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师兄。
连若笑了,任清欢也跟着他笑,只是笑着笑着,眼神里就多了些别的东西,看得连若的睫毛忽闪忽闪,眼神飘忽,耳朵通红。
今夜的师妹与往常不同。
其实连若的变化很明显,他眼角红着,脸颊也是红的,眼神湿润,唇珠也是湿润的,但任清欢说不出是哪里不同。
他只知道总之就是不同。
他好想咬一口师妹,从又细又白的脖颈处开始,把师妹全部吃掉。
连若的心快跳了出来,下意识曲起膝盖,遮掩住自己的下身,眼看着任清欢歪了歪头,像个要行凶的小狼崽子一样越靠越近,明显在找地方下嘴,只好猛地翻身把他扑倒,窝在他怀里,扯开被子盖在两人身上,用侧脸压住他的肩膀。
任清欢越来越兴奋,也曲起一条腿的膝盖,问:“师妹,你困了吗?”
连若把脸埋在被子里,点头。
“那你睡吧,晚安。”
任清欢抚摸着他的后背,让他舒服得摊成水一样,自己则睁着眼睛,看着床顶发呆。
但过了一会,连若又小声问:“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初见时?”
“嗯,”任清欢摸着他的长发,道,“怎么会忘?”
那天久旱的人间突然下了暴雨。
此前,小任清欢从宗门里出来没多久,本想寻个地方做个小工,结果正赶上青黄不接的时候,大人都没活做,小孩更吃不饱饭,所以他没多久就被一个人贩子用块面饼骗走抓住,关在笼子里扔上了一台板车。
他头晕脑胀地坐起来,就看见旁边笼子里抱膝坐着一只毛毛乱乱的小猫咪。
不对,他定睛一看,其实是个小女孩。
但是小孩特别瘦小,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很像猫猫,他忍不住伸手,从自己的笼子探到猫猫的笼子里,想要挠一挠猫猫的下巴。
猫猫一动不动,给他摸着,只是轻轻哼了一声,有气无力的。
他以前熟识的女孩子都很凶,给他留下了深深的阴影,这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娇软的小女孩,虽然脏兮兮的,但是好好看。
好可爱,任清欢想,好可爱!!
“你是谁呀?”他小声问。
小孩:“嘘……”
两个人贩子上车赶路了。
赶车的男人说:“你傻吗?咱们两个一共还剩多点面粉,你还给他一个饼?”
骗人的男人答:“你以为他傻啊?跑得比兔子还快,舍不得饼根本抓不住。”
赶车的男人又问:“你抓住了又能卖多少钱,要是有病连饼都赔了!”
骗人的男人笑道:“这个可值钱,好看,还比你抓那个皮实,耐用。”
任清欢小声问:“他们要去哪里呀?”
小孩说:“窑子,就是很讨厌的地方。”
“都没粮食了,窑子还开张啊?”任清欢年纪虽小,也是第一次出岛,但毕竟出身合欢宗,啥都门儿清。
小孩软软地点了点头:“城里有粮食。”
“太好了,”任清欢两眼发光,“我快饿死了。”
听说七八天不吃饭,人就会饿死,而他已经十几天没吃过了,能活着真是个奇迹。
小孩怜悯地看着他:太可怜了,为了吃的宁愿进窑子,这是饿疯了吧?
“我有很多吃的,”他从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块点心,递给任清欢,“你吃吧。”
任清欢一口吞下。
小孩又掏出一块,任清欢又一口吞下……
如此反复数次,一直到板车进城,任清欢吃了一路,中途也开始不好意思了,但那小孩眼神空洞,对他摇摇头说:“没关系的。”
都吃掉吧,他想,反正我也跑不掉,留着也浪费了。
大部分主城的门都关着,不许灾民进去,但人贩子显然有门路,连车都没检查,就进了大门,可惜一进城后,任清欢就轻松地掰弯了笼子上的铁栅栏,钻了出去,还回头问那小孩:“你不走吗?”
小孩睁大了眼睛,更像猫猫了,向他伸出手去。
任清欢热心地把他的笼子也掰弯,将他从里面抱出来,背在背上,跳下马车跑了。
他背着人,像背着一只轻飘飘的小猫咪,找到了一所矮小的破土地庙,将里面的野狗赶走,把小孩藏进最里面,自己半个身子露在檐外,因为他跑到半路时开始下雨,小孩被淋湿了一点,在瑟瑟发抖。
“你怎么这么弱呀?”任清欢疑惑又愧疚,“连这么软的笼子栅栏都掰不开,还怕淋雨,是不是因为你把吃的都给我了?”
小孩摇了摇头,虚弱地说:“哥哥,我累了,我有点冷。”
任清欢把他抱在怀里,发现他发烧了。
他身上带着药,还怕被人算计,所以吃过后哪里也不去,任清欢只好照顾着他休息了一段时间,见他情况总不见好,便道:“弱弱,我带你回我家吧,我家里人都喜欢女孩子,尤其是我师父。”
那时连若离家一年,已经有些神智不清,醒着时都会迷迷糊糊地叫妈妈,紧跟着又随任清欢渡海上岛,看到岛上的“大妓|院”,吓得死命扑腾,谁都不让靠近。
于是,他就伪装成了女孩子。
后来连若经常想,如果一开始认识的时候,就告诉他自己是男孩,那现在一切会否不同呢?
“你害怕出岛吗?”任清欢却误会了他的意思,“外面的人间早就不是当初的样子了。”
连若闭上了眼睛:“你陪着我,我就不怕。”
师兄的身体是热的,拥抱的时候,会有安全感。
……
距离试剑还有一个月,连若早早收拾好了行李,但每天仍会想起来一些漏的小东西,因为全都装在任清欢随身的乾坤袋里,干脆便让任清欢在自己院里住下,随时填进去。
叶知微似乎真的信守了她的诺言,安静养伤,并准备同他们一路出岛。
“试剑前,百闻山庄正好开窖,有一次拍卖会,”她对云想容说,“镜花谷放出去的飞花令也许还有遗漏,我打算去那里碰碰运气。”
百闻山庄是专门做当铺生意的,还可兑消息,地处中原,四通八达,南面比邻镜花谷,正与任清欢同路。
只是她这么一说,苏巧盼不乐意了,也非要跟上。
云想容一开始是拒绝的,但禁不住苏巧盼能撒娇,只说“我又不像少宗主能预支宗主私库,单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不到飞花令,给宗主买点小礼物孝敬一下也好啊”,最终只能同意。
“你多看顾着巧盼,”云想容叮嘱任清欢,“她性子太焦躁,需要你多教训。”
任清欢点头应是,心里却想,苏巧盼扶不上墙,还不如多提点师妹。
只是从长远来看,师妹是炉鼎,与自己一样不能结丹,确实只能给宗门效力几十年而已,不能如金丹修士一样,动辄能拿出百年的青春年华。
所以任清欢计划,这次也去百闻山庄看看,那儿黑白两道通吃,什么东西都有,也许能给宗门买到几个有用的人。
连若听他说过后,表示:“那我们最好早些去,晚了没得挑。”
他不仅不怕与叶知微、苏巧盼同行,还担心久则生变,等上了路、或是到了百闻山庄那种人多眼杂的地方,万一出现什么事也好随机应变,这样他才安心。
任清欢也听他的,抓紧收拾行李,提前出发。
随着出发的时间迫近,连若一天天放下心来。
但就在他们出发当天,连若与叶知微正在渡口检查船只时,突然看见远处海平面上出现了一艘大船,船上站了个红衣的贵公子。
“连若,”叶知微最先反应过来,道,“你去找你师兄,从月牙湾的船坞离岛。”
连若飞速回到自己的院子里找任清欢,任清欢却不在。
她来不急多想,只身往船坞赶去,边走边摇晃着铃铛状的法器联络师兄,可在到达船坞时,她看见一抹白色的身影,正欣喜地喊了声“师兄”,喊到一半却又卡住了,最终收起了铃铛。
这位白衣的公子身形瘦削,面容与连若有七八分相似,衣着华贵,身后背着一张琴,似乎已经在这里等很久了。
“呦,”他打趣道,“这是谁啊,这么眼熟?这不是我那失踪多年的亲妹妹吗?”
第11章 退婚
今天一早,任清欢去摘星楼挑剑,准备挑完就出发。
上次他的剑被那个白猿剑仙斩断,就一直没换,这次他想要把贵的,好在师妹面前显得帅一点。
他觉得,恨晚新买那个就不错,虽然划破了自己的嘴角,有点讨厌,但这正证明它够锋利。
可云想容一直拖着不给,直到现在才把他叫来,郑重其事地交给他,并把剑仙的剑也拿了出来,指着说道:“平时只许你用这把,万不得已时,才能用那把,因为它是神器。”
任清欢傻了:“师父?你在说笑吧!”
恨晚也在,红布蒙住了她眼睛里的嫉妒、失落、不甘与自惭形秽等种种情绪。
她不知道叶知微所来为何,所以本以为这剑应该她来使的,可她身为合欢宗少宗主,竟然比不上一个男弟子,还是凡人,被救一次也就算了,还有第二次……她握紧了拳头。
法器分灵器、仙器,各有上中下品。
宗门里,除了连若、恨晚和云想容能用中品仙器,别人的本命仙剑都是灵器,而任清欢平常用的剑连灵器都不是,就是块凡铁。
神器是什么?
听都没听说过!
剑仙那把,想必是上品仙器,做剑鞘的拐杖因曾穿进恨晚锁骨,被任清欢剁了,现在云想容又给它配了个朴素的鞘,藏住了它的锋芒。
但那无鞘的仙剑,却仍然无鞘。
“知道为什么不给它配鞘吗?”云想容故作神秘地说,“溪水无室,天地不容
“它叫做溪水剑,没有鞘能装住它,号称天地来盛,也能开天辟地。”
任清欢当然不信,随手找了把剑鞘,往里面一套,刚取出一条剑穗缠住固定,那剑鞘就被溪水剑切豆腐似的划开了。
“啊?”任清欢大吃一惊,就算再锋利也多少会有些切铁的声响吧?怎么真的有这么丝滑?“真是神器?”
我居然咬了一把神剑?
我们宗门怎么会买的起神器?
“哼哼,”云想容负手,背对着他,沉声道,“想当年……诶臭小子你去哪?!”
任清欢腰上挂着的铃铛突然响了。
这是与师妹一对儿的法器,响了说明师妹在叫他,如果扔掉剑恐怕这剑会伤到什么,所以他来不及放下,就拿着剑转身飞速跑了。
“又是连若师姐,”恨晚不满道,“还没出岛,能有什么事,就这样劳动大师兄?”
“怎么是若若的问题?应该怪清欢太爱大惊小怪……”云想容无语走到露台处,被自己的话噎住了,“叶大公子?”
北面码头上停的那船、站的那人,不正是叶家的吗?
这是怎么了?
云想容匆匆赶去北面,任清欢却去了南面。
用来联络的法器名曰雨霖铃,只要在铃内注入灵力,就能听到对方传来的话,但任清欢是凡人,不能催动铃铛,只靠一方遥远的灵力维持,便只能听见铃响而非人声,还好合欢宗不大,他定下神来细听,就能靠耳力听见铃响。
来自南面。
师妹的小院子就在南边,任清欢出门时还在那搬东西,估计师妹也以为自己在她院里,就先去了院子。
找了一圈,没人。
任清欢再次侧耳细听,铃声却停了。
无奈之下,他只好顺着院外的路往南赶,半路差点撞到迎面走来的师妹。
“师妹,”他先上上下下打量一遍连若,确认没什么事,才忐忑地看向连若身后的男人,“怎么了?”
这个人是不可能自己悄无声息闯入岛上的,南面是背面,戒备更加森严,只能是师妹带上来的,而且他虽然气质阴郁,身材瘦削,面带病态,说不上有多俊美,可单看那双唇却长得很好看,与师妹像极,上唇一颗唇珠简直一模一样。
这……
不会是大舅哥找上门了吧!
任清欢心里“咯噔”一声。
纵使他穿着一身白衣,面料也是肉眼可见的贵,外罩一层寸缕寸金的蓝色鲛绡,头戴白玉冠,腰配白玉带,白靴一尘不染,宛若天上人。
最要命的是他身后背着张白玉仙琴,琴下藏剑,是个音修,而仙界第一音修门派,名唤五城十二楼,其中四城都归属于一姓连的世家。
“不对啊,”任清欢低声问师妹,“恨晚的表姐不是说,连家只丢了一个男孩吗?”
连若脸色阴晴不定。
“哈哈,咳咳……”那男人咳嗽两声,先说话了,“我们家还丢了个女孩,叶姑娘没告诉过你吗?”
叶若微也太不可靠了!
“没有,”任清欢尴尬地自我介绍后,问,“不知您是?”
“连良,”那男人笑眯眯地说,“我是若儿的大哥,来接若儿回家的。”
任清欢停住了脚步,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不见。
连若背对着他,已经往摘星楼走了两步,越过了他,此时才回头,轻声道:“师兄,我们先去见师父再说。”
任清欢却没有动,而是注视着连良,道:“弱弱在这里很好,近日也正有任务在身,恐怕不能立刻同连大哥回家。”
连良仍是笑着,面上一团和气,瞥了一眼他的剑道:“可以啊,你同他有了婚约是吧,我刚才已听若儿说过,他就是想一直留在这里,嫁给你也未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