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的那个缺神魂的,是你?”
齐逐浪一愣。大殿上的阮重笙显然魂不守舍,没有把易山岁的话听进去——他没想到自己的慌乱承认加上后来的破事儿,自个的秘密这么猝不及防得被扒拉出来说事儿了。
一挠头发,“嗯……吧。”
有什么在阮重笙脑海里一闪而过,却没来得及抓住。
“云天都这种地方,一来果然就得沾一身腥。”
第58章 目的
阮重笙的话应验得很快。
崖因宫的两位主人易醉醉与易山岁他都见过了,还剩一位表小姐——他更熟悉。
秦妃寂:“……这么快?”
阮重笙凉凉道:“我也不想这么快,忒丢人。”
嗯……好像有什么不对?
“我是说我也不想跟你们牵扯。”他想了想,补充道。
秦妃寂盯着他看了许久,舒一口气:“你竟然比我还好些。”本以为这个人在洞里那一折腾,怎么都得去半条命。
“我好着呢——你捅慕容醒的时候,挺厉害呀?”
秦妃寂:“……”
这个不怪她,这个真不怪她,不动手难道等着被逮住然后剥皮抽筋吗。
阮重笙并不想在这里跟她再争论什么正邪对错,再如何他也是那只入瓮的鳖,扑腾不出去之前还是利用好眼前的机会:“你跟阮卿时交情如何?”
他之前就预料过会遇见秦妃寂。在骄儿林里的几句话,不难看出寂妃娘娘和崖因宫还是来往密切的——当然目前看好像这对兄妹的熟络应该只是当单方面——那作为崖因宫的表小姐,她多少知道些什么。
秦妃寂哼笑:“如你所说,我是魔修。这是我兄长的地盘,我为什么要让你。”
“你们想要我的血?我站在这里,你随便刺,要多少血——或者要我的命——都给你。”
秦妃寂一愣,张嘴想说什么,话没出口,眼神却不自觉变了。
这里是云天都,是魔修的天堂,阮重笙的灵气在这里受到束缚甚至侵蚀,而她却刚刚闭完关。
“换你带我见阮卿时。”阮重笙道。
……秦妃寂露出跃跃欲试的神情。
阮重笙的血。新鲜的,自愿给的血。
良久,她道:“我不相信你会做赔本的买卖。”她轻轻嗤笑:“那时候我以为你真要我死,你又救了我。救了我……你又好端端站在这里。怎么,那火种现在是你的了?”
阮重笙眯着眼睛笑道:“我以为魔修都……呢。嗯,其实我真打算给你做买卖 ,你自己不答应。”
中间那个词没说出口,却达了意。
秦妃寂根本不信他,愤愤然道:“你要见他做什么?杀了他清理门户,还是救他出镜花塔?”
很显然,无论图哪个,易山岁都绝不会让他活着回去。
阮重笙慢慢笑了:“可能……吧。”
易山岁不能离开崖因宫,却能把易醉醉送出去,还能让易醉醉捎回几个人。
易山岁要他的血。
阮重笙抿唇,摊手,“别人怎么着我说了又不算。”
秦妃寂狐疑地打量他几轮,最后终是点了头。
路上阮重笙问起崖因宫所谓的“女主人”,她愣了愣,“易山岁这百年一个暖床的都没有,什么时候娶了个嫂子藏娇?”
她毕竟不是凡界的人,魔修通人语,可说起话来总是颠倒了些,但表达的倒也不难理解。
阮重笙迟疑:“……藏的那个,应该不是娇。”
秦妃寂:“……”
之前镜花塔里阮重笙就深有体会,除开那玄铁锁链,处处摆设都是顶好的东西,非富贵王侯用不得的那种。
但此情此景这种话有点奇怪。
崖因宫足足占了一个山头,月色渐淡,乌云悬天倒挂,滚滚云烟相连。
镜花塔在崖因宫东北角。
“我破不了他的禁制,但也上得去,就当飞个百十里就是。”秦妃寂转过头道。
阮重笙尚没缓过那阵眩晕,便理所当然道:“走不了。”
秦妃寂:“……什么?”
“没灵气,没力气,腿软,体虚。”
秦妃寂凉凉道:“这是我表哥的领地,信不信我把你踹下去喂不死鬼?”
……下去?
阮重笙心里一转,面上没表露出异样,只是继续耍赖道:“走不动,带我御剑。”
秦妃寂:“我用废物砸人,不用剑,用不来。需要我找根断臂送你一程吗?”
阮重笙就地一坐,作足了流氓姿态,“走不动,不走了。”
秦妃寂打量他,眼里滑过几分深色,忽然道:“看出来了?”
乌云压顶。
阮重笙带着笑和她对视,“不确定,不过赖着你总归没性命之忧。”
他曾听说易山岁对崖因宫内的一切,都是绝对掌控。
阮重笙摸不清秦妃寂答应带他见阮卿时是什么用意,他也不知道易山岁有没有算计。选择赖着秦妃寂是最安全的选择。
秦妃寂嘴角一抽,直接打横把人抱起来:“废物东西!”
阮重笙毫无心理负担地圈住她的脖子,赞扬:“少侠好臂力!”
好臂力的“少侠”手一抖,险些把他从空中扔下去。
骄儿林时,阮重笙对秦妃寂的实力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应该是不容易弄死的那一类,但窝她怀里一起凌空的时候,他发觉还是有些低估了。
云天都有很浓郁的魔气。
但秦妃寂身上的魔气,隐约间透露着更纯质的气息。没有空气中的驳杂,只是纯粹的魔气。就像晋重华。
听说纯粹的血脉会让人体内的气息纯度远高于普通修士,天九荒如晋重华,云天都大概就如秦妃寂。不过有的例外,比如有些“杂种”能同时拥有两种血脉并流,甚至是凌驾于一种血统的纯血。
青岭的纯血贵族,血统使然……吗?
“阮卿时就是个死心眼。”秦妃寂道:“你,嗯……劝劝他。”
“劝什么?”
“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易山岁对谁这么上心。可惜遇上阮卿时,你们那边的人。”秦妃寂抽出一只手,撩了撩头发,“你们到底得多恨云天都啊?天九荒有多少伪君子,云天都至少是真小人。”
落地前,阮重笙道:“各为其道。”
他从来不相信什么正亦邪,邪亦正。
屋子没有刺眼的光。四角摆的明珠被一层玄色轻纱遮盖,透露出隐约柔和的光线。
阮卿时对他笑:“来了。”
“……嗯。”
秦妃寂走的干脆利落,留下一句“被表哥遇上别提我”。
阮重笙收敛情绪,坐在阮卿时身边,他有很多话想说,最后又陷入迷茫,不知从何说起。
他对阮卿时有一种莫名的亲切,就像遇见了真正的亲人。
不是裴回铮和落灵心那种对他好,爱护他扶持他的“亲人”,是真正的血脉共鸣,融在每一寸皮肉里的熟稔。
他道:“嗯……你还好吗?”
说出口自己都嫌傻。
阮卿时轻轻笑了笑:“这不还活着?”
这种说话口吻还真有点像他!
阮重笙托腮,歪着头盯着旁边的人,“你跟秦妃寂关系不错?”
“她其实很精明。”阮卿时笑笑:“是不是他指示不好说,但她有所图是真的——毕竟这塔里,就封着不死鬼。”
阮重笙慢慢瞪大眼。
那人抬眸时,露出一抹清浅笑意,“阿笙,我想求你一件事。”
第59章 前因(1)
阮重笙听了一个故事。
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故事了。
久到当事人记忆都有些模糊。
江南岸,西湖畔。
汀洲烟箬,熏风乳燕,柳丝缠绕着江边前堤,几许缠绵悱恻。
青石阶上,白衣翩翩。
远处,一骑绝尘。
马蹄嘶踏,溅起落花香尘,那人勒马岸前。
白衫人笑问:“落小师姐造访,有何贵干?”
鲜衣怒马的人在马上俯瞰着他,冷哼道:“阮公子好雅兴。”
“潇潇,你还是老样子。”
落潇潇挑眉:“彼此彼此。”
阮卿时失笑,目光移向江面,兰舟悠悠。
他心情略好,挪揄道:“今日倒是有空的很。”
落潇潇却是仿若未闻,只若有所思道:“这儿倒是让我想起初遇你这个祸害的经历。”
阮卿时摇头:“我怎么也比你年长,你……”
“废话少说,找我什么事?”
阮卿时道:“怎么照顾一个凡人?”
落潇潇一顿,翻身下马,“……你真要留下他?”
那头人展眉一笑,“我这个人,一向任性。”
阮卿时,凡界第一世家阮氏嫡长子,天之骄子,天纵奇才。
可天才的脑回路往往有些奇特。
阮卿时就是这堆奇特的人里面的一朵极为鲜艳的奇葩。
名门望族,家学渊源,搭一副好皮相,这样的人搁在哪里都是高不可攀的天骄。
落潇潇不是纯粹的天九荒人,她是只攀上枝头的凤凰,时天府中颇受这位“师兄”的照拂,与他算是臭味相投,但就算是自认与众不同的落师姐,也没想到人还能奇葩如阮大。
比如信中所说,阮卿时又在街边捡了个人。
为什么说又?因为阮大公子不拘小节,爱找乐子,在家中耳提面命下仍敢把路边的小女孩捡回住所,并在当晚毫不意外地被勾引未遂和刺杀。
他本人还很义正言辞:“我知道她是刺客,只是想逗逗她,看她能翻出什么浪。”
落潇潇对此习以为常。
但是当她看到那个捡回来的“孩子”时,仍然不可避免地惊了惊。
“他是魔修?”
阮卿时颔首,“好像是,嗯……也可能是杂种?你看他魔气纯度不高,应该是被抛弃的小可怜。”
这个眼神诡异的小崽子可不可怜她不知道,她只知道:“时天府要开学了。”
阮卿时“嗯”了一声。
“白先生。”落潇潇努力暗示。
阮卿时:“啊?他布置了课业?”
落潇潇:“……”
死不悔改的态度非常明确。
落潇潇心知拦不住他,只盼他那突发的奇想赶紧过去,只叹道:“你厉害,整个时天府就你最得白先生喜欢,又最忤逆先生。”
阮卿时捡回来的小孩子看起来很阴郁。
他就静静蜷缩在角落里,露出一双死气沉沉的眼,盯着角落。
落潇潇顺着看过去,什么都没有。
“他的亲人呢?一个都没了?”
阮卿时恍然大悟,蹲下去直接问:“小东西,你爹娘呢?有活着的吗?”
落潇潇一口气险些没提上来。
“小东西”抬起脸——灰扑扑的脸蛋上看不出任何情绪,一双眼睛里充斥迷茫:“啊……哦……”
落潇潇皱眉,“不会说话?”
阮卿时:“哟,正好,照着心意养大了当媳妇。那个叫什么——童养媳?”
落潇潇心想,眼前这厮,真是个丧心病狂任性至极的混账东西。
一个不会说话的稚嫩的孩子,总难免依赖于第一个教会他如何做“人”的人。
阮卿时虽然是个任性的主,但说了要养孩子,也就真心实意养了起来。
他不想娶他的未婚妻,于是乎直接抱着这个捡来的孩子去阮七爷跟前:“我有结发妻子了,这就是我跟她的女儿。”
阮七爷抬着手,嘴唇哆嗦半天,最后颤颤巍巍道:“逆……逆子!你跟什么人生的?”
阮卿时:“嗯……云天都的魔女……吧。”
阮七爷嘴里的话卡在喉咙里,没来得及憋出来,一旁的年纪最小的兰姑娘惊呼:“七叔昏倒啦!”
作为修仙世家嫡系子弟,名利双全,衣食无忧,但也有一点不好——联姻。
阮家是个庞然大物,放弃天九荒的位置选择坐镇凡界,在偌大的人间号称“第一世家”,但是也正因此,这个异类跟天九荒就更有着不能斩断的千丝万缕。
阮家每一代都有子弟迎娶九荒的弟子,上一代是他七叔,还差点要添个他那活在传奇里的三叔——很不幸前者早早成了鳏夫,后者最后看上了个外面的“乡野村妇”,放弃了那天边的一轮明月而这一代,就是阮卿时。
阮老爷子年纪大了,但总体上不顽固,更不一味追求与什么风头正盛或底蕴最深的结姻亲,挑的是九荒里最落魄的那一荒——北荒雁丘嫡女,吴千秋。
吴家的没落说来话长,老爷子怜惜她,也喜欢这姑娘,起了庇佑的心思,所以跟这种“联姻”规矩一拍即合,在阮卿时还在游山玩水的时候,他就从几个路边的修士闲谈里知道自己多了个没见过面的青梅竹马的未婚妻。
阮卿时是有点崩溃的。
开始阮老爷子一句话就把他堵了回来:“吴家的三姑娘有什么不好?难不成你要娶落风谷的落丫头?嗯,也可以,老七,备聘礼——”
直接迎娶被他当做弟弟的落潇潇跟和当做妹妹的吴千秋暂时做未婚夫妇之间,阮卿时果断选择了后者。
嗯,也所幸吴千秋那时候还没那么“力拔山兮气盖世”,不然可能比跟他熟络的落潇潇更适合当兄弟。
言归正传,答应是答应,可反抗还是得继续。
留恋烟花地,游学不归家,久居时天府,处处躲“亲家”,什么都干了个遍,可惜阮老爷子不为所动:“除非正经娶个喜欢的姑娘,不然就老老实实跟千秋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