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帅且流氓——薇诺拉
薇诺拉  发于:2013年0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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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谭帅还在……”这个漂亮女人有没有更腼腆耳赤旁人可再看不清,因为她把那张无暇面孔完全埋入了丈夫的怀里,连“半推半就”都算不上的,彻底放弃了“负隅顽抗”。

“识相的,现在就该走了。”埋脸于女人的清削脖颈轻柔吻着,从散发馨香的长卷发中抬起花哨眼眸,轻佻瞟了我一眼,毫不客气地下了逐客令。

“好吧,恭祝你们早生第二胎!”我识趣地走向门口,在即将出门时驻下脚步,回头对沈措说,“对了,我要娶的女人,好巧不巧的,也姓邱。叫邱琪歌。”

17.惊弓之鸟

甜美的果实与自然的隔阂来自那坚硬的果壳,而人与人的隔阂则来自另一个人。

难以解释是否是沈措那看似美满的婚姻激发了我内心的觊觎与渴望,当时的我完全陷入了一种狂热不清醒的状态而无法自拔。自认“情圣”的我碰上了猎艳道路上从未有过的艰难坎坷,这个女人若即若离半拒半迎,比人间四月那古怪的天气更叫人摸不着头脑。因为遭到老谭从未有过的严厉经济封锁,从打定主意要娶这女人为妻的那刻起,为了讨好和追求她大半年来我陆陆续续问沈措借了不少钱,甚至决定将肉体关系保留至结婚以后。最后他把一只装有百万珠宝项链的盒子递给了我,笑笑说,“向她求婚,她是你的了。”

一语成谶。

后来我对他说,因为你,我也许错过了今生唯一一次身着礼服手牵新娘的机会。

那个女人名叫邱琪歌。这些年身边的男男女女走马灯似的换,可只有这个名字牢记于心,多少年后也不曾忘记。

“你的名字……很动听。”第一次相遇,我对她说。

女人浅浅一笑,“很多人这么说。”

这个女人瘦得夸张,瘦得肌骨嶙峋,甚至瘦过了模特出身的秦藻。和秦藻那种毫无瑕疵如同人偶一般的漂亮不同,邱琪歌的五官拆开来看几乎全是缺点,偏生合在一起就美得别有风情。身为北京电视台新闻主播的女人,一身职业套裙的时候显得优雅而大气,可私底下她却喜欢穿着松松垮垮全不合身的长袖的T恤或者牛仔外衣,完全没有曲线的粗重轮廓显得她像刚踏出校门的小女生一般自然天真。有一次她“强迫”我看着她洗掉一脸的妆,然后朝我笑笑说,你看,上亿的观众看见我戴着那么斑斓的面具,可我却只为你一个人摘下了它。

接着她大笑起来,淡红色的龈肉一览无遗,满脸的雀斑活泼跳跃,真是要命的性感。

在把这女人带去见老谭前,我决定先让沈措见她一面。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和她说,这次见面比任何面试都重要,因为那小子的一个点头一句话都足以左右我的生活。我带她去买些漂亮的衣服来匹配沈措慷慨相赠的珠宝项链,可她对着明亮橱窗里那一件件价格不菲的无袖礼服犯了难——我这才发现她似乎从不穿无袖或者短袖的衣服,她的解释是,瘦得胳膊上青筋突显,实在不好看。

千甄万选后,终于定下一件单袖的黑色真丝长裙。

将长裙试上身的女人戴着那条价值百万的珠宝项链,偏着头咬着下唇问我好不好看,我屏息了很久才说出一句,美极了。

她与秦藻一见如故,宛若亲生姐妹一般。“你真美,和你的丈夫真是天造地设。”她拉过那个比自己美出几倍的女人的手,奉承她的口吻显得既拿捏精准又自然真诚。而当秦藻为我与沈措准备茶点的时她则满面笑意地挽住了她的胳膊,“别把他们宠坏了,我们是他们应该捧于指掌的女人,可不是端茶送水的老妈子。”

秦藻看见鱼入油锅发出噼啪声响的时候会吓得尖叫,而邱琪歌完成一桌堪比星级饭店的丰盛佳肴则完全游刃有余。沈措的妻子啧啧赞叹对方能干贤惠的同时,想到了要生第二胎好与我俩的孩子结亲。可是,身为丈夫的男人却完全不在我面前掩饰自己对那个女人的真实想法——他太喜欢她,或者,太不喜欢她。

她为他单独煲了一盅含有药材的汤,因为知道他的胃不太好。

邱琪歌端汤上桌的时候,我注意到沈措有意无意地和她靠得很近,甚至近到两人的肌肤彼此摩挲相亲。

“你知道Cartier和Swarovski的差别在哪里吗?”这是一个跳跃的话题,前言不搭后语。沈措轻轻瞟了一眼女人脖子上的珠宝项链,那双常常显得冷淡忧郁的眼眸此刻眼波妩媚,顾盼生辉。

“关于设计和美学,你是专家。”邱琪歌笑了笑,返身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再美丽的赝品仍然只是赝品,难登大雅之堂。”沈措稍稍抬起脸,用含情脉脉的目光凝视起对方的眼眸,笑容不改地给她答案,“就和试图鱼目混珠的女人一样,愚蠢、虚荣、表里不一。”

每个人都听懂了他的潜台词,却不知道这梁子何时结下的。

“我有东西想送给你,作为对这一桌佳肴的感谢。”沈措对邱琪歌笑了笑,“你能不能随我去房间里取。”

沈措从身后靠近女人,漂亮冰凉的手指游弋在她光滑削瘦的肩头和锁骨间,指尖轻轻擦过挑起她脖子上那条昂贵异常的宝石项链。他唇角倾斜,挑着玩味的笑容细细地、从上到下打量着她。女人温润的身体散发出一种类似于洋甘菊和广藿香的香水味道,若有若无,和男人一身清冽优雅、忽远忽近的香水味道慢慢融合在一起。

“干嘛摆出一副十五六岁的处女才会有的表情?”窗外高悬一弯月牙,如一把亮铮铮的刀。那捕猎般的神情让女人毛骨悚然。“除了不能娶你为妻,谭帅能给你的,我一样可以。”

“沈措,你是婊子养的!”邱琪歌尖叫着往后退了一步,而满心疑惑的我正与此时推门而入——她慌忙躲于我的身后,我则很平静地对她说了一声,你先出去一下。

“你这是什么意思?”待门被阖上,牢牢盯着他的眼睛,以一个并未拔高却分明含怒的声音说,“我应该和你说过,这是我要娶的女人。”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们不是一直这样吗?”沈措走进主卧里的卫生间,对着镜子,拿起剃须刀开始剃须。

“我明白了,这是你的报复。”这种漠然处之的故技重施让我刹那间更为恼怒,恼怒得大脑梗塞,居然口不择言,“当年的事你耿耿于怀至今,一直在伺机报复。”感到嘴角抽筋,面部僵硬。内心充斥着某种不可名状的懊丧与痛苦——我们的友谊从来刀枪不入,仅有一只没有浸泡冥河水的脚踝。

“不是吗?”我站于他的身后,从玻璃中看着他的眼睛,“就因为当年我和南——”

“Damn it.”几乎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却在最关键的时刻因他的突然出声打断而戛然而止。沈措稍稍皱起眉眼,于镜前反反复复侧脸检查自己颚边的伤口,仿佛没有听见我说了什么似的开口,“这刀片太钝了。”

白皙下颌处刮出了一道极细的红色的口子。

“我……”咬了咬唇,终究还是转身出了门。

有些事儿,就像一副千疮百孔的皮囊掩藏于漂亮裘袍之下,不揭开才是皆大欢喜。

刚及跨门而出,一直等于门外的邱琪歌一头扑进我的怀里,呜呜咽咽起来。

可我一把将她推开老远,“你是泼妇吗?”冷冷注视她满是愕然的眼睛,“你他妈刚才说谁是婊子养的?!”

那一阵子我俩谁也不去理谁,我闷头忙于准备婚礼,而他则继续国内国外满世界地捞钱。老七决定当个和事佬——他和沈措后来在生意场上见过几面,彼此也算是个场面上的朋友。老七暗地里悄悄跟我说,其实全是沈措的意思,他估摸着也对这不知轻重的玩笑悔了,特意吩咐我一定请上你和邱琪歌一块儿吃顿饭——你要不给他个台阶下算了。

“巧了,”我嘿哧一笑,“我本也有这打算让你请他吃饭来着。”

老七多少年了没改那“不求最好,只求最贵”的脾性,在一间饭店里订下一桌,吃什么都好比直接吞咽人民币。

“人生太短,活着不易,亏待自己就是傻逼。”上菜前,老七幽幽一叹,“妈的,倒霉!年纪轻轻就被糖尿病缠上了,不注射胰岛素没准就得咽气。”然后他特熟稔地拿出一支针剂,掳袖、消毒、扎紧静脉,对着手臂前侧开始注射。动作一气呵成干净利索,配上他那张素行不端的脸,实在有点像个老吃老做的瘾君子。

“久病成医,也算塞翁失马。”沈措淡淡笑了笑,若有似无般将目光瞟向了邱琪歌。

随着那些液体被缓缓推入男人的手臂,邱琪歌突然极不自然地抽搐了一下。她慌慌张张地站起身,提出要去洗手间补个妆,却被对面而坐的沈措一把拉住了手腕,“我上次的提议,你真的可以考虑一下。”

“你、你放开我!”奇怪的是,冷气打足的地方她汗落如珠却又畏冷似的瑟瑟痉挛起来。

“沈措!”刚偃旗息鼓的怒气复又如油沸铁烙,把骨节捏的咔嚓生响,我朝他大嚷。可是男人依然紧紧扣着女人的手腕不放,他的眼睛冷漠如冰,嘴角却噙着异常勾人的笑容。纤瘦单薄的身体愈颤愈烈,几番想要挣脱自己的手臂,甚至动用了另一只手前去帮忙。挣扎对峙中她自己撩起了袖子——手臂上的皮肤透着猩红血丝,密密麻麻的针眼非常显眼。

“你,”终于放开了女人的手,极寡地挑了挑漂亮的唇角,“在吸毒吗?”

邱琪歌一抬手就将面前的红酒泼在了他的脸上。

“你发什么疯?!”险些挥手掴她一巴掌,却也在同时同刻发现自己如卸重负般浑身轻松,

“这……这只是一种减肥的方式,很多明星、主持人都这样……”她掉过脸来看向我的眼睛,眼眶锈红,显得一张清瘦的脸庞期期艾艾,楚楚动人。“我没有上瘾……真的没有……事实上我已经……已经戒掉了……”

吸毒成瘾的人想来都是惊弓之鸟,老七那个注射手臂的动作如同轻叩箭弦,于是那只可怜的鸟儿应声落地。

“失陪。”沈措拿起白毛巾擦了擦脸,优雅地欠身而起,转身走了。

18.只摩擦、不起火

直到沈措掉头而去的当刻,我才如梦方醒:交往这些日子,这个姓邱的女人把我送她的那些贵重礼物全换成了赝品,因为主持人的薪水还不足以满足她吸毒成瘾后的高昂花销。我俩娱乐圈的朋友均不少,可惜我被所谓的“爱情”蒙蔽了双眼,对此毫无察觉,可沈措却在与她相见的第一面,就发现女人修长脖子上那条价值数百万的珠宝项链却是件巧夺天工几可乱真的赝品,他“请”她进卧室二人独处,只为在更近距离地确认自己的怀疑前,顾全我的面子。

几乎是不假思索地甩头去追。

“谭帅!”她大声叫着我的名字,试图阻止我的离去。咬着嘴唇看着驻足回头的我,含泪的模样在迷蒙灯光下愈加显得楚楚可怜,任再坚不可摧的铁石心肠此刻也得化为绕指柔肠。邱琪歌小声而又小心地辩解,“很多已经嫁为人妇的女星都有吸毒的经历,这真的不算什么……你也是中戏毕业的,不该为此大动肝火……”

“刚才,就是刚才。”我看了她不少会儿,忽然笑了,“我突然发现你吸毒与否、戒没戒掉其实我并不太在意。真正让我大动肝火的,是我居然为你这样的女人而与自己最好的哥们翻脸。”

“那么……那么……我们还结婚吗?”

“结婚?”这女人看来还是没有明白我的意思——在她朝沈措泼出红酒的刹那,哪怕她从未染指过毒品、哪怕她是个一尘不染的天仙圣女也无法阻止我和她分道扬镳的决心。掉头前,吼出一声,“结个屁婚!”

不出意料的,沈措在洗手间的镜台前。两手扶着池台,眼睫低垂,稍稍前倾而站。我这才注意到,他手指的骨节处有一些十分可疑的已然结痂的伤痕,仿似为尖锐玻璃划伤,苍白皮肤上一道道令人不忍卒睹的暗红。我反手将门关上,而他依然面向镜子,只是朝进门的我微微抬起瞟过眼眸,眼神淡漠、生疏而略显戒心。

应该是洗了一把脸,额发悉被打湿,有水珠顺着他俊削的侧颊和高挺的鼻尖滑落下来。

和当初“逼迫”他结婚一样,我以同样的姿势跪于他的面前,以同样的角度仰视他的眼睛。奇怪的是我们明明身高相同可以保持彼此间的平视状态,可这却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注视他的方式。分外认真地开口,“因为你,我也许错过了今生唯一一次身着礼服手牵新娘的机会。”

沈措俯下眼眸,以那种不同以往的冷淡眼神注视着我的眼睛良久,漂亮薄唇终于淡淡掀起一抹弧度,“不胜荣幸。”

白云苍狗抹不除的那些往事,像一片浑白潮湿的雾幔。天知道,我是多愿意长跪不起来换得这段友谊的雨过天青,云开月明。感动得险些抛泪,一点儿不算矫情。

“其实吧,如果你不想让我结婚,可以使个更直接明了的法子。”

“比如?”

“比如你说你爱我,不舍得见我变为‘人夫’,”我仰起脸,大咧咧露出满口白牙,朝他没皮没脸地灿烂一笑。“我二话不说,立马光棍到死。”

既不慎重地掂量思索,也不拿腔拿调故作煽情,当下干脆利落地脱口而出,“我爱你。”

“切。”撇嘴,“一点诚意都没有。”

笑容更显了,“要求还挺高。”

垂头丧气地囔了一句,“名字叫邱什么歌的,都他妈是坑爹货。”他则大笑一下,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

“你穿我的吧。出入这儿的,有头有脸的熟人不少,一贯衣冠楚楚风流倜傥的沈总要是被人发现胸口溅上了斑斑酒渍,一准要惊脱别人的眼眶。”说着我就脱掉了身上那件桃红粉蓝相间、骚包得可以的纯棉衬衣,光着膀子将衣服递给了他——可这小子不知领情,竟然颇见鄙夷地置其于鼻下嗅了嗅。

“嘿!什么意思?嫌弃我呐!”

“没有。”笑着解开了自己溅上酒液的白衬衣,“你的香水味道,我不喜欢。”

厕所的灯光打得很柔和,很情调,仿似在教唆人们“及时行乐,勿负良辰”。沈措的衬衣里还有一件细棉的白色短袖T恤,而我已是赤裸上身,完完全全露出了那结实迷人的性感胸肌。趁他脱衣的空隙双手无暇,玩性顿起,将手探入他的T恤,揽抚上他无一丝赘肉的腹壁腰身,埋脸于他的颈项喉骨轻轻舔吻,“但是我的男人味道,你一定喜欢——”

突然门口有人咳嗽了一声。一打扮挺潮的小年青不知何时拧开了洗手间的门,正目瞪口呆地瞅着我俩——外人哪里能理解我们这些年“只摩擦、不起火”的高深玩笑,定是立马怎么下流怎么思想。听他喉咙干涩似鲠地笑出一声,“那个……请继续。”

居然撒腿就跑了。

沈措经商这些年,逢场作戏的露水情缘不少,但都长不过翌日天明,对于妻子秦藻还算保持了基本的尊重。我喜欢男人,也享受女人的柔软身体,甚至会任自己为此短暂的神魂颠倒以及茶饭不思。可这小子全然与我不同。声称“宿娼只是一种社交手段”,对美丽女人的喜好似乎更多来自生理需要,就像一个邮局工作者必须在每一张美丽的明信片上大力盖上邮戳,却未必是为那些油墨未干的暮春仲夏深深吸引。我依然觉得他骨子里应该是个gay,只是苦于无法找到足以匹配他的完美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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