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莲 下——闲人容与
闲人容与  发于:2016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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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站起身来,其中一人乃是于励,另一人窄袖黑衣,身形颀长纤秀,发端用红绳松垮垮系着,斜搭在肩上,一双桃花眼里映着火光,不是别人,正是碧蜓。

于励对这貌比女子的杀手好生反感,只觉他雌雄莫辩,甚是怪异,定不可信,可身手敏捷,心思缜密,又叫人挑不出毛病。往返路上憋着股闷气,除了必要的交代,一句多余的话也没跟他说过。此时好容易返回来,巴不得赶紧离他远些。见郡王问起来,便默默无语走到镖头身边立着,一双眼睛冷冷瞥着碧蜓,专等他回话。

碧蜓瞧见,眼中流光一转而过,面冲白麟。

“郡王,七城中各有守军约两千,函城约莫有六百山狼,其余各城只有不到一百,想来其余的都被派去驻守泓州三城了。”

“函城大营中狼群饲在何处?”

“城外离营寨约一里路,单独设了一块围场,不与将士所在一处。”

“周围可有守卫?”

“有,但仅有十几人。”

“地点可记准了?在哪个方向?”

“记准了,离南门较近。”

“容易得手么?”

“唾手可得。”

白麟点点头,目光扫向于励。

于励瞥一眼碧蜓,黑着脸,也点点头。

白麟琢磨琢磨,又问:“城中百姓如何?”

碧蜓道:“离太远,瞧不清,但似乎并无烧杀抢夺之象。”

“好。辛苦二位。”

两人又礼了一礼,站在各自主子身后,静等吩咐。

白麟重新望向远处愈发黑沉的天幕,指尖在栏杆上无声轻敲。

隔得好一阵,指指空中一会儿藏匿一会儿显现的月色,问:“常臻,源阳这天气我不甚了解。云散了好些,夜里可还会下雨?”

常臻抬眼瞧瞧,摇头:“看样子约莫不会了。源阳向来少雨,四五月份也并非雨季。”

白麟应过,又陷入沉默。

过得半晌,他突然转过身来,目光炯炯,神色肃然。

“升帐!”

第七十一章:书生不才三寸舌

当林烨手脚并用爬上山,跌了无数个跟头,滚了一身烂泥,终于找到起义军的藏身地时,天已经擦黑了。

或者说,不是他找到的起义军,而是被巡山的两个起义军当做密探抓了起来,捆住手脚,挂在扁担杆上,活似即将被架在火堆上烹烤的乳猪,一路扛上位于半山腰的据点。

手腕脚腕被麻绳勒得生疼生疼,眼看着就磨出了血。可惜嘴巴被破布塞住,一声哀嚎也发不出来,只能愁眉苦脸小声哼哼。

瞅瞅跟在人肉扁担后头,嚼着草根子,眯着眼缓缓踱步的乘风,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心想,好你个白眼狼,平日里什么好马料没给你喂过,今儿人家扔给你几根枯草,你就心甘情愿跟着走,也不说踹他们几蹄子救救主人,竟然给奶就是娘,真是岂有此理!

这支起义军是去岁春初时偷偷摸摸组建的,一年来没做过什么出格事,只四处宣扬皇帝无所作为,顺道招募兵马,准备等待合适的时机,举兵起义。

这些个详情,名单里都写了,而林烨此番要寻的人,正是起义军头领——洪晟。

原本还打算雄心万丈来一段壮志激昂的演说,劝他改邪归正,将名不正言不顺的起义军归入海静郡王麾下,为大铭征战效力。却不想被人跟扔畜生似的扔进荒庙里,直直摔在洪晟露出大脚趾头的黑板儿鞋跟前,吸了一鼻子灰。

真狼狈,真丢人。

洪晟抬脚在他肩头踹踹,对手下使个眼色。

嘴巴里塞的破布总算被取了出来,林烨挤着眼干咳好一阵,忍了一路的“哎呦”声终于放了出来。

手脚被捆,一半脸贴在地上,拱一拱,动也动弹不得,只得从眼角里瞧向香案旁坐在破木椅上的男子。

正准备发泄不满,突然想起常臻在跑镖路上的那番劝诫,便忍着难受劲,腆着脸讨好道:“哎呦这位大爷,快给小的松松绑吧,您看小的这模样,实在也不像个密探啊!”

洪晟大大咧咧靠在椅子上,往他脸上踩一脚,笑道:“那你说说,怎么个模样才是密探啊?”

林烨被踩的直冒火,面上还得装作不在乎。白麟要他找起义军,目的显而易见,这事可万不能做砸了。

“噗噗”几声吐出嘴里的土,瞅瞅洪晟蓬乱肮脏的络腮胡,接着咧嘴乐:“大爷,您看您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定是个聪明人,密探么,总得有那么点儿功夫才敢探不是?您瞧小的这胳膊腿,哪儿能啊?”

洪晟斜眼瞅着他笑:“这世上还有‘缩骨术’和‘驻颜术’,若练成了,一样的嫩皮嫩肉,细胳膊细腿儿。这理由不成。”

“哎大爷,什么骨什么颜?小的一个也没听说过。”

洪晟不搭茬,将两张纸扔到他眼皮底下:“你倒是说说,这是怎么回事?”

林烨瞥一眼,见是适才搜身被掏去的名单。便装模作样叹一声,道:“大爷,这么跟您说吧,小的是奉海静郡王之命,前来寻贤纳士的。小的这话一字不假,还请大爷听上一听。”

洪晟稍稍一愣,旋即仰天大笑,气若洪钟,连烛火也被吓着了似得,跟着颤了一颤。

“听说海静郡王是个杂种,杂种派来个小子,没一个上道的,可笑,真可笑。”

林烨秀眉一抖,暗骂,狗眼看人低的王八羔子,也不瞧瞧自己几斤几两,人家郡王一根头发丝儿都比你尊贵。若不是情势所逼,谁看得上你手底下那些个贩夫走卒?

骂完扯起嘴角,笑呵呵道:“哎大爷,话不能这么说。自古寒门出英雄,杂种也照样能驰骋天下。您看咱们太祖皇帝,他娘是个蛮人,人家不照样一统江山了么。”

洪晟听他一口一个“大爷”叫得格外亲切,见他这模样也觉得有意思,荒庙外聚集了好些手执刀剑的兄弟,想必他即使有功夫,也不敢造次,便招呼手下给他松绑。

林烨撑着地坐起来,蜷起条腿,偏过头瞧瞧血刺呼啦的手腕,暗暗抽几口凉气。

抬头一看,却见自己那行囊已被拆开,里头的东西在香案上摆成一排,显见都已查验过。再抬眼,结跏趺坐的金菩萨像周身尘土,只剩下半边脸,忽暗忽灭的火光映在上面,看不出和蔼可亲,只叫人觉得诡异。

再看看破佛像底下坐着的人,豹眼虬髯,褛衣烂衫,凶神恶煞,山贼似的,好不骇人。

几不可见地打个抖,看着洪晟嘿嘿笑:“多谢,多谢大爷,大爷真乃善人。”

说罢就要起身活动筋骨,可还没等站直,膝弯里不知被什么砸中,腿一软,“扑通”又跌了回去。

“哎呦”一声,还以为中了暗器,扭头一瞧,却是常臻的腰牌。

急忙捡起来吹干净,拿脏袖子抹一抹,翻来覆去看看,见并未破损,这才小心翼翼塞回衣襟,拍一拍。

洪晟本还以为那腰牌是个仿品,专用来唬人的,可见他这样小心保管,想来是真家伙。扬扬黑粗黑粗的眉毛,问:“陈镖头的腰牌怎的在你身上?”

林烨闻言,明白了。原来这洪晟是个江湖人,也知道常臻的名声。

稍许放下心来,弯起眼睛,笑得格外真诚:“陈常臻是我兄弟。”

“海静郡王又是你什么人?”

“也是我兄弟。”

洪晟一怔,拍着香案哈哈大笑,前仰后合,直要把眼泪都笑出来。

“一个郡王一个侠客,怎的会有你这么个窝囊兄弟?”拍拍腰间剑鞘,“小子,胡诌也得有个根据,再信口胡言,仔细刀剑不长眼。”

林烨有点发急,忙不迭道:“大爷大爷,小的并非胡诌。陈常臻跟小的是总角之交,郡王爷跟小的是莫逆之交,别看小的这窝囊样,小的绝非口说无凭。”

洪晟笑得停不下来,摇着头随口道:“好好好,那你便说些叫老子信服的话来。”

林烨眨巴眨巴眼,忽然就敛去了所有面色,坐直身子,清咳一声,开始发问。

“大爷可希望有朝一日能出人头地?”

洪晟倒是一奇,不知他这演的哪一出。不笑了,道:“这谁都想。”

“大爷组建起义军可是为了保家卫国?”

“不错。”

“大爷许久未举兵,是否因为囊中羞涩兵马不足?”

“……”洪晟不言语,这正是他的忧虑所在。

“如今天下动乱,若出于此故不得不躲在荒山里,岂非错失良机,做不成乱世英雄?”

洪晟还是不言语,眉间稍许蹙起,暗暗思量。自己手下都是些江湖义士,为了兴邦除贼聚集在一起,却满腔斗志无处使,前阵子还因此起内讧,走了好些兄弟。若如此下去,这支起义军迟早会吹灯拔蜡,一年多以来的努力也会付诸东流。

林烨见他有些动容,便道:“大爷,如果有人愿许您兵马钱粮,尊您为上将,你可愿为他效力?”

洪晟歪嘴嗤道:“天底下哪有此等好事。”

“大爷,古往今来,平民起义就没有一场是胜利的。为的何,只因缺粮草缺兵马,又缺乏朝中靠山。海静郡王虽出身草莽,但胸有韬略,且对手下部将一视同仁,从不讲究尊卑身份。如今听说他已出征西伐,却只有一万多兵马,若大爷愿出手相援,事成后,他定会涌泉相报。”

白麟只率一万多军士出征讨贼的消息,是白日里在酒肆道听途说来的。所有人都一致认为,这位郡王爷年少无知,自以为是,此一去只怕会白丢性命。

林烨本还想着慢慢悠悠游山玩水几日再来寻洪晟,听见众人的议论,惊了一头冷汗,当即撇下桌上热气腾腾的红烧肉,拍下一锭银子,抓起包袱就往外跑。一面慌慌张张四处打听这座山的所在,一面腹诽白麟这厮怎的这般沉不住气,万一真丢了性命可如何是好?

可当穿梭在密林中,实在爬不动,瘫坐在地上歇脚时,又想,白麟胆大是胆大,可从不这般轻率,恐怕早有准备也说不定。

正百思不得其解,就被抓了个正着。也好,省得迷了路,半夜三更也找不到地儿,被野兽叼了去喂崽子。

洪晟稍加琢磨,道:“可万一事不成,全军覆没,我等好容易积攒起来的根基,岂非会化为乌有?”

林烨抿抿唇:“大爷,贪生怕死,瞻前顾后,绝非君子所为。既然大爷有报国之志,该卖的命就得卖,该担的险就得担,否则便是一事无成,与皇帝所为,有何区别?”

洪晟心里稍动了动,原本就打心眼里瞧不起皇帝老儿,被这小子一说,便觉确是如此。

“可即便帮他一把,到头来还是要听那皇帝老儿的差遣。”

林烨一笑:“皇帝老儿如今都六十多岁了,黄土埋到脖子根儿,还能活几年?您说,是也不是?”

这话大逆不道,但洪晟本非朝中之人,听在耳中,只觉是这个理。又一忖,嘿,这海静郡王莫不是要夺储?

弯下身子瞧着林烨,道:“此等大事,海静郡王怎的就交给你一个毛头小子来办?是否太欠考虑?”

林烨摇摇头:“适才小的说了,海静郡王礼贤下士,故而连我这般的毛头小子,只要稍有本事,便也要用上一用。”

洪晟努努下巴,笑道:“你有什么本事?”

林烨盘腿坐地上,抬袖子抹抹满脸灰尘,不好意思一笑。

“小的没什么本事,磨磨嘴皮子,给郡王爷跑个腿传个话罢了。但尺有尺用寸有寸用,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小的一介草民,也愿出一把力,更何况是大爷您这般的侠义之士。大爷若不嫌弃,尽可试试,若实在不愿,到时候再回原地便是。”

此话抑己扬人,听得洪晟心里美滋滋的,看看林烨,觉得他也不像油腔滑调之徒,倒似怀抱一腔忠诚。

靠回椅子里,摸着下巴思量。

半晌,点点头,道:“罢了,我先派人前去打探打探,若看着可行,就帮,若不可行,小兄弟莫怪我。”

林烨一乐,抱拳拜了拜:“多谢大爷,多谢!”稍加思索,摸出腰牌递给洪晟,道:“大爷且拿着,源阳那地界,谁都识得陈大侠,这腰牌出城进城都管用,约莫能派上用场。”

第七十二章:初出茅庐立军威(一)

中军大帐,灯火通明,亮如白昼。

主将尚且未到,左右下首处,众人已全副武装,各就各位。

左手乃是以陈常臻为首的泓威镖行镖师,右手列位分别为赵瑞德、袁道、碧蜓、源阳守城大将陆忠及副将岳明之。

众人皆知此战之重要所在,皆神色郑重,敛眉静等。

过得小半刻,大帐被掀开。

白麟踱进来,在上首处坐定,一身银白轻甲,在灯火照耀之下闪闪发亮,恍若龙鳞。

他目光锐利,扫视一圈,道:“诸位可知,此战最终的目的是什么?”

“夺城!”

“建功!”

“杀敌!”

众人士气高昂,逐一喊出心中所想。

白麟一拍扶手:“不错!此乃本郡王第一战,必须旗开得胜,一鸣惊人!不论敌强我弱,还是敌众我寡,诸位需一鼓作气,倾城出兵,逐一攻破,不许后撤,与贼寇决一死战!”

袁道顿觉不妥,站起来躬身抱拳:“郡王此言差矣。此乃郡王有史以来第一战,必以稳中求胜为重,切不可贸然行动!”

白麟眉峰一跳:“稳中求胜?敌我相差悬殊,若非铤而走险,绝无胜算。”

“郡王!”袁道“咚”一声跪地,“郡王且听小人一言!此战切不可倾城出兵,源阳乃是我军之根本,试问郡王,若敌军趁虚而入,绕道而至,攻我源阳,郡王该当如何?”

白麟目光坚定:“狼军攻了这么久都未攻下来,可见源阳易守难攻,即便城中守军所剩无几,定也能支撑二三十日,绝无大碍。”

“郡王万不可一意孤行,急功近利。”赵瑞德也开口相劝,“大军粮草皆存放于源阳大营之中,若失了源阳,可就无路可退了。”

“嗣王多虑了。”白麟笑笑,“青狼军比我军更需要粮草。源州地广人稀,即便占领源阳以西七城及泓州三城,城中也没有足够的军粮。而我军准备充分,粮草辎重一应俱全,且是以逸待劳,定能一攻而克。”

赵瑞德想一想,觉得合情合理,便不再多言。

“郡王……”袁道还想说什么,却被白麟一个眼神截在半路。

常臻眯起眼,心里“嘿”一声,暗忖,这小子还挺像模像样。

拍拍几案,对手下镖师道:“你们随我来助战,便要听郡王之命,郡王说一,即便有万般不情愿,也不能说二,可记下了?”

“是!”众镖师抱拳回应。

“多谢。”白麟对常臻点点头,站起身,朗声道:“诸将听令!”

“在!”众人纷纷起身回应。

白麟在手下各将面上挨个看一遍:“一场死战,始于今夜,务必速战速决,不可拖延战机!”

“是!”

“马蹄拿麻布包起来,弓箭手无需用毒箭。唐易,岳明之,你二人各率一千骑兵、一千步兵及一千弓箭手,佯攻函城东门北门,拖住守军。”

“袁道,你率两千骑兵及两千弓箭手,攻打西门,若有援军赶来,即刻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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