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干嘛?”
盛誉弯腰找了一阵,把切菜板、小菜刀、土豆、洋葱和胡萝卜都摆在台面上,又拿了两个空碗放在一边。
冬宁的房间太小,她用尽收纳智慧,才在有限的空间里,安排出了所有需要的区域。
一切都是迷你的,蒸米饭的锅,煮咖喱的锅,碗,甚至调料盒,全都是不常见的小尺寸。
台面是用房东留下的四个大箱子搭起来的,比较适合冬宁的身高,盛誉人高马大,站在那儿切洋葱,看着就有些憋屈,右胳膊肘一直撞墙。
冬宁在门口站了好一会儿,盛誉的动作利索,已经削完土豆和胡萝卜,准备热油了,转头问:“烟雾报警器响不响?”
“不持续炒菜没事。”
盛誉回头倒油,背对着她说了句:“站那儿干什么,坐着去。”
他又吩咐了一句:“把窗户打开。”
冬宁有些回过味来。
他大概是因为看她残疾了,残疾的原因东拉西扯还跟他有关,所以良心上不太过得去。
那把椅子刚才被盛誉拉得离书桌远了点儿,冬宁这房间一共就这么大,此时它相当于在正中央,可是,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心理,冬宁绕过它没去坐,原样坐在了床边。
好像中间隔点东西,她和盛誉的距离就能更远一些似的。
煮咖喱要一会儿,盛誉把米饭蒸上,拿了把干净的勺子,尝了尝味道,重新盖上锅盖,才算是集中忙完了,打量了一遍冬宁做饭的角落。
他把做饭过程中用过的碗和切菜板之类的厨具都洗干净,擦干,原样放回冬宁之前收纳的地方,摆在外面的,就只剩下一个煮咖喱的锅,还有正在蒸米饭的电饭煲。
想了想,他又拿出一副碗筷,放在台面上。
“等二十分钟差不多,要是咸,你就再加点水。”
盛誉站在门口,把衬衣衣袖放下来,钉好袖扣,然后穿衣服,西装外套、大衣。
冬宁问:“你不吃?”
“还有事。”盛誉说,“三点开个会,晚上还要去里昂。”
冬宁没再问他什么时候吃饭,也没留他,只让他把钱拿上。
但盛誉显然不打算照她说的做。
过了两分钟,有人敲门,冬宁打开门一看,地上放着一份赠与协议。
盛誉已经签好字,还盖了章。
冬宁又去趴在窗边看,盛誉的司机走出她的楼门,上了车。
很快,那辆车启动,拐离了街角。
今天开的是宾利,他还真是一天换一辆车。
上大学那会儿,盛誉把他那些死贵的鞋卖完以后,对这些东西就没再表现出什么兴趣,他去互联网公司拼命加班拿了几十个月工资的年中奖,最经常穿的还是优衣库98块钱一件的纯色T恤。
一整个夏天,黑灰白蓝四件就形成了主旋律。
但人都是会变的,加上他这几年做生意,就算为了公司形象,估计也少不了有人替他在意。
冬宁等了二十分钟,米饭先好了,她把咖喱盛出来,一人份的不好做,盛誉刻意少加了水,还是够冬宁两顿才能吃完。
味道刚刚好,不咸不淡。
冬宁坐在桌边,一口一口把今日份的吃完,刚洗完碗,林佳乐给她打来了视频。
这段时间,林佳乐刚刚入职,实习阶段被使唤得恨不得分裂出八个自己来上班,两个人联系得就少了。
一边发来消息,另一边过几个小时才回复是常态。
冬宁也有些想她,擦了擦手,把手机靠着窗边那摞讲义立起来,点了接听。
“我想死你了!”林佳乐学冯巩老师学得并不像,只把自己逗得眉开眼笑,还没能笑多久,“怎么了,哭了?谁惹你了?”
“那么明显?”
“你一哭,就算只掉两滴泪,那两个眼睛都红得跟被人打了一顿一样……我们黑皮就没有这种烦恼,买醉一夜,跟风迷了眼一个程度。”
“没那么夸张吧……你怎么了,为什么要去买醉。”
“别转移话题,哭什么呢?你不是号称巴黎铁娘子,风吹雨打都不怕?”
房间里那股咖喱味儿还没散,冬宁的洁癖发作,起身把窗户开大了点儿。
她有心想开门加快通风,可屋里那摞钞票使她心虚。
林佳乐又问了两遍,冬宁说:“盛誉来巴黎了。”
“不至于吧,你是对不起他,可这都几年了,他还漂洋过海那么远去找你的不痛快?”
林佳乐说得倒不完全错,盛誉虽然不是专门来找她的,但前几次见面,确实对冬宁都没有好脸色。
“不是。”冬宁说,“他刚才给我做了顿饭。”
“……”林佳乐石化了好一阵,“几个意思啊,我就说你这阵玩消失,我不找你,你也想不起来找我,原来是忙着跟前男友再续前缘呢。”
“害,说什么前男友,你俩也就没领证,戒指都戴了,他对你那么死心塌地,跟前夫也没什么两样。”
冬宁把最近的事掐头去尾讲了一些,解释了这顿饭的由来,林佳乐还是说:“爱信不信吧,他要对你没意思,你就是摔骨折了,粉碎性骨折,他做的最好、最多也就甩张卡。”
“霸总做饭,和男大做饭的含金量不是一个level,虽说真心无价吧,可这世上,真心他妈的太少了。”
“他做完没吃就走了?”
“嗯。”
“那肯定是真有事儿。说起来,最近姚语桐也在巴黎呢,三天两头买热搜,生怕有人不知道她走出了国门,迈向了国际舞台。”
冬宁没说她去摄制组的事,没什么可说的,她也不愿意在不相关的人身上浪费时间。
林佳乐还在念叨:“你不知道,我都怀疑这姑娘对盛誉是真爱,多少年了?那个蹭啊,我一个路人都快把他俩的爱情故事给背下来了。”
“什么故事?”
“青梅竹马,双学霸,破镜重圆,整个一现代言情偶像剧。”林佳乐道,“我真觉得这通稿剧本是姚语桐自己编的……也就狗仔对上市公司老板们的关心程度不够——不敢太够,盛誉出国可能没多少人知道,姚语桐肯定不知道,要不然,这几天绯闻该传他俩是出国结婚去了。”
“盛誉公司没人管这个?”
“没什么好管的吧,又不是姚语桐自己出来说的,就是一些营销号,这次澄清过,以后每一个都得澄清,不够掉价的。”
顿了顿,林佳乐道:“诶?你什么意思,吃醋啦?”
“没有,这有什么好醋的。”冬宁说,“我就觉得她这样挺烦人的。”
林佳乐道:“是烦人,她也就遛遛粉丝和不知情的路人,上个月同学聚会,大家都说她这是表演型人格,不够丢人的。”
两个人又说了几句有的没的,冬宁算了算时间,才发现,国内这会儿刚早上七点钟。
她感觉到一丝不寻常,问林佳乐:“你肯定有事儿。”
“我就是想你了。”
“你要不说,我就挂了。”冬宁道,“忙着写论文。”
“诶,别。”林佳乐皱了皱眉头。
冬宁问:“今天不上班?”
“星期天休息。”
“那起这么早?”
林佳乐扭捏了好一会儿,才苦着脸道:“要去约会。”
知道的,知道她是去约会。
不知道的,以为她是上刑场。
“他约我去家里吃饭。”林佳乐道,“吃火锅,先去超市,然后他家自己做。”
她不是没分寸的人,既然答应了,那就是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冬宁没多问,只说:“挺好的,在家不用着急,慢慢吃,再买点儿水果,我最近好想吃果冻橙,你替我吃两个。”
“就是,我不知道,是不是、要过夜。”
林佳乐支支吾吾,把穿哪套内衣都跟冬宁商量过了,最后冬宁实在没耐心了,她才视线乱飘地问:“宁宁,我就是想知道,第一次,是不是真的很疼啊?”
冬宁跟林佳乐的关系太近了,从高中时期开始的友谊,因为大学在同一个城市,关系非但没有中断过,反而越来越亲。
大一大二那两年,有时候盛誉不在,林佳乐就会带一堆小零食去冬宁那儿跟她过夜,虽然冬宁很注意,但还是被林佳乐看到过一次客厅茶几的抽屉里忘了收好的安全套。
那年的林佳乐已经是个理论知识相当丰富的老司机,不像今天这么支支吾吾,简直就是没皮没脸,追着冬宁问了一晚上,为什么这个东西会出现在客厅。
这下,屏幕两头的人一起开始视线乱飘。
作者有话说:
一个过渡章,明天肥一点,晚安,明天见~
感谢砂糖夫人宝贝、张弋弋宝贝的1瓶营养液;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40章
◎长情◎
在视频界面的小窗口里,冬宁把自己憋成番茄红的脸看得一清二楚。
她抿着嘴冷静了半分钟,最后还是无法面对,挂了视频。
林佳乐却很有恒心,随之而来的语音通话一个接着一个,冬宁没有办法,点了接听。
刚接通,林佳乐就一口气没停地连续输出:
“这都多少年的交情了,你有什么事儿是我不知道的?合着现在不是你被盛誉折腾得三番两次放我鸽子让我自己去逛街的时候了……”
“而且,咱俩都是女的,这有什么可不好意思的,男的天天把这个挂在嘴上,十八岁毛都没长齐的时候,就敢吹自己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所以说,咱们女的也别把这个当成什么羞耻的东西。”
这话说得,好像刚才十巴掌拍不出一个响屁来的人不是她一样。
只开着语音,她的胆子倒是大了。
冬宁被她上纲上线教育得没办法,半晌,道:“你不是天天挂梯子看美国人才能看的东西么,就没看出点儿经验?”
“那种片子里头,能有什么值得借鉴的常识?”林佳乐摆出一副好奇的语气,“难道,当年盛总就是拿那个东西,给你做的准备?”
冬宁是一刻都聊不下去了:“好好说话,提别人干什么。”
“他是哪门子的别人?他是你男人。我不提他,难道提程瑞森?你也不认识啊。”
程瑞森是林佳乐刚刚交往三个月的男朋友,也是她在冬宁这里有姓名的不知道第多少个男朋友。
她对男生喜欢主动出击,刚上大学那阵子,冬宁和盛誉还因为窗户纸没捅破而三天两头有小别扭,她已经换了两三个暧昧对象。
“我怀疑你在拿我开涮。”冬宁半信半疑,“你真没经验?”
林佳乐气急了:“人不可貌相这道理你不知道吗?就你这幅乖乖女的样,盛誉那眼高于顶的样,谁能知道,你们这样的人,大一就……”
冬宁快被她逼疯了,脸热得呼吸都烫。
林佳乐也适时停止了自己的口不择言,可怜巴巴道:“好宁宁,你就告诉我,是不是真的很疼嘛。”
可惜冬宁实在没开放到跟别人分享这种事儿的程度,即使是最好的朋友,她也做不到,只能又把语音也给挂了。
这回,林佳乐没再打过来,只在聊天对话框里拿表情包轰炸她。
打开一看,还是成套的,天线宝宝和花园宝宝排成队批评冬宁“不够意思”。
还有小僵尸对手指,委屈巴巴。
冬宁给她发了句“过夜就多带一套内衣”,自我感觉仁至义尽,再不肯多说一个字。
她把盛誉没带走的大面值瑞士法郎连同赠与协议书一起,又锁回抽屉里,拿上包准备再次出门。
今天,冬宁没在图书馆蹭暖气,而是这么早就回来,是因为阮如玉给她回复了邮件。
她把门锁密码告诉了冬宁,也把卖车需要的所有文件放的位置说得很清楚,还委托冬宁把她卧室里的几个包包也卖掉。
看她列出的心理价位,只有几个lv和香奈儿还能值点钱,coach之类的都卖不上价,亏损程度和白送差不多。
阮如玉的原话是“能顶多少算多少吧”。
为了省钱,冬宁最近连咖啡都不买了。
她打算的是回来吃顿饭,然后去一趟阮如玉的家,晚上也能早点回来。
毕竟,阮如玉住在富人区,她这边却不是。
阮如玉的那辆卡罗拉车况很好,没进过修理厂,里程数极低,一次险都没出过。
冬宁四点半把它挂上二手网,到六点钟,已经收到了十一次打招呼。
这当然还因为,阮如玉的要价非常具有诱惑力。
人站在一堆物美价廉的二手物品面前,难免心动。
就算不需要,都很容易在脑中设想万一使用的场景。
但是,冬宁对阮如玉那些打折更狠的包包的欲望,都远小于这辆卡罗拉。
她还记得,就是前年冬天,她的身体刚好得差不多了以后,阮如玉买了这辆车。
当天下午,阮如玉提了新车,第一个来找了冬宁。
冬宁坐在副驾,两个人绕着塞纳河转了一圈又一圈。
转圈的过程中,阮如玉先是说,冬宁这样的身体,平时看着脸色红润,但一下子病了还挺吓人,没个人在身边照顾真的不行。
然后又说,幸亏她缓过来了。
冬宁说都要谢谢她,阮如玉说举手之劳。
过了会儿,阮如玉又说,她买了这车,很大可能要被那帮狗眼看人低的富二代嘲笑,人搬到十五区,最后还是在车上漏了馅儿,就是打肿脸充胖子。
冬宁穷得不是一般的程度,实话说就是吃不起饭,在巴黎买车,对她来说完全是想都不敢想的消费项目。
所以,对阮如玉突如其来的自我贬低,她半天想不到话安慰,过了这么长时间,她自己也忘了,当时跟阮如玉说了什么。
冬宁只记得,那天傍晚的晚霞太好了。
一般来说,异国的风景,很难让人联想到故乡,可是那天,冬宁就是很频繁地想起盛誉。
想起她给李淑琴捐了第二次骨髓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挺虚弱,医生也不建议她通过锻炼来恢复,盛誉就只要下班早,都带她在小区附近散步。
慢慢地,散步变成骑自行车,速度不快,两个人并排骑,在没有车的小道上,还会做危险动作牵一牵手。
可能是那时候的晚霞,跟冬宁和阮玉如开车兜风的那天很像。
也可能是一样的大病初愈,使人怀念过去,也连带着怀念故人。
这种记忆形成了条件反射,后来,她每一次坐上阮如玉的卡罗拉,都难免想到盛誉。
现在卡罗拉的前挡风玻璃那里挂着的那个小小的手编的捕梦网,就是冬宁送给阮如玉的。
她还写了张贺卡,祝贺阮如玉提车,真心赞美她的车型很漂亮,珍珠白很美,看她开起来的样子感觉也很丝滑。
说实话,要不是实在没有能力负担,冬宁是真的很想买下它。
这几年来,她还是第一次对某个东西产生了这么强烈的想要拥有的情绪,可惜也就是想想。
冬宁把车子挂上二手网以后,只在阮如玉的房子里做了清点。
只详细到每一个细节的拍照、录像,并没有把那几个奢侈品包包带出阮如玉的家。
这些东西拿在身上,她就是个被抢的活靶子。
飞车党要是不抢她,简直枉为飞车党。
每年进了十一月以后,巴黎都会越来越冷,今年尤甚。
五点半以后,太阳一落山,冷风就直往人衣襟里吹。
阮如玉住的地方,大多是独栋,豪车多,相对应的,地铁口也远。
把头发全部塞进大衣里,才勉强不被吹得满天乱飞,冬宁一边走一边在心里后悔,早知道今天风这么大,就应该开车的。
反正以后都开不了几次了,这几次的停车费,她还是可以负担的。
但是这种话也只能想想,因为不管什么事,后悔都没有用。
她埋头又走了好一阵,走得脸颊和双手双脚都冰凉,鼻尖也有些麻木,还是没走完小区外长而蜿蜒的车道。
又一辆黑色轿车从她身边迎面而过,但它在经过冬宁以后,突然减速……还开始倒车。
“是Mia小姐么?”
从副驾露出的,是一张经典的法国人的脸,法语也相当纯正,冬宁却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跟对方打过交道。
“我是。您是?”
“刚刚,在您家楼下,我们见过。”说完,对方纠正,“我见过您。”
刚才,在楼下,只能是盛誉的那辆车。
车里除了司机还有几个人,冬宁确实不知道。
她扫了一眼车牌,不记得是不是同一个号牌,不过车标确实是宾利。
法国人很热情:“您要去哪儿?我们顺路送您。”
哪有不知道目的地的“顺路”。
冬宁微笑着拒绝了,对方却掉头,缓慢地跟在她身边。
这回,降下的是主驾的车窗,法国人调整着角度,还在努力跟冬宁对上眼神:“你放心,我们真不是坏人,今天实在是太冷啦,您要不要先上车来,喏,我在给老板打电话……”
冬宁心里一惊,但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很明显,电话接通了。
她看了眼手表,五点多,盛誉现在不在车上,估计是开完了会,结束了巴黎的工作。
不知道他到了里昂没有。
宾利停了,大鼻子法国人下了车,脸上洋溢着热情的笑容,冲着电话叽里咕噜。
讲得是英语,语速过快,风又大,冬宁听得不很清楚。
他走到冬宁身边,打开手机免提,送到冬宁面前。
“老板,Mia小姐就在我身边。”
听筒里传来盛誉的声音,他的声线本就偏冷,被电磁包裹过后,更显的不近人情,话语本身也简洁凝练:“让他们送你。”
冬宁道:“不用,我坐地铁一样的……”
“你那腿,准备走多久去地铁站?”
“我……”
盛誉又说了句:“我在忙,就这样。让他们送你。”
电话挂了。
法国人脸上的笑容没下去过,满怀期待地看着她。
上了车,冬宁才发现,后座还有一个中国人。
是个女生,年纪比法国人小很多,从妆容和气质上看,三十岁左右,不到四十岁,但本身并不显老。
对方也笑着对她点头,没说中文,用英语说:“你好,Mia。”
冬宁只好也微笑,说你好。
“我叫Anne,你是来这边找朋友么?”
冬宁猜想,这个女生应该也知道她的住址,点了点头,又说谢谢她们,还要绕路送自己一趟。
Anne说不客气,反正他们也还在工作。
寒暄了几句,Anne给了冬宁一瓶水,也没再一直拉着她说话。
没一会儿,车厢内响起了舒缓的小提琴曲,更加稀释了空气的沉默。
冬宁听了几个音节,就认出来是盛誉很喜欢的一首曲子,名字叫《玫瑰人生》。
他俩第一次商量以后可以去法国留学那天,盛誉拿手机给冬宁放了这首曲子——他的音响也拿去卖了,不光是鞋和音响,一切失去以后不影响基础生活品质的东西,都被他给卖了。
那时候,大一的第二个学期结束了,李淑琴也刚做完第一次手术。
从开始住院,到做手术,基本花光了盛誉的存款。
盛誉没停止过工作。
他倒不是做类似端盘子洗碗这样工作量大、来钱慢的体力活,高考毕业后的整个暑假,他几乎都在电脑跟前待着,把上高中以后荒废的编程捡了起来。
一开始,他在网上接一点简单的网页设计,慢慢有人介绍钱更多的单子,再后来,从大一下学期开始,他就去了互联网公司上班,日夜颠倒,或是日夜连班。
赚得很多,也被压榨到了极致,密集地加起班来,半个月就能瘦四五斤。
他本身还不是胖的人。
但是他从不抱怨,不是忍着不抱怨,是没想过要抱怨,因为——因为冬宁觉得,他其实表现出来一直都挺开心的。
累狠了,也最多回家抱着冬宁睡十几个小时,亲密的动作有一条界限,他从没踩过线,总是点到为止,冬宁却还是招架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