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我一生,与子为伴 下——轩辕赫连
轩辕赫连  发于:2012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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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若的运气还不错,刚进宿舍没有几分钟就开始电闪雷鸣,很快下起了瓢泼大雨。宿舍的人都回家了,林若就打开窗子,躺在床上一边吹风一边翻那本旧旧的《追忆似水流年》,这个以前他几乎以为不可能看得完的书竟然在不知不觉中看了很多遍了。这本书的内容就像一条缓缓的溪流,没有重点,也没有高潮,却总能让人在看到某些文字时感同身受,而且每经过一段时间,能体会到的也就更多一些,所以林若一有时间就会把书拿过来翻一翻,翻到书脊那些在方容颜料箱里蹭的油彩都快磨掉了。

有时一个人呆着时间会过的很快,等到林若趴着看到肩膀疼打算睡觉时都已经快12点了。林若体质一直不好,为了防止感冒就走到窗边去关窗子,却在他不经意低头间看到楼下一辆出租车开了过来。没来由的,林若的心脏开始疯狂的跳动,一个非常疯狂的想法窜进了他的脑中。“不可能,不可能。”林若不断地提醒自己,到最后都开始轻轻地念出声来,可不管他再怎么说服自己,身体却像长在了窗边一样,瞪着眼睛的看着车子停下来,看着里面的车灯被打开,看着后座上伸出的手臂递给司机一些钱,然后看着车门打开,一个人从车里走了出来。

林若再也站不住了,身体就像有了意识一样跑向了楼梯。林若住在11楼,但是晚上电梯已近停了,他就这样一级台阶一级台阶的跑下去,在向右转了无数圈后,他终于来到了大厅。望着那个雨中的黑影,他竟觉得离自己有千里万里,好像怎么也走不到似的。宿舍执勤的保安诧异的看着林若,压低声音叫着:“同学,同学,出去登下记,同学……。”林若已经累的说不出话,对着保安轻轻摆了摆手,笔直的向那个黑影走去。

林若根本看不清那个人的脸,他几乎可以想象如果那个黑影只是个路人甲的话,那么像疯子一样跑了11层并被雨水淋成落汤鸡的自己该有多么的可笑,可是他已经顾不得了,和心里那种快要喷薄而出的感情相比,自尊和体面都变得不值一提,他愿意为了他变得狼狈不堪,因为他是他的壮壮哥,那个从小就给了他水泄不通的爱的壮壮哥。

这雨点真是够大的,砸在身上的感觉就像被扔了无数枚硬币,还都是一块一块的。林若的衣服几乎瞬间就湿透了,头发贴在脸上盖住了眼睛。他把头发背到后面,眯着眼睛向那个人走过去,剧烈运动后的胸口起起伏伏,心跳声大的像擂鼓一样。

眼前的人也早已是个雨人,湿透的衣服贴在身上,勾勒出宽阔的肩膀和厚实的胸膛。雨太大,他没有听见林若的脚步声,直到林若走到眼前才猛然抬起了头。

“哥……。哥……?哭了?”林若借着宿舍大厅淡淡的光,看到周壮壮湿漉漉的睫毛下红红的眼眶。

“恩。”他半睁着眼看了林若一会,撒娇似的把下巴垫上了林若的肩膀,就像以前一样挂在了林若的身上,这是他最喜欢的姿势,貌似好久没做了,真的很怀念。

“喝高了?”两人一接近林若就闻到了浓浓的酒气,连雨也盖不住。

“还没。”周壮壮在林若耳后瓮瓮的说。

林若想对周壮壮说的话太多,反而不知从何说起,最后只是在大雨中静静的支撑着周壮壮大半的体重。猛然间,一直趴着不动的周壮壮把头向上移了一些,湿湿凉凉的嘴唇贴着林若的耳朵,很小声的说:“哥有个秘密跟谁也没说过,连你也不知道。”

林若被周壮壮呼出的热气弄得一阵战栗,紧张的几乎站都站不住,绵软的向后栽去。

周壮壮抱住失神的林若,顺势带着他靠在了一旁的梧桐树上。他是真的喝多了,环在林若腰间的手臂力气大的吓人,声音却轻不可闻:“这个秘密我藏了很久,本来打算一直藏到我们结婚生子,奔波养家,最后各自老死……。”说到这里周壮壮声音几乎已经听不到了。

林若就这样被周壮壮抱在怀里,所触及到的尽是他温热的胸膛和冰凉的皮肤,这是林若做梦都不允许自己梦到的情节。无法动弹的他用尽全力去分辨周壮壮说的每一个字,每听到一个字心中就会升起一丝期待,但更多的是害怕,对于未来的害怕。

终于,不管他多么多么认真也再也听不到周壮壮的声音,只能感觉到脖子上流过滚烫的液体。

“……林若。”周壮壮把嘴埋在林若的脖子里,含含糊糊的喊着他的名字。

“……我在听。”林若把头靠在湿湿的树干上,全身的力气都集中在耳朵。

“……我爱你。”周壮壮几乎是用气声发出的这几个字,林若却再也听不到其他声音,眼泪不受控制的决堤一样流下来,混入脸上冰凉的雨水。林若狠狠的咬住自己的嘴唇,他不能出声,他还要听更多,更多周壮壮从没对他说的话,他要听更多,更多周壮壮也许再也不会对他说的话。

“……十一年。”

“唔。”林若只能从嗓子里发出闷闷声音,他轻轻的点了点头,嘴里泛起咸腥的味道。

“……也许更久。”

“恩。”林若感觉自己的额头都被泪水充满了,重的再也抬不起来,干脆放任自己靠上周壮壮冰凉的脖颈。

“……可是……我们……没有未来,人不能太自私。”周壮壮说到这里在林若纤细的脖子上狠狠的咬了一口。

林若吃痛的更用力的咬住了嘴唇,满口腔都是甜甜的腥味。这样很好,和心里的疼痛比起来,这简直好太多了。

林若此刻才知道他从来都没有了解过周壮壮。他一直以为只有他饱受这种无法实现的爱的煎熬,他一直以为只有他在自私的爱恋与家庭的责任之间痛苦的纠结,他一直以为只有他自己生活在狭小的世界里,偷偷摸摸的体味见不得光的欣喜与哀伤。

原来周壮壮才是最早熟的那个,四岁的差距让他更早的体会到了爱恋的美好,也更早明白了世事的残忍,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发觉自己的感情是不正常的,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感到感情的无望的,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考虑对家庭与长辈的责任的,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决定把自己的感情藏成秘密的,自己至少还有方容可以倾诉,周壮壮呢?

林若这时才意识到原来周壮壮对自己的爱远远大于自己对他的那些。他终于明白自己最爱的人其实还是自己,当他自以为周壮壮不会喜欢上自己以后,就为了自己的未来,竟然舍得把心里无从整理的感情全都扔给了周壮壮。因为林若知道,只要是自己的烂摊子周壮壮一定会收拾,他心眼真是坏透了,他早就吃定了周壮壮。

可是周壮壮在知道自己面对的不仅是不能实现还很可能是不被回应的爱时,他选择的是把一切掩埋下去,要不是林若意外的告白,周壮壮应该就会像他说的那样一直嬉皮笑脸、没心没肺的看着林若长大,结婚,生子,生活,直到停止呼吸。或许直到周壮壮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林若都不会有机会知道他的壮壮哥曾经那么深沉的爱过自己吧。

想到这种可怕结果,林若就又开始庆幸自己的自私,虽然不能改变结局,但至少他们两自相知了啊,比起石桌上那两个永远不能相见名字,足够了,真的,已经足够了。

林若闭上眼睛让眼泪肆意的掉下来,然后伸出双臂,轻轻地回抱住湿漉漉的周壮壮。似乎这是他第一次把这个让他烦闷,让他心疼,更让他珍惜的男人抱在怀里。成长确实带给我们很多新的烦恼,但至少也让我们有了足够宽广的臂膀去拥抱我们所深爱的人。

林若感到周壮壮的脊背明显颤抖了一下,随后耳边就响起了周壮壮低低的声音:“林若,我们自私一次吧。”

还没来得及回答,林若就感到周壮壮的呼吸轻轻拂过脸颊,然后耳朵被周壮壮重重的咬了一口。

“好,我们自私一次。”林若说了两人相拥后的第二句话,当松开牙齿的时候他感觉到更多的血混着雨流了下来,一定像只吸血鬼吧,不过无所谓了。

林若捧起周壮壮的脸,抵着他的头,轻轻的说:“就一次,只为我们两个。”周壮壮没有回答,只是低下头狠狠的含住了林若的嘴唇,凉凉的,也暖暖的。

倾天泻地的雨把每个人都隔在了自己的世界,只有密不透风的拥抱才能让你不再孤单无靠。

林若在周壮壮呼吸的瞬间咬住了他已经肿起来的下嘴唇,轻轻的说:“你欠我的。”接着就再也没有开口的机会了。

嘈杂的雨让人变得勇敢,仿佛在雨中做的一切都会被原谅。这一刻,天地单纯的只剩下一场雨,两个人,和一种感情,真好。

第三十六章:Santa Claus

林若被雨淋的很透,昏昏沉沉的回到宿舍楼,彻彻底底的洗了个热水澡,换上干净的衣服,很认真很认真的把头发吹干,然后把湿衣服泡在桶里。从水放回到寝室,林若翻了半天找出一包感冒药,用开水沏开一口喝下去,把灯一关,翻身上床。他才不要生病,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林若摸黑找到ipod,随便按了单曲循环,还没听完整首歌就睡着了,他很少睡得这么快,而且还这么安稳。

林若几乎被困在了这个梦里,他和周壮壮分别的场景在也像歌曲一样反复的循环。

豆大的雨透过树叶噼噼啪啪的砸在两个人的身上,流成脚下汩汩的溪水。

“林若。”周壮壮顶着林若的额头,轻轻的叫他的名字。

“我在听。”

“我们在一起吧。”

“恩。”

“林若。”

“我在听。”

“我们分手吧。”

“好。”

“我们来比赛,谁生病谁就当小偷。”这是周壮壮和林若小时候和孩子们玩经常抓小偷时经常用的把戏。

“……好。”

林若没有看着周壮壮离去,他几乎和周壮壮同时转过身,各自走向远离彼此的方向,心里从来没有的坦然。能把该说的话都说开,这样多好,虽然还是会遗憾,但起码不用把本就有限的生命浪费在没完没了的后悔上。

凌晨的一个响雷把林若吵醒了,他费劲的张开酸疼的眼睛,胡乱抹了一把脸上的液体,耳朵里传来那个第无数次循环的声音。

You dreamed I was your lover.

And I lied in your arms.

I hoped that you are all white.

Sleep

my snowwhite

……

许许和张凌厉的感情到达了热情如火的时期,几乎每天都和凌厉哥混在一起。周壮壮明明对许许了解到不行,却还要在凌厉哥向他夸赞女友时装出一副无比羡慕的样子,这简直快把他逼疯了。于是他很严肃的给许许打了一个电话,要求她立刻把张凌厉正式的介绍给大家认识。

于是,在一个秋风习习,黄叶满地的下午,周壮壮和方容认识了许许的男朋友。凌厉哥在看到周壮壮时自然是一脸惊讶,用了及其夸张的肢体语言感叹了人生的奇妙,期间方容几次面部肌肉抽搐。周壮壮倒是很习以为常,也表现出很出乎意料的样子,附和着凌厉哥说生活就是部狗血八点档。

“哎呀,壮壮!我们许许经常说她一个好哥们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说话办事特别没六儿,而且还读了警校,我怎么也没想到真的是你啊!”

周壮壮放下手里的可乐,用眼刀对许许进行血淋淋的凌迟。

许许有些心虚,但还是狠狠的瞪回去,一脸“本来就是”的表情。

“不过,亲爱的,方容不像你说的那么冷酷无情还骚气冲天啊,我看他挺好的啊,不过确实是个小白脸诶。”

冷酷无情……骚……气冲天……方容在心里重复了几遍这八个字,然后面无表情的继续喝茶。

没有反应是方容的终极反应,许许知道自己完了,脸顿时白的像纸一样,无助的望向了周壮壮,却看见他想笑又不敢笑的鼓着两个腮帮子,像个幸灾乐祸的癞蛤蟆。许许真后悔自己居然曾经想求助于周壮壮,更后悔自己当初没再把周壮壮说的狠一些。

周壮壮看透了许许的心思,用眼神威胁着许许:“别惹我,小心我揭穿你”。方容虽然还是一副不咸不淡的样子,可就连送饮料的服务员经过他身边时都忍不住哆嗦一下。许许咽了口吐沫,赶在越说越high的MR蜜糖再说些什么有的没的之前,赶紧发起了一个她认为最安全的话题:“对了,林若最近干吗呢,怎么没一块过来啊?”

这次换周壮壮表情僵在那里,魂都散了。方容终于忍不了了,捏着茶杯吊起眼看着许许。这下不仅许许,连张凌厉都不由一颤,恍惚间眼前仿佛有千万把水果刀呼啸而来。

其实自从周壮壮那天喝多了神志不清,加上被方容的几句话刺激到,不顾一切的去找了林若,两个人还在滂沱大雨里激吻了半个多小时以后,周壮壮再也没敢联系过林若,甚至连家都没再回过。现在,每天给周末不回家想合理的借口已经成了周壮壮生活的一部分,或者说是主要部分。

“他参加了一个英语辩论赛,前天去上海参加决赛去了。”方容这话明显是对着周壮壮的耳朵说的。

“这样诶,小若好棒哦。他回来我一定要请他吃好吃的,他说没说他几号回啊?”

“下周一。”这句不是说给周壮壮的。

周日正午,天高云淡,秋意正浓。

话说周壮壮已经成了派出所的一怪,每周从礼拜一开始就到处求人换周末的班,吓得大家见着他就躲。而等到他抱着为了周二给孩子开家长会而故意把班调到周日的老李的腿,威胁说不跟他换班自己就和他同归于尽的时候,队长再也受不了了,把周壮壮叫到办公室盘问了一个多钟头才把他放回来。也许是周壮壮的执着感动了上天,老李的家长会取消了,他如愿以偿的以值班为理由躲过了回家。其实这周林若根本就不在,可是周壮壮还是不想回去,他可不想触景生情。

同事小米开着车和周壮壮例行巡逻,这会子正好到了林若学校门口。

“小米,你不是说想吃这里的米粉肉吗,走啊。”周壮壮指了指R大的停车场。

“周哥,你不是早就不让人去R大吃饭了吗,说有蟑螂。”

“……,我开玩笑呢好吧,人家这种重点高校怎么可能这么不讲卫生呢,不动动脑子,走吧,我请客。”

小米回想起上次也是和周壮壮巡逻到这里,也是赶上饭点,他刚提了个建议说要不要找你弟弟把饭辙解决一下,周壮壮就不由分说的掐住了他的脖子,差点没给他掐死。小米偷偷的撇了撇嘴,哆嗦着把车开进了停车坪。

“哇塞,这车够得瑟的!”男人对车的迷恋不输于女人对衣服的执着。小米看着眼前驶来的一辆大红色雷克萨斯叫的跟杀猪似的。

回短信的周壮壮被叫的抬起了头,看看擦车而过的SUV,对小米的感叹表示同意。等到周壮壮又低下头继续回短信的时候突然觉得哪里不对劲,噌的一下弹起来往后车窗看去,脑子和车顶撞出一声巨响,“FR001”,果然是方容的车。

“这小子来这干嘛?”周壮壮揉着脑袋开始给方容发短信。

“周哥,你认识开那车的,他干嘛的呀,这么有钱。”小米对有钱人总是很好奇。

“一个小白脸。”周壮壮懒得跟他解释一个富豪老爸用糖衣炮弹拍艺术小青年儿子马屁的故事。

“哦,怪不得呢。”小米一脸鄙视的点点头,显然他把周壮壮对方容一贯的形容理解成了一种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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