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支队伍,也许不过是箭靶子罢了。
所以这五片金叶子不是里面有秦王质子,而是因为接了单子的赏金猎人会有生命危险。
想到有这个可能,齐沅沅反而松了一口气,仿佛自己有危险,并不算什么大事情。
而此刻在东区,原本属于陆脩远负责的莲花教之事,如今移交明面上,给刑部来办理,他则得到了另外一桩任务。
刺杀秦王质子!
一炷香前,他见到了圣上。
这位君王可能不是一位合格的明君,但在陆脩远看来,他不是没有大才,而是全部用在了错处。
只是天子行事,哪容得下臣指点?那谏官死了多少任?如今谁还敢忤逆君王,下场和他们一样,九族横死,血洒门庭!
他与燕二一同走到空旷的街道上,手中的那一盏灯笼在无尽夜色里显得万分渺小,仿佛那沧海里一粒看不见的尘埃。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飘起细雪的,燕二打开伞,先起了头,打破了这份沉静,“脩远,我们做的这些,有意义么?”
陆脩远一怔,没有马上回他的话,而是环顾着四处,不晓得在看什么,最后才道:“如果以民为本,便有意义。”可如果以君王为尊,眼下之事,毫无意义可谈。
燕二闻言,忽然笑了,不像是寻常那种吊儿郎当玩世不恭的笑,“只怕,秦王也巴不得这个嫡次子死了才好,其实我们都不用亲自动手的。”北辰一族与夏侯氏一同征战天下,夏侯为尊,他们北辰一族镇守冰雪北地。
现在的秦王不是他的先祖,宫中那位也不是开国皇帝,他们之间没有超越了亲兄弟之间的信任和情义,只有无尽的猜疑和想要致对方于死地的算计。
秦王蛰伏多年,如今的天灾,是个极好的机会,只需要一个契机。哪怕这个契机是他的亲儿子,但是欲望和权力之前,骨肉亲情又算得了什么?更何况他也不止是这个儿子!
所以即便是圣上不亲自下令,秦王也会自己动手的。
现在的圣上,应该让人保护这位二公子才对,可他偏偏……
陆脩远长长叹了口气,“保护他。”不能开战,哪怕会违逆圣上。
燕二听罢,眼里马上就露出了赞同的神色,只是更多的是担忧,“可是……”
“这位二公子在京城待了十五年还能活下来,不可能是一无是处的废物,消息既然能传出去,那他应该也做好了准备,不会心甘情愿让自己成为任何人的棋子。我们到时候‘尽力’就好!”七星司也不是无所不能,每次都能完成任务。
更何况这一次,只有他们两人执行!
这样商议好,倒是轻松了不少,各自归家去。
陆脩远生怕自己带来的这一身风雪凉了齐沅沅,所以没有马上去房间,而是在药房里暖了好一阵子才进房去。
他不知道的是,齐沅沅也才回来,倘若不是被窝里放了汤婆子,这么短的时间里她是不可能焐热的。
所以但凡陆脩远不会考虑到自己身上的凉气会冷着齐沅沅,而是直接回房,那必然就会发现齐沅沅也不在房间的事实。
只是可惜造化如此,他二人每次都能完美避开。
齐沅沅听到轮椅的声音,一副才睡醒的样子,摸着起来点了灯,这样自己身上一会儿凉,若是被陆脩远发现暖得不均匀,也好有借口。
而陆脩远进来,见着穿着中衣的齐沅沅起身来给自己推轮椅,心中又是心疼又是自责,若不是为了七星司,他怎么何须假扮成这副不良于行的样子?反而是苦了沅沅,“你快躺下,我自己能行。”
齐沅沅已经穿着鞋跑过来了,“我起都起来了。”娇憨倔强的口气不容陆脩远拒绝。
等着躺倒床上去,察觉到齐沅沅有些冰凉的身体,就越发愧疚了,心说沅沅身体本来就弱,这么大冷的天,自己明明好手好脚的,还要她半夜起来伺候,实在是对不住起她。
又有些担心她明日会不会着凉?自己身上倒是暖和,于是便靠近了几分,轻声细语地问着:“冷不冷?”
“有一点。”有汤婆子的地方还好,没有的地方还是有些冷,所以其实她是不自觉朝着陆脩远身旁移过去的。
以前就听说,男人的被窝永远三十度以上,她是不信的,但是自从和陆脩远同床共枕后,她信了。
不过仔细想来,陆脩远除了这腿,身体还是极好的。
脑子越就越想越远,想到那没谱的事情上去,比如会不会影响洞房什么的?以至于没留意到,陆脩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伸手将她揽进了怀里。
她反正就觉得暖和,十分配合。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再想躲好像又有些矫情了,更何况自己和他是合法的夫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抱在一起睡觉怎么了?又不犯法!
于是就更加心安理得了,一觉睡到天明。
保护那几个书生,得从傍晚就出发,她得想法子。
第21章
齐沅沅觉得陆脩远就是自己的福星,她昨晚想了好多办法,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借口在下午出门去,却没料想第二天一早陆脩远竟然主动提议,吃过午饭后,就带她去财神庙附近玩一玩。
快要过年了,北方的风雪自然是影响不到地处中原的京城,热闹的年味还是早早就从城池的每一个角落里晕染开了。
莫说的财神庙那一条街,就是附近的小街道上,都挤满了人,寒风中肆意飞舞的酒招,街道两旁的小摊篷布,无一不在彰显着浓郁的新年欢喜。
陆脩远是这样和她说的:“那边听闻到腊月后,大半条街都是读书人们给人书春,不少风骨,我很早就想去看一看了,你倘若觉得无聊,就去财神庙旁,听燕二说那头有不少杂耍戏班子,还有许多你们小姑娘家喜欢的玩意儿。”
齐沅沅是双手叫好,别说是得了个好借口出去,就算是单纯去游玩,她也是十分赞成的。心里又十分庆幸,本来还以为陆脩远不良于行,必然是十分厌世不愿多出行的,可如今看来倒是自己狭隘了。
当即欢喜地做去准备。
连换了三套衣裳给陆脩远瞧,“到底穿哪一套合适些?”
陆脩远其实觉得哪一套都很好看,但根据从燕二那边得来的经验,肯定是不能说实话,于是他还是三选一,“红色那套吧。”
齐沅沅应了,但是随即在身上比划了一下,“是喜庆,不过太招摇了,这面料又极好,那边如今正是满街的偷子,我穿着这身衣裳,不就是明摆着告诉大家我是小富婆,让他们来偷我的银子么?换一个。”
陆脩远听到这话,虽是有些道理,但从她这俏丽的口中说出来,还是有些忍俊不禁,“那藕色那套吧,我瞧见还有配套的暖手袋,甚好。”
齐沅沅也觉得不错,“可是那边人挤人,太容易弄脏了,不行。”
陆脩远有些发愁了,看了看她身上还没换下来的这一套,略带些荷尖粉,上还有深浅不一的粉线绣了暗纹,“那就你身上这个吧,不招摇,就算脏了也不太明显。”
齐沅沅垂头看了看,忍不住转了一个圈,那带着些少女款的百褶裙翩翩飞起来,足足六米的裙子,很好看,就算是跟人动手也很方便。
当然,她肯定不可能穿这一身出城去的。
最后决定穿这一身,还硬拉着陆脩远穿了差不多同色系的衣袍,最后给他亲自披上斗篷,满意地看了看,“对,就这样出门,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我们是夫妻。”
陆脩远含笑坐在轮椅上安静地看着像是一只蝴蝶一样在自己身边飞来跳去的齐沅沅,粉嫩的衣裙衬着她那张粉嫩的脸颊,尤为可人。她脸上那种粉白不像是涂抹了粉后的白,而是天生的白里透着淡淡的粉,明丽又可爱,偶尔抬起手臂时动作弧度有些大,露出小半截白玉般的手腕,看得人莫名有些脸颊发烫,让陆脩远忍不住想,天下怎么会有这样可爱漂亮的姑娘家呢?还刚好是自己的小媳妇。
柔然犹如云朵的衣裙下,随着她俏皮的动作,大概是能判断出她藏在衣衫下的纤细身肢,又香又软,他晚上偷偷地抱过。
每次想到这里,他总觉得曾经总觉得空荡荡的胸腔,此刻是暖暖的满满的。
他也很喜欢,五仁在后面推着轮椅的时候,她跟自己并排着走,柔软无骨的小手指像是小蛇一样缠在自己的手掌中。
陆夫人也正好要带着长媳出门,正巧见着小儿子的马车出门,便问了一句,“七公子出门了?”还是只有小媳妇?
门房恭敬地上前回话,“是七公子带着七少夫人去财神庙附近逛街。”
陆夫人听罢,和长媳沈墨兰相视一笑,忍不住赞道:“你祖母是真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情,阿沅进了门后,老七那头生气多了几分,如今也愿意多出门,是好事情。”
沈墨兰嫁入文安侯府已经十来年了,儿女一双,大的快已经到她肩头了,嫁过来后夫妻和睦,婆家对自己也宠爱犹如女儿,所以与陆夫人关系更似母女一般。
所以听到婆婆夸赞弟媳,自然也高兴,“是呢,不过那边今日人多,要不再打发几个人跟着。”
陆夫人夸赞沈墨兰细心,忙叫了几个护卫偷偷跟了过去,婆媳俩才上了轿子。
而马车里的陆脩远和齐沅沅,几乎是马车才从文安侯府大门口离开没多久,就发现跟上来的护卫,只不过都默不作声,假意不晓。
只一路说着些闲话,到了财神庙附近,这边皆是人挤人,肩膀挨着肩膀,马车自然是不可能往前。
便下了马车,陆脩远有些遗憾,“这样拥挤,我怕是逛不得了。”便找了一处可以看到书春的茶楼,在里头等齐沅沅。
齐沅沅一番不舍后,这才从他手里拿了银子去逛街。
只是后面的护院倒是容易甩开,关键是翠翠,于是便劝着翠翠,“我后面有护院们跟者呢,出不了什么事,你昨儿不是还念叨你爹娘么?这快过年了,你不如趁着这个机会回家去看一眼?”
翠翠有些心动,小姐身边就自己一个贴身的侍女,过年只怕是不得假回家的,于是最终在齐沅沅的三寸不烂之舌劝说下,感激地抱着齐沅沅给买的糕点饴糖回去了。
劝走了翠翠,齐沅沅很快就消失在了人群里,快速奔回小院子里,换了衣裳,只是时间紧迫,也来不得己贴□□了,只挑了一张面具戴着,拿上帏帽便匆匆到约定的地点。
万幸,时间没晚,那几个书生正好要出门出城。
说起来也是轻巧的活计,自己偷偷跟在他们身后,保证他们安全到素阳栈道即可。
只是二十里的路,自己还要赶回来,齐沅沅很担心,这一个下午的时间怕是不够了。
如果运气不好再出事……所以想来想去,便跟阿荼打了声招呼,让她到时候通知阿娘帮忙打掩护。
齐沅沅起先觉得,秦王质子不可能混在这几个书生里,大抵就是个幌子罢了,可是她一双眼睛虽是没练出个什么火眼金睛,可她还是一眼看出来了。
秦王质子就在里面。
且说这几个书生,看相貌也是非凡,器宇轩昂,只怕都非寻常人家出来的少年郎,但唯独其中那个穿着蓝色长袍的书生,一双眼睛安静又沉稳,在这京城的繁华世界中,没有半点涟漪,于四周匆匆的行人也满是淡漠之色,无半点怀疑又或是紧张。
反观其他几个书生,紧绷着的神情,仿佛他们走铺满了尖刀的钢丝上一样。
不过,齐沅沅在发现秦王质子之后,心情和那几位也是相差无异。
好在这一路都算是安全,除了遇到一次惊马之外,并没有任何意外。
但齐沅沅哪里敢大意,出了城这到素阳栈道二十里,才是真正的人间危路吧?
出城很顺利,临近年关了,城外人还是不少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齐沅沅看到了前面两个路人,恍惚间觉得看到了那七星司那两个寸步不离的死猫。
如果真的是,那是不是这附近有莲花教的余党?
第22章
不过,也有可能是自己太过于紧张看错了,那七星司的人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而且也没穿那一身狗皮。
这几天时不时地飘雪,昨晚就下过一阵,不过并不算大,落地没多久就全都融完了。
不想这会儿,随着她离开城门越来越远,从官道上下来,人烟越来越稀,入目皆是那不见天日的高大老树,横七八竖的枝条交错在一起,硬是将黄土道上那点狭窄的天空给挡住了。
余光被挡住,可是细雪还是从树枝缝隙中洒落了下来。
前面的书生们忙着赶路,选择了骑马,这会儿都取下背上的斗笠戴上,试图将这风雪阻挡。
遮挡风雪的斗笠和他们宽大华丽的袖袍格格不入,就像是这会儿寒冬里枯树间忽然扑腾着翅膀惊慌失措飞出来的老鸦一样。
鸟雀很敏感,大雨风雪还没来临前,就能感应到,提前躲藏起来。
所以这风雪中飞出来的老鸦,不合时宜,也像是一个信号。
随即那几个书生□□的马开始停驻不愿意往前了,跑在最前面高高地抬起前脚,发出声声夹杂痛苦的嘶鸣声。
齐沅沅已经看到了,像是有人算到了他们会走这条黄土小道,知晓他们会飞马疾驰,所以路上已经扎了不少犹如蜘蛛丝办的细线。
马儿跑在前面,被划伤了,遂发出痛苦的叫声。
随后鲜红滚烫的热血从马儿的脖子和马腿上射撒出来,冰冷的空气里立刻就充满了浓郁的血腥味。
一行人都纷纷警惕地从马背上翻身而下,从宽大的袖袍中取出软剑,自然地组成了一个方阵,把齐沅沅认为是秦王质子的那蓝袍书生保护在其中。
与此同时,四面八方的林子里,忽然出现了数十个黑衣人,手中扬着带血槽的刀,朝秦王质子一行人围过去。
他们应该是想要活捉秦王质子,不然那细得看不见的钢丝,不可能只是在马脖子的位置,而是在人脖子的位置才对。
齐沅沅还没摸清楚这些黑衣人就将是哪一方派来的,又或者是和自己一样被雇佣的江湖人,但要她一个人单挑这么多人,多少是有些不大可能,所以只要杀出一条血路就好。
不过前提,这前面这一段路是走不得了。
点点细雪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鹅毛大雪,黄土小道上如今已经铺上了一片银白,马儿的热血也被彻底掩盖,只剩下半个从雪堆里露出来的马匹尸体。
齐沅沅抖落掉帏帽上的积雪,脚下用力一弹,朝着人群飞了过去。
她喜欢用双刺,不是什么名器,只是阿荼自己从她爹用完的边角料里凑出来熔炼锻打而出,轻盈又顺手,第一次用这对双刺划破一个江洋大盗的脖子时,齐沅沅自己都没任何杀人的感觉。
她的出现,想是因为手中的双刺,又或者是因为这比男人还要纤细柔软的身形,一下让秦王质子认出了她,就是自己雇佣的那个赏金猎人,代号‘澜’。
给自己推荐‘澜’的人把她说得神乎其乎,但是秦王质子看到这个娇小的身影后,并没有展眉。
他并不以为,一个年轻的女人,能扭转乾坤。
更何况,这只是一个开端罢了。
可是,很多事情都在他的意料之外,比如此刻忽然乱了的场面。
因为齐沅沅的到来,那些黑衣人忽然蜂拥而来,但是他们大抵是小看了齐沅沅的能力。
齐沅沅年纪小,可是她在武术上的造诣是万里挑一的,又因为是带着前世的记忆胎穿而来,哪怕她已经彻底失去了前世的性格,拥有着一个属于这个世界每一个年纪该有的反应。
但是她的心态没有变,面对这么多人她没有慌张更没有害怕,只是在考虑怎么在最快最短的时间里杀出一条血路,把这秦王质子送到素阳栈道?
反正,她万万不能让如此体贴的陆脩远多等自己一刻。
所以她的招式快,可能不致命,但在短时间里让那些在她双刺中倒下的人爬不起来。
也就是转眼间,几十个人居然在她那快得叫人觉得眼花缭乱的招式中倒下去了十来个。
那些防备着围在秦王质子身边的几个书生也反映过来,加入其中。
却听得齐沅沅喝道:“带上你们主子,往南走两里,再回主道。”
几人一愣,最后还是秦王质子自己先跳上马背。
几个书生才忙跟着追了上去。
但其中一人失去了马,只能留下来同齐沅沅一起阻拦这些黑衣人。
双拳难敌四手,齐沅沅可没蠢笨到真跟着帮人拖下去,尤其是看到那个书生此刻被十来个人围攻,已经受了重伤,从腰间蔓延开的鲜血,已经彻底将他大半个身替染红,他活不了。
所齐沅沅抽空吹了个口哨,她的小红马就从林子里冲出来,一个漂亮的翻身,斜身踩踏着一排排老树杆,然后稳稳地落在马背上,朝着秦王质子追了去。
路上皆是秦王质子一行人快马留下的痕迹,风雪没有那么快就将他们的踪迹掩埋。
只不过齐沅沅追上的时候,他们又遇到了第二波伏击,秦王质子身边的书生,已经倒下去了一个,不过此刻正有两个蒙着面巾的神秘人帮着他们。
所以秦王质子如今还算是安全。
秦王质子在看到追来的齐沅沅之时,目光里闪过一丝惊诧,显然是没有料到齐沅沅一介女流,竟然活下来了。
不但如此,还追了过来,到了现在他才觉得,那五片金叶子,她拿得其所。
齐沅沅没有半点犹豫,立即加入战斗,采取的方式仍旧是拖住这帮人,让秦王质子走!
一心都只想着早些回去,所以压根没留意到自己肩膀上直冒血的伤口,只是在快速挥动手臂的时候,觉得有些疼痛,但这个时候哪里顾得上?
不过让齐沅沅有些意外的是,这两个半路出来帮忙的神秘人,不就是刚出城时自己觉得身形像是七星司那两只死猫的那两人么?
只不过出乎意料,她与其中一人虽然一言未说,竟然如此配合得默契。
双刺和长剑的完美配合间,鲜血撒在银色的积雪上,瞬间染出一条血红,随着这一片银白的雪地变得腥红斑斑,这一波刺客也所剩无几。
队伍继续前行。
秦王质子身边的书生,如今只剩下一人,且还受了伤,所以齐沅沅和半路杀出来的那两人,索性就跟在秦王质子的身边。
她到后面已经杀麻了,等到素阳栈道的时候,秦王质子的人已经在那里等候多时,齐沅沅没顾得上多寒暄,匆匆告别骑着小红马就快速往回赶。
到底是晚了,不晓得陆脩远等得多着急?阿荼有没有找到娘亲帮忙打幌子?
她心里满是担心,全然忘记自己身上的好几处伤口,只觉得不管自己跑多快,那血腥味还是笼罩在四周。
很快,身后也传来马蹄声,是那两人也追来了,看样子也是要回城。
大家很默契,同行一道,却一言不发,在临近城门口的时候,溪边简单清理了身上的血迹和伤口,一同进城,然后消失在拥挤的人海中。
齐沅沅在刚才清理身上血迹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身上居然多达四处伤,虽然不是很深,但没有十天半月,是好不了的。
这个样子,怕是回不得文安侯府了,这样陆脩远必然会闻到自己身上的血腥味。
但是在阿荼给她包扎伤口,感慨这金叶子不好赚的时候,齐沅沅发现自己的月事来了。
那必须回文安侯府去。
第23章
天快黑的时候,还没见她回城,齐白氏就打发人去跟陆脩远说,在街上遇着,带齐沅沅去她染病的舅舅了。
当然,带信的人也没真看到陆脩远,是五仁守在外面,帮忙传的话,说陆脩远在雅间里休息。
而陆脩远和燕二一路风尘仆仆回城,两人到燕二当初买来安置红颜知己的小院子里换衣裳,仔细包扎伤口。
那位红颜知己也没真来住,这院子就空放着,成了有时候两人办公善后的秘密基地。
今日总共遇到四波杀手,而且最后一波皆是高手,两人也受了伤,但好在并不算严重,都是些七八天就能养好的皮外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