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抢了, 可惜只能限购三十本。”苏羽璃的鏖虐公谷子collection又得到了进一步扩充。
“嗯……”夏弥旬魂不守舍地点点头。
“你还在想那件事啊?”苏羽璃恨铁不成钢, “拜托,梦里那个人是商籁又怎样,不是商籁又怎样?反正也影响不到你们。就算你以前做过什么伤害他的事,那现在忘了岂不正好吗?再说,像我们这种老不死的东西, 就该活得稀里糊涂一点, 桩桩件件都较真的话, 迟早神志失常疯掉。”
“老大,在我的印象里,您和他是从来没有过交集的。”郎赢跟着劝,“所以梦境的事情真不能当真。”
夏弥旬没吱声。他也打心眼儿里希望能把这茬彻底翻篇,但实在做不到。
那天拍摄完,夏弥旬一直心情沉重,商籁听完他的噩梦,倒跟个没事人儿似的,还用跟苏羽璃和郎赢差不多的说辞安慰他。但是, 他一眼就看出商籁隐瞒着他什么,甚至很可能早就猜想到噩梦的谜底。
百般威逼恐吓之下,商籁终于吐露出一点真相, 包括自己长眠之时,他用神识听到的心声;让贪婪之桩投影出的谷欠念幻影;还有在白茧森林里,自己因神志昏愦而喃喃道出的梦呓。
听商籁讲完,夏弥旬半天回不过神,脑子里轰隆轰隆作响,一颗心胡乱狂跳,像是要从腔子里蹦出来。他不知道自己该高兴还是该担忧,或许还有恐惧,这种复杂情绪很难描述,沉甸甸地压着,好像有只看不见的大手从极其遥远的地方伸过来,摆弄棋盘上的棋子那样操纵着他们。
可他们一个是鏖虐公,一个是光明神,这世间怎么可能再有凌驾他们之上的存在?
“本尊记忆残缺尚且有理可循,你又是为什么?难道被生命之树动了手脚?”夏弥旬搜肠枯肚,实在想不出别的稍微点沾边的答案。
“不。”商籁一口否定。“生命之树的目标只有一个,既然已经达成,就不可能再对我做出干涉。”
而且,实在矛盾。
假设真是生命之树所为,为的是抹消自己成神的记忆,那么,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让自己连“失去记忆”这一事实都无法意识到,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突兀地剜出一段空白来——
失却的部分,正是自己和夏弥旬曾经的交集。
商籁慢慢握紧手掌,指骨突出发白。他也害怕,头顶始终高悬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但他恐惧的并非未知与命运,而是怕自己在那段交叠重合的记忆里,以无可挽回的残酷话语和行为,给夏弥旬留下至今无法愈合的彻骨伤口。
两个人都在担心,自己过去是否做过深深伤害对方的事情。
看着夏弥旬丧唧唧地垂着眼睛,连神气的尖耳朵都耷拉下来,苏羽璃和郞赢交换了个眼神,决定把两人吵了这些天的结果告诉他:
“你知道观剧日晷吗?”
夏弥旬一愣,“当然,那不是……”视线转向郞赢,“你妈妈留给你的东西吗?”
观剧日晷在异界是一个相当有名的宝物。顾名思义,它能让持有者看到“物”的过去,追溯“物”的来源。虽然不能改变已经发生的事情,但无论对有形还是无形的存在,它的能力都能生效,在很多场合都贼派用场——
比如宫斗。
有这玩意儿,安胎药里被谁掺了味红花,皇额娘有没有推熹娘娘,弘曕和灵犀到底是谁的孩子,等等等等,估计一集就能演完。
不过,观剧日晷的使用限制极大,只有乌净国狼人一族中神巫家族的成员才有资格发动,而郎赢的母亲正是其中一位末裔。
说起这神巫一系,原本也是血统至纯的高门贵胄,最盛之时曾一度与王族双足鼎立。不仅如此,相比其他狼人,他们在魔法修研方面拥有更出众的天赋,丝毫不逊于血族。而狼人本身又以身体机能强大见长,所以,神巫家族的狼崽绝对称得上魔攻物攻双修,技能条噼里啪啦全点满了。
如果这一脉没有走向衰败,日后还不一定轮得到恶魔们横行霸道,异界历史说不定也将被改写。
没有如果,错过就过。
后来,随着实力日渐强大,神巫家族越发野心勃勃,他们不甘屈居皇族之下,他们不想再听凭驱策,他们一直在君王的容忍极限反复横跳——
然后他们就被收拾了。
这场残忍的肃清早有准备,或者说,它至始至终酝酿待发。一山不容二虎,神巫家族存在一日,王族便辗转难眠一日,只待恰逢良机,将这块附骨之疽连根剜除。
不过,饶是王族百般筹谋千般算计,在这场战斗中,还是不免元气大伤。所幸神巫一族终被剿杀殆尽,本家嫡系全灭,只留了零星旁支。这些幸存者全都被赶到最最荒僻的边远之地,还被打上罪人的烙印,永远不能像其他国民一样平等享受各种权利。
之所以没有赶尽杀绝,并非王族存了一息之仁。一来,分家血统纯度远及不上本家,兼之所有魔法秘藏已被尽皆充公,不怕他们再掀起什么风浪。二来,留那几个活口,也算是杀鸡儆猴的活标本,还能一显皇恩浩荡。
为保持并不断提升血统纯净度,神巫家族的通婚历来都有极为严苛的标准,却也埋下了衍息子嗣困难的隐患。久而久之,那些分家的狼崽子的后代不仅血统纯度不断降低,而且很难健康长大,到最后,曾经煊赫鼎盛的神巫一族,竟落得个如风中之烛般的悲惨境地,不仅后嗣凋零,还要被轻贱歧视,就连生存空间都受到倾轧限制。
“据说观剧日晷是那场大战中唯一没被抄走的宝物,一代代传袭到我母妃这里。”郞赢顿了顿,“在我被送去恶魔那儿的时候,母妃把它封进我体内,当时我并不知情,还是后来与老大缔结契约时才发现有异常。”
夏弥旬一拍脑袋,“没错,本尊当时都惊呆了。你妈妈心也真够大的,如果那玩意儿再多留一会儿,你恐怕就要小命不保。”
“我母妃也是想保全观剧日晷,不想让它被我爸抢走。”郞赢神色黯淡地略叹了口气,然后直视夏弥旬道,“老大,如果你下定决心要整个明白,我可以尝试发动观剧日晷的能力,让它把过去的事情一五一十还原出来。”
夏弥旬斩截立断地点头,“本尊主意已定,不想逃避。”
“那好。”苏羽璃轻快拍手,“准备一下,明早出发。”
夏弥旬一愣,“去哪儿啊?”
“圣、歌、乡。”苏羽璃一字一句道,“带你逃到人间前,郞赢把观剧日晷托付给了我。它就在圣歌乡,一直被妥善保管在本王的王之宝库里。”
郞赢道:“别的没啥,我就还有点担心,老大现在回异界会不会不安全。”
“拜托,圣歌乡离神界没多远,你也不想想那儿是谁的地盘。”苏羽璃又笑盈盈地叮嘱夏弥旬,“记得一定要把商籁也带过来噢。”
*
翌日。
私人机场。
夏弥旬空手。
郞赢空手。
苏羽璃空手。
商籁拖了个硕大的行李箱。
夏弥旬:“你要搬家吗?”
商籁:“……”
夏弥旬:“里面装的是大米、榨菜和电饭锅吗?
商籁:“……”
夏弥旬:“本尊忘了和你说,去圣歌乡什么都不用带。”
一架崭新的湾流G650ER私人飞机降落在跑道上。
然后,苏羽璃优雅抬手,用空间转移魔法做出传送门。
夏弥旬:“那飞机是……?”
苏羽璃粲然一笑,“新买的,就想给你们看看而已。”
*
圣歌乡。王宫。
就算以前常来,夏弥旬还是忍不住掏心掏肺地感叹,这儿可真比任何玛丽苏幻想还玛丽苏,就算把所有玛丽苏小说女主角的亿万身家统统加在一起,都折腾不出这么个妖孽地方。
乍一眼看,精灵王的宫殿很像德国那座著名的白墙蓝顶的新天鹅堡,但若再乍上一乍,就会发现前者不仅华丽璀璨得多,还非常宽广辽阔,堪比一个如梦如幻的国中国。
早就被通知圣驾回銮,宫殿守卫一直严阵以待。一见远方天际隐隐闪现陛下自带的bling bling星星特效,他们就赶紧放下护城河的吊桥。只见变幻着碧蓝光芒的粼粼水面上,顿时闪动起钻石的光辉——
没用修辞手法,桥,真就是用钻石打的。
在圣歌乡,钻石是最平凡不过的材质。每当有学生不肯好好学习,老师就会吓他:长大了你只能搬钻!
“大家记得拉好窗帘哦,不然会得雪盲症。”苏羽璃提醒道。
因为王宫实在太大,护城河的面积也相当于一个巨型淡水湖。夏弥旬在四匹独角兽色的独角兽拉的马车上睡了两觉,才终于达到宫殿正门。
门也和吊桥一样,朴素,低调,全用圣歌乡第二平凡的材质锻造,那就是黄金。
每当有小屁孩不肯好好学习,妈妈就会骂他:长大了你只能住黄金盖的破房子!
两扇巨型金砖一样的大门沉重洞开,就像电视里赢大奖节目的夸张特效,闪耀着道道金光,继而展现在眼前的,就是那座在沐浴在瀑布般彩虹光芒里的绝美城堡。
远看,已是叫人心醉神往。近瞧,简直叫人心智失常!
闪得太尼玛厉害了,已经不是光污染,简直是光灾难的程度。
夏弥旬用手背揉着眼睛,悄悄觑商籁。
商籁:“怎么了?”
夏弥旬:“你真了不起。”
商籁:“?”
夏弥旬:“你身居高位,却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
商籁:“???”
夏弥旬:“你一直住在Windows自带桌面那样的地方,连个棚都没有。”
商籁:“……”
进去后,率先来迎接他们的,是精灵王的侍从长——利维坦·艾德里安·冷月殇·玄·寂夜·魅幽溟,一位集职业素养、丰富知识、高尚品位于一身的完美主义者,被整个圣歌乡传作美谈的万能执事。
“恭候多时了,陛下。”
作者有话要说: 咳,忍不住来提示一下,夏弥旬和商籁从来没有(划重点)做过一丁点伤害对方的事情
第65章 午夜零时的魔咒
金碧辉煌的大厅中央, 一位身着黑色燕尾服的金发男人步态优雅地走来,训练有素地欠身致意。伴随他的动作,两侧齐齐排开的上百名侍者跟着弯腰鞠躬, “贵安,国王陛下!”
“好久不见, 李爱民。”苏羽璃挥挥手,示意那些人都退下。
李爱民是侍从长名字的缩写, 取自首尾仨字——“利”、“艾”、“溟”。
“哦, 我尊贵的陛下,您可算回来了!您不在的日子,连这座宫殿也黯淡无光。每一天都糟糕透了,就像昨天伊莎贝拉烤失败的紫罗兰派一样,我发誓!”
李爱民拭去眼角一滴晶莹的泪水, 做出迎接的姿势, “来吧, 我最亲爱的陛下。来吧,远道而来的客人。请让我先带你们去更衣,好让最纯净的山巅泉水,洗去你们旅途的疲惫。接下来还有盛大的晚宴……”
苏羽璃打断,“我们有事要办,去趟宝库就回。”
“陛……陛下……?”李爱民如遭雷击,歪歪斜斜地瘫倒在地上,“陛下终于厌倦我的侍奉之道了吗?”
苏羽璃:“没……”
李爱民:“看来,我再也不能随侍陛下身边, 贯彻我的执事美学了。”
苏羽璃:“没……”
李爱民颤抖着高举双手,两行清泪从水晶般的眼眸淌下。“别了,圣歌乡永远的君主!别了, 异界最美丽的精灵!”
苏羽璃:“……行行行,具体要求待会儿听我吩咐。”
李爱民“噌”地一蹦而起,瞬间恢复从容姿态,用低沉磁性的声音答:
“Yes,my lord.”
*
作为顶级换装游戏爱好者,精灵王的宫殿里有一整层被专门用来做衣帽间,所有服饰分别按照华丽、时尚、可爱、清凉等标签精准收纳、严格管理,没有苏羽璃的许可,任何人都不能擅自进入。
唯一被赋予自由出入许可证的,就是夏弥旬——
虽然他并不想要。
“听好了,主题是‘睡衣兜风派对’,要求是华丽、可爱还有性感。”李爱民宣读完圣旨,就把夏弥旬扔下,留给宫中专门负责日常着装的四位精灵女仆——“梅兰竹菊”。
淑梅、美兰、秀竹和芳菊都是苏羽璃的亲信。夏弥旬第一次来圣歌乡的时候,苏羽璃就以“必须把你打扮成入乡随俗的样子,不然精灵们知道你吸血鬼会害怕的”为理由,把他交到了她们手上。
她们都很开心,完了苏羽璃也很开心。虽然夏弥旬不知道她们为何乐在其中,但也跟着傻笑了起来。
淑梅:“公公。”
美兰:“公公!”
秀竹:“公公~”
芳菊:“公公★”
淑梅:“我们都好想你。”
美兰:“你不在我们好无聊。”
秀竹:“你们有没有感觉,公公和以前不一样了?”
美兰:“觉得觉得,还是由里到外的不同!”
秀竹:“连身上的味道都不一样了。”
梅兰竹菊:“为什么会这样呀?”
夏弥旬回答不出,拔腿就跑。
又被迅速包围。
两小时后。
梅兰竹菊把夏弥旬推到镜子前:“大功告成!”
“……为什么又是双马尾啊?!一千年多了你们的品味真的一点都没变啊!”夏弥旬暴躁甩头,两条长长的银色发辫也跟着乱晃(别问为什么一下子变长发,问就是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