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人之人兽殊途(重生未来之人兽殊途)上——鸡鸭鱼肉
鸡鸭鱼肉  发于:2013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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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力在帝国,至少排在前三位的木家啊,这不是坑人吗,骂完罗家的祖宗十八代,小喽啰越哭无泪的像只哈巴狗一样看着张景云。

第二十二章

把唯一醒着的小喽啰敲晕,疤痕男人和剩下的三个以及摄像机搬进二楼的卧室,关闭好门窗,布置好一切,张景云窝在隐秘的墙角,静静的等待起来。

他编的理由并不是无懈可击,这个诱饵,罗秋天也不是非咬不可,她可以中途放弃,也可以派另一个人来执行他的死亡,来与不来,她会不会踏入这个陷阱,取决于罗秋天恨张景云的程度,是不是一定要他的死,而且是不得好死。

连张景云自己都不知道,他是想罗秋天来,还是想罗秋天不来,一方面他不希望在自己的身后留下一个后患,另一方面,毕竟是第一次杀人,虽然是逼不得已,但是那杀害同类带来的负疚感,却一丁半点的减少。

也许,他可以当做什么没有发生过?或者被动的防卫,以后来自于罗秋天未知的攻击?

张景云举棋不定,就在此际,他敏锐的听觉,听见了飞行器降落的声音。

“小姐,里面没有情况。”一个魁梧的男人率先推开门,查看了一下,而后,罗秋天走了进来。

“汪汪汪——”罗秋天抚摸自己的爱犬,“宝贝,一会儿要替妈妈报仇啊,有一个男人居然和妈妈抢你爸爸,那个男人没有男人就活不了,你会就好好的满足他,不枉妈妈这么疼你。”

罗秋天说的甜美,跟随的而来的人,对罗秋天几近于恶毒的想法,并且可能付诸于行动,有些不忍,有的叹息,有的甚至期待。

躲着的张景云却一阵的恶寒,杀人的负疚感和犹豫,却立刻消失了,这种人,杀她不是造孽,是造福,这种人渣也不配活在世界上。

张景云承认自己不是什么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但是这一次,他绝对的做了一件好事。

罗秋天环顾四周,“黑老大呢,怎么不出来见我?”

四个男人面面相觑,觉得这个问题,很好猜,而且侧耳倾听——

一个小个子的男人支支吾吾的说道,“小姐,黑老大大概还在忙。”

罗秋天一愣,眨眼间明白了,楼上的声音已经断断续续的出现在她的耳朵了,男人若有似无的呻吟,惨叫,粗重的喘息,已经肉体相撞霹雳啪啦的声音。

“要不是为了不破坏感情,我真应该把东日叫过来欣赏一下,张景云淫荡的表情。”颇有遗憾,但是近在咫尺,张景云的惨况也取悦了罗秋天,对于黑老大威胁她过来的行为,而引来的不满,也消散了。

要不是她过来了,怎么会看到可能她一辈子最身心舒畅的画面呢,没有亲临现场,只是听声音,她就觉得痛快,果不然,敌人的惨状,自己知道和亲眼看到,带来的感受的天差地别的。

这激起了罗秋天隐藏在内心不为人知的丑陋欲望,她摸了一下自己爱犬的头,“您们上去,把张景云给我弄下来,我想亲自看看表演,让我的宝贝加入进去一定会更加的精彩的,就当我送给张景云临死前的礼物。”

说着,罗秋天开始咯咯的笑了起来,很是渗人,让人不由主的开始起鸡皮疙瘩。

两人领命而去,即将迈进二楼的时候,张景云躲进了空间里,却也能听到外边的人说话,皮鞋踏在地板上的声音,由声音看,他们的脚步并不快。

“三哥,咱们这么助纣为虐是不是太缺德了?”刚加入的一个人,有些犹豫的说。

三哥无奈的叹息一声,没有说话,脚下的脚步却更慢了起来,“你能不干吗?”

两人不约而同的磨磨蹭蹭起来,小个子说道,“三哥,你也知道,我家里穷,我妈摊在床上,一家四个孩子,只靠着我爸去当民工,我考了大学,家里没钱,我大姐为了让我上学,差点没去夜总会当小姐,我总不能拿着我姐的皮肉钱去读大学吧。没有人不喜欢钱,要不是为了钱,我也不会被这个大小姐像条狗一样的呼来喝去,我是狗,但是我的良心没有被狗吃掉,要是知道今天罗小姐是来干这事的,就是给我一百万,我也不会干这种缺德的事。人,总不能跟畜生一样吧。”

来罗家只来了一个月,小个子却知道,面前被称为三哥的人不是一个畜生,就凭他特意拖慢的脚步,也能知道对于这种事,他心中也有些抗拒,所以他直言不讳的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三哥摸了摸自己的裤兜,掏出一盒烟里,又放了回去,“我们是罗家的保镖。”

小个子有些失望,看来是他看错人了,他警惕的看着三哥,手指不着痕迹的摸到了自己的通讯器。

发现小个子的动作,三哥嗤笑,“得了吧,你的东西都是我教的,你觉得你能在我眼皮子地下瞒住我?还想瞒住我报警?”

三哥一笑,摸了摸小个子的头,“你这幅臭脾气,跟我弟弟可真像。”

小个子脸色羞红,低头看看自己的脚尖,有些沉闷的开口,“您在首都监狱的那个弟弟?”他隐约的听说过,这位罗家的保镖头子,有一个宝贝弟弟,不过,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了无期徒刑,据说杀的还是一个小有权势的子弟,三哥之所以成为罗家的保镖就是为了他的弟弟赢得庇护,虽然没有办法让他弟弟出来,但是能依靠罗家的势力,能他弟弟狱中过得更好,也能让哪位权贵子弟德家族投鼠忌器,如果,三哥离开罗家,恐怕他的弟弟就要危险了。

想到这儿,小个子有些羞愧,“我不该把三哥拉进来的。”

“不是你的错,恐怕我弟弟站在这里,知道我为了保住他的命,而送一个人去死的话,他也不会原谅我。”想起自己的弟弟,三哥眼中一片温柔,“报警吧。”

“啊?”小个子愣愣的看着三哥,“您不是说,我们是罗家的保镖吗?”

三哥在小个子的榆木脑袋敲了一下,“对,我们是罗家的保镖不假,但是我们也只是罗家的保镖,保镖的职责里,不包括杀人。”

小个子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然后掏出通讯器。

三哥补充道,“别忘了打开反追踪系统,让人查到是你报的警就麻烦了,还有,不要说是张景云被绑架了,你就说被绑架的人是警备局局长的千斤。”

只有这样,警察赶过来的速度,才能和流星媲美。

小个子一脸佩服看着三哥,拨通警局的电话,小声的说了起来。

张景云:“……”

他很高兴能碰见有人性的好人,但是他们打乱了他的计划,有没有。

本来的打算,是放火烧屋的,一把火全都干净了,反正里面的人不是助纣为虐,就是穷凶极恶,杀这种人,张景云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但是这两位……

张景云迫逼无奈的开始修改自己的计划。

三哥,小个人已经打开了传出激烈声音的卧室,:四个男人昏迷的躺在地上,旁边的桌子上,光脑里正播放成人影片,三个男人上演着千古不变的原始行为,清晰度的非常的高,音响也很好,嗯哼嗯哼,肉体相搏的声音,就如同在面前上演。

但是如同毕竟是如同。

两人对视一眼,心中都有些恐慌,结合前后,阴谋论的脑袋瞬间就想到了,“咱们好像踩进陷阱了。”

罗小姐可能会有危险,两人反应过来,就要往楼下跑。

“三哥——”小个子转身回头,只跑了一步,双腿一软,就摔倒在地上,下一秒钟,三哥也步上了后尘。

两声扑通声音,让张景云满意的从门后走了出来,把清风酥塞紧,哐啷的一声,张景云把一个巨大地花瓶摔成了碎片。

“什么声音?”声音传到楼下,一会儿就寂静下来,重新想起了男人交合的声音,罗秋天若有所悟的皱了皱眉头,站起身来,给了面前两个男人一人一巴掌,“你们这些男人是不是见着骚货就走不动路了,一个两个被贱人迷得晕头转向,千人骑万人压的东西,你们也不嫌脏。”

想到李东日,想到黑老大几个,又想到现在趴在张景云身上,罔顾她命令的三哥小个子二人,罗秋天怒火更炽,“你们连个立刻把张景云给我拖下来,要是再被迷晕了腿,我就把你们阉了。”

深知罗秋天说得出做得到,剩下的两个保镖,顾不得好奇是什么样的尤物能迷得住一向不近男色的三哥,放开心里的旖旎心思,快步跑了上去,也错过了最后的机会。

罗秋天深呼吸,抚摸爱犬,“宝贝,还是你好,绝对不会被张景云勾引过去。”

掏出一个蓝瓶,把里面的药丸都倒进了犬口中,入嘴即化,一会儿就被吞咽了下去。

张景云放倒上楼的两个人,冷眼看着罗秋天的动作,人兽交,留给你自己吧,一会儿没准还有无数个警察过来围观呢,希望到时候你还没有死。

冷笑数声,张景云从二楼窗口跳了下去。

第二十三章

张景云对金毛很重要,不仅仅因为张景云是他成年的关键,也因为,“这个非他不可”被金毛衍生而出的缘由。

为什么会非他不可?

这是一个不能深追究,同样也不得不深追究的问题。

金毛没有逃避的习惯,——回避问题,并不代表这个问题会消失不见,而是成为身后的一颗定时炸弹——,他一直都是往前冲,更何况这是关系自身的切身利益的事情,当金毛从一个和张景云一模一样的人身上爬起来的时候,他不得不承认一个问题,他的身体不是对张景云的长相敢兴趣,而是对张景云这个人感兴趣,感兴趣到,他的欲望只忠实于张景云。

放弃再深入一点的思考这个问题,一个最浅显的显而易见的事实——起码在金毛没有成年之前,张景云会是他致命的弱点,来自于张景云自己的怯懦,来自于自己的敌人,或者也来自于他母亲,都可能把事情弄得更糟。

张景云会跑,敌人会消灭张景云,以达到让他无法成年的目的,只有他的母亲罗嘉,充其量只会把张景云送到床上而已,虽然可能是使用暴力,在张景云非情愿的情况下,但是结果只是被复杂化了,而不是被割断了。

金毛最不担心的就是罗嘉那方,其次是张景云,最防备的才是他的敌对方,所以当他接到张景云被绑架,而鬼使神差的亲自赶过去,坐上飞行器上,陆续接到放在张景云身边的人传来消息——张景云是被罗小姐绑架并企图干掉的时候,他的脑筋一直没有反应过来。

“大少,是罗小姐不是罗夫人。”于添压住心中的焦急在一旁提醒道,一般的情况下,罗嘉虽然不是木家的夫人,木家的人不能称呼她为木夫人,但是基于罗嘉在木家的地位,木家的人都称呼她为罗夫人。

这位罗小姐绝对不是罗嘉,但是却比是罗嘉更加的糟糕,张景云在罗嘉手里,至少没有生命危险了。

不过,幸好无论是罗夫人还是罗小姐,在金毛的面前都没有对抗的能力,后者比前者更让金毛没有顾忌,而且是更加的愤怒,妈的,阻止一个兽人一个成年的行为,完全可以和刨人家祖坟相提并论。

哪里来的阿猫阿狗,居然敢动我的人。

于添对于那位罗小姐的命运,已经没有可有火上浇油的了,只是他的心中有些古怪,话说,木家的保卫队已经就位,完全靠着他们就已经能把该消灭的消灭了,把张景云毫发无伤的带出来,绝对的不是问题,貌似用不着大少爷亲自出马吧?

能让一个兽人,在野兽的形态下出门,就已经在某些方面,证明了张景云在金毛心中的地位。

想起张景云的抗拒,金毛的似知似觉,于添不知道这是谁的劫难。

他们畅通无阻的只花了一顿饭的时间,就见到了张景云,他们穿过大门的时候,张景云正好从二楼的窗户上跳下来,在兽人和半兽人锐利的视野里,黑暗之中,他如同一只鸟,在二楼的天台一跃而下,额间的碎发被风吹起,轻盈的落在草地上,金毛和于添甚至可以看到,张景云闪亮的眼睛,和嘴角微小的笑意,左边一个深深的酒窝,整个人发出一种锐利的清秀,像凝水而成的冰剑。

很吸引人,于添扶住自己的额头,该死的吸引人,你他妈的勾引了不该勾引的人,你知不知道。

金毛的瞳孔微缩了一下,静静的没有发出声音靠近张景云。

张景云此时完全已经忘我了,毕竟第一次杀人放火,完全没有经验,他根本就忘记在做坏事之前,一定要先检查周围的环境,而不是在周围至少有五个以上的目击证人注目下,拿了一根铁棍,把正厅的大门从外给弄上了。

确保里面的人一时半刻不会跑出来,罗秋天拿来的药效也很好,张景云开始扯呼,回头,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金……毛,你……怎么在这么?”张景云坐在地上,一根手指指着金毛的鼻子,因为惊吓过度,“金毛”的称呼随口而出。

跌落了一地的下巴,包括于添在内。

金毛向前迈了一步,爪子搭在张景云膝上,灯泡似的大眼睛,凑近,盯着张景云片刻,“金毛?”

张景云打了一个寒颤,干笑数声后选择性失忆了,状如他们见面他第一次开口,“大少爷,您怎么在这里?”

来散步消食?

于添的面容有些扭曲,却两肋插刀企图把张景云称呼木家大少金毛的事情混过去,“我们接到消息,你被绑架了,我和大少就赶了过来。”

“对了。”于添从上到下大量张景云,确定张景云毫发无伤,又看看四周,“绑架你的人?”

房内传来了一声凄厉的尖叫声,“救命啊——,你不要过来”,还有清晰的犬吠。

这下不用张景云回答了,有耳朵的都能听到。

“你——”于添奇异的看着张景云一眼,“你干了什么?”

张景云继续干笑,坐在地上,玩弄自己的手指,难道他说,因为里面的人企图让他玩人兽交,所以他顺水推舟的,把门锁起来,让里面在玩人兽交,貌似这不是很绅士的行为,但是他对女士的礼遇,该没有到达以怨报德的程度,像罗秋天这种人,已经脱离了女人的行列,完全已经被归结到畜生里面去了。

但是,好吧,他的内心深处,对自己这么对待一个“人”,心里有些迈不过门槛。

罗秋天能没有障碍做的事,他却有障碍,对于这点,他完全不用羞愧,——这是人和畜生根本的区别。

屋里的战况已经快进行到了尾声,继续传来惨叫声,没有等张景云回答,于添已经开始打开了门,一个女人披头散发,浑身只挂着几条布丝,被一只巨型犬压在身下,肩膀被咬的血淋淋的。

罗秋天顾不得自己以怎样狼狈的表情被人看见,这个时候,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能把她救出来,就好。之后,该算账的时候,该灭口的时候,她也不会手软。

于添微微张大了嘴巴,颇为震惊的看着一人一狗,然后又看张景云,像蝌蚪变成青蛙,像虫子变成蝴蝶,张景云好像变态成了另一个张景云,继而又有些佩服,够狠。

男人嘛,喜欢有攻击的食人鱼,而不是喜欢芭比洋娃娃。

一边赞叹着张景云学坏了,于添拿出一把枪,准备把那只因为欲望而双眼猩红的倒霉犬毙了,激光枪在犬头上留下一个焦黑的弹孔,犬头直接砸到了罗秋天身上,眼睛失去光泽死不瞑目的瞪了罗秋天。

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经历了如此变故,和近在距离的死亡,罗秋天的精神居然没有绷到极限的晕掉,她费力的把身上狗推下来,——不顾犬牙还镶嵌在她的肩膀里,犬牙脱离的过程在罗秋天的肩上撕了一个口子——,从地上爬起来,找了一块布围在了自己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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