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现代] 腐烂俗人—— by作者:茶榷 CP完结
佚名  发于:2023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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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醺黄的吊灯落下朦朦胧胧一层软纱,食物的香气从服务员手中的小推车上飘来。
  奶油鸡酥盒、海鲜汤、腌三文鱼、惠灵顿牛排、华尔道夫沙拉、葡萄干布丁被端上餐桌,环绕着玫瑰和蔷薇的插瓶。
  郁金香形的杯壁托起红葡萄酒,酒水像是堆砌的红宝石。
  孟远岑用手指夹住透明的杯脚,举起酒杯晃了一圈,渐变的酒香萦绕后扩散,略过鼻尖。
  他的半边脸都浸润在暖色灯光下,温和的惬意,“你今天是开车来的吗?”
  沈浔摇头,一时不解对方发问的意图。
  近在咫尺的孟远岑笑了笑,已经将酒杯伸到眼前,倾斜几分,一个干杯的姿势。
  沈浔急忙低头,拿起酒杯又抬头,和孟远岑的杯壁轻轻地碰了碰。
  “叮——”
  杯壁震颤,十指连心,沈浔缩回手,仰起头抿了几口。
  浓郁的酒香在舌尖翻滚,他不知餍足地又品,品着品着他掀开眼帘,却见对方无声地打量自己,嘴角似乎噙着笑,酒杯就立在手边。
  沈浔觉得不自在,又讪讪地把酒杯给放下了,“你怎么不喝?”
  孟远岑笑答:“开车不喝酒。”
  沈浔这才明白孟远岑那一句关于自驾的询问。
  从开胃菜到主菜很快落入腹中,期间两人偶尔交谈几句,你来我往。
  等到只剩最后一道甜品时,沈浔终于有些着急起来,他还是有些不死心,想要孟远岑的微信。
  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不着痕迹地找个合理的借口,一个可以互相加微信的借口,但他暂时想不到。
  可他也不像孟远岑那样,能够熟练引导话题的方向。
  于是谈话内容仿佛脱缰的野马,早就跑到离“孟远岑的微信”十万八千里的地方。
  你一句我一句的对话推拉过几轮。
  沈浔用布丁匙舀葡萄干布丁,每一次舀的都比上一次少,他想吃慢一些,也成功做到了,只是没想到,对方先吃完放下了布丁匙。
  靠在椅背上的雨伞摇摇欲坠滑倒在地,孟远岑注意到动静,站起身。
  沈浔还以为孟远岑准备离开,也跟着站起来,他再也做不到无动于衷,抿了抿唇,故意用很冷静的、听不出起伏的语调,“孟远岑。”
  孟远岑扶好伞,又慢悠悠地落座,“嗯?”
  ……原来他不是要走啊。
  沈浔又慢慢坐回去,但既然已经起了这个头,就不要放弃这次机会,人总要勇敢地主动一次。
  “我们——”沈浔说,“可以加个微信吗?”
  孟远岑静默一秒,然后掏出手机,“可以啊。”
  沈浔闻言顿生出一种千帆过尽的喜悦感,其实只是要了个微信,可能人得意忘形时说话就容易不过大脑,他又添了一句,“既然你是孟远柠的哥哥。”
  天地良心,沈浔只是想尽量合理化自己要微信号这个行为。
  却不知这话落到孟远岑耳朵里,又是另一层意思,才找到微信二维码名片,孟远岑手里的动作顿住了,掀起眼皮看了沈浔一眼,挑了挑眉,直言道:“你很喜欢我妹妹吗?”
  沈浔被问到一时哑然,孟远岑问的喜欢到底是哪个喜欢,是不是男女之情的喜欢?还是普通的朋友之间的喜欢?
  但是他就算再没有情商,也不可能当着孟远岑回答不喜欢,无论是哪一种含义的喜欢。
  想到这,沈浔连忙点了点头,因为犹豫的时间太长就显得不够真诚,“嗯。”
  附带上一句万能夸赞句式,“她挺可爱的。”
  孟远岑眯起眼的同时推了推眼镜,好像把嘴角的笑容也推散了,但他还是把手机放到沈浔面前,温声说道:“我的二维码。”
  添加成功。
  备注“孟远岑”。
  沈浔看着通讯录里的新朋友,又没忍住低头笑了。
  孟远岑瞥了一眼沈浔的笑,“我下午还有事,那么今天就到这里吧。”
  沈浔抬起头,整个人还沉浸在无形的快乐泡泡之中,连告别都不觉得伤感了,“哦哦好的。”
  孟远岑拿起自己的黑色雨伞,“再见。”
  沈浔站起身朝对方挥手。
  孟远岑跟着挥了挥手,转身走了几步,却停住脚步折回头,只见沈浔又坐回木椅上了,“你……还不走吗?”
  沈浔讪笑了一下,“我忘记带伞了,等雨停了再走。”
  正巧这时,窗外。
  “哗啦啦啦——”
  雨突然变大了。
  沈浔现在心情好,人也变得非常乐观,看了一眼窗外不为所动,“看样子,可能要……多等一会儿。”
  他想,就孟远岑的朋友圈,也够他边等雨停边打发时间了,前提是孟远岑喜欢发朋友圈。
  孟远岑见状,不禁微微蹙眉,“我送你回家吧。”
  沈浔觉得他俩还没那么熟,太麻烦人,下意识地推脱,“不用了,谢谢。”
  孟远岑沉默几秒,然后问道:“天气预报说这场雨会下到晚上十点,你打算等到晚上十点?”
  “啊?”沈浔惊了,“真的?”
  “啊什么,和我走吧。”
  沈浔看看窗外的倾盆大雨,又看看孟远岑,将手机往兜里揣,“好吧。”
  他快步走到孟远岑身边,补充一句,“谢谢。”
  “不用谢。”
  推开花海餐厅的大门,孟远岑撑开伞道:“来吧,委屈你和我挤一把伞了。”
  沈浔默默靠近了一些,双手环胸裹着外套,缩起脖子站在伞下,心想,倒也没有那么委屈。
  秋风把垂直的雨水全部挂斜了,伞只好跟随风向调整,可还是挡不住全部的湿意。
  孟远岑没有伸手去搂沈浔,只是用胳膊紧贴着对方的胳膊,伞面朝向对方倾斜,遮不到的皮鞋和裤脚被雨水洇出更深的颜色。
  两人终于走到电梯间,进入停车场,坐上主驾驶和副驾驶。
  车驶离停车场,晦暗的环境变得明亮,轮胎轧过路面的积水,车前玻璃上的两条雨刷器有一下没一下地刮着。
  “你家在哪?”
  “在青荷路那边,有一个小区叫翡翠花园。”
  “听上去很高级,很富有。”
  “富有什么?”沈浔戳破了孟远岑的幻想,“因为我们小区的玻璃都是绿的,又种了点花花草草,所以叫‘翡翠花园’。”
  果然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孟远岑忍不住清笑几声。
  结果没过多久,太阳在云层后若隐若现,积水开始蒸发,雨水慢慢没了踪影。
  孟远岑顺手把雨刷器关停了。
  原本在视线里左右摇晃的黑色条状物体,忽然间一齐规规矩矩地靠在窗边,沈浔透过车前玻璃看了半天的天空,又将目光投向侧窗盯上一会儿,终于确定自己的结论无误,“那个,雨好像……停了。”
  他皱着眉迟疑道,“不是说这场雨要下到晚上十点的吗?”
  孟远岑心说这是我编的,要是真下到晚上十点才怪呢,但他面上还是不动声色地甩锅,“天气预报总是不准。”
  沈浔恍然大悟,十分赞同地附和,“确实。”


第五章 “彩色图谱。”
  十几分钟后,车上了高速,窗外的风景在飞速地变换,沈浔渐渐地开始不说话,将头扭向窗外。
  孟远岑一瞥沈浔的侧脸,只能看到半边干净分明的下颌线条,对方似乎没有想搭话的兴致,他也不再开启话题,只专心开车。
  二十五分钟后,翡翠花园,八栋。
  车平稳地停止,孟远岑正准备关空调,却又福至心灵地瞄了沈浔一眼,可能是身旁的人过于安静。
  睡着了。
  好像是。
  孟远岑哑然失笑。
  无瑕的皮肤,像是染过一层胭脂釉色的白瓷,脸颊处透露出微微的粉色,唇线宛如画家精心设计过弧度,海棠红从画笔笔尖过渡到唇瓣,冷艳又性感。
  那一刻孟远岑眼里的沈浔像是老照片里的影像——五官线条因为劣质像素而朦胧不可辨,只剩下发色的黑、肤色的白、唇色的红,冷冽地交织,明艳地对比,再悄无声息地入侵视线、占领心脏。
  在短短几个小时之内,他已经连续两次被美色蛊惑,后知后觉意识到这点,孟远岑眼珠转了半圈,暗中掐断了这条单线思绪,出声提醒自己,也提醒对方,“到了。”
  等了几秒,没有反应,孟远岑只好伸手轻轻拍了一下对方的肩,“沈浔?”
  沈浔蓦然惊了一下,神色还带着几分初醒时的迷茫,他扭头看孟远岑的同时,用指骨揉了揉眼睛,瞳孔才渐渐地恢复清明,“到了?”
  孟远岑耐心地再重复,“到了。”
  “谢谢。”
  沈浔强颜欢笑,暗道自己竟然能够在孟远岑车上睡着,也是尴尬,睡着的时候没出洋相吧?
  要怪就怪空调的暖风吹得人迷迷糊糊,昏昏沉沉,而且这个点临近午睡时分,更何况,自己今天还早起了——在双休日的早上八点起床绝对可以算作早起。
  现在就是想赶紧转移话题,沈浔从肚子里挑挑拣拣,拎出了一句万金油式的问句,“你要来我家坐一下吗?”
  只是礼貌性地客气一下,甚至在问出口的时候,就已经做好被拒绝的准备。
  结果没想到,孟远岑欣然接受,“好啊。”
  沈浔有些出乎意料。
  两人一起下了车。
  沈浔在前面领路。
  孟远岑大步跟上,直到走到和对方“并肩作战”的位置,不过很可惜,“同一战线”的布局最终被逼仄狭隘的楼道分隔开来。
  楼道阴沉昏暗,沈浔视若无睹地路过一楼墙壁上灯的开关,在黑暗中熟练的穿行。
  孟远岑以为他懒得摸,正要伸手去碰,却见走在前面的沈浔心有灵犀般回头,“一楼楼道的灯坏了。”
  孟远岑收回手,失笑:“原来如此。”
  原来沈浔口中的“富有什么”并不是在谦虚,名为“翡翠花园”的小区其实有点破。
  至少从八栋破皮的白墙,水泥砌的楼梯台阶和三楼再次偃旗息鼓的楼道灯可以得知。
  沈浔的脚步停在门牌号“A302”前,他也说:“到了。”
  楼梯转角处的窗户是唯一的光照来源,斜上方几缕微弱的阳光还没来得及亲吻沈浔的头顶,已经率先碰壁,钻进斑驳的白墙缝隙。
  但是沈浔还是很娴熟地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凭借着记忆,将钥匙准确地插进锁孔里,甚至连辨认正反的动作都省去了。
  门被打开,沈浔按亮了客厅的灯光,给孟远岑找出了一双拖鞋。
  可能平时太少招待客人来家里,沈浔从自己乏善可陈的词汇中,勉强挑出一个随和的、听起来似乎也有点热情的,“随便坐。”
  孟远岑:“好。”
  想去给孟远岑倒一杯热水,溜进厨房,沈浔将两个热水壶的木塞挨个摸一遍,冰凉的。
  只好热水壶插电,等水烧开。
  也不好把孟远岑一个人晾在客厅里,沈浔匆忙赶回去,结果见了孟远岑,又不知道说什么。
  还得是孟远岑这个客人自觉地没话找话,“你平时都是一个人住吗?”
  沈浔颔首,“对。”
  孟远岑便说:“你这位置,我记得离公安分局有些远啊,你一般怎么去?”
  沈浔答:“挤地铁,或者骑电瓶。”
  他想想又加了一句,“一些朴素的打工人的出行方式。”
  明明是打诨插科的话,缓和气氛用的,被沈浔面无表情地说出来,有一种冷笑话既视感。
  孟远岑倒是很配合的笑。
  奇妙的歪打正着的效果。
  沈浔静静地看了几眼,孟远岑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是弯的,有一点上挑的弧度,很好看。
  随后他的目光从对方眼镜的银丝边滑到鼻托,鼻梁和下颌线,衣领下时隐时现的喉结。
  这次他想换一个形容词去形容孟远岑,可是肚子里只有一堆“凶残的”、和解剖相关的专业术语,于是沈浔只好在心底送给对方第二个评价,还是“很好看”。
  或许是他盯着孟远岑的目光太明显,对方也盯着他看,盯就盯,又不说话。
  沈浔觉得气氛有些微妙,又逃也似的走开了,留下一句,“热水应该烧好了,我给你倒杯水去。”
  “好。”
  端着热水走出来,沈浔在拼夕夕上买的拖鞋大了半码,走路的时候有拖曳的声音,每走一步,都伴随着落下再抬起的脚后跟,泡沫鞋底受到挤压后,沉淀再膨胀。
  孟远岑鬼使神差般在心里数着脚步声的节奏,短暂地上了瘾。
  视线下移,短袜勾勒出沈浔脚踝的形状,袜筒边缘和裤脚下缘没能遮住的皮肤暴露在空气中,只一小截,比他手背上的皮肤还要白。
  孟远岑在对方发现之前,变回目视前方的正人君子,热水混合玻璃杯被沈浔塞到手中,向上飘逸的热气沾附在方形的树脂镜片上,两个眼睛被凝聚成形的雾气遮挡,短暂地不可视物,有一种惹人发笑的滑稽。
  沈浔见了果然也笑,“你的眼镜……”
  欲言又止,怕被对方理解成嘲笑。
  孟远岑不以为意地仰起头,一左一右宛如顶着两片磨砂玻璃,镜片上的雾气开始向里收缩,仿佛在验证接下来的话,“会自己散的。”
  沈浔不近视,没带过眼镜,“真的吗?好神奇。”
  孟远岑低头抖着肩膀,被沈浔的发言逗笑了。
  热水入肠暖胃,沙发好不容易被坐热,孟远岑突然不想走,他还想再留一会儿,“我能参观一下你的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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