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的余晖洒落在他们身上,像镀上一层金光。远远看过去,画面中那一对俊男美女,美好得不切实际。
叶隽默默看了一会儿,并没有上前惊扰他们,只是转身沿着另一条小路走了。
在那一刻,他恍然意识到他对应明商的依赖太过于理所当然了,就像溺水的人紧紧抓着救命稻草不放。他霸占了对方太多的时间和空间,以至于忽略了应明商本身也有自己的私人生活。
他不能为了一己之私,将对方拖进深渊。
也许是时候该放手,退出他的人生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这里不管有没有误会……小叶子都注定要走的
但很快他们就会重逢的
第23章 譬如朝露
“你有什么话要说吗?”应明商有些不耐烦地说道。
林蔓是他高一时交往过的前女友,当时是对方先提出的告白,应明商那会儿正好也是单身,便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只不过相处一段时间后,应明商还是没对她产生感情,因此两人很快就分手了。
林蔓看着他,眼神执拗,“我们不能重新开始吗?”
“没必要。”应明商说,“没其他事的话,我先走了。”
“为什么?”林蔓盯着他,“我知道你现在没有女朋友,为什么拒绝我?”
“因为我有喜欢的人了。”
扔下这句话,应明商打算绕过她就走。
“是谁?”林蔓拉住他的衣角,不依不饶地问道。
“你没必要知道。”
应明商轻轻挣开了她,头也不回地走了。他一边走,一边还在郁闷白白被浪费了这么多时间。要不是突然被林蔓叫走,这会儿他应该在跟叶隽一起做值日。
虽然应明商本人并不怎么喜欢大扫除,但是能和叶隽待在一起,干什么都很有意思。
他大步回到教室,却见教室里空无一人,叶隽已经收拾完东西走了。
应明商登时有些失落。想来这个时间点,叶隽大概正好去打工了,应明商也不好再去妨碍他,只得先回家了。
可惜次日是周末,没法见到叶隽。曾经他有多向往周末,现在就有多不满。
只是没想到,到了周一他还是没能看到叶隽。
上课铃已经打响了,可旁边的座位还是空的。应明商有些坐立不安,担心叶隽不知道会不会发生什么事。
整整一天,叶隽都没有来学校,打他电话也没有接,应明商索性到他家去。
他是一路跑过来的,天气渐渐变得闷热,汗水将他的衣服打得湿透。
门铃和敲门俱没有回音,屋子里安静得不像有人在。应明商靠着墙歇了片刻,又赶到他平常打工的地方去看,然而老板娘却告诉他,叶隽已经辞职了。
辞职?为什么?应明商快疯了,叶隽就像人间蒸发一样,他怎么也找不到他的踪影。
再一次看到叶隽的时候,是在三天后。
当时他手里抱着一些文件,正低着头走路。
“你这几天去哪了?”应明商冲上去,握住叶隽的肩。
叶隽轻轻挣脱了他,声音平静地说:“我去办理退学手续了。”
应明商脑子里嗡的一声作响,“退学?为什么?”
“我妈妈来接我。”叶隽说,“我会跟她去英国。”
两人相对无言。许久,应明商才涩声问道:“什么时候走?”
“明天。”
“行李都收拾好了吗?”
“嗯。”
两人沉默片刻,上课预备铃响了,叶隽道:“你回去吧,我要走了。”
看着他转身的背影,应明商顿时慌了,生怕这一别就再也看不到他。他大步上前,像挽留一般攥紧了叶隽的手腕,“你明天几点的飞机?”
“十点。”叶隽回头看他一眼,“你明天还有课,别来送了。”
“那……”应明商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心中空茫茫一片。
他想问,你还回来吗?
学生们陆陆续续地走进教室,叶隽拍了拍他的肩,“快回去上课吧。”
应明商却不肯松手,“那你没别的话要和我说吗?”
叶隽想了想,道:“快高三了,以后也要好好听课,别总顾着玩。照顾好自己。”
应明商缓缓松开了他,“好。”
叶隽点点头,“保重。”
“你也是。”应明商努力朝他露出一个微笑。
叶隽走了,应明商的心空了。课堂上在讲什么他都听不进去,他出神地盯着身边的书桌在发呆。
书桌收拾得很干净,连一丝使用过的痕迹都没有留下。应明商抚摸着光滑的桌面,喉头涌上一丝苦涩。
即使叶隽说过让他不要送,但应明商还是起了个大早赶到机场。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等到了叶隽。机场人来人往,他们站在安检口,隔着人潮对看了一眼。
然后,他看到叶隽朝他挥手,用口型无声地说了一句“再见”。
叶隽转身汇入了人潮中,应明商望着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那天,应明商魂不守舍地回到学校。他坐在平时两个人独处的围墙边,什么都不去想,将自己放空。
一只小三花猫忽然从墙壁的缝隙里钻出来,跳到他膝盖上。
应明商低头看了一眼,轻轻抚摸它的脊背,“毛毛啊。”
那只曾经无论如何也不肯亲近应明商的小猫仿佛通人性,它好像能感知到他此刻的难过,蹭了蹭他,“喵”了一声。
应明商叹了口气,挠了挠它的下巴,苦笑道:“你爸不要你了。”
过了片刻,他又喃喃自语般地说了一句,“他也不要我了。”
那些还没来得及宣之于口的爱恋,伴随着风,寄托给万里高空。
那之后的日子就像一盏光怪陆离的走马灯。身处其中的时候感觉分外难熬,好像时间都停滞了,但回过头来一看,已经过了很长的岁月。
最初的时候,他也曾恨过叶隽。恨他怎么可以连预告都没有就突然离开,恨他出国之后就断了联系。
有一天,他将自己喝得烂醉,克制不住自己,一遍遍地拨打叶隽的号码。可电话始终无法接通,那头一直在提示空号。应明商终于明白,叶隽不会再回来了。
思念到底压过了恨意,日积月累地填满心间。应明商无可奈何地承认,他早已对叶隽无药可救了。
再后来,他将毛毛捡了回家养,也遵从了叶隽对他的嘱咐,有在好好听课。
叶隽的座位自然不会一直空着,总会有新的人来坐。应明商看着旁边的位置,心里突然难受了起来。他跟老毕打了声招呼,默默将自己的座位挪到教室最角落的地方,独自一人坐。
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在叶隽走后,他正追随着对方的步伐。他很少再与以前那帮狐朋狗友鬼混,而是更习惯一个人独处。夜深人静时分,他从习题册里抬起头揉揉酸痛的脖子,偶尔会忍不住在想,叶隽从前深夜刷题的时候,也像他现在这样吗?
那段时间,他像是变了个人一样,每天发狠似地学习。他的成绩也一直在进步,从全班倒数慢慢变成了全级第一。
当优秀学生原来是这种感受吗?应明商站在公告栏前,望着自己的名字被列在第一位,听着周围人对他的赞扬,内心竟没有丝毫波动,反倒有几分恍惚。
那个曾经许诺只要他成绩有进步就答应他一个要求的人已经不在了,应明商拿着手里的成绩单,突然觉得意兴阑珊。
高三那年,他选择了艺考,填报了音乐专业,也成功被录取。
他凭着自己写的作品,签约了现在的娱乐公司。最初,他本想当一名作曲家或者歌手,只是当时公司正好有一个不错的影视资源,导演表示希望能任用新人,公司便推荐他去试戏了。
没想到,那名导演对他非常满意,应明商便稀里糊涂拿下了人生中的第一个角色。
或许是歪打正着,也或许是导演的点拨,竟意外发掘了应明商的表演天赋。总而言之,这部戏拍摄得很顺利,片尾曲由应明商演唱,在当时还小火了一把,“应明晖”这个他后来起的艺名也正式走进了大众的视野。
看成果不错,公司便特地安排他进修了表演课,慢慢地,应明商的演技也愈发成熟。
红起来之后,工作上也变得越来越忙碌。应明商渐渐习惯了一边拍戏,一边写歌唱歌这样连轴转的日子。只是偶尔也会觉得很累,每当这时候,他就会放空自己,放任对叶隽的思念,想他现在那边的时差是多少,想他现在在做什么,是不是还像以前那样,努力又认真地完成自己的学业呢?
应明商也在努力变得更红一点,这样说不定有一天叶隽能看到他。
这些年他不是没遇到过比叶隽更好的人,有外形更出众的、条件更优越的、性格更温顺的,可那些人都不是叶隽。身边的人来来往往,可应明商始终是孤身一人。也不是没想过放下,只是如果真的能放下,他也不至于想念了这么多年。
大概有些人爱人的能力注定是有限的吧,一生只够爱一人。本以为年少时的心动只是一刹那,没想到却如同一坛陈酿,并不会随着时间而风流云散,反倒越加浓烈。如果可以放下,会不会轻松一些呢?应明商也不知道。可那些感情早已在他心底盘根错节,如影随形地与他相伴。他拔不掉,也忘不了,只能与之共生。
新专辑的发行很成功,应明商在海外也颇有影响力,公司打算为他筹办全球个人巡演。原本在行程中并没有英国这一站,是他努力争取来的。
他并不知道叶隽所在的具体城市是哪里,只好将地点定在了伦敦。
前往伦敦站的时候,他却突然紧张起来。他没有让其他人跟着,而是独自一人走在英国的街头,去看泰晤士河,登上伦敦眼。他想象着叶隽会不会曾经也踏足过这里,他们是否看过同一片风景。
演唱会那天,万人空巷。应明商已经习惯了在各种舞台上演出,逐渐得心应手。
即使明知道是奢望,他还是不肯死心地抱着一丝执念。
千万人里,人潮声中,他的目光从一张张陌生而狂热的面孔上掠过,却依然遍寻不到那个人的身影。
应明商眼底难掩失望。
听起来像是不可思议,在人山人海里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可应明商就是相信,如果叶隽真的来到现场,他必定能在人海茫茫中第一眼发现对方。
第24章 去日苦多
叶隽刚到英国的时候,并不十分适应。
虽然姜静秋和许文宏都对他很好,但在他们那里,叶隽始终无法摆脱寄人篱下的感觉,因此刚上大学的时候,他就选择搬出去住。
姜静秋看起来有些失落,“在家里住也可以呀,为什么要搬出去呢?”
叶隽只得道:“离学校更近。”
“好吧。”姜静秋叹气,“那不忙的话,记得要多点回家来。”
“我知道了。”叶隽顿了顿道,“妈妈。”
“哎。”姜静秋的脸上终于恢复了笑容。
选专业的时候,叶隽沉思了许久,到底没有选择他最熟悉的数学,而是选了相对冷门的植物学。
他父亲生前是植物学的专家,常常醉心于这个领域的研究。其实叶隽和父亲之间的相处并不算太亲厚,他们的性格都比较内敛,再加上父亲又总是忙于工作,两人真正见面的时间并不多。
然而在父亲走后,叶隽忽然很想了解他。想知道他毕生所热爱的领域是什么样子的,想知道在他眼中,世间万物是不是会有不同模样。
在学校里,叶隽仍旧独来独往,却愈发沉默寡言。大家都很忙,不会再有人陪在他身边,想尽办法逗他开心。
这些年,他一个人吃过无数次纸杯蛋糕和炸薯条,却怎么也找不回当初和应明商一起吃时的感受。
十七岁那年的记忆好像定格在了脑海深处。偶尔停下步伐的时候,叶隽也有会片刻的失神,然而收拾好思绪,又得继续埋头匆匆前行。
他还是会默默关注应明商的动态,成为他万千粉丝中毫不起眼的一名。他知道他成为了明星,从籍籍无名走向万丈光芒。
应明商出道以来的所有作品他全都看过,连他自己都记不清到底看了多少遍,熟稔到只要一闭上眼,他的脑海里就自然而然勾勒出对方的轮廓和每一个细微表情。
他还买下了他发行的所有专辑。有些是限量发售的,很难购买,他只好托人打听,辗转几番才终于买到。
有人打趣他是应明商的狂热粉丝,说他从外表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会追星的,叶隽也从不辩驳。该怎么否认呢?他的房间里还挂满了应明商的海报,每当他快要走不下去的时候,只要抬头看着“应明商”,好像就能从满墙无形的目光中汲取到一丝动力。
他希望在完成学业之后回到国内工作,当他把这个决定告诉姜静秋之后,姜静秋虽有些不舍,但还是尊重他的决定。
“只要有时间我会回来看您的。”叶隽拥抱了一下他的母亲。
为了能尽快完成学业,叶隽每天都早出晚归,拼了命地向前。攻读硕博的期间,他搬了宿舍,和两名室友一起合租。
然而在他变得越来越优秀的同时,也在遭人嫉恨。
那是一天深夜,叶隽带着满身的寒气与疲倦回来,刚打开房门却愣住了。
墙上的海报被人撕得粉碎,一片片扔在地上,像枯萎的落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