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格喝了一小口。
味道的确清雅,明显尝出来的鲜,她怔怔:“你去年回扬州,爸妈都没和我讲。”
“其实他们也不知道,别怪他们,”林誉之说,“要怪就怪我,那个时候,我还没调整好心态,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
林格微微侧脸:“现在想好啦?”
“想好了,”林誉之含笑,“不会再改了。”
林格近期常常有些恍惚的错觉,似乎自己又回到了和林誉之刚开始的那个阶段。她自己都不好形容那种兄妹不是兄妹、情侣又非情侣的氛围。他们之间从没有光明正大的表白,始终都是见不得光的关系。
两人都把“发生关系”视作一件最能表达爱的方式,在身份失衡的密闭空间中,清晰明白彼此是家人,却又急迫地依靠做,爱来尝试摆脱这些强力约束。要把对方和自己都弄死一般地暴烈爱,一如即将攀上最高峰时的急切,妄图通过最终点炸开的烟花和失态浪潮来掩盖一切的苦恼。好像只有在大脑完全空白、宕机之时,他们属于兄妹的记忆才会被完全清理。
那时候的林誉之别别扭扭的,一开始都不要开灯,好像并不想让她看到哥哥的身体。这种掩耳盗铃的做法同样发生在林格身上,她不许林誉之叫她“妹妹”,她也不愿意叫林誉之为“哥哥”。
口不言,目不视,耳不听。
似乎如此就能逃脱佛祖的惩戒。
人伦纲常,天经地义。
林格时常会想,在林誉之被她拉下这段扭曲关系的开始,他们就已经开始在无声地接受破坏伦理的惩罚。
她潜藏的抑郁情绪,林誉之那被篡改遗嘱后得不到的财产,龙娇的病……
林格提分手后,她在医院中确诊、并积极治疗了心理疾病;林誉之的舅舅路毅重主动拿出了原版遗嘱,林誉之顺利继承了遗产;龙娇术后也渐渐恢复,身体愈发好起来。
林格是无神论者,却也忍不住想。
或许她们的确天生不该在一起,或许现在就是最好的安排。
一连七日,林格都没能和王霆一同“共进午餐”。
这是个不可抗力。
王霆接手的项目忽然间多出大量的工作量,几乎每天每夜都要加班,完全抽不出身同她吃饭,林格半开玩笑,说王霆多半是年初时拜的雍和宫显灵了。
王霆苦笑,又保证,等缓过这一阵,一定把唇膏还他。
林格其实也不常用那支唇膏,她说了声好,照例上下班。
周末,林誉之开车载她去逛街,想让她帮忙参谋一下礼物,寄给龙娇和林臣儒。
路过美妆品牌集合区,林誉之停下脚步,问林格:“上次是不是丢了个唇膏?什么色号?”
林格说了。
林誉之问:“这边有卖的吗?”
林格不确定:“应该有吧,不是什么热门色号。”
林誉之含笑:“那你去选一只,我送你。”
林格说:“哇,这么大方?”
“瞧你说的,不让你多选几只,我都不好意思听你这一声夸奖,”林誉之说,“去吧,看上什么买什么,今天刷我的卡。”
林格说:“天啊,你现在在我心中的地位就像珠穆朗玛峰一样高!”
林誉之笑:“别贫——多选几个,你这个丢三落四的性格,多买几只也好,就算丢得到处都是也不用惦记。”
林格开心,说了声谢谢哥哥,径直走向美妆区。
她之前走美妆赛道,没起来,但自己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化妆技术也蹭蹭蹭地提升。兴致勃勃地选好了些几个感兴趣的唇釉口红和眼影盘等新品后,林誉之爽快递出信用卡。
林格问:“密码是什么?”
林誉之说:“你生日。”
林格呆住。
“用习惯了,”林誉之解释,“一直没改。”
以前就是这样。
他所有的银行卡密码,支付密码,甚至社交账号的密码,林格都知道。最基础的,就是她的生日;有需要复杂或者三种字符的,就是她名字的首字母简拼大小写和她生日的结合。
他是个从不藏私的好哥哥。
林格拿着卡,去结账。
等待SA打包商品的时候,林誉之站在林格身旁,含笑问:“下个月有空吗?我订了三亚的酒店,想和你一块儿去那边散散心——你昨天不是说很想去那边的海底餐厅吗?”
林格说:“好呀。”
她又问:“什么时候呀?我到时候看看能不能调休。”
“我们十二号去,十七号回来吧,”林誉之说,“怎么样?”
林格愣住。
十二号到十七号。
王霆的生日是十五号。
她犹豫着:“可以改个时间吗?”
“怎么了?”林誉之不动声色,他问,“有什么比和我散心还重要的事情吗?”
“……我一个好朋友过生日,”林格说,“我答应了他,要陪他一起玩,到时候估计也要在那边过夜。”
“过夜?”
“嗯,有住的地方。”
林誉之目不转瞬望她,声音压低,温温柔柔:“男性朋友还是女性朋友?”
林格沉默五秒。
她说了谎:“女性朋友。”
在林格不知道的时候, 林誉之曾经帮她圆过无数次的谎言。
她自小就是倔强的脾气,莫说十头马拉不回,就算是十头牛、二十头大象也未必能改掉她不撞南墙势不回头的性格。
初中时答应了帮同学去凑麻将搭子, 就算是父母明令禁止她出门, 她也执意偷偷溜走;高中时瞒着妈妈悄悄用电脑打游戏;大学时, 不顾一切,偷偷和他在一起。
林誉之帮林格打掩护,主动和敲林格房门的林臣儒说,妹妹有点头疼,早就睡下了;他不厌其烦地帮林格删除她那不堪入目的历史浏览记录,避免龙娇误打误撞地打开她的私藏网站;大学时对二老撒谎,为恋情遮掩,说林格一直很听话, 没有谈过恋爱, 也没有和男性约会。实际上, 前天晚上,他刚刚轻扇小格格,掐着点看颤抖的喷泉。就算脸上刚被溅上水, 下一瞬的林誉之仍旧能洗干净脸,淡定地接通父母的电话。
林誉之对林臣儒和龙娇说过的每一个谎, 都是为了维护林格。
维护这个,他以为和他血缘最近的人。
在初初到南方的时候,有一段时间, 他的确误将林格当作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这是多么奇妙的一种体验,和他分担着一半的骨血, 却又有着截然不同的性格和思想。他们不是亚当和夏娃, 不是从我身体里抽出一根肋骨变成你——他们像本就是同一根骨头砍成两半、各自生长、分享着同样血肉的共生关系。
林誉之一开始并不喜欢南方。
连续的、阴雨连绵的天气, 夏季的闷热高温,和故乡中截然不同的燥热,湿润度过强,就连空气中凝结的水珠都时刻贴着身体,又脏又闷,粘哒哒地像一个如影随形的水牢。
闷热,湿气,这些东西放大着每个人身体的自然味道。
林誉之时常会感觉自己在一个巨大的、透明的闷热鱼缸中,氧气稀薄,变质的藻类在缓慢地死亡,他不是这鱼缸中缺氧的金鱼,只是一枚等待着死去的球藻,霉菌渐渐侵蚀着他的身体,他平静地看着自己将要死掉。
然后林格来了。
她是月季气味的小金鱼,红白色相间的锦鲤,自由自在,活泼又有生机,有漂亮的,随意挥动的大尾巴;她一边说着不喜欢林誉之,讨厌他的毒舌,另一边,自己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也都默默地给他留一份。
这大约是所有兄妹/姐弟家庭中的本能,总会想着给对方留一份。
上午刚骂了他“假正经”“总是摆哥哥的架子”,下午又探出头,叫他“林誉之”“誉之哥”“吃西瓜啦”,吃她刚刚切开的大西瓜。
林誉之现在想要的,不是林格给他留的“那一份”。
他要她的全心全意。
鱼缸里快要死亡的球藻开始疯狂的变异,一切向着不可挽回的糟糕方向倾斜,浓绿的球藻繁衍、分裂出无数绿色的触手,想要将月季味道的鲜活小金鱼留在自己身边。
全心全意。
“……全心全意?”
林格仰面躺在浴缸中,和大学舍友聊天:“就这个红包吧,我觉得寓意好,而且很有感觉哎。其他的百年好合啦,喜结良缘,肯定有好多人送了,我们就送全心全意——你到时候不用买,我这边看了,都是十个红包起卖的。今年我有挺多要结婚的亲戚,我买的多,到时候捎给你们,一人一个。”
“那可不是,”林格说,“我什么时候不大方啦?单单夸我这次。”
“嗯,那就这么说定啦,”林格笑,“记得提前到,估计我们都得熬通宵。”
还是为了朋友的婚礼。
尽管很多人随份子都改成电子支付,林格和苏木木商量了下,还是打算去银行取现金,没别的,就是为了吉利,红包红包,总还是实体更放心一些。随多少份子,用什么样的红包,带什么新婚礼物过去,两个人商量到大半夜,终于定出个章程,才互相倒了晚安。
林格现在发愁的,倒不是参加朋友的婚礼,而是王霆的生日。
且不说林誉之那边,他采纳了林格的建议,将去三亚玩的时间提前几天,刚好错过王霆的生日。这样一来,留给林格的准备时间就不多了。
既然答应要去,那林格就开始着手准备送给王霆的生日礼物。她在送礼这件事上颇有经验,好朋友喜欢什么,爱什么,她都摸得一清二楚,举个例子,送葛荣城,就送他最爱的奥特曼系列手办模型,送杜静霖,就迎合他的爱美、精致喜好,送漂亮独特的手工制品。
至于林誉之,林格送过他剃须刀、须后水、情侣手链、腰带、钱包等等,都是寻常的送男友礼物,他最爱的,却是那一次的礼物,那一次,林誉之不慎崴了脚,林格馋他身体,又不忍心让伤者病势加重,主动扶着他的肩膀,一点点地吃下去。当然,结果仍旧是林誉之半坐着,依靠手臂的力量将她抱起压下、抱起压下。尽管算是个“生日半成品”,林誉之仍旧在结束后闭眼抱她,叹气说,这是他收到最实用的礼物。
实用的代价是林格大腿肌肉酸了好几日,就像一口气同时做完大学的800米体测和100米短跑。
但林格不了解王霆。
只隐约记得对方小时候挺爱吃的,不然也不会圆滚滚地长成一个可爱小胖子。
也不知他何时长开了。
现在的王霆非但不胖,身材保持的也很好。程序员久坐电脑前,时间久了,塌腰驼背都是常有的姿态,他不一样,挺精神的,也挺板正,是老人家会喜爱的那种长相和身材。
送吃的?
不行,生日蛋糕肯定是提前订好的。
实用性?
剃须刀?
不,这样的东西偏向私密,不适合普通的朋友送。
思来想去,最终林格从网上买了把某知名品牌的键盘,心想,这样大概就比较……实用?
她没想到,林誉之先签收了。
林格一回家,就瞧见一桌子的菜。厨房的门没关,属于党参炖鸡的气味悠悠地飘出,她迟疑地看着桌子上满满当当的碗碟,试探着叫了一声哥。
围着小熊围裙的林誉之探出半边身体,笑眯眯地让她去洗手,说再等一会儿,锅里煨的鸡汤就好了。
林格不知所措:“今天怎么准备这么多?有客人要来吗?”
“没有客人,”林誉之笑吟吟,“是我们的纪念日。”
林格错愕:“什么纪念日?”
“忘了?”林誉之无奈,提醒,“今天是你第一次学会骑摩托车的纪念日。”
林格:“啊!”
她都差点忘了。
葛荣城出国前,依依不舍地把爱车托付给林格和林誉之照顾,那辆摩托车极好,而所有的车子不怕人骑,就怕人不骑——林格不会,都是林誉之偶尔骑出去“遛一遛”,顺带着带她吹吹风。
后来,林誉之也教会了林格。
林格说:“怎么这都有纪念日了?”
“你都送我这个师父礼物了,”林誉之笑,“不是想要纪念一下?”
林格懵:“什么礼物?”
“那把键盘,快递箱看到你的备注,是礼物,所以要仔细包装——”林誉之微微蹙眉,“不是送给我的?”
林格在他这样的注视下,哪里敢把真相说出。
她感觉,只要自己说出是送王霆的,林誉之下一瞬就会把王霆绑到地下室,面无表情地往他喉咙中灌滚烫的、刚烧开的热油。
——开玩笑的。
她点头:“是,是送给哥哥的。”
林誉之徐徐地笑了,抬手,揉揉她脑袋:“去把你这手洗干净,过来吃饭。”
他次日果然就给家里的电脑换上新键盘,挺爱惜,阿姨每日来打扫,他仍旧订做了一个漂亮的玻璃防尘罩,安静地罩在林格“送”他的键盘上。
林格又重新订了一个键盘,这次收件人信息和地址,都填了公司。
签收的第二日,她就请了假,跟林誉之一块儿去三亚度假。阳光很好,林格每隔几分钟就呼呼呼地往自己身上喷防晒喷雾,这东西带不上飞机,她都是落地后买的,一天用掉一整罐。
还是不够,背部上喷不到,只能让林誉之代劳。只是他不知道怎么回事,林格趴在酒店房间阳台椅上,乖乖请林誉之涂抹——几分钟就能涂完防晒霜的事情,他去了两次厕所。
三亚之行还遇到一次熟人,是林誉之的一老同学曹爽。
对方不知林格是林誉之的妹妹,只知道他们当年在大学时谈恋爱,现在见了面,笑眯眯地,问什么时候能喝上他们的喜酒呀?
善于交际的林格尴尬地笑了笑。
林誉之倒是从善如流,笑着说两年之内肯定会请他——握手后,请对方一同坐下,吹风喝下午茶。
“谈这么多年了竟然还没结婚?”曹爽感慨,“好小子,林誉之,你倒是挺能忍的呀。”
林誉之微笑:“没办法,立业成家,业还没立,没办法和她建立一个安稳的家。”
林格心想,林誉之可真能掰扯。没有的事情,他也能装得像模像样。
她低头吃一份点缀着鲜芒果粒的小蛋糕,听到林誉之已经和对方谈工作上的事情了,曹爽现在是男科医生,讲现在的小朋友发育真快啊,和饮食也有关。尤其是爱吃油炸食品的小胖子,之前诊治过几个病人,都是青春期胖乎乎的男生,十七八岁了,生,歹直器发育问题很严重,就像停留在十三四岁那样小……
林誉之打断他:“老曹。”
曹爽看了眼林格,笑:“忘了,家属在呢,对不住啊格格,不小心讲了这么多。”
林格摇头:“我就当听医疗知识了,挺新鲜的。”
“以后你朋友、妹妹交男朋友时,也得留意一下,青春期异常发胖的不行,”曹爽说,“挺重要的。”
林誉之岔开话题,明显不想让林格听这些,询问起曹爽,他现在的工作情况。
仨人聊了一个多小时,林格察觉到脚踝处被蚊子咬了个包,站起来说回去。林誉之陪着她走过草坪,往客房方向走的时候,听见她说:“其实你们讲这也没事,又不是什么荤段子。”
“不行,”林誉之摇头,“这种例子会影响你对青春期时发胖的男生看法,其实只是概率问题,并不是每个人都这样——比如你那个朋友,王霆,他不就是青春期发胖吗?虽然你大概率不会用异样眼光看他,但这种以偏概全的方式仍旧不可取。”
这个时候猝不及防地提到王霆,林格脚下一滞,差点崴了脚,随后又自然地说:“不知道。”
她忍不住:“你怎么为王霆说好话呀?”
“嗯?难道我要对他坏一点吗?”林誉之低头看她,“你为什么会觉得我会对他不好?”
……直觉。
林格卡了壳,又将话题岔开。
“哥,我想喝椰子了,去买个椰子吧。”
林誉之笑了,顺从地陪她去买椰子——
就像先前那样,兄长永远无底线地纵容着妹妹。
在三亚的短暂之旅很快结束,眨眼,王霆生日当日,林格早早地给键盘做了精心包装,下午四点,冷不丁接到陌生女人的电话。
对方声音很紧急。
“你好,请问是林医生的妹妹吗?林医生他……他出了点意外,你现在可以过来医院吗?”
林誉之的确是出了些意外。
司机开车离开车库时,被另一个车撞了下,司机有安全气囊保护,所幸没有生命危险,只是撞得晕了过去,外加脑震荡;只是坐在后排的林誉之运气不好,被碎玻璃扎伤了腿,正在接受包扎手术。
林格匆匆忙忙地赶过去时,林誉之躺在床上,玻璃拔除后,缝合了几针,毕竟流了许多血,现在正坐着休息。
林格快吓死了,脑袋一团乱麻,在确定他安然无恙后才松口气——刚接到助理打来电话的时候,她差点哭出来,差点就以为林誉之死掉了。
还好只是小伤。
林誉之精神尚好,只是唇色有些苍白,看林格急匆匆赶来,笑着说自己没事。
转脸又叹气,轻声斥责助理,怎么能把这事告诉林格?小事,看把她吓得,小脸煞白。
被教育的助理委委屈屈低头,一声不吭。
林格连忙说:“你干嘛指责她呀?这不挺正常的吗?你是我哥哥,我是你妹妹,是你在这个城市唯一的亲人了,你受伤,肯定要通知家属的呀。”
林誉之垂下眼:“只可惜耽误了你和你朋友的生日聚会。”
“不耽误,”林格摇头,“我再在这里陪你一阵,再过半小时,我打车过去,也不晚。”
林誉之有些意外。
像是未料及她会这么说。
“明天早上我一定会早些回来,”林格说,“哥,你现在痛不痛?麻药的劲儿还没过吧?想喝水吗?我去给你倒些水——”
她站起来要走,被林誉之拽住手。
“不用,这些有护工做,”林誉之说,“你坐下来,陪我坐坐就好。”
林格老老实实地坐下。
她不是不想陪林誉之,只是那边王霆已经很期待地讲等她很久了,而林誉之这边,他说了只是小伤,而且的确不算特别严重,她留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他在医院,有护工,有优秀的医生,还有更专业的助理。
林格尝试找出借口来说服自己,她现在还停留在“林誉之差点死掉”这个震惊中,以至于她需要暂且远离林誉之,才能稍稍地平息心情。
一如“可爱侵略性”,当人看到过于可爱的动物时,脑海中会发出一些伤害它的信号和欲望,用来中和可爱事物对大脑的冲击,避免因过度可爱而宕机。
现在的林格就是。
她需要暂时离开林誉之,来将自己从那种意外的、未知心情中脱离。
大脑还有些缺氧的征兆,她总觉得撞到安全气囊的人不是司机,而是她。
半小时后。
林誉之微笑着看林格离开,告诉她,没关系,不用担心自己。放心去玩,这只是小事。
林格走后,林誉之平和地向助理说抱歉,自己刚才受到药物和疼痛的影响,不该说那种话。
助理连连表示理解。
“这件事你做得很好,”林誉之说,“也谢谢你及时通知了我的家人,虽然这次只是有惊无险,但倘若真的有什么危险,那你就是帮了我一个大忙。”
助理说都是应该做的。
林誉之温和地告诉她,这个月会给她增加一笔奖金,以嘉奖她的优秀行为。
他自己躺在床上,闭目养神了一阵。属于麻药的效力渐渐褪去,毕竟是局部麻醉,那块儿短暂睡眠的神经在渐渐复苏,叫嚣着痛,伤口愈合需要时间,被手术线缝合在一起的组织也爆发着尖锐的疼。
不是很疼。
林誉之被夹在车后座之间时,自己捏住碎裂长玻璃片,避开大动脉和致命伤,冷静插入自己大腿时,比这个还要痛一些。
意外发生的突然,车祸并不在预期中。
可惜还是没有留住她。
又过了一小时,林誉之的手机响起,另一个司机到了。
司机开来他车库里的另一辆新车,那辆车后座在前几天刚刚完成改造,后座可以顺利地放下一把轮椅。
林誉之让助理帮他把衣服拿过来,轮椅也推上来。
助理差点吓傻:“林医生,您这是要?”
“出去透透气,在这里太闷了,”林誉之微笑,“不碍事,小缝合伤而已。”
真的不碍事。
一点儿也不妨碍——
不妨碍林誉之将王霆这个男狐狸精绑起来,掰开他的嘴巴,往喉咙里灌刚烧开的滚烫热油。
林格在前往农家乐的出租车上睡了一觉。
梦里又是林誉之崴脚的那天, 家里面其实一直有轮椅,是龙娇一次年会上抽到的奖品,可林誉之不用, 他就是有股说不出道不明的傲气, 这段傲气促使他能走就绝不会让人推着。尽管有省时省力的便携工具, 也执拗地自己走——宁可拄单拐杖,一瘸一拐。
寄人篱下的是林誉之,林格自己不敏感,她只是觉得林誉之这个“哥哥”很敏感,浑身都是刺,平时顺滑地服帖在身上,说不定何时就蹭蹭蹭地竖起,变成尖锐的、枣刺般的东西, 一碰就一手血。
老师列出中小学生必读书单, 林誉之陪她去买, 用的也是他的零花钱。父母给了钱,他坚持不用,一定要自己付。
结账的时候, 林誉之站在收银台处,白色T恤黑色运动裤, 手白的像北方第一场大雪,青筋若隐若现,片刻, 他侧脸,看了眼旁边的林格, 伸手将她肩膀上快滑下去的双肩包包带扶正。抬手时, 林格嗅到他身上自然的淡淡香, 是淡淡的、干净的蔷薇叶子。
好奇怪,他身上一直有很淡、很柔和的植物味道,干净,清冽,像林誉之所出生的那个寒冷城市,却又有着不同的绿叶气息。林格用了好长时间寻找类似的气息,最终发觉他像学校里种植的那一片蔷薇,在不开花的时刻,凑近了嗅那些新生长的嫩芽枝叶,就是他的味道。
拥有好闻气味的林誉之,没有冷香丸和暖香丸,也没有什么金呀玉呀麒麟呀麝香珠串。林格捧着哥哥付钱买来的一本《红楼梦》,从头囫囵地翻到尾,本想去探寻林黛玉寄人篱下的心境,悄悄探一探兄长的内心,可惜她在文学上的确没什么天分,并不能共情,也只记得一句“风刀霜剑严相逼”。
可林誉之没有。
林格觉得林誉之和谁都相处得很好,尤其是被重新接纳到这个家庭之后,他安分,守礼,就连龙娇提起他也是“我们家誉之”,满脸的骄傲。林格成绩不好不坏,算不上顶尖,不是老师偏爱的对象;林誉之成绩优秀,龙娇替他开过一次家长会,回来时满面的荣光。
林格回忆起刚认识林誉之的那一年,他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
脊背挺拔,高傲的,偶尔会垂眼看她。
毒舌,一句话就能气得她四仰八叉。
相依为命的那几年,他终于低下头,为了妹妹和家庭,心甘情愿地牺牲着自己的健康、时间。吃喝玩乐一概不理,业余消遣抛在脑后。
夜里给林格买烧烤串,林格吃了两串,谎称吃饱了,再吃不下,要哥哥帮忙解决——因她知道,若非她吃剩下,林誉之绝不会吃这些肉串。
他像那些作家描写的母亲,儿女吃肉她喝汤;像语文考试阅读理解上的父亲,永远只“爱”吃鱼头,将鱼身上的肉让给女儿。
林格在那个时刻想要得到他。
她不确定那种因素是否能被称为爱,她只知自己想要同对方长久厮守。
好奇特,林格在林誉之高傲的时候和他争吵,却又在他落在身边时发疯地想要他。
遗憾对方始终将她当作妹妹。
林格有时都会在想,林誉之也未必是真的爱她。有的,大约也只是牺牲自己身体对妹妹的顺从,正如习惯性地牺牲自己的时间来为妹妹赚零花钱。
包括崴脚后的那一次,在林格慢蹭蹭磨月复肌时,林誉之半倚靠着枕头看她。那个枕头是林格心血来潮做的,针脚歪歪扭扭,横七竖八地刺了朵像蒲公英的蔷薇花,右下角是粗糙的刺绣,几条直线绷紧,歪歪斜斜地刺出一个“林”,林格本想在后面再刺一个格,可惜没了空位,看着难受,索性丢给了林誉之。
他就一直枕着,或拿来做靠背,从没有嫌弃过。
其实那时候已经结束了一场,林誉之把接满了落雨的雨衣扎紧、丢进垃圾桶中;林格自己也抖了,却还是想亲亲他,她仰脸,灯光昏黄,光影一圈一圈,林誉之的表情圣洁如檀香,偏脸,一缕软软的发从他额前垂下,像一朵弹开的香灰溅起了雾。林格以为他要吻自己,实际上,林誉之只是亲了亲她的头发,低声问她,是不是还想?
他的意思,是她还想的话,那就继续。
可林格明明察觉到兄长也想,刚过去没几分钟,又如烙铁。他的眼睛却没有沾染任何的情啊谷欠啊,风轻云淡,就像问她,要不要再来一碗面填饱肚子?
他并不是真的想她,他只是在满足她。
林格在那个时刻就察觉到这点,可惜不想去承认。
就像暗恋的人和自己在一起,哪怕知道对方未必是出于本心,却还是执拗地不肯去戳破这一层薄薄窗户纸。
当时的林格,也是自欺欺人地想,只要都不戳破,那么她可以当作林誉之也爱她。
林格将额头抵在冰冷的车窗上,终于慢慢地从这场旧梦中醒来。
林格的社交能力还是没得说,尽管是为了还人情才来参加,但不多时,她就已然和王霆的几个朋友熟悉。开农家乐的老板叫周旬易,大约是名字,一群人给他起的昵称是“周公”,黑黑瘦瘦的,很精神;另一个是王霆现在关系很好的同事,吕敬祖,名字挺庄重,为人不怎么端正,满嘴跑火车,嘴巴一张一闭,出来的全是荤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