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儿[玄幻科幻]——BY:溪鱼游渊
溪鱼游渊  发于:2019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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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笑没有迟疑,匆匆离开了李家,赶往自己出生的那座山。


第10章 常笑(捌)
  常笑在入山的路上被阆仙拦下了。
  “常笑。”阆仙唤她,他神情平静,站在云无觅旁边,看向常笑的神情仿佛他只是夜间散步,恰巧与常笑相遇。
  可这其实是他第一次唤常笑的名字。他们平时相处时,阆仙总是听得多,说得少,说话时也多是“你”字开头。这么些时日过去,他竟然是从未唤过常笑的名字,倒是常笑,总是“阆仙、阆仙”的唤他。或许是因为名字对妖来说意义甚重,若是唤了名字,你们之间便有了联系,无法随意当作只是萍水相逢了。
  “不要上去。”他劝道。
  常笑眼里有泪,她看向阆仙,颤抖着嘴唇对他说道:“李秀才在山里,我必须去找他。”
  阆仙沉默,想起自己初见常笑后和花花说的话:她太像人了,这未必是件好事。可他看向常笑那双眼睛,想起这双眼睛笑时模样,最后还是多劝了一句,对常笑道:“你今夜上山,必死。你若现在选择回去,我会尽力将李秀才带回去。纵是他身死,我也一定会将其魂魄送入轮回。你们之间牵扯甚深,认出他的转世并不难,你可以等待下一次轮回。”
  “可是对于凡人来说,每一次生命都不能重来。对我来说,我们的每一次相遇都弥足珍贵。”常笑低声道,她明白阆仙的意思,却无法不去救人。
  之后她对阆仙行了一礼,直视阆仙双眼,带泪露出笑容,颤声道:“常笑果树就在这座山上,我死后,常笑心会飞回果树身下,届时,请君自取。”
  阆仙沉默片刻,牵着云无觅让开了上山路。常笑和他擦身而过时,阆仙听见了一句:“谢谢。”他转过身,目送那一身粉色衣衫的姑娘投入了树林之中,极快地被浓重幽影吞没,再看不见。
  “我们也走吧。”阆仙对云无觅说道,回应他的,还是只有无边寂静夜色。他侧头看向云无觅,紧了紧握住云无觅的手,之后目光扫视了一遍四周,也挑了个方向上山。
  血滴坐在树上,远远观望了这一出,明怀幽还是幼虎形态,卧在她的膝上。血滴用手指梳过明怀幽后颈,在阆仙望过来时也没有移动,她对明怀幽道:“除了云无觅与那只妖,还多了个……”她话语一顿,有些不太确定自己判断,“小姑娘?”
  血滴面色有些不好,但她用手指抚了下自己的唇,又重新露出笑。这么近的距离,血滴还是看不出那只牵着云无觅的妖的原身,只能说明对方的修为最低也要与她持平。而这个小姑娘没有出现在张婉儿给出的情报里,也就是说她是一个变数,但同时也代表着,很有可能她就是云无觅来到凡间界的理由。但无论云无觅想要什么,只要毁了那样东西,云无觅自然再也得不到。
  云无觅修为无损,血滴自然不会冒风险跟他硬碰硬,这座山上,早被血滴布下杀阵。
  常笑在山腰处找到了李仁心,他背对着常笑站在亭中。
  “表哥!”常笑扑入亭中,几乎是在踏入亭檐下的一瞬间,常笑听到了自己身上传来的皮肉入油时的声音,这座亭内,早已布满魔气。她痛极了,却还是强撑着迈步,从背后抱住了李秀才,要将他拖出去。
  张婉儿坐在原位,冷冷看着眼前这一幕,她低头,看向手中那颗跳动的心脏,轻嘲道:“仁心表哥,你什么时候又多了一个妹妹?”她的身形被李仁心挡住,所以之前常笑并没有看见他。
  李仁心僵立在原地。
  他已经不会动,也不会说话了。
  常笑在发现自己在那具身体里感受不到生机后,无措地松开了手。此时她浑身都已被魔气侵蚀,最外面的皮肤已经焦黑干裂,伤口下暴露出来的却不是血肉,而是覆盖着薄薄一层灵气的青红果皮。
  张婉儿站起身,亭内魔气突然沸腾,汹涌着扑向李仁心,开始蚕食他尚留着余温的血肉,待到魔气散尽,原地只剩下焦黑余烬。
  张婉儿站立在常笑面前,她看上去从容而高贵,垂眸审视一身狼狈的常笑时,像是只高傲的鹤低下了纤长脖颈,是如今被魔气灼烧到就要露出原身的常笑无论如何也比不上的。可是常笑的眼中落下泪,顺着她已经残缺不全的脸颊滑下时,却如一颗在火光中发芽的种子一般,因为执拗到了极致,所以才能比火焰更耀眼,显出一种惊心动魄得美丽。
  那滴泪一直落到她的胸口,在心脏处碎落成细微暖意,常笑捂住了这具身体里的心脏,慢慢向后退去。
  直到常笑退到了亭子边缘,背后就是浓郁魔气,可她已经没有第二张皮可以让她再穿越一次结界。
  张婉儿并没有继续逼迫她,站在了原地;但常笑已经被逼进了绝地。
  就算再如何铁石心肠,张婉儿毕竟只是刚刚十六岁的少女。她依血滴之言将李仁心约到此地时,初心并没有想过要杀了他,至少,没有想过要自己动手。可是她身体里那只魔,早得了血滴的命令,一个照面就对李仁心下了杀手。此刻她体内的那只魔物吃饱喝足,才减弱了对她身体的操控。
  张婉儿低下头,看了一眼自己还握在手里的那颗心脏。耳边传来魔物的笑声:“不尝尝看吗?这可是我特意为你留下的。”
  这一次张婉儿听见的,是她自己的声音。
  她皱了眉,掌心冒出魔气,五指握紧,松开时掌心只剩下些微余烬。
  “闭嘴,不要用我的声音。”她在心中喝止了魔物,才看向常笑。
  李仁心肉身已死,但魔并没有吞下他的魂魄。那一点魂魄,现在就被常笑护在心口。
  无论是常笑充满灵气的血肉,还是她护在怀中的凡人魂魄,对于魔来说都是大补之物。可自己动手杀人,与被’操控着杀人,终究是不一样的。张婉儿犹豫了片刻,还是对着常笑抬起了手。
  常笑猛地向后跃起,想要逃走。张婉儿不再犹豫,操纵魔气蜂拥而上,去裹住常笑身影。在汹涌的魔气中,灵气化成的血肉无声消融,但吞噬灵气的,并不是只有魔气。张婉儿听见了一声细弱鸟鸣,之后,她看见一道灵光冲破魔气包裹,向山顶上飞去。
  常笑果树,就生长在山顶。
  阆仙站在这棵树下,伸出手接住了这道流光。光芒在他掌心渐渐变弱,暴露出了里面奄奄一息的飞鸟。
  这只飞鸟,正是常笑。
  阆仙没有说话,他从中分离出了李仁心的魂魄,将之送入轮回。常笑看见了之后,才闭上眼,灵魂的光点从她身上溢散,再一次进入了常笑果树,等待下一个千年。
  常笑果,只有在人间才能生长,同时却又需要充足的灵气,但最困难的,常笑果的种子想要发芽,必须要有一滴仁善之人的心尖血。很多年前,李仁心的前世路过时,给予了常笑发芽的机会,于是任凭几经轮回错,一切多情自此时。
  没有了灵,飞鸟头藏入翅下,羽毛变成纹路,最后变成一颗青色的半透明的果实,即常笑心。阆仙收好了这粒果实,将手掌扶在一旁常笑果树的树干上。
  与此同时,血滴带着肩上的明怀幽,布下了最后一处阵旗。她回头看向站在身后的张婉儿,问她:“你是跟我们一起走,还是留在这里?”
  张婉儿上前一步,平静道:“我跟你们一起走。”
  血滴就露出了笑。她并不缺张婉儿这一个属下,但是既然为魔,自然喜欢见人堕落。
  此阵以困杀为主,抽取的乃是山岳之力,阵眼正是整座山中灵力最强的常笑果树。
  阆仙平静站在原地,感受身上骤然增加的压力,仿佛要把骨头碾碎一般的疼痛。云无觅站在他身侧,因被阆仙用尽全部灵力护住,并未察觉有亦,看见阆仙皱眉时,并指抚过他眉心,想要抹去他眉间忧绪。阆仙牵住了云无觅的手,开始向常笑果树中灌溉灵气。
  他不擅长阵法,但是此山上树木如此之多,想要破阵还不容易吗?阆仙体内灵气与常笑果树同出一源,几乎是转眼间,常笑果树就开始疯狂生长,将根扎入更深的山体,将枝叶伸向更高的天空,树干变得越来越粗壮,直到整座山都开始颤动,树木移位,山石破碎,又被根系捆住。此时常笑果树的根已经扎入了山底,伫立在山巅像是一根凭空生出的天柱,高大而直入云霄。它的树干被云雾环绕,目力所及的尽头才能隐约看到与天同高的枝叶。
  整座山的地貌都变了模样,依附山势走向而成的阵法自然也不攻自破。
  阆仙抚过常笑果树树干,说道:“这是报酬。”
  可是常笑已不会再答他。
  阆仙把还在睡觉的花花拿了出来,种在了树底下。此地常笑果树枝叶覆盖之下自成结界,正适合他暂时用来替云无觅解毒。
  血滴早在阵法被破时就已经急退,远远看完了常笑果树生长的全过程。此刻常笑果树身周灵气浓郁成云,枝叶之下自成结界,血滴是进不去的。灵气与魔气相生相克,此长彼消,若是灵气数量远大于魔气,就如血滴从前每次去太清时一般,不仅对修为毫无助益,还会被压制。
  血滴还在不甘心地看着常笑果树的方向时,趴在她肩上的明怀幽开了口:“我们回去吧。”
  “可是那只妖……”
  “你不是他的对手,我要回魔域深处一趟。”
  血滴应好。他们商量完了,血滴才转身看向张婉儿,笑道:“到了魔土,可就要一切靠你自己了。”
  “我知道。”张婉儿答道。
  “真是有趣,这还是第一次有人间魔去到魔土……”
  血滴携着张婉儿回到魔土,在初入地界时便将她丢下,自己直入魔土深处。张婉儿落在这片纯然陌生的血红色土地上,听见了兽类对着自己流下涎水的声音。
  她没有去看那些魔物,而是低头看向手中的字条,是她当初写给李仁心的那一张: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
  对于张家最宝贝的小姐来说,帮助当初的李仁心,就像是在下雨天给了一只落水狗半块饼,所以她连见李仁心一面也不愿意,可这个人为她当初的一点善付出了自己性命,她就没有毁去这张纸条。


第11章 七情之喜(一)
  阆仙将常笑心喂云无觅吃下,之后以元神进入了云无觅的识海。
  他醒过来的时候,眼前是浓郁白雾,心知这是因为自己尚在云无觅识海外围,所以随意挑了个方向向前走去。随着阆仙的前进,白雾渐渐散去,开始露出此地原本被隐藏的真实面貌——一处古战场。
  阆仙的心往下沉了沉,他找到一处水潭,不出所料地发现水中的倒影已经变成了他的幼年期——一棵到处走的小树苗。
  ……
  阆仙不太想说话。
  这里是他和云无觅初见的地方。
  常笑果是一把钥匙,将他送入了云无觅的记忆里一切欣悦的源头。对于现在处于混沌状态的云无觅来说,这里的一切都是真实的。阆仙要做的,就是在这处幻境里唤醒云无觅的喜魄。从前从未有人尝试过这样做,所以阆仙也毫无经验,只能尽力而为。
  他抖了抖自己的树枝,决定先找到云无觅。
  云无觅如今什么都不记得,阆仙却记得很清楚他们是在什么地方相遇的,就在这处古战场的最深处。阆仙现在刚刚能离开土地行走,每天夜里还要将根扎进土里休息,想要去见在战场深处的云无觅一面可以说是千难万难。
  阆仙现在谁都打不过,只能一路走走停停,躲躲藏藏。在他枝叶都折断了好几枝、树叶也变得灰扑扑的之后,才终于看到了云无觅,一时激动地连树枝末梢的小嫩芽都在抖。
  阆仙跑过去抱住了云无觅的腿。他现在太小了,连云无觅大腿都够不到,只能像个挂件似的挂在云无觅小腿上。
  云无觅低下头看这只小妖,拧了下眉。他刚刚杀了一只喑兽,赤裸的上半身还在往下滴刚刚溅上的猎物的血。此时他一只手拎着喑兽尸体,一只手拿着剑,低头看向阆仙时浑身遮也遮不住的凶煞之气。
  阆仙和他对视,有点紧张,叶子抖得越发厉害,抱住云无觅的枝条却搂得越发紧了。
  最后云无觅还是将阆仙带回了自己居住的洞府,他将阆仙带入结界后就没有再管这棵小树苗,坐到了洗剑池边去洗自己的剑。
  他如今看上去只有人类十六七岁,身上的衣服只穿了条不知是从战场上哪里捡来的红色宽裤,赤裸着上半身,洗剑时后背肌肉随他动作起伏,显出坚实轮廓,像是只刚刚成熟的年轻猛虎,尚且青涩却已经饱含力量。阆仙跑到了洗剑池边,扒住池子边沿,看向里面的倒影。年轻时候的云无觅,比作青竹,差他三分锐气,比作名剑,又差他三分艳丽,他坐在池边,一池玉白髓液映出的就是惊鸿倒影。
  阆仙在看云无觅,云无觅却也在看他。这是云无觅第一次在古战场上见到不会攻击自己的活物,虽然只是一棵树。他心下其实有几分好奇,却因为天性里的矜持与自傲而不愿意表现出来。
  阆仙跑到他身旁,在偷偷往池子里探自己的根须,这一池的石髓可是好东西,可以让他更快长大。他先是探进去了一根又细又白的小根,见云无觅看着他没有说话,又扒着池子边缘,想要整棵树都探进去。
  云无觅没有阻止他,等阆仙将自己整颗树苗都栽在了池子里,云无觅才出了声,他问阆仙:“你会说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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