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异将阳关的手腕放下,塞进被子里,帮他往上拉了拉被子,随后哭笑不得的开口:“全身筋脉破损,内脏大出血,左胸第三根肋骨骨折,随便哪一样都能让你在床上躺三个月,运气不好直接送命,你居然睡了三天就好的差不多了,你是头牛吧!”
“……”阳关沉默了一下,抬起头瞪了他一眼,“你才是牛!”
阳关气鼓鼓的模样显然取悦了李异,李异坐在床边,伸手,捻起阳关的一缕白发饶有兴致的把玩。
“谁之前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现在就说我是牛,嗯?”
阳关磨了磨后槽牙,但最终还是忍住了,没有把李异的手拍下去,任由他将自己的头发绕在手指上,然后松开让头发弹回去,几缕头发扫过阳关的脸颊,痒痒的。
阳关的头发跟其他人的头发很不一样,不仅天生白发,而且他的头发比起一般人要细,但韧,造成的结果就是阳关如果把头发披散下来,就会既蓬又松,还带点蜷曲。
李异玩够了阳关的头发,放下手整理了一下袖口,淡淡开口:“把你手里的那个东西给我看看。”
阳关一愣,乖乖地将手里的那半截衣角递给他。
阳关就见李异脸上再次露出了一种莫名奇妙的表情,良久,李异才将那一截衣角还给阳关。
“不用担心,你爹暂时应该不会有事。”
“你怎么知道?”阳关一下挺直了身体。
“这衣服上的纹样,是藏锋楼的标志。而藏锋楼,是江湖上最大的杀手楼。”
“藏锋楼……我好像听说过,那个陈县男屋子里养了个叫娇娇的小姑娘,他说那个娇娇就是藏锋楼培养出来的杀手。”阳关不自觉的看向了自己的手,他自己也不明白当时他那儿来的力气,直接就把娇娇的脖子拧断了。
“据你所说,那个娇娇可能是一种非常特别的杀手,不止藏锋楼,一些比较小型的杀手组织经常会接一些达官贵人的单子,那些有钱人会花重金定制一名专属于自己的杀手,包括性别、年龄、高矮胖瘦,就连样貌都可以定制自己喜欢的风格。当然了,当一个人已经被定制到方方面面都符合自己喜好,那这些杀手也不仅仅是用来当保镖或者去执行一些暗杀任务了。”
“……那我爹倾国倾城的样貌,不会是被藏锋楼的人看中,被抓去当定制杀手了?”
“……”李异沉默了一下,突然觉得这小孩儿脑子里面的洞也是挺大的,“藏锋楼可是天下第一杀手楼,培养出来的杀手若不是顶尖的,那可是会砸自己招牌的。你爹都二十多了吧,怎么可能还能当杀手,须知功夫都是要从小时候练起的。”
“那个……我爹快三十五了……”
“……那的确是天赋异禀,”李异面不改色,摸了摸下巴,“说不定还有开发空间……”
“滚!”阳关一把抓起桌子上的杯子,掷向李异,李异轻轻巧巧一躲开,顺手接住了那个杯子,塞回了阳关手里。阳关捧着杯子,突然又想到了一个问题:“那个娇娇……我感觉她神志好像有些不正常。”
“很正常,”李异歪着头,他很喜欢看阳关捧着杯子的模样,“那些定制杀手都是要从小与世隔绝培养的,那些孩子一般都是街上的一些小乞丐或者流浪儿,偶尔也会买一些穷苦人家养不起的女婴。如果是从小流浪,五六岁才被带走的小孩子那还好,如果是一出生就被卖到藏锋楼的,从小关在藏锋楼里,与世隔绝进行成为杀手的训练,神志正常才叫见了鬼。”
“把普通孩子带走培养成杀手,这个不是犯法的吗?”
“你忘了我们南唐的太宗皇帝是怎么复国的?就是因为靠着武林中各大门派的支持,太宗才能灭掉赵家军,我们南唐才会成为中原第一大国。”
“那可是从龙之功,你觉得,朝廷能管住那些江湖人?”李异笑了笑,眼神波澜不惊。
“那说了这半天,我爹究竟为什么会被他们抓走?”
“他们抓错人了,我想,他们应该想抓的是你。只不过可能因为你爹因为保你所以对他们撒了谎,或者可能因为你爹长得过于倾国倾城像个高手,所以他们误把你爹当成了你把他抓走了。”李异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抓我,为什么?”阳关自动忽略李异的垃圾话,直抓主题。
“你以为,你身上会冒出火焰真的是什么特异功能吗?”李异抓住阳关的手腕子晃了晃,“你知不知道,你身上有着所有练武之人都梦寐以求的东西?”
“什么?”阳关眨了眨眼睛。
“有形内力,能将内力实质化,并且实质化的内力真真切切的能对人造成伤害。这是多大的天赋你知道吗?”
“内力?我?”阳关呆住了,“我真的有内力?”
“其实内力所有人都有,只不过在于多少而已。内里其实就跟体力一样,可以通过锻炼,或者说修炼而增强。没有修炼过或者没有天分的人内力只能一直在体内起辅助作用,而一些有天分或修炼得法的人就能将内力外显。有形内力则是最特殊的一种,不用修炼就能外显,并且能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那种话本里隔着老远用内力一掌把人拍死是真的吗?”阳关突然有些好奇。
“是真的,而且并不难做到。”说着,李异朝着阳关的方向随手挥了一掌,阳关只觉得面前一阵风过,旁边的窗帘动了动。
“那我也能做到吗?你能教教我吗?”阳关毕竟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看到厉害的东西就能激动起来,抓住李异的袖子晃了晃。
“论天分你可比我厉害多了。”李异轻描淡写抽出自己的袖子,慢条斯理的整理了一下,“不过论修炼的速度,你可真是让我叹为观止。明明有着顶级的有形内力,居然能被一个小丫头拍成内伤。藏锋楼没抓你去做杀手真是他们的幸运,否则早晚有一天他们的招牌会被你砸个稀巴烂。”
“你……”阳关刚想反驳自己根本不知道修炼的方法,张了张嘴,又突然觉得这话挺没劲的。内里的伤还在隐隐作痛,抓走苏阖的人可不会管自己知不知道修炼的方法。说到底,还是自己太弱小了。
阳关满脑子都是自己半梦半醒间看到的苏阖的那个背影。如果自己再强一点,是不是苏阖就不会被抓走了?深吸一口气,阳关抬起头,定定地看着李异:“李异,你确定,藏锋楼是因为知道了我身上的有形内力,所以想把我抓去当他们的杀手?”
“自然,你知道有形内力是多么罕见的一种内力吗,据我所知所有的江湖人和非江湖人中,拥有有形内力的只有两个人,你是我所知道的第三个。你可是个香饽饽。”李异似笑非笑地拍了拍阳关的肩。
阳关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慢慢地攥起拳头:“那我自己主动去藏锋楼,可以去把我爹换出来吗,他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李异一挑眉:“自然是可以的,不过你想好了,当杀手,不是杀人,就是被杀,你真的愿意走这样一条路?”
阳关沉默了很久,慢慢抬起头,双眼放空,望着前方,口中喃喃自语:“我爹当年在关外发现了我,那时候我几乎快要死了,半张脸被灼热的沙粒烫的溃烂流脓。是爹捡走了我,用他当时所有的积蓄给我看大夫,那时候他也才刚刚及冠,却千辛万苦地将我抚养长大。”
“小的时候我就因为一头白发和半张毁容的脸一直受人欺负,是爹一直保护着我。你能想象吗?我爹那种说一句话都要先说一句论语的人,会去跟几个十几岁的孩子打架,只是因为他们骂了我一句‘妖怪’。”
“我虽然不是苏阖亲生的,但是我这条命,都是他给的。”
“为了他,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哪怕是,拿走我这条命!”
阳关猛的转过头来,嗓音嘶哑:“李异,你知道藏锋楼在那里的,对不对?”
李异静静的看着少年,良久,轻轻的点了点头。
“你能带我去吗?求求你。”阳关的声音带着几分微不可查的哽咽。
李异这次没有犹豫,郑重地说了一个“好”。
“谢谢……谢谢……”阳关揭开被褥,跪在床上,重重的朝着李异磕了三个响头。李异没有推辞,只是默默的扶住少年的双肩,却发现少年瘦削的躯体在微微地颤抖,“啪嗒”几声,阳关身下的被褥晕开几点深色的圆形斑痕。
第7章 所谓高贵的灵魂
渭城位于关中盆地中部,处于泾河、渭水交汇的三角地带。作为渭城的护城河,渭水就像一条柔软的绸带,温和又不容置疑的将大半个渭城包裹在自己怀里,而依傍着渭水错落有致布满河沿的,便是一个又一个或大或小的集市。
以高大的银楼“鸿翔楼”为中心,阳关抬头看去,就见两边的屋宇鳞次栉比,茶坊、酒肆、脚店、肉铺等等往前排开,绫罗绸缎、珠宝香料等物品让人目不暇接。
此时正逢春市,很多店家都摆出了这个节气独有的商品,大的商店门首还扎“彩楼欢门”,招揽生意。阳关几乎是走两步,就能听见一阵哄闹的声音。
除此之外,集市上还有专门用来医药门诊、看相算命、修面整容的店铺,阳关就算再镇静,也是一时间张大了嘴呆若木鸡,看得呆了。
街市上行人来来往往摩肩接踵,川流不息。有做生意的商贾,有叫卖的小贩;有骑马的官吏,有乘坐轿子的大家眷属;有问路的外乡人,有拍着手看路边杂耍的街巷稚童;有身负背篓的行脚僧人,还有路边跛足的老乞丐……男女老幼,士农工商,三教九流,无所不备。阳关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繁华的集市,只能在心里暗暗感叹,渭城真不愧是西北第一城。
“你还真是傻狍子进城,什么都想看一看。”李异看着东奔西跑上蹿下跳的阳关,无奈的叹气。
他本人是一点都不喜欢热闹的地方的,又闹又吵,新衣服不消半刻就会变得皱巴巴的。李异啧了一声,干脆不管阳关了,躲到一个没那么多人的角落整理自己被扯歪的领口和袖口。
“李异!”阳关不知道从哪里窜到了他面前,献宝似的打开合上的手:“当当!”
李异定睛一看,却见是一个青青黄黄的蚂蚱躺在阳关的手心里,顿时就觉得一身的鸡皮从脚底板蔓延到了头盖骨,“啊”的惨叫一声,“蹬蹬”倒退了两步,一只手护眼一只手胡乱的挥着:“拿开!把这个脏东西拿开!”
“什么呀,这不是真的蚂蚱,是草编的。”阳关被李异的反应吓了一大跳,慌忙拽起草编蚂蚱背上的草绳,拎在手中晃了晃。
李异看到是假的蚂蚱,终于松了口气,但还是待在原地,拒绝接近阳关。阳关嘴角抽了抽,将草编蚂蚱拿到眼前:“话说回来,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那么逼真的草编蚂蚱呢。”
李异冷哼了一声:“少见多怪。”
“不过我更没见过的是,你那么大个男人,居然怕虫子?”阳关又对着李异晃了晃手里的草编蚂蚱。
李异翻了个白眼,走过来抬起手抽了一下阳关的脑门:“不行吗?谁说男人不能怕虫子?我还怕脏怕乱怕闹怕吵,最怕不听话上蹿下跳的小鬼!”
阳关揉了揉脑门,看着李异身上原本平整熨帖的黑袍现在已经变得皱皱巴巴,面色也黑沉沉的。想着要是哄不好这个大爷自己就没办法去藏锋楼了,还是要撸顺毛才好办事,赶紧服了个软:“那我们就找个客栈赶紧歇下吧!”
李异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算是同意了他这个提议。阳关将两根手指放在嘴里,吹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哨。少顷,一条黑白花的狼犬挤出人群,跑到阳关身边。
“命阿,走了!”阳关蹲下身摸了摸命阿毛茸茸的脑袋,命阿更兴奋了,伸着舌头,尾巴甩得快要飞起来了。
阳关看着撒欢的命阿,心中突然有些感慨。命阿是四年前他在家附近的一条小巷口捡到的,那天正好是那年冬天最冷的一天,早上起来的时候,阳关看到了很多被冻死的流浪的小动物。
命阿那时候就跟它的母亲和兄弟姐妹一起,蜷缩在小巷口一个避风的角落,但尽管这样,等阳关发现它们的时候,命阿的母亲尸体都凉透了。阳关翻了翻那些还没断奶的小狗的身体,发现只有命阿活了下来,但也是奄奄一息。
阳关抱着命阿跑回家找苏阖,父子俩找出一块布头将命阿包裹住,放在炉灶旁边,苏阖甚至跑去虎头家问虎头爹讨了一小罐牛奶,这才将命阿从阎王爷手里抢了回来。
苏阖觉得这只小狗的生命力真是太强了,于是在阳关的白眼中掉了次书袋,给小狗取了个奇奇怪怪的名字叫做“命阿”。
自此,命阿就成为了他们的第三个家人。命阿的母亲只是只很普通的奶白色土狗,但是命阿仅仅过了大半年就长成了一只威风凛凛的狼狗,所以阳关和苏阖一直在猜命阿的父亲是不是一头狼。
之前阳关给苏阖留的一小碗鸡汤和鸡腿,因为放了三天,馊了,所以阳关临走前喂了命阿。虽然阳关为给命阿吃馊掉的东西感到很抱歉,但是在连人都饥一顿饱一顿的情况下,狗又能吃的好到哪里去呢?
“阿阳,跟上!”前面的李异喊了一句。阳关赶紧追上去,一边跑一边对着命阿挤了挤眼睛:“走,我们去吃大户!”
不过李异并没有直接去客栈,反而走向了那座高大的银楼——鸿翔楼。直到走近,阳关才发现这座银楼有多大,七层高的塔楼一眼望不到顶,外表漆了一层朱红色,显得格外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