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破青山影+番外——江道卿
江道卿  发于:2013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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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人瞪住秦夕,恶狠狠,咬牙切齿,一字一顿地说:“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是姑娘?”

秦夕吓得后退一步,又认真地打量红衣人。

除了脸以外,的确没有什么地方像女人,胸部很是平坦。可是那样一张脸……还不够吗?再看那位笑得很是幸灾乐祸的白衣少年,秦夕顿时明白他为什么笑得这么开心。

也就是说……这个……红衣服的是个……男……男人?

秦夕尴尬到无以复加。这下子不仅不知道要用什么表情,连该用什么动作都不知道了!

我到底为什么要出来赏花啊?

惹出这样的祸端来。

倒是一旁的丫鬟看不过去了。染衣道:“我家小姐也不过是认错了而已,公子用得着如此小题大做么?”

红衣人真是气得不行:“我小题大做?!”

白衣少年估计是看事情可能要闹大了,连忙扯开红衣少年,道:“好了,小阮。那位姑娘定然不是有意的,你也不必这般置气。”又有些促狭地笑,“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嘛!”

秦夕瞪大了眼睛,这人真的是在帮人灭火吗?分明是在……火上浇油嘛!秦夕一开始对白衣少年还有些好感,觉得他纵容红衣人出来,还在一旁保护,现在发现他根本就是坏人!一下子,一开始对红衣人的羡慕与嫉妒,都变成了同情。交了这么个朋友,实在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红衣人果然是被惹怒了,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唰”的一下踹过去,正中白衣少年腹部!

白衣少年痛得捂住肚子蹲下。

秦夕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暗道一声活该。

后来才知道,红衣少年正是洛阳最大的乐坊兰筝阁的老板阮流今,而他旁边的少年正是阮流今最好的兄弟,骁卫右骁骑营将军凌辄。

阮流今走到樱远舍。樱远舍的前面是一方池塘,池中种满了莲花,对面便是莲狩舍。之所以叫樱远舍,是因为木制屋舍边有一棵特别从东瀛运过来的樱树。暮春的晚上来这里听琴赏花格外有一种悠远的意境。正是为了要营造那种宁静的不为外物所打扰的境界,樱远舍的格局比兰筝阁里所有的屋舍都要简单,只有一间屋子,四面都开了巨大的轩窗,因为可以看见樱花的伤逝与凋零,以及窗外迷人的月色。你知道,文人们所想要的就是这样有一点点伤感的意境。

阮流今踏进木制的小舍,明眸皓齿的女子坐在矮桌边,抬头看见阮流今进来,才站起来福了福身,道:“公子有礼。”

阮流今愣了愣,想起了这个人。春天的时候曾被这名女子给羞辱了。……嗯……阮流今心里是这么觉得的。

阮流今冷笑道:“这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

秦夕道:“我今天来,正是要为那日鲁莽的行为赔礼道歉。”

“哦?”阮流今挑眉,“那么,礼在哪里?”

秦夕自知是自己犯错在先,即使阮流今这时的态度不好,也并不生气,微微一笑,那笑容如他们初见时的桃花一样的灿烂。“我相信公子并不是如此小气之人,定然不会跟我一介女流计较。”

阮流今在心里翻个白眼,但人家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也确实不好再计较。

见阮流今不说话,秦夕又道:“早就听说过兰筝阁老板的大名,却一直无缘得见,我多方了解,才知便是公子。”

这话一听就知道是在恭维自己,阮流今道:“还是坐下说话吧。”

秦夕颔首表示同意,便与阮流今一同坐在了矮桌边。

秦夕道:“兰筝阁的价钱比一般的乐坊要高很多。”

阮流今得意地笑:“那是!”

“……”秦夕尴尬地品了品茶。

又是一阵断裂的沉默。

半晌,秦夕终于又开口了。“听说兰筝阁的琴师咫素很好。不知可否请她出来助兴呢?”我快受不了了,秦夕想,这真是没话找话。

阮流今抬眼看她,直到把秦夕看得快发毛了,才说:“姑娘果然是很少出门呢。”

秦夕不解地眨眨眼。

阮流今笑了,“咫素在一个月前回家奔丧了。”说这话时阮流今心中已经没有一丝犹疑,因为已经如此解释过很多遍了。一开始,小阮老板也觉得自己有些缺德,人家跑了就诅咒人家的家人,后来想了想,咫素给他惹得麻烦,她家人承担一下罪过也没什么,说话又不一定会成真,更何况咫素有没有家人还不一定呢。

秦夕道:“啊,那真是让人悲伤。”

阮流今继续笑着,秦夕有些呆愣,那样的容颜呢……

“轰——”樱远舍的木门被踹开,秦夕和阮流今瞬间转头。整齐划一度令人咋舌。以至于凌辄还保持着右脚抬起的姿势,有些尴尬地嘴角抽了抽,在两人的目光中缓缓放下了脚。樱树在风中摇啊摇,阮流今的脸色极其难看。

阮流今正准备破口大骂,结果话还没出口,就先被凌辄给截住:“我明天会离开洛阳。”

阮流今愣住。

凌辄立刻正常化,又摆上一副欠揍的语气:“要不然你以为我会放弃绣宫一品的姑娘们?我要不是……”

看见那副样子阮流今就火大,于是万分愤怒地吼回去:“行啦!你要走就赶紧滚,不要在爷爷面前晃悠!”

“你说滚就滚?我怎么能那么容易让你如愿?”

……这两人又吵起来了。

秦夕抬手抚额,看来自己被忽略了啊。

******

起风了,树影摇曳,还有沙沙的声音。很难想象沙漠中会有这样的绿色,简直可以用“放肆”来形容。高大的胡杨连成绿色的围墙,还有不知名的树木开出了粉白色的花。柳熙年对着这片绿色惊叹欣喜了良久。

护军头目纪信介绍道:“这里是落珠泉。”

柳熙年的笑容纯净而美好,“我从没想过沙漠里也可以有这样的美景,实在是孤陋。”

树林中有些悉悉索索的声音,小咫靠在泉水旁边的树下,不甚在意,还以为是什么沙漠里的动物。直到队伍里的人突然都警戒起来,护卫们都将手按在了腰间的佩刀上,目光锐利地看向了自己身后才回头,然后一个翻身跳起来,抽刀挡在所有人前面。

是一群马贼。

为首的是一个少年,长身玉立的,很难将之与马贼挂上边。

第三章

少年骑在马上,缓缓从腰间的刀鞘中抽出长刀,指向对面的车队,薄唇轻轻吐出两个字:“劫财。”

这年头,连马贼都这么珍惜口水!当然了,车队里一群大男人——咫素此时是小咫,在表面看来也是男人——也没色可以劫。

柳熙年似乎一点都不紧张,靠在马车边,摆出具有代表性的世家子弟的似笑非笑的脸。

纪信走到小咫的前面,道:“你可知你抢的是什么人?”

“我想作为一个马贼,我并不需要知道即将被我抢并且很有可能被我杀死的人的身份。”少年道。

这时,质子慕钦站在纪信的身后,看向少年身后的一群凶神恶煞的标准马贼长相的人们,声音四平八稳。“你们一定并不希望终身当一个马贼。现在有一个更好的选择,你们何乐而不为呢?”

所有人包括小咫在内都看向匈奴质子慕钦,他突然开口,大概是想到什么计策了吧。

“哦?”少年挑眉,“什么更好的选择?”他并不着急,既然已经在眼前了,那些人逃不掉的。他们一共只有五十人左右,而自己,带了一百个马贼。二对一,怎么说有很大的胜算。

“和我一起,回到龙庭,你们将会成为护送质子回归的功臣。”慕钦说,“这难道不比当马贼要强得多吗?”

小咫听了,想了想,也是啊,当马贼,总归是个有今天没明天的职业。护送质子归国的功臣,就算不像在洛阳锦衣玉食,在匈奴总也有很多人伺候,比当马贼要强太多啦。

“原来是质子殿下!”少年身后的中年人轻夹马腹,与少年并排,一道疤痕横跨鼻梁,从左颧骨一直延伸到右颧骨,证明他曾经经历过很多事情。“我们并不认为跟随您回龙庭是比当马贼更好的选择。”

其他的马贼们都高傲地微微昂起了头,表示他们的意见。

大概这才是马贼的一把手吧。

“不,”慕钦说道,“你们会明白的,身份在这个世界上是非常重要的东西。你们如果去过洛阳,就会发现了。贵族可以拥有最美丽的女人,最好的美酒,可以听见最优雅的乐曲……甚至吃五石散。而平民只能被人拒绝,被人奴役,成为贵族的私有财产,为贵族们搜罗美人美酒,为贵族们付出性命……甚至不能引起贵族一点点的怜惜!你们在这里当一个马贼能得到什么呢?只不过是一点钱财,过几个月,钱财花尽,你们又要进行第二次抢劫,循环往复,这样的日子,难道你们还没过够吗?”

马贼们相互看了看,似乎有那么一丁点的动摇。

少年道:“可是跟随您我们就能成为贵族了吗?您并不能对我们许诺什么,花言巧语是毒蛇之吻,只会让人堕入地狱。而且,我看那边那位靠在马车上的公子,似乎也是世家子弟,还是要护送您来到这大漠荒原。他怎么不在洛阳的豪奢腐朽里沉沦呢?这根本是无意义的对话,您对洛阳的生活根本就是不赞同的,又怎么能说服我们去过那样的生活呢?”少年又看了柳熙年一眼,柳熙年此时已经上马,左手长枪右手连弩,终于有了监门卫将军的风范。“还是说,您说这么一番话,只是为了让您的护军们做好战斗的准备?”

慕钦有些尴尬。

少年又笑了,“其实您根本不需要这样。他们就算做好了准备,也不会是我们的对手。”

柳熙年轻蔑地笑了笑,“自信是好事,自不量力就不好了。”

“自不量力的是你们!”少年一声咆哮,身后的马贼像是得了信号一样全部瞬间冲出。

恶战开始了。

疯了疯了,大家都疯狂了。咫素以前都是负责暗杀,先是接近对方,取得信任,然后在趁其不注意,暗杀之。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血肉横飞的战斗,以前教她杀人的师父甚至告诉她杀人也是一门艺术,尽量不让血液沾到自己身上,然后再从犯罪现场逃脱。可是,以前学习的东西,在这个时候,全都是无用的理论了,你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很多很多人,你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还有……同伴们。

什么都忘记了。

杀人的艺术。

只有染了血液的风沙!

只有挥舞的刀剑!

小咫目光一闪,长刀凌空横扫,对方在生死间双膝跪地,身体向后仰去,自刀光下闪过。对方本以为躲过一劫,正欲直起身来反击,却在瞬间被一柄短刃穿透了胸膛!

小咫的嘴角轻轻扯了扯,从那人身上拔出短刀。

打斗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

双方都损失惨重。

小咫看了看不远的柳熙年,他已经将长枪捅进了少年的胸腔,但只是枪尖的一点点,并不足以致命。

可是柳熙年的表情突然变得很难看,像是承受了极大的痛苦。

拥有横贯鼻梁的刀疤的男人看见少年被刺中,立刻说了句:“退!”

然后迅速略至少年跟前,一把抢走了少年,飞速后退。

其他马贼也迅速地退去。

本以为会是压上性命的战斗呢,竟然就这样结束了。

小咫发现柳熙年将枪插在地上,有些艰难地站立。走进他才发现,柳熙年的肩膀上插进了一根金色的透骨钉,似乎还有什么花纹。小咫想帮他拔出来,他却面色苍白地说:“别动,我要休息一下。”然后就倒下去了,闭上眼睛,仰面朝天,四肢摊开,姿势是可以想象的不雅。

小咫愣在那里。

柳熙年突然睁眼,看见小咫还在,皱了皱眉头道:“我现在没有名士风度,……你能不能不要看?”

……这种时候还要计较名士风度?

小咫深吸一口气,翻了个白眼,转身去看队伍里其他的人。

柳熙年抬手抚上自己的肩膀,摸到那枚透骨钉,只是轻轻碰一下,就疼得直抽气。柳熙年撇了撇嘴,这么疼,要拔出来可得受罪了。

香炉里冒出缕缕的青白的烟气,有淡淡的香味,沁入鼻端,大概是没什么提神的作用,阮流今懒懒地伏在桌案上,百无聊赖,又轻轻地叹口气。……果然那家伙不在,就会无聊很多啊。

再叹。

“喂喂喂喂。”阮时锦挑起湘妃竹帘,看见阮流今一副思春少女的样子趴在桌上有些好笑,“你也不至于如此吧?当真一天也离不开了?”

阮流今抬头看看堂哥,有些不明所以。“呃……您在讲什么?”

阮时锦伸手拧了拧少年姣好的面颊,道:“我说你呀,凌辄才离开不到三天,你怎么就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

阮流今不悦地拂开对方的手,揉了揉被掐疼的脸颊,道:“谁萎靡不振了?我不过……是这个香有安神催眠的作用!”

“哦~~”阮时锦颇有深意地点点头,“原来如此。我还以为我的小堂弟,想念他的缺德兄弟,于是四肢无力,浑身瘫软呢。”

——你说的,分明是中了软骨散的症状吧?

阮流今不再答话,看来那个香气真的有催眠的作用,真的好像越来越困了。

阮时锦又问:“咫素到底什么时候回来?”

阮流今猛然抬头,这种时候,任何催眠的熏香都不能让他继续犯困下去。这是阮时锦瞬间的感悟。

这好像是关系到赚钱的大业了。阮流今问:“堂哥不愿意再在兰筝阁了?”

“嗯。”简单的回答。

这种时候,他少言寡语的名士风度就出来了。阮流今在内心翻了个白眼。

“为什么?”心知他应该又是要谈条件了,只有等着他提出来,忍不住又要沮丧,那家伙,一定想到什么新方式来让自己破财。有时候,有个厉害且沉得住气又善于伪装的兄弟真的不是

一件好事啊。

阮时锦垂下眼帘。

于是阮流今心里又抽了抽,你到底要提什么条件啊?

半晌,阮时锦抬头直视阮流今,语气是平淡得不能再平淡,自然得不能再自然。“没什么,烦了。”

哦哦哦哦——这是什么理由?阮流今不由得咬牙切齿,竟然就是烦了,没有家族不准其抛头露面之类的威胁,也没有找到心爱的姑娘所以决定神仙眷侣的私人的可以让人接受的理由,竟然就仅仅只是两个字,烦了。是啊,烦了,所以就不再做下去了。真是士族的理由!那些追求逍遥自在的人们呐,只是因为想念家乡的莼菜鲈鱼,就可以挂冠归去,于是人民疾苦,天下苍生都是与他们无关的存在了;只是因为山中风景美丽,就可以弃印而还,于是狼烟四起战火三千就都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了。这就是优雅的潇洒的士族啊,阮流今想,大概也不是一时间就能改变的了。

烦了。

于是再也没有什么理由可以留住他了啊。

阮流今也烦了,生意要变差了。

平复了一下心绪,阮流今淡淡地问:“那么堂哥又要回竹林隐居,弹琴给竹子听吗?”

“不会。我应该会出仕吧。”阮时锦笑了,突然凑近阮流今耳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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