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同人)我给亲爹嬴政来续命—— by道_非
道_非  发于:202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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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也是这样。”
“这样的日子跟仙境一样,好到让人不敢相信。”
嬴政视线淡淡扫过一边吃着难以下咽的食物一边唏嘘说话的黔首,脸上没有太多表情。
咸阳新城的修筑牵动着九州天下的心,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人前来工地巡视,黔首们见怪不怪,端着碗起身向嬴政一行人见礼后,又蹲下来一边吃饭一边继续自己的话题。
“我以前是韩国的,韩国灭亡时,我们心里都不是滋味,但现在看来还是灭了吧,要是韩王还在,我肯定过不了这样的生活。”
“韩王才不会给我亩产千斤的粮食,也不会在我服徭役的包吃包住还给钱,他只会收佃租,收赋税,让我跟秦兵打仗去送死。”
“以前天天打仗,无论哪国的人过得都不好。”
“现在不一样了,不打仗了,哪怕打仗也不会用那么多人,咱们能安安生生过日子了。”
“要是还在打仗,咱们的日子也没那么滋润。”
“打仗多花钱啊,又花钱又花粮食还花人,这种情况下,咱们过得好才有鬼!”
“太平真好。”
“我喜欢过太平的日子。”
“我也是!”
“谁不喜欢太平的日子,关键是太平也分很多种。”
“以前没太平过吗?那时候的黔首过的是什么日子?交完赋税,地里留的东西根本不够自己吃,君主们只管自己享乐,谁在意过咱们的死活?”
“像陛下这样的君主,绝对是历史里第一个。”
“陛下心里想得到咱们,咱们的日子才能过得这么好,要是想不到,那就是自己享受,咱们累死累活给他建宫殿,打仗不打仗过得没区别。”
“对,还是得陛下好。”
“陛下好,咱们的日子才会好。”
各种口音的赞美不断传入嬴政耳朵。
与朝臣们的称颂不同,黔首们的话更直白也更淳朴,他们并不在乎此时的君主是谁,是秦王是韩王还是魏王,他们在乎的是这个君主对他们好不好,他们能不能在这个君主的治理下过上好日子。
而现在,他们过上了,所以他们发自内心赞美他,崇拜他,甚至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说真的,陛下对咱们这么好,要是以后真打仗了,我肯定第一个去参军。”
“我才不要改朝换代,我就要做大秦的黔首。”
“我也是!”
“我还希望咱们的陛下能活久一点,再久一点,最好能长生不老!”
“只要陛下在,咱们的大秦就会越来越强,咱们的日子也会越来越好!”
“对,还有小公主。”
“听说给咱们发钱还是小公主的建议,小公主是真的把咱们放在心里的。”
“小公主是天书选中的神女,陛下是功盖三皇五帝的始皇帝陛下,我希望他们都能长命百岁,身体永远健康。”
穿着常服的鹤华握了握嬴政的手,压低的声音有着小小的雀跃,“阿父,你听,他们希望你能长命百岁,长生不老!”
“他们好喜欢你,你在他们心里是无所不能的!”
“无所不能?”
嬴政懒懒抬眉,“不过是些无聊的吹捧之语罢了,不足挂齿。”
可话虽如此,帝王凌厉眉眼却意外柔和下来,而那双对于男人来讲过于艳丽的眉眼,此时也漫上一丝清浅笑意。
“咳,陛下所言甚是。”
蒙毅曲拳轻咳,忍住了没笑出声。
李斯轻捋胡须,努力憋笑。
蒙毅李斯一左一右陪侍着帝王身边,性格迥异的两人此时却齐齐在心里倒数:三、二——
“新城进度颇快,乃此地黔首之功。”
不屑听黔首吹捧的帝王缓缓开口,声音悠悠,“朕为皇帝,不能对他们的功劳视而不见,传朕诏令,奖励所有黔首三月工钱。这笔钱从朕的私库出,不必动用国库的银两。”
“喏!”
陪侍的官吏大喜过望。
——钱不钱的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皇帝陛下赐下的!这简直是天大的荣耀!这笔钱领下来谁舍得花?肯定都当传家宝传给子孙后代!
李斯险些破功。
谁能拒绝旁人真情实意的吹捧呢?高高在上的帝王也不能免俗。
——尤其是这位帝王喜华服,好音律,重享受①。
蒙毅再也忍不住,朗笑出声,“陛下英明。”
“阿父英明!”
鹤华星星眼。
“恩,十一聪明。”
嬴政嘴角噙笑,揉了下鹤华柔软鬓发。
“咦,我好像听到有人喊陛下?”
“不能吧?陛下怎么可能出现在这儿?”
“对啊,皇帝陛下在章台殿,不可能来咱们这儿,咱们这儿多脏啊,你肯定听错了。”
“可是,我,我好像也听到了。”
“还有我。”
热闹人群陡然安静。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们慢慢搁下碗,不约而同看向渐行渐远的嬴政一行人。
“公主今年几岁来着?”
“七岁?还是八岁?”
“刚才那个女郎——”
“肯定是陛下!”
“那是我们的皇帝陛下!”
“陛下!”
一人起身,紧接着,是更多人站起身,对着嬴政一行人高声大喊,“皇帝陛下!”
这声音太突然也太大声,蒙毅面上笑意骤减,瞬间警戒,“保护陛下!”
李斯呼吸微紧。
——果然他不该由着陛下的性子胡来的,这种情况下发生躁乱可不是闹着玩的!
嬴政抬了抬眉,将身量渐高的鹤华护在身后。
“慌什么?”
帝王凤目轻眯。
卫士们无声拔剑,保护他们誓死效忠的帝王。
然而下一刻,他们听到有人扑通跪下的声音——
“皇帝陛下,您一定要长命百岁啊!”

那个声音只是一个开始, 紧接着,是一声压过一声的话——
“皇帝陛下,您一定要长命百岁啊!”
“皇帝陛下, 您要活得长长久久的, 把咱们的大秦治理得更好更强大!”
那是一种来自于普通黔首心中最淳朴的心声。
当他们享受着盛世太平给他们带来的安居乐业,当看到高高在上的帝王来巡视脏兮兮的工地, 这种心声便从心中迸发, 声音震耳欲聋。
没有人比身处底层的他们更清楚一位英明帝王的重要性。
他们来自于不同的国家, 经历过不同的君主, 可只有这一位君主结束了战乱,让他们过上太平日子,让他们吃饱穿暖, 让他们来服徭役的时候竟然还能包吃包住甚至有工钱拿,对于祖祖辈辈在土里刨食的他们来讲, 这是前所未有过的事情。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 而他们心里的那杆秤告诉他们, 只有跟着始皇帝陛下,他们才能过上这么好的日子,只有始皇帝陛下活着,他们的大秦才会千秋万代, 盛世永昌,所以始皇帝陛下,请您一定要长命百岁, 身体健康。
无数人跪了下来。
以前跪拜官吏是身份使然, 但是这一刻, 不再是因为身份的压迫,而是由衷而发。
作为大字不识一箩筐甚至目不识丁的黔首们, 他们表达感激的方式很有限,祭拜天地鬼神是跪拜,祈求天地鬼神庇佑风调雨顺,让他们过一个祥和年,可天地鬼神是传说中的东西,他们看不见摸不着,更不知道自己祈求究竟有没有用,来年是个丰收年还是一个灾年,谁也不知道。
但他们始皇帝陛下却是他们看得到的,且能感受得到的,他们在乱世中长大,他们清楚知道战乱是怎样一种模样,他们又有幸成为太平盛世中的其中一个黔首,更清楚知道太平盛世下的黔首在过什么样的日子,一种以前他们做梦都不敢想的日子。
而让乱世终结,让战乱变成太平的人,是始皇帝陛下,让他们丰衣足食的人,更是始皇帝陛下,所以他们无比期望,能让他们过上好日子的皇帝陛下能长命百岁,身体健康——
“皇帝陛下,您要好好休息,健健康康!”
“皇帝陛下,您一定要长命百岁,大秦一定要千秋万代!”
“我们愿意给您修建城楼,愿意服徭役,愿意为您出生入死!”
震耳欲聋的声音一遍一遍响在工地之上。
亲卫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从彼此脸上看到震惊。
——生平第一次,他们见到赞颂陛下的黔首,而不是恨陛下入骨,哪怕手无寸铁也要置陛下于死地的黔首。
这种画面远远超出他们的想象,以至于面对惊雷而不失色的他们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们有些无措,看着身边人,也看着将陛下奉为神祇跪拜的黔首们,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阿父,他们真的好喜欢你呀。”
鹤华欢喜雀跃,一只手握着嬴政的手,另一只手将黔首们指给众人看,“蒙上卿,李廷尉,你们说是不是呀?”
“是。”
蒙毅缓缓将手中佩剑送还鞘中,视线落在因亲眼看到始皇帝陛下而激动不已的黔首们身上,声音莫名低沉,“他们很喜欢陛下。”
李斯轻轻呼出一口浊气,“不止是喜欢,在他们眼里,陛下是无所不能的神祇。”
嬴政静静看着周围众人,心头莫名异样。
作为君主,他听过太过的赞美与称颂,赞他千古一帝,颂他英明神武,愿他千秋万岁,言大秦盛世长存。
这些颂言与祝词辞藻华丽,对仗工整,无论哪一句,都足以写入官员考核单上,让想要成为秦吏的黔首们根据话音话意来写上一篇策论,畅言政权的稳定会给王朝以及天下九州带来什么。
这样的话他早已听腻,每每新晋升的官员们想要长篇大论对他赞美时,他便会挑眉瞧着那人,以威压以揶揄让那人哑然无语,往后余生不再琢磨拍马屁,而是把心思放在政事之上。
他是一个大度的帝王,一个心胸极其宽广的帝王,从不搞挟私报复那一套。
王贲托病不出,他也只是在王贲即将要喝的酒水里加些辣椒水,韩信语不惊人死不休,他也只是扣些俸禄让他自我反省,而后该重用重用,丝毫不因为他们自身性格的缺陷而将他们搁置一旁,或者兔死狗烹。
当然,用一个郎将的俸禄却养着一位战无不胜大将军这种事情让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在寻找类似于韩信这种人,虽不太会做人,但用十一的话来讲是好用便宜又皮实,这对于一个国库尚不充盈的王朝来讲,是多么让人无法拒绝的一种武将。
所以扪心自问,他是一个对朝臣容忍度很高的帝王,不会兔死狗烹,也不睚眦必报,更不要求朝臣们个个八面玲珑滴水不漏,在把政务处理好的同时还能把话说得漂亮,哄得他心花怒放,那种能力极强但不会说话做事的人他也能委以重用,不会因为他说话不中听而搁置一旁。
这样的一个他,根本不在乎身后名,千百年后,后人骂他是暴君昏君,还是赞他为千古一帝,他根本不在乎,他在乎的是自己的大秦有没有千秋鼎盛万事长存,在乎的是大秦未来的君主是否继承了他的遗志,将他倾注一生心血的大秦治理得更好。
可尽管如此,当他听到黔首们的话,当他看到黔首面上的激动到难以自已,他心中却突然被触动,忽而感觉被别人喜欢似乎也并不是一件坏事,甚至开始有些理解那些委曲求全也要博一个好名声的君主。
——被崇拜,被敬爱,被奉为神祇,的确是一件妙不可言的事情。
嬴政慢慢转过身,第一次正视鲜少被他瞧在眼里的黔首。
“快别说话了,陛下有话要跟你们说!”
随行的官员极其会看人脸色,见嬴政转过身,便立刻制止黔首响彻云霄的呐喊,“肃静,肃静!”
“陛下有话要说!”
不懂秩序不懂法的黔首们一旦躁动起来,便极难管理,但是这一次,官员刚扯着嗓子喊出话,他们便不约而同扯着身边的衣袖,示意他们不要再说话。
喧闹工地慢慢安静下来。
这个容纳着成千上万人的工地,在这一刻鸦雀无声,静得几乎能听到针落在地上的声音。
鹤华险些惊讶出声。
这样的反应她只在训练有素的军士们身上见过,服从命令是军士的指责,所以当上峰一声令下时,喧闹的军营会鸦雀无声,可黔首们不是,他们是没有经过任何训练的普通人,看热闹是他们的天性,议论热闹是他们的本能,可是在这个时候,他们竟然压过了天性与本能,全都屏气凝神,热切注视着她的阿父——他们的皇帝陛下。
他们等着他开口,等待着无所不能的帝王与他们说话。
不拘内容,什么话都好,只要帝王开口,他们便奉为圭臬。
“朕会长命百岁,健康安泰,庇佑每一个大秦子民。”
帝王低沉声音缓缓响起,“你们当勤勉尊法,忠君爱国,不负朕之庇佑。”
这些话像是在热油里注入一滴水,工地之上顷刻间炸开锅——
“我们会的!”
“皇帝陛下,我们会的!”
“我们永远忠于您,忠于大秦!”
无数人热泪盈眶。
无数人声音嘶哑。
他们高声喊着,兴奋激动着,向他们的帝王誓死效忠。
这一刻他们不再是六国遗民,而是真正融入了大秦,真正将帝王当成自己的君主。
听着震耳欲聋的声音,看着催人泪下的画面,鹤华忽而觉得眼睛有些酸。
这大概就是书上说的双向奔赴?
帝王心系天下,而天下万民,也爱戴着他们的君主。
鹤华吸了吸鼻子,“阿父,被人喜欢真好。”
“阿父会一直被人喜欢的,一直一直。”
不是短命的暴君,更不是让人扼腕叹息的千古一帝,而是被九州黔首们敬爱着喜欢着的大秦皇帝。
嬴政伸手,掌心落在鹤华头上。
已不是无知幼童的小孩儿身量比以前高上许多,头发也不是幼时的绵软,发量变多,发质越发如绸缎,不仅能扎成两个小揪揪,还能挽成简单的云鬓,上面簪着珠花首饰,垂着几串小流苏,有一下没一下在脸侧晃啊晃。
嬴政揉着鹤华的发,抚着鹤华鬂间的珠钗,凌厉凤目有一瞬的悠远。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帝王轻嗤一笑,缓缓说出鹤华曾经说过的话,“他们不会负朕。”
“不会的,肯定不会!”
鹤华重重点头,“阿父对他们这么好,他们喜欢阿父还来不及,怎么可能会倾覆阿父?”
负于覆,一字之差,意思却千差万别,嬴政笑了笑,却没有纠正鹤华的话。
——没必要。
“回吧。”
嬴政道。
小寺人不再伪装,尖声唱喏,“陛下起驾——”
“陛下慢走。”
“陛下慢点。”
“刚下过雨,地上滑,陛下走路时看着点路。”
从未与与贵族们打交道的黔首们不知与贵族们相处时的礼仪,他们不懂此时的自己应当说恭送陛下,而不是路难走,提醒陛下注意脚下,他们看着帝王远去的背景,一遍遍重复着自己的话——
“陛下当心,路不好走。”
“陛下注意脚下,别滑倒了摔倒了。”
李斯莞尔,“黔首虽不知礼数,但对陛下的一片真心难得可贵。”
“不,他们很知礼。”
蒙毅回头看了一眼眼巴巴目送嬴政的众人,一贯清朗的声音此时压得低低的,甚至还有一种莫名的沉在里面,“他们是世界上最知礼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知恩图报的人。”
鹤华还是第一次听到蒙毅的声音可以这样,忍不住抬头向蒙毅看去,男人抬头看着天,眼角有着不易察觉的红,像是眼睛有些不舒服,右手抬了起来,拇指与中指按在眼角上,轻轻按压着自己的眼睛。
鹤华笑了起来。
——蒙上卿是很重情的人呀。
鹤华伸出手,牵住蒙毅左手。
自己左手被人握住,那只手很小也很软,哪怕不用回头瞧,蒙毅也知手的主人是谁,于是蒙毅笑了笑,松开自己按在眼角处的右手,掌心落在鹤华脸上,将那双看向自己的眼睛遮了个干净。
“哎呀,蒙上卿,你遮我眼睛做什么?”
鹤华出声,“我都看不到路啦!”
蒙毅声音恢复清朗,“看不到路有什么关系?”
“臣会牵着公主的手,不会让公主跌倒。”
蒙毅朗声笑着,一手捂着小公主的眼睛,一手牵着小公主的手,一步一步走在工地上,每一步都走得很稳。
李斯摇头轻笑,“蒙上卿素日妥帖稳重,可只要跟公主在一起,性子便跟孩子似的。”
嬴政懒懒挑眉。
——挺好,他不喜欢暮气沉沉一身算计的人。
一行人出了咸阳新城的工地,但却没有回咸阳宫,而是去往咸阳城外的工厂。
水泥厂,水晶厂,玻璃厂,造纸厂,各个工厂加班加点,生产着王朝所需要的各种东西。
水泥送到咸阳新城处,水晶等待商队来取,玻璃厂又分建造用的玻璃和赏玩性的玻璃,建造用的玻璃被人与水泥一同送到咸阳新城,而赏玩性的玻璃制品,则等待商队们上门来取,至于造纸厂,那就更不必说,造出的纸或被胡人商队高价买走,或被分发到九州各地,供当地的秦吏们使用或者卖出。
而得益于嬴政三令五申的严格保密,造纸术至今都牢牢掌握在大秦官方之手,没有流向私人商贾,更不曾被胡人商队高价买走拿回故土,所以纸在对胡人销售的价格仍是居高不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国库的重要收入之一。
但自从玻璃水晶兴起之后,纸张占比便连年下降,到了今年,只剩几个点的占比,并不是纸卖不出去,而是水晶玻璃逐渐兴荣,不止深受胡人的喜欢,秦人也极为喜欢玲珑剔透的水晶玻璃制品。
有钱的人家将窗纱换成了玻璃,没钱的人家便买几个摆件放在家里,总之家里一定要有些玻璃水晶,要不然与人往来相处都矮了一头。
吕雉领着众人继续往前走。
这些厂隶属大秦,归治粟内史管,治粟内史看重吕雉,又因公主的原因不看轻女人,见吕雉颇有才干,便力排众议将她调来厂子,让她负责厂里的生产与销售。
事实证明治粟内史没有看错人,在其他厂子接连爆出贪污受贿甚至私下带着胡人来厂子瞧生产,生产技术与工艺险些外泄时,吕雉所负责的厂子却没有出半点问题,不仅没有问题,还将几个厂子管理得井井有条,无论是生产还是销售,都远远超出其他厂子一大截。
吕雉道,“陛下,西南之地的商贸已打通,且大多数部落臣服陛下,领土纳入大秦版图,那里虽然贫困,可当地盛产药材与菌类,只要能运到咸阳,便能卖出一个好价格。”
“我们需要西南之地的药材与菌类,西南之地喜欢我们的水晶与玻璃,可是如今的厂子已经满足不了那么多人的需求,哪怕工人们三班倒,生产的东西也远远不够销。”
三班倒是鹤华提出来的。
最开始提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不当一回事,觉得鹤华太为黔首着想,而忽略了只有源源不断的工艺品生产出来,国库才有多余的钱财给黔首们发工资。
众人对鹤华的建议表面附和,内心却嗤之以鼻,在他们眼里,黔首以前是人形牲口,累死几个还会有更多的人补上但现在不同,他们足够心疼黔首,也对黔首们足够好,不仅给黔首们开着工钱,还给黔首提供吃住,甚至每个月都放几天假,让他们可以回家探亲,这种情况下,让他们加班加点做东西怎么了?他们对黔首们这么好,黔首们难道不应该日以继夜做东西吗?
所有人都没有认真执行鹤华提出的“三班倒”,只有吕雉把鹤华说的话放在了心上。
——她并非高高在上的关中贵族,她只是家里稍微有些小钱的普通黔首,她清楚知道普通黔首有多么不容易,更知道在高强度的工作下人的生命有多脆弱。
旁人负责的厂子她管不着,也无权去管,但只要是她负责的厂子,便必须“三班倒”,准时上工准时下工,杜绝长时间的加班做工。
同时她还大量扩招女工,制作水晶工艺品不止力气活儿,还需要细心与耐心,在制作水晶饰品的事情上,女人在这种事情上天然胜男人一头,不加班,精神高度集中,做出来的东西比男人做得更好看,且工钱比男人的低三分之一。
做出来的东西好看,花费比其他工厂低,作风清正,不贪污受贿,更不曾与胡人交往过密,有泄露工艺的嫌疑,这种手下别说嬴政喜欢了,任何一个君主都无法拒绝。
——当然,前提是他们不会因为吕雉是女人而弃之不用。
“你想让朕再扩建几个厂子?”
嬴政随手拿起一支水晶簪花,在鹤华鬂间试了试。
身边人极有脸色,见嬴政给鹤华试水晶珠花,便连忙捧来一面镜子,吕雉把镜子放在鹤华面前,让鹤华可以看到里面的自己。
吕雉颔首,“陛下英明。”
“臣如今负责的几座厂子的订单已经接到明年开春,晚交一月的东西,便晚挣一月的钱,既如此,何不再扩建几座厂子来一起生产?”
“若再扩建两座厂子,吕厂丞麾下便有六座厂子了。”
李斯轻捋胡须。
厂丞,工厂建立后嬴政新设的官职,负责工厂的生产与销售,俸禄六百石,在治粟内史之下,目前有六人。
如今的治粟内史已上了年龄,再过些时日便会辞官荣养,治粟内史的位置举足轻重,不会由钱财生产的郎官贵族们担任,只会从厂丞里选任,而目前手握四个厂的吕雉,便是最有可能成为下任治粟内史的人之一。
蒙毅眼皮微抬,“六个厂子太少,以吕厂丞的才干,当多建几座厂子,让吕厂丞大展拳脚,为大秦国库再添千金。”
“蒙上卿快别这么说。”
吕雉笑道,“萧何萧厂丞也是极为厉害之人,以下官之见,新建的厂子让他负责最好。”
开什么玩笑?
她以女子之身做了四家厂子的厂丞已经足够吸引世人的注意力了,若再给她加两家厂子,岂不是要把朝里的那帮老臣活活气死?
公主还小,她不必争一时长短,待公主长大了,有的是她呼风唤雨的那一日。
吕雉笑眯眯,“不止萧厂丞,还有颍川郡的张子房,他们都是非常有才干的人。”
“陛下若想扩建玻璃与水晶厂,可以交到他们两人的手里。”
“可是雉姐姐也很厉害。”
鹤华有些奇怪,一边拨弄着鬂间的珠花,一边问嬴政,“阿父,不能让雉姐姐再多负责两家厂子嘛?”
吕雉有些无奈。
公主太小,还不知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她已经太过招眼,若再多负责两家厂子,以后的日子怕是有得被折腾。
“能。”
手里的这支水晶簪花与鹤华衣服不相配,嬴政随手取下,从玻璃台上新拿一支,重新簪在鹤华鬂间,“为何不能?”
帝王声色淡淡,眼睛瞧着鹤华鬂间水晶簪花,话却问吕雉,“吕雉,你怕了?”
吕雉呼吸陡然一轻。
不,她从来不知道怕字怎么写。
如果她胆小柔弱,便不会以女子之身在满是男人的朝堂挣下一份属于自己的位置。
易经有曰,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
她便是如此,在等待公主被寄予厚望,大秦格局被彻底改写,自己一飞冲天的时机。
可现在,这位千古一帝似乎不许她藏拙。
倒也不是不许她藏拙,他现在便要她以女子之身鼎立朝堂之上,为他的掌上明珠铺平上位之路。
当然,这种感觉极有可能是她的一种错觉,华夏大地从未有过女性君主,如今的始皇帝陛下再怎样雄心壮志,再怎样目空一切,也未必能打破几千年来的宗法体制。
他要她再多管理几家厂子,未必是为公主铺路,而是她手下厂子的收入的确可观,身为帝王的他自然物尽其用,让她多为因修建咸阳新城而有些入不敷出的国库挣些钱。
等新城建好,等国库充盈,等大秦不再急需那么多的钱,她这个不同于男人的碍眼女人自然便会被帝王无情舍弃,随便给个名誉性的爵位便打发。
那时的她已因身为女子在朝中树敌多年,一朝失去权利,等待她的结果可想而知,她根本不可能荣养,更不可能独善其身,能得一个全尸,或许已是极体面的结局。
她不该心动的。
更不该在这个时候出头,风险太大,划不来。
可是万一呢?
万一帝王真的看到了女人身上蕴含着的极大的力量,看到公主虽为女人,但心思与能力远超诸多公子,看到未来的大秦会在公主的治理下走向一个新的盛世呢?
为了这个盛世,为了捧在掌心养大的小公主,这位野心勃勃的帝王愿意赌一把,打破流传千年的宗法与规矩,让空前强大的大秦王朝出现一位女性君主?
吕雉手指微微收紧。
——野心从来不是男人独有的东西,身为女人的她也有。
“臣不怕。”
吕雉缓缓开口,“食君之禄畏不厚,悼得位之不昌。”
“臣为公主举荐,为陛下倚重,公主陛下如此,臣有何惧哉?”

第61章
嬴政新拿的水晶簪花比刚才那一支更配鹤华今日的衣服与鬓发, 鹤华手指抚着簪花,对着镜子照着,“雉姐姐为什么要怕?”
众星捧月长大的小公主尚未反应过来枪打出头鸟的道理, 听到嬴政的问题, 还有些奇怪,“雉姐姐能力这么出众, 别说只是再多两个厂子, 纵然做了治粟内史, 那也是她应得的, 她有什么好怕的?”
“怕下面的人不服管,还是怕旁人因为她的身份给她使绊子?”
鹤华摆弄簪花的动作微微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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