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大佬的垂耳兔又跑了[玄幻科幻]——BY:菜菜萨玛
菜菜萨玛  发于:2021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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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他有些头疼的是....再找一只垂耳兔,确实有些难度。
  “家主,您何必非要垂耳兔呢?天鹅家族刚送来了一批omega,不知道您愿不愿意去看看?”
  郑叔试探着问道,“或许有您喜欢的也说不一定....”
  垂耳兔虽然稀有,但其实能力很弱,家族徽章也并不出众,怎么配的上秦琛?
  倒不如考虑高等家族的联姻,还能为家族带来利益。
  秦琛看了郑叔一眼,语气冷冽中透着威严:“郑叔,以后那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就别送来了。”
  “我说过,只要垂耳兔。”
  秦琛对于垂耳兔的执念是从哪里来的,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
  郑叔自知劝不过,心里暗搓搓得想着,要不把那只垂耳兔抓回来关起来。
  让家主强行标记,等生米煮成熟饭,就想跑都跑不了!


第14章 这个世界疯了
  阮熙还不知道,他的贞洁被人盯上了。
  他白捡了一大袋看起来很值钱的玩意,如离弦的箭飞奔出了这地方。
  至于那位狐狸仁兄,他也只能说句骚瑞了,反正这东西是他偷来的,不正当财产,必须充公。
  出了实验室,又是一条条四通八达的通道,阮熙找不到方向,只能像没头苍蝇似的四处乱钻,有野牛发现了他,立马吼道:“兔子也跑了,快追!”
  于是就出现了,狭小的通道里,前面灵活的兔子东蹦西蹦,后面魁梧的野牛横冲直撞,场面竟有些喜感。
  阮熙凭借干啥啥不行,逃跑第一名的属性,成功的从林觉的地盘跑了出来,钻进了幽深的小巷子,才躲过了野牛的追击。
  巷子里散发着垃圾堆混杂着雨水的恶臭,阮熙喘着粗气,等野牛离开以后才总算是松了口气,捡回半条命来。
  他也顾不了脏,将背包垫在屁股下坐着休息,一坑坑洼洼的地面上有昨晚下雨留下的积水,印出月光和一张连模糊都挡不住的惊艳脸庞。
  阮熙再次确认地往头上摸,两只兔耳朵依旧还在,捏起来会痛,还他妈会动!
  “这都什么事儿啊?”阮熙喃喃自语,他不就喝了点酒吗,还吃了那么多花生米,怎么就醉成这样?
  疯了!不仅他疯了,连这个世界也疯了!
  另一边,白若年刚和沈忆寒做了和谐运动,依偎在沈忆寒怀里,脸颊泛着余韵的潮红,美眸翘盼,既清纯可人又勾人魂魄。
  白若年娇嗔道:“亲爱的,你真厉害,弄得人家全身都软了。”
  不得不说,白若年哄男人的手段高明极了,在夸奖对方的同时,又不会显得十分刻意,让沈忆寒属于alpha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乖,宝贝。”沈忆寒在白若年额头印上一个吻,眼底满是宠溺。
  他时不时的拨弄白若年的耳朵,对omega来说,极为敏感的存在,眼看着白若年被他撩拨地又低低呻吟,门口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被打断了好事的沈忆寒语气很差:“什么事?”
  门口的侍从道:“少爷,林觉那边说,阮熙……他跑了。”
  沈忆寒脸色立刻垮了下来,咬牙道:“跑了?一只兔子都能让他跑了,没用的废物!”
  白若年一听,眼底闪过阴狠,没想到这死兔子命还挺大?
  不过跑得了一时,跑不了一世,一只omega能在外面待多久,很快就会被沈忆寒的人给追回来。
  “还不派人去找,要是他跑到秦琛那去,事情就麻烦了。”
  秦琛对垂耳兔的喜爱,是弗伦斯里大陆所有家族公认的,要不兔族怎么等阮熙一分化,就给秦琛送了过来。
  秦琛的强大令整个大陆都为之忌惮,哪怕现在失去了行走的能力,依旧不容小觑。
  他一直是弗伦斯里大陆的顶级领导者,曾带领所有种族的alpha,一起对抗大陆的外敌——极寒龙渊里,以赤龙为首的500万只恶龙。
  那场大战毁天灭地,几乎摧毁了整片大陆,一片生灵涂炭,最终以龙渊被封印,秦琛陷入深度昏迷结束。
  昏睡整整两年以后,秦琛才醒过来,精神力突破了2s,却再也无法站起来。
  沈忆寒眯了眯眼,万一秦琛真喜欢阮熙,要找他报仇怎么办?到时候可就不是他一个人的事,而是关乎整个家族的存亡。
  他看了眼怀里的白若年,被情欲冲昏的头脑稍稍清醒了下来,开始冷静思考,为了一只宠爱的白貂,动了阮熙是不是一件愚蠢的决定。
  请假条
  朋友们,作者有个坏消息要宣布,昨天肚子很不舒服,去医院检查是肠胃炎,吃了药也没有好,所以这本书只能暂时停更了,等我把身体养好再继续更新。
  心里很难受,感觉对不起你们的等待,但是真的力不从心,希望你们还能选择留下,耐心等我回来。
  鞠躬!!比心??


第15章 阮熙,你必须死
  白若年被看的背脊一凉,连忙讨好道:“亲爱的,只要你把那只兔子再抓回来,秦琛不会知道的。”
  “好了,你先呆在这,我办完事就回来。”
  沈忆寒没了兴致,态度也冷淡了很多,起身穿上衣服,朝门外走去,留下白若年一人在床上,脸色有些发白。
  他现在的身份名不正言不顺,就是沈忆寒的地下小情人,要是沈忆寒厌烦了他,随时都能让他跌进地狱。
  白若年咬着嘴唇,指尖慢慢缩紧,将被子捏成一团,流露出恐慌和不安。
  不可以!绝对不可以!
  一定要用尽手段,让沈忆寒将他娶进门,他赌上了一切,绝不能输,沈忆寒要想过河拆桥翻脸不认人,那他也绝不会坐以待毙。
  白若年摸了摸肚子,眼神微微一眯,他和沈忆寒的腺体契合度太低,怀上孩子的几率几乎为零,这也是他为什么想要阮熙的腺体。
  只有怀上沈忆寒的孩子,才是最稳妥的,到了那时候,他就不信沈家会让沈忆寒的血统流落在外。
  阮熙,你为什么要逃?
  既然知道了他和沈忆寒的计划,就必须死。
  美少年咬着嘴唇,嘴角勾起一抹阴冷的笑,与纯洁的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寂静的空巷,阮熙靠在墙角睡了一觉,等听到一声类似于狗叫的声音以后,才皱眉睁开了眼。
  “汪!汪!汪!”一只半米长的流浪狗半坐在地上,冲着阮熙奶声奶气地叫唤,伸出舌头哈气,还舔了舔阮熙的脸。
  阮熙不耐地将狗扇到一边,他刚刚做了个好奇怪的梦,自己居然长了兔耳朵和兔尾巴,还被一群野牛追。
  嘴角挂着一抹笑,呵,有趣。
  然而,当阮熙站起身看到肩头垂下的兔耳朵时,笑凝固了,随即一脚踢在坚硬的墙面上,暴躁的破口大骂:
  “怎么他妈地还没醒?”
  隔了良久,阮熙才总算是接受了他成了一只兔子的事实,他深吸了一口气,看着陌生的街道,眼底涌出迷茫,随即坚定成一道光。
  不管什么时候,都要坚强地活下去,这是秦琛告诉他的。
  既然他已经来到这个世界,冥冥之中就是一种缘分,这具身体无辜惨死,他作为新的主人,自然不能继续受委屈。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谁要是敢欺负到他头上,他就打的对方满地找牙。
  只是,现在他无处可去,被一群野牛追杀,虽然有原主的某些记忆,但大多数记忆还是很模糊。
  这个世界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他接下来应该怎样生存下去,都是个未知数。
  就在阮熙沉思之时,那只流浪狗像是赖上他了,亲昵地在裤腿上蹭着头,撒泼打滚求收留。
  “小东西,你也回不了家了吗?”阮熙心下一软,蹲下摸了摸流浪狗的狗头,升起了一丝同病相怜。
  流浪狗眼睛亮亮的,似乎在回答:“汪汪汪!汪汪!”
  阮熙轻笑一声,笑容灿烂明亮,“那以后我们一起走吧。”
  说完,阮熙就背着背包走出了巷子,那只流浪狗听话地跟在他身后,一兔一狗在雨后潮湿的地面上留下了属于他们的脚印,一步步走远。
  另一边,胡南风寡不敌众,被野牛打的鼻青脸肿,狐狸毛都被薅掉了一半,被一只野牛抓着耳朵,仰视着面前的林觉。
  林觉魁梧的肌肉还在抖动,眼角的刀疤格外森然,声音雄厚有力,阴沉至极:“东西呢?”
  “东西不在我这。”胡南风咬牙道,如今为人刀俎,他不得不低头。
  林觉一脚踢在胡南风红白相间的软肚子上,狐狸发出闷哼。
  接着他听到林觉说道,“把他的手给我砍下来。”


第16章 小兔子,好久不见啊?
  胡南风三番四次地过来偷他的货,偏偏每次都逮不到,这次他自己送上门来,卸他一条手都算轻的。
  接着,林觉给几个手下使了个眼色,吩咐着:“给我利落点,免得血溅得到处都是。”
  “是,老大。”
  说完,其中一人就拽住胡南风的爪子,将其拖到了一边的桌子上,另一只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把堪比宰牛的大刀。
  手起刀落,就像砍水果一般毫不费力。
  明晃晃的刀光闪过胡南风的眼底,他表面还算冷静,仔细一看才发现连胡须都在发抖。
  林觉这死牛看样子是认真的?
  今儿可不能赔在这,狐狸的狭长眼眸一转,忽然喝道:“等会!”
  林觉扭了扭脖子,做了个停的手势,对胡南风道:“给你一分钟说遗言的机会。”
  胡南风咽口唾沫,说:“货被你那只兔子偷走了,只要你放我走,我连人带货都给你带回来。”
  要不是那只狡猾的兔子,他也不至于落到这步田地。
  等让他逮到,一定得好好收拾收拾。
  林觉眯起冷冽森寒的眼眸,“我凭什么相信你?”
  胡南风是只诡计多端的狐狸,说出来的话百分之九十都是假的。
  但他的人都是群废物,连只弱兔子都能跟丢。
  如今腺体没了,沈忆寒怪罪下来,以后的生意可就不好做了。
  林觉看了眼胡南风,心下思索,这狐狸别的本事没有,偷鸡摸狗,追踪骗人还是很在行的,说不定就能把阮熙给抓回来。
  “我在背包里放了定位器,那兔子跑不远的。”
  胡南风抛出他最后的砝码,林觉思考片刻,便开口对他那几个手下说:“把他放了。”
  死里逃生后,胡南风将自己脱臼的手给扳回原位,嘶牙时露出沾满鲜血的利齿。
  林觉冷声警告:“胡南风,你要是敢耍什么花样,下一次可就不是砍手这么简单了。”
  被林觉踢出门后,胡南风站起身拍了拍脏兮兮的衣服,爪子上带着的手表,正显示着一个绿点在不断移动。
  行动过这么多次都没有失利过。
  胡南风眯起狭长狐狸眼,这次居然栽在一只小小的omega手里。
  小兔子,欠他的东西,总归要还回来的。
  走了大概半小时,阮熙的肚子发出抗议,咕咕地叫起来,他身上除了从那狐狸那偷出来的奇怪药剂,什么也没有。
  他从里面拿出一管绿色的针剂,标签写着:“转换剂。”
  还有一瓶粉色的,写着:“抑制剂。”
  找了一圈也没找到可以吃的,阮熙皱着眉自言自语:“啥也不是的玩意,这么大个包,连包辣条都没有!”
  “汪汪汪!”小狗咬着阮熙的裤脚,奶声奶气地叫唤。
  阮熙砸吧砸吧嘴,摸摸狗头以示安慰,“放心,有哥一口肉吃就不会少你的汤。”
  这片区域尽显破败之感,荒无人烟,到处都是坑坑哇哇的水坑,黎明的曙光还未出现,潮湿的空气钻进鼻尖,渗透到骨子里,阴冷地很。
  阮熙打了个喷嚏,想着前面说不定就能有吃的了,还是再起来走一截吧。
  果然,又走了大约十分钟,前方的小路豁然开朗,出现了一大片的建筑群。
  这些建筑和现代的高楼大厦完全不同,而是一块块格子似的小方块累积而成,高度甚至达到了5一百米,建筑的材料是一种金属,上面爬满了斑驳和生锈的痕迹。
  阮熙一抬头,顿时瞪大了眼睛。
  天空乌压压的一片,仿佛是被打翻的墨水,浸染了云层,头顶还有一层道路,如蟒蛇般蜿蜒盘旋,高级金属质感的长条形建筑高低错落地排列,直入云霄,与这片显得破败的区域形成鲜明对比。
  同时,还有巡逻的空中军队,他们大都来自飞鸟族,拥有翅膀,能在高空以极快的速度飞行,保护并监管这座城市的公民。
  很显然,这里科技水平远远超过了现代,先进了起码一个世纪。
  街道陆陆续续出现一些行人,阮熙这才发现,路过的男男女女和他一样,大部分都既具有人的外表,又具有动物的特征。
  他目瞪口呆地抱着背包走在街上,身后紧跟着小短腿狗。
  “妈妈,那个兔哥哥好好看啊!”忽然,一个小香猪姑娘撅着卷曲的尾巴,身上是一件漂亮的粉色公主裙,指着阮熙,奶声奶气地对她妈妈说道。
  她妈妈看了眼阮熙,精致到令人眼前一亮的容貌,让她微微一愣。
  而她的注意力很快就被阮熙头上的兔耳朵吸引,眼神逐渐怪异起来。
  小香猪姑娘将手里吃了一半,还沾着口水的棒棒糖递给阮熙,道:“哥哥,送给你。”
  阮熙哭笑不得,“小姑娘,你自己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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