椒,林臣儒是仓库里落灰的皮革。
而林格。
叽叽喳喳的林格,她闻起来像清新的、被碾碎的月季花叶片。
她是清楚的月季花叶子汁液的气息。
林誉之不排斥林格的靠近,但后者很少会主动接近。刚和他“成为哥哥”时,和现在“重新做兄妹”,她都在刻意保持距离。
但在密闭的空间内,这种距离并不影响林誉之的嗅觉。她身上的味道仍旧源源不断地随着风送来,不单单是被碾碎的月季花叶子,还有初初绽放的月季花朵气味,干净的浓郁。
或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在排,卵期时刻的体味和平常不同,身体机能上的一系列反应让她体温升高,而高体温催化着她的味道,让月季花的香味更浓烈。
林格转脸,快速地瞥了林誉之一眼,旋即低下头。
她不知道,林誉之在安静地看她玻璃窗上的影子,也不知道,林誉之已经嗅到她的谷欠望。
就像多年前,高考之后,林格悄悄地拿走阳台上林誉之的睡衣,躲到房间,夜里将睡衣当作林誉之,把自己玩到筋疲力尽后安静熟睡。疲倦感令她忽略了很多,包括没有关紧的门,以及在门外站了许久的、沉默的林誉之。
那天,被零星声音吸引到她卧室门口的林誉之,安静地站了十分钟,目睹了全程。
林格永远不会知道。
就像现在也不知道,她此刻所散发的气味,和那日林誉之嗅到的,一模一样。
林誉之松了松领带,侧脸,瞧车玻璃窗上外浓浓雨夜。
今天,是他和林格正式同居的第一夜。
在窥破那个秘密之前, 林誉之和林格不是没有单独住在一起过。
但两人真正共享同一个秘密的夜晚,仍旧可以追溯到那条“失踪”的睡衣。
林誉之早在睡前收拾衣服时察觉它的失踪。
联想到林格刚刚收了她的小被子和衣服,林誉之只想, 大约是妹妹不小心弄混了。
那时已经是夜晚十点钟, 龙娇已经睡下了, 微微的鼾声透过薄墙出来。
林誉之不想在这个时刻给林格带来困扰,转身回自己房间。
却听到她的声音,像发烧后隐隐引来的不适,听起来,略微有些痛苦。
他转身。
房门没关紧,透过三指并拢的宽度,能清晰看到她弓着身体,有些吃力地搂着他那白色的睡衣, 睡衣的腰间系带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 正若有似无地埋在隐秘中。暗色浅浅, 她只开了一盏小夜灯,朦朦胧胧的,丛生小蘑菇造型, 照得她肩膀圆圆的、温柔一圈弧光,洁净到如水底被反复冲刷十几年几十年的圆圆鹅卵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