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盲自救指南
作者:小文旦
文案:
重度脸盲的顾长衣穿成了女装大佬,还被安排嫁给一个傻子。
顾长衣:救命,傻子是双胞胎之一分不清怎么办!
傻子为了保护他被打:媳妇亲亲我就不痛了。
顾长衣:行,傻子能懂什么呢。
傻子洗烂了情敌送给顾长衣的裙子。
顾长衣:没事,傻子能有什么坏心思。
傻子误吃了情敌给顾长衣下的药:媳妇,你帮帮我吧。
顾长衣咬牙:行……额,男人又不会怀孕。
两个月后,顾长衣发现自己肚子大了:傻子会遗传,不能留。
装傻多年的沈磡一夜跪破搓衣板:媳妇我错了。
顾长衣微笑:我他妈才是傻子!!!
**
沈磡装傻多年,尝尽艰辛,唯有顾长衣一人不嫌弃他是傻子,护着宠着。
一颗心沦陷之后,沈磡发现,他媳妇是男的。
沈磡:自己的媳妇,受着。
接着,他发现顾长衣脸盲,买给他的东西眼也不眨地送给了双胞胎弟弟。
沈磡:自己的媳妇,忍着。
最后,顾长衣怀孕了,怕孩子跟沈磡一样傻,要优生优育。
沈磡:怎么办?认错还来得及吗?
来不及了,你媳妇没了。
内容标签: 生子 宫廷侯爵 穿越时空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顾长衣,沈磡(kan)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老攻是双胞胎分不清怎么办
立意:外表会欺骗人,心灵不会。
vip强推奖章
重症脸盲顾长衣穿书了,原主男扮女装,还有众多无法分清的风格相似的知己。就在他忧愁怎么娶媳妇时,却被通知有个傻子未婚夫,更可怕的是,未婚夫是双胞胎之一。逃婚失败,顾长衣和沈磡成亲,护夫之旅开启!攻为了生存装傻,不料婚后生活充满惊喜,媳妇人见人爱,天天有醋吃。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被发现装傻那天,沈磡跪破了搓衣板!脸盲配上双胞胎之一的丈夫,看顾长衣日常如何从哥哥弟弟里分辨出自己相公的苦逼日常!一个装傻,一个心眼傻,为了套路对方各出奇招。作者行文诙谐搞笑,用词造句轻松沙雕为主,感情戏甜蜜蜜,攻受互动有趣,就装傻和治疗脸盲这件事展开斗争,反应皆不寻常,还有顾长衣如何在古代创办物流的事业线,值得一看。
第1章
春日融融,草长莺飞,京城的绿菱湖上飘着大大小小的船只几十,多是达官贵人富商的私船,备上瓜果点心,烹茶看湖,赏心悦目。
倏地,一阵邪风强劲扫过,两船相碰,较小的船只剧烈晃荡,恰此时,一名容貌昳丽细腰高挑的女子正从船板上站起来,瞬间被甩到湖中。风卷湖波,女子的身影顿时模糊。
小船上,同游的白衣书生着急地趴在船板上:“长衣!二小姐!”
喊叫声惊动了其他船只,不少人探头张望,却和书生一样,目露着急,脚步却丝毫不动。
危急时刻,大船中飞出一人,将苦苦挣扎的顾长衣捞起,扔到了对岸,拂衣而去。
“呜咳咳咳……”
顾长衣趴在地上剧烈咳嗽,只差把肺咳出来,他抹了一把脸上的水。
他救了两个小孩,自己溺水了,千钧一发之际,一段陌生的记忆闯入脑海,某种世界意识告诉他,他即将穿越,以后就是宁叙伯府二小姐顾长衣。
???!
顾长衣听完比溺水还窒息。对不起,能不能直接走程序投胎?孟婆是退休了吗,连口汤都不给?
生而为男二十五年,直接穿成女的他压力很大。
顾长衣捂住胸口,突然发现触感不对,等等,他好像没胸?
他认真感受了一下,立刻就感觉到了小兄弟的存在。
哦吼,顾长衣又活了!
与此同时,脑海里不属于他的记忆渐渐复苏。
原主是宁叙伯的庶女,十九年前,渣爹顾韦昌骗了原主母亲李娥给他当妾。顾家的主母罗风英手段非常,妾室所出的男孩都夭折了,李娥为了保下孩子,和接生婆一起谎称原主是女孩。
李娥将原主当女儿养到十二岁,撒手人寰。此后,罗风英对庶女十分苛待,原主开始放飞自我,经常偷偷溜出府外,撩拨外男,让他们给自己花钱,提高生活水平。
今日落水的起因——原主与备胎之一孟舒笙游湖。
顾长衣的表情在迷茫、震惊、完蛋三者之间变换。
完了,海王的人际关系太复杂,他估计要翻车。
他掰指头数了一下原主撩过的备胎,一二三四五……根本数不完。
原主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和这些人达成了一个微妙的平衡——所有人都觉得可以跟“她”更进一步,心甘情愿地出钱出力,但又恪守礼节,怕唐突美人。
顾长衣有严重的脸盲症,脸盲症一犯,连声音都听不出来。他中学时班里有对双胞胎,坐在他前排六年,愣是毕业了都没分清。
他试图回想原主记忆中备胎们的脸。
一个书生打扮的人影浮现在眼前,顾长衣心里一喜,看来换具身体脸盲减轻了。
紧接着,其他备胎的脸旋转万花筒似地出现,脸盲患者瞬间眼花缭乱,变成一团浆糊。
顾长衣再去想,竟是一个也想不起来了!
为什么会这样!
顾长衣心里强烈谴责,原主对男人的审美也太单一了,备胎们的身高肤色发型居然出奇地一致。
就不能黑白分明、胖瘦迥异、高低参差吗!
顾长衣没交过女朋友,更没有跟男人周旋的经验,心想,惹不起躲得起,冷处理一段时间,备胎们自然跑了。
顾长衣环顾一圈,湖面画舫鳞次,杨柳青青,湖对面酒肆林立,繁华富庶。他被救人者放在了人烟较少的湖岸。
再看自己,湿透的衣服裹着单薄的身子,入眼是深红的袖边,如玉的指节,淡青的血管。
原主穿的是火红色的凤尾裙,张扬肆意,华丽精致。唔,好像是某个备胎买的。
靴子里面全是水,顾长衣坐在地上脱掉靴子,一一拧干。他得马上回家,免得跟他一起游湖的备胎找过来,想想一个男人对自己露出关切怜爱的目光,顾长衣就头痛。
……
聚贤酒楼,三层雅间正对绿菱湖。
一个男人负手而立,目光漫不经心地看着湖边,微微苍白的脸色平添三分拒人千里的冷漠。
暗七从窗口翻进,“晚了一步,被侯爷救了。”
“新鲜。” 另一个暗卫面露讶异,他们谈事时无意间看见有人落水,暗七得了主子的指令,立刻前去捞人。
承平侯无利不起早,老谋深算步步为营,居然亲自去救顾长衣,不得不让人怀疑他的目的。
“哈哈哈,你爹该不会想挟恩图报,让她当你媳妇吧?”斜斜靠在茶椅上的男人抛着小茶杯,打趣站在窗口的沈磡。
众所周知,承平侯的大儿子沈磡,痴傻又克妻,三任未婚妻都没撑到过门。时下京城已经没人敢把女儿嫁给沈磡。
在外人看来,承平侯爱子心切,为了儿子的婚事煞费苦心,多次低头跟人议亲。内里原因,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当事人沈磡淡淡地看了欧阳轩一眼:“闭嘴。”
“还不让说,难不成一辈子装傻子不娶妻生子?”欧阳轩撇嘴,他是聚贤酒楼的老板,也是沈磡的至交,很是操心好友的婚事。
不过嘛,真成亲的话,顾长衣不是好人选。欧阳轩经常看见顾长衣跟不同男人在他家酒楼开雅间单独吃饭,他可不希望好友绿云罩顶。
想到承平侯坑儿子的尿性,欧阳轩认真道:“你警惕一些——”
话音刚落,屋里气流一动,再抬眼,沈磡已经消失。
欧阳轩一把懒骨头立即苏醒,和八卦的暗卫一起扑到窗边,眼睛一亮,果然,沈磡去找顾长衣了!
哇。
……
顾长衣正要回去,面前突然出现一双黑色的靴子。他视线往上,看见来人一身白衣,身量挺拔,鼻梁极为英挺,整体面貌却非常普通,泯然众人。
这种脸对于脸盲非常不友好,就跟他那些面容模糊的备胎一样,看了就忘,看了就忘。
啊,顾长衣心里一咯噔,这人不是就是跟他游湖的备胎孟舒笙吧!
白衣服,黑靴子,同款发型,对上了!
沈磡看着大咧咧赤着脚踝的顾长衣,移开目光,冷冷道:“近日有媒人上门提亲——”不要答应。
沈磡顿了下,心想这样没头没尾的,是不是得编个借口。
他想到自己的那些“克妻”传闻,真真假假,似乎不用编借口了,是个姑娘都怕。
承平侯二公子沈璠的婚期将近,按照承平侯的行事风格,必然会给哥哥沈磡再次说亲,长幼有序,免得被人指点偏心。这个关头承平侯突然救了顾长衣,这个人选很有可能就是她。
若真成了对顾长衣不是幸事。退一步,承平侯这次真心想给沈磡说亲,那更糟糕了。
顾长衣瞪大眼睛,他确定这人就是游湖的孟舒笙了,因为原主落水之前,孟舒笙就支支吾吾地说大丈夫先成家后立业,原主当然不能吊死在一棵树上,于是假装没听见站起来,谁知一阵风来,直接掉水里了。
好你个孟舒笙,我掉水里你眼睁睁看着干嚎,我一被人救起,你就过来提亲,想屁吃呢。
心里冷笑的顾长衣一时没注意沈磡根本不是提亲的语气,截断他的话:“提亲?”
他刚想说“后面排队去”,突然想到原主在孟舒笙面前的人设——温柔善良可人,会把其他备胎给的钱资助孟舒笙考科举。
还没在这架空时代立稳脚跟,顾长衣不想马上打破平衡,万一孟舒笙看出点什么,闹出事情,引起其他备胎的连锁反应,那可就炸了。
先冷处理,冷处理,顾长衣默念。古代女子被家里严加管教是平常的事,他接下来不出门也不会被人怀疑。
湿润的乌发贴在脸颊和脖颈,更加衬得唇红齿白,眉目如画,顾长衣浑然不觉,他温柔地垂下眼睫:“我还没有意中人。”
听见了没,孟舒笙,老子没有意中人,包括你。
沈磡:??
他身边都是暗卫,几乎没有跟女子打交道,一时不知道顾长衣这话的意思,该怎么接。
顾长衣垂眼,他方才脱了靴子拧干,坐着时裤腿稍稍上提。余光一瞥,突然看见脚腕处露出几缕黑色毛发。
这什么?
唔!顾长衣微微睁大眼睛,心里大喜,难道这就是……毒死整个鱼塘的必杀技?
他想到了让孟舒笙看见他就萎的方法。
顾长衣憋着笑看了孟舒笙一眼,两手绞着裤腿,假意要去拧干,嘴角一勾,飞快把裤腿撩了起来!
快来看我!
沈磡猝不及防,看见了顾长衣赤裸裸的小腿,脚踝纤细,肤白赛雪,骨肉匀称,在红裙的半遮掩中,勾魂夺魄。
操。远处围观的欧阳轩和暗卫也惊呆了,究竟是顾长衣的风流犯了错,还是沈磡的英俊哪怕易容也遮不住?
顾长衣眯起眼睛:兄弟,满意你所见到的么?
“孟舒笙”表情从空白震惊不知所措到逐渐厌恶。
顾长衣挑了挑眉,目光渐渐得意。
他不经意地垂眸,猛地对上自己光洁白皙的小腿,笑容霎时僵住。
???
等等,我的腿毛呢?
那么粗,那么长,刚才还在呢?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哒!久等了!
第2章
顾长衣想让孟舒笙看他真实糙汉的一面,萌生阴影和退意。
毕竟孟舒笙喜欢的顾长衣温柔解意,是个跟腿毛沾不上边的千金小姐。要是看见了遮天蔽日的腿毛,会怀疑人生吧。
结果……顾长衣不死心地又往大腿卷了卷,依然没有浓密粗长的腿毛!
沈磡看着他越来越放肆的动作,匆忙地转开视线。
顾长衣竟然当街对他……这样!
轻浮!
沈磡感到冒犯,不想跟他多说一句,脚尖一点,轻功比来时精进了三倍。
顾长衣瞥到罪魁祸首——一圈套在脚踝上的黑色皮草,三指宽,上面还缀着精致的银质小元宝和小珍珠,看起来是一种脚腕保暖型装饰品,被水打湿了之后,黑色兽毛顺贴在腿上,露出的几缕乍一看就跟自己的腿毛似的。
深红的裙摆,白皙光裸的双腿,脚腕上的镶金错银兽毛圈……加起来就是个大写的风情。
这上哪说理去?
顾长衣抬头想解释,去发现孟舒笙已经不在了。
孟舒笙一介书生,可不会轻功。而且,那人样貌普通,眉宇间却有股不可直视的气势。
他眉心一跳,认错人的预感越发强烈。
他复盘了下刚才的表现——当着陌生男子的面,他说自己没有意中人,然后面带羞涩地撩起裙子勾引,把人吓走了?
顾长衣闭了闭眼。
想喝孟婆汤。
他疯狂给自己洗脑,陌生人总比孟舒笙好吧,不然真是扯不清了。
不过,对方真的是陌生人吗?谁会无缘无故提醒他有媒人提亲……不能细想,纯正直男的自尊都要裂开了。
想到孟舒笙,顾长衣一骨碌套上靴子,从地上爬起来,拍拍屁股回家。
穿过杨柳林,进入京城大街,繁华的气息扑面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