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结果导致他对女性的衣着打扮很有印象。
也真是奇怪,他从开州的永临、交丹、燕安等地过来时都没见那些妇人头上戴鬓头花,走到吴江和三川等地就会偶见妇人头上多了几分娇俏。
他自然识得绒花,京中的妇人都喜佩戴,满大街都是。
但在这里看到还是挺诧异的,因为当地闭塞,各方面都落后许多,故而多数妇人头上的都东西都很简单,无非是简单的钗簪头绳什么的。
忽然看到绒花,总忍不住多瞧两眼。
这不,有泼辣点的妇人见他频频打量自己,不禁朝他啐骂,操着本地口音骂他是个老色胚,光盯着女人看。
张和很不好意思回避了。
他心中还是挺好奇,特地去了附近的三川城。
本以为城里有卖绒花的,结果一打听,并没有商铺贩卖,只听说是一个姓余的货郎挑着担子卖过来的。
张和心中很是好奇,他觉得那些绒花看着做工精美,有些地方有,有些地方没有,似乎并不常见。
又想起苏暮是常州人,常州盛产绒花,遍地都是卖绒花的商铺,她好像也会做那玩意儿。
心思一动,张和决定仔细探寻一番,碰碰运气。
作者有话说:
顾清玄:开心!!
苏暮:呵呵,她们都等着看你怎么忽悠我。
顾清玄:???
苏暮:她们说这是难度为SSS级的任务
顾清玄:。。。。
第五十四章
那余三郎走街串巷, 嫌苏暮赶做得不够快,分了好几次去取。
他拿到手是五文一朵, 转卖则是八文钱一朵, 因是常年挑着担子吆喝卖小物什,许多人都识得他。
张和在三川打听到他在赶集时会过来后,特地蹲守了几天。
不出所料, 余三郎跟往常那样挑着担子来集市售卖。
张和找了许久,才把他找到了,瞧着他担子里的绒花, 也没直接询问,而是好奇拿起一支雏菊端详。
那雏菊颜色呈鹅黄,花瓣卷曲, 做工委实精细, 看起来栩栩如生。
余三郎看他有兴致,说道:“这位郎君且买一朵罢,家里头有闺女婆娘的,保管喜欢。”
张和笑了笑, 操着撇脚的当地口音, 故意装作不知,问道:“这是什么头花?”
余三郎答道:“这是绒花, 京里女郎们最喜欢的头花。”
张和“哦”一声, 赞道:“好看。”
也在这时, 一妇人过来看竹筛里的绒花,她相中了一朵红梅,同余三郎讨价还价一番, 最后花七文钱买了一朵。
张和见那妇人心满意足离去, 也花七文钱买了一朵雏菊, 说带回去给自家小女儿。
接连做了两笔买卖,余三郎很是欢喜。
张和趁机打听,说道:“这头花跟真的一样,栩栩如生,也不知是哪家的妇人有这般厉害的手艺。”
余三郎应道:“是从一位年轻娘子手里拿的。”又道,“开州城里也有绒花,只不过不好看,且还贵,都没人要的。”
张和没再多问。
对方是商贩,总不能刨根问底打听货源,多半会警惕。他不想打草惊蛇,便根据周围人提供的信息去摸绒花的出处。
余三郎家住吴江,常去的地方有四五处,张和一一排查,沿着周边的乡镇查看,折腾了近半月才听说平城的曹大娘有在卖绒花。
那张和是个细致的,在进平城前特地乔装了一番,就怕误打误撞出岔子。
平城算不得太大,却也不小。
开春气温回升,路边的树枝抽出新芽,阳光懒洋洋的,温暖惬意。
街道两旁的商铺里没什么客人,些许上了年纪的老人悠闲地躺在摇椅上晒太阳。
见一堆妇人扎堆闲聊,张和上前询问了一位婆子,那婆子给他指路,说走到尽头往左拐便是曹大娘的铺子。
他道了谢,沿着街道一直前行,左拐过去有好几家,曹大娘的商铺在第三家。
张和进去看了看,确实有见到同类绒花在贩卖。他先是问了一下布匹,而后才把注意力放到架子上的绒花上。
曹大娘见他似乎有兴趣,说道:“这绒花很讨女郎们喜欢,郎君可要瞧瞧?”
张和点头,朝她道:“便给家里的四娘买一朵回去,你帮我挑挑,哪样的才讨女儿家欢心。”
曹大娘当即问道:“不知郎君家中的闺女有多大的岁数?”
张和:“十三四岁的模样。”
曹大娘给他挑了一支粉中透白的菊花,说道:“小娘子们都爱这个色,活泼鲜亮,又雅致不俗,卖得最好。”
张和似乎也很满意,夸赞道:“大娘的手艺好,活灵活现的,确实做得不错。”
曹大娘摆手,“我若有这个手艺就好了,这是辛北街那边的陈娘子做的,她搁这儿,若有人要便替她卖。”
张和“哦”了一声,也没多说什么,拿了那支绒花便离去了。
方才曹大娘说辛北街,他暗搓搓过去瞧了瞧。
那条街道莫约有近二十户人家,他也没有直接打听,毕竟小地方风声传得快,便先在城里找了一家住宿的地方落脚,慢慢蹲守。
倘若苏暮在城里,总要出来活动。
他行事素来沉稳细致,耐性也极好,故而很多事情顾清玄都会交给他打理,也总是有原因的。
牛家宅院里的苏暮还不知自己被盯上了,近来她极少出门,因为忙着赶做余三郎订下的绒花。
他嫌她慢,分了好几次提货。
苏暮也没得办法。
绒花这个东西讲究的就是一个以假乱真,倘若光图快,做得粗糙了,便会跟开州城里的绒花一样呆板无趣,人们嫌弃自然不愿意掏铜板。
现下天气日渐暖和,阳光从窗户映射进来,她坐在桌前传花,镊子娴熟地把花瓣一点点掰出好看的形状。
那时她的神态专注,额前的少许碎发被风吹动,长睫下的瞳仁呈琥珀色。因长时间做手工活计,指腹比不得富家女幼嫩。
苏暮却一点都不嫌弃,她爱极了自己的这双手,能为她提供富足,不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都能让她感到安心。
把手中的红梅弄得差不多后,她才放下活计歇了会儿。
隔壁家的猫不知什么时候翻墙跳了过来,蹲在墙院上舔爪子。
苏暮走到院子里唤它。
那家伙懒洋洋地摇了摇尾巴,对她爱理不理。
苏暮“啧”了一声,啐道:“还不理我了,下回不给你吃的。”
狸花猫似听懂了,这才灵活地跳到院子里,围着她的腿亲昵地蹭了蹭。
她弯腰把它抱起,也不嫌它脏,一个劲儿揉捏它的身体,特别解压。
狸花猫露出嫌弃的表情。
旁边的大黄在一旁乖巧地摇尾巴,苏暮看天气好,便打算给它洗个澡。
中午饭后她烧了一锅子热水,把大黄颈脖上的绳子解下后,那家伙跟犯人放风似的在院子里撒欢地跑,她追了好几回才把它逮回来了。
那家伙一点都不配合,她又是哄又是威胁,好不容易才把它按到地上拿胰子从头到尾把它弄干净了。
哪曾想刚把身上的沫子冲洗干净,还来不及拿帕子给它擦水渍,大黄就跑掉了,抖了一地的水。
苏暮无比嫌弃。
她才刚把脏水端去倒掉,就见那挨刀的臭狗在院坝里欢快打滚儿,几个来回便蹭了满地的灰。
苏暮:“……”
她咬了咬牙,算了,何必跟一只傻狗较劲儿。
平时她都是拴着的,一来怕它咬人,二来怕它跑出去。
今儿见它欢喜,太阳又好,便放任它在院子里跑。
苏暮重新回到窗前干活,继续传花。
院子里时不时传来霸王鸡和大黄的声音,那大黄贱兮兮的,总忍不住去逗弄霸王鸡,惹来一阵鸡飞狗跳的追逐。
那情形很是治愈。
苏暮很喜欢跟它们相处,因为不用费心思,特别舒心自在。
她坐在这小小的天地里,有时候也会觉得枯燥,成日里的活计仿佛没有止尽般。
其实她也不必这般卖力,身上的钱银足够她活得滋润。
歪着头看了看外头的蓝天白云,忙碌压下了她的某些情绪。
每天关门闭户,好似不问俗事,实则是把自己封闭在这个狭小的天地里,言语少了许多,也没往日那般活泼。
这样的生活状态她觉得挺好的,不受打扰,祥和而安宁。
不过有时候她也会感到几分迷茫,这里毕竟不是现代社会,女郎家孤身一人外出总要担忧安全。
去年她一路跌跌撞撞奔波而来,全凭身上的一股子气支撑着,路途艰辛,也会遇到一些难题。
好在是老天眷顾她,勉强顺遂。
这世道对女性终是约束许多,她行事多数会戒备几分。
现在她能维持这样的生活,可是能一辈子都维持这样的生活吗?
她摇了摇头,不愿意去想往后,过好当下就已然不错了。
在院子里关了好些天苏暮才把手里的一批活计赶做完了,她许久没去集市买米面,便挎着竹篮外出了一趟。
她很喜欢张婆子家做的腐乳,打算去拿两罐回来佐粥。
和往常一样,路过曹大娘的铺子,她会进去瞧瞧,同她唠一会儿。
看她来了生意,苏暮才作罢,自顾去了集市。
穿着当地妇人爱穿的青蓝麻布衣,头上戴着一片素色头巾,梳着妇人发髻,脚上一双布鞋,浑身上下全然没有在府里时的娇俏。
张和瞥见她时,还以为自己看岔了眼,后来又仔细瞧了瞧,才敢确认那就是他要寻的人。
天可怜见!
他蹲守了这么多日总算把大佛蹲出来了!
压抑住内心的激动与小兴奋,张和不动声色混杂在人群里。
那女郎狡猾如狸,能从侯府一番操作溜到这个鬼地方来,若没有超常的心智,一般的女郎可做不到。
从去年六月一路吃灰到现在,把脚都跑大了。
张和委实心疼自己,也实在没有精力再跟她斗智斗勇,故而一直把自己隐藏得很好,就怕她受到惊动又挪窝。
他实在不想再跑了,一把年纪了再也经不起折腾。
当时苏暮并未察觉到他的存在,因为他乔装过,行事极其谨慎。
到集市上买了一罐腐乳,想着前阵子刘晴那丫头帮了不少忙,便又去买了她爱吃的胡饼和酥糖。
在嘈杂的集市上转了许久,看到有卖小鸡仔的,委实可爱。
苏暮顿足看了会儿,家里已经有只霸王鸡了,便作罢。
现下开春她又去成衣铺给自己买了身衣裳,布料自然是质地粗糙的麻布衣。
这个时候还没有棉布,贵族穿绫罗,平民则是粗麻布衣。
她没什么要求讲究,毕竟孤身一人,且是女性,若穿得太出挑,打扮得太光鲜,总容易被人盯上,反遭来祸患。
苏暮素来警惕防备,到了这儿一直都比较低调隐蔽,不愿意太过招眼,因为她没有身家背景去做支撑。
回到家时,恰逢刘晴提着不少春笋来,说是天不见亮就和刘老太到附近的竹林里掰的,给她分了一些。
苏暮欢喜不已,说道:“你祖母年纪大了,可得仔细着些,勿要摔着磕着。”
刘晴应道:“她厉害着呢,腿脚麻利,比我跑得还快。”
苏暮被逗乐了,两人进了院子,刘晴把春笋搁到地上,说要回去把笋子剥出来煮好漂着,要不然口感会涩。
苏暮方才给她买了胡饼和酥糖,拿给她道:“这是给你的,趁热吃。”
刘晴跟她熟络了,也不客气,接过胡饼,还是温热的,闻起来喷香,她高兴道:“我祖母说陈娘子都把我养刁了,以后要把我送给你养。”
苏暮咧嘴笑,“那敢情好,白捡了一个闺女。”
两人打趣了阵儿,刘晴才回了隔壁。
苏暮把竹篮放到桌上,出来处理春笋。
这东西不能久放,会老。
她端来矮凳,拿刀划破笋衣,剥开露出洁白脆嫩的笋肉。
春笋的做法可多了,可烩腊肉,可腌制,也可做笋干,还可以做成泡菜。
几乎家家户户都爱食。
在她处理春笋时,另一边的张和确认了她的踪迹,便走了一趟开州。
一来是给京城送信,二来则是给同伴留下信息,让他们过来盯梢。
这一切举动都神不知鬼不觉,苏暮从头到尾都不知情。
张和也知道要在这里逗留许久,便找牙人租了一处宅院,对外说是做布匹买卖的,暂且在这里落脚等人。
他们几人常年在京城里生活,说话的口音重,跟当地人打交道时都会学本地方言说话,虽然撇脚了些,勉强也能听懂。
那几人苏暮没见过,出来晃悠倒也不会引起她的注意。
就张和跟她熟识,故而他一直都是乔装过的,不敢露出真容,倘若被她察觉,只怕又要追着跑。
按说几个大老爷们儿完全不用怵一个弱质女流,张和却怕得很,因为她在京中的那些行事他全都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