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卉这样想着,就朝着霍誉伸出了魔爪。
明家三位老爷在京城住了两天,便要回保定了,明卉恋恋不舍,自从霍誉成了长平侯世子,她不能再像从前那样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即使是回保定,也只能逢年过节才能回去。
当然,她也才能易容,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可是早哥儿太小,走上几天还可以,时
间长了,早哥儿那傻小子,说不定就不认识她了。
虽然对自家儿子万般嫌弃,可是明卉却还是想要尽可能地陪在儿子身边,给他一个幸福的童年。
这是她的执念,也是霍誉的执念。
霍誉小时候遭遇坎坷,而那些幼时的苦难,对霍誉影响很大,明卉知道,哪怕是她,也无法将他心底的缺失填满,除了接婆婆回来,还有就是早哥儿,所以哪怕霍誉平时回家的次数不多,但是只要他回来,明卉都会把早哥儿交给他。
霍誉没有享受过父爱,但是他给予早哥儿的父爱,同时也是对他自己的治愈。
因此,明卉非常珍惜一家三口在一起的时光,虽然她也会嫌烦,会甩脸子,会发脾气。
送走三个哥哥,明卉又无聊起来,郑玉珠的案子仍然没有审结,霍誉也只是在送三位舅兄离京时回来过一次,之后便一连几天不回家。
明卉也习惯了,倒是早哥儿,整日爹爹、爹爹地叫着,还让招乳娘抱他去二门等爹爹回来。
现在天气越来越明和,早哥儿几乎天天都要出来,自从他能走上几步之后,便总想下来自己走,明卉便让招乳娘在早哥儿衣裳上拴了一根布带子,早哥儿在前面走,招乳娘在后面牵着,生怕他摔着碰着。
早哥儿渐渐不满足单一地走路了,他现在最喜欢的,已经不是招乳娘,而是朵朵和小鱼了。
朵朵还大方地拿出她的宝贝鞠子,和早哥儿一起玩。
早哥儿除了玩皮鞠子,还对朵朵的力大无穷非常羡慕。
他对明卉说道:“朵,腻害!”
说这话时,两只小手将手里的口水巾用力向下一扯,还咧着一侧嘴角,做出一副很用力的表情。
明卉哭笑不得:“你不和娘学香香了,改成要和朵朵练力气了?”
这么长的句子,早哥儿还不能完全听懂,但是香香是啥,他是知道的。
“香香。”他很认真地告诉明卉,他喜欢看娘制香香。
明卉在他的胖脸蛋上亲了亲:“过两天娘带你去丰台看外婆,再买很多花,回来制香香,好不好?”
早哥儿又听到香香,用力点头:“好!”
明卉捏捏他的鼻子:“哎呀,你说我怎么这么有本事呢,居然生出一个人来,哎呀,都会说话了,我可真厉害,我生了一个人!”
直到明卉带着早哥儿,和崔娘子一起动身去丰台的时候,霍誉仍然没有回家。
走出家门时,早哥儿急了,问明卉:“爹,要!”
见明卉没有回答,早哥儿更着急了:“我要爹爹!”
这一下子,所有人全都惊呆了,早哥儿居然会把单个字连起来说话了。
见大家全都看着他,早哥儿更急了,完了,娘不要爹爹了,娘带他走,崔姨婆也走,还有招乳娘,全都走了,就是不带爹爹,娘不要爹爹了。
可是他说不出来,就连刚刚那一句“我要爹爹”,也是情急之下才迸出来的,现在让他再说,他又不会说了。
于是早哥儿哇的一声哭了,他哭得好委屈,可却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爹爹,可怜的爹爹啊,早哥儿不能保护你,你还是被娘给抛弃了。
丰台距离京城很近,因此,当汪真人看到宝贝外孙子时,看到的就是外孙子的满脸泪痕。
“这是怎么了?”汪真人怒视明卉,“你把早哥儿怎么了?”
明卉心中一凛,她娘这副翻脸不认人的模样,还真像她娘,小时候那个拿着戒尺追着她满山跑的恶毒师傅又回来了!
太可怕了。
“我没把他怎么样,他就是没有等到他爹,以为我不要他爹了,所以就哭了一路。”
明卉若无其事,早哥儿却更难过了,原来娘全都知道,可是娘却不理他。
早哥儿又哭了,这一次是趴在汪真人怀里哭,把汪真人哭得肝肠寸断,强忍着怒气,才没有做出当着孩子的面揍明卉的举动。
早哥儿哭着哭着,忽然想起一件事,这个抱着他心肝宝贝的人是谁来着?
没错,早哥儿已经有几个月没有见过汪真人了,他给忘了。
汪真人万万也想不到,她的宝贝外孙子压根不记得她了。
不过,这个怀抱又香又温暖,早哥儿很喜欢,忘了不要紧,现在又重新认识了。
崔娘子在一旁逗他:“早哥儿,叫姥姥。”
外婆不好叫,所以先学叫姥姥。
早哥儿憋了半天,终于叫了出来:“姥,姥!”
声音又脆又甜,汪真人乐开了花,抱着早哥儿心肝肉儿的一顿亲,明卉嘴角直抽抽,好心提醒:“娘啊,你快别笑了,笑出一脸褶了,当心熨不平了。”
于是,她喜滋滋挨了汪真人一记白眼。
明卉松了口气,这就是生了孩子的好处,若是以前,她这个娘一定会揍她,现在有了孩子,她娘果然收敛了。
在丰台的日子过得很舒服,明卉根本不用担心孩子没人管,汪真人走到哪里都要带着早哥儿,就连打坐的时候,她盘着腿,也要把早哥儿放在自己腿上。
早哥儿是个小胖子,沉甸甸的,纵是汪真人打坐有些功力了,被小胖子这么一坐,再起来时也要缓上好一会儿。
但即使这样,汪真人还是乐此不疲,美其名曰,早哥儿跟着明卉时,她不放心。
所以现在的状态就是,汪真人是早哥儿的亲姥姥,而明卉则是他的后娘。
一晃便是十几天,霍誉终于派了白菜过来,只是白菜带来的消息却不是霍誉快要忙完了,过两天就会亲自来接她们娘俩儿。
而是霍誉明天便要离京,这一去至少一个月,让明卉先在丰台住着,暂时不用回京城了。
明卉虽然早就习惯了,可是霍誉已经很久没有离开这么久了,她还是有些担心,她知道飞鱼卫的规矩,更知道哪怕是她,也在白菜口中问不出什么。
送走白菜,明卉便彻底过上了啃老的日子。
三只猫也跟着一起来了丰台,整天在花
田里跑来跑去,追蝴蝶抓蜻蜓,用芸老太太的话说,那就是除了老鼠,什么都抓。
庄子里的佃户们现在全都知道这三只猫是东家养的,偶尔看到它们跑得远了,还会帮忙叫回来。
早哥儿经常跟在三只猫后面,张着小手,一路蹒跚。
佃户家里也有养猫的,没过几天,明卉便听说她家大黑可能又又又要当爹了。
明卉无语。
待到大黑回来,明卉指着它的鼻子说道:“我可告诉你啊,这次不要再把孩子带回来让我养,我不养了!”
大黑原本还满怀期望地看着她,听到她这样说,立刻恢复了高冷的模样,不屑地看了明卉一眼,转身走了。
明卉有点后悔,她是不是伤害大黑的自尊了?养就养吧,两个都养了,再多一个也无妨。
“大黑,大黑,就一个啊,这是最后一个了!”
而在这些日子里,还有一件喜事,那就是汪安和不晚、汪平和不迟的亲事。
其实就连明卉这个主子也不知道,这四个人是什么时候好上的。
可能是因为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大家彼此太熟了,因此明卉才没有在意吧。
总之,当崔娘子和她商量这两人成亲的日子时,明卉还吃了一惊,问道:“崔姨,这是汪平汪安一厢情愿吧,不迟不晚知道吗?”
崔娘子哭笑不得:“我的好姑娘啊,你可真是心大,你没看到汪安脚上的鞋子是不晚给做的吗?还有汪平的,他的鞋子是不迟做的。”
明卉有一种我被抛弃了的感觉,不过想想也是,不迟不晚比她还大一岁,她都当娘了,她们两个却还没有出嫁。
汪平和汪安虽然是双胞胎,可汪平毕竟比汪安早出生半个时辰,长幼有序,汪平和不迟的亲事要先办,之后才是汪安和不晚。
汪海泉一家虽是汪真人的仆从,可是从一开始,汪真人便将卖身契还给了他们,而不迟和不晚同样也没有卖身契,因此,他们将来的孩子不但能够参加科举,而且也能入仕为官。
加之汪海泉和崔娘子手里有花千变的股份,夫妻俩手里有钱,这几年早就给两个儿子把老婆本存出来了,在京城和保定全都置了宅子,自从汪真人来了丰台之后,汪海泉索性也在丰台买了几十亩良田。
趁着明卉住在丰台,汪平和不迟的亲事便也在丰台办了,明卉给了不迟一处宅子,两间铺面做嫁妆,亲事办得风风光光。
忙完汪平和不迟的亲事,汪安和不晚的亲事就不急了。
避免喜冲喜,汪安和不晚的亲事定在明年开春。
直到这时,明卉仍然没有收到霍誉的消息,倒是闻昌赶了过来,他和汪平汪安不迟不悔,全都认识,他到了之后,便在丰台住了下来。
他虽不会武功,但人情往来这些事却是样样精通,汪真人于这些事上一窍不通,明卉更是甩手掌柜,崔娘子还要帮忙照顾早哥儿,即使是汪海泉,既要忙生意,又要筹备儿子的亲事,也有些力不从心。多亏有了闻昌在旁边帮忙,汪平和不迟的亲事非常圆满。
不迟只过了五天便又回到明卉身边,除了改变发式,被朵朵和小鱼打去叫了几声平嫂子以外,其他还和以前一样,只是不再是丫鬟,而是管事媳妇了。
崔娘子看着两个儿媳和准儿媳,高兴得合不拢嘴,想当年他们一家跟着真人一家从庄子里逃出来时,哪里想过会有今天的光景。
但转念一想,时过境迁,当年一起逃出来的人,有两个已经不在了,崔娘子又是一阵唏嘘。
待到不迟正式回来,崔娘子便回了保定,保定花千变老号,还有一堆事等着她去处理,如果不是为了帮明卉带早哥儿,崔娘子可舍不得离开这么久。
送走崔娘子,距离上次白菜来报信,已经是两月有余,霍誉仍然没有任何消息,汪海泉也带着汪平去了顺德府,丰台的小庄子里渐渐平静下来。
早哥儿开始能说五六个字的句子,比如“娘是大美人”、“早哥儿最可爱”、“姥姥快抱抱”,三只猫他都能叫出名字来,还会叫闻昌“昌夫夫”(昌叔叔),不过最初是叫“昌夫”,在闻昌的软硬兼施下,这才改叫了昌夫夫。
日子就这样如水般过去,忽然有一天,邓策来了丰台。
得知邓策来了,明卉的心悬了起来。
她快步走到前厅,见邓策面色红润,正在逗大黑,明卉这才放下心来。
“纪大人派我来丰台执行公务,我顺便来看看嫂子。”
明卉心中一凛,她太了解飞鱼卫的行事风格了,别说她只是霍誉的妻子、邓策口中的嫂子,即使是邓策的老娘现在就在丰台,邓策来丰台执行公务,也不会大张旗鼓登门看望,即使真的来了,也是行色匆匆,哪像现在还有闲情逸致逗猫玩儿。
明卉问道:“你来执行的公务就是我和早哥儿吧?”
邓策摸摸脑袋,不好意思的笑了,冲着明卉伸出大拇指:“嫂子真服你了,你真是厉害,难怪老大那么怕你。”
明卉白他一眼,问道:“霍誉是去哪里了?纪大人担心有人用我们母子来威胁他,所以让你来保护我们,万不得已时就把我们母子一刀一个全都宰了,总之不能让霍誉有后顾之忧,对不对?”
“嫂子,纪大人让我们来保护你们是真的,他可没说要把你和早哥儿那啥,你可别多想,真若有那么一天,我拿命也要护着你和我大侄子。”
明卉哼了一声,脸上总算有了笑意,问道:“你和我说实话,霍誉究竟去了哪里?”
“那个那个……”邓策一脸为难。
见邓策吭哧瘪肚说不出来,明卉便替他说道:“他是去东海了吧?”
邓策吓了一跳:“嫂子你怎么知道的?”
明卉的心又是一沉,这些日子的猜测,终于有了答案,霍誉真的去了东海,而且是偷偷去的。
这一个多月以来,她一直有所怀疑,但是却又一次次的安慰自己,告诉自己霍誉只是像往常一样又去抓贪官污吏了,过些天就会回来。
其实她早就猜到了,她只是在骗自己,安慰着自己。
明卉缓缓的坐到椅子上,她和
霍誉都是两世为人,上一世霍誉死在十六岁,而她多活了十几年,最后也是死于非命。这一世,他们相互扶持,相互拉扯,她已经走出了魏骞的困扰,她以为生活已经走入正轨。
虽然明卉知道,霍誉早晚会有一场东海之行,但她想象的东海之行是皇帝发动水师,百艘战船齐聚海上,炮轰海岛,救出冯氏。
而事实上却是霍誉悄悄进入东海潜入海岛,九死一生。
“这就像当年他去蕃邦卧底一样吗?”明卉喃喃问道。
邓策低下头,有些不敢直视明卉的眼睛,许久他才小声说道:“可能比那次还要危险几分。”
明卉的目光渐渐失去了焦距,邓策急得坐立不安,不知该如何劝她,就在这时,明卉哇的一声哭了起来,不迟瞪了邓策一眼,示意他有多远滚多远。
邓策逃也似的跑了出去,如果霍老大知道他把嫂子气哭了,非得扒了他的皮不可。
不迟只是把拿帕子塞进明卉手里,却没有开口劝她,从小在一起长大,她太清楚明卉的脾气了,这个时候就不能劝,让她哭,哭累了这件事也就翻篇了。
不要嫌弃早哥儿哭起来就没完没了,这完全是遗传了他娘,明卉从小也是这样。
反正庄子里也没有几个丫鬟,她想哭就哭吧。
不迟往茶壶里添满水,以备明卉哭到口渴时找水喝。
然后她就退了出去,任由明卉扯着喉咙大哭。
庄子不大,客厅的窗户敞开着,汪真人很快便听到了明卉的哭声,不但汪真人听到了,早哥儿也听到了。
“姥姥,是娘。”早哥儿有点着急。
汪真人见怪不怪,气定神闲:“早哥儿乖,别学你娘,姥姥给你讲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好不好?”
“好!”早哥儿大声说道,其实现在的他听故事都是似懂非懂,但还是喜欢听。
“从前啊,有个像早哥儿一样聪明的小孩叫司马光……”
汪真人的声音如同春日的清泉,温暖轻快,淙淙如琴,早哥儿的注意力很快便被吸引过来,至于他娘为什么会哭,早哥儿不管了。
明卉独自哭了很久,连喝了几杯茶,发现茶壶空了,正想让不迟给她续茶,却发现不迟不知何时已经不在这里了,不大的客厅里,只有她和黑猫。
黑猫鄙视的看着她,一脸不屑,像是看一个傻子。
明卉更伤心了,连大黑都不理她了。
可是这一次,她只哭了一小会儿,便不再哭了,原因是没有水了。茶壶里没有水,她的眼睛流得太多,强烈缺水,她是在沙漠里生存过的人,知道什么时候需要保存实力,比如现在,她不能再哭了,再哭下去,她就要哭坏身体了。
她还有老娘要养(汪真人:谁养谁?)
她还有儿子要照顾(早哥儿:谁在照顾我?)
她还有三只猫(猫:你谁啊?)
她还有那么大的生意要做(生意……)
总之,明卉很快就为自己找到了不哭的借口,她要保存实力,不能倒下。
明卉擦干眼泪,在脸蛋揉红,又把嘴唇咬出血色,便直奔厨房,到了厨房,她让厨娘给她煮了一只鸡蛋,用鸡蛋在脸上揉来揉去,眼睛消肿了,鼻头也不红了,明卉这才精神抖擞去找儿子。
“早哥儿啊,快让娘抱抱,我的好大儿,你越来越胖,像只小猪了,快点,撅个小猪嘴儿给娘瞧瞧,哈哈哈哈哈!”
在汪真人的白眼里,明卉抱着早哥儿出去疯了,现在她可一点儿也不担心,邓策不会是一个人来的,少说也要带上十几二十人吧,现在她们这座小庄子,已经是铜墙铁壁了。
母子俩去了花田,忽然,早哥儿吸吸鼻子,伸出小胖手,指着前面不远处,一个正在地里劳作的妇人:“姨姨。”
明卉没有在意,汪真人和芸老太太经常带他来花田,他可能见过这个妇人,所以会叫人家姨姨。
可是很快,明卉便察觉到不对劲,因为早哥儿指完那妇人,便抬起小脸看向明卉,那小眼神,分明是在告状。
难道那妇人欺负过早哥儿?
不可能啊,这些都是佃户,巴不得讨好东家的小少爷,怎么可能会欺负他?
再说,早哥儿并不是看到一个女的,就会叫姨姨。
明卉忽然想起两个人来,甲七和甲二十!
当时她去了叶府卧底,回来后听崔娘子说,甲七和甲二十很好相处,还抱过早哥儿。
是不是那时,崔娘子便是让早哥儿叫她们“姨姨”?
那妇人背对着她们,明卉看不到她的脸,但现在仔细一看,便看出端倪。
这个妇人干活的动作有些生硬,远没有真正的乡下妇人那么随意,倒像是生怕被人看出什么一样。
明卉明白了,这应是甲七或者甲二十中的一个,她是跟着邓策一起来的,原来就在她号啕大哭的时候,邓策已经开始安排人手了,不愧是霍誉带出来的人。
忽然,明卉下意识地看向怀中的早哥儿。
她是在早哥儿提醒之后,才发现那妇人的异样,而早哥儿……
在此之前,明卉只是知道早哥儿遗传了她灵敏的嗅觉,可是现在,她怀疑早哥儿可能天生就有些连她也没有的本事。
明卉顿时又找到了生活的乐趣。
她抱着早哥儿回来,把早哥儿塞给招乳娘,便把不迟和不晚叫进屋里。
半个时辰之后,两个生面孔的婆子和灶间的两个婆子,一起走到早哥儿面前。
四个人一起向早哥儿伸出手来,只是谁也没有说话。
招乳娘笑着问早哥儿:“早哥儿,想让谁抱你啊?”
早哥儿吸吸小鼻子,冲着其中一个婆子伸出小手:“不不抱抱!”
小孩子总是能创造出自己的语言,就像他
叫闻昌“昌夫夫”一样,早哥儿叫不迟和不晚,全部都是“不不”。
明卉躲在一旁,看到早哥儿被不迟抱在怀里,蹬着小腿儿,指着廊上挂的鸟笼,让不迟带他去喂小鸟。
无论是在京城,还是在这里,喂鸟的事儿,都是不迟去做的。
而早哥儿稍大一点儿,不迟便经常抱着他去喂鸟。
四个人,那两个灶间的婆子,对于早哥儿而言甚至还有几分面熟,可早哥儿却还是清楚无误地认出已经变成陌生人的不迟。
这件事,别人只当是巧合,除了汪真人,明卉也没有对任何人讲,做为一个母亲,她不想让人知道,自家孩子的与众不同。
而汪真人得知之后,瞪了她一眼:“你不许出去显摆,没来由地给我们早哥儿惹麻烦!”
“我没有显摆啊。”明卉委屈,她娘是越来越不可理喻了。
“你不是和我讲了吗?你刚刚讲完就不认帐,我告诉你,早哥儿如果是因为这事惹上麻烦,别以为你当娘了,我就不打你。”汪真人声色俱厉。
明卉……她想离家出走!
这个娘,没办法处了!
不过那天夜里,明卉一个人躺在床上时,还是得意地四腿乱蹬,她儿子天赋异禀,这对于一个易容高手而言,还能有比这更合适的儿子吗?
没有了!
薛冰仙那么厉害,万苍南也没有天赋异禀。
薛婆婆做不到的事,花婆婆做到了。
所以明卉得意啊,也就是早哥儿现在让招乳娘带着,否则明卉一准儿把早哥儿抛起来又接住。
现在明卉心里只有早哥儿,至于霍誉,反正靠想也想不回来,就这么着吧,爱咋地就咋地,霍誉活着回来,她就和他好好过日子,霍誉不能活着回来,她就把早哥儿交给她娘,买条船去东海,她有小鱼,想要找到那座岛想来也不难。
明卉有了决定,心里反而轻松了。
从那一天开始,她便有意无意发掘早哥儿的潜能,不过很快,明卉便发现,早哥儿能快速辨别一个人,很可能并不是全都靠眼睛。
因为她发现,每一次,早哥儿都会吸鼻子。
早哥儿能够闻出每个人的气味。
明卉忽然想起,早哥儿还是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她扮成花生,来不及卸妆去抱早哥儿,早哥儿没有拒绝,那时她没有在意,以为这是母子天性。
可现在想来,早哥儿应是靠着气味认出她的。
可惜早哥儿还太小,不会表达自己的感觉,明卉也只能靠猜测。
第618章 一个名字
此时的霍誉,已褪去一身清贵,胡子拉碴的,皮肤被晒成古铜色,干裂的嘴唇泛起一层白碱,破烂成布条的衣裳盖不住身上那一处处伤口,他躺在甲板上,犹如一尾开始腐烂的鱼。
一个五短身材的黑瘦汉子走过来,朝他踢了一脚:“死了?”
可是下一刻,黑瘦汉子便吓得后退两步,因为那个他以为已经死了的人正在看着他,那双眼睛亮得吓人。
“娘的,回光返照吧,吓了老子一跳!”黑瘦汉子又踢了一脚,骂骂咧咧地走了。
太阳出来了,气温渐渐升高,温热的海风夹杂着鱼腥和血腥,令人作呕。
霍誉的神志渐渐模糊,他努力睁着眼睛,想要将这浩瀚无垠的蓝天全部收入眼里。
“那小子还活着?”船舱里,黝黑的中年人沉声问道。
“还没死,不过看着也差不多了,这小子倒是个硬骨头,都伤成这样了,连个求字都不说。”黑瘦汉子笑道,露出一口黄牙。
“嗯,一个人一条船独挑黑蛟帮,骨头不硬做不到,赏他一碗水喝。”中年人说道。
黑瘦汉子倒了一碗淡水端到甲板上:“小子,算你有福气,这是十一爷赏你的,慢点喝,别呛着啊。”
黑瘦汉子把那碗水朝着霍誉的嘴巴倒了下去,求生的本能让霍誉下意识的张开干裂的双唇,水浇到他的脸上、伤口上,只有一小部分喝进了他的嘴里。
黑瘦汉子像猫逗老鼠似的戏耍着他,一碗水倒完,汉子又朝他踢了一脚:“小子,如果真有福气,那就别死,挺过今天,你小子就熬出头来了。”
黑瘦汉子说完,转身便走,走出几步,忽然听到一个微弱的声音:“谢……谢……”
黑瘦汉子怔了怔,骂道:“贼坯子,嘴巴还挺甜,记着这碗水是十一爷赏你的。”
船舱内,十一爷的身边多了一一个妖娆的女子:“十一爷,您应该不会看上那个楞头青了吧?”
“楞头青,你说她是楞头青?”十一爷笑看着女子。
“就他一个人,也敢得罪整个黑蛟帮,不是楞头青还能是啥?”女子媚笑着坐到十一爷的腿上。
十一爷伸手在她的脸蛋上拧了一把:“媚儿,你就不能长点脑子,怎么越发的蠢了?”
媚儿嘟起红艳艳的小嘴嗔道:“十一爷,人家只要会服侍您就行了,要脑子干嘛?”
十一爷笑着摇摇头,他喜欢这样的女子,简单纯粹,笨得可爱。
“那小子有脑子,也有胆子,他想引起我的注意,既怕我看不上他,又怕我不敢用它,所以他就去挑了黑蛟帮,他用整个黑蛟帮做投名状,也把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世上除了十一爷我,还有谁敢要他?”
媚儿用帕子掩着嘴笑了:“奴的十一爷,就是这世上最了不起的男人。”
十一爷哈哈大笑,忽然捏住她的下巴,将她的脸抬了起来:“你和吕迁那老家伙在一起时,是不是也这样讨好他?”
媚儿被他捏疼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十一爷这才松开他,一双鹰目恶狠狠的看着她,似乎那一刻就要将她吃掉。
媚儿如同一条柔软的蛇,攀住十一爷的脖子:“他呀,修的那什么道法,说是要守住什么元阳,只让人家给他跳舞,他却在一旁打坐,真真的,不知道是不是个真男人,媚儿听说那宫里头的男人除了皇帝老爷以外,其他人身上都少了二两肉,就是不知道吕迁身上那二两肉还在不在?”
十一爷一怔,随即又哈哈大笑,在媚儿纤腰的软肉上拧了一把,媚儿娇吟出声,十一爷更加兴奋,一旁的香炉里轻烟徐徐,船舱里,一片旖旎春光。
也不知过了多久,十一爷从酣睡中醒来,看一眼身边软成一滩水的媚儿,心中满是得意。
这个女人是他颇费了一番心思,才从吕迁身边弄来的,据说这是吕迁的心头肉,而他就是喜欢剜掉吕迁的心头肉。
“黑皮。”十一爷高声喊道。
名叫黑皮的黑瘦汉子应声而入,一双贼眼偷瞄着榻上衣衫不整的媚儿,看他那副没出息的样子,十一爷没好气的说道:“等上了岸,你想找什么样的都行,媚儿,除了我谁也不能碰。”
“是是是,打死小的也不敢。”黑皮嬉皮笑脸。
“外面那小子怎么样了?”十一爷问道。
“活过来了,您的一碗圣水算是把那小子救活了。”黑皮说道。
“把那小子送到岛上去,告诉阿药婆,这小子是我要的人,让她治的时候用心些。”十一爷说到。
黑皮心里酸溜溜的,那小子只剩下半条命了,却被十一爷看上了,也不知道上辈子积了什么阴德。
黑皮心里虽然不高兴,但十一爷的命令对他而言便是圣旨,他从大船上解下一条小舢板,把霍誉扔到舢板上,自己也跳上去,向着远处的岛子划去。
黑皮把霍誉抛下来时,使出了全身的力气,以至于霍誉摔到舢板上,便晕过去了,等他醒来时,他感受到身下的异样,良久,他反应过来,这里是久违的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