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兔糖(GL)——顾徕一
顾徕一  发于:2023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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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含烟不让自己继续想下去,匆匆收拾了一下出门。
  对她们这样的实验狗来说,暑假是不存在的,每天都要泡在实验室里。但沈含烟赶到实验室时,还是感到一阵由衷的心安。
  至少这里的忙碌可以让她暂时忘掉一些事。
  师姐见她进来,笑着问:“这两天休假怎么样啊?”
  沈含烟笑了下。
  谁能想到短短两天之间,她的人生就被推往了一个从没想过的、截然相反的方向。
  好荒唐。
 
 
第58章 
  沈含烟先在实验室处理了这两天落下的工作,下午她出了学校,来到附近的一条商业街。
  这是一条老而旧的商业街。炸油饼的卖羊肉的卖散发劣质气味丝袜的,各种混杂在一起,想像被抛弃在时光之外。
  但沈含烟曾无意间到过这里一次,知道这里有很多修手机的小铺。
  她一家家的问过去。
  都说不能修。也许不是不能修,而是修起来麻烦又费时,还赚不到钱。都劝沈含烟再去买个新的,现在新手机也不贵。
  但沈含烟就那样固执的一家家的问了下去,顶着盛夏的日头,额头沁出一层薄汗。
  她之前其实本打算修不好就去买一个新的,可季童手里那个淡紫色的新手机,深深刺痛了她的眼。
  与其说她不能接受季童给她的新手机,不如说她不能接受两人“施”与“受”关系的对调。
  那时的她还并不明白,因为那深深打破了她赖以生存的骄傲、自尊心以及安全感。
  那是她从小到大,仅存的东西。
  她浑身是汗、穿行在小巷里、一家家的问了下去。
  直到终有一家店的年轻老板,露着花臂转着她的手机:“实在要修,也行,两千五,而且我跟你说,就这价格我一点没赚你的钱。”
  其实沈含烟知道,因为这就是前面无数个老板都不修她手机的原因。
  两千五,基本也是沈含烟买下一个新手机的预算。
  并且花臂老板还跟她强调:“就算修好了,也比不上新的好用,通话质量不怎么样,而且不知什么时候又会坏了。”
  话里话外都是劝沈含烟别修。
  但沈含烟说:“修吧。”
  不修的话,那个淡紫色的新手机将永恒的刺痛她。
  当沈含烟终于拿着修好的手机钻出小巷,她起了球的旧T恤已经汗透了黏在身上,兜里的手机震了起来,一个过分迅速的来电好像在庆祝手机的起死回生。
  是季童吗?沈含烟犹豫了一下。
  其实她很怕是奚玉,但“有可能是季童”这个念头让她还是把手机掏了出来。
  结果不是季童也不是奚玉。
  电话里的男声相当严肃:“沈含烟,马上到医院来一下。”
  挂了电话沈含烟盯着天边一轮太阳,惨败的光线让她眼晕。她想:六月的太阳光线已经有这么刺眼了?
  她背上的汗出的更密了,一层一层,应接不暇。
  她给实验室打了个电话:“师姐,我还要请两小时的假。”
  “你手机修好了?”师姐问:“有什么事么?”
  沈含烟:“要去趟医院。”
  师姐:“你生病了?”
  沈含烟:“没有,就是我生病的那个朋友,情况不太好。”
  师姐:“那你赶紧去吧!别担心实验室的事。”
  挂了电话,沈含烟迎着惨白的太阳光线向地铁站走去。
  ******
  “沈含烟?”
  顾峥在吸烟室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时,简直以为自己看错了。
  因为那人站在窗口,纤细的指间夹着一支烟。
  可那修长的身材、挺拔的体态、秀美而清冷的一张脸,不是沈含烟还能是谁?
  而且那人听顾峥叫“沈含烟”三个字时还回了头。
  这下顾峥确定了,向着那人走过去:“沈含烟真是你啊,我还以为我看错了,你怎么会在这抽烟?”他又看了眼沈含烟指间的烟一眼:“你会抽烟?”
  沈含烟也跟着看了自己指间的烟一眼。
  顾峥直接把烟拿走掐了:“别跟我学这些不好的习惯,谁说搞学术就一定要抽烟?你看骆嘉远不就不抽烟?学术搞的也蛮好。”
  他酸溜溜的说:“反正我也不是你硕导,你跟我学干什么?”
  沈含烟笑了一下。
  顾峥说:“走吧,陪我去花园溜达溜达。”
  ******
  顾峥把沈含烟带到花园,自己左右环顾一圈,偷偷摸摸把烟点了。
  他边走边跟沈含烟说:“你师母每周都要来看一次中医,恨不得住在这医院里,你说她是不是魔怔了?”
  沈含烟:“师母还是觉得身体不舒服?”
  顾峥一挥手:“她哪儿不舒服,她那就是闲的。明明西医整套体检都做了,身体比牛还壮,非说自己从中医角度是亚健康,得慢慢细心的调。”
  沈含烟:“师母跟你撒娇呢。”
  顾峥嘿嘿一笑:“我也跟她说找了我是她的福,哪怕我搞学术一辈子清贫赚的不多呢。就是一点。”他扬扬手里的烟:“护士不让在花园抽烟,逮着我好几次了。”
  沈含烟:“那要不回吸烟室……”
  顾峥:“不,我想出来溜达溜达,你得陪我。”
  顾峥这个看上去粗糙的老男人有腔别样的体贴,明明是陪沈含烟,偏偏说是要沈含烟陪他。
  他问沈含烟:“还是来看你那个朋友?”
  沈含烟点点头。
  他又问:“情况不太好?”
  沈含烟再次点点头。
  其实顾峥也猜到了。
  虽然沈含烟年纪轻,但她几乎是顾峥见过最理性自持的人,能让沈含烟做出抽烟这么打破常规的事情来,估计刺激受得不轻。
  他问:“有多不好?”
  沈含烟犹豫了下,才说:“可能有生命危险。”
  其实顾峥带了沈含烟这四年,早已发现她有个特点,就是很不喜欢麻烦别人,所以说起自己的事情来都是报喜不报忧,好像连倾吐都是一种打扰似的。
  所以沈含烟这次的倾吐,让他几乎有点感动。
  他多说了一句:“人生的得失就是很无常。”
  沈含烟:“专心搞学术也不能避免吗?”
  顾峥笑了一声:“沈含烟,你在开什么玩笑?”
  沈含烟也笑了笑。
  顾峥:“人生啊,无非就是避免能避免的遗憾、接受不能避免的遗憾罢了。”
  沈含烟点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
  ******
  因为下午又耽误了不少时间,所以沈含烟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加班到很晚。
  当她从实验室出来时,夏夜夜空,月朗星稀。
  实验楼外的松林前,站着的那个人让她有点意外:“骆师兄?”
  即便骆嘉远对她怀有一种真实的关切,但两人的关系还是有点不尴不尬,加上这段时间张愚教授那边实在事忙,两人已经有段日子没见了。
  她走过去:“怎么没打电话?”
  骆嘉远:“你手机修好了?”看来也从朱蔓那听说了沈含烟手机坏了。
  沈含烟点头:“修好了,而且你也可以打实验室的电话。”
  骆嘉远笑了下。
  然后沈含烟意识到,骆嘉远站在这里,是因为有话想跟她说,但又没那么好说出口,所以拖着,想多给自己一点酝酿的时间。
  所以当骆嘉远提出:“坐公交送你回家?”
  沈含烟点了点头。
  公交车摇摇晃晃,像一个沈含烟不曾睡过的摇篮,摇着月光下的梦。
  骆嘉远一路不说话,她就一路看着车窗外的风景,一个年轻的母亲,牵着小女儿的手漫步走过。
  一直到下了车,骆嘉远和她一起往小区走的时候,才开口:“我听说了一件事。”
  沈含烟示意他说。
  骆嘉远又犹豫了一下:“我有个姨妈,她有个同学在邶城做房产生意,最近她在一个酒会上,认识了一个叫奚玉的女人。”
  沈含烟已经知道骆嘉远要说什么了。
  骆嘉远:“据我姨妈的同学说,奚玉以前生意做得很大,但最近出了状况,四处找人想办法,眼看不行了。但突然之间,不知怎么又傲了起来,说自己有个女儿可以跟季总结婚,说她的公司肯定没问题。”
  骆嘉远看了沈含烟一眼,沈含烟的脸色如今晚的天一样淡而沉。
  他小心翼翼的问:“奚玉……是你妈妈么?”
  沈含烟:“是。”
  骆嘉远呆呆的。
  过了很久,他才从嘴边挤出一句:“季总他,不是什么很好的结婚对象。”
  这句话对骆嘉远来说太难说出口了。
  骆嘉远是那种人,寡言,温和,有担当,似乎有一种义务是从不在背后说人长短。
  说季唯民的这一句,已经算是很重很重了。
  沈含烟告诉他:“我知道。”
  骆嘉远急了:“那你……”他稳定了一下情绪:“我想过了,如果你是真的想找个人,你别找季总,我……”
  沈含烟轻轻打断:“不是那么回事。”
  骆嘉远固执的说了出来:“我和你在一起。”他又重复了一遍:“你别找季总。”
  因为骆嘉远是个过分认真的人,所以当他知道沈含烟的秘密以后,面对沈含烟“在一起”的提议,他一度拒绝了沈含烟。
  但现在,当他站在自己的角度认为沈含烟是在往火坑里跳的时候,他说:“我和你在一起。”
  沈含烟了解骆嘉远,他是一个说得出做得到的人。
  他现在说出口,就意味着无论过程中他将如何痛苦,到最后他都一定会和沈含烟在一起。
  这让沈含烟获得了一种感动,尤其在面对了自己那样的亲妈后,骆嘉远的善意像今晚的月光,含着一种皎洁的、纯粹的、不染纤尘的勇气。
  沈含烟从小获得的这种善意实在太少太少了。
  她笑看着骆嘉远说:“你放心,我不会跟季总结婚的,我也会跟我妈讲清楚,让她别再对人那样说。”
  骆嘉远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
  沈含烟想,若在其他人眼里季唯民是个火坑的话,那当其他人得知了真相,又何尝不会觉得她是个火坑呢?
  骆嘉远就是知道真相的人,但他还是义无反顾的要往里跳。
  这让一向寡言的沈含烟,忍不住与他多聊两句:“骆师兄,你和家里人关系好吗?”
  其实沈含烟知道,骆嘉远和家里人关系很好,他家就在离邶城不远的一个北方城市,父母都是高中老师,还有个妹妹,一家人在寒暑假的时候,经常来邶城看骆嘉远。

  关系好到,曾是R大人尽皆知的存在。
  沈含烟忍不住想,当时她在选择骆嘉远的时候,会不会是被这温暖的家庭氛围所吸引呢?
  还是说,她和季童两个同样破碎的人,更能彼此依偎着取暖?
  为什么又想到季童了。
  沈含烟默默打消了这个念头。
  明明今天下午在医院里的事,已让她觉得人生够无常了,她有什么奢侈任性的资本吗?
  骆嘉远也有心与沈含烟多聊一些,他絮絮说起自己的家庭,说起童年趣事,说起父亲的花、母亲的菜和妹妹的胡闹,眼里泛着柔和的光。
  说得沈含烟微笑起来,明明是那么理性的一个人,此刻脸上的向往却几乎藏不住。
  骆嘉远的心揪了起来:“沈师妹,我今天既然来找你,我就想好了。”
  年轻的男人梗着脖子:“如果你想体验拥有家的感觉,我可以给你一个家。”
  沈含烟笑着说:“不行,骆师兄,其实我后来想清楚了,我之前对你说那些话,是我太莽撞了,真抱歉。”
  她今晚笑这么多,是真的被骆嘉远那一往无前的善意和勇气打动了。
  她人生中很少见这么纯粹的人。
  这在无比糟糕的一天里,多少带给了她些慰藉,让她知道人世间还有美好的东西。
  骆嘉远垂头丧气的问:“为什么不行?”
  沈含烟轻声说:“其实,我已经体会过拥有一个家是什么感觉了。”
  在那间小小的出租屋里,她和季童用同款的沐浴露,会散发淡淡的香。
  还有两人一起过年,小兔子把包硬币的饺子悄悄掐出月牙般的指甲印,又在一堆煮熟的饺子里找出来塞进她碗里。
  甚至还有那些她抵挡不了的拥抱,还有季童坐在她膝头,一字一句的说:“因为我喜欢你啊,沈含烟。”
  又说:“我可以等,沈含烟,等到你觉得我足够大了为止。”
  可季童不知道的是,沈含烟有什么资本叫她等呢?
  骆嘉远观察着沈含烟的脸色:“你有真正喜欢的人了?”
  沈含烟点点头。
  “那你们会在一起么?”
  沈含烟摇摇头。
  骆嘉远顿了一下,突然问:“为什么人生这么难呢?”
  他几乎愤怒起来了,手攥成拳,用泛起血红的双眼看着沈含烟固执的重复质问:“为什么人生这么难呢?”
  沈含烟走上前,轻轻拍了拍骆嘉远的肩:“骆师兄,谢谢你。”
  “不过,我们以后别再联系了。”
  她仍然笑着,但骆嘉远很清楚,沈含烟的事,他再也无能为力了。
  沈含烟轻声劝:“骆师兄,回去吧,我自己的路,终归还是要自己走。”
  ******
  季童没想到,第二天她会接到秦菲的一个电话:“有空么?”
  季童:“什么事?”
  秦菲:“脏活苦活累活,像你这样的公主有没有兴趣?”
  反正放暑假没事,季童就去了。
  她一点也没想到,秦菲这样的人会到流浪猫组织来做义工。
  放暑假之后,秦菲穿得更张扬了,耳环脐环黑色唇膏,头发有一缕挑染成火红,一双厚底鞋有转头那么厚,小臂上一个骷髅与天使共存的纹身露出来。
  季童看了半天,秦菲说:“那是纹身贴。”
  季童:“哦。”
  给流浪猫洗澡、喂食、打扫笼子、联系绝育,都是些累而繁琐的事,秦菲做起来却很娴熟。
  季童听公益组织那人的意思,秦菲每年暑假来这里帮忙,已经有两三年了。
  今天秦菲叫了好几个季童这样的闲人来帮忙,忙了大半天,总算差不多了。
  对付流浪猫真是个体力活,季童休息的时候靠墙边站着,仰头咕噜噜喝下一瓶冰水。
  秦菲走过来:“公主,想不到你比看起来能吃苦。”
  季童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秦菲:“你那样看着我干什么?觉得我这样的人来这里很奇怪?”
  季童在心里说:是很奇怪。
  今天见到秦菲的这一面,让她忍不住想:是不是人都有很多面呢?
  比如沈含烟。
  沈含烟一定想不到,昨晚她和骆嘉远说话的时候,季童就在小区路灯没照到的角落,远远看着这一幕。
  她也不知道她跑沈含烟家这边来干嘛,她甚至一点也不想见沈含烟,因为她心里根本还没想好怎么面对沈含烟。
  沈含烟不要她的示好,不要她的手机,甚至不愿再跟她住在一起。
  却对着骆嘉远笑得那样柔和,连眼里都泛着光。
  季童忽然觉得,她是不是一点也不了解沈含烟?
  沈含烟明明说过不喜欢骆嘉远,为什么又对着骆嘉远那样笑?
  同样,沈含烟看起来对季唯民毫无兴趣,为什么又在奚玉提议时没有一口否决?
  季童蜷了蜷手指。
  她不能不了解沈含烟。
  因为在她的潜意识里,埋藏着一个直到现在都未彻底动摇的想法:就像她喜欢沈含烟一样,沈含烟也是喜欢她的。
  如果她一点都不了解沈含烟,那她的这一想法,会不会根本就是错的?
  这时秦菲推了推她胳膊:“想什么呢?为什么别人跟你说话时你经常走神?”
  季童眼睛眯起来,迎着明晃晃的太阳看秦菲。
  秦菲:“别走神了,看在你今天挺帮忙的份上,晚上请你去个好地方去不去?”
  季童:“什么地方?”
  秦菲神秘一笑:“你从没去过的地方。”
  季童在心里说:哦,不就是酒吧吗。
  倒是很符合她的计划。
  ******
  秦菲以为季童连酒吧都没去过,殊不知,她去过更乱的地方。
  在去之前,她甚至不知道邶城有这样的地方,小胡同通往幽暗的地下室,天空蛛网一样布满电线和荒草,有一些店招都变黄的小店不知是开着还是倒闭,巷口坐着形容枯槁的大爷,穿着背心拿着蒲扇慢慢摇。
  胳膊上都已没什么肌肉,浑身散发出腐朽的气息,就像这胡同本身。
  老人晶体浑浊的眼睛看过来,季童咽了咽唾沫,继续往里走。
  托赖于便利的互联网,不然季童打死也找不着这里。
  走到一座旧屋边的时候,忽然有人捏了捏季童的脚。
  季童警惕的后退一步,低头看着一只满是纹身的手,从她脚底地下室的气窗出来,瘦、柴且脏,与她脚上闪闪发亮的英伦小皮鞋形成鲜明对比。
  那手的主人笑道:“下来吧。”
  季童捏着双肩包的带子,顺着狭窄逼仄的楼梯走到地下室,一只毛茸茸的粉兔子挂在她包上晃啊晃,与她格纹短裙的晃动保持同一频率。
  她推开地下室的门,一阵浓烈的酒味飘出来。
  里面黑而杂乱,里面瘦削的男人穿着与巷口大爷同款的背心,露出满是纹身的胳膊。
  他叼着支烟:“是你在网上联系的我?”
  饶有兴致的歪头打量季童:“你这样的小姑娘,要度数这么高的酒干什么?”
  原来这是个不怎么合规的私人作坊,酿那种浓度极高的酒。
  据说这人厉害,度数高成那样,入口却还是相对柔和,让人很容易放松警惕。
  季童一张脸上没什么表情:“多少钱?”
  男人笑:“贵着呢。”
  季童继续没表情的说:“我不会差你钱的。”
  男人吹了声口哨,把一个小瓶子拿出来:“掺到其他酒里,保证你想放倒谁就放倒谁。”
  季童:“如果我是想放倒自己呢?”
  男人一愣。
  面前穿格纹短裙的女孩,玻璃一样的眼珠,怯生生的神情,像只怕人的小兔子。
  看着特别小,却在跟他说话的一瞬,流露出一种过分决绝的眼神。
  不像被狩猎的兔子,倒像是狩猎者。
  不过很快,女孩脸上的神情又变得懵懂而怯生生了。
  男人觉得那一定是自己的错觉而已,晃晃手里的瓶子:“我只收现金。”
  “没问题。”
  ******
  从地下室走出来的时候,天边一轮残阳如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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