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养那你就自己养!”老农生气的将水缸扔在地上,转身进屋了。
时笔拭目以待的看着院落里的闹剧,既然殿下要救这个孩子,那他当然不能草草的结束这个孩子的命,只是活的好不好就说不准了。
一月底,期盼下雪的达知达国终于下了一场畅汗淋漓的大雪。被淹没的湖泊结冰,天地成为一片白茫茫之色,漫天暗沉无云。
一辆急速行驶在雪地上的马车驶往关河城中,天寒地冻,马车上的少女冻地瑟瑟发抖,想撩开竹帘又怕被外人瞧见了容貌,生生的控制住了手,心揪的问着车外赶着马的仆人。
“阿穆,到了吗?”
“公主,快了,已经入城了,奴下看到了驸马爷!”
惊喜来得太突然,夜酒儿顾不得颜面,直接撩开了车帘,一入目就能看到骑在高头大马上威风凛凛的巴曼,她的救命恩人,也是未来自己的夫主。
阿穆没想到公主竟然直接撩开车帘,抛头露面与百姓于面前,当即就慌了神,赶紧劝阻道:“公主,公主这样不妥!”如今公主的名声在国内已经够烂了,百姓们更是对于这个愚蠢的公主恨之入骨,这种节骨眼上若是让百姓们知道公主还活着,怕不是要造反。
夜酒儿像是想到了什么,神情一慌,赶紧退到了车里。
捂着怦怦乱跳的心脏吁了口气,她差点忘记自己现在已经不是那个可以耀武扬威自由自在的公主了。为了保全她,三哥不得已向天下昭告她已过世的消息,不知从哪儿找了一具尸体做替身,送去了南蛮国赎罪。
这赎罪的代价却让百姓们愤怒了起来,几百名无辜的少女一起被埋葬,这个国家早已唉声连连,若是让百姓们知道她这个公主还没有死,不知将会面临怎样恐怖的下场。
接应公主的队伍悄无声息停歇在道路两旁,骑在高马上的驸马爷巴曼脸色顿然,这样一个愚蠢的女子怎么也比不上他的妻子,那个苦命又短命的女人走的太过于匆忙,在他的心口划上了一道裂痕,永远安葬在了凤凰城中。
重重地吸一口气,再次睁开眼眸的时候那里面含着深渊的墨色,交替变换,神情又变得漠然起来:“恭迎小姐驾到!请随在下来吧。”驾着马掉头而去,没有过多的含蓄也没表现的太过于生疏。
这个女人不过是他爬上去的一颗垫脚石,终有一日,他会让那些所看不起他的人臣服在自己的脚下。
马车跟随着队伍一路浩浩荡荡的回了城南边,这个地方距离打仗的地方比较远,也是相对于支援逃离比较有利于的城池。
关河城城外是一片汪洋,因为寒冬腊月,河面上一片霭霭茫茫,一眼望不到头,尽是飘散在漫天飞舞的白雪。但熟知军情的巴曼知道,关河城对面的地方便是朱雀城,这两个城池泾渭分明。
在达知达国尚未打下这片江山时,关河城也是属于浮桑国的领土。
这个国家的图像在地图上如同一颗水滴,上半部分被侵略者攻掠而去,下半部分还死死的保守着。
“大人,小的已经让公主殿下去休息了。”仆人恭恭敬敬的来到靠在凉亭石板椅子上闭目养神的人身旁汇报:“大人还有什么吩咐吗?”
“公主可有什么要说的?”巴曼闭着眼睛,一身的黑色长袍顺势倾泻在地上,乌黑而浓密的长发微微卷曲,却带着别样的异国美丽。
“公主殿下并未有什么吩咐,只是有些着急想要见大人……”仆人恭敬的回答,不敢有半点虚假,虽然他们的大人平时看起来温温和和,可拎起冷兵器来完全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修罗。
“知道了,你且下去,吃穿用度不可亏待了公主,好生照看着,有什么事向我汇报就好。”
“是!”
仆人下去以后,巴曼听着潺潺的流水声睁开了眼眸,目光凝视着凉亭的顶端,“别躲了,出来吧。”话音刚落,一个黑影从凉亭的上方翻身下来,稳稳地落在地上,目光复杂的望着巴曼。
三年的时光,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已经变成了二十多岁的男子,稚嫩的面容变得成熟,身高也出类拔萃。
“有一批药材需要你的帮忙。”都安很不客气的就着软件坐下,盘着腿,很自觉的为自己斟上一杯酒,送嘴里喝。
“你倒是不客气。”巴曼睁开眼,看了一眼性格活泼了些,但还是非常憨厚的都安,“你们不是在蛴魑国火焰城吗?怎么又到这里了?”
“楚大人在那里留了人手,主要培养一些旱季才能存活的药材,趁着入冬,我们要赶回来将春季的药草种植下去。”都安砸吧砸吧嘴,又为自己晾上一杯酒,他平时都很少喝酒的,队伍总是走南闯北,保持着清醒的思维是最起码的严谨,喝酒这种尽兴的事情也变得奢侈起来。
这天寒地冻的,在凉亭的周围挂上一层遮挡寒风隔离温度的席子,席子上挂着厚重的皮毛,亭子里烤着火,倒也是一种享受。
潺潺的流水伴随着亭内的熏香,都安有些醉了,赶紧把怀里的通行证拿了出来,往巴曼面前一推:“帮个小忙兄弟。”他虽不知道这人为何会和楚大人闹翻,也搞不懂这人好端端的为什么就投靠了达知达国七王爷,但终归来说他们是老乡,小时候一起拜在殿下的门内,自然是比一般的人亲近些。
但不要忘记了在这片大陆上南蛮国人不管是从肤色还是到发色,在别人眼里那都是奴隶的象征。
巴曼把通行证拿在手里,这本小小的册子曾经无数次的辗转在殿下的手中。在他的记忆里,那个披着白色衣裳的少年在烛光下悠悠的翻着本子,因为熬夜的原因眼角染着红晕,墨大人与梁大人总是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争吵不休。
那段往事是他最珍贵又不敢触碰的存在,埋在心底最深处,不让任何人发现他的心口有一道裂痕。
“隔日上门来取吧。”叹了口气,巴曼把眼里面翻腾的思虑压下,他纵使有千万般想不通殿下为何那么恨自己,心里五味杂陈,也无法忘记殿下曾经手把手教着他写字,一点一点教会他们如何在这世上生存。
恩师之恩,无可馈赠,只能铭记于心,用一生的时间来还。
见事情谈成,都安松了口气,楚大人一开始让他办这个事情的时候他都吓了一跳,毕竟有三年的时间没有见到巴曼,他不确定这人还是不是以前的那个巴曼。这世上的人变得都太快了,有可能在你眨眼之间,情同手足的好兄弟就会成为送你上黄泉的一把利剑。
他很庆幸自己碰到的是殿下,也很庆幸自己选对了路。
喝掉最后一滴酒,正欲离开,巴曼闭上的眼眸睁开,左额头到脸颊上的那道疤痕浅浅的,不仔细看都还看不到。
“怎么没有阿维库的消息?”
他不问还好,这一问都安脸色一阵黑一阵白,抿着嘴唇撅牙,不知道说什么,脸色就是很难看,一言难尽罢了。
“发生什么事了?”
能够让这种憨厚的人脸上露出如此不愉快的表情,巴曼竟有些感兴趣的看着对方。
☆、传授
如今,在楚大人的带领下,已经不会有人再提起这个名字。
“你不知道?”都安又缓缓地坐下,目光忽明忽暗看着空空的茶杯。
“你不说我又怎知道?”巴曼好整以遐换只胳膊支着脑袋,脚边放着一个汤婆子,亭子里燃着炭火,没有一点寒冷。
说起来,都安得知这个消息时便是那场大火过后的一个月。
那时候他们还清理着鸢宅里被掩埋在废墟下的同胞尸体,硕大的宅院一夜之间变成了修罗场,昔日展颜欢笑的熟面孔一个个化为焦炭,这些都是他们怎么都没有想到的。
也是在那段时间,楚大人召集了幸存下来的人商谈对策。那一个晚上,所有人都疲惫的以为殿下已经死掉的时候,大人开了口。
“往后恐怕就只有一个等字。”大人把店铺的契约摊开在桌子上,脸色灰败,也比任何人都惨:“殿下早就知道了这一切。前几天晚上殿下还说,这世上最悲惨的莫过于钱多无权,怕是会招来天灾之祸。殿下果然说对了……殿下说了,如果这一个月里平安度过,就带着我们离开。若是发生了意外,就将店铺的权力转到我的手上,让我带着大家走……”
这是何等绝望的托词,明明知道自己无路可退,却还想着保全身边的人能够幸存的活下来。
屋子里的人都沉寂了,人虽小,力量虽薄弱,却能挽救无数人的性命。
殿下在不同的国家经营着店铺,明面上是卖衣服,实际上就是卖草药,无数的药房分布在全国各地,无数的药草坐落在一座座山间深幽之中。自己培养草药大面积种植,而后加工,低价出售给平民,卖给那些花不起大价钱买不起药材的普通百姓。
这一坚持下来,一做便是这么多年。一开始跟着殿下这样干,许多人都是看傻子的眼神看着殿下,直到相处的时间越来越久,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因为不用昂贵的药材而奔波时,那种感觉,也是非常奇特的。
就好像物有所值,没有辜负大家的期望。
那时候殿下总爱说“若是这世界平等就好了”当时他还笑“这种荒谬之事,也只有做白日梦了”。
巴曼听着,原来失踪数月后的阿维库浑浑沌沌有些神志不清,总是在凤凰城内到处乱逛,嘴里念念叨叨,也不知道这人正不正常。
总之,等他们想要带走他时,却发现这人却悄然失踪了。
“他自有多福,你也不必忧心。”巴曼象征性的劝说着,其实心里并没有多少担心,可以说他和阿维库根本没有半点关系,也是在成为殿下的仆人之后渐渐熟络起来。
“那我就告辞了。”都安拱手告别,将两根手指放在嘴里,轻轻一吹,嘹亮的哨声在庄园中荡漾,不出多时,一只雪白的白狼跳在瓦片上,迎接着用轻功飞在屋檐上的主人。
那一人一狼消失在夜幕中,巴曼恍然间想起自己曾经也有一只爱宠。
“巴噜……”那只有着灰色毛发的聪明母狼,总是会盘踞在他的屋门口。
那小家伙的运气不太好,跟着自己还没到几年,就因为一次和山贼拼搏时,被一箭射死。
巴曼将手掌盖在眼皮上,吁一口气,苦闷的反驳,漫无目的的说着:“为什么?为什么陪伴在我身边的人都一个个离我而去……”
他深爱的妻子,因为自己最敬仰的人而死。他最信赖的爱宠,也因为保护自己而死。他说要追随和敬仰的人,却恨不得自己死。
他想要的很简单,无非是变强,变得能够保护殿下,这般足矣。
总的来说他的心情还是蛮复杂的,那个心思敏感的女孩“梅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妙人,特别是她那双眼睛,笑起来的时候让人沐浴春风,长得与殿下十分的相似。
自己为什么要拿自己的妻子与殿下作比较?
巴曼脸色一冷,突然发现自己所喜欢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一点殿下的影子。
思来想去觉得可能也是,殿下的姿容,在这片大陆上可算得上是不可多得的美人,别说殿下是一男子,若殿下不是男子,恐怕连他都会为之心动不已。
二月初,家家户户都筹备着迎春节,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上,战争一起出发。
彬旭发兵的突然,打的达知达国一个措手不及。
清晨还窝在被窝里的巴曼看了一眼躺在自己身侧的女子,目光落在女子身上各种暖味的痕迹,倾刻间收回眼,穿上衣服,去了战场。
他是军师,所以并不用上真正的战场,但策划也是非常重要的。
刚踏入军营,早就等得快冒青烟的湾橼根本顾不得礼节,一把拖着军师大人到了王爷面前。
“可总算来了。”夜圣斯赶紧挥手免了对方的礼节,将人拉到沙盘前,看着此时此刻的对战局面,手指着已经沦陷了的一座城池:“这地方怕是夺不回来了,沿河一带又是百姓聚居的地方,你可有什么看法?”
巴曼目光缜密的看着沙盘上的局势,如今寒冬腊月,贸然出兵在湖面上打,只会得不偿失。
可现在的局面容不得他这样思考,如今他站在这个国家这边,并不能报以过多的情绪,最终目光一寒,盯住了朱雀城。
“出其不意得不一定就有他们,王爷,如果下官没猜错的话,东边的朱雀城最为薄弱,地势偏低,最易攻破。”
“你有几成把握?”夜圣斯看向巴曼,他可不会吃哑巴亏,也不想打这种得不偿失的仗。
朝廷已经没有多余的粮食往前线派送了,如若不能早早的结束这场战争,恐怕战还没有打上自己这边就已经先饿死了。
“王爷是需要哪种的?下官只知道,要十拿九稳,那么就不得不狠下心来,连同整个城池的人一起见灭掉。”
这果然是一个狠心的人。
夜圣斯入军以来这么多年,行军打仗多多少少以杀人为主,但他却从来没有动过屠城的这种念头。
“……”他沉默了,不但是因为那朱雀城中的老百姓与老人居多,更多的是因为,他的观念里打仗是一个国家和另一个国家的事情,没必要牵扯到无辜的老百姓,他们不过也是一些可怜的人罢了。
“王爷这是心软了。”巴曼抬手将一面旗子插在朱雀城的沙盘位置上,用手指将那个位置画上一个叉号:“王爷莫不是忘了?如今达知达已经变成了一座水上之国,又有多少土壤,共你的国家,你的百姓你的子民生活?想要活下去,就不得不从别人的嘴里夺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