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幻灵异] 纯爱派—— by作者:予春焱 完结
[db:作者]  发于:2023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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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德烈22岁的时候会想,这一切的根源或许都是因为他犯犟,向老天发出了挑战,上帝赌他早早自杀,精神奔溃,他却宁愿再造人格也要佯装无恙,负气再上前线,把自己和其他人的命一起放在□□上赌,赌他技高人胆大,赌他死不低头,咬碎牙也要推着这毫无价值的人生一岁岁往上累加。
  看来安德烈还是赢得多。
  不过现在安德烈二十六七了,已经不会再觉得天命跟他作对了,他现在早已认识到,天命根本就懒得鸟他,他只是比较倒霉而已,世上还有更倒霉的人,别的不说,比如缠在他身上的鬼,没本事活命不说,死了还不能解脱,他们缠他,何尝不是一种他锁住他们呢。
  安德烈早上一般十二点起,如果饿了就十一点四十五起,出门晃悠,喝喝酒,赌赌钱,最近懒得谈恋爱,闲来无事看看书,都是浅尝辄止,晚上精神了,去酒吧夜场逍遥,只要多笑笑,嘴甜一些,还是不愁喝酒没人付钱的。
  他现在已经是个成熟的、健全的成年人了。他由当年那个轻浮风流的青年人逐渐向一种更沉稳、游刃有余的状态过度——换句话说,闷骚。
  戒了杀生,最近在接触天主教,买了好几个十字架,但《圣经》看了一年还没看完,倒是学会了吹萨克斯风,还学了画画,画他的狗,但总画不好眼睛,画伏基罗,多半都是背影。他人生迈不过的坎,不是什么天命,不是鬼缠身,是短命的一人一狗,尽管他从来不承认。
  虽然安德烈已退出江湖,但树欲静而风不止,总还是有人来寻仇,安德烈能躲则躲,一般不和旧交有交集,不过今天他约了老鼠,就当是老同事聚会吧。
  老鼠坐在酒吧里昏暗的一个角落,头上的猎鹿帽能让这个老头儿在年轻人中一眼被认出来,安德烈不怎么费劲就找到他,走过来坐下。
  “帽子不错。”
  老鼠把眼睛放到他身上,嫌弃地撇撇嘴:“你怎么开始留长发了?”
  “伪装,为了这脸。”
  “整个容吧干脆。”
  “找我干什么?”
  老鼠喝口酒,悠悠扫视了一眼全场热舞的年轻男女:“春天到了,是□□的季节了,该找个情人了。”
  安德烈也喝口酒:“我恨爱情。”
  “嚯,真是乐观又积极。”
  “找我干什么?”
  “换个安静的地方讲。”老鼠指指后厅。
  “你知道赫尔曼·爱得莱德吗?”
  后厅的几张桌要安静得多,正在放一支舒缓的钢琴曲,人们都在谈事,三三两两,声音都不大。
  安德烈点点头:“知道。帝国摄政王。”
  “欧非各地大大小小的战争,背后都有他的影子。”老鼠幽幽地叹口气望天,摸着自己的下巴,“帝国摄政王,一手把战后分立的邦洲统治起来,把风雨交加的局势稳定下来,把七零八碎的国土收并回来,七年,七年让沙戈曼帝国重夺欧洲霸权,一洗战败割地赔款的屈辱……我买了本他的讲话实录,可以借你看看,写得很不错,很会煽动人,在他之前我已经很久不爱国了。”
  “你是沙士卫人?”
  “没错,”老鼠瞪圆了眼睛笑,“沙戈曼帝国的荣耀属于所有沙士卫人!‘让蒙哥利、达尔坦、法兹高勒的军队退出我们的国境线,让勒吉列人、沙律人、费罗人滚出我们的国家,列国以为纠集恶氓斗倒伟大的沙戈曼,便可以爬在我们的尸体上如同水蛭一样吸血苟且,但一千年前十字军血洗克烈江时,沙士卫没有投降;三百年前盎撒军屠杀沙士卫人时,沙士卫没有投降;十五年前群狼纠缠腹背受敌时,沙士卫没有投降,今天也绝不会撕掉荣誉的袖章!一个顽强的民族,一个永不言败的民族,必将成为胜利的民族,必将在血与火的斗争中,建立万古长存的帝国’。”
  安德烈愣了两秒,噗嗤一声笑出来:“受不了,你不会就为了跟我说这个叫我出来吧。”
  “不是。”老鼠摆摆手,“你还记得哈利赫里克吧,原来那个亲王,你之前杀了他岳父,他现在是国王了。”
  “谁?不认识。”安德烈拿起酒杯喝了口酒,“没杀过。”
  “别装了。”老鼠翻翻白眼,朝他靠了靠,神秘兮兮地开口,“可靠消息,哈利国王现在在找你,要杀你。”
  “为什么?”
  “你知道我们沙戈曼在非洲有邦联国组织,哈利国王的那个小国家想加入,在军事、外交、经济上都能受保护,通俗讲就是想拜沙戈曼当老大哥,沙戈曼在非洲经营多年,很有势力。问题在于,老国王活着的时候跟沙戈曼关系很好,后来不明不白地死了,那会儿沙戈曼正在整顿,没空管这里,现在整顿完了,发现没经他们同意就换了国王,肯定没那么容易允许。组建了一个尽调代表团,说是来交流,做一些高层尽调,其实就来查的。
  消息说,查到了老国王的死,有人找上了我,那估计很快就会查到你,哈利国王已经向几个暗手递了签,要你死。”
  安德烈听完,挠了挠耳朵:“我躲哪儿比较好?”
  “哈利国王年轻的时候就心狠手辣,而且不是很聪明,现在当了国王,更加暴戾,水平一般,嗑药,人又骄横,跟别国的关系也是谁挡他他打谁,不是个好国王,但确实有权有势,对付你我就跟捏死蚂蚁差不多。我呢,准备去西班牙。”老鼠顿了一下。“他们杀了洁丽。”
  “……节哀。”
  老鼠摆摆手:“你管好自己吧。我建议,总之不要待在美国,那些来美国逃命的,不知道为什么死得都很快,去个熟悉的地方吧,就算死,也别死在异乡。”
  “这是一种迷信。”
  老鼠说:“现在你没那么容易找到他,他手下人马很多,而且行事小心。”
  “我也不会去。”安德烈耸耸肩,“我金盆洗手了。”
  老鼠冷哼一声,看了看他,抓起帽子站起来:“你结账吧。”说着两手往口袋里一插,低着头快步离开。
  安德烈转头看了一会儿台上表演的女歌手,唱的不知道什么歌,大概是首忧郁的蓝调,红裙子在灯光下闪亮,捕捉到他的眼神,送来一个笑意盈盈的眼神。安德烈朝她笑笑,掏出小费压在杯下,叫来穿黑背心的侍应生,将皮甲里的大钞抽出来,放在他的托盘上,在他耳边交代了几句,指了指台上的女人,也穿上外套走出了门。
  他在风里扣紧大衣的扣子,点了一支烟,踩过积脏水的小道,望了一眼陈旧的工业楼房,准备开始逃命。
  闲的时候,总克制不住思考人生;忙的时候,总克制不住地烦;逃命的时候,又会怀念起不被追杀的时候。
  安德烈在旅馆里收拾行李时装模作样的感叹了一番,刚背上包,手放在了门把手上,或许是多年培养的本能,他的手停了一下,仔细一听,门口一点声音都没有。他转头看了一眼表,晚上九点半,平常这个时候,正是进进出出的档口,夜生活开启和结束的人,脚步声和交谈声应该热热闹闹的才对。
  他拉进背包带,蹲下来,轻轻地把手拿开,顺着门把手往侧面看,在月光下,看到一条银色的钢线,直直地绷紧,一头缠在门把手上,一头接着桌角一个闪着红点的东西。
  已知,安德烈进来关上了门,东西安装在房间里面,也就意味着……
  他一转身,正对上飞踢上来的一脚。安德烈把包朝那人扔去,趁那人躲闪,一步上前狠击对方腹部,将人一转,勒住脖子向后带,拉到门帘处,一边向外张望楼下的情况,一边把窗帘布缠在那人头上,闷了他一会儿。
  很快男人就不蹬腿了,安德烈试了试他的鼻息,还活着。安德烈一把拉开窗户,坐在窗台上,用镇纸朝门把手扔去,把手一颤,拉动了手榴弹,一阵巨大的爆炸声响起,炸碎了门,安德烈趁机翻窗下去,一跃跳到停车的广场上,听见楼上响起的声音。他戴上帽子,贴着墙朝外走,从窗户口探出的头没能看到他。
  追杀才刚刚开始。
  安德烈几乎不能落脚,无论他到哪里,杀手似乎都如影随形。他怀疑自己身上带了什么能够定位的东西,但行头全部换了一遍,还是会被找到。渐渐地他明白了,和定位无关,人海战术罢了。
  他在尼堡的一个村庄避难,蓄起了胡子,剃了光头,装哑巴,终日穿一件灰褐色的外套,走路微微驼背,任是伏基罗在世也绝认不出来,况且这地方人烟稀少,只剩些老头老太太。如此半月后,一天他在镇口的自助售卖机买烟,因为卡住了低声地骂了一句。刚骂完他就有种不详的预感,转头看了看,谁也没看到,但不知为何,总是如芒在背。他回去后越想越紧张,立刻开始收拾东西,正在楼上拿衣服的时候就听到了极其轻微的脚步声。他向门口靠近,室外当即有人放冷枪,打碎了镜子,安德烈转头一看,镜子里成的像替他挡下了这几枪。但下面的人也不是吃素的,发觉开错了枪,立刻侧移,这次对准的是真人,而门口的人也正在此时冲了进来。
  他去洛兰岛,光坐船就做了七天,绕了个大弯,才在某夜凌晨偷渡过来。他带着金色的乱蓬蓬假发,在脸上贴一些胶,让自己看起来有50岁,装跛子,讲一口流利的当地话,住在阁楼的一户,这地方人多,他出来进去都混在人群里。如此两个月,一天他在公园的长椅上坐着,很多鸽子围在他身边,有一只跳上了他的膝盖,他自己边吃面包干边喂鸽子,坐了一个多小时,起身的时候,他一不小心,先用左脚当了支撑腿。当时他眼睛一闭,心想,他妈的。果然,他跛过第二条街,刚进巷子,就看见前面就有人在张望,还假装不在意,在和谁通话。安德烈一扯假发,跛也不跛了,抓住身边墙上的凸起,一下跳上去,灵活地翻过,狂奔起来,巷子前后夹击的人叽里呱啦地全部跟上。
  他干脆去达拉斯,戴一顶蓝色的假发,用假的身份证造了张假的学生证,开始上大学,加各种学生社团,一到tutor meeting就溜人,装成特殊科目工程院学生却还以为学制是四年,这些种种却都没有引来注意,他非常受欢迎。他和兄弟会的人打得火热,还交了个拉丁舞社的女朋友,又和校橄榄球队四分卫不清不楚了好一段时间,大学生活儿可真好啊,什么都愿意做,只要是性,都基本毫无底线,年轻人喜欢挥霍这个啊原来。如此半年,安德烈甚至都觉得自己有点融入了,某天他在学校里走,碰到了校内记者团,正在采访学生们对某项法案的看法,那镜头一对到他,记者兴高采烈地告诉他:“放心说,这是直播,没人能编辑掉你的话。”安德烈就想,他妈的,又来。这录像一出,后面果然再来,来时更加汹汹。
  之前安德烈把自己比喻成风滚草,说自己不能停留,还是带了点浪漫情怀在的,说的是人心漂泊,精神流浪。他妈的和这种到处被人追杀是完全不一样的啊!
  现在他真是停不下来了,两年了,他就没在一个地方安安心心地睡过觉。安德烈在这场追杀里,深刻明白了两件事:
  1、哈利国王就是个神经病。当年这个没落家族的遗子能跨越大半个地球跑到非洲寻条活路,坑蒙拐骗钓女人,排挤甥侄杀国王,世上没有他做不出来的事,如果他真的想加入那个什么邦联,为此他就能全世界追杀安德烈。
  2、有钱人,确实资源多。
  两年了,安德烈比起害怕,主要是累了。他分外怀念起无所事事的退休生活,漫无目的地活法,有大量时间缅怀过去,垂头丧气,人生如同绵延不断的雨,还有鬼魂缠身,可这些他都已经习惯了,这些都是他熟悉的事物。伏基罗死了以后,他收拾了遗物,只剩伏基罗的狗牌和几张照片,后来在流亡中都丢了,狗死了以后,他留下狗的项圈,后来也遗失了,他去找纹身师,想把狗纹在自己身上,给出的参考图越画越差,怎么看都不像,只能不了了之。至此,他没有留下任何事物借以凭吊父亲和家人,无以睹物,但愁绪却从未消减一分,因为他是活在过去的人。
  现在好了,他的生活不再是绵延不断的雨,而是狂风暴雨加雪,站在安德烈的角度来看,他确实是有些委屈的,这么多年金盆洗手,不管逼到什么份上都一个人都没再杀过,低调过活,东躲西藏,有权有势的人连谈一谈都不愿意,还要来剥夺他仅剩的、过去留下来的唯一凭证——他自己的命。
  因为这份委屈,他在用枪指着哈利国王的时候,情绪确实不够镇定。
  “我来找你谈一谈。”安德烈扫视了一圈,把眼神放在哈利国王身上。
  这么多年没见,哈利国王发福了,也秃了,不是当年那个野心勃勃的精神俊秀青年,现在他一张酒色虚淘而发肿的脸上,小眼睛倒是仍旧闪着精光。国王左手端着酒杯,右手还在抓一个女人的比基尼吊带,被枪指着,慢慢放开手,举起双手,女人们挤在偌大的泳池一角,惊慌失措躲在廊柱后面。
  国王站在他面前,大腹便便,就围了个浴巾,问他:“好久不见,你这几年怎么样?”
  “托福。”安德烈走下台阶,站在他面前,“收手吧,我不会挡你路的。”
  “你求饶啊?”
  “和谈。”
  “你拿枪对着我谈和解,没什么诚意吧。”
  安德烈往前走了一步,他身上狙击枪的红点跟着移了移:“说到诚意,那就是个复杂的问题了,我们还是先说眼前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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