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君竟是我自己[玄幻科幻]——BY:绊倒铁盒
绊倒铁盒  发于:2022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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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面的话,无念再也听不清,他避过妒麟剑的剑芒,飞身朝远处袭去。
  黑夜笼罩住他,沈心斋不良于行,竟然一时没能追上来。
  湍急的风流过耳畔,潺潺之间,将久远的记忆带来,奚不问忽然开口,气若游丝。
  “我知道……他为什么……”他被冷风呛得咳嗽了两声,才又勉强说道,“为什么坚信我们有办法治好他的腿了。”
  无念略低下头,去望他的眉眼,只看到覆着白布的眼眶。
  “你记得东海髅面仙吗?”
  无念点头,点过后才想起对方看不见,哽咽着答:“记得。”
  “那次我骨折,师兄弟姐妹们不明真相,以讹传讹,以为我手脚尽断,是师父将我治好的。”
  “那日我神思不定,在八极阁上,我……我吻了师父……”奚不问嘴角牵起单薄的弧度,可是转瞬即逝,“我不敢说阁内详情,他们说什么,我便应什么。不过戏言而已。”
  “想来是他听见了,且信了。”
  “是我骗了他。”
  可笑。
  真的可笑。
  沈心斋以为修复肌体轻易得不过云冲和手掌翻覆之间,实际上,从未发生过。
  几句谣言,一句戏言,竟让沈心斋当做救命稻草,当做毕生执念,窥视、试探、偷盗、杀人。他用谣言毁了沈魄,却又为谣言所毁。
  人心深渊难测,命运翻云覆雨,同他们开了个巨大的玩笑。
  因缘际会,如洪流,如雪崩,如地动,竟难窥破。
  月亮落下去,留下淡影,天际泛起鱼肚白。
  晨霜覆于草木,冷若冰晶,如雪如华。无念将奚不问搂得更紧,两个人体温交融,彼此依偎。
  万丈红尘中,只有对方才是唯一心之所系。
  奚不问听着他的心跳声,沉稳而笃定。他一下一下数着,像数着无尽的爱意,困意爬上来,让他神思混沌,张不开口,半晌他模模糊糊地问:“去哪?”
  他想,或许是送他回奚氏。
  这个时候,正是拂羽山上层林渐染的时候,深红浅橘蜡绿,落叶厚厚一层,是最美的时节。倘若奚家无恙,他的父亲大约会采了银杏酿酒,他的哥哥会一脸嫌弃地跟着他在山上打野鸡。
  野鸡很漂亮,五色的尾羽,阳光下斑斓耀眼。
  可惜他看不见了。
  无念没说话,奚不问等不到回答,又看不见他,只得伸出手摸他的脸,从下巴嶙峋的边缘攀至微肿的眼眶,手湿了一片。
  “别哭。不要紧。”他说,“不是有你做我的眼睛吗?”
  无念在他的掌心点头:“我们去伽蓝寺。”
  “去那里做什么?”
  “做你的眼睛。”
  作者有话说:
  与此章相关的第31章有小修,删除缓存重进可读修后内容,但对情节合理性不太苛刻的读者,可以不用回溯,影响不大。


第65章 别离第六十四
  奚不问很快睡着了,他太累也太痛了。
  无念缓下步子,让他睡得安稳些,他的手臂紧绷着,很酸,但舍不得放下,尤其是在奚不问最脆弱的时候,他更舍不得放手。
  他想起上一世大荒山上初相遇,那么小的一个人,浑身是血,固执地站在笼前张开双臂,护着一只比他大好几倍的凤凰。
  令人惊叹的生命力使他顽强地活了下来,只需要一点土壤,一点雨露,他就茂盛生长。
  他看着他郁郁葱葱,看着他出类拔萃,在他怀里滚着滚着就长大了,长成跟他快要一般高的青年,挺拔、耀眼。满墙满院的花,就他这一朵最绚烂,最入得了他的眼,进得去他的心。
  可惜他护了他一世,却终没能保他周全。
  他本想,这一世,他比他虚长那么些年岁,正好,还由他来守护他。
  可是。
  奚不问的发垂下来柔软地绕着他的指尖。
  他上一世是为他盘过发的,那时候他很小,每一缕发丝都细软,撒娇一般粘在人的手上,他将它们聚在一起,盘作发髻。
  拥有两世记忆之后,很神奇的,他竟然能将眼前的这个人同上一世那个看起来乖巧实则捣蛋的人重合在一处。
  在过分长久、超越生死的时光荒流中,皮囊好像变得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那一缕不变的魂魄。
  从炳灵湖底升起的,那一缕魂魄。
  永远诚挚,永远干净,永远向阳的灵魂。
  永永远远,被他捧在这手心了。
  赶路人的怀中应是多少有些颠簸的,但因为这赶路人是无念,好像又变得安稳。
  檀香变得馥郁,时间与空间凝成了这针尖般的一点,奚不问觉得自己在这一点里,像蓬莱一棵云冲和倚靠过的树,一株云冲和指尖辗转过的花,如云来去,复生复死,永无穷尽。
  待他神识复苏时,已是天光大亮。
  过分明亮的日光从雕花的窗户里倾泻而下,洒在他薄薄的眼皮上,甚至能看见皮肤里青红色细微的血管,它们在细枝末节处无限地分裂,缓慢而平稳地传递着新鲜的血液。
  太亮了,照得眼红,烫得眼热。
  奚不问眼睫一颤,睁开了眼。
  一床、一桌、一案。
  干净却俭朴,桌上的茶壶和茶杯是竹节青瓷,耐用却并不昂贵,几乎是每家客栈的标配。案上静置着一盏白瓷瓶,里面插着一枝红豆。
  火红的,枝形斜曳,很美。
  他有些艰难地直起上身,或许是睡了太久,浑身都僵硬。
  他大脑有一瞬间的放空,昏睡前的记忆缓慢回笼。他想起沈心斋,想起无念,想起无念就是云冲和,他的心脏被填得很满,有满腹的话要说,但很快,他又想起,他的眼睛……
  他的眼睛?!
  不是看不见了吗?
  他用手遮住眼睛,再撤开,由黑至明,屋内的陈设历历可见。
  他的眼睛好了?
  无念真的治好了他的眼睛?
  他又惊又喜,迫不及待要同对方分享。他掀开被子从床上跳下来,幽幽的热气从茶壶的壶嘴处弥散出来,茶水还温热。
  他想,无念大约是出去买吃食、抓药,或者办什么事去了,很快就会回来。
  他饮了一杯水,坐在那里等。
  在漫长的等待里,他想到很多事。他初见到无念时便觉得熟悉,那冷淡端方的脾性,除魔卫道、公而忘私的心都像极了云冲和,一些细节被放大,他还想起,无念在旅顺客栈敲门的方式,两轻一重,他该想到的,云冲和也是这样来敲他的门。
  虽然沈心斋坏事做尽,但他说得没错,一个人细微处的习惯是很难改变的。
  就算无念已经不记得他,但他还是下意识这样敲门,下意识地相信他,拯救他,一次又一次。
  他情不自禁地想笑,一笑眼睛就变得更明亮,他好像被幸福填满了。
  这一世,他竟还能拥有他。
  他从天明等到日落,光线冷下去,屋内昏暗不明,茶已凉透,就如同他此时的心。
  他站起身,出了房门。
  楼下好热闹,正是晚间吃饭的时候,客来客往,喧哗不歇。凡尘间,总有人在幸福自得的活着,让人心生希望。
  他发觉外面比他想象的要冷,他缩着脖子走到柜台那里找掌柜。一说起天字3号房,掌柜印象深刻。
  奚不问连忙问:“与我同来的那位佛修呢?”
  掌柜惊讶道:“你不知道?”
  奚不问摇头。
  “他今早便走了,结了钱,让好生照料你,再没留别的话。”
  “你可知他去哪里,做什么?”
  掌柜露出迷茫的神情,正要摇头,忽又止住了:“我虽然不清楚,但昨日有一大新闻。”
  “什么新闻?”
  “伽蓝寺被屠寺了,没留下活口。”
  奚不问愕然。
  “谁做的?”
  “听说是道门所为。”掌柜压低声音,神情遗憾,“千年古刹,真是可惜。佛道好不容易才消停了几年……”
  “我看与你同来的是位佛修,不知是不是师出伽蓝寺,若是,恐怕是赶回去了。”
  那佛修对这位道门小友可谓是珍之重之,叫掌柜看不懂。所以除了这样突发的原因,他也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理由,叫那位佛修突然抛下这位小友,没多交代就走了。
  “伽蓝寺离这里多远?”奚不问问过又觉得自己连这里是哪都不清楚,又加了一句,“此处是何地?”
  掌柜知道他来时带着伤,是那佛修躬着身背进来的,听他如此问,也不觉得奇怪,只是答道:“此处乃是云州地界,离伽蓝寺并不远,两日的脚程。”
  “不过伽蓝寺在郊外之地,现下已腊月,小仙君要去的话,可要多备些衣物,大病初愈只穿这些可不行。”
  奚不问脑内轰然,如何已到了腊月,与沈心斋对质那日明明才是十一月底。
  “今日何日?”
  掌柜答:“腊月初二。”
  他竟然昏睡了六日!甚至已过了与薛家的一月之期,也不知道奚家现下如何了。
  而这六日究竟发生了什么,他也完全没有头绪。
  自己的眼睛复明,伽蓝寺被屠,按常理无念也不可能不留只言片语便离他而去。这一切都太反常了。
  太多疑惑占满了他的脑海,他木然地转过身,却听到掌柜在身后响亮地打起算盘,一边叹道:“啧,那佛修也是可怜人,样貌非凡,可惜看不见,拄着盲杖一路摸,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摸到。”
  “你说什么?!”奚不问蓦地转回身,肘将筷桶碰到了,筷子哗啦啦散落下来,铺到台面,落在地上,一片狼藉。路过的小二生气地甩了一下肩头汗巾,不耐地蹲下去拾筷子。
  “那佛修,样貌非凡?”掌柜复又抬眼,停了打算盘的手。
  “不是,你说什么盲杖?”
  掌柜莫名其妙:“对啊,你那朋友不是个瞎子吗?”
  “他不是……”奚不问的喉头哽住了,也不知他是在反驳别人,还是在反驳自己。他的心沉下去,沉到底,他升起一种十分不祥的预感,好似一座巍峨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
  “做你的眼睛。”
  睡着之前,他依稀听到无念这样说。太缥缈了,他以为是飞絮,却不料是种子,执着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他猛然想起上一世听过的话本,想起云州的千年古刹,有擅换目之术的老主持。
  他以为子虚乌有的传奇之说竟真有根据,那古刹或是伽蓝?那换目之术,竟传承至今?
  他想不通,想不透,狂奔回屋,对着镜子看。
  浅淡的瞳仁,似琉璃生辉,熟悉又陌生。
  他眼底映着自己,可从自己的眼中,他又好像看到了无念,看到了云冲和。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没想到,他当真做了他的眼睛。
  傻子。
  真是傻子。
  上一世他不要命,这一世他又……
  为他,一而再,再而三。
  这不是他想要的。
  猎猎的风从他耳边呼啸而过,如刀凌迟,割他肌体,剜他心脏。
  “一定要等我。”奚不问想。夜风凛冽中,他噙着热泪朝伽蓝寺狂奔而去。
  作者有话说:
  与此章相关的第28章有小修,修改了一处地名,删除缓存重进可读修后内容,但对情节合理性不太苛刻的读者,可以不用回溯,影响不大。


第66章 屠戮第六十五
  奚不问很久很久以前就知道,伽蓝寺是一座非常美丽的古刹。
  它立于山中最幽静处,溪流清澈,青苔蔽身,红墙灰瓦,再往上行有一口千年前留下的古梵钟,上雕佛光普照图,钟声响起时,悠远肃穆,沉沉如西方梵音,可使青鸟伏拜,凤凰来朝。
  此处是福地,没有人不虔诚而来,应心而去。
  可他看着眼前惨状,愤怒、忿恨、哀恸,万千语言都苍白。横陈的尸体,杂沓的血迹,倒塌的灯柱与石桌,鲜血顺着泥土汇入溪水,染成一道红渠汩汩向山谷而去。山下闻讯而来的信众正抹着眼泪,将尸体一具一具抬出来,列在院里。
  为首的是主持,一身带补丁的袈裟,面容慈祥安然合目,若不细看,根本看不出内丹被人生生剖去了,留着血糊糊的一个大洞。
  旁的沙弥,死状极惨,亦多半经过凌虐,都不是一刀毙命的,像是有人要迫使他们做什么事,说什么话。
  他甚至看到了玄悯的尸体,在一处树荫之下摆着,他穿着体面的衣衫,身上尽是力战之后留下的伤痕与创口,面目虽然沾染血迹但依稀看得出俊朗,甚至胖了一些,不再是初见时骇然又邋遢的模样,想来在伽蓝寺被照顾得很好。
  他衣襟里露出信封的一角,还是卞阑珊给他的那封信,纸张泛黄陈旧到几近破碎,被血浸得透了。奚不问泪眼婆娑,将玄悯的双手置于腹上,整理好遗容,又将那封信妥帖地置于他衣襟深处藏好。
  带着这信物,他或许已经到了能找到卞阑珊的地方,他们终于可以在下一世相遇,能拥有不一样的结局。
  奚不问红着眼站起身,在人群里找无念,一个人一个人看过去,都不是,寻不到。再往上到梵钟,竟被他看见一个小沙弥的背影,正跪在那里凄凄地哭。
  他大步冲过去,又怕惊了伤心人,缓下声唤道:“小师父。”
  那沙弥回过头,打量着奚不问的着装,立时戒备,用猩红的双眼瞪视着他:“你是道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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