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明明已经印在自己生命的每个角落里,怎么能说无关紧要?雨丝绵密起来,何云起满脸都是水,他已经分不清在那满脸的湿冷里,到底是从那个角落滚下了热烫的泪。
“等着我……”他默念着,用被水浸透的身体穿破雨帘,拼尽全力地狂奔着。
季晨这个小鬼,一天到晚的到处乱跑,一会这,一会那,总让人摸不着头脑,这雨越下越大,他跑了那么远,有没有找到躲雨的地方?何云起开始自责,早知道雨下成了这样,出门的时候就该煮一壶姜茶,接季晨回家的之后,也能让他喝点热的御御寒,多放些红糖,也能用甜的哄他多喝两口……
最后一个拐角了。手机屏幕上的雨水擦了一遍又一遍,何云起已经淋湿透了,他站在路灯下,用力地呼吸着满是雨水的空气,每一口都让他觉得嗓子里堵了什么东西,噎得心里直发酸。
到了。
屏幕上的红点,就在这拐角之后,离他不过咫尺了。
何云起突然闭上了眼睛,将手机捧在了手里,用力地合住了双手,挡在自己跟前。春雨带着寒意,但他的颤抖却不是因为寒冷,他的心脏比奔跑时跳得更快,他该现在就转过这个拐角,然后带着他的小朋友回家的,可他不敢,脚下的砖石生了藤蔓,把他钉在了原地,连迈出一步都不可能。
他多希望季晨能活蹦乱跳地拐过这个弯,然后站在他的面前,对他说些什么,什么都好,哪怕是坏消息也好。
何云起再睁开眼,视野里的雨珠早已连绵成一片,天地间全是灰白的颜色,屋檐滴下的水珠连成了串,在他跟前不停的下落。这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巷子,再往里走,就该走到老街区了。
何云起感觉自己的记忆有了瞬间的缺失,他忘了自己是怎么迈开步子,拐过这个弯,直面地图上红点方向的。
在他看到地上躺着的身影时,他的觉得自己的思维彻底断层了。
当他的眼睛能重新看清时,他已经跪坐在全是水的地上,怀里紧紧搂着同样湿透了的人,那件大衣还在他身上,他一直穿着,穿得好好的,连扣子都没松一颗。
天色灰白,连带着怀中人的脸色都是灰白的,季晨紧闭着双眼,脸颊不知道被什么擦出了一道血痕,他太安静了,这么大的雨,他居然能在水坑里睡得那么安稳,何云起心想,这孩子到底是什么脾气啊……他颤抖着将人搂紧,把少年的脑袋按在自己胸口,可只要他稍微一动,那湿漉漉的脑袋就会歪到另一边去,别成一个极其难受的姿势,何云起不得不再次跪坐好,让他能用最舒服的姿势躺着。
雨声连绵,淅淅沥沥,可何云起却仿佛听不见,也感觉不到冰冷的雨点,他一遍又一遍地给季晨擦着脸上的雨水,生怕水滴浸疼了他脸上的擦伤。
何云起贴着他微凉的耳朵,轻声道:“晨晨,你看你,忙完了不给我打电话,我要不是有本事,我都找不到你……”
声音很不好听,又沙哑又颤抖,季晨要是这时候睁开眼睛,该笑话他了。
可何云起想继续说下去,他不想停。
他抬手狠狠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用力吸了一口气,颤抖着笑了出来:“别耍赖了,你一天到晚耍赖皮,上次也是,非要我背你,我背着你走了那么远,你下来第一件事干了什么你还记得吗?你跳下来就往我脸上拍雪,给我冻的,我要不是脾气好,肯定要跟你闹别扭让你哄我……”
季晨的脸很快就被雨水打湿了,何云起单手拧了一把湿漉漉的袖子,替他擦干了脸上的雨水,将那小小的脸庞捧到跟前,轻轻吻了他的额头,雨水是冷的,可他的身体还有温度,他还在呼吸,只是太安静,太安静了,安静得何云起心里发慌。
“别怕啊。”何云起贴着那湿漉漉的额头,吸了吸鼻子,轻轻念叨着,“你快起来,我的宝贝,别跟我开玩笑了好不好,你肯定又想吓我,你再跟我闹,我可要亲你了,你知道我这人不要脸的……”
话到了这,何云起只觉得脸上有什么滚烫的东西淌了下来,连季晨脸上都被沾染了,他赶紧又拧了一把袖子,替他擦了擦脸,继续刚才未说完的话:“我不要脸的,你知道的,我说亲就亲的,这是大街上,你脸皮薄,到时候丢人了,你别怪我没事先跟你说好啊……”
“我真亲了啊,真亲了,你快起来……”
四片嘴唇轻柔地相贴,何云起却感觉不到一丝温柔,季晨不该这样的,他不该这样躺在这里,他马上要过二十一岁的生日了,他应该健健康康的站起来,跑起来,去吃美食,去逛街,去看他的漫画,喝他的奶茶,吃他的甜食……如果能抽出时间,再和何云起一起谈个恋爱,越久越好,一辈子……更好。
那个阳光明媚的冬天,何云起坐在校园的长凳上,旁边坐着讲完了故事的季晨,少年的脸通红,低垂着头,快把脑袋埋到自己的胸口里了。
他鼓起了所有的勇气,对何云起说:“可是我总觉得……老天爷会把他还给我的。”
那谁来把季晨还给何云起呢。
口袋里的手机响个不停,直到第三次响起,何云起才木然地接通了电话,雨声嘈杂,电话那头是一个熟悉的声音——
“哎哎哎,老何,我跟你说,我家老爷子今早上可发了大神威了,他说早上五点阳气旺盛,最后拼力试试看,你猜怎么着?”
何云起没有任何力气接他的话茬,老于也没有停顿多久,立刻接着说:“醒了!三个!都醒了!这会正一个个缓神呢!哎怎么着,这份大恩大德你得给我记下吧?咱们少说得去吃一顿好的,带上弟妹一起啊,咱们计划计划……”
手机“啪”地一声落了地,何云起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他佝偻着身体,尽可能的将自己蜷缩起来。他将全身所有的力气都奉献给了双手,把季晨的身体紧紧地搂在了怀里。
雨声喧嚣,盖不住他撕心裂肺的哭喊,他这一辈子都没有像这样痛过。
他的星星陨落了。
再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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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灯发誓一定是HE
【情人节番外(上)】
何云起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还能给灵体做咨询。
这种体验如果发上知乎,不知道能不能赚他几千个赞。
情人节的前一周,整个世界都带着红彤彤的年味。季晨偷偷跑出家门的时候被梁樨抓了个正着,梁叔叔想不明白这大过年的,怎么平时没什么朋友的孩子非得一个劲往外跑,季晨不知该怎么解释,正抓耳挠腮呢。梁采薇及时剥着橘子路过,从梁樨跟前一把揽住季晨的肩膀,把他往门口推了一把,煞有介事地催促着:“快!一会江前辈等急了,又该找我告状了!”
没等梁樨反应过来,季晨立刻穿上了鞋,围好围巾,飞一般地窜出门去,连个影都没给他叔叔留下。
“他不是不喜欢江清远吗,怎么这么积极……”梁樨一愣,冲着笑成一朵花的女儿提出了疑问。
梁采薇笑道:“人都是要转性的,特别是小朋友。”
下雪了。
季晨一出门,雪花就扑了他一头一脸,今天是年初六,何云起给他发来消息,说有家特别好吃的西餐厅收了年假已经开门,并诚挚邀请他一起去试试,要是还算满意,一周后的情人节就订个包厢好好庆祝庆祝。
但季晨对美食的热情远远高于对情人节的期盼。
溜出家门的季晨也很纳闷,自己明明二十岁了,怎么要出门谈个恋爱还这么心虚得慌,还得靠着姐姐的配合才能顺利脱身,要不……等什么时候叔叔也在家了,就把学长带回家看看吧?但介绍语该说什么才好呢,说是男朋友吗?
男朋友这个称呼听着没啥,真要从嘴里说出来,季晨想想都觉得自己脸颊发烧,他踏着雪往前走,一遍绕着水坑,一边轻轻念叨着:“叔叔,这是我男朋友……”
明明只有自己能听见,但他的脸还是红了,又立刻抬起手,用微凉的指尖搓了搓脸颊,笑了出来,内心自嘲:八字还没一撇呢,想得真多!
溜出小区后,季晨终于在街边看见了等在那的何云起,今天雪不算大,路也没结冰,所以这位何先生是开车来的,此刻他正站在车门边,手里提着一个半透明的磨砂塑料袋,袋子上的图案,是季晨最常光顾的那家奶茶店的logo,何云起来接他的时候还特地饶了路,就为了给他买一杯喜欢的抹茶牛奶。
季晨从纷纷扬扬的雪花帘幕里冲出,一把抢过了何云起手上的杯子,把自己往他怀里一塞,仰头就是一个粘了冰屑的笑脸:“走吧!”
何云起替他整了整围巾,拍掉了额发上的细雪,将那粘唇角的冰粒吻化了,道:“好歹给你跑那么远买了奶茶,也不说声谢谢啊?”
季晨已经拉开车门坐了进去,何云起也不同他计较这些,跟着绕了一圈进了驾驶座,车内的空调温度正好,比外面冰天雪地的要好多了,他这才刚坐稳,一旁的小朋友就凑了过来,攀在他的脖子上用力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这吻的温度明显高了几分,还带着一股甜味儿,何云起赶紧揽住了那人的脖子,趁他溜走前,用力将他揉在了怀里,精准地冲着那带奶沫子的嘴角吻了下去。
唇齿纠缠间,茶香和奶香在彼此的鼻息间交换,都氤氲成了恋人间醉人的香甜。
见好就收,车里太窄,真不是个黏糊的好地方,一吻过后,他总算松开了手臂,将脸颊微红的人放回了座位上,还贴心的替他帮好了安全带,笑着揉了一把细软的额发:“这个道谢还不错,我就收下了。”
季晨捧着冒热气的奶茶纸杯,用被吻得发红的嘴唇抿了一口,轻声道:“饿死了,快走……”
何云起带季晨来的这家餐厅不是什么热门餐馆,但环境确实是不错,安静不说,座位与座位之间的距离也适中,还有一些花草装饰用于隔断。也许是价位偏高的缘故,这家店并没有满座,两人找了个靠窗的角落坐了下来,按着何云起的安排点了几道推荐菜。
季晨对吃的确实不挑剔,只要是好吃的,别管酸的辣的他都能照单全收,菜品按着套餐的次序上了又撤,从前菜到甜品,季晨眼里的星星就没熄过,看来确实是合他胃口的,何云起舒了口气,又打趣了他几句,两人离开餐厅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回家?”看季晨系好了安全带,何云起笑眯眯地发出了询问,他俩之间总有些独特的沟通方式,旁人听不明白,季晨却清楚得很,“回家”和“回你家”之间可差出了好几公里,然而季晨却没有纠正,而是点了点头,算是默认。
正当何云起拧了车钥匙准备发动汽车离开时,他出于习惯地往车内的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就这么一眼,让他惊得魂儿都快飞了——
一个脸色苍白,身材瘦弱的少年坐在后排座位的正中间,低垂着头,一点动静都没有,而再往下看就会发现,他的身体从胸腹部开始,越往下,就越透明,直到双腿,是彻底消失在灯光照不到的黑暗之中。
何云起瞪大了眼睛,看了看后视镜,又看了看身旁正在玩手机的季晨,不自然地咳了一声。
“干嘛?”季晨抬头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总觉得他的眼睛在盯着什么地方,便抬起头跟着他看了一眼,这一眼不要紧,下一秒,狭小的车厢里就炸了锅,尖叫声震耳欲聋,场面混乱到无法控制。
尖叫的不是何云起,也不是季晨,而是那位不请自来的鬼魂。
谁能想到,季晨只是回过头伸长了手碰了一下那灵体,就能把他吓得一阵鬼叫,那灵体刚才低垂着头竟然是在睡觉,被这么一碰,立马惊醒了过来,抱着自己的肩膀一通鬼哭狼嚎,连喊了好几声“对不起”,又哭嚎着“别杀我!”,
要不是季晨即使抽出一张符纸,以“再不闭嘴立刻打散”作为威胁,恶狠狠地吼了他一句,这灵体怕是能就地开始打起滚来。
这鬼东西也是个识时务的,被季晨吼了一句,立刻闭了嘴,可怜巴巴地看着两人,何云起发誓,这是他阅鬼无数的二十多年里见过的,最最最胆小的鬼魂。传言总说鬼怕人七分,眼前的这位恐怕已经把怂字刻入灵魂了。
“您……有什么事吗?”也许是觉得这么大眼瞪小眼的过于尴尬,何云起咳了一声,开口问道,“没事的话,就别跟着我们了,我们要回家,家里全是阵,你进不去的。”
“我……”那少年胆怯的看了一眼季晨,发现季晨的表情已经缓和了,不再像刚才那样凶神恶煞,便放下心来,轻声道,“我听说,渡灵者可以帮忙完成未了的心愿……”
行吧,何云起不得不在回家途中改变了行程,暂时找了个温暖避风的咖啡厅,带着季晨和一个根本不能被人看见的鬼魂躲进了微型包厢里。
咖啡厅里的光原本就暗淡,台桌上有红色的香薰蜡烛,就靠着那一点微弱的烛光,加之昏暗的壁灯,何云起差点就要被眼前苍白的灵体给吓出病来,虽然知道他没有攻击性,但毕竟人鬼殊途,让何云起不怕鬼,那是真不太可能。
季晨点的蛋糕和茶到了,他一边慢条斯理地用叉子挑着挤成花的奶油,一边支着脑袋听着这鬼魂的故事。
少年叫杨书棋,今年十八岁,令人羡慕的年纪,却令人遗憾的只能永远停留在这个年纪,死于疾病,先天的,越长大,身体机能就越跟不上,能活到十八,其实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